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最新)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
(3)承办。收到督办任务后,分管副县长应及时组织承办单位研究,明确承办人和办结时限,商定办理措施和 答复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协调推进问题解决。
(4)催办。县政府办督查科履行催办责任,对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未能办结反馈的,采取电话催办、实地督办 、暗访核查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对重大或紧急督查事项,由专人与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进行沟通、催办。
(10)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主要领导确定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 2.工作程序。主要分为登记、转办、承办、催办、反馈、存档6项程序。
(1)登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县政府办督查科负责对临时性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编号、登 记,填写《督查事项登记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责任单位、办理要求、落实情况、办结情况等。台账实行动态销号 、闭环运行,涉密事项按照保密有关制度规定管理。
一、督查主要内容及工作程序
政府督查是指县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 县政府办”)负责统筹推进政府督查工作,县政府办督查科负责组织实施政府督查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 督查工作办法》(新政办发[2023)18号)要求,认真执行政府督查工作相关程序、方式和流程,结合我县实际, 采取常规性督查与临时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府督查“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二、督查执纪问责
政府督查监督实行三级管理机制,督办单、催办函、督查通报发出后,被督办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到位且无正当 理由的,或未按要求反馈落实情况的,进入执纪问责程序,对督办事项持续跟踪、督促整改。
(一)提醒。对工作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由县政府办督 查科提出督办意见,经县政府办副主任审核、主任签发后,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催办函》,提前或适时“点对点”通 报提醒相关乡镇、部门(单位),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最新对督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督查工作的几点建议督查工作是一项艰巨性、长期性工作,督办的力度、速度如何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
因此,要做好每件督办工作,就必须增强责任感,坚持该督办的必须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提高督查工作认识。
要树立“四种意识”,不断提高对督查工作的认识程度。
树立落实意识。
敢抓落实就是不回避矛盾,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敢碰硬,坚韧不拔,迎难督办,敢于同一切不落实的行为作斗争。
领导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决策和督查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没有决策,督查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离开了强有力的督查,决策就有可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
树立效率意识。
抓督查就是抓提速增效,避免抓而不紧、抓而不实。
这不仅可以助推各部门实现工作的快节奏,高效率,也更好地诠释了新时期政府的务实和高效,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树立服务意识。
督查绝不是单纯地施加压力,更不是因督查增加各部门的负担,而是将督查作为变压力为动力的重要推手。
尤其是当前一些政府机关和部门在落实决策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布置多、检查少,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以会议落实会议多,以文件落实文件多的问题,通过督查可以产生士气提升、问题解决、效果增强等综合效应。
树立较真意识。
督查工作应当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既要带着感情,又要不循私情,敢于“较真”,敢于“亮剑”,敢于碰硬。
二、提升督查工作效能。
要注重“四个度”,切实提升督查工作的效能建设。
注重速度。
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坚持“快办快查快结”原则,日事日了,做到件件着落快,件件回音快。
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见地、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快。
注重尺度。
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在督查过程中要行得端、坐得正,绝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可姑息迁就,做到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
注重精确度。
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更不能打着领导的旗号自己去办。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精选7篇)汉语如同满园的鲜花,五彩纷呈,香气各异,只要精心选用,恰当布局,就能充分表达思想感情,使文章生辉。
下面和店铺一起来看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希望有所帮助!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篇1下半年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是重中之重。
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直接体现是项目推进的质量和速度。
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搞好投资项目的综合督查工作,根据近期督查工作的体会及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基本到位的实际,按照下半年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杨波县长的明确要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就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好项目综合督查,提出如下工作建议:一、调整督查工作格局,实行面上督查与分片包干相结合,定期督查与跟踪督促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两办督查室及原项目督查组负责面上督查,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镇宁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办通字【20xx】144号)划定的监督范围,分别具体督查监督范围内单位部门涉及的投资项目。
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再根据人员特点进行细化,做到督查任务明确、督查对象清楚、督查要求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面上督查组加强协作沟通,及时掌握、反馈和处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使督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纪工委(监察分局)再在责任区内实行一周一督查,重点项目专人负责,不间断跟踪,全过程督查的工作方式。
使专项督查具体化,进一步提高项目推进的速度和质量。
二、调整督查工作方式,实行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办法。
将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优势,制定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督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推进情况,对象评议,领导考核等”,对督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督查工作健康、有序、有效进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de)通知督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政令畅通(de)重要工作环节和方法,是落实决策和部署(de)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发挥督查工作效能,强化督查意识、优化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现就加强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局领导关注(de)焦点开展督查,通过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基础数据,反馈工作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de)措施和建议,推动工作落实.二、工作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真实情况,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着眼于全局和推进决策部署(de)落实,抓住重点,及时、有效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三)保密原则督查工作实施范围为局系统内部,需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de)目(de).