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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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奖励细则

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奖励细则

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奖励细则一、考核内容1.维护保养工作:包括路面平整度、路面标线、路面排水等方面的维护保养工作。

2.设备管理与维修:包括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情况等。

3.交通安全工作:包括路面交通标志的完善性、警示标牌的有效性等。

4.应急处理能力: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紧急抢修等。

5.绿化维护工作:包括路段绿化的保养、病虫害防治等。

6.管养人员素质: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技能水平等。

二、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由相关部门组织考核人员对养护管理情况进行巡查。

2.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之外,还可以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以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三、考核奖励1.考核优秀奖: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在前列的养护班组、养护工区进行表彰,发放考核优秀奖金,并在养护管理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2.个人突出贡献奖:对在养护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个人突出贡献奖,同时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团队协作奖:对在养护工作中表现出色、团队协作能力突出的班组或工作小组给予团队协作奖,发放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优秀技能奖:对技术特长、业务能力较强的养护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发放一定的奖金和技能类奖杯等。

5.突发事件处理奖:对在突发事件处理中处置及时、恢复快速的养护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6.养护工作创新奖:对在养护工作中提出创新方案,推动工作发展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创新奖杯等。

四、奖励发放1.奖金发放:对获奖人员,将奖金直接发放到个人工资或工资卡上,并在相关工资单或银行流水上进行注明。

2.荣誉证书:对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作为个人职业生涯的荣誉记录,并在相关场合进行展示。

3.奖杯或奖牌:对获奖人员颁发奖杯或奖牌,并在相关场合进行展示,以鼓励养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奖励资金主要来自于公路管理相关部门的维养资金,根据考核奖励细则中规定的奖励标准和人数确定奖励资金的数量。

六、奖励公示和监督奖励公示和监督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将奖励情况定期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和评议,并及时处理相关意见和建议。

铁路护路联防上半年工作考核方案

铁路护路联防上半年工作考核方案

铁路护路联防上半年工作考核方案铁路护路联防上半年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铁路护路联防是指为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线路设备和维护正常运营秩序而进行的一系列工作。

上半年是铁路运输的重要时期,为了提高护路联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考核,全面评估各单位在护路联防工作中的表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铁路运输安全和线路设备的保护。

2. 原则: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1. 护路工作考核:(1)巡视检查:对各单位巡视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巡视频次、巡视范围以及巡视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情况等。

(2)隐患排查: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评估,包括隐患排查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3)应急演练:对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演练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演练效果评估等。

(4)安全宣传教育:对各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和覆盖面等。

2. 联防工作考核:(1)联防协作:对各单位联防协作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情况、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能力等。

(2)设备保护:对各单位设备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包括设备巡视、维修和保养情况、设备损坏和丢失的处理情况等。

(3)安全检查:对各单位安全检查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安全检查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1)定性指标:通过对护路联防工作的表现进行定性评价,如巡视检查频次是否达标、隐患排查是否及时有效等。

(2)定量指标:通过数据统计和比较分析来评价工作质量和效果,如巡视检查次数、隐患整改率等。

2. 考核评分:(1)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和权重,制定评分标准。

(2)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得出综合得分。

五、考核流程1. 考核准备:(1)制定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

(2)明确考核时间和范围,并通知各单位做好准备。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模版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模版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模版一、考核目的1.1 确保护路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提升护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1.2 促进护路员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护路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考核内容2.1 工作态度护路员应当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履行岗位责任,遵守护路员纪律规定,维护良好的工作形象。

2.2 业务能力护路员应具备基本的交通指挥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准确地指挥交通流量,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2.3 危机应对能力护路员应具备识别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遇到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应对,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交通秩序。

2.4 协作能力护路员应能够与相关部门和其他护路员紧密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交通管理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考核标准3.1 工作态度3.1.1 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3.1.2 穿着整齐、干净,佩戴工作证件。

3.1.3 服务态度热情友好,礼貌待人,不骂人不动手。

3.1.4 遵守工作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2 业务能力3.2.1 熟悉交通法规,准确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

