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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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一、政策定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二、目的: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要为农民建立起一种基本医疗保障机制,帮助农民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从而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使农民群众能及时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三、意义:1、有利于农民用较低的费用,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2、有利于减轻患重病农民的经济负担。

3、有利于大多数农民在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就近就医,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4、有利于卫生资源流向农村卫生机构,提高乡镇、村基层卫生组织服务能力。

5、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有效保护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保持社会稳定。

四、政策内容筹资办法: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具体筹资由乡镇政府牵头、村委会组织,以村委为单位收取每户应参合资金,并及时给参合农户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2011年8月15日开始执行);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对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纳入的病种)管理的对象,每年集中审定,实行“定点、定比例、定额”即时补偿的管理制度,在年度费用控制标准限额内,按70%的比例予以补偿。

(二)住院补偿1、普通住院补偿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不同医院级别和不同住院例均费用水平分别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实行“分段、分比例”方法进行补偿,年度封顶线100000元。

2、住院单病种补偿3、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4、大病补充补偿各项补偿的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都不同,乡镇级、县级、县以上、异地就诊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也各不相同。

因特定情况而定。

五、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存在的问题1.仍有少数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参合率有待提高2012年国家卫生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8年实现了全面覆盖,参合人口数从试点初期的0.8亿,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参合人口达到8.12亿人,参合率达到95%以上。

2012年公务员申论热点

2012年公务员申论热点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让人民批评政府【背景链接】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

不少领导干部在不同场合表示,欢迎媒体监督批评政府,多反映百姓呼声。

这显示出中国在巩固经济复苏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奉行以人为本理念、广开言路、打造责任政府的决心。

【标准表述】[原因]批评监督政府是现代国家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是现代政府自我检视、自我完善的必要一环。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行政监察法、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对公器私用打击报复批评者的官员进行行政处罚。

[条件]让人民真实、充分、善意地批评政府,帮助政府改进工作,应该从以下方面创造条件:第一,政府的工作应尽量公开透明,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二,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批评,让群众的批评、监督、意见,能够得到认真地采纳,得到政府的尊重,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作为公民的荣誉感。

第三,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制度,更要做到违法必究,让批评者不再担心受到报复或追究,而让报复者付出惨重代价。

但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往往是“知易行难”。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和谐社会2010年05月07日11:02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背景链接】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

此后,“和谐社会”便常作为这一概念的缩略语。

2005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将“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的概念要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

【标准表述】河北中公教育/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河南公务员考试2010年申论热点与标准表述汇总(二)

河南公务员考试2010年申论热点与标准表述汇总(二)

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统筹城乡发展【背景链接】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当前,农业农村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但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仍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衡量城乡统筹发展的成效,关键要看农业基础是否不断加强,国民收入分配是否真正向农村倾斜,公共事业发展的重点是否切实向农村倾斜,改善民生的举措是否更多惠及农民。

归根结底,要看立足点是否真正放在加强“三农”上。

决不能以牺牲农业农村为代价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决不能借统筹城乡之名削弱农业农村、损害农民利益。

【标准表述】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基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在关键环节上花气力、下功夫。

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

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信号不能变、支持不能减。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加强和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保持价格合理水平。

不断增强农业发展支撑能力。

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再上新台阶。

加快改善农村民生。

将政府的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加快解决农村发展最急需、农民要求最迫切的饮水、用电、教育、医疗等问题,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

更加注重城乡联动、协调推进,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作为城乡改革联动的突破口。

公考选中公,高分好轻松!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医疗改革【背景链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根本卫生效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农合保障内容1、统筹层次:以县统筹或镇统筹形式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2、参加原那么:农村人口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3、筹资标准:合作医疗筹资额一般要到达人均30元以上的标准,包括农民个人出资、集体扶持和政府支持的资金。

4、运作时间:每年实行一次性筹资,一般每年的第四季度为收费时间。

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合作医疗的起止时间。

参加人在本年度内发生章程规定的大病住院情况,可按规定补助。

5、保障水平:以保大病住院为主。

规定报销范围、支付比例、起付线、封顶线。

6、报销方式:当事人出院后,持有关凭证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出俱证明,由本人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也可由村代办,镇规定每周办理报销的日期。

由银行支付的,凭镇合作医疗开出取款凭证,到银行或信用社支取。

7、医疗救助:资助特困农户和贫困户参加合作医疗;特困农户患大病,在获合作医疗补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可申请医疗救助。

8、管理监督:登记造册、统计、审计、帐目公开、年终报告及其它监督事项。

实行县统筹或资金统一由县管理的,县与镇每月结算一次。

一、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2021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

二、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 75%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有哪些规定

农村合作医疗有哪些规定

农村合作医疗有哪些规定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是不一样的,两者区别在于参保人员的不同、缴费的方式不同、缴费构成主体不同。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了检查费用报销、药品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等。

农村合作医疗有哪些规定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一、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一)参合对象1、凡本市乡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和城镇失地农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长期居住在我市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及无稳定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农村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务工地)参加新农合。

3、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合,婴儿在参合年度享受与一般参合人员的同等补偿政策。

对于错过缴费时限(2012年2月29日)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已参合的母亲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当年度新农合补偿范围,但其婴儿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补偿额须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达到当地一人的较高封顶线。

4、资助农村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合,确保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新农合制度范围。

对于以财政补助资金为主的三种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能自主选择其中一种医疗保障制度,不能同时重复享受两种以上医疗保障制度(不含商业保险公司医疗保险)补偿。

(二)缴费标准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主要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自愿缴纳三部分构成: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2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2元,省财政补助73.8元,县级财政补助34.2元),农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仍按筹资标准20%的比例缴纳,即60元/年/人。

