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情况
硫化氢中毒案例
某石化总厂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1 人。
事故经过:2004 年11 月29 日凌晨,某石化安装维修公司仪表工王××和直柴加氢装置班长一起,处理加氢汽提塔顶回流罐浮筒液位计,在打开液位计底部排凝阀时,含有硫化氢的介质从排凝阀排出,王××当即中毒晕倒,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经调查,该石化总厂制定了硫化氢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和防硫化氢泄漏的应急措施,装备了防护用具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现场有警示牌和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
1)死亡直接原因是硫化氢中毒。
事后分析,当时现场硫化氢的浓度为30%~50%,而硫化氢在1 000 mg/m3 以上时可在数秒钟内致人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
王××在高浓度硫化氢的现场昏迷大约5 分钟才被救出。
2)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作业者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对硫化氢的危害认识不足,未按规定佩带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具,未佩戴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
王××和当班操作班长到现场维修仪表时都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乃至当班操作班长发现王××中毒后不能及时抢救,只好跑回控制室求救,延误了抢救时机。
3)未按规定办理作业票,没有明确监护人,未按集团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浮筒正压和副压引压阀没有关严,是造成硫化氢泄漏的又一重要原因。
王××以为正压和副压引压阀关闭,所以打开排凝阀。
事后投用液位表时,发现副压引压阀虽然关闭,但仍有内漏。
事故教训:1)要将HSE 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际实施相结合,确保制定的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在进行危险作业时,不仅要按规定开作业票,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价,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2)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深入了解硫化氢等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掌握硫化氢中毒的预防和急救措施。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7.27”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报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7.27”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报油质字〔2006〕630号各公司、院:2006年7月27日20时30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白于山作业区在进行回注污水管线解堵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
7月27日,长庆油田采油四厂白于山采油作业区XP18井区组织对101配水间至于35-24井、于37-26回注污水管线进行解堵作业。
13时30分左右,关闭注水流程,水泥车将10桶清洗剂(约2立方米)从于37-26井口注入管线。
16时清洗剂打完,关闭洗井流程进行反应。
19时30分左右,白于山采油作业区工程组技术员带领XP18井区副井区长和一名大班员工,乘值班车到于35-24井场进入水井房进行管线排污作业。
用软管连接35-24井口放空短节至污油池,打开水井房内阀门排污水时,软管与短节连接处脱落,污水携带有毒气体流出,造成现场3名作业人员中毒倒地。
该井场看井工发现有人中毒后,自感不适,让值班司机开车立即到XP18井区叫人,井区长得到报告后赶到井场,同看井工用湿毛巾自捂口鼻,将门口1人拖离水井井房门口通风良好处。
随后,井区长和看井工也在晕倒在地,在随后赶来的员工救助下,将5人分别送往靖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进行抢救。
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轻伤,目前病情稳定。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软管与放空旁通连接处没有固定好,在打开阀门后,连接处脱落,污水从放空短节流出,其中的硫化氢气体在于35-24水井井房内(水井房宽2.3米、长2.5米、高2.2米)聚集,致使作业人员中毒。
这次作业使用的清洗剂由兰州格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清洗过程中硫化氢的生成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这起事故是今年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之后,发生的第一起重大员工伤亡事故。
事故暴露出员工安全意识、危害识别、安全措施落实、应急抢险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为了汲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1、各单位要迅速将这起事故通报到基层班组,并要求基层班组组织员工,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
硫化氢事故案例
事故原因分析
间接原因