3.2.2 灵活运用交通手势,指挥交通流量,确保道路畅通。

3.2.3 对各类交通标志和标线有较好的理解和掌握。

3.2.4 能够正确判断交通事故,并做出相应处理。

3.3 危机应对能力3.3.1 快速反应,及时报警或求助。

3.3.2 疏散现场人员,保证人员安全。

3.3.3 与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交通疏导。

3.4 协作能力3.4.1 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其他护路员沟通和配合。

3.4.2 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

3.4.3 遵守工作安排,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考核方法4.1 考核方式4.1.1 考核岗前培训4.1.2 考核岗位实操4.1.3 考核理论知识4.2 考核评分4.2.1 考核项目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权重分配。

4.2.2 考核人员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分,计算总分。

五、考核结果处理5.1 优秀:总分在90分以上。

护路员管理制度

护路员管理制度

护路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路员是指在公路上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保障公路交通畅通和交通安全的专职人员。

第三条护路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第二章护路员的管理第四条护路员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管理。

第五条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流量、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等实际情况,确定护路员的配置数量和工作范围。

第六条护路员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交通管理工作,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七条护路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具备必要的交通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护路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素质。

第九条护路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观察力,严禁酒后驾车或酗酒上班。

第十条护路员应当按时按岗上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早退。

第三章护路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护路员享有依法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权利,有权要求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纪律。

第十二条护路员有权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有权依法使用相关的交通管理设备和工具。

第十三条护路员应当保守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护路员对于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处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护路员应当协助交通警察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第十六条护路员应当保护交通设施和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或侵占。

第四章护路员的奖惩第十七条对于工作出色的护路员,应当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其继续发扬光荣传统,为交通安全和公路畅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职务犯罪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护路员,应当依法进行惩处,直至取消其护路员资格。

第五章护路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九条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护路员进行交通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模版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模版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路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护路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交通路段的护路员。

第三条护路员考核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四条护路员考核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护路员应以道路交通安全为宗旨,服务公众,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通畅。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护路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纪律:指护路员是否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挥,按规定执行工作任务。

(二)工作态度:指护路员是否热情、礼貌的服务过往行人和交通参与者,是否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技能水平:指护路员是否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设备和工具。

(四)现场处置能力:指护路员在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否迅速判断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疏导交通,保障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五)安全意识:指护路员是否重视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能否正确使用安全设备、防护措施,并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七条护路员的考核评分将根据以上所述的内容进行评定,各个方面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八条护路员的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具体时间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护路员的考核工作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两个环节。

(一)内部考核: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考核资格的工作人员对护路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考核,评估护路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填写考核表。

(二)外部考核: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邀请相关部门、专家或机构对护路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评审护路员的工作质量和能力,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护路员考核的结果将综合内外部考核的评估意见,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分数,最终确定护路员的考核成绩。

第十一条护路员的考核成绩将被纳入人事档案,并作为护路员聘用、晋升、奖惩等事项的参考依据。

护路员实施方案

护路员实施方案

护路员实施方案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护路员的作用不可忽视。

他们是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实施护路员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一、护路员岗位职责。

1.1 指挥交通,护路员需要根据交通情况,合理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交通秩序井然。

1.2 疏导交通,在交通拥堵或事故现场,护路员需要及时疏导交通,避免交通堵塞,保障道路畅通。

1.3 安全警示,护路员需要及时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并进行警示,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1.4 协助执法,在交通执法过程中,护路员需要协助交警进行现场指挥和交通管理工作。

二、护路员工作要求。

2.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言行一致,示范遵守交通规则。

2.2 具备一定的交通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交通指挥器材,处理突发交通事件。

2.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有效疏导交通和处理突发情况。

2.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交警、其他护路员等同事协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护路员工作流程。

3.1 准备工作,护路员在上岗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了解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熟悉交通指挥器材的使用方法。

3.2 巡视任务,护路员需要按照规定的巡视路线和时间进行巡视任务,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3.3 交通指挥,根据交通情况,合理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交通秩序井然,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3.4 交接班工作,在交接班时,护路员需要将当班情况和交接注意事项详细记录并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和信息完整性。

四、护路员工作考核。

4.1 工作绩效考核,护路员的工作绩效将根据交通秩序维护情况、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

