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土地分区利用
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
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现代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住宅区:住宅区是城市人口主要生活和居住的地方,主要功能是提供居住场所和生活配套设施。
住宅区的规划要考虑到人口密度、居住环境和社区服务设施等因素,合理布局不同类型的住宅,如高层住宅、别墅区、经济适用房等。
2.商业区:商业区是城市的商业中心,集中了各类商业场所和商业活动。
商业区的规划要考虑到不同类型的商业需求和配套设施,如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批发市场等。
商业区的规划还要注意交通便利性和商业活力,吸引消费者和商家。
3.工业区:工业区是城市的产业基地,主要集中了各类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
工业区的规划要考虑到工业用地的需求和配套设施,如交通便利性、供水电、废水处理等。
工业区还要与城市其他功能区有良好的连接,形成良性的产业链和产业关联,提高经济效益。
4.文化教育区:文化教育区是城市的文化教育中心,集中了各类文化和教育设施。
文化教育区的规划要考虑到各类文化机构和学校的需求,如图书馆、博物馆、艺术学校等。
文化教育区还要考虑到文化氛围和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文化艺术水平和教育水平。
5.运动休闲区:运动休闲区是城市居民进行体育运动和休闲娱乐的场所,主要包括公园、体育场馆、游乐场等。
运动休闲区的规划要考虑到人口密度和社区需求,合理规划不同类型的运动休闲设施,如运动场地、健身器材、水上活动等。
以上是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的主要内容,城市的发展规划和需求决定了土地的利用方式和划分。
合理规划和管理城市土地资源,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是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
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章基本概念1、土地(Land):地球表层的陆地部分及其以上、以下一定幅度空间范围内的全部环境要素,以及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活动作用于空间的某些结果所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2、土壤一般是指地球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
3、国土是指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领陆、领空、领海等的总称。
4、土地利用的基本概念:是人们依据土地资源的特殊功能和一定的经济目的,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
5、土地的合理利用:对土地进行充分的使其发挥最佳功能的利用。
合理利用的标志:利用的有效性和永续性6、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失控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经济技术措施。
第三章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各类用地的规模、各类用地的布局。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性质:(1)整体性:规划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资源(2)长期性:表现在规划的时限具有长期性,规划期限一般在10年或10年以上。
(3)战略性:主要在研究问题具有战略意义,对土地利用的战略调节控制,以及其宏观指导性。
(4)控制性:纵向: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指导和控制(上下级规划)横向:总体规划对区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的宏观控制(各部门用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摸清家底,规划基础(2)土地供给量预测,明确土地利用潜力(3)土地需求量的预测,土地利用调整的依据(4)明确规划目标和任务,规划的方向(5)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规划的核心内容(6)土地利用分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7)确定实施规划的措施,规划实施的保障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规划层次:全国——省级——地(市)级——县(市)级。
《区域分析与规划》第八章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精要
在土地分区体系中,各级、各类分区的依据、标准、原则和结果都不会也不应 该是完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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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类型与土地利用分区
一、土地类型
(一)按地貌特征分类 根据地貌、地形特性不同,常将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
等类型。 (二)从农业开发利用的资源角度分类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曾从资源利用的角度,将中国土地分为九大类,它们分别为:① 耕地;②园地;③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④草地、草山草坡;⑤宜农荒地、宜林荒山 荒地;⑤沼泽、沙漠化土地、沙质荒漠、戈壁;⑦寒漠、石骨裸露山地、永久积雪冰川;⑧ 沿海滩涂、内陆水域;⑨城中、工矿、交通用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地
9.特殊用地
10.水域和其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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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利用分区
(一)土地利用分区的概念 土地利用分区,又可称为土地用途分区,是指以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的适
宜性为基础,结合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按土地利用方向的 不同,将规划地区划分出不同的用地区域。
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布局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是在某一区域内,对 工业、农业、城镇、交通运输线路等各种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利用方式在空间 上进行安排;都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并确定土地的不同功能和区域分 工。所不同的是,土地利用分区主要任务是划分各种用地区,规定各种用地区 土地的基本用途或主导功能,土地利用原则和管理措施,而土地利用布局主要 任务是确定各类用地的比例、规模、空间位置和界限。它们紧密相关,互为依 据,互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5.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施行日期】2017.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7年5月8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土地利用分区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三界四区”示意图
禁建边界
行政界线
禁止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扩展边界
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现状+规划)
规模边界
县级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限制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
