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预付款差别
预付款是订金还是定金
预付款是订金还是定金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往往会出现让你预先交付一部分的定金或者是订金的这种情况,交了之后并且需要签订一份交款的字据或者是合同“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它们二者之间表达的含义却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极其巨大的差异。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正不管是购买房产,还是购买家用电器或者其他的一些大件的物品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让你预先交付一部分的定金或者是订金的这种情况,交了之后并且需要签订一份交款的字据或者是合同来予以证明,那么我们可以看出。
“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它们二者之间表达的含义却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极其巨大的差异的,尤其是当我们在生活中去购买房子的这种情况下,往往由于需要我们去签订的合同或者字据太多太杂,所以说会在合同或者字据中用到这两个字的地方会有很多,往往导致我们对这两个词的含义发生混淆,甚至会造成一定的麻烦,引起极其严重的后果。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就在这里给大家具体详细的介绍一下如果我们生活中用到这两个字的一些地方,以及在我们签订合同或者条款字据的时候需要的注意一些相关事项,也希望为大家提供一些相关法律方面的知识,给有需要的人们提个醒。
第一,我们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语在字面上的意思有什么区别和不同。
第一个”定金“,指的是买卖中的当事人约定有一方需要向另一方交付一定财物的时候,被用来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这种交付的货币也是归于法律上的担保形式的一种,而我们说这么去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要督促交易中的相关债务人去履行他所担负的相关债务,从而一定程度上来对交易中的债权人的债权保障可以得到最终的实现,那么假如说在这其中的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话,那么交易中的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按照他们订立的相关约定去执行,但是假如说发生了双方当事人并没有订立相关的约定的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如果要是其中归于销售的一方违约的话,那么销售方就必须对当事人做出双倍返还定金的行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假如说其中的消费者一方违约的话,那么消费者之前所交付给销售方的定金当然也就不再返还给消费者一方了。
定金与订金之间有哪些区别
定⾦与订⾦之间有哪些区别1、概念不同.定⾦是⼀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为确保合同的履⾏⽽⾃愿约定的⼀种担保形式。
订⾦并⾮⼀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的⼀种⽀付⼿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违约责任不同3、数额不同。
在⽇常的买卖交易中,与常常被⼈们所混淆,其实,它们是有区别的。
也只有了解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我们才能在交易中正确的区分并适⽤定⾦与订⾦。
那么在实践中,具体定⾦与订⾦之间有哪些区别呢,也就是说,应该怎样区分定⾦与订⾦呢?下⾯将为您做⼀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定⾦与订⾦之间有哪些区别定⾦是由约定的,但只有当事⼈关于定⾦的约定,⽽⽆定⾦的实际交付,定⾦担保并不能成⽴。
只有合同当事⼈将定⾦实际交付给对⽅,定⾦才能成⽴。
定⾦与订⾦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交付定⾦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交付订⾦的协议是主合同的⼀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交付和收受订⾦的当事⼈⼀⽅不履⾏时,不发⽣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仅可作损害。
(三)定⾦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定限制,例如《》就规定定⾦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的数额依当事⼈之间⾃由约定,法律⼀般不作限制。
(四)定⾦具有担保性质;⽽订⾦只是单⽅⾏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怎样区分定⾦与订⾦(⼀)定⾦的法律效⼒表现在两⽅⾯:1、履⾏后,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情况下所表现的效⼒。
2、在发⽣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的⼀⽅不履⾏约定的债务的,⽆权要求返还定⾦;收受定⾦的⼀⽅不履⾏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适⽤的条件:1、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
亦可说,它以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种形式,⽆违约责任,则不能适⽤定⾦罚则。
2、⼀般只能针对不履⾏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的,定⾦罚则可针对不履⾏部分适⽤。
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定的帮助。
签合同时怎样区分定金、订金、购车预付款
签合同时怎样区分定金、订金、购车预付款(每位前线人员必看)!!!!!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5.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总结是最关键的啦!呵呵!!1.我们家里有现有库存的直接带客户确认后就签定金,而且约定客户的提车的时间,但是此刻应是一次性付款就写定金.在我们都有优势的情况下就直接写定金.2.购车预付款:定车的资源时间很长的,客户分期条件不好的,我们在和客户洽谈的时候没有10足的把握的,但是这个时候坚决的要考虑到的是定回来的车型千万不要颜色和车型太特殊,这样的情况客户违约不提车的话购车预付款是要退的,但是特殊的车定回来了想要销售出去,那难度系数就有点大了,而且会积压4S店的流动资金.3.订金:新车上市,不知道什么时候所定的车型会到店,或者是车型即将停产,都可以签订金的.呵呵!我们要相互研究,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以上代表我的个人见解)武汉三环华通专营店培训讲师:邓海。
定金与预付款该如何区分
定金与预付款该如何区分定金和预付款这两个概念在商业中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很多人对它们的区别并不清楚。
尤其是在促销活动或是购买高价商品时,顾客需要提前缴纳一部分钱,这时候很容易搞混。
那么,定金和预付款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本文将详细讲解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为您解答如何正确地区分它们。
一、定金和预付款的概念1. 定金:定金是指在双方商量好的交易条件下,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定金额作为订购某项商品或服务的保证金。
这些钱在交易完成后会被算作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价格。
2. 预付款:预付款是指在交易之前,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部分或全部金额,用于预付商品或服务的费用。
这些钱被算作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但是如果交易未能完成,可能需要退款。
二、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从概念上来说,定金和预付款很相似,都是在交易之前支付一定的金额。
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 意图不同:支付定金的意图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完成或履行交易的义务,而预付款则是为了预付部分或全部的交易金额。
2. 使用场合不同:定金通常是在商品或服务未交付前支付的,用于保证交易的完成或履行交易的义务。