3)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在现场巡查的 监理人员没有制止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在现场不 具备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工人施工。 4)排水车间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排水车 间在作业期间没有派人到施工现场,未对受限空间 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未能及时制止作业人 员的违章作业行为。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作业人员在未开具受限空间作业票的情况下,不 佩戴防护用品进入油泥井底进行疏通作业,因污水流入 井底,释放出大量硫化氢,导致硫化氢中毒死亡。 2)现场救援人员缺乏应急救援常识,在未佩戴防护 器具的情况下,相继下井救人,导致1人死亡,1人中毒 。
事故原因分析
间接原因
1)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 形式单一,没有针对特定群体(农民工)采取针对性的 教育形式,培训教育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导致外来施 工人员缺乏硫化氢防护和应急救援常识。 2)作业单位负责人未到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许可证”,未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 交底,未指派作业监护人,未制定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 预案,对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未加制止,导致工人中毒 死亡。
图文无关
7月12日8时零分左右,作业工人王国×、丁××到达排水车间CPI装置东侧排油泥井处(井深3 m,井口直径 0.7 m),在未开具受限空间作业票、未配备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开始作业。王国×沿着井壁上的固定扶梯下到井 底,用铁桶清理油泥,丁××负责在井上用绳索往上提,大约提了十几桶。这时王国×发现油泥下面有水泥块并 有冒水现象,便停止作业,从井下上来。
硫化氢中毒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 2016/8/19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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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教训
山东某纸业公司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山东某纸业公司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2004年5月28日15时50分,山东贵和显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蒸车间挤浆工段地下浆料1号泵室发生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山东贵和显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28日停产检修。
当日下午15时50分,挤浆工孙丰曙、张秀成到地下浆料池1号泵室处理浆泵上浆料不畅、量小等问题。
2人在没关闭料浆泵前连接浆料池上料管闸阀的状态下,将料浆泵泵头拆下,致使浆料池中硫化氢气体涌出,造成2人中毒,随后赶到现场的备蒸车间挤浆工段浆料工宋复顺下到泵室救人,也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造成3人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备蒸车间作业人员在没关闭泵前连接浆料池上料管闸阀的状态下,擅自将料浆泵泵头拆下,致使浆料池中硫化氢气体涌出,造成中毒。
间接原因是:山东贵和显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企业缺乏对地下浆料池泵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防范措施规定;浆料池泵室无通风设施、无安全警示标志;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自我保护意识差。
硫化氢中毒事故案例
四、事故处理
对井下作业公司安全监督站南部分站站长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第三修井分公司主管技术副经理和主任工程师行政记大过处
分; 分别对第三修井分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行政撤职处分; 对第三修井分公司安全办主任行政 降级处分;
对306队队长、指导员行政撤职处
二、事故经过
第三修井分公司接到
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
油田 应急办 公司 应急办 总 经理 公司 经理
程 序 。 20 时 20 分应 急 抢 险
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戴正 压呼吸器将掉入罐内的3人 救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 效死亡。倒在罐顶平台上 的1人经抢救很快脱离危险。
分公司 应急办
分公司 经理
事故 现场
中3人掉入罐内,1人倒在平台上。
二、事故经过
10月12日下午,该队接到设计后,由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 按设计要求清理储液罐内井下返出物,副队长组织现场施工,副 队长带领其他3名员工站在平台上向罐内倒除垢剂。 19时50分,当倒至第24袋(每袋25千克)时,4人突然晕倒,其
中3人掉入罐内,1人倒在平台上。
队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在小6-3井进 行换管柱作业。
起管柱过程中发生油管断裂,并 进行打捞施工。发现井内结垢严重, 12日上午向甲方进行汇报。 甲方决定先进行除垢作业,并下 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井下第三修井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组织编写施工设计,经审核、审批 后,交作业队组织施工。
二、事故经过
