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若干思考(1)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1)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内容、特征与作用1.1.1涵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镇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1.2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1.2.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1.1.2.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1.1.2.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1.1.2.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1.1.2.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1.1.2.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1.1.3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以下特征1.1.3.1控制引导性与灵活操作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既可以随时适应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变化,也可以满足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
其控制引导性主要表现在对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的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技术指标来规定土地的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以土地使用控制为主要内容,以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为要点,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控制: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其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主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控制、道路及其设施与内外交通关系控制、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和工程管线控制。
1.1.32法律效应: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法律效应的延伸和体现,是总体规划宏观法律效应向微观法律效应的扩展,法律效应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思考
一
、
发 展历程
控 制 性 详 细 规划 ( 简 称 “ 规 ” )是 于2 世 下 控 0 纪 8 年代 初 以 “ 0 土地 分 区规 划 管理 ”这 一 概念 引入 我 国 的 。伴 随着 我 国社会 体 制 和 经济 体 制 改 革 的不
断深 化 ,传 统 的规 划 设 计方 法 显 现 出对 新 形 势 的不
p o o e s se f rhe on u m ai n。 r m t y t m u t rc s m to
目前 ,在 实 际 的规 划 管 理 中 ,控 规 已成 为 城市 国有 土地 使 用权 出让转 让 的基 本 依据 , 规 已作 为城 控 市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让 。 别 是 地 价 测 算 的 重 要 依 特 据 ; 控 规提 高 了规 划 的弹 性 , 强 了可 操 作 性 , 增 使规
实施 相 关政 策 。
的作 用, 目前在规划编制 中存 在的 问题进行 了一定的探讨 ,
以期 对 当前 控 规 体 制 的进 一 步 完善 起 一 定 的促 进 作 用 。
关键词 :控制性详 细规划 城 市设计 公 共参与 指标
ABSTRACT:W e ic s t c n r le dea ld d s u s he o to ld t ie pl nn ng’ S de l pm e t p oc s , t r e o a i ve o n r e s he ol f ma a me ta d n ge n n i mpl me t to swela h xitn e n a i n a l st e e si g p o e si h l n ng a d p e r ton , i r e o r blm n t e p a ni n r pa ai n o d rt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的若干探讨
山 西 建 筑
S HANXI ARCHI TECTURI
Vo . 4 No. 0 13 1 Ap . 2 0 t 0 8
文章 编 号 :0 96 2 2 0 )00 7 —2 10 —85(0 8 1 —0 20
国内外新区发展 的新 趋势人手 , 规划 以亳州市 “ 十一五” 规 生 了控制性详细规划 ( 以下简称 控规 ) 。控 规作 为连接总体 规划 目标 、 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为基础 , 充分考 虑毫州 市发展框架 , 合理 地确 和修建性详 细规划 的关键性编 制层次 , 既有 整体控制 要求 , 又有
对 控制 性 详 细规 划 编制 方法 的若 干探 讨
刘 理 红
摘 要: 针对 当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中存在的 问题, 结合亳州市城 南新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的相关研究 , 对城
市控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以期促进 我国控规工作 的进 一步改进和完善。 关键 词: 控制性详细规 划, 市, 城 功能, 特点
本次规划确定 的规划范围为 : 北至北环路 , 南到古泉路 , 东到 性控制用地 , 不具有兼容性 , 而公共 绿地 可以被其他用地兼容 。 谯 陵路 , 西至陵西路 , 规划面积 39 7h l 3 . l2 T。 2 规划从街 区控制 的层面 , ) 结合规 划地区 的功能定位——集
1 2 土地 利 用规 划 .
