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公路改建工程外部劳务及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外部劳务及分包队伍管理办法第一节外部劳务使用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规范项目经理部用工行为,使外部劳务使用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更好服务于生产,根据国家劳动法规,集团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的有关政策,结合项目经理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部劳务有关概念的解释1、外部劳务:指各单位全体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外使用的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及城乡建筑队等。
2、农民合同工:指用人单位从农村招收的劳动者,并通过双方平等协商,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3、临时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超过一年且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4、劳务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输出单位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为经济契约关系。
5、城乡建筑队:指在地方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建筑业经营执照,具有安全资格许可证及一定资质的城乡建筑业独立经营法人实体单位的施工队。
6、架子队:指内部员工担任队的领导职务,以招收的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为主要施工力量组成的建制队,并按内部建制队的管理模式和分配办法,组织生产、管理、分配的用工模式。
其特点是:队里的人、财、物管理人员,即队长、书记、技术员、会计员、定额核算员、材料采购保管员及管理员等均由内部职工担任。
7、用工单位:指为规范组织某项中标工程施工而由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或建筑工程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部。
三、项目经理部劳资部门为外部劳务的主管部门,项目经理部部办公室或劳资员负责外部劳务使用管理工作,城乡建筑队的注册登记及年检工作由计划科负责。
第二部分使用的原则和条件四、使用外部劳务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工程任务量大、工期紧,在自有施工队伍难以完成时方可有计划地使用外部劳务。
五、使用外部劳务仅限于施工生产一线,项目经理部在停工、待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使用外部劳务。
劳务外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外包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和外包服务商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保、绿化、维修、运输等。
第三条劳务外包服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劳务外包服务的合法性;(二)公平公正原则:对外包服务商的选拔、评价、监督和考核做到公平公正;(三)质量优先原则:确保劳务外包服务质量和安全;(四)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劳务外包服务成本。
第二章外包服务商的选拔与聘用第四条公司根据劳务外包服务的需求,对外包服务商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第五条招标文件应明确外包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服务期限、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外包服务商的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三)有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团队;(四)符合公司行业要求和安全标准。
第七条公司对投标的外包服务商进行资格审查、业绩评估、实地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中标服务商。
第八条中标后,公司与中标服务商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包服务的实施与管理第九条外包服务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务外包服务。
第十条公司设立劳务外包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服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一条外包服务商应定期向公司提交工作计划和进度报告,接受公司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包服务商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外包服务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外包服务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外包服务商应确保劳务外包服务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包服务商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服务质量;(二)工作效率;(三)安全管理;(四)成本控制;(五)客户满意度。
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了我国重要的发展领域之一。
而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公路工程建设在整个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我国各级政府纷纷将部分公路工程项目通过外包的方式交由专业的建设公司来承揽,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
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是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实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的概念和内容(一)概念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环节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专业的建筑施工公司或其他机构来承揽和管理,以便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降低建设成本,同时实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的一种管理制度。
(二)内容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外包管理体制外包管理体制是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的基础,包括外包委托方、外包承揽方、外包监理方等所有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内容。
建立健全外包管理体制是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
2. 外包管理程序外包管理程序是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外包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外包合同的签订、外包监理的实施等程序。
合理、规范的外包管理程序能够确保外包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外包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 外包管理标准外包管理标准是公路工程项目外包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包括外包项目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进度标准等内容。
建立健全的外包管理标准可以有效提高外包项目的建设质量,降低建设风险。
工程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外包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外包单位的管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外包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装修公司等。
第三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企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部,设立经理、工程师等职务,明确职责分工、权责关系。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制定工作计划、施工方案、安全方案等管理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进行。
第七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监督部,负责施工质量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成本预算、财务报表等工作。
第十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明确招聘、任用、考核等程序。
第十二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激励优秀员工。
