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例凶杀犯人的人格特征分析
对系列杀人抢劫案犯罪人格的分析
对系列杀人抢劫案犯罪人格的分析【摘要】论文对系列杀人抢劫案件中案犯犯罪人格的特征和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
犯罪人格具有认知的反社会性、情感的扭曲性、犯罪意志的顽固性、对惩罚的耐受性、对教育改造的排斥性等特征。
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包括生物因素、心理因素以及对压力和挫折的畸形反应。
【关键词】犯罪人格特征形成原因犯罪人格(Criminnal Personality)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通常是指个体在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基础上,受后天消极环境和不当教育的影响,在早年就开始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难以返回正常人的生活轨迹,而以各种犯罪为生,并在犯罪生涯中逐渐形成的以反社会为特征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犯罪的性格、嗜好、习惯、观念、态度,并且出现的与犯罪相适应的情感反应等的总和。
出现犯罪人格必须有这样的前提:其一,基本社会化有断裂、丧失和混乱;其二,有从小至大的违法犯罪经历;其三,有过不止一次的刑事处罚经历。
犯罪人格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独特的生理因素,以及消极环境影响和不当教育所导致的心理因素,造成人格社会化的严重缺陷,以致不能适应各种社会关系,一旦遭遇各种压力和挫折,易导致反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一、犯罪人格的特征(一)认知的反社会性。
认知是包括感知、判断、推测和评价在内的社会心理活动,认知是人的社会行为的基础。
对于各种社会现象的认知,具有犯罪人格的人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受已经形成的各种错误观念、思维定势的影响,以偏概全,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代替事物的本质,从而导致对社会客观现实的歪曲反映。
如果个体对现实主流的社会规范(如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等)产生认识上的偏差,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势必导致行为的偏差可能性,只要遇到时机,就极有可能产生犯罪行为。
如同思想决定行为一样,认知的反社会性产生行为的反社会。
这种认知的反社会性主要表现为:1、对主流的社会规范不认可,在系列杀人抢劫案件中表现为对社会财产分配的极度不满,因为案犯多数属于社会分配体系中的弱势群体;2、对社会采取敌视、轻视、蔑视态度,没有社会责任心;3、视法律为儿戏,肆意挑战法律权威;4、作案后没有被及时抓获的所谓“成功”强化了侥幸心理,逐渐固化为犯罪人格,犯罪人格又反过来成为连续作案的强大内在心理动力。
犯罪心理学专家视角下的分尸犯罪凶手的心理追踪
犯罪心理学专家视角下的分尸犯罪凶手的心理追踪在犯罪心理学领域,分析罪犯的心理状态和动机是破案的重要一环。
当谈及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分尸犯罪时,更需要专家深入分析凶手的心理追踪。
本文将从犯罪心理学专家的视角,对分尸犯罪凶手的心理特征、潜在动机以及相关案例进行探讨。
一、心理特征分析1. 冷酷无情分尸犯罪属于极其残忍和冷酷的犯罪行为,凶手具备异常的冷静和麻木的心理状态。
在犯罪实施过程中,他们表现出对受害者的冷漠,不屑一顾甚至享受施暴过程。
这种心理特征体现了他们对人类生命的丧失人性以及对恶的极端追求。
2. 强烈的支配欲望分尸犯罪凶手往往具备强烈的支配欲望,他们渴望完全掌控受害者的生命。
解剖尸体和分离身体部位可以满足他们对支配和掌控的需求,使其在心理上获得满足感,并加强自己的力量感。
3. 反社会人格障碍大多数分尸犯罪凶手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表现出对他人权利的漠视和自私自利的行为模式。
他们缺乏道德约束力,不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或后悔。
这种人格障碍是他们做出残忍行为的一个重要心理因素。
二、潜在动机探究1. 控制欲望的释放分尸犯罪凶手往往因内心深处的控制欲望而被驱使,他们通过对受害者实施极端暴力行为,将其身体分割,以达到对他人生命的完全掌控。
对于这些凶手而言,分尸行为成为了释放内心控制欲望的一种手段。
2. 心理压迫的缓解分尸犯罪凶手的行为受到内心压抑的驱使,如曾经遭受过身体或心理虐待、性侵等。
通过对受害者进行身体分割,凶手试图通过这种变态行为来达到心理压迫的缓解,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愤怒和恶意。
3. 心理扭曲的满足感分尸犯罪凶手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得到自己心理扭曲需求的满足。
他们喜欢将受害者的身体部分当作象征具有特定价值的物品,满足自己不正常的心理需求。
这种满足感的追求也是他们继续实施分尸行为的重要动机。
三、案例分析1. 杰弗里·达默作为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之一,杰弗里·达默(Jeffrey Dahmer)以其残忍而反常的犯罪手段震惊了全世界。
心理学角度分析贵州花溪杀人案
贵州花溪变态杀人案案情分析总结
案情分析一:
第一点:杀人的手法:
凶手杀人的手法并不能说明他是个性无能,从心理学专业来分析完全有着完美主义的思维,那么从完美主义者的角度来说:作案人认为这样的作案手法可能就可以防止被害人的尸体再被其他人进行性侵犯,由此可以推断,作案人可能贞操观念比较重,或者作案人之前因为个人或者家庭问题被人带过绿帽子,心理承受力较差,导致受到过刺激。
第二点:作案的地点:
从民院的桥下、农院的松林坡、贵大驾校等地点,可以推断出作案人对作案地点周围一定的活动场所或者地点有相当熟悉的情况。
第三点:作案人的心理:
报复性可能比较大,所谓报复性也就是报复心理比较重,作案人心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在现实社会中找不到发泄的出口,而这种人在现实社会中可能显得比较安静、压郁,外表看起来也可能很文静有礼貌,也可能承受力弱,但是脾气非常的暴躁。
第四点:作案人个人分析:
应该不属于体力劳动工作者,因为体力劳动工作者需要消耗大量的体能,不会有过多的精力去放在放纵自己的压郁行为,也就是说的:情绪的压郁会导致一个人的体力劳动效率下降,而这
往往很容易就被看出来,因此推断犯罪者的工作可能不需要过多的与人交流或者说根本就不需要与人交流、或者没有工作。
此案件与雨夜屠夫林过云一案、白银连环杀人案有着
一定的共同点。
冷血分尸犯罪犯罪心理学专家剖析凶手的心理特征