新 区 的 发 展 阶 段 。 因此 , 对 城 市 的 区 位 及 形 态 特 点 , 辟 新 的 的技 术 方 法 。 针 开
发展空 间 , 完善城 市功能 , 配套现代公共设 施 , 升城市 品味, 提 满 足城市未来发展需要 , 显得尤 为重要 。
1规划从 整体控制层面提出道路红线 、 化绿线 、 ) 绿 河道蓝线 、 文物紫线 及市政公 用设施用 地、 外交通用 地 、 殊用地为 强制 对 特
浅谈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浅谈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者:龚方方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29期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点、内容、方法,指出了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改进措施。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的地区开发控制是我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控制体系的核心,是规划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的重要手段。
结构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地区控制原则,它所确定的控制原则和框架以及人口、整体开发容量等地区性規划目标对于控制性规划具有指导作用。
控制性规划决定具体地段的开发管理细节,对地区未来发展目标进行深入研究,并以此作为制定控制指标的重要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确定的规划层次之一,与修建性详细规同属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发的衔接,作为测试规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特点分析1.作为一种区段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始逐渐取代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在土地开发个案管理中的主要技术地位。
2.基本形成了以文本和图则为主体的规划语言范式。
3.规划控制的指标体系主要以用地控制为主,同时涉及设施控制与活动控制。
其指标构成各城市无统一规定,从实际效果看指标并非多多益善。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方法倾向已较普遍。
二、内容分析1.在土地使用方面,规划控制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
其控制内容为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的相容性、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
2.在设施配套方面,规划控制的内容包括公共设施配套和市政设施配套。
3.在建筑建造方面规划控制的内容包括建筑建造的控制和城市设计。
4.在行为活动方面,规划控制是从外部环境要求出发,对建设项目就交通活动和环境保护两方面提出控制规定。
三、方法分析1.形体布局模拟法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方法。
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浅析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摘要:在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中,由于受到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作用,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规划管理实践的顺利落实。
客观分析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优化措施,是引导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科学性、合理性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g32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在我国提出的《城乡规划法》中,进一步强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重要性,以此作为政府调控资源的主要手段,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在城市开发实践过程中,由于市场具有不可预见性,再加上对资源配置提出了较强的灵活性要求,如果仍然采用传统的“大而全”规划模式,必将存在诸多矛盾。
因此,如何强化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已成为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必须思考的话题。
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衔接性不足以我国当前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过程来看,主要遵循《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城市建设的进展状况,采取分期、分片的方式,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但是单个编制项目的规模、数量不等,由此带来了极为明显的规划衔接问题。
一方面,纵向衔接问题。
在中小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具有宏观性、战略性特征,包含了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尤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政策的多变性、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再加上区域交通环境的变化,都对城市总体规划产生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并非一成不变,而需要不断完善、不断调整,尤其对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来说,总体规划的变化更加频繁,可能一些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尚未实施,就已经出现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现象;另一方面,横向衔接问题。
一般情况下,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处于一个时间跨度下,实行分片性、独立性的编制,但是各个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缺乏系统性、统筹性,给相互协调带来较大难度。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若干动态与思考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若干动态与思考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深化推进以及城乡规划政策与制度的不断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城乡建设用地管理的核心要素,在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乡建设要求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
本文结合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技术与实施发展情况,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以期为实现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优化,提供帮助。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考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系以及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我国政府以及有关部相继出台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与土地控制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地位[1]。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对我国与土地划分使用以及城市化建设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
