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
第五条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关系第六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和关联自然人。
(一)关联法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由公司关联人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的法人。
(二)关联自然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是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包括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类型和定价第八条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劳务、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
第九条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费用应公允、合理,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费用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第十条公司董事会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决策。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和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组成。
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第十一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关联交易:明确什么样的交易被视为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可以是企业内部、与重要股东、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也可以是子公司、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2.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规定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明确谁有审批权,需要经过哪些部门或层级的批准。
审批程序应该明确简明,时间有效,尽量减少操作的不确定性。
3.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交易定价原则可能包括市场定价原则、公允价值原则、成本加成原则等。
4. 关联交易预警机制:建立关联交易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关联交易风险,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避免或减轻风险。
5.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规定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包括披露关联方的身份、交易主要内容、金额、定价方式、交易对企业的影响等信息。
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公司透明度,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全面了解关联交易的情况。
6. 关联交易限制与管理:制定关联交易的限制和管理措施,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限制和管理措施可能包括最高限额、审议程序、特别审计机制等。
7. 关联交易审计要求: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审计要求,包括审计程序、审计对象、审计时机等。
审计要求有助于评估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8. 关联交易警示机制:建立关联交易的警示机制,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进行风险警示,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和监督。
以上是一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公司性质、行业特点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关联交易管制制度
关联交易管制制度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如股东、高管、子公司等)之间进行的交易。
关联交易通常涉及资金、资产、服务等方面,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业绩和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市场公平,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关联交易管制制度。
1.披露要求:企业应当在年度报告和财务报表中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披露的内容包括交易对象、交易金额、相关条件、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等。
2.程序审查:关联交易应当按照与非关联方交易相同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决策。
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独立董事参与: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审批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他们应当对关联交易提出建议和监督,并保障其符合规范和公正性。
4.股东投票:一些国家要求关联交易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和方式获得批准,确保股东的参与和监督。
5.懒化和制裁:对于未提供相关信息、未履行程序审查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相关方,相关机构应当发布警告和制裁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
6.公平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进行,不得损害企业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7.监管机构监督:相关机构应当对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然而,关联交易管制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方面,关联交易可能是合理和必要的,例如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可能通过转移资产、虚增交易额等手段规避关联交易的限制。
因此,相关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管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总之,关联交易管制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企业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机构和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加强透明度和披露,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博深工具: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30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07年12月制定,2009年11月第一次修订,2010年6月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关联方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本条第(二)项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一)项2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条第(一)项2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本条第(二)项2所列情形者除外。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行为,保障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公司经营健康发展,防范公司经济利益受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存在的各种关联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控制股东、关联方、关联企业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交易行为。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由公司领导层确定编制本制度的必要性,并成立制度编制小组;2、制定小组应认真调研本公司以往的关联交易实践,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制定小组应不断征求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完善制定过程;4、制定小组提出草案,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批;5、公布制度并实施。
四、制度内容1、关联交易管理的概念和范围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内不同部门、子公司或其他公司控股方或关联方之间的商品、服务或资本等交易。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关联交易活动。
2、关联交易的程序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相关部门在执行关联交易之前应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交易的公正,做到程序和结果的透明。
3、关联交易的报告制度公司应该建立关联交易报告制度,对所有关联交易进行登记、备案和报告,以及注明交易金额、数量以及交易方等基本信息。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报告,并对关键性质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4、在处理关联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对于在关联交易中产生的资料,公司应采用透明的处理方式,规范信息披露的程序。
所有公司内部以及与之从事关联交易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5、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公司内部从事关联交易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制度。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人员,公司将依据公司内部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和追究责任。
五、责任主体1、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关键性质的关联交易及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2、公司职能部门:发现和审查关联交易,对关键性质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确保关联交易的程序和结果的透明,做好关联交易报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商业交易活动。
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东、公司的高管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关联交易在商业活动中是普遍存在的,但如果管理不当或者滥用关联交易,将可能对公司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保证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维护公司的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成为必然选择。