冷血分尸犯罪犯罪心理学专家剖析凶手的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学一直是犯罪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
在犯罪的大数据时代,借助心理学的手段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对于揭示案件的真相和提供有效的侦破线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一个冷血分尸犯罪进行心理学专家的剖析,探讨凶手的心理特征。
冷血分尸案是一种极端残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严重的人性缺失和极度的暴力倾向。
凶手在实施分尸行为时,展现了超乎常人的冷酷和残忍,这反映了他极为异常的心理特征。
首先,凶手具有极度的人格缺失。
正常人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底线往往会限制他们的暴力行为,但凶手却无法受到这种道德约束。
他们往往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缺乏责任感和内疚感,无法感受到他人的痛苦和伤害。
这种缺失的人格特征使得他们对于施暴行为没有任何顾虑和后悔。
其次,凶手具有高度的侵略性和控制欲。
冷血分尸案通常是对受害者施加了长时间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凶手不满足于简单的杀害受害者,而是通过分尸行为来彻底消灭受害者的存在。
这显示了凶手对受害者的控制欲望和对他人的侵略性。
可能是由于童年的心理创伤或者其他生活经历,凶手对于控制和支配他人具有极大的欲望,通过实施极度暴力行为来满足这种欲望。
第三,凶手可能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被社会边缘化和自卑感。
犯罪心理学研究发现,一些犯罪嫌疑人在社会交往中可能受到排斥或被边缘化,他们对自己的价值和地位缺乏自信,通过实施极端暴力行为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冷血分尸案背后往往隐藏着凶手内心的无力和自卑情感。
最后,凶手可能有强烈的变态心理和暴虐倾向。
分尸行为本身就表明了凶手对于暴力行为的极度迷恋和满足感。
他们通过毁灭性的行为来满足自己极端扭曲的欲望,享受着施暴行为中带来的快感。
这种变态心理和暴虐倾向可能是凶手在成长过程中形成的,也可能是某种心理疾病的表现。
在解剖冷血分尸犯罪凶手的心理特征时,犯罪心理学专家通常会采取多种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如心理测试、心理访谈、行为观察等。
通过分析凶手的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学专家可以为侦破案件提供宝贵的线索和方向,同时也有助于社会对犯罪现象的理解和应对。
关于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者的性格特征分析
关于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者的性格特征分析【摘要】性格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的核心成分,是一种与社会关联度最高的人格特征,主要体现在对自己、对别人、对事物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言行上。
近些年来,我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频发,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从主观方面来看,个体的性格因素起了关键作用。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合力。
就主体因素而言,培养公民良好性格是关键。
为此,家庭、学校、社会应齐抓共管,达到培养公民良好性格的目的。
【关键词】个人;暴力犯罪;性格特征;认知;情感;意志6.7厦门公交纵火案,6.22上海枪击案,7.23广西东兴计生局杀人案,超市砍人等等,短短的几个月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频发。
鉴于此,2013年7月25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夏秋治安整治,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
我们不禁要问,犯罪者如此残忍的行为,对别人生命的冷漠,对正义的伤害,对道德底线的突破,对自己人性、生命的不尊重,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怎样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Lombroso,1835—1909)认为:研究和理解犯罪之前,必须首先了解犯罪人。
笔者通过对近几年发生的类似典型案件的犯罪人分析,认为导致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原因是主体不良因素与主体外不良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主体因素中性格起了决定作用。
性格是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较稳定的个性心理特征,是个性的核心部分。
它包括:对现实和自己的态度特征、意志特征、情绪特征、理智特征等。
关于性格的作用,东方古语云:“积行成习,积习成性,积性成命”;西方有名言:“播下一个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即“性格决定命运”。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者的诸多不良性格特征,是他们走上不归路的心理原因。
现就其性格特征分析如下:一、性格的认知特征表现为片面与偏狭性格的认知特征是指个体在认知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
113例凶杀犯人的人格特征分析
113例凶杀犯人的人格特征分析
陈利;王丽娟;朱连成
【期刊名称】《国际中华神经精神医学杂志》
【年(卷),期】2004(005)003
【摘要】目的探讨凶杀犯人的人格特征.方法采用MMPI多项人格个性调查表对在押的113例正常凶杀犯人进行测查,将结果与中国常模进行比较.结果凶杀犯人除Si(社会内向)外,其它临床量表分HS(疑病),D(抑郁).Hy(癔病),Pd(病态人格),Mf(男性女性化), Pa(妄想), Pt(精神衰弱), Sc(精神分裂症), Ma(轻躁狂)与常模相比差异有显著性(P<0.01).效度量表中 F(伪装坏)与常模相比差异有显著性(P<0.01).结论凶杀犯人在多项个性人格上存在反社会、麻木不仁、难以控制自己、冲动不计后果等人格偏离现象.
