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需牢记十四个经济补偿金问题

合集下载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范围播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即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即无过失性解除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即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气此即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此即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可统称为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最全的经济补偿金知识点及风险管控操作!(收藏版)

最全的经济补偿金知识点及风险管控操作!(收藏版)

最全的经济补偿金知识点及风险管控操作!(收藏版)一、经济补偿金的误区误区一、经济补偿金仅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

经济补偿金并不是仅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几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期限不得超过2年。

2.拖欠劳动报酬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律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具有公私兼容性质的社会法,具有社会管理的基本属性,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经由与劳动者的约定而不履行该义务。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违法了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培训专题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及问题

培训专题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及问题

培训专题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及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经济补偿金是指公司在解雇或岗位调整时向员工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补偿。

HR部门需要了解并掌握相关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以确保合理的赔偿金额,并避免法律纠纷。

本文将介绍HR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牢记的十四个公式及常见问题。

一、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月平均工资 = 月工资总额 / 工作月数月工资总额是指员工在被解雇或调整之前的连续12个月内的工资总和,工作月数则是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的月份数。

二、每月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每月经济补偿金 = 月平均工资 ×服役年限 ×补偿比例补偿比例可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判断,通常以员工工作年限为基础,如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三、工龄补偿金计算公式工龄补偿金 = 月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 ×补偿比例工作年限一般以完整的年数为单位计算,不满一年的按照1/12计算。

四、辞退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辞退经济补偿金 = 月平均工资 ×辞退通知期限内的工作年限 ×补偿比例辞退通知期限内的工作年限是指员工收到辞退通知后的工作年限。

五、提前通知天数计算公式提前通知天数 = 辞退通知期限 ×每个月的工作天数各地区辞退通知期限有所不同,通常以一个月为单位计算。

六、补偿年限计算公式补偿年限 = 实际工作月数 / 12通常情况下,未满一年的工作月数不计入补偿年限的计算。

七、公司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公司经济补偿金 = A + B + C其中,A表示月平均工资,B表示年度奖金或其他红利分配,C表示福利及其他津贴。

八、特殊制度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特殊制度经济补偿金 = D + E + F其中,D表示补贴和津贴,E表示竞争附加和权益附加,F表示岗位补贴。

九、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金 = 试用期月平均工资 ×试用期天数 / 每个月的工作天数试用期月平均工资是指试用期内员工的月工资总和。

HR必知的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HR必知的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人事工作者必知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

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
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

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

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
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
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三。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雇主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弥补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通常由各国的劳动法规定,并且可能因国家、地区、行业和个体情况而异。

本文将就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进行探讨。

1. 经济补偿金定义经济补偿金是指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后雇主支付给被解雇员工的一笔补偿款,用于弥补员工因失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这是一种合法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机制,旨在减轻员工在解雇后的经济困难。

2.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在国际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存在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公式:2.1. 基本工资法根据基本工资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为基础。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经济补偿金 = 基本工资 ×月数 ×经济补偿系数其中,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月数是指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月份数;经济补偿系数是由法律或相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根据员工工龄和其他因素进行调整的系数。

2.2. 服务年限法根据服务年限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为基础。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经济补偿金 = 最后一个月工资 ×服务年限 ×经济补偿系数其中,最后一个月工资是指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服务年限是指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数;经济补偿系数同样由法律或相关劳动合同规定。

2.3. 混合计算法在某些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可能采用多种因素的综合计算。

例如,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和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或根据员工所在行业的标准进行调整。

3. 个案分析根据具体情况,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可能会有一些变化。

以下是一些个案分析:3.1. 张先生在某公司工作了5年,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5000元。

根据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经济补偿系数为0.8。

那么他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经济补偿金 = 5000元 × 5年 × 0.8 = 20,000元3.2. 李女士在一家制造业公司工作了10年,解雇时的基本工资为8000元。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赔偿金与补偿金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运用?它们的区别是什么?赔偿金与补偿金在公司辞退你的的情况下运用!它们的区别是:1.赔偿金是公司违法的情况下用的名词,例如你被公司无故炒了,那么劳动仲裁就可以写赔偿金。

2.补偿金是公司无理由辞退了,自愿作出补偿时候用的名词。

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的34种情况对应的补偿金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不是因为重大错误被公司辞退的话,至少可以拿到n加一的赔偿金。