但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相对较新的规划编制体系,其编制内容仍处于不断完善度的过程,其内容在某些方面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具有矛盾性,有待进一步的协调与改进。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思考值得进一步探讨。
1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存在的问题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以及城市管理的优化具有重要影响作用。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起步较晚,我国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前沿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相对较为成熟,对控规管理、技术与实施具有明确的规定[2]。
从整体实际发展与实施来讲,控制性详细规划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点思考与解决。
1.1刚性与弹性问题刚性与弹性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中的两种属性,其中刚性指标在城市建设中是必须执行的异性控制标准,主要对城市容积率、建筑高度与密度、土地建设属性、配套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弹性指标,则对建筑设计没有硬性要求,具有自由性,主要是对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建筑色彩、建筑风格等提出的指导性规范。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转型思考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转型思考摘要:新时期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新要求使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有必要探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转型发展路径,使得规划内容与规划方向得以更好顺应新形势、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本文阐述了新时期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与现阶段的不足之处,最后从形成覆盖全要素的统筹传导机制、构建标准化与差异化的并行编制体系、结合新经济产业推动控规创新、加快打造智慧国土空间规划平台等方面,探讨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转型路径。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转型发展;并行编制随着我国城市地区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战略指导与细节管控作用日益凸显。
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实现了法制化转变,整体框架与细化内容变得更加规范,与国土空间规划也实现了紧密联动。
但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一定地域特色,要求地方政府部门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进行精细化调整,从而使规划内容与落实方式更加灵活。
同时地方政府部门需要积极转变规划理念,以推动控制性详细规划转型发展。
本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详细内容,探讨转型发展的具体策略。
1 新时代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2019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整体框架,确立“五级三类”规划体系,提出规划工作需要沿着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层面展开,并在开发边界内进行详细规划,推动规划体系的改革发展。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过程中,控规已经成为了有效可行的地方治理工具,并在新时代背景下产生了较多新要求。
一方面,城市人民政府开始关注控规的全流程治理,实现质量、效率、公平、可持续等多个方面的目标。
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来说,不仅仅要从专业规划的角度进行设计与贯彻,同时还要强化社会服务功能,通过详细全面的规划体系协调好多部门职能,将不同部门的相关要求汇总在一起,完成统筹整合与动态完善,搭建全流程治理框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1]。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思考【摘要】本文对控规的发展历程,在规划管理和实施中的作用,目前在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以期对当前控规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起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区域分析指标abstract: this paper conducts an explor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the regulatory planning, the roles of regulatory planning and the problems in the existing planning, hoping to play promoting role in the current regulatory planning system’s further improvement.key words: regulatory planning; planning making; regional analysis; indicator中图分类号: tq53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1 发展历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土地分区规划管理”这一概念引入我国的。
伴随着我国社会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的规划设计方法显现出对新形势的不适应。
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和北京等地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设计部门借鉴国外“土地分区规划管理”方法,在详细规划中引入“区划的思路”,并结合我国城市规划的实际情况,逐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城市规划控制和管理的基本方法—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点是以控制指标作为主要的管理依据,并通过地方立法来确定规划的权威和正统地位。
在1991年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了控规的编制内容和要求;1992年年底,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其中进一步明确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编制控规;2006年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同时废止了1991年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提出了新的原则和要求,其中共有11个条款涉及到控规,主要涉及控规编制,修改及在规划体系和城市建设中地位和作用。
控制性详规与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1.控制性详细规 划概述 随着我 国经济体制 的改革及发展 ,原 有城 市规划管理 方
式已远远 不能够满足社 会发展对城市建设 、管理控制 、规 划
设计等 方面的要求 ,已有的总体规 划太粗 ,过于宏观 ,侧 重 经 济指 标分 析控 制及 国民经 济及城 市 建设 总体 纲要 性 的控 制 ,传 统的详细规 划太细 ,过于微观 ,且着重于具体城 市开 发建设 项 目的细节 问题 ,对城市规 划及空间环境设计 等方面 的缺 乏相应 的管理 措施 ,因此相 应的产生 了 “ 制性 详细规 控
划”。 ( 1)引入 与借 鉴
整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及如何制定高效的控规审批调整行政流程 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的重要问题 ( 如图 1) 。 ( 控规编制 的方法 问题 4) 控规直接 面对 的是 具体 的每 一项城市建设活动, 它衔接 了 总体规划 、分 区规 划和修建 性详细规划, 了深化前者和控 起到 制后 者的作用 。但 目前控规 如何将 它特 有的规划 内容 、形 式 和手 段 ,把诸如城市产 业和城市 用地 、人 口、资源 、环境 等 方面的政策转译成容积 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 度、 建筑 体量 、建筑形 式和 色彩 、环境容 量控制等城市规 划的技 术语言, 指导城 市物 质空 间建 设。 为政府 对城市 建设 、开发 成 进行 管理 、控 制的重要手段和政策载体 是当前控规编 制研究 工作 的重中之重。 ( 控规编制 的技术 问题 5) 以土地 的单一 使用性质对应相 关的活动 ,从 而赋 予各个 地块 以各类控 制指标的这种控 制方式因社会活动 的复杂多样 性及土地集约 节约利 用的客观情 况已不能满足 需求 ,加上 旧 城市 用地 的分 类标准不能及 时更新满足社会 发展 及城市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若干问题的理性思考