第十四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奖惩机制,根据员工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十五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六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施工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计划,明确工程进度和完成时间。
第十八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设立现场管理机制,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安全。
第十九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工程外包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15-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安全保通管理实施办法
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安全保通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保通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交通秩序,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小磨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挥部与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安全保通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按期进行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第二章主要规定第三条建立健全指挥部、施工单位各级安全保通、保卫机构,在指挥部安全保通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交警、路政密切配合,解决好安全保通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
第四条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保通措施,落实各项安全、保通职责,对施工现场分区管理,对重要工区和相关工作人员实行专门管理。
第五条单位驻地及施工工地须建立值班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和主要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建立健全爆炸物品及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严格“领、发、耗、收”登记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管理规定,对现场的水源、火源、电源及爆炸物品进行严格管理,严防遗失、被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对施工现场车辆、各种机械、设备材料等贵重物资器材,要按设计的施工平面图摆放(即存储、堆放在专门的场所和指定位置)。
加强物资管理和值班制度,安装必要的防护设备、报警装置,防止盗窃、破坏、哄抢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对现场施工车辆,各种机械、设备、线路等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安全知识,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避免人为事故,减少损失,杜绝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加强对施工、监理队伍的管理。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对外用工要加强法制教育,详细登记、掌握其基本情况,并按规定办理暂住证、务工证。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情况及时查处、及时上报。
第十条提前介入在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实行公路巡查制度,维护施工秩序和交通秩序,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破坏公路路产的行为,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依法取缔违章建筑。
高速公路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目录一、管理依据 2二、劳务管理目的3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3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3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4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4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7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8六、劳务队伍的管理9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92、劳务用工管理112.1 、劳务用工管理标准112.2 、劳务用工权益保护12七、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12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项目部为了更好的遵照执行工程劳务分包行为,加强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劳务队伍随时受控于项目部管理之下,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工程劳务分包的严肃性、可控性。
项目部特成立劳务分包领导组织机构,并制定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1、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项目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1、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书记、项目总工成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物资设备部、质检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室。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外包劳务管理办法(word)
外包劳务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外包班组的管理和控制,有利于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各项工程顺利进展,减少劳务用工纠纷,提高外包劳务人员的技术素质,不断挖掘和吸纳优秀劳务资源,日趋壮大能打善战的劳务队伍,满足金结车间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包劳务管理包括选用签约管理、进场管理、日常管理、结算管理、退场管理、后评估管理等内容,专业分包管理参照此制度执行。
三、外包劳务选定签约:1、劳务合同以劳务公司与班组、工人签订。
2、劳务外包班组要求有一定资金实力,能与公司其担风险、共度难关;3、选定的外包班组必须对其有所了解,毫不了解的班组严禁使用,与其它兄弟单位合作有不良情况的班组不得选用;4、外包班组负责人必须亲自在现场带队施工,工人人数不得超过20人,所承担工作量控制不能太大,每次合作均须交纳一定数量保证金;5、班组负责人必须承诺给工人的单价下限值,避免班组负责人为了追求高利润过分压低工人的单价,影响工人的积极性;6、施工过程中保持工人的稳定,不得随意调整甚至大批换人;7、班组所招用工人须是熟练操作工,特殊工种须持有行业操作资格证,工人年龄须在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四、劳务班组进场管理:1、必须先签订合同后,方可进场;2、进场前,所有职工身体健康者方可入场;3、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造册,包括工人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省份、家庭住址、文化程度、工种、进场时间、联系电话、备注等,每位工人交纳一寸近照二张和体检表,将近照扫描件录入电脑,同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特种操作证原件;4、与劳务班组签订安全协议书(见附件一),与每位工人签下承诺书(见附件二);5、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三级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6、组织进行有关管理制度学习(宿舍管理、门卫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
五、劳务班组日常管理:1、对班组实施动态管理,跟踪了解、走访、核查,及时掌握工人情况,做到在场均管到、进出无疏漏;2、制定质安奖罚细则,坚持检查与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不需强制班组长签字,只要留下相关处罚证据即可;3、一道工序完成,必须班组先自检,合格后方可报项目部验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破坏成品或半成品;4、及时将进度计划向班组交底,并核查进度实施情况,如有偏差,及时找班组负责人沟通,要求其调配人员或延长工作时间来抢回进度;5、定期不定期组织制度、规定、规程培训和学习,督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和技术交底;6、所有工人统一在项目部食堂就餐,不得另设食堂、私设炉灶烧煮饭菜,按开饭时间按时就餐;7、统一安排班组工人住宿,工人不得多占床位和其它备用宿舍,不得在宿舍内做违法乱纪事情,不得私拉乱接,宿舍管理员每天巡查宿舍卫生整洁情况;8、安全员督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和胸卡;9、班组工人每天上班,下班必须签到打卡。
外包服务的管理制度
外包服务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包服务的管理,提高外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委托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包服务是指委托方将自身的部分业务或业务流程交由承包方进行处理的一种合作模式。
