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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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关键。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方案》。

一、背景及现状分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自1984年开始实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承包经营权权属不清、流转难度大、承包土地转包、转租或抵押等问题。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质量,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1.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使权属明确、流转便利。

2.增加农民土地租赁和流转的支持,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3.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

4.进一步完善土地监管体系,保障农民合法经营权益。

三、工作措施1.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完善土地交易市场体系。

建立并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探索推广“交易中心+平台+合同+法律保障”四位一体的土地交易机制,增加流转合同的法律效力,保护流转双方权益,提高流转效率。

2.完善土地权属登记机制,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性。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管理和维护,实现土地权属登记、认证、查询、变更等的电子化,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完善农民资本运营平台,发展专业化合作社。

建设具有经验的投资、融资、信用、风险管理等专业机构,积极推进资本运营平台建设,通过与农民合作建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加快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民收益。

4.加强农村土地监管,维护农民权益。

健全土地违法违规监管体系,加强土地用途监管,遏制盲目挖掘、违法用地等行为,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保障1.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财政支持政策,以引导资本流入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工作小组,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工作进行全面统筹、统一管理。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
3 . 4 坚持 “ 因地 制宜 、 分 类指 导” 的原 则 土 地流 转 是农 村 经济 发 展 到一定 阶 段 的客 观要 求柳, 由
于 各 乡镇 经 济发 展 水 平 不 一 , 因此 要 尊 重农 村 土 地 经 营 的 实际 , 不搞“ 一 刀切 ” , 因 势利 导 , 循序 渐进 地推 进土 地流 转 。
共和 国农村 土地 承包 法 》 和 有 关土 地 流转 的 法律 、 法 规 及 文 件精神 , 借 鉴 外地 经 验 , 结 合商 水 县 实 际 , 采取 措 施 加 快 推
进农 村 土地 承包 经营 权流 转 。
1 推 进农 村 土地 流转 的必 要性
经 营权 流 转 中农 民 的流 转 自主 权 、 收 益权 , 农村基 层 组权 益 。
流转 提供 中介 、 咨询 、 代 理和 信 息采 集报送 等服 务 。
4 . 2 加 强土地 流 转制 度建 设

是规 范 土 地 流 转程 序 。 流 转 双方 经 平 等协 商 达 成 一
置、 改 善 农 业 装 备结 构 、 发 展 适 度规 模 经 营 、 提 高农 业 生 产
效益 、 保证 农 民增 收 为方 向 , 按 照 发 展现 代农 业 和建 设新 农 村 的要 求 , 创 新 流转 形 式 , 健 全服 务 与监 管 体 系 , 促 进 农 村
现 代 农业 科技
2 0 1 4年 第 3期
农 村经 济学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 的措施
张 云慈 李富 军 z
( 河 南 省 商水 县 农业 局 , 河 南 商水 4 6 6 1 0 0; 商水县新城街道办事处 )
摘要 介绍了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必 要性、 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并总结了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流转的措施, 以供参考。

农林22条措施内容

农林22条措施内容

农林22条措施内容农林22条措施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22项具体措施。

该政策文件旨在推进农村,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22条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加快农村土地制度。

鼓励按需分配土地并稳定农地承包关系,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民增收。

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农民财产权利保护制度,尊重和保护农民资产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加大农田整治力度,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产权清晰、权益明确的市场主体转变。

五、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

六、深化农业科技制度。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七、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八、推进农村金融。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农民创业和农业投资。

九、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民生态权益。

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

十一、加强农民技能培训。

深化农民职业培训,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十二、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为农民提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提高农民融资能力。

十三、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途径,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

十四、加强农民工维权。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肃处理欠薪问题,维护农民工权益。

十五、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加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十六、发展供销合作社。

推动供销合作社创新,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

十七、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

建立健全农村多元化治理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土地流转工作方案(二篇)

土地流转工作方案(二篇)

土地流转工作方案为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推进___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托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工作目标___年___月___日为第一阶段,将实现新增流转土地面积___万亩;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实现新增土地流转面积___万亩;两个阶段实现土地流转面积___万亩,占全镇___万亩耕地面积的___%。