【总页数】2页(P225-226)
【作者】陈利;王丽娟;朱连成
【作者单位】中国.北京市安康医院,房山区10240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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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杀人犯犯罪心理分析
罪动机时,常常会追溯到犯罪人的童年期。同时,否定了这种说法:那些 随意进行系列杀人行为的犯罪人, 肯定是精神疾病患者。 并不是由于他们 的生理原因导致具有反社会性, 而是由于童年时期心智发展的不健全, 到 了成年之后,通过各种极端行为显现出来。有学者认为,系列杀人犯一般 都具有相似的发展经历,例如,负面的生活经历。认为这些生活经历可能 会引起攻击行为和性幻想, 使犯罪人从中恢复控制感。 在系列杀人犯的类 型研究上,存在有幻觉型、使命型、享乐型、力量/控制型四分法。以及 旅行系列杀人犯、当地系列杀人犯和就近系列杀人犯的三分法等分类。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系列杀人犯的人格特征和行为特征。 本部分主要分析系列杀人犯的人格特征和行为特征。 认为性格内向阴 冷自私;情感细腻而又无法与外界交流;人格聪慧而异常,意志薄弱而坚 强是系列杀人犯的人格特征。 系列杀人犯罪人的行为特征包括一下三个特征: 1.极端性。系列杀人犯由于心灵扭曲,情感变异,在畸形的仇恨,报 复的动机下经常通过极端的暴力手段来达到犯罪目的, 所以犯罪行为常常 不择手段,不择对象,不问缘由,极端残忍;2.预谋性。作案都是蓄谋已 久而不是有些人人为的一时精神错乱;3.相似性。随着犯罪习惯的养成和 犯罪动机的特定,在系列杀人案件中,在犯罪手法,方式、被杀害对象上 往往具有相似性。 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系列杀人犯产生的社会原因。包括:1.社会转型 诱发矛盾激烈。贫富差距的拉大,不公平的发展机会,社会的歧视使得一 些弱势群体将不满通过严重暴力行为表达出来。 减少不平等, 包容性的增 长是目前中国所必需的; 2.家庭、 学校教育不当。 不恰当的家庭教育方式, 只侧重于智力教育的学校教育使一些青少年得不到温暖、成功的体验;3. 传播媒介的不良作用,与暴力犯罪相互影响。不良的暴力、色情文化成为 系列杀人犯的严重诱因, 在系列杀人犯犯罪心理形成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 的作用; 4.人际冲突极端发展。 这种冲突是由于行为人自身的性格造成的。 具有言语交往障碍、 人际交往障碍的系列杀人犯成年之后出现了严重的心 理障碍与冲突: 一方面是生理需要的迫切感; 另一方面则是心理上的恐惧 与紧张。 体力和智力因素的增强也使得犯罪人更加有能力和经验去实施犯 罪。系列杀人者大都在成年以后安家立业阶段才开始严重暴力行为; 5. 传统社区社会结构的解体。
变态心理及黄勇杀人案件心理分析
变态心理犯罪
司法实践中变态心理现象十分常见,除了 重性精神病以外,变态人格较为典型和突 出。变态心理有轻重之分。除少数极严重 的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和重度痴呆等)导 致人完全丧失自我意识、丧失处理日常生 活的能力、丧失社会交往的能力外,多数 的变态心理者并不影响其日常的生活能力, 包括自理能力、认知能力、工作能力、学 习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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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心理
1.缺乏良心或罪恶感。变态心理犯罪主体不能将 社会道德标准运用于实际行为中,不重视社会和 文化环境所允许做和禁止做的事,而且他们普遍 缺乏罪恶感。罪恶感是高尚良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正常人做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的事情时,会 有罪恶感,会因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而感到愧疚和 不安,并谴责自己。此外,罪恶感还能起警告作 用或防止作用,使人避免违反道德准则。但对于 变态心理犯罪主体来说,罪恶感是个未知体验, 这使得他们随时进行反社会行为而无任何愧疚和 不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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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犯罪
变态心理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存在辨认障碍 (包括感知觉障碍、思维障碍、注意障碍、 记忆障碍、意志障碍)或控制障碍(包括情感 障碍、意志意向和行为障碍)的情况下实施 的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指由于精神状 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变态心理犯 罪的根源是犯罪主体的精神异常。犯罪行 为的变态性特征是犯罪人变态心理在犯罪 过程中的表现。精神疾病与犯罪行为高度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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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犯罪主体行为特征分析
