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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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浪涛 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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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体系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1、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2、客观(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3、主观(责任)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犯罪论4、主观(责任)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总论5、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6、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正犯,共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特殊问题、处罚规定7、罪数:行为单数,行为复数,数罪1、刑法的主体:主刑,附加刑刑法论2、刑法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3、刑法的执行和消灭:减刑,假释,时效,赦免人体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侵犯个人法益交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财产犯罪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弃型: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分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侵犯社会法益破坏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犯罪侵犯国家职能的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国家法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1第一章刑法概论一、刑法的解释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

解释条文,是刑法学的基本功。

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重点。

(一)解释的技巧对一个条文术语的含义,需要通过解释技巧得出解释结论。

常见的解释技巧有:1.平义解释这是指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面含义来解释,即所谓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2.扩大解释(又称扩张解释)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例1,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就是对“金融机构”的扩大解释。

例2,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警察丢失了枪支竟然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警察被抢劫了枪支、被骗去了枪支,也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显然也应定丢失枪支不报罪。

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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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刑法总论第一部分刑法概说一、要点1、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及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例1】《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

A.刑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修正案解析:刑法典是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我国现行刑法典是199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单行刑法是专门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和刑罚并独立于刑法典的法律。

附属刑法是在非刑事法律中附带规定的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刑法典的一部分。

刑法生效至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颁布了1个单行刑法(即本题之《决定》)和5个刑法修正案。

故本题应选B。

2、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解释是对刑法规定含义的阐明。

刑法的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刑法的解释方法有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又可以分为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和当然解释。

【例2】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11月3日《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使枪支处于非依法持枪人的控制、使用之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刑法第128条第2款所规定的非法出借枪支行为的一种形式,……。

” 这一解释属于()。

A、司法解释B、论理解释C、学理解释D、文理解释解析:这是由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而不是学理解释。

“出借枪支”是指无偿将枪支提供给他人使用;“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是指以枪支为抵押而借得款物,在借债不还的情况下,存在非法转让枪支的可能性。

所以,从字面含义上进行文理解释,“出借枪支”与“质押枪支”的行为并不具有同一性和从属性。

但是,这两种行为都是将枪支处于非法持有人的控制之下,具有同样的性质和危害。

刑法总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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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5条规定:“对犯罪分子量刑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行和承担的 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1、确立了科学的刑罚体系 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3、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司法适用
1、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倾向
2、纠正重刑主义思想 3、纠正量刑悬殊现象
第三章
第三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 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 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特权。”
•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并不否定因犯罪人或者 被害人的个人情况而在立法上、司法上允许 定罪量刑有其符合刑法公正性的区别性对 待。”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刑法的性质
(一)刑法的阶级性质
1.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2.刑法反映统治阶级意志。 3.刑法是统治阶级阶级统治的工具。 4.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所决定。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
1.刑法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 2.刑法的强制性最严厉。
第二节 刑法制定的根据和任务
一、刑法制定的目的
•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 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 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 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 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的效力范围
也叫刑法的适用范围,研究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 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具有效力。 • 第一节 • 第二节 刑法空间适用范围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总则(清晰表格,超强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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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刑法概述1、概念、分类2、刑法特点:1)保护利益和调整对象有广泛性2)任务及实现任务的方法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独特性3)强制力程度较其他部门法更为严厉4)最后一道防线5)与其他部门法联系:其规定的违法行为可发展为刑法上的犯罪行为;刑法惩治犯罪有利于其他部门法贯彻二、刑法规范1、分类:义务性规范(禁止性和命令行性)和授权性2、注意规定&法律拟制注意规定:在已有普通规定下的提示注意1)对相关内容的重申,并没有改变基本规定的内容2)只具有提示性,不会导致将原本不符合相关基本规定的行为也按基本规定论处法律拟制:刑法明文规定将原本不同的行为按照相同的行为处理1)某种行为原本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但由于刑法明文规定,因而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论处2)只限定于刑法所限定的情形,不具有普遍意义三、刑法解释分类:之一: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之二: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文:a)“没有特别的理由”应当首先采取“文”b) 即使“有特别的理由”,也不能脱离原文的文理含义论:扩大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补正解释◆私法——价值基础——平等的正义:尊重当事人意志;禁止拒绝裁判;法律漏洞难免◆公法——价值基础——分配的正义:重视“安全”是刑法的首要价值;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高,范围较窄五、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构成一、犯罪概述1、犯罪概念:1)核心要素:行为。