二、制度内容1. 关联交易审批所有关联交易均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相关部门应设立审批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
2. 关联交易报告公司应定期向股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关联交易的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关联交易的性质、金额以及对公司利益的影响等信息。
3. 价格公正原则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价格公正原则,确保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合。
4. 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向股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5. 独立审查对于关联交易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公司应聘请独立的审计师或律师进行审查,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 多元化投资公司应鼓励多元化投资,减少对关联交易的依赖。
同时,应加强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合作,降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量。
7. 监督与制裁公司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关联交易中的违规行为。
对于涉及违规行为的关联方,公司应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三、执行与监督公司高层应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负有最终责任,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应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和投资者报告监管结果。
对于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设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进行调查和制裁,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总结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的重要保障措施。
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审批流程,遵循价格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进行独立审查,鼓励多元化投资,并设立监督机制和制裁措施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高层和监管机构应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平、公正、透明。
关联交易管理与规范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与规范制度
关联交易是指在同一实体或集团内,或者实体与其控股股东、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到相关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和不公平交易,因此需要制定关联交易管理与规范制度,以保护各方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与规范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关联交易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公平、公正、公开、合规等。
2. 关联交易的识别与披露:规定了如何识别关联交易,并要求披露关联交易的基本信息和具体内容,以增加交易的透明度。
3.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决策机制和相关责任人,确保交易决策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避免价格歧视和不公平交易。
5. 关联交易的限制与控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限额和限制条件,以防止关联方滥用权力进行非法牟利或操纵市场。
6. 关联交易的监督与追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监督机构和监督措施,并规定了违反关联交易规定的追究责任和法律后果。
7. 关联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定了关联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等,以减少相关方的风险敞口和损失。
综上所述,关联交易管理与规范制度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它不仅可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减少潜在的利益冲突和不公平交易,还可以提高交易透明度和市场信任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概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其中关联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
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通常较大,具有一定的风险和利益冲突。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关联交易范围1.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购买、租赁、承包等交易;2.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融资、担保等金融交易;3.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交易;4.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利益转移、费用分摊等交易。
三、关联交易流程1.提交交易申请:公司与关联方需按照公司的交易申请流程提交关联交易申请,包括交易的金额、交易的标的、交易的目的等信息。
2.交易审查:公司设立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关联交易申请,审查内容包括交易是否符合公司的利益、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
3.交易谈判:如果交易申请获得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将进行交易谈判,确保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公平公正。
4.交易签订:交易谈判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正式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交易。
5.交易监督:公司设立关联交易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所有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包括查看交易的执行情况、评估交易的效果等。
四、关联交易报告与公告1.关联交易报告:公司每年度需要对关联交易进行报告,报告包括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关联交易的利益分配等内容。
2.关联交易公告:公司还需定期或不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关联交易的标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交易的目的等。
五、违规处理公司对关联交易行为违规的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终止交易:如果发现关联交易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公司有权决定立即终止相关交易。
2.追究责任:对于违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包括承担相关损失、限制其相关职务等。
3.合规培训:公司将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交易合规培训,提升其对关联交易的认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一)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所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应保持诚实信用,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关联交易的真实情况。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条件等应公平、公正,不得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
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开透明。
(四)商业判断原则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应基于合理的商业判断,遵循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一)一般关联交易对于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的一般关联交易,由公司经理层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二)重大关联交易对于金额较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等之间进行的交易。
关联交易虽然可以为公司带来利润,但也容易滋生贪污腐败行为,从而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公司应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关联交易范围、流程和管理要求,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员工、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
三、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关联方指的是依照有关规定,与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重大影响关系的单位及个人。
四、关联交易的范围1.资本交易,包括股权、债券等的买卖、纵向投资和横向投资;2.资源交易,包括土地、房产、设备、原材料等的租赁、销售和购入;3.服务交易,包括人员派遣、技术服务、咨询等的服务买卖;4.融资交易,包括存贷款、担保等融资服务;5.其他涉及交易合同的业务。
五、关联交易的流程1.提前申报:关联交易申请方应当提前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关联交易方案,包括交易产品、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2.审批审核:公司管理层将对申请方提交的关联交易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批审核,并择优选取合适的交易方案。
3.公示公告:公司应当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场合,对通过的关联交易方案进行公示公告,使股东和投资者了解交易内容及影响。
4.签署合同:经过审核通过后,公司应当与申请方签订正式的合同文件,并明确交易内容及交易条件。
5.履行监督:公司应当对交易双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六、关联交易管理的要求1.实施公正、公平原则:相关行为人应当恪守公司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消除特殊利益和影响,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和公平。