三、督查内容(一)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重要方针、政策、工作部署(de)贯彻落实;(二)市领导批示件(de)办理落实情况;(三)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de)办理落实情况,市纪委、信访部门转办件、督办件(de)办理落实情况;(四)局党委决议和局领导交办件(de)落实情况;(五)重要工作完成(de)情况反馈;(六)工作计划和基础数据(de)报送情况;(七)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八)信息、材料(de)报送情况;(九)其他根据工作需要督查(de)事项.四、督查机构局纪委书记任督查组组长,局办公室成员为督查组成员.督查组在局党委领导下、按照要求组织督查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五、督查方式(一)报送总结等书面材料;(二)听取工作汇报;(三)组织明察暗访;(四)内部通报.六、责任追究(一)按照“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主题活动责任追究办法贯彻落实责任追究.(二)局办公室要定期通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全年督查情况将计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七、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上级交办事项亲自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督查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关注点和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对一些重要事项(de)落实,要明确提出落实(de)时限要求,及时办理、按时反馈,保证督查工作(de)质量和效果.(三)督查工作要与调查研究工作紧密结合.对事关全局、以及涉及人劳社保领域(de)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督查组要督促职能科室(单位)深入调研,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把握事物发展(de)动态和倾向,重点剖析,典型分析,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四)加强协调,发挥整体作用.督查组和职能科室(单位)要加强沟通和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4•【字号】梧政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和自治区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等督查工作,构建“互联网+督查”平台与12345热线协调联动机制,提高行政和为民办实事效率,推动热线工作和“互联网+督查”工作迈上新台阶、办出新特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20号)、《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督查”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调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督发〔2024〕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督查时效。
坚持集中接收、分类处置、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全面反馈的原则。
市督考办负责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转办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梳理和登记工作,组织市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展核查整改;市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整改,形成核查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督考办审核,市督考办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办理结果反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二、规范督查工作。
市督考办负责制定工作规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自治区人民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的问题线索。
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作制度,对本单位承办事项开展调查核实、情况沟通、结果反馈等办理工作,对办理结果负责,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做好本单位来件接收、分办、反馈等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梳理本行业领域反映事项办理情况,为有关专项督查检查或调查研究提供线索或素材。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务督查工作是保障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务督查在推动决策落实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政务督查工作范围1.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贯彻执行或者办理的事项;2.《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3.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4.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5.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及完成情况;6.上级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8.群众通过民生诉求热线、市长信箱、网络、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长批示后相关单位办理情况;9.市政府指令性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三、政务督查工作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督查活动要深入实际,说真话、讲实情,既报喜又报忧。
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督查工作,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有令必行原则。
凡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做到有交必办、有令必行。
各镇办、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3.注重实效原则。
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督促检查,跟踪督办,使政务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重在落实。
4,与“四制”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政务督查工作纳入“四制”目标考核体系,与“四制”奖惩挂钩。
四、政务督查工作程序1.立项拟办。
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各部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提升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和速度,特发出如下通知,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一、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督查督办工作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工作的全面监督和适时办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落实。
二、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原则1. 坚持问题导向。
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每个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突出重点。
重点关注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确保关键工作得到妥善解决,推动工作的整体进展。
3. 加强协同。
各部门之间要紧密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工作的高效衔接。
4. 整合资源。
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强督查督办队伍建设。
要加强督查督办队伍的建设,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高效实施。
3.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协调,确保信息流通畅通,问题得到及时沟通和解决。
4. 建立问题登记和追踪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问题登记和追踪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落实。
5. 强化考核评估。
对各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对工作成绩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促和整改。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督查督办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提供支持和指导。
特此通知。