10月12日下午,该队接到设计后,由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 按设计要求清理储液罐内井下返出物,副队长组织现场施工,副 队长带领其他3名员工站在平台上向罐内倒除垢剂。 19时50分,当倒至第24袋(每袋25千克)时,4人突然晕倒,其
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10·27”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10·27”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0月27日18时30分左右,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氧化池组在清淤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2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安全监管局、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晋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者,做好善后工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切实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10月28日,石家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崔同英局长为组长,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10·27’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东纺织公司)。
成立于2007年4月,前身为河北业盛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08年落实市政府搬迁要求,公司由石家庄市搬迁至晋州,2010年6月收购晋州银河纺织有限公司,2012年11月更名为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000173802,经济类型民营,公司地址位于晋州市工业路21号,法定代表人王宇辉。
固定资产3.61亿元,下设5个车间、7个部门,员工700人。
公司以棉纱、少量染料为原料生产各种牛仔布(牛仔布是色经白纬织物,其经纱需要经过染色加工),面料品种花色达1000多个,同多家国际知名品牌进行合作,产品主要销往欧美、日、韩等国,年销售收入3.28亿元。
典型事故一: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1.1”中毒事故
典型事故一: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1.1”中毒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4年1月1日22点30分许,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在切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石脑油泄漏,引发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6万元。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事发时抽净管线系统处于敞开状态。
操作人员在进行切罐作业时,错误开启了该罐倒油线上的阀门,使高含硫的石脑油通过倒油线串入抽净线,石脑油从抽净线拆开的法兰处泄漏。
泄漏的石脑油中的硫化氢挥发,致使现场操作人员及车间后续处置人员硫化氢中毒。
(2)间接原因①重大工艺变更管理不到位。
企业对重大工艺变更,没有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
②硫化氢防护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在高含硫石脑油进入储罐后,未按规定采取加装有毒气体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等措施。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不落实。
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作为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采取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等措施。
④应急救援设施管理和事故处置不到位。
应急救援防护器材配备不符合车间、工段实际,参与现场救援的人员能力不足,现场缺乏有效地统一指挥,导致伤亡损失扩大。
⑤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
公司和车间未认真开展硫化氢毒性、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教育和培训,员工对硫化氢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
(二)基本情况1、事故有关单位情况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7日,位于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001号,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的股份制企业,占地面积1700亩,总资产20亿元,在岗员工990余人。
公司现有两套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加工装置、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60万吨/年油品改质和配套制氢装置、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40万吨/年石脑油改质装置、罐区及其配套公用工程。
该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经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12月9日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3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9日。
