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公文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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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公文的处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公文处理流程。

二、公文的分类根据内容和性质,公司的公文可以分为内部公文和外部公文两类。

1. 内部公文内部公文是指公司内部部门之间传达信息和决策的文件,包括通知、会议纪要、报告等。

2. 外部公文外部公文是指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来往的文件,如合同、函件、采购单等。

三、公文的起草1. 内部公文起草流程•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起草公文;•公文内容应准确清晰,表达简洁明了;•公文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下发。

2. 外部公文起草流程•外部公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人起草;•公文内容需准确无误,格式规范;•公文须经法务部门或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送。

四、公文的处理和传递1. 公文处理•收到公文后,应按照公文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处理;•如需延迟处理或无法完成任务,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2. 公文传递•内部公文传递采用内部系统或邮件方式;•外部公文传递需按照对方单位要求的传达方式进行。

五、公文的归档和保管1. 归档•公文处理完毕后,需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归档应按照时间顺序和文件编号进行分类存放。

2. 保管•公文保管需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涉密文件须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进行保存和管理。

六、公文的查阅和销毁1. 查阅•公文的查阅需符合工作需要;•查阅公文需通过相关部门主管或行政人员审批。

2. 销毁•公文保管期满或者无效的公文需进行销毁处理;•销毁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文件销毁程序进行。

七、附件•公文格式范本•公文处理流程图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良好形象。

公文承办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公文承办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公文承办管理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承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公文承办管理工作,包括公文的接收、登记、传递、承办、反馈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文书岗位,负责本部门公文的承办工作。

文书岗位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公文承办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确保公文及时、准确、高效地传达和处理。

第二章:公文接收与登记第五条公文的接收(一)公司各部门收到的公文,由文书岗位人员负责接收,并进行登记。

(二)文书岗位人员应认真核对公文的完整性,包括文件标题、文号、密级、发送单位、收文编号等。

(三)对于不符合接收规范的公文,文书岗位人员应及时向发送单位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发送。

第六条公文的登记(一)文书岗位人员应按照公文的类别、文号、密级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注明收文日期、收文编号。

(二)对于重要公文,应单独建立档案,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文书岗位人员应定期对登记的公文进行汇总、统计,确保公文的准确性。

第三章:公文传递与承办第七条公文的传递(一)公文传递应采取便捷、安全的方式,确保公文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承办部门。

(二)对于紧急公文,应采取加急措施,确保公文及时送达。

(三)公司内部传递公文,应使用公司内部网络系统,防止公文泄露。

第八条公文的承办(一)公文到达承办部门后,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承办。

(二)承办人员应认真阅读公文,了解公文内容,并根据职责及时办理。

(三)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公文,承办部门应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确保公文顺利办理。

第四章:公文反馈与归档第九条公文的反馈(一)承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文的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发送单位。

(二)反馈意见应明确、具体,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三)发送单位对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要求承办部门进行解释或补正。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 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 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 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 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 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 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 效用。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 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 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 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 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 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 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 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 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 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 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 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全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全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全文)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化,制定本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准确规、精简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及格式汇编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及格式汇编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文8篇)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文8篇)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文8篇)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粤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

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英封发。

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

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条归档范围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法规】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法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公文处理条例

公文处理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公文管理制度2018

公文管理制度2018

公文管理制度2018第一条为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文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各类公文的处理、收发、保存和归档,及与公文管理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管理应遵循法制原则、规范原则、便民原则和保密原则,确保公文的及时、准确和安全传达。

第四条公文管理应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密公文进行严格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各类保密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和格式第五条公文种类主要包括:文件、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电、会议纪要、通信、总结、决议、指示、指导意见等。

第六条公文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公文标题、正文、签发、印章等必要的要素,各类公文格式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不得改变公文原意。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和审批第七条起草部门应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规定要求进行公文的起草,确保公文内容准确、简明扼要、格式规范。

第八条公文起草应注意文风、用语,做到斟酌用词,严谨表述,以求真实、简练、明确,尽量避免使用口语、方言等非规范用语。

第九条公文的审批程序分为一审、二审、三审等程序,审批过程中应重视公文的内容、依据、用语等,确保公文规范、准确、合法。

第十条各级主管领导应严格履行审批权限,对稿件进行审批,及时审批并签发公文,不得超越权限越级批准。

第四章公文的收发和传递第十一条公文的收发须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文的及时传递和准确收发,收文惯用办理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内。

第十二条公文的传递安全应加强保密管理,禁止泄密行为,不得用电子传输方式传送机密、秘密或内部文件。

第十三条公文传递过程中如有遗漏、涂改、丢失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公文的保存和归档第十四条公文保存应按照规定进行,对未在规定时间限内处理的文件,应与相关部门确认处理意见,并将不作已处理公文挂号保存。

