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
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填写
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文号
文件名称
经费投入情况
基地建立以来地方财政经费投入(逐年填写)
年份
经费投入(万元)
基地建立以来学校经费投入(逐年填写)
年份
经费投入(万元)
培养培训条件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有无独立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场地
有无独立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设备
附件2:(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填写)
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情况统计表
基地名称: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基地主管校领导姓名及职务
基地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承担基地工作的具体机构
基地专职工作人员人数
是否建立了专门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建立时间
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具体名称
有无独立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设施
可同时容纳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人数
校外基地建设情况
与企业建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长期合作关系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与职业学校建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长期合作关系情况
序号
学校名称
职教科研情况
有无专门的职教科研机构
专门的职教科研机构名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4•【字号】浙教办函〔2021〕299号•【施行日期】202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99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改革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和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专业要求面向全省高职院校、中职学校,首批遴选5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团队专业布局要符合我省产业布局规划,对服务数字经济、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产业链提升工程的专业重点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申报团队必须符合《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见附件1)的立项条件,同时,不同层次的学校分别满足以下条件:(一)高职院校。
申报学校及专业(团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1.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或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或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
2.学校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公共实训)基地。
3.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或省级及以上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4.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的高水平专业(群),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提升高职师资质量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高职师资质量摘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任务,而保证高职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高质量的师资。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以来,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以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为重点,建立起了“国外、国内、校内”的三级培训体系,有计划地对所有教师进行系统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教师队伍的质量。
关键词:示范性高职院校;师培;师资质量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财政部2006年开始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一项重要内容。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高职师资质量不仅是示范性建设的要求,也是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一、高职教师队伍质量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必须切实把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而高职院校要培养具备较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教师必须首先具备更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要培养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教师本身必须具备更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素质高、能力强的高职师资队伍是保证高职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
因为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产业结构的联系最为密切,它所培养的是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急需的高层次的应用型、技能型实用人才,所以高等职业教育需要大量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既会教书又能操作示范的师资。
高职教师必须精通所教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必须具备所教专业对应的岗位群所需要的生产操作和组织能力,要做到“讲台上是个老手,操作台上是把好手”,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培养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能力,高质量地向社会输送企业需要的人才。
目前,发达国家或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师资具有“进门难、要求高、待遇高、兼职多”的特点,尤其是对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除了学历上有一定要求外,特别强调其实践经验。
充分发挥教育援外基地功能探索援非新模式为国家援外工作做贡献
3.积极促进在我院建立集研究与培训为一体的援非职业教育学 院,为非洲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做出贡献。
到目前为止,学院为全国的职业教育院校、企业、机关等培养了3 万余名各类人才,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近几年学生获奖情况
\\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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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狰\\
全国电子设 “挑战杯”竞
计竞赛
赛
全国数学 建模竞赛
“CCTV”杯 全国大学生机
全国英语 器人电视大赛
演讲大赛
三项国家一
连续四次获天
三次获天津 等奖,一项国
充分发挥教育援外基地功能 探索援非新模式 为国家援外工作做贡献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为了落实中一非论坛会议精神,发展和巩固同非洲国家的友好关 系,使援非工作得以可持续发展,2003年4月27日,经教育部批准,国 家首家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在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成立。几年来,在教 育部国际司与天津疖教委的支持与指导下,基地的全体工作人员群力 群策,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的培训、人才库和信 息库三大功能,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援非新模式,并以援助埃塞俄 比亚职业教育援助为切人点,辐射全非洲,努力为国家的外交战略作贡 献。