预付款是在交易之前支付,用于预付一定的交易金额。
3. 处理方法不同:定金通常不能退还,除非交易不能完成或者双方协商一致。
预付款则可以根据交易失败的原因而有所不同,一般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退款。
4. 金额后续处理方式不同:定金是交易的一部分,通常被算作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价格,而预付款则是交易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被算作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三、如何正确区分定金和预付款在进行商业交易时,了解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您在交易之前,应该明确以下这些问题:1. 交易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您想要定购某些商品或服务,那么您应该支付定金。
但是如果您只是预付了某个金额,但是还未决定购买什么商品或服务,这就是一笔预付款。
2. 金额的用途是什么?如果您支付的这笔钱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完成或是履行交易义务,那么这就是定金。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定金和订金是两个经常被使用的金融术语,也是两个容易被混淆的词语,而且在法律语境中,这两个词语的含义和作用不同。
在商业交易中,两个词往往被使用来代表付款的不同方式,但它们的权益、期限和作用却有很大的区别。
在下文中,我们将从定义、权益和法律角度来分析并比较这两个词语的差异。
一、定义订金和定金都是一种预付款项。
它们都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金额。
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这笔金额被视为定金或订金。
但在实际使用中,两个词语有时也会被互换使用,尤其是在口语中。
订金是指双方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
在交易完成之后,这笔款项将被视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并将抵扣到总款项中。
如果交易未完成,这笔款项可能会被归还给买方(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
定金是指在该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前期款项,用于保证该交易的完成。
如果交易未完成,卖方将保留这笔款项作为赔偿金。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售方的行为被认为是严重违约,买方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必须注意的是,这与订金不同。
二、权益订金和定金在权益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订金主要用于保证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买方会履行合同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合同,订金将被退还给买方。
因此,订金主要是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
另一方面,定金主要是为了保障卖方的利益。
如果买方无法按照合同履约,卖方有权收取定金并且可以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交易中,需要付定金而不是订金。
定金可以鼓励买方认真考虑交易,并确保他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履行合同。
三、法律角度在法律角度上,定金和订金也存在重要的差异。
根据中国民法典,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定义和作用都是不同的。
首先,法律定义的不同。
根据民法典439条,订金是在合同成立前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定金,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诚意和履行合同的决心。
而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另一方的款项,用于保障合同履行。
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
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解释一:定金类似于一种保证合同,带有一定惩罚性质,交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则会被没收定金,接纳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则要双倍返还。
订金则类似于预付款,不具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惩罚性。
规范来讲区别主要是: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解释二: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至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订金和定金哪个受保护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
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
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定金和订金(预付款)
定金和订金(预付款):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预付款与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其区别表现在:1.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
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2.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
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
而预付款则没有。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
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总结精选(1):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定义不同定金是双方当事人透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必须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它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
2、退还条件不同定金: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告知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状况下,才能退还。
订金:订金可透过双方协调归还。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必须限制,《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作用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能够如数退还。
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务必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状况下无法退还。
5、违约处理不同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理解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状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职责。
总结精选(2):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近日李小姐与王先生在一家摄影工作室拍婚纱照,介绍时感觉还能够,工作人员让交了500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500元钱随时能够退。
但是拍出来一看,效果可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这一家拍了,让退定金他们不给退,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李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却是“定金”。