4.精神发育迟滞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精神 发育迟滞轻、中度者较多见犯罪行为,他们易于 受暗示,往往在别人的教唆或暗示下干坏事或犯 罪。因精神发育迟滞而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动 机比较单纯,对行为后果缺乏考虑,易受他人教 唆,且行为多带有冲动性,常在光天化日众目注 视的条件下实施,犯罪行为包括愚蠢性的抢劫、 偷窃、强奸或报复行为等。案后对其犯罪产生的 后果有不同程度的领会,大多表示愿意悔改,少 数有抵触情绪。
系列强奸杀人罪犯行为心理分析
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容易引起社会恐慌并导致群众安全感降低。
一些犯罪行为人流窜多个省市,连续几年甚至十几年疯狂作案,实施入室和拦路强奸杀人,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由于刑事破案技术与侦查方法现已为公众所熟悉,就连业余盗贼都十分清楚现场痕迹、物证的破案价值,所以如今的犯罪分子在掩饰其作案痕迹方面变得越来越狡诈。
于是,利用犯罪行为心理分析( 即心理画像) 技术就成为我们开展侦查破案的新的重要途径。
罪犯心理画像这个全新的方法能够有效揭示犯罪行为人的人格缺陷,解开无动机犯罪的谜团。
但是任何两件刑事案件和任何两个犯罪行为人也都不会完全相同,寻找犯案模式及提出犯罪行为人特征必须根据事实,并运用合乎逻辑的思考程序去分析。
系列强奸杀人案件中,犯罪行为人可分为两种: 事先目的性和非事先目的性。
事先目的性往往使行为人选择陌生人和离家相对远些的地方作案,并在进入现场时首先考虑如何能尽快逃跑,哪类被害人必须灭口等。
由于被害人多数被杀,少数幸存者和特殊受害群体又因种种原因而不愿报案,因此,侦查人员较难通过询问证人来获取更多的犯罪行为人的特征和线索。
非事先目的性的案件中,有时被害者与案犯无任何直接关系和选择关系,因此也难以从研究其生活方式、社会关系和背景等具体细节入手侦破案件。
虽然系列强奸杀人案件的侦破有相当的难度,但是,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来讲这类案件也有很明显的规律,不同之处是作案方式,因为作案方式透露出个性,由此我们可进一步分析: 哪种人会做出这种事?传统杀人案件比较容易破案,是因为他们愤怒、贪婪、嫉妒、贪财、报复等犯罪的原因都极度夸张地呈现出来,但近几年出现的连续犯罪,其犯罪技巧由于不断从经验中学习而日益精进。
在所有重大刑事犯罪中,连续强奸杀人犯罪是最令人匪夷所思,对个人危害最大,也最难侦破的案件类型之一,因为他们的犯罪动机远比以上列举的传统刑事犯罪动机复杂得多,其犯罪模式也更令人匪夷所思,他们少有同情、内疚或悔恨等常人具有的感情,我们要抓他们的唯一办法就是学会他们的思考模式。
法律案件中的偏激人格(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法律案件中,偏激人格的个体往往表现出极端的情绪和行为,这给案件的处理和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法律案件,分析偏激人格在案件中的表现,探讨其对社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李某某故意杀人案李某某因家庭矛盾,持刀将妻子杀害。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某情绪激动,多次大声喧哗,甚至攻击法官和公诉人。
这起案件中,李某某的偏激人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情绪失控:在庭审过程中,李某某多次情绪失控,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了庭审秩序。
(2)攻击性:李某某对法官和公诉人进行攻击,表现出强烈的敌意。
(3)逃避责任:李某某在庭审中试图逃避自己的罪行,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
2. 案例二:张某抢劫案张某因生活所迫,持刀抢劫一名女大学生。
在庭审过程中,张某情绪紧张,多次与辩护人发生争执,甚至威胁要杀害对方。
这起案件中,张某的偏激人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情绪紧张:张某在庭审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紧张情绪,导致心理防线崩溃。
(2)攻击性:张某对辩护人进行攻击,表现出强烈的敌意。
(3)逃避现实:张某试图逃避自己的罪行,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
3. 案例三:王某离婚纠纷案王某因婚姻矛盾,起诉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王某情绪激动,多次大声哭闹,甚至威胁要自杀。
这起案件中,王某的偏激人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情绪激动:王某在庭审过程中情绪激动,严重影响庭审秩序。
(2)攻击性:王某对对方进行攻击,表现出强烈的敌意。
(3)逃避现实:王某试图逃避婚姻矛盾,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
三、偏激人格的社会影响1. 影响案件审理:偏激人格的个体在法律案件中,往往表现出极端的情绪和行为,这给案件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甚至影响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2. 影响社会稳定:偏激人格的个体在法律案件中,容易引发暴力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
3. 影响心理健康:偏激人格的个体在法律案件中,容易产生心理创伤,影响其心理健康。
