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合同法背景知识及基本原理介绍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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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完整PPT课件

合同法完整PPT课件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竟合
第三章 合同解释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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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具体的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
借用合同
赠与合同
借贷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行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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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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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合同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终止)、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合同的解 除。
第三部分:合同纠纷解决(合同利益的救济)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合同诉讼、合同 解释、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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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讲授大纲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8、民法通则(156条)
9、民通意见(200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 题的规定(24条)
司法解释有“规定”、“解释”、“批复”、“决定”四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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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合同法教程》,黄少彬、张旭, 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行管专业)
《合同法教程》,苏号朋,人大出版社, 2008年版。(法学辅修专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47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28条)

2第二章 合同法PPT解析

2第二章 合同法PPT解析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 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其是合同法的最基本的原则。

(二)与平等协商原则之关系
1 、平等协商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 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 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平等协商原则可直接适用于合同关系, 但适用范围又不限于合同关系,对其他民事法 律关系也是同样适用的;它不是合同法所特有 的原则。
第 三 节

公 平 原 则
一、公平与正义的关系
正义是公平的上位概念,公平是正 义的下位概念。 正义包含有公平之义,正义作为法 的总体追求目标,涵盖于一切法之中; 公平是合同法特有的原则。
二、公平的体现公平的体现




1、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的等值性 2、风险的合理分配 3、合同负担的合理分配
4、第一次规定了合同订立制度
统一《合同法》设专章(第二章 合同订 立)对合同订立制度作出了规范,正式确认 了要约、承诺的概念及相关规则。
5、合同形式不是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
合同法在合同形式要件的规定上,采取了 将形式要件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而不是 作为决定合同是否成立或生效的标准。
6、明确规定了合同解释制度

若当事人自愿接受合同关系拘束,若合同本身没有 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则任何第三人不得强迫当事 人解约或不受其拘束,因为不符合当事人意志。
二、鼓励交易原则的体现
1、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2、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 3、区分了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 4、合同法第一次规定了合同订立制度 5、合同形式不是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 6、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解释制度 7、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02 03
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履行主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 关键。
履行主体的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履行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由于各种 原因产生,如企业合并、分立等。在履行主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 合同相对方,并确保合同义务得到继续履行。
可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 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
合同解释的原则包括文义解释原则、 整体解释原则、历史解释原则、习惯 解释原则和诚信解释原则。
履行的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节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完 成。
履行地点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具体地点。在确定履行地点时, 应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以便于各方履行义务和监督执 行。
提前履行与逾期履行
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提前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在 这种情况下,应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相 关问题,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恢复原状,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如果 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关于合同法的详细介绍的PPT

关于合同法的详细介绍的PPT
或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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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的认定
• 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 • 表见代理行为 • 代表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 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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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追认期限1个月未作
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
• 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 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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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
• 概念——缔约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由于自己 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所需 承担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4、当事人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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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
•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 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 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 三人的权利。
1、债务均到期 2、非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 4、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35
债权人的撤销权
• 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实施无偿 或低价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 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 债务人所实施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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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合同
•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撤消权人可以通过行使 其撤消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 存在撤销原因的合同叫可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基本概念、PPT课件

合同法基本概念、PPT课件
分权能和保持力
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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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义务
❖主给付义务 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
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从给付义务
简称从义务。其存在的目的在于确保债权 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 ❖附随义务 (保密、保管、协助、保护、通知)
当不履行附随义务时,债权人原则上不得 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规定请 求损害赔偿。
意。
是指缔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
合同成立后并不是当然生效的,合同是否 生效,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合法(即符合国家的意志和 社会公共利益 )。
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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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般生效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客体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内容合法)
分析:当事人双方为修理合同设定了合同付 款条件(“在2001年8月20日前修好”或者“2001年9 月1日前修好”);还约定了修理合同解除条件 (“在2001年10月1日前还未修好”)及处理办法。 事实上,修理合同付款条件成就(8月6日修好),则 应当继续履行修理合同。但是,修理厂违反诚实信用 原则,擅自出售发电机,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精品课件123合同的主要内容与形式231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精品课件2232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合同的内容从合同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是指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
2.3 合同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2.3.1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 94页)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 94页)

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2、合同的生效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 效的,依照其规定。
3、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1)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须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形式合法。
如:价格标价错误;误将仿冒品当成真品。 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
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 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 平。 注意与正常商业风险的区别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本节主要内容: 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二、无效合同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四、效力待定合同 五、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1、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
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 定的法律约束力。 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无 效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合同订立程序
3、要约撤回、撤销与失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
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 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 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 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合同订立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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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第二讲合同法背景知识及基本原理介绍ppt课件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主讲教师:杨帆e-mail:fane0810@文法与经济学院法学教研室2.1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结构2.L1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点: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置ar同法的基本结构、■•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合同法。

•我国的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

1999年新《合同法》的出台标志着涉外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与技术合同法三足鼎立局面的结束,也标志着中国与外国的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在合同领域已确立了垩笠原则。

2. 1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结构 ・2.1.3合同法的基本结构\・合同法\ ______________ 7________厂「总则分则(130条・427条)J附则第428条<_____________<、<A「A旧的合同法和 新的合同法的 时间效力 < ______ _______ 7精选2.2.1要约•定义: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要约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谓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生。