四、抓好教学管理,开发研究适合非洲职业教育的教材 和设备,为非洲人力资源开发作贡献
涉外职业教育培训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受训者是外国人, 对任课教师的要求很高,教师不仅仅传授理论和技能知识,还担负着传 播中国优秀文化的责任。因此我院选派一大批有经验的外语或双语授 课教师投身援外基地培训项目的教学工作,他们分布于机械、汽车、电 子、计算机、通讯技术、职业教育管理等专业。其中有12人曾赴埃塞俄 比亚和埃及任教2年。职业教育培训班以项目管理的形式运行,分为 四个部分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计划管理、实施管理和评估管理。严格 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今后开展更 大规模和范围的培训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关于公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
2011
武威职业学院
2012
青海省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0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11
公示时间:9月17日—23日。九月十七日
2012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2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2
海南省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重庆市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1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12
四川省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0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1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2
贵州省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2010
云南省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陕西省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1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2
甘肃省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山西省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0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章程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章程附件4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是在教育部支持和指导下,自发形成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
第二条本联盟的宗旨是:坚持公益性原则,服务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
在教育部指导下,结合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搭建交流沟通、信息共享的平台,推动我国高职高专领域教师培训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的英文译名是:National Union of Teacher Trainingfor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信息共享。
通过培训信息的共享,提高培训效率,增强培训效果。
第五条交流沟通。
推动各师资培训单位的交流和协作,同时加强与境内外培训机构的交流,促进整体培训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研究咨询。
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对高职师资与培训基地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建议;为各高职院校的教师培训工作提供咨询。
第七条队伍建设。
发掘和凝聚高职教育培训师(培训专家)队伍,为高职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积累专家资源。
第八条统筹协调。
受教育部高教司委托,统筹协调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项目,提升培训项目质量,促进高职师资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教育部交与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联盟成员第十条凡国家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单位,均可以团体会员的形式加入联盟。
第十一条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可自愿申请加入联盟。
如果要新增联盟成员或退出联盟,由该培训单位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报联盟主席团批准。
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资质,但有意参与联盟活动的单位可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联盟。
第十三条注重和加强联盟内部的组织建设,将视全国高职教师培训需要和观察员单位的工作状况,适时扩大联盟成员范围。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23•【文号】教高函[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院校),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
现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院校举办方,按照《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有关地方政府要履行申报承诺,将建设院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建设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吸引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制度,优化建设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提前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批次,指导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保证2020年以前建设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有关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和建设院校举办方,要明确职责,加大对建设院校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及设备损耗、学生生产实习保险、院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教学管理等促进校企合作开支的需要。
教育部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教高函[2006]6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6.03.13【实施日期】2006.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教高函[200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我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我部聘请的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35000多个专业点进行了汇总、整理,并结合我部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完成了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设置整理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计174个(名单见附件一),原则上限制在本地区招生(特别说明的专业除外)。
根据我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结果的通知》(教高[2006]1号)及有关规定,核定2006年准许招生的高职高专教育临床医学类专业点223个(名单见附件二)。
同时,公布具有高职高专教育师范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56所(名单见附件三)。
各地申请招生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及招生范围与本通知不符的均以本通知核定内容为准。
希望各地加强统筹与引导,对《目录》外新设专业的教学工作给与更多的关心与支持,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一、2006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二、2006年核定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点名单三、具有高职高专教育师范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教育部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附件一:2006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共174个专业。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章程