三、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调、自愿、有偿,任何___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___经济___成员享有优先权。

四、___(一)设立青阳镇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民政办、劳保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设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成立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设置土地流转信息栏,通过网络和电子大屏幕不定期发布待转出土地信息,居委会会计为各居委会土地流转专职信息员,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设专职人员管理全镇土地流转的信息平台。

五、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台帐。

各居委会迅速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由居委会安排专人逐组逐户调查登记农户现有土地经营权状况,登记并建立有流转意向以及已流转的土地台账。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总结例文(3篇)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总结例文(3篇)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总结例文一、工作概述2024年,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有序进行,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我市以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为主要目标,加强宣传引导,优化流转市场环境,推动了土地流转的发展。

二、工作成效1. 推动土地流转项目的顺利落地2024年,我市共推动土地流转项目10个,涉及面积达到2000亩,其中以规模化经营主导的农业企业参与积极,承包户通过流转土地,将土地流转给实力雄厚的企业经营。

通过项目的顺利推进,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2. 完善流转市场体系2024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了流转信息发布平台,供农民和农业企业了解土地流转信息。

同时,落实土地流转交易登记制度,保障流转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流转市场信息透明化程度提高,促进了土地流转交易的便捷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农民培训与服务我市注重对承包户进行培训,提升其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农民培训班、技术指导等形式,加强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传授,提升农民的经营能力。

并为农民提供法律、金融等服务,帮助其处理与土地流转相关的事务。

4.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4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为流转项目提供补贴支持,降低流转成本。

完善土地流转税收政策,减轻流转双方的负担。

同时,加大对流转项目的宣传推广,引导更多农村土地流转。

三、问题与建议1. 流转信息发布不及时目前,我市流转信息发布平台虽然建立,但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农民和企业不能及时获取最新的土地流转信息。

建议相关部门增加信息发布的频率,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满足农民和企业的需求。

2. 认识和意识不足由于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意识不足,导致他们对土地流转持观望态度,流转项目的落地难度加大。

建议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土地流转的认知,增强对流转的信心。

多措并举 多轮驱动切实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

多措并举 多轮驱动切实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

多措并举多轮驱动切实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土地的合理流转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

进一步探索、实践土地流转的新机制,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维护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决策部署,从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入手,从增强群众致富能力着眼,土地流转不仅力度大、效果好,而且彰显出规模经营优势,既保护了农民土地权益,又拓展了农民增收空间。

截至目前,全市已流转土地0.55万公顷,流转率达到了12.40%。

其中,永昌县流转土地0.29万公顷,流转率为7.70%;金川区流转土地0.26万公顷,流转率为37.80%。

1实践做法一是建立机构,完善服务。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搞好土地流转,鼓励规模经营”的总体思路,把土地流转工作作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2009年,我市下发了《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区)政府根据实际,及时召开了县(区)委常委会议,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

市、县(区)农经站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收集发布信息、解决土地纠纷、管理流转档案等工作,加强了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各乡镇以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为依托筹备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村委会负责无偿为流转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监督管理。

从而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门人员,专司其职负责该项工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宣传引导,顺势推进。

我市通过算帐对比、典型说教、实地参观、集中培训等方式为县(区)、乡(镇)培训农村土地流转业务骨干30多人,并制定下发了土地流转政策依据、奖励措施、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措施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措施

