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委托合同法条
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合同是否有效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针对此类问题,专门作出了回复。关于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合同是否有效的内容在看完下面的文章后,对于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合同是否有效这类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接下来就是由我带来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合同是否有效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而言,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二、无权代理相关知识
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包括:无权代理人没有相应的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签订了合同以及相对人对欠缺代理权的事实并非为善意,即明知相对人没有代理权或没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定的合同,由于代理权并非出自本人的授权,因此无权代理人表示的意思并非本人的意思,所以不能对本人发生效力。但是,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行为未必不符合本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允许本人通过追认来使合同发生效力。所以,根据《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效力处于未定的状态,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话,该合同发生对本人的效力,如果本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
2021年委托合同范本
2021年委托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为_____________。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结束。如需延长委托期限,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延期协议。
三、委托费用
1. 乙方收取的委托费用为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
2. 如因委托事项发生额外费用,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支付。
四、委托方责任
1. 甲方应提供乙方履行委托事项所需的必要资料和信息。
2.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受托方责任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完成委托事项。
2.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六、合同变更
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七、合同解除
1. 本合同在委托期限届满后自动解除。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应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委托合同 法条
委托合同法条
一、合同背景及目的
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人)通过书面形式,将特定的事务委托
给另一方(受托人)代为处理。该合同旨在确保委托事务的有效进行,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以法条的形式阐述委托合同的主要
内容和规定。
二、合同成立
1. 委托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的规定。
2. 委托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但当委托的事务具有
重大价值、复杂性或特殊性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委托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委托事务的内容、范围、期限、报酬
(如有)、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三、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委托事务,并享有受
托人未尽的义务补充权。
2. 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委托事务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委托人应当按时支付受托人的报酬,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
违约责任。
四、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受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委托事务,保证以普通人的一般水平完成委托事务。
2. 受托人应当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委托事务的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除非委托人事先明示同意。
3. 受托人应当按时向委托人提交委托事务的相关报告,并及时通报委托事务的进展和结果。
五、违约责任
1. 当一方违反委托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 当委托人违约时,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报酬。
3. 当受托人违约时,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报酬。
2023最新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法律规定
最新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法律规定
一、引言
委托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是指在委托人(也称为甲方)与受托人(也称为乙方)之间建立的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合同在我国
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以《委托合同法》为基础,介绍委托
合同的法律规定。
二、委托合同的定义与要素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受托人提出委托,受
托人承诺完成委托事项,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或者由受托人
使用委托财产的合同。根据《委托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需要满
足要素:
1.主体要素:委托人和受托人是委托合同的主体,双方应具
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客体要素: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委托事项。委托事项应当是
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3.形式要素:委托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口头委托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目的要素:委托合同的目的是委托人通过委托事项得到一定的利益,而受托人通过完成委托事项获得相应的报酬。
三、委托合同权利与义务
根据《委托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享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委托,要求受托人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事项,并支付约定的报酬。同时,委托人应当提供真实的委托事项和必要的费用,并履行对受托人的协助义务。
2.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受托人有权利接受或拒绝委托,有权利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财产。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委托事项,并且必须按照要求保密委托事项的相关信息。
四、委托合同的解除与违约处理
根据《委托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可以通过解除或者违约处理来终止:
委托合同法条及讲解
委托合同法条及讲解
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委托合同是其中
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是指一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另一方(受托人)代理、处理事务或履行特定任务的合同。本文将从委托合
同的定义、主要法条以及合同讲解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委托合同的定义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与
受托人达成的约定,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其最主要
的特点是委托人通过委托合同授予受托人代表自己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期望受托人能够按照约定的要求和规定完成委托事项。
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将某项具体事务交由专业的受托人代理处理,
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和确保事务顺利完成的目的。委托合
同在商务活动中广泛应用,涉及多个领域,如代理业务、服务业务、
工程项目等。
二、委托合同的法条讲解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32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32条,委托合同可以由委托人向受
托人支付委托费或者报酬。这意味着受托人在履行委托任务的过程中,有权获得委托人给予的经济回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33条规定,委托人可以在委托期限届满
之前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应当给予受托人合理的通知。这一条款保
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使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委托关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34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34条,受托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
当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不得超越委托的事务范围,否则应当承担因此
引发的责任。这一法条规定了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事项时的责任和限制。