XX年XX月XX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相关内容:四、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要求1.健全工作制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的制度体系,包括工作流程、工作细则、责任分工等,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8•【文号】国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2.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督查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跟踪督办,督查、督导等工作要规范进行,讲求实效。
李克强总理强调,抓紧研究制订督查工作法规,建立政策落实和督查的长效机制。
2020年12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实施好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政府督查工作长期实践的系统总结,是优化行政监督体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立法成果,对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厘清了政府督查的职责边界,明确了督查主体、内容、对象、保障制度等,实现了督查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为政府督查工作提供了遵循。
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统筹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一)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督查理念。
政府督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浅谈当前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及几点建议
浅谈当前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及几点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带来了国家实力的显著提升,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乱象等。
因此,加强督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1、促进政府工作效率的提升。
督查的目的是监督政府行政部门的工作,确保政府的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来实施。
通过加强督查工作可以使政府工作更加规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2、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市场经济是我国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但市场就会出现一些不诚实的企业,并产生一些不正常的经济活动。
督查工作可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减少不正当行为的出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3、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督查工作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监督企业、政府等各种力量,特别是对于那些侵犯人民群众权益或不正当行为的企业或政府,加强督查就能及时发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二、几点加强督查的建议1、督查应该更加全面。
督查不仅仅是针对环境、食品安全等明显问题的监督,也应该对城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督查,将督查的范围更加全面化,可以发现更多存在的问题。
2、加强协调和配合。
督查不是单方面的工作,不能只靠督查部门完成。
其他部门也应该在督查过程中积极协作,及时提出问题,共同解决问题。
3、加强法律监督。
假设一些单位、企业负责人或者政府官员破坏了环保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督查机构应该及时发现,并向司法机关反映。
加强法律监督,可以更好地惩处违法者,提高执法效果。
4、扩大公众参与。
现代社会注重民主和公共管理,公众权利也逐渐得到关注。
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加强监管力度,还可以增加参与感,提高监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5、建立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的建立是督查工作的关键,通过长效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持续维护监管的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既能够形成对问题的长期关注和监管,也有助于保持监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08•【字号】石政办发[2004]92号•【施行日期】2004.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石政办发[2004]92号)加强督促检查,是确保各项决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把督查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职责划分(一)政府重点工作的督查。
办公厅专业处室应在年初根据主管市长的要求和政府各专业工作会议精神,列出本系统全年重点工作,报主管秘书长、市长审定后,分送督查室和办公厅综合一处。
督查室应商综合一处,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全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经秘书长、市长审定后印发市政府文件。
全市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由督查室负责实施跟踪督查。
督查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特殊情况应及时通报。
对有重大影响的,应向社会公布。
(二)市政府文件、全市性会议的督查。
市政府文件、全市性会议,一般按照“谁主办、谁督查”的原则实施督促检查。
综合性较强的市政府文件或全市性会议,由督查室商综合一处提出需督办事项的责任分解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实施督办。
其它文件或会议,由专业处室负责督办,确需由督查室督办的,经主管领导批示后,可交由督查室督办。
市政府文件、全市性会议的落实情况,由交办单位负责实施跟踪督查。
落实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督查。
督查室应派员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了解会议情况,并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提出督办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及时实施督查。
政府常务会议的落实情况,由督查室负责向下一次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市长办公会议的落实情况,由督查室向市长报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最新)为了进一步推动县政府各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有效督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发挥督查督办工作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作用,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建立工作任务直达制度、进度情况直报制度,严格检查督办,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二、工作内容(一)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重要文件,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上级机关对本系统、本部门有明确要求督查的事项。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四)县政府的重要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作出的决策、决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的重点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六)县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七)“百姓问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各类媒体反馈问题办理回复情况。
三、工作措施(一)抓好“六项督查”。
一是抓好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督查。
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年重点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年初确定的重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向政府领导反馈有关情况并根据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工作进行通报。
二是抓好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查。
按照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依照“八个一”工作机制配合县项目办督促各推进单位制定时间表、责任状,比照时间表按期推进工作,适时对有关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为领导了解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基础性依据。