2.实现最佳效益:在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前提下,努力实现最大效益,避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概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等相关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相关方的定义1.控股股东: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或其他表决权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实际控制人:指在公司控制架构内具有控制地位的自然人。
3.董事:指公司董事及其共同控制的公司。
4.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等重要岗位的人员。
5.亲属:指相关方的配偶、直系血亲及其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类型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交易。
2.公司与董事及其共同控制的公司之间的交易。
3.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之间的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原则与限制1.公开透明原则:关联交易应公开透明,尽可能在交易前向全体股东进行披露。
2.自由竞争原则:关联交易应符合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和条件合理。
3.公平合理原则:关联交易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整体利益或中小股东权益。
4.利益回避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利用其职务、地位从关联交易中获得不当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1.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主席签署审批意见。
2.若存在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公告披露。
六、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与管理1.审计监督:公司应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2.内部监督:公司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对关联交易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关联交易行为。
3.外部监督:公司应接受证监会、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检查。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方,公司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书面警告,并批评教育。
2.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和影响程度,对违规方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企业日益发展壮大,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关联交易作为企业间常见的合作模式,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合作平台。
然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问题,对公司治理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二、制度目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和约束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三、制度范围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2. 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3. 与公司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之间的交易;4. 其他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制度要求1.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1) 关联交易事项应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2) 公司董事会应设立关联交易审批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策关联交易事项;(3) 对于关联交易涉及的定价和条款,应进行公正的市场定价,并确保交易条款公平合理;(4) 相关交易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2. 信息披露的要求:(1) 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股东、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2) 披露内容应包括关联交易的背景、交易种类、交易对象、交易金额、定价方式等关键信息;(3) 披露途径可以通过公司公告、年度报告和定期报告等渠道进行。
3. 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2)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关联交易进行独立审计和监督,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3)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应对关键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是指企业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特殊的利益关系,关联交易具有重要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障企业及其股东的权益,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成为一项必要的举措。
一、制度背景与意义关联交易可能涉及的交易种类繁多,如资金借贷、产品销售、资产处置等,其规模和影响力不容忽视。
一些不当的关联交易安排往往导致利益输送、资源流失等问题,损害了企业利益和股东权益。
因此,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设计与要求1. 制度设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应由企业高层领导制定,并明确制度的范围、适用对象、执行机构和流程等。
同时,制度应与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相衔接,确保其有效实施。
2.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是指具有共同出资或控制、共同关系、互为主要供应商或客户等关联性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管理制度应对关联方进行清晰明确的定义,以便准确识别和管理关联交易。
3. 交易审批与公告关联交易应设立审批程序,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
同时,应将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条件等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告,保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4. 交易定价与条件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基于市场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交易条件应明确合理,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一方占据不当利益。
5. 监督与内控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关联交易活动的监测与管理。
对于存在较高风险的关联交易,应进行专项审计或委托独立机构进行审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实施与改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包括以下环节:1. 内部培训通过内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制度的有效贯彻。
2. 监督与纠正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如发现不当行为或违规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或处于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或交换资源的行为。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利益输送和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为了确保交易公平、合理、透明,公司需要建立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以及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防止利益冲突,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和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三、制度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之间的交易,以及与持股比例达到法律规定的相关方进行的交易。
2. 相关方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管理流程1. 事前审批公司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或者委托内部审批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批。
相关部门提交关联交易申请,包括交易的内容、金额、交易对象等,审批机构进行评估和决策。
2. 信息披露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金额的大小,及时、全面、准确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向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3. 交易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当基于市场原则,确保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类似交易相当。
对于无法确定市场价格的交易,应通过公正公平的评估程序确定价格。
4. 审查程序关联交易需进行审查程序,包括完整的文件记录、合规性审查等,确保交易流程合规合法。
5. 定期报告公司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包括涉及的交易金额、比例、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以及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评估和建议。
6. 监督和审计公司应建立监督和审计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五、责任与追究1.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2. 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公司内部纪律处分,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3. 对于故意隐瞒、虚构或者掩盖关联交易事实的行为,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简介关联交易是指在企业集团内部或与其控股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经济交易。