制指标 . 很少 提及土地使甩的 兼窖性控制。控
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阶段虽然较 为 视建设用地 重
Key or :rguaor o w ds e lt ypln.c to PQ oNt Ins J
… d  ̄ mpo i i t l bi ~ rr 。
在规划编制 、实施与管理等阶 段 到应有的重 得 视 无论总体 规划、分日规划 还 是控制性详
细规划 . 仅仅 强调的都是分 、 土地 性质和控
ofh  ̄ g l onpln nOde oen on e t uo. a i r rt h  ̄ 【
op  ̄ab l i
较为落后的镇 外缘地g .我 规划7一块 完整 们
绿地的实施可 谓是遥遥无期 . 状的民居 和商 现 铺却需要使 用
划.这些
规划 的全覆盖工 作 . 2O 年年 底.中心 城 O8
作 基本完成 通过 组 我们进一 步
行7。我们认 为,一十具有可操 作性的规 就 0 要考虑选些 问 .可以有不 同的做法 . 题 要不这 和商铺 . 要不就
制 性详细规划 的时候.规划师在确定 兼窖性时
R是简单地制定 一个兼窖性表格 , 明了地块 说
了 解到规 划管理中有法可依 的根本问题。在 规
划选址、确定 规划设计条件 、修建详细规划 和
要深化和补充控 制图则.说 明 府没有确定意 政 图要建设这块绿地 之前,控制 图则就应该说 明
师不得不做 出调整和让步 由f土地使用幕窖
则来源于市 场经济带来 的不确定 我在 日常的 碰到如何实施控 制性
控 目别 .土 地 月# 详 细 规 划 的 困 扰
控制性详细规划浅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浅析摘要: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做了简单的介绍。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与作用做了详细分析,并对其与城市设计的进行了比较。
同时,分析了我国现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存在的弊端,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认识地位作用城市设计存在问题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认识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为两个层面即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对应于两个阶段五个层次,两阶段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五个层次分别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指出,控规“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许可的依据。
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与作用2.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从规划到管理即依法行政的依据;从规划到实施即控制、引导、监督。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明确、适合操作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出让的基本依据,正确引导开发行为。
2.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从宏观到微观,即上接总规(分区),下接修详(设计);从定性到定量,即控制要求深化、量化、具体化;从整体到局部,即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衔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衔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与开发建设行为。
它以量化指标和控制要求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建设的微观控制,并作为具体指导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土地出让的具体设计条件和控制要求。
公共管理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适应性思考——以温州市为例
c u t . we e , r l mst a e” mnp t n ' e ua o ln me r c i a er v a e s o n r Ho v r pobe t h o io e t r g lt r pa t np a t e h v e ld i y h t ’ y i c e t e t n n d p a i o e a i . e o i n f h s r b e p o l’ k o c r i i a a t bly t p r t n Th r i o e e p o l ms i e pe Sl c f wa e e so a i o t o g t s a a rn s f r g lt r lna ni o t n u l n g me t a u e B s d o e c a a e it so u l e ua o pa sa y mp r t bi ma a e n a p c me s r . a e nt h r c r i f b i h t sc p c ma a e n , h ud s r n t e h oe o g l t r l n a y o u l n g me t n g me t we s o l t g h n t e r l f e u a o pa s a wa f bi ma a e n , e r y p c
呸唧
呈 重囵
维普资讯
MAN GE N A ME T
[ 文章编号] 0 6 0 2 (0 7 0 — 0 1 0 [ 1 0 — 0 2 2 0 ) 4 0 7 — 4 中图分类 ̄] U 8 [ -T 9 1 文献标识码] C
浅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认识及相关思考
浅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认识及相关思考作者:张中杰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5期摘要: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控制性详细规产生问题的根源,关于控规指标体系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思考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为两个层面即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 详细规划阶段又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许可的依据。
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有效的过渡与衔接,起到了深化前者和控制后者的作用,但是我们目前的控规实施过程中面临控制有余、弹性不足、频繁调整等相关问题。
下面我就控规谈下自己的看法。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控规在规划体系中主要起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1.1承上启下的作用。
在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控规的核心价值在于“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它以量化指标将总体规划的原则、意图和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土地乃至三维空间定量、微观的控制,从而具有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的双重属性,既能继承、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的意图,又可对城市分区和地块建设提出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导则。
1.2管理的依据和建设的引导。
控规在规划控制体系中的地位体现为其突出的“管理性”特征。
由于控规的层次、深度适宜,同时又是采用规划管理语言表达规划的原则和目标,因此它是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认识及思考论文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认识及思考【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政府藉以引导与调控市场、实现城市整体建设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