“无行为则无犯罪”2)本质特征: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侵害刑法保护的法益且具有相当危害程度(社会危害性不是一成不变的,是统治阶级对行为的评价)3)法律特征: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性4)不仅有定性的要求,而且还有定量的要求二、犯罪客体1)区分罪与非罪,区分此罪与彼罪2)侵害客体即使犯罪的本质,也是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3)犯罪客体与实际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利益不完全相同4)分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刑法对犯罪的分类及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都是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进行的三、犯罪主体(一)自然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身份(特殊主体)1、未成年人A.定罪方面:1)不满十四岁:不负刑事责任23)已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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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财产权和其
他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章罪刑法定
第二条刑法应当适用法律,严格限定罪行和刑罚。

第三条刑法的任务,是通过刑罚的应用,尽可能地依法制裁
罪犯,使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达到防止犯罪、维护国家秩序,以及教育、感化罪犯的目的。


第四百八十三条妨害司法活动罪的处罚,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以暴力、胁迫方法妨害司法活动罪共同变更为:妨害诉讼活动罪。

以暴力、胁迫方法阻止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或者殴打、侮辱诉讼活动中的诉讼参与人员,干扰法庭秩序,妨害诉讼活动的其他严重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百八十四条 (旧条仍然有效;罪)妨害司法活动的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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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
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
《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
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
种情况:
• 在制定刑法时列入解释性的条文 • 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草案的说明对立法精神和规范含义所作的阐明。 • 在刑法实施过程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某些内容所作的解释。 2.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
释。 3.学理解释,是由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对刑法规范所作的解释。
第二讲 第三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特指刑法典)
–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总则有5章,共101条。 分则有10章,包括10大类犯罪。 附则为刑法典最后1个条文。
–刑法典条文共计452条。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 5.从实质上说,扩大解释没有超过公民预测可能 性的范围
真题解析
•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
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
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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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
(一)犯罪的定义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刑罚惩罚性。
(1)应受刑罚惩罚性是区别触犯刑法规范,还是其他规范的标致之一 。 (2)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行为的必然法律后果。 (3)应受刑罚惩罚性与司法实践中需不需要判处刑罚是两个问题 。
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三)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并且依法应负 刑事责任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1、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应当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2、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就是辨认和控制自己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能力。 精神病人。行为人因患精神病,只要其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有一项丧失,
这是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总标准和基本依据。
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一)犯罪客体
1、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是指由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 社会关系。
(1)犯罪客体是一定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体是由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3)犯罪客体是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体的分类。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一)刑法适用范围的概念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叫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 么人和什么时间有效力。
(二)刑法的属地管辖 (三)刑法的属人管辖 (四)刑法的保护管辖 (五)刑法的普遍管辖
是以领域为标准的。
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的。 是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的。 是以国际协作需要为标准的。

刘凤科——刑法总则

刘凤科——刑法总则

刘凤科——刑法总则第一章刑法概说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刑法中的集中体现。

(一)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基本精神:限制国家的刑罚权,更好的保障国民的自由和人权。

(三)思想基础:1.民主主义:诸如犯罪与刑罚这些关系到国民基本和重大事项的内容,必须由国民或者国民选举的代表以立法方式加以决定,即要求体现国民的意志。

2.尊重人权主义:为了不限制国民的行为与创造欲望,必须事先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内容,使国民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从而更好的保护人权和自由。

(三)基本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

刑法渊源只能是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刑事实体法律规范。

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

在我国,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包括八个刑法修正案)和单行刑法(1998年制定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事后法。

只有在行为的时候已经存在并且生效的法律才能对所发生的行为具有效力。

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溯及力问题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表达了这一思想。

3.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一切不合理的解释。

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确定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

(1)明确性:刑法的规定必须清楚、明了,不得有歧义,不得含糊不清。

(2)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刑法。

对于没有侵犯国家、社会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无论立法还是司法,都不允许将其作为犯罪行为加以处罚。

(3)禁止绝对不定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实现了一般正义,但难以实现个别正义。

现在各国的刑法都采取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命题: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二、刑法的解释(一)解释的分类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

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的效力等同于法律,但立法解释不是法律本身;立法解释不是刑法的渊源;立法解释不能把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解释为犯罪。