2021新版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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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版委托合同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contrac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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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版委托合同
说明:本合同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委托人:
受托人: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下列事务:
第二条权限与要求: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应符合以下要求:
1、范围:
2、质量:
3、金额:
4、其它要求: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另有要求时,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执行。
第三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转委托
1、就受托人是否可以转委托,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受托人不能将委托事项交由第三人处理;
2)受托人可将下列事项转委托第三人处理,除此以外的事项应由受托人亲自处理:
3)受托人可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2、对于本协议约定受托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处理的事项,受托人仍需对此事项承担责任。
第五条报告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具体报告方式为:
民法典合同编对建设工程合同及委托合同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对建设工程合同及委托合同
规定
The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hich came into effect on January 1, 2021, encompasses various legal provisions relating to contracts. Specifically, the Contract Section of the Civil Code addresses both construction contracts and commission contracts. In this response, I will provide an overview of the regulations stipulated within the Civil Code regarding these specific types of contracts.
中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包含了与合同相关的各类法律规定。具体来说,民法典合同编对建设工程合同和委托合同均有相应的规定。本回答将概述《民法典》中关于这些特定类型合同的规定。
Construction contracts refer to agreements between a construction contractor and a party requesting construction services for the purpose of constructing or renovating buildings, structures, or other projects. The Civil Code specifically outlines several key aspects related to
民法典里的委托合同规定
民法典里的委托合同规定
委托合同是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它在我国的经济交往中起着
关键的作用。委托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特点是一方(委托人)通过书面形式委托另一方(受托人)代为办理某项事务。在民法
典中,委托合同的规定主要包括委托的方式、内容、权利义务等方面。
一、委托的方式
民法典规定,委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默示形式进行。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约定,可以选择不同的委托方式。一般而言,委托事务复杂、风险高的情况下,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委托,
以确保双方权益的有效保障。
二、委托的内容
委托合同的内容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办理的具体事务。委托的内
容可以是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合法事务,如代理销售、代理采购、代理
管理等。委托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并规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享有以下权利:
1. 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办理委托事项;
2. 要求受托人对委托事项进行及时报告;
3. 要求受托人保密委托事项。
同时,委托人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委托报酬、提供必要的协助等。
四、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享有以下权利:
1. 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办理委托事项;
2. 要求委托人向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 要求委托人支付委托报酬。
受托人也有相应的义务需要履行,如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项、对委托事项进行及时报告等。
五、合同的终止
委托合同的终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 完成委托事项;
2.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合同法对委托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对委托合同的规定
委托合同是合同法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涉及到一方(委托人)将特定事务委
托给另一方(受托人)代为办理的情况。在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委托的内容、权利义务、代理行为、责任承担等。
首先,委托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委托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委托事项的内容、期限、报酬等重要条款。这意味着委托人和受托人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必须详细说明所委托的具体事务,并明确约定完成事务的期限和双方的报酬。只有明确约定了委托的内容,委托合同才能有效成立。
其次,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
条的规定,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进行委托事务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受托人则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认真履行委托事务,并按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的进展情况。双方在委托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委托事务得到有效处理。
此外,委托合同涉及到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受托人
在代理委托事务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行为,并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受托人代理行为的效力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对其代理行为承担责任。委托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和行为方式,以确保代理行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最后,委托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
二条的规定,受托人在履行委托事务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和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承担责任。如果受托人的过失导致委托事务无法完成或者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委托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在责任承担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最新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
规定
受托人报告义务主要有哪些内容?为何应有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受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受托人此项义务的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需要约定。
本法规定了受托人的报告义务。这是因为必要的报告是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从而及时作出或变更指示,妥善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
导读:委托合同中因为有三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以及第三人。因此其法律关系变得尤为复杂。委托合同案件纠纷也因此变得复杂多变,虽然《合同法》为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量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的出现,在审判实践中依然是一件麻烦而难处理法案件。要解决这些案件则必须详细的分清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下面就这几个问题逐一做分析。
一、第三人仅知道受托人的代理人身份,而不知道委托人具体是谁的情况下,能否产生委托人的自动介入。
我国《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
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学理上又称委托人的自动介入),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之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审判实务中就该法条中规定的“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在理解上有时产生错误地认识。虽然《合同法》第402条在立法时借鉴了美法中的隐名代理制度,但在具体的适用条件上又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
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