科学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有利于规划的实施,本文提出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认识。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认识思考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是20世纪90年代初为适应我国城市用地建设与管理,为弥补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链接的缺陷而出现的。
它来源于美国的区划、英国的发展规划和香港的法定图则,又结合中国国情加以改进和发展。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控规是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最直接依据,也是国土部门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
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间内控规的编制将大量进行,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控规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在新一轮控规编制热潮中予以考虑,将城市建设活动限定在规划所确定的方向和范围内,保障城市整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认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层面存在“包打天下”的“范式化”现象,这会导致互相套用既有的规划模式而使规划缺乏应有的适应性。
因此建议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采用多种类型、不同深度的规划控制和引导,建议如下:1、实行多类型的规划控制和引导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从城市中心区到工业区、从新区开发到旧城区改造等,都执行着同样的编制方法,这样会导致编制成果难以落实。
因此建议根据不同城市或者一个城市中不同的规划地段,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类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提高其控制作用。
2、采用不同的编制深度不同类型的城市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有不同的要求,甚至对于同一个城市来说,不同地段都有其特殊的要求。
建议在编制某城市或某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深度的规划控制,并且应该采取相应的规划控制方式和不同的控制指标体系,以节省人力、物力,突出重点,使规划更加有效和深入。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在深入研究城市的整体建筑容量、环境质量、资源承载力等宏观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地价、建筑高度、土地区位、用地现状、交通条件、设施配套、建设时序、城市设计和市场需求等多种要素,合理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
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过程管理的探索与实践——谈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操作规程的制定
法定依据地位 ,是确定规划条件 、核发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 督机 制 。 国内 外 经验 表 明 .上海 城 市 规 划 发展 的实 践 已经
证 、规 划条 件 变 更 许可 的依 据 ,提 出 了控 规 编 制 、审批 、
证明 ,控规作为法定规划的属性 ,它从来都不是规划编制
备案和修改 的法定程序要求 。控规在法规层面被确 定为独 人 员或 者 城 市 规 划管 理 部 门 自身 的事 ,它 是公 共 政 策 .是
系 。这既是 对以往控 制性详 细规 划编制 审批 无统一 规 赋 予 了控 规 作 为 土 地 出让 和 建 设 项 目规 划 管 理 直 接依 据 的
程 的补缺 也 是应 对城市新 的发展 形势 、提 高控 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 水平的重要保证 。
法 定 地位 。落 实 这 一要 求 .同时 面 对控 规 编 制 审 批 管理 长
~~ ~~ 一一~一 一一一 一 ~一一~ 一一一一 ~
期 缺 乏统 一规 定 和 程序 环 节 控 制 的 问题 ,为 保 持控 规 的科 学 性 、权威 性 和 可 操作 性 ,上 海 市城 乡规 划 管 理 部 门通 过 对 多 年 管 理 工作 经 验 的 总 结 和 思 考 .借 鉴 国 内外 先 进 经
1 控规全过程管理的必要性
2 0 年 《 乡规 划法》实施 之前 . 08 城 上海 已经基本 实现了浦 西 中心城 集中城市化地 区的控规全覆盖 。在此之后 . 应对城 为
市建设 和发展新的形势要求 ,上海市城 乡规划管理部 门在总结
和反 思控规在编制管理程序上暴 露出来的 问题后 , 认识 到研 究 建 立一套 以全过程管理为核心 的控规管理规程体 系势在必行 。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若干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若干思考【摘要】在我国,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在近几年因为《城乡规划法》的实行更是使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隐隐有逐渐上升的趋势,规划管理部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进行也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
但是,在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确是因为各种主客观的因素受到许多的阻扰。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就目前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在基础上再结合我国的特殊的国情提出了许多发人深思的建议。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思考;0.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得以有效推广和实施,在借鉴了国外的“土地区划”方法基础上,我国建立起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改革制度。
在经历了1992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划管理方法》和1995年的《城市规划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推行后,对于控制规划制度的问题也相继暴露出来。
在经过20多年的努力后,这些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环节,但仍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是为保障民权服务的,然而作为公权实施的城乡规划依据基础必然会受到影响和限制,使得规划人员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内容1.1 控制性详细规划内涵对于我国而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系统大概可以分为战略以及操作等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有相应的对照着两个阶段和五个层次,其中两阶段是指总体规划阶段以及详细规划阶段,而提到的五个层次就是总体规划的纲要、总体的规划、分区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有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进行本文涉及的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时候,需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并且还要考虑相关专题规划对具体地点的利用和建设的相关要求。
所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我国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要谨慎对待。