个体心理学视角下系列性变态杀人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个体心理学视角下系列性变态杀人犯罪心理成因分析个体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人格和行为的学科,它可以为我们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会展现出系列性变态杀人犯罪的行为提供一些线索。
本文将从个体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系列性变态杀人犯罪的心理成因。
个体心理学强调个体的心理发展和人格形成。
系列性变态杀人犯的心理成因可能根源于他们的早期经历和人格发展。
他们可能在童年时期经历过虐待、忽视、性侵犯等严重创伤,这些经历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如何处理这些创伤经历、形成健康的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体日后的心理状态和行为。
系列性变态杀人犯可能由于早期创伤经历而无法建立健康的人格结构,进而导致了他们变态的杀人行为。
个体的心理特征对系列性变态杀人犯的行为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个体心理学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特点和行为模式。
系列性变态杀人犯可能具有一些特定的心理特征,如冷酷无情、缺乏同情心、攻击性、喜欢控制和支配他人等。
这些心理特征决定了他们对待他人的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进而导致他们表现出变态的杀人行为。
系列性变态杀人犯可能也存在一些认知和心理失调。
个体心理学强调人的认知过程对行为的影响。
系列性变态杀人犯可能具有偏离常规的认知方式,如对暴力的狂热迷恋、对伤害他人的满足感等。
这种认知失调使得他们难以理性思考和克制自己的行为,进而导致了变态的杀人行为。
个体心理学还强调个体的心理需求和动机对行为的驱动。
系列性变态杀人犯可能因为某种需求或动机而产生了杀人的冲动。
他们可能因为控制欲望、性欲、报复心理等动机而选择对他人实施暴力。
这些需求和动机的存在使得他们无法抑制自己的行为冲动,从而导致了变态的杀人行为。
个体心理学的视角可以为我们揭示系列性变态杀人犯罪的心理成因。
早期经历和人格发展、心理特征、认知和心理失调以及心理需求和动机可以共同解释他们为什么会展现出变态的杀人行为。
通过理解这些心理成因,我们可以更好地预防和解决此类犯罪行为。
彭妙计变态杀人狂人格心理分析报告
彭妙计变态杀人狂人格心理分析报告内容摘要:对杀人案件中案犯犯罪人格的特征和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犯罪人格具有认知的反社会性、情感的扭曲性、犯罪意志的顽固性、对惩罚的耐受性、对教育改造的排斥性等特征。
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包括生物因素、心理因素以及对压力和挫折的畸形反应。
目前发生的大要案件以系列杀人抢劫案件最为触目惊心,这类案件影响深远,给社会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对治安和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极大危害,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如XXXXX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XX年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彭X、丁XX、苏XX3人经踩点预谋后,结伙先后流窜到XX、XX、XX、XX等4省21个县市区33个行政村,持铁锤、钢、木棍、头、手电等作案工具,趁夜深人静之机,采取翻墙入院、砸门、挖洞、蒙面入室等方法,行凶抢劫38次,致使76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
在抢劫中,罪犯XXX 手段残忍,用菜刀和剪刀割断40人喉管,割下4个男人的生殖器,抢劫现金4万余元及金项链等财物类似的案例是杨XX系列抢劫杀人案,杨XX曾因盗窃强奸被劳教两次,判刑一次。
19xx出狱后,连在XX,XX、XX、XXXX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抢劫现金6300余元,强奸妇女6人奸污尸体19具,而且很多属灭门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较有影响的系列杀人抢劫案件还有张君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雷XX系列杀人抢劫案、张XX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等。
这类案件的共同特征表现为:犯罪时间长、犯罪能量大、手段残忍、连续疯狂作案不被抓获是难以自行停止作案的案犯为什么如此凶残。
为什么连续作案,他们与普通案犯有何不同?研究这些案犯的成长史、犯罪史,我们会发现犯罪人格是支撑案犯连续疯狂作案的强大内在动力。
犯罪人格(Criminal Personality)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通常是指个体在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基础上,受后天消极环境和不当教育的影响,在早年就开始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难以返回正常人的生活轨迹,而以各种犯罪为生,并在犯罪生涯中逐渐形成的以反社会为特征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犯罪的性格、嗜好、习惯、观念、态度,并且出现的与犯罪相适应的情感反应等的总和出现犯罪人格必须有这样的前提这样的前提:其一,基本社会化有断裂、丧失和混乱:其二,有从小至大的违法犯罪经历:其三,有过不止一次的刑事处罚经历。