附件4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是在教育部支持和指导下,自发形成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
第二条本联盟的宗旨是:坚持公益性原则,服务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
在教育部指导下,结合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搭建交流沟通、信息共享的平台,推动我国高职高专领域教师培训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的英文译名是:National Union of Teacher Training for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信息共享。
通过培训信息的共享,提高培训效率,增强培训效果。
第五条交流沟通。
推动各师资培训单位的交流和协作,同时加强与境内外培训机构的交流,促进整体培训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研究咨询。
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对高职师资与培训基地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建议;为各高职院校的教师培训工作提供咨询。
第七条队伍建设。
发掘和凝聚高职教育培训师(培训专家)队伍,为高职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积累专家资源。
第八条统筹协调。
受教育部高教司委托,统筹协调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项目,提升培训项目质量,促进高职师资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教育部交与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联盟成员第十条凡国家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单位,均可以团体会员的形式加入联盟。
第十一条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可自愿申请加入联盟。
如果要新增联盟成员或退出联盟,由该培训单位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报联盟主席团批准。
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资质,但有意参与联盟活动的单位可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联盟。
第十三条注重和加强联盟内部的组织建设,将视全国高职教师培训需要和观察员单位的工作状况,适时扩大联盟成员范围。
第十四条联盟成员单位需设立专门的联络员,负责与秘书处之间进行情况互通以及提供相关新闻线索。
国家级精品课程标准
附件1: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1、评审说明(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评审的依据是《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课程教学录像和网络课程教学资源。
(3)本评审指标采用百分制记分。
其中,一级指标一至六项占总分的90%,“特色及政策支持”项占总分的10%。
评价等级分为五档,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
23附件2:湖南省高职院校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4附件3:湖南省高职院校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学院(盖章)5附件4:全国2006~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6附件5: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确定联系人第一条教指委确定1名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联系人,具体负责精品课程推荐申报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请将联系人个人信息报送教育部高教司(本科相关学科教指委报送高教司理工处,高职相关专业教指委报送高教司高职高专处,联系人信息如与上年相同无须再报),其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上予以公布。
二、组织申报与评选第二条教指委推荐申报的课程必须是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一经推荐,该课程不得另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第三条教指委应根据学科、专业类的特点,制定具有针7对性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优先鼓励不同种课程申报,优先推荐体现专业特色与教学改革方向的课程。
第四条教指委须以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形式遴选产生最终推荐课程,其中会议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通讯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应为所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二届全国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工作会议纪要英教指委[2010] 23号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于2010年6月20日至23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了“第二届全国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工作会议”。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协调与联络办公室王国川主任、教指委刘黛琳主任、中国东盟博览事务局领导郑军健、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专家马树超等分别做了主题发言。
教指委委员、分委会委员和来自19个省市的230余名高职高专英语教学负责人及英语教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牛健秘书长主持,首先由会议的承办单位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李国淮院长致欢迎辞,他向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感谢教指委对学院的重视与信任。
在介绍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的基本情况时,他特别提到学院是国家商务部“人才强商”培训基地,广西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受到了业内的广泛好评。
另外,学院小语种的专业也办得十分有特色,分别有泰语、马来语、柬埔寨语等专业,获得了很多国家级和省级奖项。
中国东盟博览事务局郑军健局长结合广西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的情况,分析了广西的发展对英语人才的需求。
2004年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先后接待了35名国内外首脑,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前沿的舞台。
通过举办东盟博览会深深感到,能熟练运用英语的人才十分欠缺,而既懂专业又能用英语进行交流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
他认为,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广西以及全国的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的培养目标应该突出应用性、实践性,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服务。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协调与联络办公室王国川主任介绍了高职高专教育的总体发展情况。
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很快,在校生人数去年已达到了968.3万。
“1221”人才培养模式值得我们思考,其核心可归纳为—“1”:高职院校应成为一个能够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办学的开放性平台;“2”:基础知识和职业实践两个系统的统一与交融;“2”:两个或多个证书,即毕业证和岗位职业证书;“1”:一个基地,高职院校要成为一个服务于学习型社会的基地。
今年海职院面向全国承担2个项目师资培训任务
海 南省 教 育厅 日前 通知 。 据 教 育 部 高 等教 育 司《 于备 案 并 印 发<全 国 高职 高 专教 育 师 根 关
资培 训 基 地 、 指 委 、 范性 建 设 高等 职 业 院 校 2 1 度 师 资培 训 计 划 > 通 知 》 将 组 织 全 省 教 示 0 0年 的 . 高职 院校 相 应 专业教 师 ( 管理 人 员) 参加 培 训 。 海 南 职 业技 术 学院 作 为 建设 中的 国家 示 范校 . 海 南省 唯 一 的培 训 单 位 . 担 “ 游 管 理 专 是 承 旅