1.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作用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施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愈加重要,不仅在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间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又是科学的建设以及管理城市的重要指南,是1.2.1承上启下正如前文所述,在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的五阶段之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处于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因此它具有十分重要的过渡和衔接的作用,能够更好的对总体规划进行深化,也能做到很好的控制修建详细规划,最终达到保障规划体系的完善的目的。
针对我国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实效性思考
针对我国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实效性思考摘要:本文提出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问题,分析并论述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间既独立又互补的关系。
并针对性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场化科学性市场经济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前言近年来,随着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减弱。
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的社会和经济背景己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分析修规难立足于市场的深层原因,探讨修规的完善和革新对当前提高城市规划编制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问题1 编制主体不明确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公共政策,其编制主体应当是政府。
而在实际编制中,作为指导工程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绝大部分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
在1990 年《城市规划法》中提出“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
”也就是说,作为法定规划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其编制主体应当是城市人民政府。
2 编制主体与建设主体的不一致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工程建设规划,其核心内容是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布局、道路、工程管线等具体的建设内容作出布局。
而往往由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不需要上述内容。
3 在详细规划管理层面的尴尬地位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详细规划层面必不可少的规划内容,也是城市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依据。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
而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对地块的规划各项管理要求(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均已经包含。
二、分析1 经济体制的转型1984 年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条例》是我国城市规划走上法制化道路的标志性文件。
《城市规划条例》将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提出“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新建或改建地段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布置和安排,作为修建设计的依据。
”当时的详细规划其实质内容便是现在所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关于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思考
关于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思考摘要自从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发展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进程越来越快,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城市的建设和规划是十分重要的,关系到城市未来的发展,所以在现在的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规划的主要方式。
目前的城市规划中,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规划方式,在现在很多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所以本文就针对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分析,促进城市的规划和发展。
关键词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成果的不断呈现,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城市化建设脚步也越来越快,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新区建设基本以增量型规划为主,存量型规划的缺失却极大地减缓了旧城区的更新和改善,使得城市存量空间利用率比较低,严重限制了城市未来的发展。
所以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规划方式,在现代城市规劃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实现城市的均衡发展,就必须对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分析。
1 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介绍城市在经过了近二十年的高速扩张式发展背景下,城市的用地效率已经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新土地的开发和应用十分困难,所以才现在的城市规划中,很多一线城市为了能够提高城市规划的效率和质量,城市的规划逐渐从增量扩张向存量发展转变,通过存量发展能够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
传统的增量发展指的是在城市开发中,不断将城市周围的土地进行新开发和利用,用于城市建设,而存量规划则是对城市中已经被占用和使用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
通过这种规划,可以有效优化城市的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优化土地性质,使用地更加合理[1]。
2 存量型控制性详细规划面临的问题2.1 土地利用效率低,闲置土地多面对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的基本国情,过度消耗、低效利用资源的粗放增长方式难以为继,通过合理规划布局、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等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城乡土地配置,已经成为政策关注的焦点。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地位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地位的思考
黄珍
【期刊名称】《广州建筑》
【年(卷),期】2005(000)004
【摘要】通过回顾和总结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从城市规划体系端正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的认识,从城市规划审批主体端正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地位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分析城市规划法律化面临的问题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地位过高的弊端,提出在我国城市高速发展过程中和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留有自由裁量的余地,同时加快政府决策法律化的进程比加快规划法律化的进程更显得重要.