尝试分析南大碎尸案凶手心理特征
尝试分析南大碎尸案凶手心理特征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记得是在五六年前,当时便对此案印象深刻,昨晚又看到有人提此问题,突发奇想,想象自己就是凶手,并重复作案过程,试图模拟凶手的心理活动,谁知推到了一半,不寒而栗,自己都被自己吓到了,非常害怕,这些思绪一直萦绕在心,今天还是打算把它完成写出来。
以下是我个人在模拟过程中对此案的一些感受。
首先,凶手不一定是厨师或者医生,因为从图片上来看被肢解的碎片规律性极强,2000余片大小相同的肉片,骨肉分离,这已经大大超出了处理尸体的需求,更像是一种享受的过程。
秽物与碎肉残渣放在一起,即使是在丢弃秽物残渣的袋子里,肠子也是呈现出规律的交叠摆放,可见凶手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可能展现出极强的规律性。
在外人看来平时可能有强迫行为,自己却不以为然,符合反向形成的特征,这样的人即使是从未做过的事也能做的有模有样。
其次,受害者是在10号失踪,19号被发现的,依次出现的抛尸地点有八个,且都在不易察觉的垃圾桶等容易掩盖臭味的地方,即使当时是在冬季,由此可见,凶手心思细腻,且充分做好了延长发现日期的准备,凶手用背包抛尸,在某些意义上,他的潜意识有期望他人发现的可能,计划性杀人的可能性很大,很可能是寻找特征目标,而受害者恰好符合此特征。
到此估计,抛尸行为可能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从失踪到案发经历了9天,8个抛尸点,个人猜测很有可能受害者在失踪当日便已经被害了。
分尸后分8次抛尸,因为一次性完成目标太大,即使一天多次出入也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也就是说,凶手可能在自己的房间里,与被分尸的受害人共处了8天。
还有一种可能,凶手故意让环卫工发现,因为唯独被发现的那一个弃尸袋很容易辨识,肉片处理的非常干净,才使得环卫工人以为是肉准备拿回家吃。
后出现在肉片中的三个手指也过于突兀,就好像是故意放在里面的标识。
我尝试着模拟了行凶者的心理,非常恐怖,得到的答案是,能做出像这种事的人,在他的眼里,他根本不把受害者看作是人,甚至没有生命,只是一件能够让他释放冲动的“物件”而已,去生命化非常严重,据此推测,凶手童年可能存在家暴历史且长期受到高度控制。
人心理解析凶手内心的心理变态与心理构造
人心理解析凶手内心的心理变态与心理构造在犯罪心理学中,凶手的内心世界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和研究的领域。
通过对凶手的心理变态与心理构造进行深入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根源和动机,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心理变态的定义与特征凶手的心理变态常常是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心理变态指的是个体心理上出现的异常变化,使其思维和行为与大众相比出现较大的偏差。
心理变态的特征包括:1. 病态的思维模式:心理变态的凶手常常具备扭曲的思维方式,对社会规范和价值观持相异态度,容易产生仇恨、嫉妒、暴力等消极情绪。
2. 人际交往困难:心理变态者常常在人际交往中表现出不合群、不合作、缺乏情感共鸣等问题,与他人难以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3. 缺乏道德约束:心理变态者对于道德规范和道德责任的认同较低,容易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择手段地追求个人利益。
二、心理变态的成因探析心理变态的产生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包括遗传、环境、人格等因素的相互作用。
1. 遗传因素:心理变态往往与遗传有关。
研究发现,存在一些遗传突变和基因异常与特定的心理疾病以及心理变态相关。
2. 环境因素:不良的家庭环境、社会压力和人际关系的问题都可能对个体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诱发心理变态的发展。
3. 人格问题:个体的人格结构也与心理变态的形成密切相关。
例如,缺乏同理心、较低的外向性、亲社会行为缺失等因素,都可能成为心理变态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心理构造的解析与分类心理构造是指凶手内心的个体特质和心理模式的整体表现。
根据研究和观察,我们可以将凶手的心理构造分为以下几类:1. 精神病态型:这类凶手常常患有精神疾病,具有明显的幻觉、妄想、暴力冲动等症状。
他们的犯罪行为通常是在心理错乱状态下产生的。
2. 反社会型:这类凶手一般缺乏社会道德感,内心冷漠,喜欢违反法规和伤害他人。
他们对他人的感受缺乏共鸣,难以理解和包容他人。
3. 内隐型:这类凶手表面上看起来与普通人没有太大的差异,但内心却充满了压抑和不满。
甘肃白银案:反社会型人格最可怕
甘肃白银案:反社会型人格最可怕昨天上午,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一审宣判。
我对这类话题都挺发怵的,因为一旦提及,就必然会谈到,变态杀人、残暴、血腥、恐怖......这些沉重的“关键词”。
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肃、内蒙古两省区共杀害11名女性,年龄最小的被害人只有8岁。
此案在当年是位列“天涯论坛”十大悬案的,因为凶手专挑红衣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
