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04保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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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档案资料及各类信息的保密管理。
3.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包括:
3.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方案、可行性报告、会议纪要、指示、
重要报告和材料。
3.4公司投标书及相关资料。
3.5公司的商业情报、营销策略、价格方案。
3.6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客户资料。
3.7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8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薪酬福利资料、人事考核资料、任免、奖惩信息及资
料。
3.9涉及公司的案件及事件的处理过程记录、证据、信息来源及调查资料。
3.10其它经公司确定或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应予保密的事项。
4.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4.1绝密:最重要的公司秘密,包括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
4.2机密:重要的公司秘密,包括经营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
酒店财务情况等。
4.3秘密:一般的公司秘密,包括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收入等。
5.保密资料管理
5.1保密资料必须依照规定标明密级。
5.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标明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由各相关部门经理
提议,总经理确定,或由总经理根据情况直接确定。
保密期满,自行解密。
5.3保密资料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助
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6.保密资料的保密措施管理
5.1 对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及保存,
应由专人负责执行,履行签字手续。
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制和摘抄
保密资料。
5.2 涉密文件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上传递。
收发、传递和携带保密资料必须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3 涉密信息在计算机上存贮须加密,保密资料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4 对外交往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5.5 会议保密措施:
5.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5.2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5.5.3依照本制度要求管理会议文件。
5.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5.6 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销毁,由综合部指定专人实施,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7.员工保密守则
7.1未经公司批准,员工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保密资料和信息。
7.2不得在私人交往中泄漏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7.3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和管辖的文件、帐册或函件。
7.4发现公司秘密已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
管。
上级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7.5不得利用公司秘密谋取个人利益或参与其它组织、个人的经营活动。
7.6离职时应向公司移交,并保证以后不再使用所保管的文件资料。
7.7经公司认定的关键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8.泄密处理
8.1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人记小过处分,罚金300元。
对其责任领
导和其他相关责任领导可视具体情况按责任人受罚标准的50%—100%给予罚款:
8.1.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8.1.2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8.2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罚金5000元-10000元,
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对其
责任领导处以1000元-3000元罚金,对其他相关责任领导处以500元-2000元罚金:
8.2.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8.2.2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8.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9.本规定自批准日起实施,由综合部负责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