【总页数】4页(P7-10)
【作者】黄珍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广州,51009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城乡规划法背景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践思考——以温州市瓯海区丽岙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J], 陈思鸿
2.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整体控制层面的思考——基于寿县历史城区控制详细规划实践 [J], 安艺;令晓峰
3.基于区域视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思考——以重庆市涪陵区龙桥组团龙头
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J], 胡昆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思考——以编制吉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J], 邵敏[1];常乐[1]
5.浅析城市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特点──对厦门市厦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思考 [J], 刘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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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若干思考
作者:朱世圻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7期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的城市土地利用控制制度与国外法定规划的城市土地利用控制进行比较,如美国的区域规划、德国的地区详细规划、日本的用途地域制等,从法定约束力、土地用途分类、规划控制内容几方面与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就行了区别,并与我国目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效果相结合,对国内的未来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字】法定规划,土地利用控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逐渐增加,城市化的速度也在逐渐加快,如何合理控制国家土地资源是每个国家都会面临的问题,虽然说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主要靠市场调节,但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土地资源仅仅依靠市场调节甚至会引发许多问题,因此由政府出面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是必须的。
目前世界各国都采取了适合自己国家的控制手段,如美国的区域规划、德国的地区详细规划、日本的用途地域制等。
本文将上述国家的控制制度与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比较,对我国在面临城市化加速的局面下,如何完善土地利用控制制度,为我们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从法定约束力方面进行比较
我们知道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将土地利用控制进行详细规划,而且将其作为规划许可或开发许可的依据。
从法定约束力方面而言,美、德、日将本国制定的规划制度,作为开发许可的唯一依据,并在城市规划的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规定,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理开发申请时,几乎没有权利自由裁定。
德国在城市建设中能够顺利实施地区详细规划,正是因为政府的介入,而美国的区域规划制和日本的用途地域制在所有城市建设中都可以看到,对各类土地的应用都制定了详细严密的约束条件,因此才能达土地利用的预期效果。
我国第一次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提出,是在1991年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虽然在1995年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再次提及了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指标的问题,但并没有明确的法定约束力,仅在《城市规划法》第29条中指出,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并没有明确说明所针对的是城市总体规划还是详细规划,因此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然例行规划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开发活动并不具有法定约束力,这在城市建设中就出现了很多问题。
三、从城市土地用途分类方面进行比较
各国控制土地利用的一般方法是将土地用途进行分类,但几乎都是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这三类。
从城市土地用途分类来看,国外与我国的差别较大,甚至在有些方面差距很大,我们需要向国外借鉴学习。
美国在1990年推出的美国纽约市区规划手册中,将居住用地分为10类,商业用地分为8类,工业用地分为3类;相应的,在德国的土地分类中,居住用地4类,商业用地3类,工业用地2类,还有1类特殊用地;日本在新城市规划法中指出,居住用地7类,商业用地2类,工业用地3类。
相比较之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居住用地类型相对单一,同时也说明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土地类型划分相对简单。
我国与德国、日本最大的区别,在于划分商业用地时,我国不会考虑土地混合用途。
这种情况,造成了许多地方的城镇建设处于混乱情况,缺乏统一管理,或者管理力度不够。