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编号:10“4·25”硫化氢中毒事故2013年4月25日15时30分许,辽宁某化工公司发生承包商员工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此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该化工公司位于辽宁省中部偏北地区。
该化工公司注册资金182130.8万元。
经营范围:汽油、液化石油气、石脑油、丙烯、氢气和甲烷混合物(压缩的)生产等。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丙烯、重液蜡、民用液化气、车用液化气、轻质燃料油、聚乙烯、MTBE、丁烯-1、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等17种石油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电子工业、农业、建筑业等多个领域。
2.承包商某化建公司(以下简称化建公司)注册资金3228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等;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二)检修施工项目发包分包情况自2011年起,化建公司通过招投标开始承担该化工公司的生产装置维护保运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一年一招标,协议一年一签,化建公司连续两年中标,该项目由化建公司大连分公司负责。
2013年,由于费用问题没达成协议,双方至今未签订2013年的生产装置维护保运协议书,2013年1月1日起,该化工公司通过招投标仍将检维修项目承包给了化建公司,化建公司仍然为该化工公司负责维护保运工程施工,双方已构成了事实上的协议关系,且双方于2013年1月14日签订了本年度生产装置维护保运《安全协议书》,化建公司的该化工公司项目经理部同日提交了《生产装置保运工程HSE管理(措施)方案》,并签署了承包商HSE 安全承诺书。
该工程项目由化建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赵某A全面负责,现场管理先后由项目负责人彭某和金某负责,同时,化建公司大连分公司把此项目的现场施工分包给无任何资质的自然人孙某,由孙某负责雇佣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事故案例及措施】历数化企硫化氢中毒事故,附防治措施
【事故案例及措施】历数化企硫化氢中毒事故,附防治措施近日某石化公司承包商在清洗作业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中毒。
因此,相关单位及企业要高度关注,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和作业过程,严防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事故通报2017年11月18日,某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装置再生单元塔系统贫富胺液(甲基二乙醇胺)换热器进行清垢作业时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导致3人中毒死亡,6人中毒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承包商清洗人员在清洗换热器管束时,未按照清洗方案中确定的程序和清洗剂进行清洗,违规使用磷酸作为清洗剂。
在清洗过程中,工人直接将磷酸等化学物质倒在换热器的管束上,与换热器壳程中的硫化物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气体。
由于未按方案要求配齐防护用品和准备应急物资,导致在临时操作平台上作业的3人中毒倒入清洗罐,6人中毒受伤。
2012年以来因硫化氢中毒导致的较大事故2012年2月16日,甘肃白银乐富化工2012年2月16日,反应釜内加热三混甲酚和五硫化二磷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从反应釜轴头泄漏,引发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2年11月11日,内蒙古神华蒙西煤化股份2012年11月11日,内蒙古神华蒙西煤化股份,工人在进入脱色清液罐清理活性炭作业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导致3人死亡。
2013年4月25日,辽宁沈阳石蜡化工2013年4月25日,辽宁沈阳石蜡化工,气分装置局部施工检修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导致3人死亡。
2014年1月9日,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9日,安徽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员工在泵作业井中从事甲硫醇钠管道堵塞维修作业,发生硫化氢、甲硫醇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15年4月9日,山东潍坊滨海香荃化工2015年4月9日,山东潍坊滨海香荃化工,工人进入好氧池检查空气管道和喷头故障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导致3人死亡。
2015年5月16日,山西晋城阳城瑞兴化工公司2015年5月16日,山西晋城阳城瑞兴化工公司二硫化碳二车间进行冷却池内冷凝管检修作业时,检修人员吸入泄漏的硫化氢致1人中毒死亡,随后因盲目施救又造成7人中毒死亡。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案例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案例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案例1:某造纸厂硫化氢中毒事故事故经过2003年5月12日上午7时左右,某造纸厂职工王某进入纸浆池(容积约36m3,池顶部开有0.3m2的口子供作业人员进出)清理纸浆。
8时20分,发现王某下池作业就一直没上来后,该厂职工赵某、钱某、盛某等3人相继下池救人,均被闷倒在浆池里。
该厂副厂长陈某听到呼救后急着想下池救人,但爬到中途就受不了,司炉工张某等人连忙将其从入口处拉出。
