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待核实人事、业绩档案人员名单(29人)吉林省附件3

合集下载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人社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人社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人社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人社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精神,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制定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如有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不一致的,以此清单为准。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行政处罚法》《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四张清单”内容。

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以下为不予处罚清单,不仅适用于首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只要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和接受教育,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即不予处罚。

(一)社会保险类1、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2、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规定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的。

4、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1•【字号】吉政函[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吉政函〔2008〕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绿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50个单位“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刘鹤鸣等100名同志“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全局、顾全大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求真务实、保障安全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埋头苦干、任劳任怨、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5.30•【字号】•【施行日期】2019.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省扩权强县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部门),省属职称“评聘结合”改革高校: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吉人社办字﹝2013﹞36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2015年度受聘在全省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人员和2014年度补充考核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考核方式(一)二级岗位考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核;(二)按照管理权限,三级岗位考核工作由各地区、省直各单位(部门)或省属职称“评聘结合”改革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省人社厅将根据各地区和各单位(部门)考核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20%左右。

三、考核内容对受聘现职以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量化考核,重点突出对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情况的考核。

四、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考核标准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进行确定,其中,优秀等级人选一般控制在同级被考核人员总数的20%左右。

考核结果将作为人才培养使用以及职务(职级)晋升、续聘、解聘、奖惩、调薪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为优秀的,直接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专家库,抽调参加全省人才选拔和职称等评审工作,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二)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三)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保留一年聘期,待下一年度补充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续聘、低聘或解聘;(四)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低聘或解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人才政策3.0版首批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人员“吉享卡”“吉健卡”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人才政策3.0版首批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人员“吉享卡”“吉健卡”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人才政策3.0版首批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人员“吉享卡”“吉健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9.13•【字号】吉人社函〔2023〕171号•【施行日期】2023.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发放人才政策3.0版首批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人员“吉享卡”“吉健卡”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71号各相关单位:为推进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依据《吉林省人才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吉人社规〔2023〕5号),近期将为人才政策3.0版2023年度首批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人员发放“吉享卡”和“吉健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人才政策3.0版2023年度首批人才分类定级评定的人才,为新评定的A、B、C、D类人才发放“吉享卡”,为新评定的E类人才发放“吉健卡”。

二、领取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8日。

三、领取地点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服务大厅专窗。

四、领取方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带本单位介绍信及需领取人员名单,到金业大厦一楼专窗办理领取业务。

五、注意事项1.人才政策3.0版首批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人员已有“吉享卡”和“吉健卡”的,旧卡个人进行作废处理,统一发放新卡。

2.各单位要加强“吉享卡”和“吉健卡”使用宣传,持卡人享受的出行、医疗和旅游等服务需按要求提前预约,相关服务指南请登陆省人社厅官网查询。

3.按照《吉林省人才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规定,年满65岁的C类人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D、E类人才,将终止享受“吉享卡”和“吉健卡”规定的有关服务。

联系人:黄圣玉联系电话:88690702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9月13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计划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计划表
6月5日
黄 明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人才开发处、专家和博士后工作处、信访办公室、省继续教育中心、省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省博士后公寓管理中心)、省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7月3日
甘 雯
厅党组成员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监督指导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10月9日
王同海
厅二级巡视员
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规划财务处、厅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管理中心。
11月6日
王 冰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厅党组书记、厅长
领导省人社厅全面工作。分管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2月4日
赵春林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省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8月7日
裴红卫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省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
9月4日
杨如军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就业促进处(国际合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农民工工作处、省就业服务局、中国吉林高新技术人才市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省技工教师进修学校、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办公室)、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计划表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3.12.25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吉林省质量管理奖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吉林省质量管理奖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吉林省质量管理奖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决定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吉林省质量管理奖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决定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近几年来,全省广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不断提升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企业质量管理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

特别是省政府设立吉林省质量管理奖以来,广大企业积极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管理方法,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深入开展以“提高技术进步水平、提高质量保证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效益,争创名牌产品、争创质量管理奖”为主要内容的“三提高、两争创”活动,涌现出了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有效地促进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提高,为吉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表彰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全面提高我省各类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竞争能力,引导和激励企业坚持以质量求发展,增强企业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省政府决定,授予吉林省梨树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第四届吉林省质量管理奖。