图2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形态变化示意
划
地域分区案例
(1)全国
西部地区——西北区、西南区、青藏区 东北地区 中部地区——晋豫区、湘鄂皖赣区、 东部地区——京津冀鲁区、苏浙沪区、闽粤琼区
(2)江苏省
苏锡常、宁镇扬、通盐泰和徐连淮宿等四个土地利用区域
(3)常州市
常州市中心城镇土地利用区 东部和中部平原粮、渔为主的土地利用区 西部和西南部低山丘陵林茶果为特色的土地利用区
逐级行文上报
批准
市人民政府逐级 行文上报
报经省政府批 准后须报国土 资源部备案
土地利用分区
1、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土地用途分区 3、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土地利用地域分区 ——综合分区、功能分区
(1)目的:为科学组织区域分工、实行 分类指导、发挥地域优势提供宏观决策 的科学依据
(2)划分依据:地带性规律、地形地貌 、社会经济等条件差异
(3)性质:宏观,应用于大的地域范围 (4)适用规划级别:国家、省、市级规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独立工矿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林业发展区 牧业发展区
09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第三版)电子教案(第九章)
➢ 土地资源是指在土地总量中,现在和可以预见的未来能为人类利用的土地。 ➢ 土地资源的特征:①稀缺性;②恒久性;③不动性和区域差异性。
第一节 概述
一、土地
2. 土地权属
➢ 目前我国主要有两种权属,即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土地所有权也有两种,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在我国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乡(镇)集体所有土地;二
第一节 概述
二、土地评价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社会经济的角度衡量一定地区 土地的各种组成要素和基本条件的特点,对土地质量、潜力及适 宜用途比较鉴别,确定最有利的用途。
土地分等定级就是对土地质量的评定。在城镇又简称土地评 价。
第一节 概述
三、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是指以土地为对象,根据土地资源的特性和功能, 围绕一定的目的,对土地进行干预,以获得物品和服务的经济活 动过程。
第一节 概述
➢ 集体土地使用权分为三类:承包农用土地使用权、入股(或作价)土地使用 权、租赁土地使用权。
➢ 目前我国主要有两种权属,即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土地所有权也有两种,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在我国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乡(镇)集体所有土地;二 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三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 有土地。
➢ (5)草原载畜量:指每平方千米草原所放养牲畜的头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各类牲畜头数一般将各类牲畜换算成绵羊单位或黄牛单位(头)来计算。
第一节 概述
➢ (6)建筑密度:指在一定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与用地面 积之比。建筑基底面积是指首层平面占用的面积,以墙脚外围的散水线为 界进行计算。用地面积指建筑或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室外工 程(如绿地、道路、停车场等)的面积。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浅谈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摘要:土地利用功能区应基于国家主体功能分区、区域发展实际、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区域发展权,淡化指标管理,以追求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模式为目标,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区体系下,建立指标体系,逐步判别缩微划后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等进行划定,并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调控政策和调控指标。
关键字: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功能区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合理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和土地利用方向,进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等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空间均衡;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1研究背景传统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一般以区域+主要用途进行命名,如东部农林牧业发展用地区,其目的是确定某一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
随着中共中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后,改变了以往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的固有思路。
本文所研究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以国家主体功能分区为基础,将土地利用功能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
2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定的基本要求2.1以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文件要求,在土地政策上应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有关要求,确保18亿亩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优化开发区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建设用地供给,严格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土地用途管制。
2.2在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和坚决保护耕地前提下,淡化指标管理节约和集约土地利用是加强土地利用调控、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重要原则,是制定不同区域调控指标的重要依据。
应在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和坚决保护耕地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用地目标为导向,严格执行相关用地定额标准,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进入门槛,淡化指标管理,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
土地资源分区原则及分区方案
一、土地资源分区的概念与原则 二、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分区的划分与命名 三、中国土地资源分区方案
一、土地资源分区的概念与原则
土地资源利用分区 ——是根据地资源的地域分异规律,考虑
土地资源利用结构与自然环境条件,区位因 素与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与发展前 景,以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生产潜力,改善土 地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协调国民经济各 业用地,对土地资源利用在时空上进行分区。