此次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王某在浆池内有毒气体浓度严重超标的情况下,未经水冲洗和新鲜空气置换冒险进入浆池作业;赵某、钱某、盛某等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下池施救,造成事故伤亡人员的扩大。
事故间接原因该企业未建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进入纸浆池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生产车间未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在清洗纸浆池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也未能组织实施有效的救援;未对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以致职工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救护知识。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案例2:某市政公司窒息事故事故经过工周某、李某和电工马某到一处窨井中进行天然气管道割接作业。
因堵塞管道时操作不当,造成管道内天然气泄漏,泄漏的天然气充满了窨井,使窨井内空气中的氧气不足,导致在窨井中操作的周某和李某因缺氧而逐渐昏迷。
在井上监护的陈某和电工马某见状,急忙俯身去拉周某和李某,也都因缺氧而先后坠入井内。
工友房某和李某在下井救人中,也先后昏倒。
此次窒息事故造成陈某、周某2人死亡,其他4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井内作业时摘掉和不戴防毒面具,加上堵气袋未将管道堵住,导致管道内的天然气泄漏而引发事故。
事故间接原因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管不力。
既没有及时检测井内是否泄漏天然气和使用鼓风机送气,又没有有效制止作业人员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在井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缺失,施救方法不当,施救人员在没有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下井救人,导致事故伤亡人员增加;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到位。
“8·27”硫化氢中毒事故
“8·27”硫化氢中毒事故2002年8月27日17时10分,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北围墙外西固环形东路,发生一起H2S气体泄漏导致人员中毒的重大事故。
造成5人死亡、45人不同程度中毒。
一、事故经过2002年8月,某石化分公司决定对炼油厂1998年停产的旧烷基化装置进行拆除。
炼油厂烷基化车间为了确保旧烷基化装置的拆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计划对该装置进行彻底工艺处理。
在处理废酸沉降槽(容一7)内残存的反应物过程中,因该沉降槽抽出线已拆除,无法将物料回抽处理,装置所在分厂向公司生产处打报告,申请联系收油单位对槽内的残留反应物进行回收。
27日1 5时左右,烷基化车间主任张某带领车间管理工程师程某、安全员锁某,协助三联公司污油回收队装车。
由于从废酸沉降槽(容一7)人孔处用蒸汽往复泵不上量,张某等3人决定从废酸沉降槽(容一7)底部抽油。
在废酸沉降槽(容一7)放空管线试通过程中,违反含硫污水系统严禁排放废酸性物料的规定,利用地下风压罐的顶部放空线将废酸沉降槽中的部分酸性废油排入含硫污水系统。
酸性废油中的硫酸与含硫污水中的硫化钠反应产生了高浓度硫化氢气体,硫化氢气体通过与含硫污水系统相连的观察井口溢出。
17时10分,在炼油厂北围墙外西固区环形东路长约40米范围内,有行人和机动车司机共50人出现中毒现象。
17时15分,某石油化工公司总医院急救车到达现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其中4名受伤人员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名受伤人员于9月1日经抢救无效死亡,45人不同程度的中毒,经济损失达250多万元。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烷基化车间在对废酸沉降槽进行工艺处理过程中,由于蒸汽往复泵不上量,决定从废酸沉降槽(容一7)底部抽油,在废酸沉降槽(容一7)放空管线试通过程中,违反含硫污水系统严禁排放废酸性物料的规定,将含酸废油直接排入含硫污水管线,酸性废油中的硫酸与含硫污水中的硫化钠反应产生了高浓度硫化氢气体,硫化氢气体通过与含硫污水系统相连的观察井口溢出,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硫化氢事故案例
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硫化氢中毒。 (2)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①作业者违章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具, 未佩带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 ②作业单位未按集团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的 有关条款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 业应为密闭方式,不允许直接排入大气等); ③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办理作业票,没有明确监护人,随同 作业人员也没有认真履行监护责任。
事故教训
(3)加强安全管理,对所有涉及硫化氢等剧毒危 险化学品的场所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护设 施,确保现场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正确 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制定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4)加强仪表、电气和检维修作业的管理,完善机 、电、仪与工艺的确认单制度。特别是要加强维修、 维护时与工艺、操作人员的联系,从而保证装置的安 全运行。
事故经过
图文无关
9时30分,王国×向经过现场的监理陈××反映井里有水,陈××打电 话给排水车间卢××,要求派人协助,当时正值周六,车间管理人员休 息,仅留有一个值班人员。10时09分王保×来电话时,作业工人王国× 又向其说明了井下的情况,并打算用钢管将水泥捣碎。