N呢是你在这个公司的司龄按半年递增,没有满半年的也按半年算,乘上月平均工资就是你的赔偿金额。

比如我呢,在上一家公司待了两年零七个月,n就是三而不是2.5,那按照n加一的赔偿就可以拿满四个月的工资。

划重点,月平均工资不是你的税后工资,它的计算方法是将你过去12个月中获得的税前应发工资,加上年终,年末奖金,餐补,车补以及各种福利的总和除以12加一呢,就是要多发你一次上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不给你发代通知金,就要提前30天通知你,给你时间交接工作,找新工作,那这30天呢,也是要正常给你发工资,交社保的。

所以说如果你被辞退了,可以拿到的n加一赔偿是四、零乘上月平均工资加上上一个月的工资。

注意,这一笔赔偿金呢,不需要交税,公司需要全款一笔打到你的工资卡上。

除了赔偿金,别忘了还有年假和调休假,没有休的年假要折算三倍工资,没有休的,调休假要折算两倍工资。

那如果公司不给你折算,就需要让你把这个假休完,休假的当天也是要给你发工资的。

被辞退的这个月呢,只要你上了一天班,按照劳动法,工资都必须给你缴纳。

社保千万记得确认好这个事情,社保断交可不好。

再画个重点,离职日期不是你被告知被辞退的那一天,而是你和公司谈好了赔偿,正式签合同的那一天。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很多的的劳动合同纠纷的一些案例中,我们市场会看到这些字眼,就是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很多人都会以为赔偿金其实就是经济补偿金,他们是不一样的,以下分享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介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首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

一般来说,劳
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十年的,经济补偿金为十个月的工资;工作满二十年的,经济补偿金为二十个月的工资。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工作年限。

其次,月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最近一个月的工资为基准。

如果劳动者
最近一个月的工资不稳定,可以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最近一个月工资总额/工作月数。

另外,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如果劳动
者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开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受到地区性规定或者用人
单位内部规定的影响。

因此,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定,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总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最近一
个月的工资,同时需要考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情况,以及地区性规定和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影响。

希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HR辞退与解聘员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汇总(全)

HR辞退与解聘员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汇总(全)

HR辞退与解聘员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汇总1、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问题1:只签试用期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行吗?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应当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再约定试用期,并不是只签试用期协议,再根据职工试用期的表现如何然后决定是否签定劳动合同。

问题2:职工接近退休年龄,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办发[1996]131号文规定:(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劳动者如果在合同期满时,己接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可以按规定领取社会救济金,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不是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退职手续。

3、为什么不能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成果?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劳动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体能与智能发挥的过程,有的劳动直接创造价值,有的劳动在间接地实现价值;有的劳动成果当时就能衡量,有的劳动成果则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看到。

【离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HR需要做些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离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HR需要做些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HR需要做些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目录一、员工离职时,HR能做些什么? (2)1、员工年假处理 (2)2、员工签离职单,做好物品返还、交接等工作 (2)3、工资处理、报销福利费用 (2)4、员工通讯录和工作群管理 (2)5、开具离职证明 (2)6、五险一金减员,工作居住证转出 (2)二、员工离职后,HR还要做哪些工作? (2)1、离职材料归档 (2)2、关注员工流向,是否违反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 (2)3、做好离职员工群 (3)三、员工离职,HR需要注意的事项清单 (3)1、这些离职理由千万不能有 (3)2、离职原因怎么写? (4)3、免责声明一定要有 (4)4、一定要写清离职时间 (5)一、员工离职时,HR能做些什么?如果员工确定要离开,HR要做好离职交接管理,这时制定科学的离职交接流程变得尤为重要。

1、员工年假处理在员工正式办理离职时,HR需要统计员工剩余年假天数,如果员工还有剩余年假,HR 需要安排员工尽快休完,否则就要折合成工资结算给员工。

2、员工签离职单,做好物品返还、交接等工作员工需要做好工作交接,如电脑返还,公司账号注销、钥匙归还、消除门禁等工作,一般公司会按照常规交接事项制定员工离职交接单。

3、工资处理、报销福利费用考勤审核做好员工的工资结算,以及核对好员工的报销、福利、借款等费用,此时需要员工确认签字,并约定好支付日期。

4、员工通讯录和工作群管理在员工办理离职时,需要HR对员工通讯录、系统账号、公司群管理等,进行同步删除,以免事后遗忘。

5、开具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在离职证明上需要注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员工的工作岗位、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

6、五险一金减员,工作居住证转出员工离职后HR要在系统中做好减员工作,同时如果员工有工作居住证,还要做好工作居住证和档案移出工作。

谈经济补偿金的技巧

谈经济补偿金的技巧

谈经济补偿金的技巧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在劳动关系终止、员工被解雇或解聘时支付给员工的一定金额。

以下是谈判经济补偿金时的一些技巧:1.准备充分:在与雇主讨论经济补偿金之前,员工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评估自己的贡献和市场价值。