《刑法总则》课件

《刑法总则》课件
总结词
案例研究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罚,探讨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
详细描述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共同故意、共同行为和共同责任 等方面。同时,结合案例探讨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包括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的 处罚原则。此外,还应对实践中常见的共同犯罪类型进行案例分析。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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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
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或放弃犯罪所呈现的状态 。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概述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 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由 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 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的根据是指决定 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各 种条件和因素,包括主观 条件和客观条件。
刑事处罚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的定义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 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 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
犯罪。
故意的认识因素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 故意两种。
故意的意志因素
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其中希望是指积极追求,放任是 指不阻止、不防止。
而轻信能够避免。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定义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包括主体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
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的形式包括简单共犯、复杂共犯和特殊共犯等类型。
04
刑法总则的刑罚论
主刑
管制
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 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实 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及量刑。
刑事执行程序
刑罚执行
法院将生效判决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包括主 刑和附加刑的执行。

柏浪涛 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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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体系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1、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2、客观(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3、主观(责任)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犯罪论4、主观(责任)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总论5、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6、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正犯,共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特殊问题、处罚规定7、罪数:行为单数,行为复数,数罪1、刑法的主体:主刑,附加刑刑法论2、刑法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3、刑法的执行和消灭:减刑,假释,时效,赦免人体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侵犯个人法益交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财产犯罪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弃型: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分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侵犯社会法益破坏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犯罪侵犯国家职能的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国家法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1第一章刑法概论一、刑法的解释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

解释条文,是刑法学的基本功。

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重点。

(一)解释的技巧对一个条文术语的含义,需要通过解释技巧得出解释结论。

常见的解释技巧有:1.平义解释这是指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面含义来解释,即所谓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2.扩大解释(又称扩张解释)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例1,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就是对“金融机构”的扩大解释。

例2,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警察丢失了枪支竟然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警察被抢劫了枪支、被骗去了枪支,也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显然也应定丢失枪支不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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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的解释(1)刑法解释的效力种类制定机关第一章效力注意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有权解释 1.刑法修正案、《刑法》文本中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学理解释未经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个人有权解释无权解释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2.立法解释>司法解释3.在学理解释中属于类推解释的,在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中同(2)当然解释: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轻。

当然解释既是解释技巧也是解释理由。

当然解释的结论有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3)刑法解释的方法(技巧):种类含义举例注意平义解释按照表面的含义进行解释扩大解释解释含义大于字面含义盗窃罪中的“公私财产”解释为“他人占有的财产”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借记卡”1.平义解释先于其他解释方法2.在对一个用语进行解释时,只能采缩小解释解释含义小于字面犯罪预备中“为了犯罪”的“犯罪”用一种解释方法;含义反对解释根据条文正面表述,推出其反面含义解释为“实行犯罪”“告诉的才处理”解释为“没有告诉的,不得处理”但可以使用多种解释理由3.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别在于前补正解释刑法条文出现错误《刑法》63 条中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解释的理由文理解释是最基本的解释理由‘2.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习惯法、判例等者超出了国民预测可能性(2)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3)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确定的罪刑法定:☆四种罪状的形式与罪刑法定原则没有必然关系,简单罪状的规定也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罪的法定: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刑的法定: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刑罚;禁止绝对不定(期)刑☆立法、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起诉书、判决书都要遵循明确性原则3.管辖:种类条件范围注意属地管辖犯罪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之一部分;共同犯罪行为之一部分;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之一部分)属人管辖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犯罪保护管辖外国人在国外实施中国国家、公民实施犯罪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以及船舶和航空器行为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一律追究;其他人属轻罪,可不追究中国刑法将其规定为重罪+双重犯罪=可管辖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者,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火车中国公民包括行为时中国公民,还包括裁判时中国公民/普遍管辖原则国际公约将其规定为危害人类犯罪+中国刑法将其认定为犯罪我国参加或缔结的条约(保留的除外)/【顺序】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4.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第二章犯罪的分类1.自然犯与法定犯种类含义栗子注意自然犯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规汉高祖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了解一下即可。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第一章、刑法概述犯罪概念一、刑法概念和分类: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附属刑法规范(①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②第二条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刑法的基本原则(Basic Principles):①罪刑法定原则(法定化、实定化、明确化)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③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总则、分则、附则
 以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最高法院、检察院、人大及常委会有权解释) 2.以解释方法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四、刑法的空间效力(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Criminal Law)(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
 地域上的效力(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1)领域的含义:领陆、领空、领水;船舶、航空器2)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①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②港澳台地区刑法不适用③民族自治地方由自治区人大制定变通规定,报人大常委会批准。