随后,王国×在井上用钢管用力撞击井里的水泥块,并用绳子系着水桶 在井里上下活动,目的是使井里的气体排出,随后又趴到井口去闻,确 认没有异常气味。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作业人员在未开具受限空间作业票的情况下,不 佩戴防护用品进入油泥井底进行疏通作业,因污水流入 井底,释放出大量硫化氢,导致硫化氢中毒死亡。
2)现场救援人员缺乏应急救援常识,在未佩戴防护 器具的情况下,相继下井救人,导致1人死亡,1人中毒 。
事故原因分析
间接原因
1)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 形式单一,没有针对特定群体(农民工)采取针对性的 教育形式,培训教育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导致外来施 工人员缺乏硫化氢防护和应急救援常识。
硫化氢中毒案例
五、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
㈠ 加强安全管理,制订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 产制度,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㈡ 实行密闭化生产,定期检修设备,防止跑、冒、滴、漏。 ㈢ 加强通风排毒加净化措施, H2S及含硫废气排放前均净化。 ㈣ 认真执行职业卫生标准(最高容许浓度10mg/m3 )规定。 ㈤ 做好生产环境监测,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㈥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应用,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设备和监护 措施。
⑵ 废芳烃罐内有H2S;操 作工在检查泄漏时,没有
意识到有硫化氢泄漏,在
无防护意识、无防护措施
情况下发生中毒。
四、事故原因分析: 间接原因
⑴ V-1303废芳烃罐周围检测报警 装置不全。 ⑵ 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⑶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不善。 ⑷ 废芳烃泵选用不合理。 ⑸ 盲目施救使得事故后果进 一步扩大。
四、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 加氢预反应器硫化过程中 产生高浓度硫化物,夹带着高 浓度的硫化氢(3000ppm)气 体排入V废芳烃罐。废芳烃罐 放空阀开度不够,导致高浓度 硫化氢气体从废芳烃罐液下泵 的防尘盘处泄漏,致使在 3.54m处进行作业的员工急性 中毒,跌入6.3×4.4×2.6 (深)的地下池中。
❖ 青铜峡市“2011.8.25”急性H2S中毒事故 5人死亡,2人中毒
❖ 宝丰集团“2011.12.17”急性H2S中毒事故 3人死亡,9人中毒
死亡率 32.7%
一、宝丰集团“12.17”急性H2S中毒事故经过
下午5时,宝丰能源苯加氢装置区,员工丁虎在巡检时发现非 芳烃地下废液槽抽出泵的轴封有渗漏,在通知现场主操柳波后,对 渗漏部位进行检查,他不小心掉入槽外的地坑中昏迷。现场主操柳 波在接到丁虎报告后,通知宝丰能源苯加氢项目经理石月东。随后 石月东带领柳波、郭永斌、郭东方等人,前往现场查看,发现丁虎 倒在非芳烃地下废液槽外的地坑中。石月东与柳波立即跳进坑中进 行救援,因硫化氢中毒相继晕倒。郭永斌、郭东方发现情况不对, 在戴好防毒面具后下坑营救,将丁虎、石月东、柳波救出送往灵武 市中心医院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确定丁虎、 石月东、柳波3人死亡,郭永斌、郭东方等9人不同程度中毒。
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1中毒窒息事故报告
于大名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区,事故发生时有员工20人,法定代表人王永凯,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2、3二氯吡啶、烯啶虫胺的生产、销售;医药、农药中间体生产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违禁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取得大名县发改局颁发的《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备案项目为“年产600吨2,3-二氯吡啶”。
2,3-二氯吡啶未列入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
经调查,该公司实际投资人为万志刚,李俊涛,孔江申、刘振江(已于2015年10因另案批捕,由其子刘现庆代行股东职权),投资比例依次是:25.5%、25.5%、24.5%、24.5%,该公司营业执照申请材料法人代表为王永凯,股东为王永凯、李随书、宋治明、王焕英4人组成,均为虚假法人代表和投资人,为实际投资人的亲戚。
(二)建设项目情况。
大名县城西工业园区隶属大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园区定位是以精细化工为主的化工聚集区。
2013年8月16日,省环保厅组织对《大名县城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于2013年12月20日将审查意见下发大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5月25日,福泰公司与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就建设项目入驻城西工业园区签订了“2,3-二氯吡啶”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书。
《园区区域安全评价报告》于2016年1月23日经专家组评审,于3月2日专家组复审后通过,并在开发区管委会备案。
2015年6月福泰公司进场建设围墙,于2015年9月份项目开工建设,至事故发生时未向国土、建设、安监等部门申报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也未进行安全设施审查和验收。