虽然“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好处却相差甚远。
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李小姐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拍婚纱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贴合要求,这笔钱是不能退的。
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
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1. 定金与订金的定义1.1 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定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但与预付款的区别在于,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时支付,而预付款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支付。
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1.2 订金订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将来履行合同的保证。
订金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2.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2.1 性质不同定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但与预付款的区别在于,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时支付,而预付款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支付。
订金则没有明确的性质,它既可以是预付款,也可以是押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2.2 法律效果不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没有法定的担保作用,它只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订金一般作为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2.3 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同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订金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3. 定金与订金的适用在实际业务中,定金与订金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内容和双方的协商来确定使用。
一般来说,对于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大型合同,常常使用定金;而对于日常消费品的购买、服务合同等,则更多使用订金。
4. 注意事项4.1 定金数额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超过部分无效。
4.2 定金支付定金应在合同订立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
4.3 定金返还如果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返还给支付方。
如果发生违约,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4.4 订金支付订金的支付时间、数额和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5 订金返还如果合同履行完毕,订金应当返还给支付方。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定金不可退还,而订金可以在特定情形下进行退还。
定金与预付款之间的区别体现在预付款是以支付合同履行的诚意金为目的,而订金则是属于合同标的物金额的一部分;预付款的生效时间在合同正式订立后,而订金则是在之前等等。
一、订金和定金有何区别订金和定金有何区别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1、订约定金。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
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
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
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
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定金”和“订金”之间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之间有什么区别?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定金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我们在交易的过程中经常会提到“定金”或者“订金”。
但是,相信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太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
别看只是一字之差,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这一字之差带来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那么,“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定金是什么?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二、订金是什么?“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如果消费者一方不想购买商品时,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当是要做退还处理的。
三、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两者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两者法律后果不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需要退回原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致使合同没有成立,给付方可收回订金,收受方应如数退还订金(如果因给付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而给收受方造成了损失,收受方可依相关法律规定另行要求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
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定金也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给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就这一点而论,与预付款相似。
但定金不是预付款,两者在给付目的、给付时间、性质和作用上存在区别。
在商品房买卖的实践中,应加以鉴别。
1、定金的给付目的在于保证合同的成立或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注明“已收定金××元”或者表明交付款项的用途,如“为了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等。
而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
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
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如果,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合同后,所收的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未能订立正式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返还实际所收费用。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即开发商按时交房,购房人按时支付房屋价款;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适用定金罚则。