(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o(5)要约必须明确标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即受其约束的意旨。

•要约邀请:指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其向自己提出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

2.2.1要约•要约的效力•(1)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

•(2)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约束,不得撤回、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或扩张。

•(3)要约对受约人的拘束力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取得承诺的权利。

(4)要约的存续期间: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

•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销•不得撤销的两种情况:・(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间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约人有理由相信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 ■ 二■二二■•案情评析:•某商厦因建造大楼,急需钢材,遂向甲钢材厂、乙钢材厂和钢材厂发出函电,称:“我单位急需螺纹钢5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钢材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商厦-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钢材的价格。

丙钢材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商厦送去了500吨钢材。

在该批钢材送到之前,商厦得知乙钢材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

因此,向乙钢材厂发出函电:“我钢材厂愿意购买贵厂500吨钢材,盼速发货。

运费由我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乙钢材厂发函称己经发货。

下午,丙钢材厂将500吨钢材送到工地,而商厦却告知丙钢材厂,它已决定购买乙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受丙钢材厂送来的钢材。

丙认为,商厦对其发出的是要约,它发出函电并运送钢材的行为是承诺,合同因为承诺而生效。

商厦拒收货物己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丙钢材厂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厦履行合同,接受钢材,否则变承担违约责任。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5)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需要通知的, 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诺一般不得撤回。

但有2种情况例外:第一,撤回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的,撤回有效。

第二,撤回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的,撤回亦有效。

・2002年6月8日某奶制品公司向某商店拍发了一份电报称:“今我处有一宗盒装纯牛奶,你方是否需要?”次日即收到对方回电:“需要,请详细告知货目和价款。

”奶制品公司遂于6月13日拍发电报详解:2.1元,“盒装纯牛奶1, 500箱,规格为半斤装,每箱24店接到电报后,考虑到市场需求的特点,回电请求改半斤装为一斤装, 并要求8月中旬交货,见货即付款。

6月17日,奶制品公司考虑到自己库存的一斤装的少,8月中旬交货有困难,不能满足商店的需要,便发电告诉该商店:“我方只有半斤装的纯牛奶,8月中旬能交货。

如需要,请在6月27日之前回复,如未答复,视为承诺,我方即按期发货。

”商店收到后,由于不是自己需要的一斤装的货物,也就没有理睬。

而是与其他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购买。

8月15日,商店突然收到来自奶制品公司的货物,便与奶制品公司联系,称其没有购买奶制品公司的货物。

而奶制品公司认为,其已经在函电中写明了“如未答复,视为承诺”的要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表示不要,即视为接收了要约,合同成立,商店应当接收货物。

双方发生争议,商• (1)广告(悬赏广告)•(2)招标投标• (3)拍卖2.2.3几种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2002年6月6日,甲在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装有一张50万元的汇票、5000元现金等物品的公文包遗忘在座位上。

位于后排看电影的乙发现之后,将公文包捡起,在现场寰候良久,未见失主来寻,便将公文包带走并予以保警。

甲回去2, 000元。

”乙主时间因与甲取得联系,溜公芝索要酬金2, 000元。

而此时甲青称寻包启事许诺给付酬金不是其真实意思,且公文包内有其本人的联系方式,乙应当主动寻找失包人,物归原主,乙没有这样做违背了将拾得物归还失主的义务。

而乙表示,甲在报上刊登的寻包启事是悬赏广告, 属于要约。

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归还行为,属于承诺,有权请求报酬。

双方遂发生争议,乙将甲告上法后,发现公文包丢失,便在当器脚登瞄邮'甲嘴艘・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条款(意思表示的形式)O・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3、 数量和质量;4、 价款或酬金;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3 23.1合勰哗款形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着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

在有些情况下,欠缺主要条款,合同即不成立。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质量和数量——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

价款和酬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

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 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

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

解决争议的方法——一旦合同成立,履行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其争议,有利于合同争议的管辖和尽快解决,并 最终从程序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实体性权益。

•主要条款有时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时是当事人约定的,何种合同含有何 种主要条款,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6 1^1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UFA : 1=1 II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张华与李勇是好朋友,二人同在一所大学就读,且住同一宿舍。

20 03年2月25日晚,张华拿出一款新的mp3给大家欣赏,并称这是他爸爸从国外带回来的。

当传到李勇手中时,李勇顿时被耳机中的优美音乐所打动。

由于李勇早就想买一部mp3,所以显得爱不释手。

张华见此情景,便说:“李勇,你喜欢便便宜一点卖给你吧,你就给1000元,谁叫咱们是好朋友呢!”李勇一听,非常高兴,因为该产品在国内的商场要卖接近2000%,便欣然答应。

并说:“钱我过一阵子再给你吧。

”半个月后,李勇听够了,觉得mp3也不过如此, 于是找到张华要把mp3还给他,张华一听不高兴了:“我不是卖给你了么?你怎么反悔了?”李勇说:“那是咱们在宿舍说着玩的,华坚持要利用付款。

2. 4违约责任2.4.1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指合同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1)不履行(2)延迟履行(3)不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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