外包服务的管理应当依法合规,遵循市场原则,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条外包服务的管理应当遵循合同精神,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达成双赢的目标。
第四条外包服务的管理实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做到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第二章外包服务的委托与承包第五条委托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各项内容。
第六条委托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承包方,进行严格的评估和选择,确保承包方具备提供外包服务所需的能力和资质。
第七条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按时、按质地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委托方和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机制,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确保外包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委托方应当对承包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条承包方应当对委托方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委托方和承包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三章外包服务的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外包服务的质量管理是外包服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委托方和承包方应当共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委托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外包服务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指标,对承包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委托方和承包方应当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委托方有权对承包方的服务进行抽查和评估,对不合格的服务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优质的服务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承包方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
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内的劳务外包服务工作,加强对人员流动的控制和监督,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聘从业人员进行劳务外包服务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务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及时有效。
第四条公司聘用的劳务外包服务从业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第五条公司在劳务外包服务管理中要加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及客户资料,保护公司和客户利益。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应当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戒,确保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七条公司将不定期对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八条公司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发布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明确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加强自我修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工作。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理。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配合进行处置,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公司及客户机密信息外泄,确保公司及客户利益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公司负责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考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从业人员绩效考评机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对外聘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管理,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客户需求。
第十七条公司负责人应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引导从业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公司应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保持与客户的密切联系,了解客户需求。
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亦称业主、建设单位)发扬“团结务实、严谨创新、廉洁高效、优质环保”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全优”,并结合小磨高速公路作为部省联合组织实施的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的实际,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经济”的原则,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全面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把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成为典型示范工程。
第三条业主、承包人(亦称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公正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育努力学习、勤于钻研、踏实工作、尊重科学的职业道德;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第四条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程稽查、工程违约处理、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物资、工程资金、示范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小磨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及示范工程的顺利实现。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五条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处、合同处、拆迁安全保通处、财务处、物资供应处、总监办(稽查处)、典型示范工程办公室及小勐养总监代表处、勐腊总监代表处。
第六条监理单位设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高监办),根据招标文件设一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高监)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全部监理人员的生活、工作和监理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配备一名副高监,协助高监工作,高监不在时代理高监履行工作职权;根据合同要求配备道路、隧道、结构、路面、合同管理、测量、园艺、环保、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工程外包服务管理制度
工程外包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工程外包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外包服务项目,涉及工程外包服务的组织、实施、监督、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程外包服务管理应坚持“规范管理、优质服务、风险控制、成本节约”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
第四条公司工程外包服务管理团队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管理职责,保证工程外包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程外包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程外包服务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对项目过程和成果的评价,激励和保障优秀员工的发展。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程外包服务风险控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风险,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将设立工程外包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和督导管理公司的工程外包服务项目。