营权 流转 服 务大 厅 。 截至 2 0 1 1 年底 , 大部 分 乡镇 场 、 办事 处
成 立 了农 村 土 地承 包 经 营权 流 转 领 导 小组 , 建 立 了农 村 土
涉及 农 户 4 1 3 8 8户 , 流转 形 式 以 转 包 、 出租 为 主 , 互换 、 转 让、 入 股 等 流转 方 式 并 存 , 其中, 转 包面 积 为 6 7 0 5 . 4 h mz , 占流 转面 积 的 5 6 . 9 %, 出租面 积 为 4 3 1 1 . 8 7 h m , 占流 转面 积 的3 6 . 6 %, 其他 形 式流 转面 积 为 7 6 1 . 4 h m , 占 流 转 面 积
1 统
转 工 作
是制 订了 土地 流 转信 息采 集 、 上报、 发布 、 存 储 制度 。
二 是规 范 了 基 本操 作 规 程 。 土地 承 包 经营 权 流 转 必须 在 依 法、 自愿 、 有偿 、 协 商一 致 的基 础 上签 订 统一 格 式 的 书面 流 转合 同 。 由县 农业 局 统 一 印 制标 准 合 同文 本 , 各 乡镇 场 、 办 事处 及 流 转 农 户按 照 县 里提 供 的 标准 合 同文本 签订 合 同 , 从源 头上 解 决 了农 民 因 土地 流 转 而 引发 的矛 盾 纠纷 。 三 是 及 时 把 土 地 流 转 资 料 登 记 归 档阿。 四 是 对 农 村 土 地 经 营 权 流 转 面积 较 大 、 时 间较 长 的项 目加 强 监管 , 及 时 登 记 备案 , 确保 土 地 流 转不 改 变 土地 集 体 所 有性 质 、 不 改 变 土地 的农 业 用途 、 不 损害 农民 土地 承包权 益 。
随着 农村 经 济 的快速 发 展 , 农 村劳 动 力大 量 向二 、 三产 业转 移 , 农 村 土地 承包 经营 权 在近 几年 呈快速 上升 趋 势 。 针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4•【字号】•【施行日期】2009.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滁州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08〕1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皖政〔2009〕1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重要意义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农业规模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也是适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效益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业务部门指导下,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进展、规模和规范程度,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仍然不相适应。

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合同管理不严,服务体系尚未建立。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促进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难点和对策_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难点和对策_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难点和对策_调研报告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难点和对策_调研报告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

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难点和对策_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解决农业效益低下的必然选择。

近几年来,如东县各地在引导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流转规模不大,进展减缓,效益不高,与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引导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顺应形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特点从如东县情况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以下特点: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呈减缓趋势。

据统计,至20xx年5月底止,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为5.65万亩,占总承包面积4.6,仅比去年底增加0.92万亩,上升0.8个百分点。

50亩以上连片流转50块,4560亩,仅比去年增加6块,增加面积为1742亩。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呈趋多样性,但仍以互换、转包、转让为主。

其中转包1.71万亩,占总流转面积30.3,互换2.06万亩,占总流转面积36.5,转让1.25万亩,占总流转面积22.1,而租赁、入股等形式的流转仅占17.1。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明显的区域性。

不同地区土地流转的规模、用途不同。

镇郊周围村土地流转快于内地村,劳动力转移比重大的村土地流转快于纯农劳力较多的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快的地区快于以稻麦种植业为主的地区。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不均衡性。

互换、转包、转让绝大部分属于无偿流转。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作者:董桂臻来源:《农民致富之友·下半月》2013年第10期[摘要] 农村土地流转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重要基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发展加快。

但是,当前还存在一些影响土地流转健康发展的因素,急需认真研究解决,本文对此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土地流转主要因素对策措施[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0-0022-01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广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确保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潍坊市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和推进现代农业进程的重要措施,强力推进,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

到2012年末,参入土地流转的农户接近40万户,土地流转面积210万亩。

并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流转布局区域化。

主要是围绕产业化经营和主导产业的发展流转,形成了集中连片流转的趋势,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合理布局和特色农业的发展。

二是流转形式多样化。

该市农村土地流转出现了转包、转让、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三是流转去向多元化。

转出的土地除流转入农户外,还流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等。

一、推进土地流转的基本措施1.积极引导土地流转。

为加快土地流转, 2012年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把土地流转工作与发展农业示范园区结合起来,依托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前景广阔、辐射带动力强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化、规模化。

2.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他们探索创新了社区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特色农业带动型和土地资源开发型、寒亭区的都市农业带动型、潍城等地的创意农业带动型等六种土地流转模式,较好地示范带动了面上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总结范文(二篇)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总结范文(二篇)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总结范文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土地流转对于提高农村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对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工作概况2024年,本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根据统计数据,全县共有XX个村(社区)实施了土地流转,并且参与流转的农户达到XXX户,流转面积达到XXX亩。

这表明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认可度不断提高,更多的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了专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工作亮点1. 加强宣传,提高农民意识今年我们加大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政策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面提升了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

