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
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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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 ,安徽 同福食品有限公 司开始进行碗粥的研究 ,截 五 门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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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 ・ 新版 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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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14]41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14〕41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4年8月21日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
强化省级食品安全政策和标准制定职责。
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和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充实基层协管员队伍。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加快推进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位。
(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积极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有效整合,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食品工业(shí pǐn ɡōnɡ y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食品工业企业诚信(chénɡ xìn)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富川瑶族自治县食品工业(shí pǐn ɡōnɡ yè)企业诚信体系(tǐxì)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贺州市工信委《关于印发(yìnfā)的通知》〔贺工信[2022]128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富川瑶族自治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平安管理水平,促进我县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诚信试点工作根底上,进一步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诚信标准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配合自治区工信委对诚信管理人员的培训,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工作;加大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力度,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步伐。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诚信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适时召开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通报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并协调解决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的责任。
〔二〕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继续组织企业参加诚信标准、制度培训,以及企业管理层、关键岗位培训。
采取积极有效方式,开展行业间学习交流活动,加快推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
〔三〕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一是建立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促进诚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
二是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依法采集及披露企业诚信信息。
〔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依照企业自愿申请的原那么,适时组织我县食品工业企业通过委托评价机构开展诚信体系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0•【字号】粤办函[2014]158号•【施行日期】201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粤办函〔2014〕15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3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两建”工作,为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13〕11号),2014年1月,省“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级以上市“两建”工作进行了考核。
经综合评定,21个地级以上市“两建”工作考核全部合格,其中,广州、惠州、江门、珠海市成绩比较显著。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地“两建”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精心部署落实省“两建”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建”工作的政策部署,并以多种形式出台有关文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广州、深圳等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市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惠州、阳江等市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广州、珠海、中山等市制订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广州市还出台了《广州市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广州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
202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电视讲话稿范文(2篇)
202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电视讲话稿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宣布我们公司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首先,我想借此机会感谢所有在过去几年中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付出努力的同事们,正是因为你们的努力和奉献,我们才能取得今天的成果。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公司一直以诚信为基石,坚持合规经营,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
我们深知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诚信体系,才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们以“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优质服务、共创共赢”为核心价值观,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章,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管理体系。
我们加强了内部培训,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约束力,确保与他们共同营造诚信的经营环境。
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引入了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提高了食品生产和质量管控的水平。
我们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从供应链到生产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产品的安全与质量。
我们还在宣传和守信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我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饮食的指导,提高了消费者的诚信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同时,我们也积极宣传企业的诚信经营理念,传播企业的好声誉,增强了消费者对我们企业的信任和好感。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升。
消费者对我们公司的品牌认可度和接受度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稳步增长。
同时,我们公司也成为了行业内诚信经营的典范,获得了多项荣誉和奖励。
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诚信经营水平。
首先,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有效地控制和遏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其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合作,积极配合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投入,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6•【字号】粤办函[2012]506号•【施行日期】201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2〕50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驻粤办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在粤异地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组成人员如下:召集人:杨绍森省政府副秘书长欧真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成员:王光圣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王长胜省民政厅副厅长徐迎建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葛国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锡明省总工会副主席陈小锋团省委副书记徐春莲省妇联副主席陈昆省工商联副主席王忠广东省江西务工人员服务协会会长唐永生广东省河南务工人员服务协会会长苏民江广东省广西务工人员服务协会会长张振书山东省驻粤劳务办事处主任李湘泉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处长杨斌湖南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于万义海南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鞠强重庆市政府驻广东办事处劳务处正处级干部任冬四川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劳务工作处副处长黄明建贵州省就业局副局长付昆元云南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经协处副处长李纬武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驻深圳劳务管理站主任孙国光青海省驻粤劳务办事处主任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26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12〕88号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你们《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有关问题的请示》(发改财金〔2012〕10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召集人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和人民银行行长担任。
(二)增加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高检院、教育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预防腐败局、公务员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三)调整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增加以下内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的建立;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进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指导地方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先行;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08〕101号)停止执行。
附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2012年7月17日附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在国务院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一)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三)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绿色食品【发文字号】粤食安办[2015]4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8.28【实施日期】2015.08.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安办[2015]41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4〕2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15〕205号)要求,我办牵头制定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8月28日附件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为有效提升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根据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4〕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15〕2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手段,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经营、社会各界参与,形成“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并为国家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探索经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办函[2014]36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26
【实施日期】2014.07.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
通知
(粤办函〔2014〕3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6日
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考核组织
(一)省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二)省食安办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和省委。
浅谈我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 果可评价 、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 点省食 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经验 的基础上 ,工 理体系。制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指导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农业部、 意见 ,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 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 跟踪评价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家质检总局和 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 局等 1 部委 0 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办 ( (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贯彻实施情况 ,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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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年第 3期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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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出版 月