第十五条公文归档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完毕后进行封存,及时归档并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原件,按规定保存。

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汇编

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汇编

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汇编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汇编,以便统一管理、明确标准、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第一章绪论一、为了统一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汇编。

二、本规章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第二章公文处理原则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事,不得违法违规。

二、依规办事: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办事,确保合规和效率。

三、依信办事: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四、依责办事: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范围,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法执纪。

五、依约办事:履行合同约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公平竞争。

第三章公文处理程序一、公文的起草(一)公文的起草应明确主题,简洁明了,内容内容层次分明。

(二)公文的格式应符合《公文写作规范》的要求,字迹清楚,用词得体,语句通顺。

(三)公文的审签应按照审批权限层级进行,确保合法、有效。

二、公文的审批(一)公文的审批应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不得越级审批或私定秘密。

(二)审批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批义务,认真研究、细致审核,确保公文内容和格式的合规。

三、公文的签发(一)签发人员应核实公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签发文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签发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对文件进行签发,不得违规签发或代签。

四、公文的传阅(一)公文的传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进行,确保相关人员全部签收。

(二)传阅人员应仔细阅读公文,及时反馈意见和处理结果,保证信息的顺畅传达。

五、公文的审核(一)公文的审核主要针对公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确保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审核人员应独立公正,认真审核,及时反馈问题并进行整改完善。

第四章公文处理流程一、公文的呈报(一)公文的呈报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公文传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呈报人员应完成公文的逐级呈报和传递,确保相关人员及时掌握公文信息。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公文发文处理管理制度

公文发文处理管理制度

公文发文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公文发文处理活动。

2. 公文包括各类政府文件、工作意见、决策方案等文字、图表材料。

3. 公文发文包括起草、审批、印发等环节。

4. 本单位设立公文处理科,负责本单位公文的发文处理工作。

二、公文的起草1. 公文的起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目的、主题、内容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2. 公文的起草应当符合公文的格式要求,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等。

3. 公文的起草应当清晰明了,语言简练,逻辑严密。

4. 公文的起草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经过负责人审核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文的审批1. 公文的审批应当由本单位相关负责人负责审核,确认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2. 公文的审批应当遵循程序,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3. 公文的审批应当注重保密,敏感信息必须得到保护。

4. 公文的审批应当尽快完成,避免耽误工作进度。

四、公文的印发1. 公文的印发应当由公文处理科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公文的印发应当保证印刷质量,排版工整,字迹清晰。

3. 公文的印发应当及时送达各相关单位,确保信息传达的及时性。

4. 公文的印发必须注明发文单位及日期,以便查证。

五、公文的归档1. 审批通过的公文必须进行归档,保存至公文档案馆内。

2. 归档的公文必须按照文件类别、发文日期等进行分类整理。

3. 归档的公文必须设有索引,方便查找和复印。

4. 归档的公文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达到期限后要进行销毁处理。

六、不履行职责的处理1. 对于不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公文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2. 对于严重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单位形象的情况,将追究责任。

3. 对于故意篡改公文内容、造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审查和改进1. 本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公文处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本单位应当收集反馈意见,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3. 本单位应当加强对公文处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公文运行管理制度

公文运行管理制度

公文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文工作的统一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规范公文的生成、审核、传阅、签发等流程,促进政府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规章制度一、公文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公文可分为:文件、通知、公告、函、报告、请示、批复等种类。

各类公文的格式、内容表述、处理程序均有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文的编号为便于管理和查阅,每份公文均应编号,公文编号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并管理。

三、公文密级根据内容的重要性和涉密程度,公文可分为: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普通级等级别。

对于涉密内容的公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四、公文的保存公文应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一定年限,保存期满后应及时归档或销毁,以保障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五、公文的传递公文的传递方式包括纸质传递和电子传递两种方式,传递过程中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及时准确。

第三章流程办理一、公文起草公文起草应明确内容、格式、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起草,对于涉密内容的公文,应加注密级等级别。

二、公文审核公文审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时要确保内容准确、合乎规定,符合法律法规。

三、公文签发公文签发由主管领导或委托签发人员负责,签发时要仔细核对内容,并在签发日期处写明签发时间。

四、公文传阅公文传阅由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流程进行传阅,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及时了解其内容。

五、公文呈批对于需要呈报上级领导审批的公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呈批,并备注审批意见。

六、公文反馈收到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批示、意见时,负责公文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回复报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为加强公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设立公文管理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公文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审核各单位的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符合规定。

三、对各单位公文工作开展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定期进行公文管理培训,提高公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意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规范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行政办公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行政办公的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二、一般规定1. 所有从事行政办公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严禁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