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3.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4.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对完成受托事务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通常标准;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5.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6.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受托人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
7.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结果。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8.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将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受托人应当就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9.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民法典621条对应合同法
民法典621条对应合同法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被废止,民法典621条对应的是合同法158条,法条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
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委托合同未写委托事项
委托合同未写委托事项
合同编号:CON-2021-000001
双方当事人: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地址:XXXXX
联系电话:XXXXX
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
地址:XXXXX
联系电话:XXXXX
鉴于:
1. 委托方拥有特定业务需求,希望委托受托方承担相关事项的办理;
2. 受托方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被委托的事项;
3.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愿意达成本合同;
4.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委托方向受托方委托的具体事项及要求,双
方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委托事项
委托方将以下具体事项委托给受托方:
1. 事项一:XXX;
2. 事项二:XXX;
(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委托事项)
第三条受托方责任
1. 受托方应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和事项的特定要求,高效、准确
地完成委托事项;
2. 受托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
或不实信息而导致的一切责任;
3. 受托方应妥善保管委托方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并确保不泄露给第
三方;
4. 如受托方无法履行委托事项,应提前通知委托方并寻求解决方案;
5. 受托方应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和组织,以保证委托事项的
完成质量和时效性。
第四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报酬与支付方式
1. 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北京利来盛经贸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京01民再1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利来盛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法定代表人杨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某,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孔某,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范某,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某,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利来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来盛公司)、范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21)昌民再初字第8886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本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利来盛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称,2021年7月12日,范某与利来盛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利来盛公司借给范某人民币200万元,月息1.5%,借期3个月,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2日。协议签订后,利来盛公司向范某支付200万元。其后,因范某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双方多次签订《借款协议书》,延长该200万元的借款期限。2021年11月16日,双方再次签订《借款协议书》,同意范某借款至2021年6月1日,本次续借为最后一次延期,借款月息为1.5%,如逾期未还,则每逾期一天按照欠款金额的0.15%/日计算罚息;范某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归还尚欠的截
至2021年3月12日止的利息25.2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利来盛公司多次催要,范某仍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故起诉,请求:1、判令范某返还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并支付利息69.3万元;2、范某支付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的罚息18万元,并按日0.15%的比例支付至全款还清之日止;3、由范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民法典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民法典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民法典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一、概述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特定事务的合同关系。在民法典第二十一章中,规定了委托合同的基本要素、权利义务及其解除方式。本章旨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双方的行为,促进合同关系的良好运行。
二、委托合同的基本要素
委托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 委托人:是指将特定事务委托给受托人办理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办理特定事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委托事务:是指委托人约定由受托人代为办理的特定事项。
4. 委托报酬:是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供劳务的经济补偿。
5. 委托期限:是指委托受托人办理特定事务的时间限制。
6. 委托方式: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达成委托合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但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书面形式的除外。
三、委托合同的权利义务
1. 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办理委托事务,并在办理中给予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委托人应当支付约定的委托报酬,并承担因委托事务产生的合理费用;
委托人拥有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但应当依法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和责任。
2. 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受托人有权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务,并善意专注地履行职责;
受托人应当对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向委托人及时报告,并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受托人应当恪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式
1. 协商解除: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委托合同,但应当尽量不损害对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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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法条
委托条中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 ___委托事务。
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 ___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 ___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 ___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四百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四百零一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
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第四百零四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四百零五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六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八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九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 ___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第四百一十三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 ___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 ___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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