与国外相比,我国土地用途的分类不仅仅局限于城市土地规划,而且还包括土地利用现状统计的分类依据,这在国外是没有的,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符,我国国土面积较大,但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资源不足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因此利用现状的统计有利于我们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四、从规划控制内容方面进行比较
各国为了给民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较高的生活质量,除了对土地用途进行法定控制之外,还制定了具体的控制内容,但这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在符合国情的情况下,合理借鉴经验。
1、各国的土地利用控制,基本包括四个方面:环境容量、建筑形式、建筑物位置、土地规模,并制定具体控制指标。
我国的发展一直主张“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因此才会更加重视居住环境和配套公共设施,在这一点上,日本对此也非常重视,在建筑形式控制指标的制定上控制非常严格。
2、在地区详细规划中,我国与德国有些地方非常相似,但德国的地区详细规划仅局限于某些城市,而我国的范围非常广泛。
因此,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管是范围还是详细程度,都是比较先进的,很多人在怀疑实施效果,也因此而遭到了质疑,这也是我们将来需要补充进一步完善的,用现实打破质疑。
3、我国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自由裁定权,相对是比较宽泛的,同美、德、日等国相比,它们的城市规划法规定,土地用途和控制指标是一致的,即只要土地用途决定了,那么规划控制指标也基本确定了。
五、对策和建议
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自由裁量权较大,法定地位相对薄弱。
在我国,想要获得项目开发权必须先提出申请,经过审批才能获得开发权。
在国外而言,几乎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开发项目符合法定规划的要求,就能获得开发许可。
因此,在我国进行开发土地,是进行多方协调的结果。
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早是在土地招标买卖的情况下进行的,现在如果直接应用于规划管理工作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在新区开发方面的的效果比较好,在其他方面来说发挥的作用会小一些,而且还会受到投资主体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加上其他因素,市场分析不准确、先前调查准备不足或者资金不足等原因,会导致控制指标发生改变,因此,其法定地位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缺乏约束性。
我们可以看到,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支持,从而提高其法定地位,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通过科学的手段加以控制,比如,提高信息的精确性,加大投资力度等。
2、我国土地用途分类不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需要加以调整。
我国的土地分类制定至今已有十几年了,是按照1990年颁布的标准制定的,社会的发展是飞速的,当时的标准已经不符合当今社会的要求,今天我们面临的旧城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已经说明,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度需要改变,简单化的处理这些问题,并不能完全解决,也无法满足现在社会庞大人口数量的需要。
因此,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方式,使用混合土地使用模式,在土地规划中加以科学界定。
3、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国际中引起了广泛质疑,其内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待商讨。
在国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内容配套设施来看,我国对居住地的配套设施,有明确的要求,并制定了强制性指标,要求开发商在开发居住地时,要有完整的配套设施,因此许多开发者为了降低成本选择不开发,或者选择不利的位置开发,进而使公众利益受到损害。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这些年的摸索,我们现在应该检讨规划标准的科学性,应该清醒的知道,人和开发商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配套设施是以服务大众为目的的,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矛盾必须找到两者的平衡点,解决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六、结束语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有其优点和成功之处,也有不足之处,我们更应该扬长避短。
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政治性、技术性、科学性都很强,因此我们更应该提高工作质量,众多的规划工作者应该在实践的基础上及时提供反馈,对规划工作进行完善、补充,使之符合现在社会的发展需要,提高社会生活质量,促进国家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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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敬东城市经济增长与土地利用控制的相关性研究《城市规划》 2004,28(11)
[4]汪秀莲张建平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国际比较《中国土地科学》 2001,15(4)
[5]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 2000(p73-76)
[6]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资料集第四分册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