2.明确目标:在进入谈判之前,明确自己对经济补偿金的期望。

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个人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目标金额。

3.论据充分:准备一些合理的论据来支持自己要求的经济补偿金。

比如,工作期限、绩效表现、专业技能、市场竞争力等方面。

4.灵活变通:在谈判中,要保持灵活性和变通性,确保能够接受一定的妥协。

在得到想要的金额之外,可以继续争取其他福利待遇,比如延长医保保险期限、提供职业转换培训等。

5.与他人交流:与其他有经验的人交流,寻求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可以与同事、朋友或专业顾问交流,了解他们在相似情况下的经验和建议。

6.合理要求: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法规,提出一个合理且能够被接受的要求。

过高或过低的要求都可能导致谈判僵局。

7.保持冷静:在谈判过程中,保持冷静并保持积极的沟通氛围。

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争吵,以求双方能够达成互利共赢的协议。

8.考虑整体福利:除了经济补偿金之外,还要考虑其他福利待遇的问题。

比如,保险待遇、退休金、未使用假期的支付等。

9.法律咨询:如果觉得谈判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师的帮助。

他们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并帮助你制定最佳的谈判策略。

10.寻求共赢:最终目标是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要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双方都有诉求,要尽力确保谈判结果能够满足双方的利益。

HR常遇到的350个问题大全

HR常遇到的350个问题大全

导读:?2021年HR最常遇到的350个问题大全?涵盖劳动法、招聘、HR职业规划、绩效考核、薪资结构、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劳动争议处理、入职离职风险等15个方面的疑难问题以及解答,是HR工作中的必备手册!员工入职风险管理44大根底问题及解答1、企业在保障员工的利益怎么样能够节省社保这局部支出?支招:社保是国家从法律上严格要求企业缴纳的,是不能取消或减少购置的2、超市员工入职要收取200元押金,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吗?支招:这个是明显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公司对新员工入职提出了5天的岗前培训期,只有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入司签订劳动合同,那这培训期间算上班时间吗?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吗?支招:入职之日起,即存在劳动关系。

培训当然属于上班时间,应该给付。

4、请假期间社会保险由员工个人全额负担吗?支招: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承当本身所需要承当的那局部社保费用。

如果员工长期请假,造成其工资已不能够支付当月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等个人需要承当的局部费用时,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补回相关差额局部。

5、仲裁时间不是劳动争议时开始算的吗?支招:仲裁时效有2个,一个是普通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其计算,另一个是特殊殊效,从双方“结束〞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现在司法实务界已经达成共识,属于惩罚性的规定,并不属于工资报酬,故使用普通时效,从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之日起往后计算1年6、上班试用第一天是否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了?如果不签,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没有双方的书面约定,过完试用期没几天员工就辞职了,也没有转正的任何书面审批,过完试用期的几天如果公司以不符合转正条件是否适宜?如果员工以不签劳动合同投诉,劳动稽查部门会怎么处理?支招:1.合同允许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2.一切口头的约定都没有任何的意义;3.如果未签订合同,无论是上述的何种原因离开单位,员工都可以在有效期内主张2倍工资7、该如何保证员工所提供的住址的准确性呢?支招:在入职信息表上,明确如果填写的联系、等发生变更,员工应主动书面告知公司8、员工入职第三天出现工伤,未与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未被评定工伤级别,应如何赔偿?支招: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其医疗期结束,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依照国家规定赔付。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一览表,超详细!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一览表,超详细!

员⼯离职经济补偿⾦⼀览表,超详细!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对员⼯的离职补偿⾦进⾏了相关的规定,汇总如下表:《员⼯离职补偿汇总计算表》经济补偿⾦中的N代表了什么?N、N+1、2N都是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些叫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

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是⼯作年限,⽤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

N的适⽤范围有哪些?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就是N。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4种——▶⽤⼈单位提出的协商⼀致解除▶⽤⼈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辞职▶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单位解雇▶经济性裁员终⽌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2种——▶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的;▶⽤⼈单位主体灭失(如⽤⼈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

N+1指的是什么?只有出现这3种情形——▶医疗期满、▶⼯作不胜任、▶客观情况发⽣重⼤变化,也就是上⾯提到的“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单位解雇”,并且⽤⼈单位没有提前⼀个⽉通知,才需要⽀付N+1。

这⾥的1,其实就是代通知⾦。

2N指的是什么?2N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付赔偿⾦。

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以下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2N。

劳动法作为HR⼯作的基础,哪怕法条千千万,HR也要⼀⼀掌握,并懂得运⽤,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员工解雇或者合同终止时,雇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的一笔补偿金额。