在宣传过程中,我们着重强调土地流转对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增收致富。

2. 完善流转机制,保护农民权益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我们坚持“四权分离”,即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四个权益的分离,确保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不受侵害。

同时,我们积极引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流转期限、流转费用、退出机制等内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 落实流转质量监管,保证流转效益今年我们加强了对流转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了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流转档案管理系统。

每个流转项目都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进行巡查和检验,确保流转项目的达产达效,保障农民的利益最大化。

4. 加强培训,提升农业经营水平我们重视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专家授课、开展技术交流会等形式,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和农业生产技术,为流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1. 政策理解不足部分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政策理解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未能真正认识到土地流转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导致部分农民对于土地流转持消极态度。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茂府办〔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20〕16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茂名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3日茂名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精神,解决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细碎化问题,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农村承包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推动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健全我市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规范引导和政策支持,促进农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村承包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机制及流转市场,进一步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行为,探索创新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政策扶持机制,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促进农村承包土地有序规范流转,促进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促进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能力。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2.04.14•【字号】湖农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湖农发〔2022〕2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现将《关于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4日关于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农村“三地”联动改革,助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勇当绿色低碳发展的探路者,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强化农地生产经营监督,促进高质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促进土地流转率逐年提升。

2025年土地流转率达到75%以上,100亩以上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到65%。

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实现应发尽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当年累计发放贷款金额保持在3亿元以上。

——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土地流转方案实施

土地流转方案实施

土地流转方案实施为加快我市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进程,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将广大农村劳动力从有限土地资源中解放出来,积极从事农业化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三不”原则。

1.坚持土地承包权不变原则。

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权仍归承包人。

先承包人只有经营权。

2.坚持土地用途不变原则。

流转的农村土地仍然用于农业种植,严禁搞非农建设。

3.坚持土地承包权益人的各项惠农政策不变原则。

土地流转后,原土地承包权益人仍然享受各项惠农政策。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土地流转要坚持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土地流转时要有规范合同,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各项保障条款,确保流转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转让、出租等事项,其收益全部归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所有。

三、实施步骤。

1.加强宣传,营造气氛。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利用广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对展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同意村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2.完善方案,制定实施。

村组干部要深入农村,对现有农村土地流转及有流转意向的土地进行调查,摸清流转土地的地块方位、土质、土地类别、租金、承包人身份等情况。

然后将待转地块的基本情况向村内、村外、集团公司公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本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要逐步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良好条件。

3.土地流转阶段。

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结合各村社的具体情况,在工作组对土地丈量后,引导农户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土地流转。

在流转过程中,涉及流转土地上的树木,房屋等附属物问题,各村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广泛争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稳步推进。

严格按照土地流转的法定程序,签订土地流转的书面流转合同、办理流转登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和登记薄及经营权证书,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实行“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二四、农村土地流转形式。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9•【字号】宝政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宝政发〔201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陕西省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性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要求。

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投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的有序流动和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有利于运用市场机制搞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指导土地流转健康发展。

既要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加以引导,以提高土地规模效益,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不能强制推行,不能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不能用收回农户承包地的办法扩大土地规模经营。

要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土地流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我省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各级财政奖补力度,全面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健全落实激励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构建政府鼓励、财政奖补,企业参与、社会投入,农民主体、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新机制,多形式、多元化、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各市根据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制定奖补方案,落实政策举措,统筹安排涉农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企业参与和社会投入。

支持各地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引入竞争性机制,根据土地连片流转情况,通过以奖代补对县(市、区)予以奖励或补助。

县以连片流转、适度规模、集约经营为导向,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奖补标准、范围、对象和条件,在用好上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安排一定的县级财政资金,对土地流转成效突出的镇村、连片规模流转的承包农户及经营主体等进行奖励。