三、文件管理1. 电子文件应按照文件命名规范进行命名,确保文件的易查找和整理。

2. 纸质文件应按照文件编号系统进行编号,并存放在统一的文件柜中。

3. 文件的传阅应经过合法授权,并及时记录传阅人、传阅时间。

4. 文件在传阅后应及时归档,并做好文件传阅情况的登记。

四、会议管理1. 会议应提前确定议题并制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的目的和安排,确保会议高效进行。

2. 会议开始前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告知会议地点和时间。

3. 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的安静和纪律,不得打断他人发言和擅自离场。

4. 会议结束后应做好会议纪要,并及时通知参会人员。

五、办公环境管理1. 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有序,工作桌面应有必要的文件和工具,不得堆放杂物。

2. 办公用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领,并妥善使用和保管。

3. 办公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4. 不得擅自将办公室用于个人事务和非工作用途。

六、文件保密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敏感信息。

2. 文件密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识和保护,严禁将机密文件带离办公场所。

3. 机密文件在传阅和使用后应及时归档,并保证安全存放。

七、行为规范1. 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专心致志,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不得有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的行为。

3. 员工应尊重上级和同事,不得进行污言秽语和侮辱他人的行为。

4. 员工应遵守单位的休假制度和假期安排,不得擅自请假或延迟归岗。

八、违纪处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纪律处分范围包括批评教育、警告、严重的可以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辞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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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Wuhan Kaidi Green Energy Development & Operation Co.Ltd公文处理管理规定(试行版)KY-GL-G-02-A版次A/O 分发号持有人状态受控■非受控□作废□密级秘密■机密□绝密□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2008年8月日发布 2008年8月日试行目录1 目的 (1)2 范围 (1)3 定义 (1)4 职责 (1)5 程序 (1)5.1公文的种类 (1)5.2公文格式 (2)5.3行文规则 (6)5.4发文处理 (6)5.5收文处理 (7)5.6文件发放管理 (8)5.7公文的归档及管理 (8)6 相关文件 (9)7 记录 (9)1 目的为使公司的行政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文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满足公司的实际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公文的发文、行文及分发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 定义3.1公文是指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以及经营更新过程中的大部分记录资料。

公文是传达贯彻公司领导层的相关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指示的重要工具,并且还是报告工作、交流经验的重要渠道。

3.2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收发、传阅、呈送、请办、承办等一系列相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 职责4.1 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公文的处理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4.2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主导发行的公文处理,并安排专人负责部门公文的发放、传递、立卷并定期归档到总经理工作部。

5 程序5.1 公文的种类a) 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b) 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单位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各部门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c)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d)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e)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f) 批复:适用于答复所隶属单位请求事项。

g)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h)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5.2 公文格式公文格式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5.2.1 文头部分包括文头名称、发文字号等项,若是密级文件和紧急公文,则还应该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和紧急程度。

5.2.1.1 文头名称a) 在经营活动中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发布的文件,使用“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的红色文头发文。

(格式见附表)b) 请示、报告以公司名义向上级领导报告、请示时,使用上行红色文头发文。

(格式见附表)c) 以部门名义对公司内部发布的事务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文等,使用普通文头发文。

(格式见附表)d) 传真公司及各部门对外发传真以“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传真”的普通文头发文。

(格式见附表)e) 会议纪要公司会议纪要分为两类:“会议纪要”、“专题会会议纪要”。

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主持召开的会议称为办公会,并形成办公会会议纪要,发文名称为“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格式见附表),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发;由公司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称为专题会,并形成专题会会议纪要,发文名称为“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专题会会议纪要”(格式见附表),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发。

5.2.1.2 发文字号a) 发文字号由部门代字、年号、顺序号组成,年号应该写全。

c) 传真发文字号以公司名义发传真,发文代字为“凯迪运营传字”,须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以部门名义发传真,如人力资源部发传真发文代字为“人资传字”,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d) 部门或个人就某一个具体工作内容、步骤、程序进行协商、布置及请示时用三单制,即工作联系单、任务通知单和请示报告单。

5.2.1.3 密级、紧急程度a) 密级公文应分别注明“秘密”、“机密”、“绝密”等级,还应有份数编号。

b) 紧急公文应分别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注明“急件”、“特急”字样。

“急件”要求提前办,“特急”要求立即办。

c) 密级、紧急程度写于文头右上角,密级与紧急程度同时使用时,密级置上,紧急程度置下,上下对齐。

5.2.2 行文部分行文部分:包括公文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落款、日期等项。

5.2.2.1 公文标题一般包括发文单位、事由、文种三部分;或只写事由、文种。

a)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b)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除规范文件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c)下发公司行政规章制度的公文用“颁发”,其他属公司产生的公文用“印发”,下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公文用“转发”。