伍 建 设 和 孛 校 建 设 三 大 跨 世 纪 丁 程 ;
据 城 、 乡镇 、 区 的 不 同 特 点 , 定 山 选
互 为 条件 , 相 补 充 . 互 形成 合力 . 励 激
了 7所 小 学 . 5所 初 中 , 2所 高 中 ,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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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海鼍 院面向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国承担 2个项 目师资培训任务 f {
中去指 导 实践 。既 符合 邵 东教 师 培 洲
的 实 际 .又促 进 了邵 东 教 师培 训丁 作 的发 展 校 本 培 训 在 邵 东 开 展 得 如 火 如
机构 内部 的 内涵 提 升 ,促 进 了继续 教
育一 作 的深 度 发 展 ,促进 了基 础教 育 f : 教 师 队伍 质量 的不 断 提 高 ,也 成 就 了 邵东 教 师 教 育 1作 者们 多 年 的 梦 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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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师 资培 训 研究 ” 的协 作攻 关 , 科 其
研 成果 在 全 国 引 人 注 目。 l9 9 6年 . 学 着 全县 一 批 名教 师 、 校 长 、 名 名学 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期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期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新职领办[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期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新职领办[2010]8号)自治区各职业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定于2010年暑期继续举办第五期职业院双师型师资短期培训班。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单位及项目:(一)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2个暑期师资培训项目(附件1);(二)国家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职业大学2个师资培训项目(附件2);(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5个、中职4个师资培训项目(附件3);(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个培训项目(附件4)。
二、培训对象、推荐条件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技师培训学院、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技工学校的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课骨干教师。
要求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原则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和实践的时间不少于3 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每位学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培训,学员培训费、住宿费由自治区予以补贴,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学校负责解决。
四、根据各职业学校上报的培训需求和承担培训项目院校实际情况,自治区职教办可能对本期师资培训的项目、地点和培训人员名单进行调整,最终培训人员名单和报到有关事项将于7月初在新疆职教网上(http:///)予以公布。
请各职业院校认真填写《第五期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5),并于6月30日前分别以传真和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至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教育协调处。
国家级精品课程标准
附件1: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1、评审说明(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评审的依据是《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课程教学录像和网络课程教学资源。
(3)本评审指标采用百分制记分。
其中,一级指标一至六项占总分的90%,“特色及政策支持”项占总分的10%。
评价等级分为五档,系数分别为、、、、。
-1-2-3-4附件2:湖南省高职院校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5附件3:湖南省高职院校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学院(盖章)-6全国2006~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7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确定联系人第一条教指委确定1名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联系人,具体负责精品课程推荐申报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请将联系人个人信息报送教育部高教司(本科相关学科教指委报送高教司理工处,高职相关专业教指委报送高教司高职高专处,联系人信息如与上年相同无须再报),其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上予以公布。
二、组织申报与评选第二条教指委推荐申报的课程必须是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一经推荐,该课程不得另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第三条教指委应根据学科、专业类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优先鼓励不同种课程申报,优先推荐体现专业特色与教学改革方向的课程。
第四条教指委须以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形式遴选产生最终推荐课程,其中会议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通讯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应为所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
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报告
材料出处: 2010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材料(2009年中国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初稿)节选)——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编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报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在提高对职教师资认识的基础上,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有力地支撑了我国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到以提高质量、强化特色、突出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新的发展阶段,高职教师队伍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根据已经公布的最新《教育统计年鉴》,截止2008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总数37.7万人,其中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无职称的比例为3∶25∶34∶28∶10,全国高职教育生师比17.27。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职教育要求的提高和实践过程中对高等职业教育定位、目标和培养模式认识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我国高职教师队伍建设总体上,在专任教师总规模、教师学历结构、“双师”结构、教师培训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一、主要成绩1.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总数快速增长1994—2001年,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数量基本稳定在6万人左右,上下波动不超过1万人,2002年达到15.6万人,2008年增加至37.7万人,约为2001年的7倍还多。
保证了高等职业院校拥有一支稳定的能够保证基础课程教学需要的专任教师队伍。
2.高职教师学历结构大幅改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规定,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的比例必须达到15%以上。
2004年全国高职院校的平均比例为14.6%,2008年达到26.2%。