一整天,我都在思考,如何来说“白银案”?一方面凶手被绳之以法,大快人心;另一方面旧案重提,细节曝光,让人又心生恐怖。
有人说应该从人文关怀方面说说,其实纵观白银连环杀人案,高承勇犯罪时候心思缜密、胆大心细,完全属于高智商型人格。
他两个儿子都是高材生,据说一个是985的北航,一个是北理工大学,都是很好的学校。
你来说人文关怀,我觉得还不如说冷血、变态好点。
之前看过一篇记者对高家长子的采访,关于高承勇在2002年犯最后一个案子之后就收手了,他是这样对记者说的:“2002年是他收手的日子。
02年我正好初二,第一次考了青城镇全镇第一名,估计这件事情,让父亲有所触动,他应该是重新看到了这个家还是有点希望的。
之后他的状态基本上就没什么变化了。
他这个人看不到希望,就会自暴自弃。
当时我成了镇上的第一了,我觉得这方面对他的改变还是挺大的。
其实,我并不认同这样的观点。
因为,高承勇就是一个标准的反社会型人格。
他的儿子说他爹有良心发现,我更觉得是风声紧了,他觉得不安全了。
因为按照他自己的描述:“不杀人就渴望得不行”。
2002年的时候,高承勇也才38岁,正是青壮年,很多国外连环杀手作案到50岁以上。
什么儿子考第一,是不太可能影响到他内心强烈的冲动,那样的冲动岂是普通的生活喜悦就能改变压抑的?想想这样的人该有多可怕。
他留给家人的印象是孝顺,他父亲瘫痪在床好几年,都是他端屎端尿,大家都说他孝顺的不得了。
他在同学邻居眼里是沉默内向。
而那些年,白银当地人以及关心此案的网民,反复推论的疑犯形象,是善变、仇视女性、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孤僻。
恶性伤人事件频发:警惕身边的危险信号,边缘性人格有这些特点
恶性伤人事件频发:警惕身边的危险信号,边缘性人格有这些特点近期,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
小常为了答谢同学小赵(护士)给自己父亲下胃管,宴请小赵和其朋友一起吃饭。
小赵老公下午给妻子打电话不接,直到晚上才找到,非常生气,闯入饭局怒泼火锅在小常身上。
从男子出现到泼火锅整个过程也不过几分钟,受伤小常表示:整个过程没想到,很突然。
这让我想起昨天看到另一个新闻。
杭州的一位女士给上夜班的老公送饭,看到老公给一位女同事撑伞,她接受不了便直接回家拿起了水果刀,抵在自己胸口。
所幸,没有发生比较大的伤害事件。
乍一看,这两件事好像原因只是夫妻两人之间的小事,可是反应为什么如此剧烈呢?一位是泼火锅在别人身上,一位是拿刀自杀,这背后原因是占有欲?还是缺乏信任?如果仅仅是缺乏信任,或者有占有欲,那么可能夫妻俩会吵一架,而不是发生这种恶性伤人或自伤事件。
最根本的原因是与这两个人的人格有关,这里,我们要提到的是边缘性人格。
边缘性人格的特征是什么?边缘型人格主要有4个方面的特征,即“不稳定的人际关系、不稳定的情绪、不稳定的自我意象和明显的冲动性”。
边缘型人格最大特征就是:不稳定!1.不稳定的人际关系。
边缘性人格者一方面对身边的人有强烈的依赖性,担心自己“被抛弃”。
被他人抛弃,这是边缘性人格的人最不能接受的,也是他们最害怕的,他们会努力逃避真实的或想象中的被抛弃。
就像前面提到的杭州女子企图自杀事件,就是因为她认为她的老公和女同事关系亲密,以为老公会出轨,会抛弃自己,所以她可能为了逃避她想象中的“被抛弃”,就选择了回家拿刀准备自杀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边缘性人格者又会对身边的人充满不信任,缺乏安全感。
他们总是希望身边的人应该满足他的想法和需求,一旦得不到满足,他们就会忽略对方,抗拒、逃离甚至敌视。
但由于他们又需要对方,就常常会主动回到对方身边,这个时候他们又会认为“你只要不离开我,要我怎么做都行”。
另外,在他们眼中,人或者事非黑即白,非好即坏,没有中间“灰色地带”的过渡,考虑人或者事情比较激进。
罪犯心理健康状况及个性特征
罪犯心理健康状况及个性特征(一)罪犯整体心理健康状况1、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见表1),全省监狱罪犯心理健康的占58.64%,心理不健康的占41.36%。
说明这几年全省监狱在心理矫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效也是很明显的。
2、罪犯心理分类。
(1)分类说明。
本次调查参照国家心理咨询师教程中的划分方法,分为心理健康和心理不健康分类。
心理不健康罪犯又进一步分为: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和心理严重异常三类。
心理不健康罪犯的起点分160分,以调查总分1个标准差(50分)为等级进行划分:160+1个标准差为一般心理问题罪犯;210分以上为严重心理问题罪犯(确诊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病罪犯除外)(2)不同心理健康状况类型罪犯分布比例和特点。
①心理健康罪犯,占58.64%。
②一般心理问题罪犯,占25.27%,这类罪犯处于由现实因素引发,持续时间较短,情绪反应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具有严重破坏社会功能,情绪反应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
③严重心理问题罪犯,占9.01%,这类罪犯处于相对强烈的现实因素激发、初始情绪反应剧烈、持续时间长久、内容充分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
④心理异常、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病罪犯,占7.08%,这类罪犯是经确诊的心理或精神病患者(表一)1、不同个性类型罪犯分类标准。
(1)个性常态罪犯。
测试标准分在40-60分之间(40分<T<60分)。
(2)个性轻度偏离罪犯。
测试标准分在60-70分之间(60分≤T<70分)。
(3)个性中等偏离罪犯。
测试标准分在70-80分之间(70≤T<80)。