其中,奖励吉林省梨树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吉林森工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平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钢铁集团磐石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5户企业人民币5万元;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曾获得第二届吉林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经到期复评,予以重新命名。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56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56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56号全省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我省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全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以考代评系列、评聘结合以及特殊人才认定系列仍按原渠道申报。

4.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现在编、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本次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jlzhrs/util/toIndex.do)。

(用户手册见附件)三、申报程序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2.单位审核。

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

3.评委会受理。

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4.组织评审。

吉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百名候选人入围参评人员名单

吉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百名候选人入围参评人员名单

助理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 会计师
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
助师
高级会计师 助理 会计师 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 经济师 会计师
经济师 高级会计师
97 98 99
16162 1701 1829
谢晨光 宿振林 王际锋 何晓晶 赵铁成 邢玉娟 魏玉才 迟劼 王贵荣 张迎宾 张晓丽 杨福艳 高素兰 石丽秋 孙友兰 刑连和 张雅君 臧洪喜 郭欣 陈立国 王君业 肖波华 张春艳 尹春阳 谢俊英 张正悦 周世臣 李业梅 褚连美 叶桂芝 吴海艳 李红丽 李朝霞
男 男 男
46 36 44 43 46 40 36 41 35 41 46 36 49 44 28 50 51 59 44 42 26 35 34 43 39 53 37 51 37 40 44 48 39
助理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审计师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03008 03016 03023 03122 03138 03212 03215 03289 03370 03378 03379 03381 03382 03384 03385 03403 03433 03458 03471 03516 03521 03522 03524 03553 0418 0429 0459 0501 0517 0542 0606 0620 0701
助理会计 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经济 师 助理会计师 会计师 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孙洪娟等295人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孙洪娟等295人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孙洪娟等295人晋升高级会计师资
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8.06.21
•【字号】吉财会函〔2018〕735号
•【施行日期】2018.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关于孙洪娟等295人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通知
吉财会函〔2018〕735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有关中直单位:
根据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精神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职责的通知》(吉编发[2010]15号)及《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吉财会[2012]73号)规定,经考试、考核、答辩、评审、公示等程序,孙洪娟等295人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

晋升时间从2017年9月10日算起。

名单附后。

附件:2018年度晋升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人员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1日2018年度晋升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人员名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5.20•【字号】吉人社函〔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97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服务,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现就申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项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每个资助20万元(此项经费不得用于软件开发及系统运维)。

二、申报条件1.档案库存数量5000份以上;2.档案库房面积达到50平米以上并符合智能化设计要求;3.档案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信息化程度较高;4.有专职的档案工作人员。

三、建设标准按照国家GB/T32623-201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进行建设,具体标准:1.制度标准化。

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健全规范,档案从接收到信息录入、材料归档、档案管理到数字化加工、档案查阅服务、出具各类人员证明、档案转出等流程清晰,服务标准。

2.库房标准化。

三室分开(办公室、阅档室、档案室);档案柜达到电子智能化;库房有健全的“防火、防盗、防潮、放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防高温设施;房高2.4米以上,楼板的承重压力达到650KG/平方米。

3.软、硬件配备达标。

符合GB/T32623-201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中规定的软硬件要求,包括要有标准化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办理操作软件,符合档案标准化工作需要的基本硬件设施,如计算机、扫描仪、装订机等满足需要。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事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事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事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1.02•【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事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9 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人事人才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本次统计范围涉及“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三套报表,报表结构由国家人社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9号)规定,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实际制定下发。

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确保数据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填报说明、指标解释、审核要点的要求,如实填报,精确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填报、汇总和报送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如存在数据未审核、虚报、假报、迟报、漏报、拒报,影响全省数据真实性和上报时间的行为,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规定》逐级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统计上报时间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人事人才报表统计的布置、填报、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上报日期截止2020年3月2日。

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负责本单位工人及直属单位(机构)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上报日期截止2020年2月14日。

