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一监督)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街道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各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居)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四议”:即村(居)党组织会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本质是党领导下发扬基层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现形式,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居)事务决策、管理的健康运行,根本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精髓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第四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干部群众不发表意见或违背个人意志发表意见。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第六条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须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实施。
具体包括:(一)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二)村(居)集体大额资产购建、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本股份变更、城中村改制改造;村(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开发、经营、立项、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
(三)村(居)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办事处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一监督)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发挥基层社区组织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决定在居级组织推行社区党支部、社区委员会“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逐步实现居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现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所有居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监督”是指居民监督小组监督社区“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情况。
二、决策事项凡是居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决策、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社区建设规划;计划生育、低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应当民主决策的其他事项。
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策程序。
社区级组织议事规程必须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要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社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党组织提议。
①社区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员议事日”制度和支部委员“家访”党员制度以及挂钩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党员每月固定一日议事和走访党员、群众,了解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听取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掌握党员、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②对社区内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要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③1/5以上的党员或1/5以上的社区居民代表可联名提出向社区党组织提出议案,社区党组织统一受理后向社区“两委”会提出。
四仪两公开制度
四仪两公开制度“四仪两公开”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增强群众监督,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四仪两公开”制度的内容、实施方法和意义。
一、四仪两公开制度的定义“四仪两公开”制度是指:在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等四个方面,实行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的一种民主监督制度。
二、四仪两公开制度的内容1.重要会议公开: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应提前公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允许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听取群众意见。
2.重大活动公开:基层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提前公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3.人事任免公开:基层政府及其部门进行人事任免,应公开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结果等信息,征求群众意见。
4.重大项目安排公开: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在安排重大项目时,应公开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5.事前公开:在上述四个方面的事项实施前,应通过公告、会议、媒体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征求群众意见。
6.事后公开:在上述四个方面的事项实施后,应及时公开实施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四仪两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法1.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四仪两公开”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和责任主体。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四仪两公开”制度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制度落实。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对不履行“四仪两公开”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
4.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四仪两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四仪两公开制度的意义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2.增强群众监督:有利于发挥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文件落实情况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文件落实情况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是指党委会议、党组会议、党小组会议和党员大会等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安排、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以及领导干部监督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并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下面是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文件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
首先,党委会议和党组会议议题的公开是指将会议议题和决定事项适时、合理地向党员干部等特定群体公布,使其了解会议内容、参与决策并带来合理的监督。
这种公开可通过官方媒体、内部刊物、网站等方式进行。
因此,必须确保会议的议题具有可触及性和实用性,对会议事项涉及的方面做到明确而细节化的描述。
其次,重要工作安排的公开是指将各级党委对本单位重要工作的安排、实施情况及时向全体党员和干部公开。
这种工作安排可以通过会议文件、工作简报、文件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
公开内容要准确、详实,需要清晰地指明目标、任务、责任人及时间节点,使全体党员和干部对所处位置、任务明确,以便能够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再次,队伍建设的公开是指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交流、考察评价等情况进行公开,并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这种公开可以通过组织内部通报、党务公开、给党员发送通讯等途径进行。
在公开过程中,必须做到公正、公平,避免任人唯亲、黄赌毒等不正之风。
公开的内容需要包括选拔任用程序、考察评价结果等,并及时公布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确保党员、干部对队伍建设有明确的了解。