4.2 专业知识考核,护路员需要定期参加交通管理知识培训和考核,确保具备必要的交通管理知识和技能。

4.3 安全意识考核,护路员需要定期参加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020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四篇)

2020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四篇)目录: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一
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二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三
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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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一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养护管理规范化,特对护路人员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路面、路基、桥梁、沿线设施及考勤五个部分。

二、考核时间
每月中旬检查1次,重点检查路面保洁。

月底进行全面检查。

(日常巡查作为每月考评参考)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扣分与工资挂勾的方式,具体划分为:
2、连续两个月保持分数最高者,奖励100元,连续两个月分数最少者警告,连续三个月分数最少者除名。

3、年终对全年评比得分最多者,奖励200元。

三、考核标准
1、路面应经常保持清洁,无堆积、无杂物等。

其中发现一处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个别突发抛洒物及泄漏物,不在扣分范畴。

但超过半天还未处理的按不合格扣分。


2、中分带路缘石内、外侧、活动护栏处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杂物。

一处不合格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3、路肩板应经常保持清洁,杂草不能高于10cm,无越过路缘石现象,泄水槽及边沟保持畅通,其中一处不合格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4、应按时上、下班,无故缺勤者,发现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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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护路队员管理制度范本

专职护路队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职护路队伍的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藏铁路安多段全体专职护路队员。

第三条专职护路队员应当忠诚于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身体素质。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专职护路队员职责:1. 负责铁路沿线的巡查、监护,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2. 负责清理铁路线路上的障碍物,确保铁路线路畅通;3. 负责处理铁路沿线发生的突发事件,维护铁路运输秩序;4. 负责向铁路管理部门报告铁路沿线安全隐患;5. 完成铁路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专职护路队员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2. 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铁路运输安全;3.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铁路运输安全信息;4. 遵守铁路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热情帮助旅客;5. 积极参加铁路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学习。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选拔与培训1. 专职护路队员的选拔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等方式进行;2. 新选聘的专职护路队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工作与巡查1. 专职护路队员应按照铁路管理部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巡查路线进行巡查;2. 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3. 巡查过程中,应遵守铁路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第八条考核与奖惩1. 铁路管理部门对专职护路队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2.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专职护路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专职护路队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保障与待遇第九条专职护路队员的工作服、装备等由铁路管理部门统一提供;第十条专职护路队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第十一条铁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专职护路队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本(2篇)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本(2篇)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本护路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考核管理,能够激发护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为此,制定一套适用的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计,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核指标设定护路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指挥、疏导、警示车辆和行人等,因此,在考核指标设定上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应急处置能力:护路员应具备良好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处理突发交通事故、疏导交通拥堵等能力。

2. 交通指挥能力:护路员应具备良好的交通指挥能力,包括掌握交通信号、疏导交通、协调车辆和行人等方面的能力。

3. 服务态度:护路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包括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疑问等方面的能力。

4. 工作积极性:护路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积极性,包括主动参与各项工作、勤奋努力等方面的能力。

以上四个方面的指标可以从时间效率、工作服从性、现场管理等角度进行具体量化指标的设定。

二、考核标准和方法根据考核指标的设定,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考核标准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评分依据如下:1. 应急处置能力评分标准:根据护路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表现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可以包括应急处理时间、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评定。

2. 交通指挥能力评分标准:根据护路员在交通指挥过程中的表现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可以包括指挥动作准确性、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3. 服务态度评分标准:根据护路员在服务过程中的表现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可以包括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4. 工作积极性评分标准:根据护路员在工作中的表现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可以包括工作主动性、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定。

评分方法可以采用定量评分和定性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将具体表现与考核标准进行比对,得出相应的评分结果。

三、考核周期和频次护路员的考核周期和频次是考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护路员队伍的管理,提高护路员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路面交通秩序的良好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护路员考核是对护路员在工作中所展示的能力、素质和表现进行的全面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和提升。

第三条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护路员,包括:市区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管理所、国道管理段等路段的护路员。

第四条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护路员绩效评价、奖惩和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服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具体考核项目由相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考核流程第六条护路员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定期考核按年度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考核时间、地点是由考核部门提前通知。