浅谈我 国食 品工业企 业诚信管理体 系建设
A r f a ka o t h uI ig o r dt a a e b i l b u e b i n f e im n g me t y t m o d i d s r l e t t d c n s e i f o u ti s n n a e t r r e ia n e p i s i Ch n s n
吴相如 , ,9 8 出生 ,0 3年毕业 于天津科 技大学 , 男 17 年 20 助
理工程师
工作指导意 ( 工信部联消费 [09 0 号)发 20 ]7 1 布暨试点启动仪式 , 确定 自2 1 年 1 01 月起 ,将在全
收稿 日期 :0 2 0 — 0 2 1— 8 1
国食品工业企业全面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06•【文号】国办函〔2017〕118号•【施行日期】2017.11.0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7〕118号工商总局:你局关于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1月6日附件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效实施,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在国务院领导下,加强对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总体指导,围绕《规划》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市场监管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改革部署,研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监管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有关部门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加强各部门、各地区在《规划》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各地区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35个部门组成。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24•【字号】粤办函〔2015〕207号•【施行日期】2015.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粤办函〔2015〕20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建”)工作部署和《2014年度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省“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有关单位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两建”工作进行了考核。
经综合评定,21个地级以上市考核全部合格,其中,惠州、广州、珠海市成绩显著。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省“两建”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成效2014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广东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方案》和《2014年广东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细化任务措施,积极开拓创新,狠抓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可检验成果的形式,扎实推进“两建”工作。
(一)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意见》,发布《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4)》、《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和《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等标准规范。
珠三角各市已基本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并开通信用门户网站,其中,惠州市归集超过2.8亿条信用数据,免费提供信用报告2000多份;广州市公共信息共享平台接入单位89家;珠海市归集近60个部门超过1000种类别信息,将珠海信用网建成为全市对外发布信用信息的综合平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5•【字号】粤府办[2006]38号•【施行日期】2006.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3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六月五日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在2004年、2005年开展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制订省级农业标准45项(其中渔业20项以上)以上;建立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40个(其中渔业5个以上)以上;地级以上市、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平均下降l一2个百分点;全省大中城市、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省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 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所在地城区、县(市)城区的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每个地级以上市要有1个县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每个县要有1个以上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和中山等重点城市学校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地级以上市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90%、县(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8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7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6•【字号】粤办函[2014]368号•【施行日期】201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4〕36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4年7月26日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考核组织(一)省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二)省食安办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研究提出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考核评价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
(三)由省食安办按照年度考核评价方案,牵头组织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考核评价工作组,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级以上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内容(一)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提出的工作任务;(二)省食安办制订的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具体指标设置和分值根据当年工作重点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安全情况、监管体制机制运行情况,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情况,工作部署和督导检查情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情况,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及核查处置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情况,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宣传教育情况,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安排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业管理【发文字号】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失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0.10.21【实施日期】2010.10.2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进一步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15个部门(单位)建立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2012年)》印发你们。
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并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11月底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粤办函〔2020〕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粤办函〔2020〕5号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建立广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的广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21日附件广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9〕104号)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规划协调、政策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家政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促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保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单位组成,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牵头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15•【字号】粤办函〔2020〕273号•【施行日期】2020.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粤市监网监〔2020〕536号)收悉。
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15日附件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的引领作用,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支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并推进我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各领域(行业)建立消费维权机制;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难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协同联动;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分析消费维权动态,总结推广消费维权工作经验;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广州铁路监管局、民航广东监管局、省消费者委员会等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8•【字号】穗府办函[2012]113号•【施行日期】2012.08.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穗府办函〔2012〕11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加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成立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陈建华市长副组长:陈如桂常务副市长张骥副市长欧阳卫民副市长贡儿珍副市长成员:周亚伟市政府秘书长张伟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冯建标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赵南先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灵市政府副秘书长危伟汉市政府副秘书长龚海杰市政府副秘书长叶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滨市综治办副主任袁英宽市综治办副主任李小勉市委台办主任杜和平市编办主任叶平市编办副巡视员陈奖勤市保密局局长陈小清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潘建国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曾进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旭东市经贸委主任杨勇市经贸委副主任屈哨兵市教育局局长谢学宁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林少敏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林建新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彭伊霖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峰市民政局局长吴善积市司法局局长袁锦霞市财政局局长杨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俊夫市国土房管局局长罗思源市环保局局长侯永铨市建委主任冼伟雄市交委主任丁强市水务局局长汤锦华市农业局局长肖振宇市外经贸局局长陆志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黄炯烈市卫生局局长李文耀市人口计生局局长张杰明市审计局局长黄伟林市国资委主任李明市规划局局长李廷贵市城管委主任罗京军市体育局局长郭志勇市统计局局长罗家祥市物价局局长张建华市工商局局长梁凌峰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国如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梁建清市质监局局长姚建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梁醒虾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吴岳静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朱力市旅游局局长吴明场市法制办主任吕志毅市侨办主任周建军市金融办主任张嘉极市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敏市打私办主任林勇胜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刘年夫市法院院长王福成市检察院检察长袁志敏市工商联主席魏国华团市委书记李建兰市妇联主席冯元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顾涧清市社科联主席梁左宜市残联理事长常敏广州港务局局长陈家成市社科院院长何伍爱市档案局局长谈志向市协作办主任喻自觉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揭晔市地税局局长杨伟文市国税局副局长梁建茵市气象局局长陈秉恒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罗银波广州海关副关长、缉私局局长谭永烈广州海事局局长丁汉东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思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营管部主任汤梅子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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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
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粤办函[2011]36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28
【实施日期】2011.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11〕3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