但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违约时不会产生丧失预付款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问题。
广州吴勇波律师提示:由于定金和预付款都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率先付给另一方的金钱,实践中极易混淆。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何确定,购房人给付的究竟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应依开发商和购房人的给付意思和签订的合同来定。
如果给付的意思不明确或依法不能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应该推定为预付款。
预付款是订金还是定金 【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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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往往会出现让你预先交付一部分的定金或者是订金的这种情况,交了之后并且需要签订一份交款的字据或者是合同“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它们二者之间表达的含义却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极其巨大的差异。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正不管是购买房产,还是购买家用电器或者其他的一些大件的物品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让你预先交付一部分的定金或者是订金的这种情况,交了之后并且需要签订一份交款的字据或者是合同来予以证明,那么我们可以看出。
“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它们二者之间表达的含义却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极其巨大的差异的,尤其是当我们在生活中去购买房子的这种情况下,往往由于需要我们去签订的合同或者字据太多太杂,所以说会在合同或者字据中用到这两个字的地方会有很多,往往导致我们对这两个词的含义发生混淆,甚至会造成一定的麻烦,引起极其严重的后果。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就在这里给大家具体详细的介绍一下如果我们生活中用到这两个字的一些地方,以及在我们签订合同或者条款字据的时候需要的注意一些相关事项,也希望为大家提供一些相关法律方面的知识,给有需要的人们提个醒。
第一,我们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语在字面上的意思有什么区别和不同。
第一个”定金“,指的是买卖中的当事人约定有一方需要向另一方交付一定财物的时候,被用来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这种交付的货币也是归于法律上的担保形式的一种,而我们说这么去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要督促交易中的相关债务人去履行他所担负的相关债务,从而一定程度上来对交易中的债权人的债权保障可以得到最终的实现,那么假如说在这其中的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话,那么交易中的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按照他们订立的相关约定去执行,但是假如说发生了双方当事人并没有订立相关的约定的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如果要是其中归于销售的一方违约的话,那么销售方就必须对当事人做出双倍返还定金的行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假如说其中的消费者一方违约的话,那么消费者之前所交付给销售方的定金当然也就不再返还给消费者一方了。
定金、订金以及预付款
对生产厂家来说,定金更有利,也更能保障厂家权利。
定金比例一般为订货总额的10%--30%。
30%居多,具体看与客户的关系、信任度1、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收受预付款的一方违约,只须返回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
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订金则无此限制。
定金是一个准确、确定的概念,合同中使用这个定金就是很严肃的;支付定金,买方就是相当于担保履行合同,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卖方违约的,就需要双倍返还给买方定金。
其次,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综上:“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订金”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是单方面的保证。
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定金与订金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呢?很多人知道个大概,但是具体有那些区别呢。
下面从三个不同的法律角度来为您诉说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让您全面了解担保法、合同法等领域内不同的定金含义与作用。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的担保。
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另外,根据市房屋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购房过程中的定金、订金和预付款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过程中的定⾦、订⾦和预付款的区别是什么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通常会遇到需要交的⼏种款项,其中就有定⾦、订⾦和预付款,很多⼈都搞不清楚这⼏种钱款的区别,其实弄清楚这⼏者间的区别在现实⽣活中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今天店铺的⼩编就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购房过程中的定⾦、订⾦和预付款的区别是什么(⼀)定⾦1、定⾦以书⾯形式约定;2、购房定⾦的数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20%,超过部分⽆效,换句话说,即使约定定⾦为房价的30%,如果发⽣违约,那么定⾦数额也只能按照20%计算;3、购房定⾦可以抵冲奉;4、定⾦的罚责从定⾦交付之⽇⽣效,准买房⼈不在约定的期间内交付定⾦的,准售房⼈可以将房屋另卖⽽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违约责任;5、定⾦罚责(定⾦最主要的法律特征)。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5条“当事⼈约定以交付定⾦作为订⽴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的⼀⽅拒绝订⽴主合同的,⽆权要求返还定⾦;收受定⾦的⼀⽅拒绝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有的购房合同或者定⾦性质的条款⾥⾯约定“意向⾦、诚意⾦”等,即使名称不同,但是只要规定定⾦罚责,那就属于定⾦,如果没有书⾯约定定⾦罚责的,那就不属于定⾦,如果买卖不成的应当退还给买⽅。
(⼆)订⾦和定⾦虽然只有⼀字之差,但是法律性质完全不同,订⾦不具有定⾦罚责的特点。
根据沪房地资市[2001]112号的规定订⾦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
订⾦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
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付的订⾦: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协议收取订⾦的;2、签订的书⾯协议对订⾦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致的;4、⼴告、楼书、样品房与实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三)预约款1、预约款并不⼀定就是定⾦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交付留置⾦、担保⾦、保证⾦、订约⾦、押⾦或者订⾦等,但没有约定定⾦性质的,当事⼈主张定⾦权利的,⼈民法院不予⽀持。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1.预付款(订金)。
预付款是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将合同款总额的部分款项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