三、中国土地资源分区方案
Ⅰ.东北山地、平原有林地与旱地—农林用地区(简称东北区) Ⅱ.华北平原水浇地、旱地与居民工矿地—农业和建设用地区(简称华北区) Ⅲ.黄土高原旱地、牧草地与有林地—农牧林业用地区(简称黄土高原区) Ⅳ.长江中下游平原水田、水域与居民工矿地—农渔和建设用地区(简称长 江中下游区) Ⅴ.川陕盆地有林地、旱地与水田—农林用地区(简称川陕盆地区) Ⅵ.江南丘陵山地有林地与水田—林农用地区(简称江南丘陵山地区) Ⅶ.云贵高原有林地、灌木林地与旱地—林农用地区(简称云贵高原区) Ⅷ.东南沿海有林地、水田、园地与居民工矿地—农林渔果和建设用地区 (简称东南沿海区) Ⅸ.内蒙古高原牧草地与旱地—牧业用地区(简称内蒙古高原区) Ⅹ.西北干旱区牧草地与水浇地—牧业和绿洲农业区(简称西北干旱区) Ⅺ.青藏高原牧草地—牧业用地区(简称青藏高原区) Ⅻ.藏东南一横断山有林地与牧草地—林牧用地区(简称藏东南一横断山区)
土地资源利用分区原则
土地自然要素的相似性 土地利用的相似性 多级续分原则
二、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分区的划分与命名
自上而下划分,纵览全局,确定一级区的大体轮廓及 内部分异的基本格局。 自下而上归并,综合反映区域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与 结构特征,确定各级区的明确界线。 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分区采用二级分区,一级为土地资 源利用区(12个),二级为土地资源利用亚区(66 个)。 土地利用区采用区位(含土地类型)+ 主要利用类型 — 相应发展产业 3名法来命名 土地利用亚区采用区位(含土地类型) + 主导利用类型 — 开发利用方向 3 名法来命名
土地经济学教案
《土地经济学》教案课程基本要求:了解土地的基本特性、分类及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掌握土地利用的基本理论,并用于对我国土地利用实践的分析;了解土地制度的内涵及其与土地利用的关系,及如何完善我国的土地制度;掌握地租、地价和土地市场的基本原理,了解土地权属转移、土地收益分配及其与土地利用的关系,并对我国的现状进行评价,提出改革的方向。
学时分配:课堂讲授40学时,讨论及教学实践8学时,共48学时。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土地的概念与特性一、土地的概念从横的角度看,有四种观点:土地即土壤;土地即陆地及水面;土地即地球的纯陆地部分,不包括陆地的水面;土地即地球表面。
从纵的角度看:“土地是指大自然为了帮助人类,在陆地、海上、空气、光和热个方面所赠与的物质和能量”——马歇尔“经济学家所使用的土地这个词,指的是自然的各种力量,或自然资源。
……经济学上的土地是侧重于大自然所赋予的东西”——伊利综上所述:土地是由地球一定高度和深度的岩石、矿藏、土壤、水分、空气和植被等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即陆地及其自然附属物。
且由于人类投入了大量劳动,现实的土地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自然综合体,而是一个由各项自然因素并综合了人类劳动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二、国土的概念国土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全部疆域,即其所管辖的领土、领海和领空的总和,包括这一区域范围内的全部资源条件三、土地的特性自然特性:位置固定性;面积有限性;质量差异性;功能永久性。
经济特性:土地供给的稀缺性;土地利用方式的相对分散性;土地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性;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土地利用后果的社会性。
第二节土地的功能与分类一、土地的功能承载功能;生育功能;资源(非生物)功能二、土地的分类(一)按经济用途分为:1、农用土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2、非农业生产用地:厂矿用地;交通用地3、城乡居民点用地4、水域:河流;湖泊;水库;其他5、特殊用地:休息用地;自然保护区;军事用地;未开发利用的土地(二)中国土地利用类型划分共分8个一级类型,46个二级类型8个一级类型是: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水域、交通用地、未利用地(三)新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一级(3个):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15个): A.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B.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水利建设用地;C. 未利用土地、其他土地三级(71个)(四)国外分为10个类型: 住宅用地、工商业用地、耕地、林地、牧场和放牧地、矿业用地、娱乐用地、交通用地、服务性用地、裸露和荒芜的土地第三节土地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一、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包括四个方面:市场;土地权属转移及收益分配;土地利用经济;土地制度二、土地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土地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土地利用中的生产力组织和土地所有、使用与管理中的生产关系及其调节。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与布局
10.生态环境保护区 11.其他用地区
欧名豪:土地用途分区体系探讨
在分析土地用途分区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在中国 应建立土地用途地域和土地用途分区两个层次的分区体系。
用途地域适用于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突出控 制城镇扩张,以保护农地和自然环境。
用途分区主要适用于城(市)镇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土地利 用规划,它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直接依据。分别提出了城镇 地域和乡村地域的土地用途分区方法,并对土地用途分区控 制规则的内容进行了探讨。
用途地域的划分
我国县(市)级行政区范围较大,一般面积都在数百甚至 数千平方公里。县市级规划比例尺为1∶2.5万~1∶10万, 一般为1∶5万。由于规划区域面积大,规划所用比例尺较小 ,所以分区不可能太细,一般宜划分用途地域。
用途地域是以土地利用的基本功能来划分的,是最高层 次的用途分区。用途地域的划分主要是突出控制城镇发展扩 张,保护农地和保护自然环境的要求。
乡村建设用地区应集中归并,应达到一定的人口聚居规 模,有条件的地方应促进人口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乡村工 业用地应集中到集镇的工业小区上去。
独立工矿用地区
指为发展那些因受资源、能源、交通运输等条件的制约 ,或因会产生污染、干扰等而不宜于在城镇、集镇等城乡居 民点上建设的工矿企业等而使用的土地区域,如矿产资源开 采、建筑材料开采与加工、晒盐场、重化学工业,依赖于水 路运输和水资源的能源工业、造船修船工业等。但那些对区 位条件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加工工业用地,应结合在城镇与 乡村建设用地区中划定。
主导因素法——是在基层乡镇土地利用方式划分的基础
上,适当加以归并,逐步扩大土地类型区,再将次于相连的类 型区合并成为土地利用用地区域,以主导土地用途作为用地区 域名称。
土地经济学
土地经济学第一章:导论1.土地:由地球陆地及其水面的土壤、岩石、矿藏、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并综合了人类正反面活动结果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2.土地的特性(1)自然特性①位置固定型②面积有限性:土地的面积具有不可再生性,面积有限迫使人们必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③质量差异性:由于土地自身的条件(地质、地貌、土壤、植被等)以及光照和相应的气候条件的差异,造成了土地的较大质量差异性。
④功能永久性(2)经济特性:是人类在土地自然特性基础上长期利用土地的过程中产生的①供给的稀缺性②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③报酬递减的可能性④利用后果的社会性3.土地的功能承载、生育、资源、生态、财产和资产4.土地的分类2007年:分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2017年:分为12个一级类、73个二级类第二章:土地利用概述1.土地利用:是人类劳动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这一活动表现为人类与土地之间进行的物质、能量以及价值、信息的交流和转换。