第九条工程外包服务管理部门应设立项目组,专门负责各个工程外包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十条各项目组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建立项目团队,由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项目的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审核评估组,负责对工程外包服务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工程外包服务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工程外包服务项目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识别风险、选择外包单位、签订合同、实施管理、验收交付等各个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组应根据项目需求和要求制定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进度、质量要求等。
第十四条识别风险阶段,项目组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环境、条件、情况,分析和评估项目前期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
第十五条选择外包单位阶段,项目组应根据项目需求和要求,对外包单位进行评估和筛选,确定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劳务外包 管理制度
劳务外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劳务外包服务行为,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外包服务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劳务外包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是依法经营,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保持社会稳定。
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第四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家认可的劳务派遣机构。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不得从事违法或违规的劳务派遣行为。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第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支付法定工资标准,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等。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派遣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加强与用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处理好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
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做好员工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三章用工单位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选择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劳务外包,不得选择未经合法资质认定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资质、工作经验等进行核查,确保员工的合法性和能力。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报酬待遇等。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员工实施歧视、欺凌等行为。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劳务外包服务的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劳务外包服务的各项活动进行定期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劳务外包服务的监管部门应当公开相关的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劳务外包管理规程(汇编)
劳务外包管理规程(汇编)1. 前言本管理规程旨在规范和监管劳务外包行业的运作,保护劳务外包工人的权益,促进劳务外包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务外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 定义及范围- 劳务外包:指企事业单位将自身招用的人员按照劳务外包协议委托给劳务外包企业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行为。
- 劳务外包企业:指专门从事劳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 劳务外包工人:指被劳务外包企业聘用的从事生产、加工、运输等工作的人员。
3. 劳务外包管理要求3.1 劳务外包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合法、有效的劳务外包经营许可;- 定期进行劳务外包工人的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维护劳务外包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工作条件和待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劳务外包工人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定期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3.2 委托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合法选择并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外包企业签订劳务外包协议;- 在劳务外包协议中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等相关事项;- 保证劳务外包工人的劳动条件和待遇不低于本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标准;- 对劳务外包工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 协助解决劳务外包工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3.3 劳务外包工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合法维权,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监管及处罚措施4.1 劳务外包业务的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劳务外包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或吊销劳务外包经营许可。
4.2 劳务外包企业和委托方如有违反本规程的行为,由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暂停经营或吊销经营许可等处罚措施。
12-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云南小磨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及财务核算监督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小磨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承包人)、设计单位等和其他管理使用云南小磨公路建设资金的单位。
第三条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原则是:(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国家建设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会计核算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信息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建设资金的来源、应用及资产情况。
(二)遵守专款专用原则。
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符合财务法规、财经纪律及国家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规定;(三)遵循效益原则。
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为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提供财务保障。
第四条指挥部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一)编制资金计划,积极合理筹措建设资金,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指挥部财务情况,实施财务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对指挥部各项经济活动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四)加强项目建设及指挥部各项财产物资管理,保障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编制工程竣工财务结算报告及竣工资产移交报告等;(六)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业主)有权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负责征地拆迁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上述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更正,若发现有危及建设资金安全及建设任务完成的可停止支付资金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第二章建设资金管理第五条为保障小磨公路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小磨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应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做好资金供需平衡工作,在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即时到位的同时减少资金闲置占用,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外部劳务使用管理办法