高职教师的学历结构大幅改善。
3.“双师”素质教师培养普遍得到重视职业教育尤重言传身教,一名合格的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除了要胜任课堂教学,还需要对企业和市场有必要的了解,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能够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6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了推动高职高专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部拟在今后几年内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对全国所有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一次水平评估。
今年首先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今年将选择30所左右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开展评估试点工作,上半年评估4至5所,下半年评估25所左右。
二、参评的院校需举办高职高专教育满三年以上,并有一届毕业生。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推荐二所参加今年评估试点的备选学校,我司将选择其中一所进行评估。
四、上半年的评估时间初定在5至6月份,下半年的评估时间初定在9至11月份。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于3月10日前将推荐评估的备选学校及拟评时间书面报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今年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司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津石、常建军联系电话:************E-mail:************************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〇〇三年二月十二日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职业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通知各位校长、培训负责同志:为贯彻全国职教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根据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示范性职业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决定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各类职业院校教师,开展以实践技能为主的“职业教育理论”、“数控机械加工技术”、“现代自动化控制技术”、“现代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先进电子科技与通信技术”、“动漫动画”、“现代教育技术”七个专业双师型教师专项培训,请有关学校和单位抓紧报名,并将报名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邮寄至我院。
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培训结业证书、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培训结业证书、全国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签发的“全国职业培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报到要求(一)报名方式:请拟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报名表,于开班前4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寄至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职高专教师还须填写高职高专骨干教师推荐表(可登录从师资培训栏下载)。
(二)报到时间:培训班开班前一天报到(三)学员报到须知:需交培训费(900元/周)、学员食宿费自理。
同时需交三张彩照2寸彩色照片,带必备的工作服。
(四) 报到地点: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五)乘车路线:天津站:乘808路公交车天津西站:乘地铁到柳林站即可(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后)。
教育部有关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2008年开始,各地原则上应依据本评估方案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本评估方案公布前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可在2010年后安排评估。
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本评估方案发布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可根据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照此评估标准进行建设。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与本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为准。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育部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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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时间安排
2010年7月19-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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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Eclipse的java高级 电子信息类 技术开发与项目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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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9-31日
1003059003
Oracle高级数据库管理
电子信息类
无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7月19-31日
1003059004
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
全国高职高专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2010年7月10-22日 2010年7月10-22日 2010年7月10-22日 2010年7月10-22日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2010年7月 及教学管理人员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各专业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计算机、教育技术 等相关专业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各专业教师(非计 算机及相关专业)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各专业教师(非计 算机及相关专业)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学管理人 员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及教学就业管 理人员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学管理人 员 电气自动化、自动化仪表和机电一体 化等专业教师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财会类专业教师 2010年3月 2009年7月 2010年7月 2010年3月 2010年中旬、下旬 2010年4月 2010年中旬、下旬 2010年7月 2010年中旬、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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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工艺综合技能实训 现代园艺园林 仪器分析 旅游管理
艺术设计类 城镇规划与管理类 化工技术类 旅游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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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园林学 院 河南科技学院化学化 工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旅游管 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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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表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表 2010