最后,领导干部的监督情况公开是指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执行工作、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公开,并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这种公开可以通过相关制度、通报等方式进行。
公开的内容包括廉洁从政情况、工作执行情况、执法司法情况、协调稳定社会秩序情况等。
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举报、调查、处置等机制,保证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有效进行。
总之,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文件的落实情况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推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具体内容
俱乐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具体内容1、村党支部会提议。
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
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实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一肩挑”的村,可将村党支部会提议和村“两委”会商议程序合并进行。
3、党员大会审议。
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提前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村民半数以上或全体村民代表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务公开栏或其它村务公开媒介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做好工作,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如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重新公告。
6、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
公示内容要翔实、准确、全面。
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内容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是一种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的重要理念和实践。
它指的是在社会治理中,通过四议、两公开和一监督的方式,促进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信息透明和监督,以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和公共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概念、意义以及在中国的实践与效果。
一、四议四议是指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进行的四种形式的沟通和讨论活动,包括听证会、座谈会、论坛和公民代表大会等。
通过四议,政府能够听取民意、接受公众意见,与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互动和沟通,了解公众的需求和关切,从而更好地制定政策和决策。
同时,四议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表达意见和参与决策的渠道,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四议的实施使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为民主决策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两公开两公开是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工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文件和数据,向社会公众提供知情权的权利和途径。
政府工作公开是指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和工作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通过两公开,政府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信息公开的程度,使社会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三、一监督一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社会公众通过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监督能够有效地揭露和制止政府的腐败行为和不当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和完善政府的工作机制。
同时,一监督也为政府提供了改进工作的方向和依据,推动政府的改革与提升。
四、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在中国的实践与效果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实践和推广。
通过四议,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举行了多次座谈会、听证会、论坛和公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民意、听取社情民意,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两公开方面,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工作公开,制定了一系列的文件和规章,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途径和程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知情权的保障。
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制度文档范本】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我单位决定制定并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特制定本文档范本,供参考。
二、四议两公开制度概述“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在重大决策前,要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听证、征求意见等形式,做到充分沟通、兼顾各方利益;同时,在重要政务信息、预算、计划、财务、行政审批等方面,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
三、实施流程1.议前公告。
政府部门在制定重大决策前,要在官网等公共平台上发布公告,公告中包含本次决策的内容、原因、目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
2.初步征求意见。
政府部门要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该决策进行初步研究并征求意见,了解各方利益需求和反应。
3.听取意见。
政府部门要通过听证、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来自于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
4.整合意见。
政府部门在听取意见后,要对各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整合和分析,结合当前政策和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决策。
5.公开信息。
政府部门在执行决策过程中,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预算、计划、财务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反馈意见。
政府部门在执行决策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效果,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反馈,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
四、实施原则1.公开原则。
政府部门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维护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2.民主原则。
政府部门应当尊重民意和社会各方利益,采取民主方式征求意见和决策。
3.透明原则。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公共资金使用的监管,保障财务透明度。
4.诚信原则。
政府部门应当诚实守信、讲求实效,以实际行动树立政府形象。
五、总结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听证:指政府部门在制定重大决策前,通过开展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指政府部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维护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制度【文档模板】四议两公开制度文档范本一、引言旨在规范和指导机构内部的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实施,确保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得到充分落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详细说明了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实施流程和相关要求,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参考使用。