三是抓好政府各类会议、文件安排事项的督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1999.02.06•【文号】•【施行日期】1999.02.0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6日)自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试行)》下发以来,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工作不断发展,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决策作出后,关键要抓落实,并且要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决策落实。
督促检查工作既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办公厅(室)的重要工作。
办公厅(室)要通过扎实有效、锲而不舍的督促检查,推动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落实。
根据几年来的试行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对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是办公厅(室)的重要职责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必要。
开展督促检查是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
督促检查,从根本上说,是对各级党委和领导工作作风的监督和检查,是决策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是落实工作不可缺少的辅助力量。
各级党委作为抓决策落实的主体,责无旁贷地要抓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作为党委办事机构的办公厅(室),担负着为党委制定和实施决策服务的任务,同样应该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为党委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服务,是办公厅(室)的重要任务。
党委决策制定前,需要办公厅(室)提供信息、提供预案;党委决策制定后,同样需要办公厅(室)协助党委抓决策落实。
督促检查就是做推动决策落实的文章,就是保证党委决策目标的实现。
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是党委督促检查的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和作用是协助党委开展督促检查,并按照党委要求自行组织有实效的督促检查,以推动中央和党委决策的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城管执法支队,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切实加大对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力度,进一步发挥督查督办职能作用,促进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升行政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督查督办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督办原则(一)围绕中心原则。
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全局中心工作,明确主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
(三)注重实效原则。
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督查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督查督办内容(一)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在我局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重要批示中需要城管部门查办落实和要求报告办理的事项。
(四)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五)市、局领导现场办公、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的重点落实事项。
(六)全局性重大决策、局重点工作、重要工作部署和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及办理情况。
(七)局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八)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督查落实事项。
三、督查督办程序(一)立项。
由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批示精神和督查督办事项工作要求,结合事项内容和性质分解立项,原则上一事一件,事项立项后,由办公室负责将有关事项进行登记立档。
(二)交办。
局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交办工作,向承办的责任处室、单位发放《督查督办事项通知书》(见附件1);督查督办事项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由办公室视情确定主办处室、单位,同时将《督查督办事项通知书》抄送协办处室、单位。
(三)承办。
各承办处室、单位收到督查件后,处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阅,细化目标责任,确定专人负责,确保督查督办事项落到实处。
关于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的总结(最新)
关于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的总结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现象,确保x、市党委、政府和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各项目标任务高效推进和如期完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的意见》(x〔x〕102号)和《x市人民政府转发x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的意见的通知》(x〔x〕17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区委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明确督查问责工作重点督促检查和问责的重点是x、市党委、政府和x区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凡是x、市、x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主要指标、重点项目、重大节会、改革任务和民生事项,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都要及时制定督促检查方案,适时组织督查和行政问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国家、x、市和x 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以及x、市、x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二、健全优化督查工作制度建立流程式工作规范、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承办报告制度。
对x、市、x区政府以文件、会议等形式作出的重要部署和相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承办,按时限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
报告办理情况要事实清楚、结论准确、措施明确,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以正式文件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需向x政府或市政府汇报的由区政府向x、市政府或x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行文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下达后,责任单位要制定落实计划,明确责任内容、责任人和落实时限,按月或者按照政府督查室要求报告落实进度;《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印发后,责任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不能按时报告的要说明原因并报告落实责任人和落实时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8.25•【文号】国办发[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落实,对督促检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早见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抓落实的认识还有偏差、作风不够扎实;重布置、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时有发生;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把握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
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抓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推动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督查工作职能(一)市政府督查室是市政府政务督查的职能机构,在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市政府督查室经市政府授权后,对督查事项涉及的单位和当事人有调查权;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权;对有关工作和问题有明查暗访权;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政府部门等有考核计分权;对渎职失职、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有提请问责权。
二、突出督查工作重点(一)国、省重要政策、重要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国、省领导及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其他必须督查的重大事项。
三、遵循督查工作原则(一)围绕中心。
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批办事项进行督查。