福泰公司擅自改变产品和工艺,申报备案项目为“年产600吨2,3-二氯吡啶”,现场实际安装为农药杀扑磷(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未经正规设计,是按照公司总经理于福基和生产技术负责人陈建勋的布置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杀扑磷工艺设备安装施工,2016年1月底主要生产装置工程完成安装,2016年2月27日起,擅自组织生产农药杀扑磷,工厂仓库事故发生前仍在建设中。
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案例
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2005年6月17日下午13时20分左右,某公司发现生产车间冷却用水异常,动力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检查。
动力车间主任柴某、副主任马某、车间设备员陈某一同到达四号井;下井后相继晕倒在水井里。
13时35分,维修工王某第一个到达现场,立即联络人员开展营救。
门卫刘某、石某依次下井,刘某第一个下井,刚要抱起柴某,即晕倒,第二个下井的石某挣扎爬出井外即晕倒。
后安全部门人员带呼吸器下井救人,将四人相继救出井外。
最终造成柴某等四人均抢救无效死亡的悲痛惨剧,给四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伤害,同时也给责任单位带来很大负面损失。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城市污水渗入水井中,产生大量不明有毒有害气体,致使下井检查及抢救人员中毒。
2.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应急知识,盲目施救致使事故不断扩大。
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水井作为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办理任何手续,未进气体采样分析,盲目作业。
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意识不强,末佩戴任何防护用品,就进入水井中检查作业。
3.应急救援管理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应变能力差。
防范措施:
1.制定受限空间等危险性作业规程和制度。
2.配备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作业前进行采样分析,检测不合格严格禁止受限空间作业。
3.加强应急管理及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关于乌鲁木齐石化公司“5、11”硫化氢中毒事故通报
关于乌鲁木齐石化公司“5.11”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报油安字〔2007〕351号各公司、院:2007年5月11日,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精制联合车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在停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5人中毒,其中2人在中毒后从高处坠落。
现将事故通报如下:5月11日,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精制联合车间对柴油加氢装置进行停工检修。
14:50,停反应系统新氢压缩机,切断新氢进装置新氢罐边界阀,准备在阀后加装盲板(该阀位于管廊上,距地面4.3米)。
15:30,对新氢罐进行泄压。
18:30,新氢罐压力上升,再次对新氢罐进行泄压。
18:50,检修施工作业班长带领四名施工人员来到现场,检修施工作业班长和车间一名岗位人员在地面监护。
19:15,作业人员在松开全部八颗螺栓后拆下上部两颗螺栓,突然有气流喷出,在下风侧的一名作业人员随即昏倒在管廊上,其他作业人员立即进行施救。
一名作业人员在摘除安全带施救过程中,昏倒后从管廊缝隙中坠落。
两名监护人员立刻前往车间呼救,车间一名工艺技术员和两名操作工立刻赶到现场施救,工艺技术员在施救过程中中毒从脚手架坠地,两名操作工也先后中毒。
其他赶来的施救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爬上管廊将中毒人员抢救到地面,送往乌鲁木齐石化职工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有关领导立刻赶往事故现场,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成立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经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当拆开新氢罐边界阀法兰和大气相通后,与低压瓦斯放空分液罐相连的新氢罐底部排液阀门没有关严或阀门内漏,造成高含硫化氢的低压瓦斯进入新氢罐,从断开的法兰处排出,造成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中毒。
这起事故反映出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一些基层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在出现新氢罐压力升高的异常情况后,没有按生产受控程序进行检查确认,就盲目安排作业;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危害辨识不够的情况下,盲目作业;施救人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盲目应急救援,造成次生人员伤害和事故后果扩大。
昆明市安宁齐天化肥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
昆明市安宁齐天化肥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昆明市安宁齐天化肥有限公司“6.12”硫化氢中毒事故2008年6月12日19时40分,云南省昆明市安宁齐天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天公司)在脱砷精制磷酸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6人死亡、29人中毒。
1.企业概况齐天公司位于昆明安宁市连然镇保兴社区杨柳庄,属于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月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要产品为过磷酸钙,生产能力10万吨/年。