二、四议两公开制度概述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指在决策过程中,确保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表达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制度。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四议:- 专家论证议:通过邀请专家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科学论证,提供决策依据。
- 利益协商议:组织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共识达成。
- 公众参与议: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公众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 决策程序议:对于重要决策,建立决策程序,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决策。
2. 两公开:- 决策公开: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相关文件、数据和信息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公开。
- 决策结果公开:决策结果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流程1. 专家论证议:- 问题确定:明确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具体问题。
- 专家组织:确定参与专家,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
- 论证会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会议,并记录论证结果。
- 结果汇总:整理专家论证结果,并形成专家论证报告。
2. 利益协商议:- 利益相关者确定:确定参与利益协商的各方利益相关者。
- 协商方案:组织各方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达成共识。
- 协商结果:整理协商结果,并形成协商意见。
3. 公众参与议:- 公告公开:公示决策事项,并规定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时间。
- 征求意见:接受公众意见,并记录意见和回复。
- 意见整理:整理意见并进行分类,形成意见汇总报告。
4. 决策程序议:- 问题确定:明确需要进行决策程序的具体问题。
- 讨论决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决策,形成决策意见。
- 决策记录:记录决策过程和结果,并形成决策文件。
四、附件列表1. 专家论证报告附件2. 利益协商意见附件3. 公众意见汇总报告附件4. 决策文件附件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家论证:指邀请相关专家对问题进行科学论证的过程。
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街道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各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居)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四议”:即村(居)党组织会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本质是党领导下发扬基层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现形式,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居)事务决策、管理的健康运行,根本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精髓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第四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干部群众不发表意见或违背个人意志发表意见。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第六条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须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实施。
具体包括:(一)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二)村(居)集体大额资产购建、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本股份变更、城中村改制改造;村(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开发、经营、立项、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
(三)村(居)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四)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四、党员联系户制度(一)村支部每名党员都要按照居住地就近的原则,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党员联系户;村内所有农户都要有党员联系•(二)村支部要根据本村实际采取党员自报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党员联系的农户并对党员联系户进行登记造表•(三)对党员联系户实行动态管理,可每年更换一次•(四)党员要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联系户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五)党员要加强与联系户交流,充分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党支部、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五、党员活动日制度(一)每月10日为全镇农村党员活动日•(二)活动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根据村党组织的安排,对需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定的事项,进行认真的审议.二是五学、四议、三帮”.五学”即学政治理论、学党的知识、学农村政策、学法律法规、学实用技术.四议”即议党建、议村务、议发展、议致富•三帮”即帮支部、帮党员、帮贫困户•(三)活动形式可采取集体学习、研究讨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事项、外出学习参观和结合农时季节开展帮扶等活动•(四)根据全镇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活动地点和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每名党员,村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活动并填写《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簿》.(五)农村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党员,党支部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在年度内三次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年终评议定格为不合格党员.六、村民代表推选制度(一)农户每户要确定一名户代表,5—15名户代表推选一名组代表.(二)村民代表从组代表中产生,每村代表总数不能少于30名.(三)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在村支部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四)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不经群众选举产生的,经调查审核,要取消村民代表资格,由群众重新选举.(五)选出的村民代表必须身体健康、热心村级事务、确实能代表部分群众利益(六)村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七)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七、外来人员权利保障制度(一)在所辖行政村居住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户口不在本村的外来人员,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建议权;在涉及外来人员利益的公益事业建设事项的决策中享有表决权.(二)外来流动党员,虽然户口不在本村,但组织关系已经转入的,享受本村党员同等权利,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中可参与党员大会审议•(三)外来人员不享受本村对于村集体财产处理、宅基地分配等内部事务决策的表决权.(四)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涉及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五)外来人员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及原则,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八、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一)村民代表要根据就近和具有代表性的原则联系所代表的农户.(二)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组织座谈、征集联系户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三)要支持村两委”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级事务(四)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推选制度(一)监督小组由5-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二)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三)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四)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能参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的选举•十、民主理财小组推选制度(一)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应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中选出.