为了规范和监督关联交易行为,许多公司都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 相关要求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通常包含以下要求:交易审批流程公司应规定明确的交易审批流程。
在进行关联交易之前,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交易申请,并经过审批过程批准。
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交易申请、内部审查、相关部门意见征询、高级管理层审议等环节。
交易定价公正合理公司应确保关联交易的定价公正合理,避免因关联关系影响交易价格。
定价公正合理的标准通常包括市场公允价值、公平价值或公正价值等。
公司可以通过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比较、引入市场定价机制等方式来确保交易定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披露内容通常包括交易的性质、对象、金额、条件、影响等。
信息披露可以通过定期报告、事后披露、设立专门的关联交易披露平台等方式进行。
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公司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避免因关联交易带来的潜在风险。
例如,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同时,公司还应设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3. 实例解释交易审批流程某公司计划与其子公司进行一笔价值较大的关联交易,首先,相关部门或人员需提交交易申请,包括交易的性质、对象、金额等信息,然后通过内部审查,采集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最后交由高级管理层审议是否批准。
交易定价公正合理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计划与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资产转让。
为了避免关联关系对交易定价产生影响,公司特地委托了一家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确保交易定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某公司与其关联方公司签署了一份涉及重大利益交换的协议,根据公司内部规定,该交易需要在公司网站上进行事后披露。
公司及时披露了交易的性质、交易方、金额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了解相关情况。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之间出现了关联交易。
而这些交易可能会因为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问题给公司带来巨大风险。
因此,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管理制度内容1.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包括有形财产或无形资产的买卖、租赁、转让等。
2. 相关条款的制定公司应该在内部制定相关的关联交易管理条款,对什么样的交易视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安排、公告和备案等进行规定。
同时,应明确的规定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避免漏洞。
3.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为避免关联交易的利益冲突,需要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
审批主要由公司高层管理层和独立董事进行,审批程序应该保证透明、公正、严谨。
并且需要定期审计关联交易,对审批程序进行全面评估。
4. 关联交易的信息公告公司应该及时公布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资产、金额、交易对象和交易时间等明细信息,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股东知情权的保障。
5. 相关人员的要求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和透明,公司需要明确关联交易的涉及人员要求,对相关的人员进行约束和考核,确保交易是基于公正的原则进行的。
三、优势和意义1. 避免利益冲突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可以避免利益冲突,保证了公司内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2. 加强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公司内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通过审批程序严格、公开,加强了对关联交易的监督。
3.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制定,企业可以主动公布关联交易信息,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并且有利于对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结语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不仅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对外透明与公正的需要。
企业应从战略高度,全面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与稳定,积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财务状况的公正、透明,防止利益冲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购买或出售资产;(2)提供或接受劳务;(3)提供或接受担保;(4)提供或接受资金拆借;(5)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6)租赁;(7)提供或接受服务;(8)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交易。
第二章交易审批第四条关联交易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如下:(1)交易发起部门提交关联交易申请,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交易对手方等;(2)财务部门对交易进行财务分析,评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3)法律部门对交易进行法律审查,确保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4)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5)交易实施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交易。
第三章交易定价第六条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七条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方法如下:(1)参照市场价格;(2)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3)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章信息披露第八条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交易对手方、交易金额等。
第九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证券交易所网站、信息披露报纸等。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公司设立关联交易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但不应限制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2. 关联交易的具体操作细则可根据本制度另行制定。
博深工具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博深工具投资决策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博深工具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适用于博深工具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以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最大化投资收益。
2. 背景博深工具公司是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投资工具和服务。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建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3.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定投资决策的程序、责任与审批流程,规范投资决策的实施和评估。
具体目标包括: - 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 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4. 投资决策流程博深工具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遵循以下步骤:4.1. 市场研究和分析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市场研究和分析是至关重要的。
该步骤涉及对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和特定投资标的进行研究和分析,以了解市场潜力和风险。
4.2. 项目评估和筛选根据市场研究和分析的结果,对不同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财务指标、市场前景、竞争优势等,以确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优先级。
4.3. 决策讨论和决策委员会在项目评估和筛选之后,进行决策讨论,并将决策提交给决策委员会。
决策委员会由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投资人组成,负责最终的投资决策。
4.4. 决策审批和执行决策委员会对投资决策进行审批,并对决策结果进行记录和通知。
一旦决策获得批准,即可执行投资计划,并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
4.5. 投资评估和监测投资决策的周期性评估和监测是投资决策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投资项目的定期评估和监测,可以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投资收益。
5. 投资决策管理责任为了确保投资决策的合规性和透明度,明确投资决策管理的责任是必要的。
根据不同职能角色的要求,分别规定如下责任:5.1.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投资决策管理策略、监督实施和评估投资决策的有效性。
他们还负责确保投资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以及预防关联交易的潜在风险,本制度应用于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的管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识别、审批、公告、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2. 合用范围合用于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之间的相互交易行为,不包括有益公司的交易。
3. 术语定义3.1 关联关系本制度所指之“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及其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等具有相对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等之间的关系。
3.2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之间的相互交易行为。
3.3 关联交易比例关联交易比例是指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之间所参预交易的金额占公司上一财务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