在县的指导支持下,镇加强土地流转、引资合作等服务,大力支持涉农企业参与流转土地,引导土地流转双方依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并签订《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核实上报流转情况,做好上级奖补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等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予以配套奖励。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10.01.21•【字号】宁党办[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0]6号)各市、县(区)党委(工会)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月21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义重大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本制度。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有利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优化配置农业资源,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农业,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创新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序稳步进行。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民对承包地的各项权益、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土地集约化经营,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经营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是尊重农民意愿.承包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将承包地流转出去,以及采取的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和流转价格.要引导、支持和鼓励流转,但不能强制推动,禁止强迫承包农户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民实现承包地权益的主要形式,必须依照法律政策规定进行,确保不损害农民土地权益、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决制止和纠正土地流转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三是坚持规范管理.土地流转是流转双方之间发生的经济行为,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坚持合同制、备案制等管理制度.四是健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化经营,并兼顾效率与公平、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同步提升.五是注重政策扶持.各级政府都要积极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扶持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达到一定规模的流转进行扶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三)发展目标.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流转的进程,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确保全省现代农业发展速度显著提高.二、完善工作措施,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的重要牵动力量.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成立家庭农场.各地要建立家庭农场初始登记制度,做好家庭农场的认定建档工作,开展农场经营者成本核算、资产管理、联合与合作等方面培训,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开展种植业家庭农场的年度备案工作,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投资主体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员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土地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要指导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促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原料生产基地,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植业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解决原料生产问题.(五)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1年全省完成77个涉农县(市、区)的77个乡(镇)的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农民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依法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此项工作从2021年起全面实施,力争到2021年基本结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不得向农民和村集体收取费用.2021年,省财政按照平均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余所需资金由试点市、县(市、区)财政安排解决.(六)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各级政府要按照责权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服务全面的要求,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全省所有乡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市要加强流转市场建设工作的指导,县要提高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效率,乡(镇)要设立为流转双方提供交易的场所,村要设立流转服务站,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网络,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信息发布、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指导合同签订、协调利益关系等相关服务.(七)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委托、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其他流转方式.除代耕不超过1年的短期流转以外,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要通过流转市场进行,达到统一交易流程、统一合同文本、统一服务标准的规范化要求.流转市场保管的流转合同按地区、按流转方式立卷归档,实行流转合同档案化、微机化管理.(八)建立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价格,应当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流转价格以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以3年为一调整期,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趸交、期内补交差额部分,也可以分期支付,以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各级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机构应当加强流转情况监测,对流转期限较长、面积较大的,在签订流转合同前,应当对受让方的农业经营能力、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进行核查;流转合同签订后,应当做好流转土地经营状况的督查工作,防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风险.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各地可以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信托等试点工作.(九)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做好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工作.各涉农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涉农区未设立的,该区所在的市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确保流转纠纷得到及时解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仲裁机构办案条件,提高仲裁工作效率.流转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十)积极创造非农就业工作岗位.各级政府要把发展二三产业、创造非农产业工作岗位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措施来抓.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村创业带头人等培训项目,优先安排转出土地农民的培训,提高转出土地农民的劳动技能,增加再就业机会.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发展政策,结合农村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发展项目,对大量提供非农产业工作岗位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发挥其在促进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应当承担安排转出土地农民就业的职责.三、强化政策扶持,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发展(十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采取增加财政专项投入、调整优化现有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条件,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考评奖补机制,发挥其在土地流转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从2021年开始,省加大投入力度,对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予以奖补,具体考评奖补办法由省农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下发.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农业发展重点工作,省选择10个县(市)作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经营的示范县,实施重点推进.(十二)强化用电、用地、农机补贴等支持政策.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林业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用电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用电).在农机具购置、更新时,符合条件的,要给予优先补贴.鼓励农村集体利用闲置或者废弃土地改建农机仓库棚和粮食晾晒场,统一向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在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用于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粮食加工等配套辅助设施,并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制作和推广,全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国家相关的支持政策,金融、保险、科技、交通、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对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土地流转和集约经营的支持力度.(十三)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鼓励发展农机合作社、水利合作社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供销社、工商企业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为土地规模经营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推行农技人员与种植业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结对子”的工作责任制,及时提供各类信息、技术、经营等指导服务.进一步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采取支付订购、定向委托、以奖代补、贷款担保、招投标等方式,支持具有一定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公益性服务,支持粮食烘干、集中育秧、农机场库棚、信息网络和仓储物流平台等服务性基础设施.(十四)发挥工商企业引领土地集约化经营发展的作用.鼓励工商企业主要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加工业,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引导工商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开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合理分工、利益均沾.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保障金制度,防范原承包农户因受让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十五)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提高人力资源优势互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农民到小城镇安家落户.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城乡社保一体化和公共福利均等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流转土地解决后顾之忧.四、加强领导,优化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软环境(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流转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的农村基本政策,把推进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要加强各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对土地流转和集约经营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大力宣传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政策和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辽宁省人民政府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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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
摘要介绍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并总结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必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措施
为促进商水县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商水县实际,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分散经营体制严重影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与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创建粮食核心区、建设高标准粮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不相适应,与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不相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的要求也不相符。