该金额根据员工的工龄、工资水平、服务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以确保员工在意外丧失工作机会后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

本文将介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要素。

一、计算要素1. 工龄:工龄指员工在该雇主工作的总年数,通常以完整的年份计算。

例如,员工在同一雇主工作满3年零11个月,则其工龄为3年。

2. 月工资:月工资指员工的薪资水平,通常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项目。

确定月工资时,需要排除各种福利以及不定期的特殊津贴。

3. 服务年限:服务年限指员工在同一雇主工作的总年数,包括在亲属关系企业或者前身企业工作的时间,通常以完整的年份计算。

二、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劳动合同法规,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的工龄、月工资和服务年限进行计算。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经济补偿金 = 工龄 ×月工资 ×服务年限需要注意的是,工龄通常采用完整的年份计算,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服务年限和工龄中有重叠的部分,例如员工在不同雇主间连续工作的时间,则将重叠的部分按照原则进行相加计算。

三、实际案例为了进一步理解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我们举一个实际的案例进行计算。

假设员工小王在某家公司工作了7年8个月,月工资为8000元。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工龄 = 7年月工资 = 8000元服务年限 = 7年8个月经济补偿金 = 7年 × 8000元 × 7年 = 392000元根据以上计算,小王的经济补偿金应为392000元。

四、特殊情况的考虑在实际情况中,有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例如,员工的工资构成中包含不定期的特殊津贴,此时需要将这些特殊津贴排除在计算范围之外。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解雇情况下,员工可能享受到更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补偿待遇。

这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进行具体分析和计算。

经济补偿金中的N、N+1、2N、2n+1、2(n+1)(HR必读)

经济补偿金中的N、N+1、2N、2n+1、2(n+1)(HR必读)

“据统计,90%的劳动争议均发生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而这其中关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情形及标准的问题,更应当引起企业HR管理者的关注。

本文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标准及情形汇总如下:一、经济补偿金=0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N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的18种情形!(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种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如无故拖欠/克扣/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HR常遇到的350个问题大全

HR常遇到的350个问题大全

导读:《2012年HR最常遇到的350个问题大全》涵盖劳动法、招聘、HR职业规划、绩效考核、薪资结构、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劳动争议处理、入职离职风险等15个方面的疑难问题以及解答,是HR工作中的必备手册!员工入职风险管理44大基础问题及解答1、企业在保障员工的利益怎么样能够节省社保这部分支出?支招:社保是国家从法律上严格要求企业缴纳的,是不能取消或减少购买的2、超市员工入职要收取200元押金,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吗?支招:这个是明显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公司对新员工入职提出了5天的岗前培训期,只有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入司签订劳动合同,那这培训期间算上班时间吗?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吗?支招:入职之日起,即存在劳动关系。

培训当然属于上班时间,应该给付。

4、请假期间社会保险由员工个人全额负担吗?支招: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承担本身所需要承担的那部分社保费用。

如果员工长期请假,造成其工资已不能够支付当月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等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费用时,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补回相关差额部分。

5、仲裁时间不是劳动争议时开始算的吗?支招:仲裁时效有2个,一个是普通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其计算,另一个是特殊殊效,从双方“结束”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现在司法实务界已经达成共识,属于惩罚性的规定,并不属于工资报酬,故使用普通时效,从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之日起往后计算1年6、上班试用第一天是否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了?如果不签,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没有双方的书面约定,过完试用期没几天员工就辞职了,也没有转正的任何书面审批,过完试用期的几天如果公司以不符合转正条件是否合适?如果员工以不签劳动合同投诉,劳动稽查部门会怎么处理?支招:1.合同允许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2.一切口头的约定都没有任何的意义;3.如果未签订合同,无论是上述的何种原因离开单位,员工都可以在有效期内主张2倍工资7、该如何保证员工所提供的住址的准确性呢?支招:在入职信息表上,明确如果填写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发生变更,员工应主动书面告知公司8、员工入职第三天出现工伤,未与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未被评定工伤级别,应如何赔偿?支招: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其医疗期结束,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依照国家规定赔付。

解雇员工时绝对不能犯的9个错误

解雇员工时绝对不能犯的9个错误

解雇员工时绝对不能犯的9个错误导语很多人以为试用期只是双方互相考察、互相适应的过程,如果觉得不满意,随时可以要求劳动者离职,其实,这是对试用期解雇的错误认识。

对于解雇,很多HR在实操层面仍会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本文列举了实践中HR常犯的九个解雇错误,并进行简要分析,希望能够给HR理解法律提供一些帮助,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