转发公文,要将事由写清楚,原标题不必照抄,但不能用原发文字号代替。

5.2.2.2 主送单位a) 上行公文的主送单位一般只写一个,而请示则只能是一个;对请示予以回复时,主送单位也只能是上行请示的那一个单位。

如需同时报送其他单位,应采用抄送的形式。

b) 公司普发性的公文,主送单位按惯例排列,即“公司各部门”。

c) 保密性公文和针对性公文,主送单位由签发领导确定,以“公司相关各部门”行文。

5.2.2.3 正文a) 正文开头应提出要点,接着要通过叙事、说理、表明目的。

正文的结尾,要简单朴素。

对上行文,不要求答复的工作报告,结束语可用“以上报告,请审查”。

要求上级批准、批复的,可用“以上请示,请批复”。

要求上级转批的,可用“如无不妥,请转批”等语。

平行文的结尾一般用“特此函达、特此函复”等语,下行文的结尾,一般用“此复”、“以上各点,望认真贯彻执行”等语。

b) 正文中用数字表示多层次结构时,标识方法为:第一级用一、二、三、…………第二级用(一)、(二)、(三)、……………第三级用1、2、3………………第四级用(1)、(2)、(3)、……………c) 公文正文内容从左至右横写、横排;用纸应按国际标准为A4,左侧装订。

标题用小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

d)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示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5.2.2.4 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落款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附件名称、顺序要与正文所列的名称、顺序一致。

若附件的名称已作为公文标题的主要内容,在正文则不必再作标注。

附件内容应当在用印页之后另起一页,并尽可能与正文装订在一起。

如附件篇幅较长,制作复杂,可分别装订,并在附件首页的左上角注明发文字号。

5.2.2.5 落款a) 落款应在正文之后偏右的位置。

当页有足够页面的落款应随当页。

页面不够顺转下页空白的,应落在空页的适当位置,并在落款之前的空白的地方用括号注明“此页无正文”字样。

b) 落款用发文单位的全称,不得用简称。

联合行文,落款主办单位列在首,其它依序排列。

c) 凡以红头印发的公文,必须落款。

5.2.2.6印章公司级公文一律加盖印章下发。

会议纪要由公司领导审批后,以红头形式下发,不需加盖印章。

以部门名义发文、发传真等由分管领导签发。

5.2.2.7 文件日期文件日期要用汉字,不能略写。

会议纪要不落款,也不署成文日期。

5.2.3 文尾部分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等项。

5.2.3.1 文尾部分应置于行文部分结束之页面的末端,页面不够就转下页,置空白页的末端。

5.2.3.2 文尾部分各项按主题词(下划一长横线)、抄送单位(下划一长横线)、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下划一长横线)为序排列。

5.2.3.3 主题词一般不超过三个,统一由总经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写。

5.2.3.4 抄送单位:对须周知或需协助办理的非主办部门,用“抄送”署以抄送单位规范化的简称。

5.2.3.5 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同行。

左侧顶格署“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右侧顶格署“x年x月x日”,印发日期以打印日期为准。

5.3 行文规则a)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尽量少发公文。

b) 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上级分管领导行文,除以部门文、传真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一般不得对外用红头文件。

c)“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有一个主送人(或部门),需要同时送其他人(或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

d)“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e)公司内部如进行简单、迅速的工作联系和行政指令可以通过“请示报告单、工作联系单、任务通知单”。

5.4 发文处理公文管理主要流程见《公文管理流程图》5.4.1 公司的发文分为对内发文和对外发文。

对内发文的对象为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各生物质电厂,对外发文的对象包括凯迪系列公司、客户、合作伙伴等。

5.4.2 发文处理一般包括拟稿、会签、审核、签发、印发等程序。

5.4.2.1 拟稿公司发文由发文部门按照“公司行文格式”要求草拟好送审稿,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编号、填写送审会签单。

部门发文由发文部门按照公司“部门文格式”要求草拟好文稿,并由各部门文员统一登记、编号,送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副总签发。

发文部门草拟公文时应做到:a)公文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的制度、规定相抵触。

b)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c)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

若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并加括号。

使用简称时,一般先用全称,并注明英文缩写。

d)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e)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门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5.4.2.2会签公司发文会签由总经理工作部组织并填写公文送审会签单,部门发文会签由主办部门组织。

发文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相应部门负责人会签。

5.4.2.3核稿公司发文在送领导签发之前,必须经总经理工作部核稿。

对不符合行文要求的文稿应及时退回修改及重办。

核稿时应在原稿上保留修改笔迹,以备存档备查。

核稿的重点是:a)是否需要行文;b)有关部门是否已经协商、会签;c)提出的要求、办法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d)公文内容、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5.4.2.4 签发a) 公司对外发文由总经理工作部部长审核后,送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发。

b) 部门发文由分管副总签发。

5.4.2.5 印发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的公司级公文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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