(二)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三)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十^一、意见的收集、处理与反馈制度(一)村支部、村委会形成的决策事项,村民有异议时可按照程序逐级反映(二)村支部、村委会要通过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三)村支部、村委会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定期归纳、整理、分析、存档,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四)对解释、答复不满意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全体党员通报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五)对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持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向镇)有关部门反映,或持镇开具的介绍信向县直有关部门反映•十二、档案管理制度(一)各村必须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县直单位在安排落实涉及村级工作的过程中,也要建立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相对接的有关档案•(二)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党支部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村支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决策过程中的每一道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记录•(四)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盖章后存档•(五)档案要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按时归档•(六)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档案的管理由专职人员具体负。
四议两公开制度内容
四议两公开制度概述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指在我国政府决策过程中广泛应用的一种制度。
通过四个议事环节和两个公开环节,实现民主、透明、公平的决策流程,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民意的参与性。
四议问题收集与研究在决策的初期阶段,政府部门和决策机构首先会收集和研究相关问题。
这个议事环节的目的是明确决策所涉及的问题领域、问题的性质和重要性,为后续的讨论和决策提供依据。
在问题收集与研究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通常会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以全面了解问题的背景和影响。
此外,还会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与该问题相关的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和公众。
议题确定与讨论在问题收集与研究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会确定具体的议题,并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参与讨论。
这个议事环节的目的是就具体的问题展开深入的研讨,充分发挥各方的智慧和经验,为后续的决策提供多元化的观点和方案。
在议题确定与讨论的过程中,各方会进行充分的辩论和交流,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
政府部门会积极倾听各方的声音,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协调,以确保决策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和社会效益。
决策方案制定与评估在议题确定与讨论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会制定具体的决策方案,并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
这个议事环节的目的是确定决策的实施方案,评估方案的风险和效果,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负面影响。
在决策方案制定与评估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会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政府部门还会对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门的研究,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决策结果公布与解释在决策方案制定与评估完成后,政府部门会将决策结果公布给相关的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并解释决策的依据和原因。
这个议事环节的目的是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公众了解决策的过程和原因,增强公众对决策的理解和支持。
在决策结果公布与解释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会积极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质疑,并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说明。
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制度中共二工镇委员会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三级网络体系;2、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3、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4、每名党员联系群众不少于10户,可坚持就近自愿的原则。
5、党员要积极向联系户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县、镇党委、村两委班子的各项工作思路,支持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
6、对于联系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联系党员要积极给予协调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村两委班子报告解决。
7、党员联系群众开展工作情况要作为党员年终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也作为党员评优的重要依据。
8、对于联系群众不到位、敷衍搪塞的党员,党支部要给予诫勉谈话,坚持不改的报镇党委给予相应处理。
二、村代表联系户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足额选好居民代表。
1、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成员代表分别联系10户家庭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
2、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积极参与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4、做好村上各项重大决策的监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做好联系户思想动态的掌握,对发现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村党组织。
6、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
三、民主监督制度1、设立村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
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
2023修正版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概述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推进决策民主、透明和效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要求在决策过程中,必须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同时对决策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文将对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背景、内容和意义进行详细介绍。
四议问题提出议在决策过程中,首先要进行问题提出的议,即充分搜集和了解与决策相关的各种问题、矛盾和需求,明确需解决的问题。
这个阶段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基层干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等,以确保问题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方案论证议问题提出后,需要对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论证。
方案论证议是对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全面比较和评估,确定最佳方案。
这个过程要依托科学的研究和技术支撑,运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以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决策实施议方案确定后,需要对决策的实施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决策实施议是对实施方案的细化和具体操作进行讨论和确定。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各方责任、任务、时间和资源的分配,同时要关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预案。