编号
1003059001
培训单位 名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项目名称
3G移动新技术
专业
电子信息类
联合培训单位
无
依托单位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面向对象面向对象
从事电子通信相关专业教学的高职高 专院校教师。 从事计算机应用、网络技术、软件技 术、信息管理等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 任课教师,要求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开 发能力。 从事或准备从事Oracle数据库管理与 开发专业或相关技术领域教学、科研 或管理工作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 从事通信专业和工程技术专业相关课 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职高专 院校教师,要求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 用能力和通信理论知识。 现从事或准备从事交通、物流类专业 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职高专院 校的教师。 从事自动控制技术、检测技术、机电 一体化等相关课程教学、科研或实训 设备管理工作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 高职院校校(院)长、教务处长、教 育技术中心主任、系主任,专业主任 、骨干教师或精品课程负责人。 从事艺术、工业设计、动画设计的高 职高专院校教师,要求具备一定的美 术造型能力。 从事数字印前、平面设计、艺术设计 或摄影等相关教学的高职高专院校教 师。 从事或准备从事金属工艺教学、科研 或教学管理工作的全国各高职高专院 校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无 无 无 无 宁波物流与采购 协会,龙星物流 有限公司 宁波职业技术学 宁波职业技术学 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 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 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 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 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 院 中国亚龙科技集 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1003066051
教育类
1003066052
教育类
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等学校教务 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 处,院、系主任、副主任及骨干教学 2010年中旬、下旬 育学院 管理人员、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
1003056053
建筑工程软件操作技能 培训班
土建施工类
1003055054
现代自动化控制技术
电力技术类
通信类 教育类 教育类 计算机类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 学 上海市心理协会 上海市职业教育 协会 上海第二工业大 国家动漫游戏产 业振兴基地 国家动漫游戏产 业振兴基地 国家动漫游戏产 业振兴基地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工商外国语 职业学院 同济大学职业技 术教育学院 上 海商学院 同济大学职业技 术教育学院 同济大学职业技 术教育学院 上 海商学院 同济大学职业技 术教育学院 同济大学职业技 术教育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类 艺术设计类 电子信息类 工商管理类 机械设计制造类
同济大学职业技 术教育学院、上 海鲁班软件有限 公司、中国建筑 科学研究院PKPM 软件-上海分部 天津第五机床厂 、天津第一机床 总厂、天津源峰 科技发展公司 天津源峰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天津源峰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天津第五机床厂 、天津第一机床 总厂、天津源峰 科技发展公司 天津第五机床厂 、天津第一机床 总厂、天津宏博 天津美术学院 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中教畅想有 限公司 成都航空职业技 术学院 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 德国巴登符腾堡 州立教师继续教 育学院 德国巴登符腾堡 州立教师继续教 育学院 香港职业训练局 、香港理工大学 工业中心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通信、计算机或相 2010年中旬、下旬 关专业骨干教师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心理健康专业骨干 2010年7月 教师、辅导员等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英语专业教师 高职高专院校计算机应用、嵌入式技 术、智能仪表及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 从事嵌入式技术教学的老师 高职高专院校心理咨询老师、心理健 康教育专业教师、主管学生管理工作 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等 高职院校教务处、院系负责人、专业 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高职高专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教师 2010年中旬、下旬 2010年7月23-27日
河南科技学院生命科 技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食品学 院 河南科技学院经济与 管理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动物科 学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宁波基地
现代教育技术(初级) 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 能力培训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 实践与交流 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开发 技术 自动化生产线的安装、 调试与检修 《会计与审计》专业师 资培训班 《财会金融》专业师资 培训班 《网络与多媒体技术及 应用》专业师资培训班 《电子商务》专业师资 培训班 《国际商务》专业师资 培训班 《连锁经营》专业师资 培训班 《酒店与旅游管理》专 业师资培训班 《市场营销》专业师资 培训班
2010年7月19-31日 2010年7月10-22日 2010年7月10-22日
全国各省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 2010年7月10-22日 骨干教师
1003053014 1003061015 1003062016 1003051017 1003062018 1003058019 1003058020 1003058021 1003058022 1003066023 1003066024 1003066025 1003058026 1003062027 1003062028 1003058029 1003062030 1003062031 1003062032 1003064033 1003062034
1003059055 1003059056 天津基地 1003058057
现代电子信息技术 现代通信技术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类
数控机床维修
机电设备类
1003058058 1003067059 1003059060 1003062061 1003058062
数字化模具设计与加工 培训 动漫设计 高职高专电类专业建设 课程改革高级研修班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理实 一体化教学 模具设计与制造理实一 体化模式课程高级研修 班 信息技术在工学结合人 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的应 用高级研修班 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法培 训班 德国职业教育教学管理 与质量保障培训班 高职教学管理人员赴港 培训班
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等学校教务 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 处,院、系主任、副主任及骨干教学 2010年中旬、下旬 育学院 管理人员、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 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 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 2010年中旬、下旬 育学院 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等学校教务 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 处,院、系主任、副主任及骨干教学 2010年中旬、下旬 育学院 管理人员、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 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 高职高专院校专业骨干教师 育学院 2010年中旬、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