(4)个性严重偏离罪犯。
测试标准分在80分以上(T≥81分)。
此外,个性负向偏离的罪犯(即T≤40分),可以单独列为一类,也可并入到常态类处理。
2、不同个性类型罪犯分布比例。
(1)个性常态罪犯,占罪凶总数65.43%(见表2、表3)。
这部分罪犯的个性处于常态范围内并占大多数。
(2)个性轻微偏离罪犯,占罪犯总数12.61%。
113例青少年自杀案件统计分析
作者: 秦克军;张新忠;王连柱
作者机构: 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455000;455000;455000
出版物刊名: 刑事技术
页码: 35-37页
主题词: 杀案件 统计分析 精神病学侧面 有机磷农药 法医鉴定 抑郁症 精神病患者 精神症状 自杀者 儿童和青少年
摘要: 自杀是法医鉴定工作中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它不仅是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医学、宗教等各方面的社会问题,而且也是与法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密切相关的一个学术问题。
我局法医室1988~1993年共鉴定本市自杀案件153例,年龄14~85岁,其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113例,占总例数的73.4%。
本文着重讨论青少年自杀方面的问题。
人心理解析凶手的心理构造
人心理解析凶手的心理构造在犯罪事件中,了解凶手的心理构造对于破案和预防犯罪至关重要。
通过心理学分析,我们可以揭开凶手内心深处的扭曲思维和情感,从而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本文将通过分析凶手的心理构造,探讨其影响因素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一、早年经历的影响凶手的早年经历对其心理构造产生重大影响。
其中,童年时期的家庭环境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被忽视、虐待、情感冷漠的家庭往往使孩子感到孤立和恐惧,进而埋下心理问题的种子。
这类情况下,凶手可能会对社会产生厌恶、愤怒,失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倾向于犯罪行为。
二、心理上的缺陷某些凶手存在着心理上的缺陷,这些缺陷与其心理构造密切相关。
例如,反社会人格障碍会导致他们对他人的感受缺乏共鸣,缺乏良知和责任感,因而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
此外,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也可能使他们无法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和冲动,加重了犯罪的倾向。
三、特殊的心理需求一些凶手在犯罪行为中满足了特殊的心理需求。
比如,性满足、权力欲望、控制欲或报复心理等。
这些内心需求的满足成为他们犯罪的动机,并成为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
了解凶手心理中这种特殊需求的存在,有助于预测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社会环境的影响凶手的心理构造不仅受到个体内在因素的影响,也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
社会的价值观、文化传统、媒体宣传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凶手心理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作用。
社会环境中的暴力和犯罪行为往往会对某些个体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使他们对于犯罪行为产生认同感或模仿行为,进而导致其加害他人。
五、心理调解和预防策略理解凶手的心理构造对于破案和预防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心理调解,有助于凶手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性并进行自我反思。
此外,社会和教育机构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健康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提供途径和机会让他们得到关爱与支持,降低凶杀事件的发生率。
六、结语通过对凶手心理构造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根源和动机,从而对其加害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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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中 华 神 经 精 种 医 学 杂 靛 (CNP ) 0 4年 第 5卷 第 3期 I J 20
・2 5 ・ 2
1 例 凶被 犯 人 的 人 格 特 征 分 析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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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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