同时又是个经济问题,并且内涵是动态的。
2.土地利用的内容(1)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和统计(2)土地利用现状分析(3)编制土地利用规划(4)土地开发(5)土地保护3.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利用程度分析:指人类对土地的利用改造程度,以及土地收到人为影响的变化程度(2)利用结构分析:可以了解土地利用是否与需求结构相吻合,了解现有的土地利用结构是否与土地的自然性状相适应。
(3)利用效益分析在农业上,用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经济作物产量、水果产量等。
对城镇土地,所看重的是单位土地面积带来的收益(利润/纯收益)。
除经济效益外,还要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土地开发:广义的土地开发是指对尚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清理、整治,使之可投入使用,包括把无法利用的土地加以改造,然后投入利用的活动;也包括对农业用地进行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后,使之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活动(也就是非农业土地开发)。
狭义的土地开发即土地开垦,是指把适宜耕作的生荒地开垦为耕地种植农作物的过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7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正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1997年10月2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7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五级。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可以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由国家土地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由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第五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二)因地制宜,切实可行;(三)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四)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五)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六)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第七条国家应当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准和规范。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土地利用分区的类型
土地利用分区的类型土地利用分区是指根据土地的功能和用途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根据不同的要求和目标,土地利用分区可以分为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等类型。
一、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居民建设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土地。
农业用地的划分可以根据不同的农作物种植要求、土地肥力和水资源等因素进行,比如可以划分为水稻种植区、小麦种植区、果树种植区等。
农业用地的合理划分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二、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生产、企事业单位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土地。
工业用地的划分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业类型和产业布局进行,比如可以划分为重工业区、轻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
工业用地的合理划分可以促进工业发展,提高城市经济效益。
三、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市建设和城镇扩展的土地。
建设用地的划分可以根据城市规划和用地需求进行,比如可以划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文化教育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等。
建设用地的合理划分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用地生态用地是指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的土地。
生态用地的划分可以根据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的需要进行,比如可以划分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园、湿地保护区等。
生态用地的合理划分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五、其他用地其他用地是指不属于上述四类用地的土地。
这些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用途各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比如可以划分为旅游用地、矿产资源开发用地、军事用地等。
这些用地的合理利用可以满足社会发展的多元需求。
土地利用分区是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而进行的划分。
不同类型的用地有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其划分应根据具体要求和目标进行。
土地利用分区的合理划分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因此,对土地利用分区的研究和规划十分重要,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土地利用分区名词解释
土地利用分区名词解释
土地利用分区是指根据土地的不同功能和利用要求,将特定地域内的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便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
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解释土地利用分区的含义。
1. 功能性解释,土地利用分区是基于土地的不同功能需求进行划分的,以满足不同领域的利用要求。
例如,农业区用于农作物种植和养殖,工业区用于工厂和生产设施建设,商业区用于商业和零售活动,住宅区用于居民居住等。
2. 规划管理解释,土地利用分区是为了进行合理的土地规划和管理而设立的。
通过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规划政策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 空间组织解释,土地利用分区是对土地空间进行组织和划分的一种方式。
通过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可以使土地利用更加有序和高效,避免混乱和冲突的发生。
同时,合理的土地利用分区还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4. 环境保护解释,土地利用分区也可以考虑环境保护的因素。
例如,将自然保护区划为特定的土地利用分区,限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