第八条不定期考核是指在定期考核外的其他时间对护路员进行考核。

不定期考核可以随时进行,由相关部门通知护路员。

第九条考核方式包括答题考核、实际操作考核、现场演练考核等多种形式。

第十条考核结果由考试部门进行统计和汇总,根据综合评分确定护路员的等级。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包括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交通事故处理等。

二、服务能力,包括引导车辆行驶、指挥交通、安抚当事人情绪等。

三、工作表现,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沟通协调能力等。

四、安全意识,包括个人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应当符合实际工作情况,针对性强,能够全面体现护路员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十三条答题考核的评分标准为错一项扣5分,漏答一项扣3分,正确一项加2分。

第十四条实际操作考核的评分标准由考核组根据护路员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制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等级。

第十五条现场演练考核的评分标准由考核组根据演练完整度、准确性和操作规范等进行评判,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等级。

护路员管理制度

护路员管理制度

护路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升护路员队伍的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等各类道路护路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护路员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执勤,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

第四条护路员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五条护路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

第二章招聘第六条护路员的招聘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招聘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护路员的招聘标准包括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交通法规知识熟练等方面的要求。

第八条护路员的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第九条护路员的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舞弊和弄虚作假。

第十条护路员招聘程序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应当由招聘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护路员招聘程序中的面试环节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第三章培训第十二条新招聘的护路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包括交通管理法规、执勤技能、危险化学品防护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护路员培训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确保培训内容合理、培训质量过硬。

第十四条护路员在培训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护路员培训完成后,应当参加相应的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从事护路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护路员培训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培训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培训机构负责。

第十七条护路员在培训期间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考核第十八条护路员的考核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标准等。

第十九条护路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交通法规知识、执勤技能、服务态度等。

第二十条考核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资质和丰富的执勤经验,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护路员本人,如有不合格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再培训。

第二十二条考核不合格的护路员应当接受再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再次考核,如再次考核不合格,将进行撤岗处理。

护路人员管理制度

护路人员管理制度

护路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道路施工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现场和交通通畅,保障施工人员和行人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施工和维护工作的护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护路队长、护路员、交通警察等。

第三条护路人员应当执行本制度,接受管理并服从命令,维护道路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护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交通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到专业、严谨、细致。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护路人员招聘、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护路人员招聘第六条护路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一定的交通安全知识和相关经验;(三)熟悉道路施工和维护工作流程;(四)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护路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招聘名单。

第八条招聘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护路人员的选择合理、质量可靠。

第三章护路人员培训第九条新入职的护路人员应当接受规定的培训,包括交通安全知识、道路施工规范、紧急救援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条停工复工期间,护路人员应当定期接受技术培训和安全演练,提高工作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护路人员的培训成绩应当记录在案,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四章护路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护路人员应当尊重上级指挥,服从现场管理,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纪律性。

第十三条护路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状态,现场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确保道路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护路人员应当认真填写相关记录表,保持工作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护路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危险情况或有违章行为要及时报告,协助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安全。

第五章护路人员考核第十六条护路人员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护路人员绩效和晋升的依据,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相应奖励。

高速护路员管理制度

高速护路员管理制度

高速护路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高速公路护路员的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护路员的管理工作。

三、护路员招聘1. 护路员招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并通过统一的招聘渠道进行,不能私自雇佣。

2. 护路员招聘应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得搞虚假宣传或收取任何形式的“入职费”。

3. 护路员招聘应当注重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确保选聘合格的人员。

四、岗前培训1. 新招聘的护路员应当在正式上岗前接受一定的岗前培训,包括交通法规、护路员职责、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 岗前培训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五、岗位管理1. 护路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到岗,并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安排。

不得私自离岗或缺席工作。

2. 护路员在工作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洁,言行举止文明,不得影响公共秩序。

3. 护路员在工作中应当认真负责,积极协助交警执法,维护道路通畅和安全。

六、工作考核1. 对护路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

2. 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护路员,应当及时进行约谈和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奖惩。

七、安全管理1. 护路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行驶或私自决定交通措施。

2. 护路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标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3. 护路员应当积极参与道路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八、紧急应对1. 护路员在发生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紧急情况时,应当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协助交警进行交通疏导和救援工作。