外部劳务使用管理办法一:外部劳务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外部劳务使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权益,提高组织效能,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办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
1.2 适合范围本办法适合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职员工的外部劳务使用管理。
第二章外部劳务需求评估2.1 工作量评估根据项目或者业务需要,确定外部劳务的工作量评估方法及指标,确保外部劳务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2 资源需求评估对外部劳务使用所需资源进行评估,包括劳动力、能力、设备、材料等,确保外部劳务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外部劳务供应商管理3.1 供应商选择根据公司采购政策,选择合格的外部劳务供应商,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供应商绩效评估。
3.2 合同管理与外部劳务供应商签订劳务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费用结算等事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外部劳务使用流程4.1 申请流程员工提出外部劳务使用申请,包括工作内容、所需资源、使用期限等,经过上级审批后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4.2 批准流程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评估,并经过多级审批程序,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外部劳务使用。
第五章外部劳务使用管理措施5.1 合同执行管理对外部劳务合同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各项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
5.2 绩效考核对外部劳务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激励或者处罚。
第六章职工权益保障6.1 工作场所安全确保外部劳务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6.2 劳动权益保护外部劳务享有与正式职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制度、工作时间等。
第七章外部劳务使用管理的监督与评估7.1 监督机制建立建立外部劳务使用管理的监督机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7.2 评估制度建立建立外部劳务使用管理的评估制度,定期评估外部劳务使用的效果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公路工程劳务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劳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的劳务管理,提高劳务效率和质量,保障劳务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劳务管理制度。
所有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变动或违反。
二、组织机构1. 劳务管理部门:公司设立专门的劳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路工程施工的劳务管理工作。
2. 劳务管理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负责具体的劳务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承接公路工程施工的企业或单位。
4. 劳务人员:为参与公路工程施工的劳动力,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三、招聘与培训1. 招聘要求:劳务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资格,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者优先。
招聘时应进行面试和考核,确定符合条件者。
2. 培训计划:公司应制定劳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3. 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施工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4. 在职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劳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劳务管理1. 劳务合同: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工作要求等。
2. 劳务考核:公司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工作态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惩措施。
3. 劳务安全: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劳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劳务人员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
4. 劳务监督:公司设立监督岗位,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工作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五、奖惩制度1. 奖励制度:公司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劳务人员给予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2. 惩罚制度:公司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劳务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六、改进措施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劳务管理制度,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劳务外包项目管理制度
劳务外包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劳务外包项目的开展,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劳务外包项目管理制度。
二、项目立项1.项目发起人应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申请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预算、项目计划等内容。
2.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度。
3.项目立项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正式立项。
三、项目组建1.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的要求和规模组建相应的项目团队,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项目的工作。
3.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组建后,应进行项目培训,了解项目的目标、计划和规范,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项目计划1.项目经理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资源配置等。
2.项目计划应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优化,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项目计划应得到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项目执行1.项目经理应制定项目执行计划,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团队成员应按照项目计划的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监督1.项目管理部门应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项目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估指标,对项目团队进行绩效考核,促进项目的高质量执行和提高团队效能。
七、项目验收1.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包括项目成果、项目文档等的整理和归档。
2.项目管理部门应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项目的达成情况和质量水平。