汇总表及相关情况说明(A4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共同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与上报数据包(.rdt格式)及Word电子版各1份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金业大厦A座707室)。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授权职称“评聘结合”和“自主评审”试点单位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授权职称“评聘结合”和“自主评审”试点单位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授权职称“评聘结合”和“自主评审”试点单位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2.06.02
•【字号】吉人社函〔2022〕65号
•【施行日期】2022.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
正文
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授权职称“评聘结合”和“自主评
审”试点单位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2〕65号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精神,扩大我省职称“评聘结合”和“自主评审”单位改革范围,推进我省职称改革工作,根据单位自主申请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长春广播电视大学等30家学校列为今年新增职称“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单位(详见附件1),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企业列为今年新增职称“自主评审”改革试点单位(详见附件2)。

希望新增的各试点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在省人社厅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好2022年度的职称评聘工作。

附件:
1.2022年度新增职称“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学校名单(第一批)
2.2022年度新增职称“自主评审”改革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公务员【发文字号】吉政函[2011]121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5.10【实施日期】2011.05.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吉政函〔2011〕12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自2007年国务院部署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广大经济普查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圆满完成了各项经济普查任务,为正确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广大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普查工作水平,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等10个单位“吉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刘刚等100名同志“吉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普查工作中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普查机构、相关部门及广大普查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大局意识,学习他们积极开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依法普查的法制观念,学习他们求真务实、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崇高品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各项普查工作,为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档案局 吉林省人事厅表彰的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

吉林省档案局  吉林省人事厅表彰的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

吉林省档案局吉林省人事厅表彰的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
进工作者名单
佚名
【期刊名称】《兰台内外》
【年(卷),期】1996(000)001
【总页数】1页(P10-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79.27
【相关文献】
1.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审计厅关于表彰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J], ;
2.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人事厅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劳动系统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者[J], 庆来
3.陕西省档案局陕西省人事厅日前联合表彰我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J], 张开颜
4.吉林省档案局表彰全省档案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J],
5.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档案局表彰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5年人事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5年人事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5年人事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1.06•【字号】•【施行日期】2015.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5年人事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2)文件要求,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5年人事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年报表的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的要求,认真布置,如实填报,严格审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如发现有不认真审核数据,或用上年数据虚报、假报、迟报、漏报,影响全省数据真实性和上报时间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并视情节予以通报。

二、统计报表(调查)项目人事统计年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表》、《事业单位统计表》和《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表》。

三、职责分工、报送时间及报送要求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统计报表的布置、填报、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上报截止日期2015年3月20日;省直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上报截止日期2015年2月17日。

上报的汇总表要填写填报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数字说明(加盖公章)纸制(A4纸型)、电子文档各一份同时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四、报表制度网址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报表制度软件、报表结构及指标解释可登录省人社厅和方欣公司网站查询下载,具体网址如下:/zxgg/(省人社厅网站)/rbsf.html(方欣公司)五、其它注意事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表》、《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表》与去年相比,报表结构没有变化;《事业单位统计表》与去年相比,新增一张PS6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情况”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相关部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人力资源市场2020年度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是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抓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即是全面了解人力资源市场情况的有效抓手,也是制定本地区市场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督促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人社部统计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本地区的市场统计工作。

二、加强协调、强化指导。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包括公共就业服务、人才公共服务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各项数据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各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要注重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按照人社部统一的统计口径,凡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在人社部门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均应列入统计范畴,实现应统尽统。

要强化统计工作与年度报告工作有机结合,未参加统计年报工作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审核不予通过。

三、准确统计、及时上报。

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省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网址:)上报数据。

数据审核采取逐级核准的方式,区县一级审核机构报表,市一级审核所属县级提交的汇总表及市本级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报表,省级审核所属市级提交的汇总表及省本级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报表,最后由省级确认数据准确无误后提交人社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公布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职称政策咨询公开电话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公布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职称政策咨询公开电话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公布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职称政策咨询公开电话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2.06.14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公布全省各级人社部
门职称政策咨询公开电话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和广大职称申报人员:
目前,全省正值职称申报高峰期,为了方便广大职称申报人员咨询职称相关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及时、快捷、准确答疑解惑,现将各级人社部门职称政策咨询公开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开(见附件)。