效果评估议决策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决策的效果进行评估。
效果评估议是对决策实施结果的监测、分析和评价。
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评估决策的成效和影响,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决策方案和实施措施,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两公开决策过程公开决策过程公开是指将决策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外公开,让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决策。
这包括公示决策的问题、方案和实施计划,公开决策的讨论、论证和决策结果等。
通过公开决策过程,可以增加公众对决策事务的知情权,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决策结果公开决策结果公开是指将决策结果及其影响对外公开,让社会公众监督决策效果。
这包括公开决策的实施情况、成果、问题和教训等。
通过公开决策结果,可以让公众了解决策的效果和影响,提高对决策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同时也增强决策的责任心和信任度。
四议两公开的工作要求
四议两公开的工作要求四议两公开是指在工作中要求开展四议两公开的工作制度。
四议是指在工作中要进行四个方面的讨论,包括问题议事、人事议事、财务议事和安全生产问题议事;两公开是指要将工作中的信息和决策结果公开,包括公开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工作成果以及公开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收入情况等。
四议两公开的工作要求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可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组织内部的民主讨论和决策,增强员工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问题议事是指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进行讨论,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这可以促使组织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找到最佳解决方案,避免个人主观意见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人事议事是指在人事调配、选拔任用等方面要进行讨论。
例如,对于岗位的调整或者人员的选拔,可以通过讨论,充分了解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任人唯亲的情况发生,提高组织的效益。
财务议事是指在财务管理方面要进行讨论,例如预算分配、资金使用等。
通过讨论,可以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和滥用,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安全生产问题议事是指在工作中要进行安全生产问题的讨论,例如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等。
通过讨论,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组织的稳定。
除了四议外,两公开也是工作中的重要要求。
公开工作计划可以让组织成员清楚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要求,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协作性。
公开工作进展可以让组织成员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避免工作滞后和失误。
公开工作成果可以增加组织成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公开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和收入情况可以增加组织成员对领导的信任和支持,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四议两公开是一种有效的工作要求,可以促进组织的民主决策和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员工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我们应该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的工作制度,实现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幸福感。
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文档模板范本一、概述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指在决策层面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制度,并对重要的决策和信息进行公开的制度。
旨在详细说明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以便组织和个人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该制度。
二、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要求1. 四议:1.1 应征求意见会议:在决策前召开专门会议,征求各相关部门、利益相关方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确保决策能够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1.2 应听取多方面意见:在决策前建立广泛的信息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决策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包括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进行。
1.3 应明确决策程序:在决策前确定决策程序和流程,包括意见的收集、分析、整合等环节,确保所有意见都能被充分考虑。
1.4 应探讨决策方案:在决策前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和评估,明确决策的目标、原则、方法和实施步骤,避免片面性和草率性的决策。
2. 两公开:2.1 公开决策结果:决策完成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决策的内容、理由、决策过程和相关措施等。
2.2 公开决策信息: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和数据,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
三、四议两公开制度的操作流程1. 应征求意见会议的操作流程:1.1 召集会议:在决策前召集相关部门、利益相关方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1.2 征求意见:会议期间向与会者征求对决策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3 讨论和整合意见:组织与会者对各方意见进行讨论和整合,形成综合意见。
1.4 形成决策方案:根据综合意见形成决策的初步方案。
2. 多方面意见的听取操作流程:2.1 建立信息渠道:建立各种渠道,包括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征求社会各界对决策问题的意见。
2.2 收集意见:通过信息渠道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3 分析和整合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整合,形成综合意见。
2.4 形成决策方案:根据综合意见形成决策的初步方案。
3. 公开决策结果的操作流程:3.1 编写决策公告:在决策完成后,编写决策公告,包括决策的内容、理由、决策过程和相关措施等。
四议两公开制度通用
四议两公开制度通用四议两公开制度通常是指政府、组织或企业在制定重要政策、开展重大活动、处理重要问题时,要进行四议和两公开的程序。
四议指的是研究议题、判断分析、决策论证、总结评估;两公开指的是公开会议和决策结果。
四议两公开制度的通用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四议两公开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通过四议的程序,可以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研究,从而提高政策和决策的科学性。
而通过两公开的程序,可以增加决策结果的透明度,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政策和决策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政策和决策的质量。
其次,四议两公开有助于凝聚共识和形成统一意见。
通过四议的程序,各利益相关方可以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提出不同的观点和意见。
通过公开会议的程序,可以让各方充分了解其他人的观点和意见,进而形成共识和统一的意见。
这样可以增加政策和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执行的效果和稳定性。
再次,四议两公开有助于建立信任和增加透明度。
通过四议的程序,政府、组织或企业可以与各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互动,增加彼此的信任和理解。
通过公开会议和决策结果的程序,可以保障信息的透明度,让公众了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和不公平,增加公众对政府、组织或企业的信任和支持,减少猜测和猜忌的产生,从而增加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四议两公开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四议的程序,可以对决策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从而避免不可行和不可持续的决策。