2. 对于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护路员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处理。

九、情绪管理1. 护路员在工作中可能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需要保持冷静、稳定的情绪,不得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2.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矛盾,护路员应当冷静处理,不得采取激烈行为。

行政村铁路护路奖罚制度

行政村铁路护路奖罚制度

行政村铁路护路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铁路交通安全,维护铁路沿线秩序,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村内所有铁路护路工作相关人员。

二、奖励制度
1. 对于积极参与铁路护路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
奖励。

2. 对及时发现并报告铁路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
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对于在铁路护路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纳实施,显著提高工
作效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对于玩忽职守、不履行铁路护路职责的个人,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2. 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铁路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降级或解除职务等处分。

3. 对于故意破坏铁路设施或妨碍铁路正常运行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考核机制
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铁路护路工作考核机制。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创新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奖罚的重要依据。

五、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村委会或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作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

3. 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村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上级政策或法律法规冲突,以上级政策或法律法规为准。

镇铁路护路工作的人员绩效考核方法及应用。

镇铁路护路工作的人员绩效考核方法及应用。

镇铁路护路工作的人员绩效考核方法及应用。

2023年,随着中国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对于铁路护路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铁路护路工种之一的镇铁路护路工,其职责是确保铁路的安全通畅,预防和处理铁路事故,保障旅客和物资的安全顺畅运输。

为保证镇铁路护路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采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一、绩效考核的意义绩效考核是对镇铁路护路工作进行有效评估的方法,是管理者了解镇铁路护路工作整体水平,指导工作的管理手段。

通过绩效考核,能提高镇铁路护路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岗位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铁路安全工作的稳步发展。

二、绩效考核的内容镇铁路护路工作的绩效考核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铁路运营的安全指数安全指数是对铁路护路的直接评估,包括列车正点率、火车是否发生故障、货车和客车是否受到袭击等。

通过监控设备和镇铁路护路工的巡视,记录这些指标并进行综合评估。

2、工作量工作量是镇铁路护路工的绩效考核中另一个重要的方面。

在工作时,镇铁路护路工需要经过各种各样的考验,包括施工维护、突发事件处理、安全防范等,每个具体事项设立考核标准,并综合考核进行全量评估。

3、工作质量工作质量也是绩效考核中不可缺少的一环,通过镇铁路护路工的工作文件、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评估。

工作质量包括相关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行动计划是否严格执行、工作成果是否得到高效应用等。

4. 绩效合规性绩效合规性评估,是评估镇铁路护路人员的规范操作程度和行为规范程度。

通过实际行动及合规教育培训学习来检查守法意识,保证工作人员的工作合规合法。

三、绩效考核的实施绩效考核的实施需要合理运用相关指标和评分体系。

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合理设置指标合理设置绩效指标是通过评估来确定考核的重要前提。

考核指标要符合岗位职责,基于工作流程和标准,并涵盖该岗位不同业务处理阶段的不同指标,针对不同的业务环节,设定不同指标,以确保绩效考核可以反映实际情况。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

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护路员队伍的管理,提高护路员的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制定本《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护路员考核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注重宣传教育,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的考评,注重激励和约束并举,以保证道路交通护路员队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三条护路员考核管理的内容包括护路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考评、奖惩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护路员考核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交通管理原则,并与相关单位的考核管理制度相衔接。

第五条护路员考核管理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单位代表在管理范围内负有具体落实的责任。

第二章护路员的招聘和培训第六条护路员的招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特殊关系和人情关系介入。

第七条护路员的基本条件包括:(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二)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三)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四)热爱工作,服从管理,具备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八条护路员的培训应当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系统化和定期化的培训。

第九条护路员的理论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护路员的权利和义务、护路员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等内容;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现场指挥和疏导、交通事故处置、急救知识等内容。

第十条护路员的培训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承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第三章工作考评第十一条工作考评是对护路员工作表现的综合评价,包括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二条日常考核是对护路员日常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价,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纪律、服务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第十三条定期考核是对护路员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根据工作实绩、群众评价和相关单位的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四条工作考评应当定期进行,一般为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以进行突击考核。