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指派专人负责接听公开电话,认真解答相关职称政策。

如遇政策不清楚的问题,要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和省人社厅沟通后,在24小时内向咨询人回复。

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公开电话咨询情况,定期对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模板化标准答案,向属地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

各地职称政策咨询公开电话,不得随意变更号码,若需变更号码要及时通过厅网站和当地人社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向省人社厅职称部门备案。

为避免公开电话拥堵,广大职称申报人员请优先拨打属地人社部门公开电话。

附件:吉林省各级人社部门职称政策咨询公开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4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吉林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吉林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吉林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1.12•【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吉林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技工院校及其他相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授权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对申报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审核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19日,8:30—16:30二、审核地点金业大厦A906室(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三、报送材料及要求(一)关于初级认定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204号)中有关初级认定范围的要求受理材料。

详见附件1-3。

(二)关于中高级材料1.申报条件类证明材料(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历验证报告,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学历验证报告二维码需在扫描验证的有效期内。

无法提供学历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在申报系统中没有填写的不需要提供)(4)聘任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备案表、工资表或合同;企业人员提供单位社保缴费明细或合同,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注意:以上需要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成果及荣誉类证明材料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各项论文著作、项目研究、工作业绩、荣誉奖项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备查,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关于拟入库人员名单的函

关于拟入库人员名单的函

关于拟入库人员名单的函
尊敬的领导:
您好!经过我们认真的筛选和评估,现拟将以下人员列入入库名单,请您审阅:
1. 张三: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专业为电子工程,具有5年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电子产品设计与生产流程,曾在知名企业任职,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李四:女,1990年出生,硕士学历,专业为市场营销,具有3年市场调研和推广经验,熟悉市场分析和竞争对手情报的收集,曾成功推出多个产品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反响。

3. 王五: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具有8年软件开发经验,熟练掌握多种编程语言和开发工具,曾参与多个大型软件项目的开发与维护,具备扎实的编程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4. 赵六:女,1992年出生,硕士学历,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具有4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熟悉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曾成功组建并管理过多个高效团队。

5. 张四:男,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专业为财务管理,具有6年财务工作经验,熟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擅长预算管理和成
本控制,曾在上市公司任职,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和决策能力。

以上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入库工作所需的各项任务。

他们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展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我们相信,他们的加入将为公司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函告。

谨启。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0―2011年全省“三支一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0―2011年全省“三支一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0―2011年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吉人社办字[2012]84号【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2.05.03【实施日期】2012.05.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0-2011年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吉人社办字〔2012〕84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来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总体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效地推进了“三支一扶”工作的开展,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积极性,省厅决定表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8个单位为“吉林省2010-2011年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等36人为“吉林省2010-2011年三支一扶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以及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高举“让城乡居民生活的更加美好”的伟大旗帜,坚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三支一扶”工作,为建设美好吉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附件: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一、吉林省2010-2011年“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孙业伟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制气厂
22
王艳
长春市第六医院
23
富丽丽
洮北区会计管理局
24
陈丽梅
公主岭市财政局
25
杨榕
吉林市工商机关服务中心
26
李晶
通化市粮食技工学校
27
尹玲
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长春分公司
28
佟梅
长春市农业科学院
29
邸朝君
吉林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3:
急待核实人事、业绩档案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1
闫宁
沈阳铁路长春客运站
2
徐晶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
3
郑玉娇
四平市传染病医院
4
刘建权
吉林省临江林业局财务处
5
张桂敏
九台市房地产管理处
6
杨春玲
白城粮油质量监测站
7
王慧丽
延边州检察院
8
刘春华
长春城市设施建设股份公司
9
赵玉红
吉林大学
10
张宇
中行四平分行
11
王林宇பைடு நூலகம்
白城市洮北区会计核算中心
12
陈辉
前郭县长白镇长化学校
13
姜红
联通采购中心
14
鲁宏霞
四平铁东财会干部学校
15
尚文举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16
王志强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17
白书玲
通化市会计核算中心
18
王红峰
中科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19
刘翔鹏
吉林省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20
祁秀珍
公主岭市财政局
2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