(二)实事求是。
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全面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
(三)注重实效。
按照“先交办、后督办、再问责”“交而不办,督办上;督而不办,问责上”的基本程序,对督查事项科学立项、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如实报告、加强问责,确保实效。
四、创新督查工作方法根据督查事项的实际情况,采取书面督查、电话督查、实地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聘请第三方机构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五、健全督查工作制度(一)归口办理制度。
市政府中心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批办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市政府分管领导一般事务性工作、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衡府阅的督查,按照归口办理原则,由市政府办对口业务科室具体负责。
市直单位一般业务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督查。
强化领导督办,意见建议
强化领导督办,意见建议强化领导督办是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手段。
下面是关于强化领导督办的一些建议和意见:1.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在督办过程中应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对其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
2.建立督办机制: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督办的时间节点和频次,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3.加强信息沟通:领导要与下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问题的进展和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4.明确目标和要求:领导在督办过程中应明确问题的解决目标和要求,确保各级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5.强化工作考核:对于督办工作中不积极、不负责任的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使其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6.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领导应加强对下属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使其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解决问题。
7.注重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在问题解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问题反馈和督办平台,方便领导及时了解问题的进展,提供决策依据。
9.加强团队协作:领导要加强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的培养,形成团结、互助、共同努力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10.加强监督和督查:领导要加大对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和督查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避免问题反复出现。
以上是关于强化领导督办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对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问题解决有所帮助。
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督办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等措施,可以有效提升督办工作的效果,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优化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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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最新)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督查督办是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发挥督查督办职能作用,推进县政府重大决策、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现就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督查督办认识
近年来,各乡镇场、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力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对督查督办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办理职责不清,协调配合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落实情况反馈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督查督办工作实效。
针对上述工作实际,为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各单位必须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督查就是抓落实,抓督办就是抓效率的思想,持之以恒、积极作为,奋力开启新时代富民强县新征程。
二、突出督查督办重点
县政府督查工作对象是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政府各直属单位、各中省直单位及涉及督查内容的有关单位等。
具体督查督办工作内容为:
(一)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文件贯彻执行落实完成情况;
(二)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等会议部署的工作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
(三)县长实地检查及现场办公议定事项落实完成情况;
(四)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批示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
(五)上级督查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
(六)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七)其它须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规范督查督办程序
督查督办主体是县政府,由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办交办催办、调查核实、反馈通报等工作。
(一)登记造册。
县政府办公室要实行统计台账制度,对督办文件实行专卷登记,将收发件编号、收发件日期、批示件名称等作详细记录,确定督查内容、督查方法、牵头单位、完成时限、责任人和有关要求,实行销号动态管理,并对办理过程中的运转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登记注明,以备查询、统计。
(二)交办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领取督办件,其中急件必须在3小时内、特急件必须在1小时内领取。
各承办单位在领取督办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具体承办责任人,落实相关承办、反馈等工作。
(三)审核反馈。
县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审核承办单位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对于没有讲清楚的问题或答复不全面的,要求承办单位
补充修改;对于不符合领导批示要求答非所问的,要求承办单位重新报告。
督查事项办结后,要适时汇总整理,形成《督办专呈》,呈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同时,《督办专呈》后附及时反馈单位、逾期反馈单位名单,必要时可将反馈内容明显不符合督办要求的材料原件同时呈报,以便县政府主要领导掌握各单位重视督办工作情况。
(四)通报归档。
县政府办公室要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对主动抓落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反馈及时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结而不报、报而不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报告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意见。
同时,对于督查落实情况报告以及重要基础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妥善管理。
四、活化督查督办方式
(一)书面督查督办。
通过下发《督查通知》,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二)电话督查督办。
针对县政府领导临时、口头安排的工作或要求及时反馈的工作,通过电话询问、了解的方式进行督查,并作好电话督办书面记录及录音。
(三)实地督查督办。
根据工作需要,对重要督查事项进行现场督查,可采取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及组织联合督查、调研督查等形式,必要时可进行暗访。
五、严格督查督办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督查事项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重大督查事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