铁路护路队员安全责任户考核细则

铁路护路队员安全责任户考核细则

铁路护路队员安全责任户考核细则
有奖义务护路责任户主考核细则
1、无涉铁刑事犯罪:责任区段内无爆炸、破坏铁路设施犯罪,无盗割铁路回流线犯罪,无货盗和其它涉铁罪。

2、无五类治安案件:责任区段内不发生提车钩、关闭角塞门、石击列车、轨面放置障碍和拆盗路材路料等治安案件。

3、无三类治安灾害事故:责任区段内无耕牛上路挡道,无路外伤亡,无机动车肇事。

4、宣传教育:经常在村民中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组织责任区的村民学习铁路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熟悉和识别路材路料,不进站围车叫卖,严防各种涉铁案件和事故发生,不断增强村民爱路护路的自觉性。

5、工作资料台账完备:各种基础台账资料登记齐全,工作记录完整。

6、路地满意: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搜集报告铁路治安情况信息,疏导、化解路地矛盾纠纷,所辖区段治安平稳,列车安全畅通,路地部门考核基本满意。

铁路护路安全责任户上路巡查须知
一、看上:看铁路上方电气化回流线、信号灯、变压器等铁路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二、看下:看铁路轨面是否有障碍物,配电盒等铁路设施是否遭损害。

三、看左右:看铁路两侧50米禁牧区内是否有耕牛、“五残”人员、可疑人员、学生上道。

四、宣传:经常向村民宣传铁路法律知识和铁路安全常识,防止路外伤亡和耕牛肇事。

五、报警:发现有人正在盗割电气化回流线或者正在设置轨面障碍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发现山体滑坡、路基塌陷等险情、隐患时,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和铁路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排险工作。

六、安全:巡查时,不能走铁路道心和枕木头,列车通过时要停下来避让,防止事故发生。

七、记录:每天巡查结束,要进行记录。

有事记事,无事记平安。

记录作为每月考核主要内容之一。

护路员考核实施方案

护路员考核实施方案

护路员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迅速发展,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一些交通繁忙的路段,护路员的作用愈发凸显。

护路员作为交通管理的重要一环,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因此,为了提高护路员的工作水平,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制定并实施护路员考核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考核内容1. 交通知识考核:包括交通法规、交通标志、交通手势等相关知识的考核,以确保护路员对交通规则的掌握和遵守。

2. 技能操作考核:包括护路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手势指挥、交通疏导、应急处置等技能的考核,以确保护路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迅速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3. 服务态度考核:包括护路员在工作中的服务态度、语言表达、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方面的考核,以确保护路员能够友善、耐心地为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服务。

三、考核方式1. 理论考核:采用书面考试的方式,考核护路员对交通法规、交通标志等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2.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实际工作场景的方式,对护路员的手势指挥、交通疏导、应急处置等技能进行考核。

3. 服务态度考核:采用实地观察和模拟交通事故处理的方式,对护路员的服务态度、语言表达、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1. 理论考核:合格标准为达到及格分数线,考核内容包括交通法规、交通标志等相关知识。

2. 技能操作考核:合格标准为能够准确、迅速地完成手势指挥、交通疏导、应急处置等技能操作。

3. 服务态度考核:合格标准为能够友善、耐心地为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服务,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五、考核结果处理1. 合格者:对合格的护路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工作中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培训,以激励其继续提高工作水平。

2. 不合格者:对不合格的护路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高工作水平,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

3. 严重不合格者:对严重不合格的护路员进行警告或者停职处理,直至其达到合格标准为止。

六、总结护路员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提高护路员的工作水平,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有效维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其完好、安全、畅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省人民政府第55号令《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县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连接县城与乡镇、连接乡镇与乡镇、连接乡镇与村、连接村与村以及连接村内居民点之间的,并由县交通运输局认定的县乡公路、乡镇公路、乡镇村公路、村村公路和村内公路。本办法所指的县乡公路为县道(以下称为县道),乡道乡镇公路(以下称为乡道),乡镇到村公路、村村公路和村内公路为村道(以下称为村道)。
第三十六条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公路管护目标责任状,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需要,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多元筹资”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省补养路费县道每年每公里13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200元。县交通运输局从“五小”车辆养路费中统筹40%作为公路养护基金,用于县乡公路维修费用支出。县政府将县道、乡道大中修工程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养护资金的拨付与养护管理考核结果挂钩,并按考核失分比率同步下浮。各乡镇政府将村道大中修工程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5万元。同时,各乡镇从“一事一议”的20元中,拿出5元用于农村公路专项资金。资金的使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每月正常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每月少于1次扣2分。
第二十六条正常有人实施公路巡查和路面保洁,发现路面脏污或有抛洒物,一处扣0.5分。
第二十七条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包括集镇段)无堆积物、垃圾、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出现在公路路面有一处扣2分、出现在公路用地有一处扣1分。