通过公开会议的程序,可以让公众了解决策的原因和必要性,增加决策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
这样可以增加决策的执行力和推行力,减少决策的风险和阻力,提高决策的效果和效益。
总之,四议两公开制度在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通用性。
它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凝聚共识和形成统一意见,建立信任和增加透明度,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这些优势使得四议两公开制度成为现代化管理和治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和规范,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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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挥基层社区组织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决定在居级组织推行社区党支部、社区委员会“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逐步实现居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所有居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监督”是指居民监督小组监督社区“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情况。
二、决策事项
凡是居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决策、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社区建设规划;计划生育、低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应当民主决策的其他事项。
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策程序。
社区级组织议事规程必须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要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社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党组织提议。
①社区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员议事日”制度和支部委员“家访”党员制度以及挂钩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党员每月固定一日议事和走访党员、群众,了解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听取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掌握党员、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②对社区内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要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③1/5以上的党员或1/5以上的社区居民代表可联名提出向社区党组织提出议案,社区党组织统一受理后向社区“两委”会提出。
社区党组织要公开负责受理议案的联系人。
(二)社区“两委”会商议。
根据社区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由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三)党员大会审议。
对社区“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社区民意见;党员大
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表决;外出流动党员可委托其他党员进行表决,但一定要有电话记录或书面意见,并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
党员大会审议后,社区“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居民家中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主持,召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参加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参加户代表会议的人数必须要占本社区2/3以上的户的代表。
讨论事项必须经应到会社区居民代表或应到会户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或决议通过。
(五)决议公开。
经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社区事务公开栏张贴公开,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六)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社区居民公开。
(七)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对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公示、实施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尤其要监督决议过程、实施过程的情况。
征求居民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督促居委会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对公布的内容不真实,或者居民提出的质询问题,监督小组成员可以查阅社区相关档案资料,有关人员不得进行阻拦。
四、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社区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各社区级组织必须要做到将经过“四议”程序作出的决定进行公开,同时要将执行结果公开。
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事前计划公开,事中操作公开,事后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社区居民小组的组务公开要列入社区居务公开范畴。
社区居民小组的集体资产使用和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要经本户代表共同商议决定;社区居民小组的组财要每季度公开一次;社区居民小组的集体资产情况要每年接受社区监督小组的审计并公开。
(二)进一步拓展社区居务公开的形式。
社区两委要在规范社区居务公开栏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在各社区居民小组中群众聚居、方便观看阅览的地方增设社区居务公开点;要将社区居务情况在党员大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会议上进行通报;要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工具,通过手机短信、远程网络等信息渠道向外出人员通报社区居务决策和重大社区务信息。
五、强化社区居务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能
健全完善社区居务监督小组机构,确保社区居务监督小组的权责相一致。
(一)社区居务监督小组的成员组成。
监督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3名党员(含1名离退休干部或离任社区主干),2名社区民代表;5人中至少要有2人懂财务知识;5人必须是长期居住在本社区,热心本社区事务;社区“两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社区财会人员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监督小组成员分别由党员大会和社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社区委会同步。
选举结果要提交街道党委审定。
监督小组组长从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本社区1/5以上党员或1/3以上社区民代表或街道社区居务领导小组对监督小组成员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更换要求。
监督小组成员的更换和重选均须经本社区有选举权的党员过半数、2/3以上社区民代表通过。
(二)监督小组的权责。
①督促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②检查、督促社区居委会落实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③参与制定本社区集体的财务计划,监督社区两委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
④检查、审核社区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审查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⑤监督本社区的上级各种拨付款的分配、使用。
⑥检查、监督社区党组织、
社区居委会党务公开、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
⑦收集并向社区党组织反映社区居民的合理意见、建议,并督促社区“两委”及时办理。
⑧监督小组将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向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提出质疑,并要求限期答复。
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上级党委、政府提出追究责任。
⑨监督小组参与社区主干的年度绩效考评。
监督小组中有3人以上对社区主干年度执行社区务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不满意的,经街道党委核定,该年度社区主干不得评为“优秀”。
⑩对工作有严重渎职失职行为的或对工作不作为的,以及群众不满意的社区“两委”干部,监督小组可以征求街道党委、政府意见同意后,召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提请按法律程序对该社区干部进行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