3)对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认定: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在中国领域犯罪。

2.对人的效力(属人原则)1)我国公民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按最高。

刑法总则的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则的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则的知识点总结刑法总则是刑法的基础性规定,它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

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等方面,旨在规范和保障国家的法律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一、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是刑法规定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是刑法的精神内核和立法宗旨。

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至上原则:刑法总则确立了法律至上的原则,即刑法是国家法律秩序的基础,任何行为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总则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即罪与刑的刑事责任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违反刑法规定,不得有法外刑罚。

3. 禁止双重危害原则:刑法总则禁止双重危害原则,即对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不得受重复追究刑事责任。

4. 最大限度保护原则:刑法总则确立了最大限度保护原则,即刑法规定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保障社会安宁和稳定。

5. 适用法定原则:刑法总则确立了适用法定原则,即刑法规定涉及刑事责任的行为、主体和客体,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得有违背法律的情况。

6. 人道主义原则:刑法总则确立了人道主义原则,即刑法规定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人道主义原则,保护人的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

以上这些基本原则反映了刑法总则的价值取向和法治理念,也是刑法制度化、人本化和守法化的基本要求。

二、刑法总则的适用范围刑法总则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和适用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适用的对象:刑法总则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领海行为犯罪的主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

2. 适用的地域:刑法总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境和领海,包括国土领域和适用军事法律规定的地区。

3. 适用的时间:刑法总则适用于刑事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包括犯罪的时效、追诉时效和处罚时效等。

4. 适用的对象:刑法总则适用于刑事犯罪行为的客体,包括财产、安全、健康、自由、名誉等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民主专政秩序,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本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本法所称罪,是指符合本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即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事实。

第四条本法所称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员应当依法受到的法律制裁。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一、预防犯罪,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私财产;二、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三、教育改造犯罪人员,预防再犯。

第六条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认定及其刑事责任的大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对于心神失常的犯罪人,适用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没收其犯罪所得,排除国家有关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刑法应当适用适用于犯罪行为时有效的刑法,不适用于犯罪行为时无效的刑法。

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Article 1 In order to punish crimes, protect the people's democraticdictatorship, safeguard the socialist system, protect citizens' personal rights, property rights, and other rights, this Law is ena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itution.Article 2 The term "crime" as used in this Law refers to behavior that harms society and is designated as a crime according to law. Criminal liability shall be purs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Law. Article 3 The term "offense" as used in this Law refers to an act that meets the legal facts established by this Law and for which criminal liability shall be pursu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Article 4 The term "criminal liability" as used in this Law refers to the legal sanction that shall be imposed on a criminal off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law.Article 5 The tasks of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1. Preventing crimes, protecting national security, public security, and public and private property; 2. Punishing crimes and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3. Educating and rehabilitating criminal offenders, preventing recidivism.Article 6 The determination of individuals without criminal capacity, individuals with limited criminal capacity, and individuals with full criminal capacity, as well as the degree of their criminal liability,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rticle 7 For criminally insane offenders, relevant provisions of criminal laws shall be applied, their criminal proceeds shall be confiscated, and the state shall be exempt from any liability for compensation.Article 8 Criminal law shall be applied to crimes according to the effective criminal law at the time of the offense and shall not be applied retroactively to invalidate laws at the time of the offense.。

刑法总则重要内容

刑法总则重要内容

《刑法学》总则重点内容第一章导论1.刑法的解释(一)依据解释的效力所做的分类:1.有权解释:依据解释的主体不同又可分为(1)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第二,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作出的解释;第三,在刑法施行中如发生歧义所作出的解释。

.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及分类?刑法的效力范围,又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即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于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法律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即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解决的是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

各国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通常采用以下四种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为补充的一种原则。

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1.以属地原则为主:属地原则即领土原则,主张凡是发生在一国领土内的一切犯罪活动,都受到这个国家刑法的管辖。

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其中,(1)“领域”的范围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船舶、航空器,不论是民用或者军用,也不论是航行或者停泊在公海或者外国领域内,视为领土的延伸,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范畴。

(2)犯罪地的确定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3)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我国《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根据《刑法》第90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香港、澳门与台湾适用其本地刑法。