铁路护路考评细则

铁路护路考评细则

铁路护路考评细则一、考评目的铁路护路工作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铁路护路工作质量,规范护路工作流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评,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评内容1. 护路工作标准1.1.巡查频次:护路人员需按规定的巡查频次进行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路面损坏、水积仓、灌草等问题。

1.2.巡查范围:护路人员需确保巡查范围包括铁轨、道岔及相关设施,并记录巡查情况。

1.3.巡查内容:巡查期间需注意路基下沉、边坡裂缝、道岔翻转等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2. 报修处理流程2.1.问题发现:护路人员发现铁路路面的损坏、异物等问题时,应及时记录和报告。

2.2.问题报告:护路人员需向相关部门进行问题报告,包括具体损坏情况、位置和权重评估等信息。

3. 应急处置措施3.1.应急培训:护路人员应定期接受应急处置培训,熟悉应对不同情况的处置流程和措施。

3.2.应急装备:护路人员需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如安全帽、手套、警示标志等,以保障工作安全。

3.3.应急协作:护路人员在应急情况下,应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协作,共同处置问题并保障列车运行安全。

三、考评流程1. 考评对象1.1. 护路人员:指负责铁路护路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巡查员和维修人员。

1.2. 相关部门:指与铁路护路工作密切相关的各个部门,包括铁路运营部门、维护部门等。

2. 考评指标2.1. 巡查频次:根据规定的巡查频次,对护路人员进行考评,如达到规定频次则判定为合格。

2.2. 巡查范围和巡查内容:对护路人员的巡查范围和巡查内容进行考评,评估其是否做到全面巡查和及时发现问题。

2.3. 问题报告:根据护路人员的问题报告情况,评估其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4. 应急处置:通过应急处置演练和实际应急情况考评护路人员对不同应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3. 考评结果3.1. 考评等级:根据考评指标的得分情况,判定护路人员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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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养护管理规范化,特对护路人员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路面、路基、桥梁、沿线设施及考勤五个部分。
二、考核时间
每月中旬检查1次,重点检查路面保洁。月底进行全面检查。(日常巡查作为每月考评参考)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扣分与工资挂勾的方式,具体划分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效益工资
标准
单位
总分
评分办法
备注
1
路面
50元
无杂物、堆积物、积尘
处(10m)
10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一分5元
2
路基
75元
路肩板、路缘石内、外侧无杂草;泄水槽、集水槽及边沟无杂物、无堵塞
处(5m)
பைடு நூலகம்15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一分5元
3
桥梁
75元
3、路肩板应经常保持清洁,杂草不能高于10cm,无越过路缘石现象,泄水槽及边沟保持畅通,其中一处不合格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4、应按时上、下班,无故缺勤者,发现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叶信养护一标项目部
2010年9月25日
泄水孔排水舒畅、无堵塞;
伸缩缝无积尘、无堵塞、卡死

15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一分5元
4
沿线设施
50元
无明显积尘、污染和杂挂物

10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一分5元
5
考勤
50元
每天上、下午两次上路

10
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一分5元
2、连续两个月保持分数最高者,奖励100元,连续两个月分数最少者警告,连续三个月分数最少者除名。
3、年终对全年评比得分最多者,奖励200元。
三、考核标准
1、路面应经常保持清洁,无堆积、无杂物等。其中发现一处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个别突发抛洒物及泄漏物,不在扣分范畴。但超过半天还未处理的按不合格扣分。)
2、中分带路缘石内、外侧、活动护栏处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杂物。一处不合格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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