2.事故经过2008年6月初,齐天公司因市场原因,经过实验室试验后,决定自行将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改为饲料磷酸氢钙生产装置,自行设计、自行安装、改造设备,进行试生产。
生产磷酸氢钙首先要对磷酸进行脱砷精制。
其工艺过程是用硫化钠溶液与磷酸中的砷反应,生成硫化砷,经沉淀脱水去除,生成精制磷酸。
脱砷精制磷酸过程伴有硫化氢气体产生。
6月12日18时30分,操作人员在硫化钠水溶液配置槽配置硫化钠水溶液后,打开底部阀门,向磷酸槽加入硫化钠水溶液。
19时30分,操作人员在调节阀门时,发现该阀门不能关闭,由于没有采取应急措施,硫化钠水溶液持续流入磷酸槽,使磷酸槽中的硫化钠大大过量,产生的大量硫化氢气体从未封闭的磷酸槽上部逸出,导致部分现场作业人员和赶来救援的人员先后中毒,造成6人死亡、29人不同程度中毒(其中2人伤势较重)。
3.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脱砷精制工艺设计存在缺陷,硫化钠水溶液配置槽出口管道没有配置能够自动显示和控制硫化钠水溶液流量的装置,只能靠作业人员观察液位下降的速度,通过手动调节阀门来控制硫化钠水溶液的流量,而正是由于这个阀门失控,导致硫化钠水溶液配置槽中的硫化钠水溶液全部流入磷酸槽,产生大量硫化氢,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1.齐天公司直接将实验工艺用于工业生产,对伴有硫化氢气体产生的危险工艺在没有进行安全论证的情况下直接建成化工装置并组织试生产。
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催化第四季度安全培训---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硫化氢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性和神经毒性的气体。
不少企业职工对硫化氢气体的毒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经常发生中毒事故。
现将几起硫化氢中毒事故原因分析如下,供借鉴。
一、皮毛厂硫化氢中毒事故1.事故经过1988年11月17日15时,河北省南宫市某皮毛厂染皮车间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
当时有数名工人在染皮车间进行染皮作业,其中一人先发生硫化氢中毒。
在听到中毒者的呼救后,另外4人前去救援,结果均相继中毒死亡。
5名死亡者均为男性,最大者为49岁,最小者为15岁。
这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0余万元,损失工作日达3万个。
2.事故原因:五名中毒者均死在染皮池前面的空池子内。
染皮车间有难闻的强烈气味,当时无条件测定。
染皮池旁边放有无标记的化工原料。
经分析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配料不当引起的。
该厂在皮毛加工染色过程中,需要使用硫酸、硫化碱、醋酸铅、吊白块等化工原料。
在配制过程中硫化碱和硫酸发生反应生成大量的硫化氢气体;接触硫化氢气体的工人均未经过安全卫生培训,无防护知识,均未戴防护用具;车间通风不畅;厂长忽视安全生产,厂内无任何管理制度;配料混乱。
二、造纸厂硫化氢中毒事故1.事故经过1999年7月17日14时30分,河北省阜平县某造纸厂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
该厂纸浆车间因纸浆池内机械故障需维修,临时工李某在没有任何通风防护等措施的情况下,下池维修机器。
入池两分钟后,李某晕倒在池中。
第2名临时工下池救人,刚入池,突感胸闷、气短,立即返回,也晕倒在池边,但被他人救出而生还。
接着又有第3、4、5、6人相继下池,均晕倒在池内,相继死亡。
第7人入池后被救了出来。
整个过程未超过30秒,共中毒死亡5人。
中毒后36小时内检测,在蒸球处的硫化氢气体浓度为8毫克/立方米~60毫克/立方米(国际标准为10毫克/立方米),在出浆口的硫化氢气体浓度为26毫克/立方米,在入池口硫化氢气体浓度为2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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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情况
各炼化企业:
近日,某公司苯加氢装置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请各单位组织传达此次事故,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好硫化氢的防范措施。
一、发生事故装置概况:
苯加氢项目设计能力15万吨/年,主要生产设施包括PSA 制氢、苯加氢、蒸馏、油库、原料库及产品装卸装置等生产设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
近日下午,在苯加氢装置区,员工丁某在巡检时发现非芳烃地下废液槽抽出泵的轴封有渗漏,在通知现场主操作员柳某后,对渗漏部位进行检查,不小心掉入槽外的地坑中昏迷。
现场主操作员柳某在接到丁某报告后,通知项目经理石某。
随后石某带领柳某等3人,前往现场查看,发现丁某倒在非芳烃地下废液槽外的地坑中。
石某与柳某立即跳进坑中进行救援,因硫化氢中毒相继晕倒,现场其他两人发现情况不对,在戴好防毒面具后下坑营救,将丁某、石某、柳某救出送往医院抢救。
经医院抢救,确定丁某、石某、柳某3人死亡,另外9人不同程度中毒(其中一名生产副总,一名技
术服务人员) 。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由于非芳烃地下废液槽有3米高的水位,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现场人员在救出三人后放下空气呼吸器,没有及时脱去身上被污染的衣物,在救护车上护送被救出的三人途中,被污染的衣物散发出的硫化氢造成中毒,包括生产副总、技术人员、员工和医护人员。
三、相关要求
按照2007年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安排的硫化氢分布点排查要求,继续深入排查,现场人员熟悉硫化氢的分布点和风险,落实技术措施,进入现场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做好硫化氢专项预案的演练。
附件1:接触不同浓度硫化氢的危害
2:某石化公司炼油厂硫化氢分布表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安全环保处
2011-12-23
附件1:
接触不同浓度硫化氢的危害
附件2:
某石化公司炼油厂硫化氢分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