预付款对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起一定的资助作用,具有支援性质,但不起保证作用。
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原预付的数额的货币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
2.定金。
定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这是在没有第三方参加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采取的保障合同履行的措施。
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定金担保具有以下特点:一、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定金存在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因此,只要发生一方当事人给付定金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定金的事实,就证明合同已经成立;二、价金的预先给付性。
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定金担保,合同履行后,这部分金额抵作应给付的部分价款,或者收回起到预付款的作用;三、制裁作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可见,定金具有制裁作用。
3.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义务人违约时,应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惩罚与补偿性双重功能,因此,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和违约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应支付违约金,而不考虑债权人有无实际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合同中定⾦与订⾦有什么区别定⾦是指当事⼈约定由⼀⽅向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种法律上的担保⽅式,⽬的在于促使债务⼈履⾏债务,保障债权⼈的债权得以实现。
订⾦仅是意向⾦;两者最⼤的区别是定⾦交了后,买家不能申请退回,卖家不能履⾏的话要双倍返回;订⾦则没有这个约束。
下⾯由店铺的⼩编为您介绍定⾦和订⾦的区别。
合同中定⾦和订⾦的区别有:定⾦是在合同订⽴或在履⾏之前⽀付的⼀定数额的⾦钱作为担保的担保⽅式。
1、交付定⾦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交付订⾦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的当事⼈⼀⽅不履⾏合同债务时,不发⽣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仅可作损害赔偿⾦。
3、订⾦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定限制,例如《民法典》(2021.1.1⽣效)就规定定⾦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的数额依当事⼈之间⾃由约定,法律⼀般不作限制。
4、定⾦具有担保性质,⽽订⾦只是单⽅⾏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和订⾦虽只⼀字之差,但其所产⽣的法律后果是不⼀样的,订⾦不能产⽣定⾦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定⾦罚则。
“定⾦”是指当事⼈约定由⼀⽅向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种法律上的担保⽅式,⽬的在于促使债务⼈履⾏债务,保障债权⼈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必需以书⾯形式进⾏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1.1⽣效)第五百⼋⼗六条【定⾦担保】当事⼈可以约定⼀⽅向对⽅给付定⾦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合同⾃实际交付定⾦时成⽴。
定⾦的数额由当事⼈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超过部分不产⽣定⾦的效⼒。
实际交付的定⾦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数额。
第五百⼋⼗七条【定⾦罚则】债务⼈履⾏债务的,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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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前得仔细看合同分清“定金”“订金”
每次车展,各大车商总是推出让人动心的价格优惠,消费者就会匆忙下单。
今年4月,温州一场规模不小的车展过后,麻烦也随之出现。
近来,不断有消费者投诉,说订了车后4S店违约,迟迟不交车,他们想退车,4S店嘴上同意,但明确表示客户预交的钱只能对半返还。
维权记者想要提醒消费者,买车前得仔细看看购车合同,分清“订金”和“定金”、“预付款”的区别。
等啊等,4S店就是不通知提车
刚拿回2000元预付款,陈先生一点也没有高兴,相反觉得憋气。
4月初,家住温州的陈先生在一家汽车4S店看中一辆16万元的汽车,觉得车各方面性能都不错,他当即表示要购买。
但销售人员告诉他,当时没有现车,需要等,可以先付2000元。
想想反正要买,陈先生就同意了交钱,钱付掉后,销售人员就让他签一份协议,里面约定了车型、价格,并注明5月底取车。
“我以为这就是购车合同,后来发生了事情后,才知道这份协议有问题,只是预付款凭据。
”
“我等啊等,一直未接到车行的任何电话。
”陈先生说,6月2日,已经过了车行交车时间后,按捺不住的他来到车行要求退货,这时销售人员却告诉他,“车已经到了。
”“既然车都到货了,他们为什么不及时通知我?”陈先生生气地认为,车行明显存在违约,当下决定不买车了,要求车行退还当初他交的2000元预付款。
车行则表态:“退车可以,但是钱只能退还一半,给你1000元。
”
陈先生越想越气:“明明是车行违约,怎么要我承担责任。
我一定要讨回自己的2000元。
”
无独有偶,另一位王女士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她在4月份的车展现场订购了一辆轿车,车行也未在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并且未明确告诉她具体的提货时间。
等到王女士要求退货时,车行也告知她只能拿回一半预付款。
“定金”“订金”要分清
“调查发现,两起投诉案件中,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都有问题。
”具体处理投诉的工商人员告诉记者,在购车时,车行均要求消费者支付定金。
之后,车行就给他们出具一张“预付款凭证”,简单注明金额、提车时间、品牌等内容,但唯独对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没有做规定。
“可以说,双方并没有签定很规范的购车合同,相关条款也不利于消费者。
在协议中,车行只说这收的是预付款,并未注明定金,如果是定金,对于商家的违约行为,应当退一赔一。
”
工商人员表示,在热热闹闹的车展期间,不少车行都接到很多购车订单,他们为了做成生意,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供应能力。
经过调解,车行最终全额退还了陈先生和王女士的预付款。
律师说法
针对类似的购车纠纷,记者咨询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来晓明。
来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定金”“订金”两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当初签协议时,消费者交纳的2000元明确为“定金”,
车商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即退一赔一。
同样,如果消费者违约,车商有权利没收这笔定金。
预付款项明确为“订金”,如果消费者改变主意不想买这辆车了,车商不能克扣下订金,但消费者要为违约付出一定赔偿金,具体数字由双方协商。
车商如果违约,到时不能交车,首先要把订金足额退还给消费者,同时要付出一定的赔偿金额。
赔偿数字同样由双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如2000元订金违约期为1个月,可参考相应的银行利息。
至于“预付款”,法律上和“订金”是一回事,尽管很多要素不全,只要4S店收下了消费者的预付款,提供了盖章的收据凭证,即使没有签协议,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就已建立。
之后的违约责任可参考“订金”这一章。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最好签订规范详细的购车合同,有预付款的情况下,也要明确这笔钱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