5. 经济发展解释,土地利用分区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合理划分不同的经济功能区,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例如,设立科技园区或工业园区,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的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总之,土地利用分区是一种根据土地功能和利用要求划分土地的方式,从功能性、规划管理、空间组织、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等多个角度来解释,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介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介绍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社会发展建设对土地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内一定行政区域范围的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所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是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总体战略部署。
理解:1、国家每五年进行一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比如刚过去的十二五规划和现在刚开始的十三五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这一大框架下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2、一定时期和一定行政区域,指的是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有一个期限,比如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是2006-2020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确定规划期间的各项土地工作的安排。
一定行政区域指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全国、某省、某市、某县、某乡镇为规划范围。
与同级别其他行政单位基本不存在相关关系,大方向上符合上级规划,但在其单独区域内,也有其细分的土地工作。
(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几点重要的理解: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如果没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约,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比如北方如果没有规划一定的林地,将会造成水土流失,出现土地沙化和盐碱化,进而导致生态生活环境破坏。
在南方,由于经济建设过快而往往忽视了用地合理布局,非农业建设用地乱占滥用,却没有及时复垦,造成耕地数量质量下降,这也同样不符合我们国家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国策。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土地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
第四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五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的编制
一、方案编制 (一)确定土地利用调整指标 1、土地利用指标调整方法 常规方法 模型化方法
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指标依据
(1)规划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年规 划与五年计划 (2)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结果 (3)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 (4)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5)土地供需预测与分析结果
一、概念及意义 二、层次类型 1、地域分区 2、用途分区 3、用途分区结构
三、土地利用分区原则
1、土地资源适宜性原则 2、农业用地优先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差异性原则 5、一致性原则 6、集中连片原则 7、行政界线的相对完整性原则
四、土地利用分区原则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评价和自然 社会经济资料是分区基本依据 2、区域已有的区划和规划是分区参考依 据 3、各部门发展战略及用地需求量是分区 重要依据。
(3)制定各种用地控制数量及总方案。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总目标,用地结构 和布局方案与经济结构方案的适应程度, 明确调整土地的类型与数量、调整的来 源与去向及各业用地的布局。 (4)编制土地利用指标平衡表。 (5)将土地利用指标分解到下一级行 政单位
5.编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这里所说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对 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占地面积 较大的新建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包 括工业、能源、交通、水利等骨干工程。 在用地指标中虽已包括了重点工程建设 项目的用地需求量,但是为了在规划实 施中对这些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做好与 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应将重点建设项目 用地单独编制一个概略计划,作为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内容,纳入规划之 中。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③实施方式 主要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相应的过渡阶段
性规划,缺乏具体的实施手段。
第四章
二
土地利用布局的模式
④实施效果 总体蓝图模式最大的弱点就是容易失去现时性,
由于社会、经济、自然等各项因素的发展受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影 响很大,所以原来的规划与设计内容很快会老化,又很难随时进 行反馈修正,从而容易造成宏观上的失控现象。
第四章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结构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或次序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法
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
第四节
各种用地配置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或次序
一
土地利用调整次序
第四章
二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步骤与方法
第四章
一
土地利用调整次序
1. 优先安排农业用地。 2. 农业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 3. 非农业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 原材料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按照 产业政策安排。 4. 各类用地的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 土地产出率。 5. 林牧渔业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充分利用荒山、荒坡、 荒水、荒滩地;除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用地外,其他 均不得占用耕地。 6. 建设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尽量占用劣地,特别应控 制占用耕地及林地。
第四章
二
土地利用布局的模式
优点: 成果图表双全,融平面布置、指标控制、土地利用分区
于一体。
⑴土地利用分区是根据土地适宜性划分的,能够体现三个效益 的和谐与统一,因此可以作为土地利用的长远目标。
⑵能够从空间布局上落实规划,分区弥补了指标控制缺乏区位 和土地质量的不足,具有很好的空间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