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专技岗位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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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
(2003年9月18日)
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是实施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前提。
现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有明确责任、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并需要具备专门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和职务。
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就是在确定的人员编制、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额内,根据单位的特点、任务、工作需要几发展目标,对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职责、任务等进行科学安排,保证各专业协调发展并获得最佳效果和最高效益。
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需设岗、因事设职原则。
充分考虑党校和行政学院双重职能并存条件下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党校和行政学院学科建设的需要、党校申请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需要以及党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等因素,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设置以“事”为中心,以工作需要为依据,设岗的多少及岗位职级的高低取决于专业技术工作的质和量。
岗位设置的数量以有效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最低数量为标准,是每一岗位的设置都有相对饱满的工作量。
不设置可设可不设的岗位。
岗位设置的层次须与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相对应。
防止和避免出现人因设岗、因人设事等现象。
(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导向、注重发展原则。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系列是学校的主体系列和重点。
岗位设只要向教学、科研第一线的重点学科(专业)倾斜,并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的协调发展。
要按照强化重点学科(专业)、维持一般学科(专业)、弱化次要学科(专业)的要求,配置各岗位职数;使不同学科(专业)和主、辅系列形成合理的结构比例,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学科发展,有利于学校综合实力的增强。
(三)结构优化合理、职数精简高效原则。
根据我校特点,在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使设置的岗位结构优化、职责明确、协调有序,能够发挥最佳的整体效益。
能以较低职务满足工作需要者,不设较高职务;能以少量岗位满足需要者,不多设岗位。
(四)公开、公正、相对稳定原则。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做到设岗方案公开、职数公开、条件公开、职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设置的
专业技术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非因事业发展、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不得任意变更设置。
二、岗位设置基本标准
(一)设岗结构比例。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副高)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5%以内,其中正高控制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总数的30%以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左右。
(二)根据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工作性质、任务的不同,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以下几类:
1、教学人员: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科研人员(兼职):在科研管理岗位上工作,以管理工作为主、兼职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3、教学辅助人员:在图书、电教、出版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会计、卫生、档案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教学岗位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务;科研、教辅及其他岗位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除科研、图书、出版专业可在结构比例限额内设置正高级职务外,其他系列不设正高级职务。
(四)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各类人员中所占的比例,按下列标准掌握:
1、教学人员:高级职务占高级植物总数的80%左右,其中正高级职务占高级职务总数的90%左右,副高级职务占副高级植物总数的75%左右,中级职务占中级职务总数的45%左右。
2、科研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占高级职务总数的20%左右,其中正高级职务占正高级职务总数的10%左右,副高级职务占副高职务总数的25%左右,中级职务占中级职务总数的55%左右。
(五)根据我校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状况,教师系列是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主系列,其他系列为辅系列。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教研部为单位进行,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学校为单位进行。
主系列内不同学科(专业)或教研部之间,不搞平衡照顾。
重点学科及需要重点扶持的新兴学科高级岗位的设置,给予适当倾斜。
这些学科(专业)高级职务的比例最高可以为本学科(专业)技术人员的60%至85%,其中正高及职务可以为40%至60%。
三、设置岗位
在我校专业技术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设岗原则和基本标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