柏浪涛刑法总则

柏浪涛刑法总则

柏浪涛刑法总则刑法知识体系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1、客观(违法)要件:⾏为主体,危害⾏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2、客观(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承诺3、主观(责任)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犯罪论4、主观(责任)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总论5、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犯罪既遂6、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般原理,正犯,共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特殊问题、处罚规定7、罪数:⾏为单数,⾏为复数,数罪1、刑法的主体:主刑,附加刑刑法论2、刑法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功,数罪并罚,缓刑3、刑法的执⾏和消灭:减刑,假释,时效,赦免⼈体犯罪(⽣命,⾝体,⾃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侵犯个⼈法益交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财产犯罪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型:挪⽤资⾦罪,挪⽤特定款物罪毁弃型: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产经营罪分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侵犯社会法益破坏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犯罪侵犯国家职能的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国家法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存⽴的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违反职责罪1第⼀章刑法概论⼀、刑法的解释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的解释学。

解释条⽂,是刑法学的基本功。

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重点。

(⼀)解释的技巧对⼀个条⽂术语的含义,需要通过解释技巧得出解释结论。

常见的解释技巧有:1.平义解释这是指按照该⽤语最平⽩的字⾯含义来解释,即所谓的看⼭是⼭,看⽔是⽔。

2.扩⼤解释(⼜称扩张解释)这是指对⽤语解释后的含义⼤于字⾯含义,但该含义仍处在该⽤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例1,将⾃动取款机解释为“⾦融机构”,就是对“⾦融机构”的扩⼤解释。

例2,丢失枪⽀不报罪是指警察丢失了枪⽀竟然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警察被抢劫了枪⽀、被骗去了枪⽀,也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显然也应定丢失枪⽀不报罪。

刑法总则一览表

刑法总则一览表

刑法总则一览表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1979 年 7 月 1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 年 3 月 14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 1999 年 12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 年 8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2 年 12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5 年 2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6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 年 2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 2011 年 2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通过,2017 年 11 月 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刑法总则知识点口诀总结

刑法总则知识点口诀总结

刑法总则知识点口诀总结刑法总则总则有条款,记住要点不容忽视。

确定适用法律适用人,紧记适用刑法原则规定。

主观意思要求真,客观结果要有因。

行为和结果并重要,作为主观必须明白。

故意和过失有分别,肇事者需承担责。

自卫紧急不追究,必要防卫可以依据。

并非自愿性正当权,无责免责予以认定。

过错尚在合理限度,法律可以减轻处罚。

规则带有禁止权,违法者要受严惩治。

一法不溯及既往,违法勿诉无再追。

适用法律新老变,以新为主要原则。

不受法律约束不适用,没在中国的不予追究。

适用特殊人或地,可以调整规范判决定。

刑法总则知识点口诀总结完毕,606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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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總則編簡介
犯罪成立的要件
構成要件
違法性
有責性
小明託大華保管3000元, 1.構成要件 大華卻將3000元侵吞佔 為己有。 • 定義:利用條文明定犯罪事實的內容。 構成要件 • 區分:主觀不法構成要件&客觀不法構成要件。
犯罪成立的要件
Hale Waihona Puke 構成要件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生 命 刑
死 刑
沒 收
罰 金
拘 役
財產刑
自由刑
刑罰
• 其他犯罪行為的法律效果:
自首
假釋
緩刑
累犯
刑罰 之減 免
保安 處分
犯罪成立的要件
2.違法性
• 某行為一旦具備
構成要件該當性,
即可推定具有違
法性。
14歲以上未滿18歲者 3.有責性 80歲以上者 刑可 瘖啞人 責任能力 責減 精神障礙者 之輕 • 行為人在犯罪時,有判斷不法的意識能力。 其他心智缺陷者 人
14歲 18歲 80歲
犯罪成立的要件
無責任能力人 限制責任能力人 完全責任能力人
刑法不罰
可減刑,要負 刑事責任
可減刑,要 完全刑事責任 負刑事責任
犯罪成立的要件
3.有責性 行為人 內心主觀
手持球棒敲打路邊車輛, 造成車子損壞→毀損罪
直接故意 故意 間接故意
在公園放風箏,風箏線 絆倒路人→過失傷害罪
責任條件
惡性程度
過失
刑罰
刑罰 主刑
有 期 徒 刑 無 期 徒 刑
從刑
褫 資 奪 格 公 刑 權 抵追 償徵 、 追 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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