4. 关联交易管理4.1 关联交易的识别公司应当建立包括持股情况、董事、高管和企业间关系等等方面的资料库,对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进行记录登记,及时了解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4.2 关联交易的议价及审批4.2.1 关联交易的议价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确保关联交易价格不低于市场价格。
4.2.2 关联交易的审批须经审批流程,涉及总额超过比例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事项说明。
4.3 关联交易的公告4.3.1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全部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在公司收到交易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4.3.2 公司应当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公告,方式包括公告、通知、发布声明等,并将公告内容在有关报刊、网站、电视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
4.4 关联交易的执行4.4.1 公司应当明确关联交易的具体执行方式,规定关联方特定的流程、时间、质量、数量等方面的要求。
4.4.2 公司应当建立制度或者规定关联交易的执行部门,确保关联交易的执行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
5. 监督与制约5.1 公司应当加强与关联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稳健有效的管控机制,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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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07年12月制定,2009年10月第一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关联方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本条第(二)项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一)项2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条第(一)项2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本条第(二)项2所列情形者除外。
(二)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本条第(一)项1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本条第(二)项1、2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5.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1.因与本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前述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述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及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一)购买或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受赠资产;(八)债权或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十二)销售产品、商品;(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章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第六条 本制度所述关联交易应遵循下列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一)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四)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五)协议价: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第七条 关联交易价格的管理:交易双方应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按关联交易协议当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第八条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如下:(一)董事长有权批准的关联交易:1.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 万元以下(含30 万元)的关联交易;2.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低于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300 万元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较大值为限)的关联交易。
上述由董事长有权审批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但董事长本人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交易对方的除外。
(二)董事会有权批准的关联交易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高于30万元但在3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两个数据的较大值为限。
)的关联交易;上述董事会有权批准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由董事会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决议批准。
(三)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1.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2.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该交易除应当按规定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但本制度第十九条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3.虽属董事长、董事会有权批准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但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核的;4.对公司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除上述(一)、(二)、(三)项规定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所涉及事项的审批权限及程序有特别规定的,依据该等特别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十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其经营管理活动中,如发现公司因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而与关联人之间拟发生或已发生《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则相关部门应立即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
该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关联人及关联关系;2.关联交易概述及标的基本情况;3.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4.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拟订立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5.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在收到有关职能部门的书面报告后,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条件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审查。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认为确属因公司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而必须发生且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以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在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交由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于未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应立即暂停执行,并应至该等交易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且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获得有权批准后方可按经批准的交易条件和协议内容实施;对于未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得先行实施,应于该等交易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且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获得有权批准后方可按经批准的交易条件和协议内容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总经理提交的有关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书面报告后,应及时将报告提交独立董事审查。
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交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应对关联交易内容、数量、价格、占同类业务的比例、定价政策/原则及依据和此项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认真审议。
第十三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第十五条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一)公告文稿;(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书或意向书;(三)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决议公告文稿(如适用);(四)交易涉及的政府批文(如适用);(五)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七)独立董事意见;(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帐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
若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
如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九)交易支付款项的资金来源、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十)关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十一)关于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十二)关于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及相关应对措施的说明;(十三)中介机构及其意见;(十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