3.项目验收结果要经过项目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八、项目总结1.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团队进行总结和经验分享,总结项目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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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劳务外包管理办法劳务外包队伍是目前公路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劳动力组织,是公路修建的补充力量。
管好、用好外包劳动力,将有利于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工程施工成本。
为此,根据云南省以往高等级公路建设对劳务外包队伍的使用和管理经验,结合小磨高速公路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各承包人可以使用劳务外包队伍作为劳动力的补充,从事一些较简单的劳务性工作。
第二条各承包人必须对拟使用的劳务外包队伍的业绩、人员和设备进行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查。
第三条承包人必须把所使用的劳务外包队伍的相关情况按附表如实填写上报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第四条承包人是项目劳务用工的责任单位,对项目劳务的管理、安全、工资等事项负责。
第五条承包人对劳务外包队伍必须实行择优使用的原则。
对在昆玉、玉元、元磨、思小、大保、安楚和其他高等级公路项目上使用过的劳务外包队伍,其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被公认为比较好的,可优先录用;在以上的项目中有劣绩,不服从承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管理,特别是在工程质量上有问题的劳务外包队伍,禁止进入小磨高速公路参加施工。
第六条在劳务外包合同中应载明分包劳务内容,劳务外包合同的实质内容不得背离总承包施工合同,不得另行签订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附加合同或合同条款。
第七条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外包队伍的安全、治安管理。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民工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好社会治安,尊重当地民族风俗、宗教信仰,加强民族团结。
外包队伍有黄、赌、毒等非法行为的,一律从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清除出场。
第八条制定和采取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文明进场,文明施工。
禁止民工工棚随意建盖,禁止随意砍伐树木、烧柴,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妥善处理,保持施工沿线环境卫生、整洁。
工棚建盖地点应选择在地貌易恢复的位置,完工拆除后应恢复原地貌,同时还应进行一定的地表绿化美化,与原地貌保持一致。
遵循“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
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当地自然环境。
该项工作由承包人统一规划,并报经业主批准后进场实施。
第九条承包人对与之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的包工头要进行全面的直接的管理,不准“以包代管”。
包工头是承包人引入参加小磨公路建设的补充力量的最基层的组织指挥人员,承包人对包工头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外来劳务工作的好坏,是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条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包工头的考勤管理,实行请假制度。
未经承包人准假的包工头不得离开工地,离开队伍;包工头要和自己所带的劳工同吃同住,绝不允许包工头长期离开工地,遥控指挥。
第十一条为保证外包工程的工程质量、进度及施工工序,包工头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接受承包人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承包人必须通过包工头对劳工进行施工技术的培训,使劳工对自己的工作要“知其所以然”。
通过承包人在技术上的热情服务和质量上的严格管理,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对外包队伍进行结算支付,承包人在得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资金后,要及时支付民工应得的劳务报酬,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外包队伍劳务工资。
第十四条要加强劳务工人的工资管理,包工头必须保证自己所带劳工按时获得劳务报酬,整理好劳动记录和原始凭证,工资发放应当造册,由劳务工人本人签字或签章。
承包人应对外包队伍的支付款项予以公布,及时通知劳工,以避免包工头携款逃跑事件的发生。
承包人要警惕包工头和劳工之间的纠纷,必要时由承包人根据包工头与劳工双方的合同,直接把工钱支付给劳工。
承包人须将对外包队伍进行结算支付的方案报经高监办审批,并报业主核备,支付时由高监办派员监督。
第十五条为了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对拖欠劳务工人工资的承包人,指挥部将中止对其进行计量支付,直至承包人付清所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指挥部才恢复对其计量支付。
必要时业主将上报上级清欠民工工资办公室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因随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集体上访上告,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业主将按《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违约处理实施细则》对承
包人进行违约处罚。
第十七条承包人应对劳务外包数量实行“数量放活”的原则。
劳务外包合同中必须有便于调整外包数量的文字依据,以确立承包人的主动权。
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能够达到要求并且服从管理的劳务外包队伍,可以逐步加大其外包任务;对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不服从管理的劳务外包队伍必须坚决清除出场,将剩余的工作划出来给干得好的劳务外包队伍完成。
绝不允许因劳务外包队伍行为而制约承包人的进度计划。
第十八条对于划分给劳务外包队伍施工的工程,不得大段安排,特别是桥梁、隧道工程,禁止整座外包。
对挡墙、涵洞等石砌工程的外包,可采取逐段和逐道安排。
对工程进度快、质量好,服从管理的外包队伍,完成一项增加一项,采用滚动方式扩大安排施工作业。
第十九条劳务外包队伍的施工必须在承包人严格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之下。
承包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劳务外包工程任何部位的平面、空间几何尺寸进行严格的控制;质检人员必须对劳务外包工程任何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劳务外包队伍施工的任何时候,任何工序,都必须有承包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在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条承包人应制定合理的外包单价,包死外包结算单价。
劳务外包单价不得低于最低合理外包单价。
合理的劳务外包单价,将有利于对外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
第二十一条对于劳务外包工程的最低单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材料费;
2、按市场规律,考虑了重体力劳动的苦、脏、累、高温、高空、雨季等因素能够让人接受的人工工资。
3、外包自有设备的必要的油燃料、修理、折旧、人工费等构成的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机械台班费。
4、考虑包工头作为一级组织者必要的管理费,此管理费只能支付给在现场管理的包工头,对那些签了合同就遥控指挥的包工头不予支付且必须坚决清除出场。
第二十二条确定分项外包单价,应分析准确,结合实际,并且不应受投标价的约
束。
对于投标价与外包单价的关系,应按综合平衡的原则考虑。
第二十三条对承包人强行压低外包单价,指挥部将把低于部分作为该外包队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押金,从承包人结算单价中扣减。
若该外包队的工程质量好,进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则把押金退给承包人;若外包队伍为此偷工减料,消极怠工,施工质量、进度问题严重,业主将视为承包人在进度和质量上违约,从而压缩和削减承包人的施工规模,押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禁止承包人借劳务外包名义在小磨高速公路施工中进行工程转包;禁止承包人在劳务外包中产生“皮包”性质的包工头,杜绝产生“大包包小包,包了再包”的层层剥皮现象。
第二十五条禁止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的任何管理人员与包工头、劳务工打麻将、打扑克、打牌机,进娱乐场所,一经发现,将予严肃处理,甚至开除出工地。
第二十六条小磨高速公路为部、省级联合组织实施的典型示范工程,其安全、环保、舒适、和谐是本项目建设要达到的目标,承包人使用外包队伍时应注重引进民间园林建筑艺人、能工巧匠,施工中应将传统的施工方法转变为艺术创景,力求使人工构造物通过人工造景与沿线独特的热带雨林气候和民风民俗形成自然和谐统一。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实施监督由指挥部稽查处负责。
指挥部的稽查工作,将针对全线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廉政以及劳务外包进行稽查管理。
第二十八条凡参加小磨高速公路建设的承包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第三十条本办法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即生效执行。
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和约定。
附件:合同段使用劳务外包队伍情况表。
合同段使用劳务外包队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