近年来,商水县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土地流转模式,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大部分流转都是农民自发进行,部分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导致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有的甚至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引导,大力扶持,规范管理,推进该项工作有序进行。

2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为宗旨,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为重点,以保障农民承包经营各项权利为核心,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农业装备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证农民增收为方向,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创新流转形式,健全服务与监管体系,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健康流转[1]。

3 基本原则
3.1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3.2 坚持“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
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行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并注重土地与
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3.3 坚持“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则
土地流转的客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不能变更土地所有权属性,侵犯农村集体利益[2-3]。

切实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的流转自主权、收益权,农村基层组织不能以任何借口强迫流转或压低租金,侵犯农民的权益。

3.4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4],由于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要尊重农村土地经营的实际,不搞“一刀切”,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地推进土地流转。

4 工作措施
4.1 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综合服务体系
依托农经部门建立健全以县(区)为中心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市场综合服务体系。

加强土地流转机构建设,成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公室,负责对各级流转市场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建立全县土地流转信息库等;乡镇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集中交易大厅,负责为跨乡(镇)区域的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提供信息、流转价格评估、签订合同指导等服务,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建立本级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为辖区内农村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发布、合同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档案管理等服务;各村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员,主要为本村内土地流转提供中介、咨询、代理和信息采集报送等服务。

4.2 加强土地流转制度建设
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流转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照格式文本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可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申请鉴证。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应引导流出方与流入方自愿到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并申请备案。

二是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应加强本区域土地流转调查登记,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每15 d 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1次土地流转情况,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每个月向县土地流转办公室报送1次土地流转情况,以确保信息畅通。

4.3 做好土地流转委托与代理服务
流转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订立流转合同。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他人代理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提前向委托方递交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写明委
托权限和代理内容。

4.4 大力培育扶持规模经营主体
各乡镇要把土地流转与建设高标准粮田、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

积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

一是扶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投资兴办规模较大和外向度较高的标准化农业种植基地,为本企业提供充足的优质加工原料。

二是扶持具有较高农艺技能、社会信誉良好的专业大户和农业技术人员通过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

三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土地流转,吸纳更多的农户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促进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快速发展。

大力扶持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专业合作社,鼓励、引导其他投资经营主体与流转土地的农户组建股份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

四是扶持务工返乡人员创建规模经营主体。

鼓励外出农民工回到户籍所在地利用当地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其在技术、资金、信息方面的优势,通过流转土地建设创业基地。

五是允许具有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的外来人员,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享受与本地农民同等待遇。

4.5 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
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流转。

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放手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个体民营经济;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素质培训,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本领,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4.6 强化财政、金融、工商和税收支持
财政、金融、税务、农业等部门对流入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

从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一是对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农业进行规模生产经营,流转面积大,示范带动能力强,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流转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流转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性奖励。

二是每年对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先进乡(镇),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农林、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

各乡镇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加快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土地流转等。

各级涉农部门要将农业结构调整、粮食核心区建设、高标准粮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中低产田改造、节水灌溉等项目资金向土地流转度高、规模经营好的区域或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金融部门向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支持,贷款担保公司要积极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

对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兴办家庭农场或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可适当放宽工商登记条件,适当降低登记注册门槛,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把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5 参考文献
[1] 马新彦,李国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法思考[J].法商研究,2005(5):112-118.
[2] 胡吕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新探[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2):36-39.
[3] 段清伟,张润清,曹文文.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分析[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9,30(9):174-175.
[4] 丁关良,李贤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界定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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