错误一:试用期随意解雇很多人以为试用期只是双方互相考察、互相适应的过程,如果觉得不满意,随时可以要求劳动者离职,其实,这是对试用期解雇的错误认识。

从法律规定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并非那么简单。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可见,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相关证据随意解雇属违法行为。

错误二:只要愿意支付赔偿金,就可以随意解雇《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当公司解雇无法定理由,员工是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并不是愿意给钱就可以解雇。

错误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就是“N+1”“N”是指工作年限,“+1”是指代通知金,很多HR及劳动者一说到经济补偿就想当然的认为“N+1”。

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N+1”仅适用于以下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且未能提前30日通知(如提前30日通知,亦无需支付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解除的。

经济补偿金会计处理

经济补偿金会计处理

经济补偿金会计处理一、经济补偿金的概念与作用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根据法定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补偿的金钱。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旨在减轻劳动者失去工作带来的经济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有关。

常见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计算: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和计算方法,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计算。

2.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计算: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计算。

通常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3. 根据行业惯例计算:有些行业或企业可能有自己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一般是参考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三、经济补偿金的会计处理方法经济补偿金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两个环节:计提和支付。

1. 计提经济补偿金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发生经济补偿金义务的同时,计提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准备金。

计提的金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计提准备金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计提经济补偿金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劳动力成本(或其他适当科目)贷:经济补偿金准备金2. 支付经济补偿金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领取经济补偿金条件时,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出具支付证明等。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会计分录如下:借:经济补偿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四、经济补偿金的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政策,经济补偿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一般来说,劳动者在领取经济补偿金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列支。

五、经济补偿金的会计确认与披露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明确确认和披露经济补偿金的相关信息。

北京市经济补偿金标准

北京市经济补偿金标准

北京市经济补偿金标准北京市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雇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和范围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本文将重点介绍北京市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首先,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1. 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工资总额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2. 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十年的,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工资总额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工资总额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月工资收入总额的平均数。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收入总额×12÷劳动关系解除时的月份数。

再次,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月工资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最后,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北京市也有相应的规定。

比如,因企业破产或者解散造成劳动者不能继续从事劳动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本单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对于劳动者因工作受到工伤或者职业病影响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北京市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制定的,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北京市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HR必知的50个劳动法常见问题(2015全新整理)

公司HR必知的50个劳动法常见问题(2015全新整理)

公司HR必知的50个劳动法常见问题(2015全新整理)文┃法务之家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如来源标注有误请告知投稿:*********************导读:工作中需要知道很多知识,除了专业内的知识外,还需要知道法律、心理等相关的知识。

特别是劳动法律相关的知识,这也是公司工作的基本知识。

但是,多数公司对工作需要的法律知识,并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下面是公司工作中常会遇到的50个劳动法问题及解析,请朋友们参阅:1、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答:员工拒绝就处分签字的,可书面通知到其联系地址,保留邮政送达回执;可报工会经同意后在工厂范围内公示,并拍照记录。

2、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答:企业须保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入职应聘表格),在该表格中注明如员工填写内容失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就此签字同意。

保留员工作**据。

3、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答:违规违纪员工,一则厂内批评教育,要求员工在处分单上签字确认,二则报工会处理或在宣传栏张贴公示,三则保留违规违纪证据,要有照片。

4、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答:事实调查需要有证据支持,错误不断的员工,公司应给予书面处分单由员工签字确认或直接由员工本人提交《检讨书》,事实调查包括找员工同事及直接上司、员工本人了解情况,谈话记录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答:违纪员工,建议在违纪事实发生后一周内处理,但这个时间的要求完全可以在《企业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固定下来,以公司的规定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HR需牢记十四个经济补偿金问题
近几年,劳动争议中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比例畸重,不少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问题存在争议。

以下是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及问题分享,
近几年,劳动争议中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比例畸重,不少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问题存在争议。

以下是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及问题分享,本文将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中争议较多之处加以归纳,以供所需时参考。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企业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费有何区别?
解答:劳办发(1995)50号文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246号)所指的“生活补助费”是《劳动法》第28条所指经济补偿的具体化,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所指的“经济补偿金”是同一概念。

五、经济补偿金以何为计算基数?
解答: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六、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解答: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七、本单位工作年限怎么计发经济补偿金?
解答: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八、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何上限限制?
解答: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九、组织调动、企业分立、合并后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解答: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中第4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
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

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十、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
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37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5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

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十一、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有何下限限制?
解答: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3款或第27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须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其它情况按正常生产情况下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十二、劳动者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对于获批准出境定居的职工,享受的一次性离职费不属于《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三、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如何征缴个人所得税?
解答: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情况外,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

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四、经济补偿金与失业救济金是否可以同时领取?
解答: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