(三)缴费时间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缴费时间,为方便当年复员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农民及时参合,将零星缴费参合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2月29日止。

(四)权利及义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按规定要求的服务和医疗费补偿以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按期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新农村建设标准表述

新农村建设标准表述

07山东公务员申论考前押题—新农村建设标准表述问题:1.农业问题(1)同二、三产业相比,农业投资周期长,资金周转缓慢,比较效益低,投资于农业的生产要素一般难以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和平均劳动报酬,农业部门的盈利水平长期处于偏低状态,(2)农业受气候条件和其它自然力因素的影响极大,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农业生产效益的脆弱性、易损性要求有外部力量的扶持甚至救助。

2.农村问题(1)农民还需要承担修路、办学、住房、养老等一系列公共福利性支出。

(2)农村公共服务的缺乏限制了农村发展的活力,也是导致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民看病难,吃药难,受教育难,上学难,社会保障难,文化享受难,这些都反映了农村公共服务缺乏。

3.农民问题(1)生产经营权。

自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长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农村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约束力。

农业长期实行统购包销制度,产品价格背离市场供求关系,农民没有生产自主权。

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虽然农业生产开始面向市场,但粮食生产依然是一项硬性任务,农村支援城市的格局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制度设计虽然有利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但长期实施却影响了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造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

(2)生活迁徙权。

以城乡分治、户口管制为特征的行政性分割制度使亿万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无法自由流动。

(3)农民自身问题。

主要表现为: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思维方式较为保守和僵化。

原因:1.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缺乏制度基础。

目前,我国人均占有耕地约1.4亩,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是耕地面积较大国家的1%。

如此的生产规模,即使搞成“绣花农业”,也无法实现整体的现代化。

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存在诸多制度约束。

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农民工的实际劳动小时工资只相当于城市职工的1/4。

按国际通行惯例,一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大约相当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精选5篇(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旨在提供农村居民可负担的医疗保障,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1. 定义参保对象:农村居民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农民、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农村居民。

2. 参保方式: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村委会或农村合作医疗代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

3. 政府资助: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资助,资助方式包括定期拨款或根据参保人数进行资助。

4. 医疗保障范围: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

5. 医保支付方式:农村合作医疗可以采取先支付后报销的方式,参保人可以通过自费支付医疗费用后,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6. 医疗服务供给:政府可以通过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同时加强农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供给。

7. 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机制,加强对合作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医疗服务的滥用和乱收费行为。

8. 宣传推广: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和参与度,帮助他们了解医疗保障的重要性和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案仅为参考,具体实施方案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精选5篇(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改进筹资方式:加强财政支持,增加政府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合作医疗筹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 完善医疗保障范围:将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扩大到基本医疗、大病医疗、门诊、康复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3. 提高医疗待遇标准: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标准,包括统筹支付比例的提高、支付范围的扩大以及报销比例的增加等,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新农合、新农保及社保制度的规定

新农合、新农保及社保制度的规定

新农合、新农保及社保制度的规定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安徽省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回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年缴费50元,生病住院后便可享受医药费用报销。

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则告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有每年100元到2000元的13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原则上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

2003年《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6年《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1)筹资标准。

2003年是:农民10元+中央10元+地方10元。

2006年后:农民10元+中央20元+地方20元。

PPkao 考试网(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有四项具体规定:一是规定了专人专帐规范管理。

管理者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设立合作医疗专用帐户;建章立制,按规定筹集、及时审核拨付合作医疗基金。

二是规定了资金筹集的方式:农民缴费和集体支持资金存入专用帐户,地方政府资金直接划拨到基金专用帐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的专项资金,根据合作医疗人员状况和资金到位情况,由财政部划拨省级财政。

三是规定了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

四是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

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

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逐步完善,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实施方案也将有所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就该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改善医疗资源分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将致力于改善农村医疗资源的分布。

具体而言,首先要在农村地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精准服务的能力。

同时,还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吸引大量医务人员到农村地区工作,从而缩小城乡医疗资源差距。

二、拓展医疗保障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还将拓展医疗保障范围。

除了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外,还要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为低保户、特困户、贫困人口等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此外,也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急诊保障制度,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医疗服务。

三、强化医疗服务质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将以强化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

具体而言,将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加强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打击医疗乱象等,从而提高农村人民的医疗满意度。

四、加强医疗费用控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也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费用控制。

虽然农村医疗同城化和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实行多年,但是存在一些医疗费用过高、报销比例不合理等问题,这也是新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此,将逐步制定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医疗保障政策等,确保医疗费用可控,同时为农村百姓提供更为优惠的医疗保障。

综上所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将从改善医疗资源分布、拓展医疗保障范围、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四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水平,为农村人民带来更加优质、便捷、可靠的医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是当前我国保障农民健康的一项重要政策。

它是指以农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建立稳定的保险制度,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服务。

本文将从实施背景、方案内容、运作机制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入手,对进行探讨。

一、实施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总人口的近一半,但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费用又相对较高,因此保障农民健康问题亟待解决。

应运而生,旨在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方案的实施,还有助于促进农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增强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加快农村健康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方案内容的主要内容包括费用标准、参保范围、保险责任等。

其中,费用标准是实施方案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为了让农民“少花、少担、多得”,需要对保险费用、医疗补偿标准、医保支付比例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参保范围则包括常住农村居民、农村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

保险责任则包括含门急诊费用、住院费用等多个方面,保证了农民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够享受到卫生保健服务。

三、运作机制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农民个人缴费、政府财政投入、医疗机构参与等多个方面。

这些因素相互协调,形成了一个协同作用的运转模式。

具体来说,农民可以向当地的农合组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而政府则会通过财政投入补充这些保险费用。

医疗机构在其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不仅要积极推行医保实施,还要在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方面发挥其优势。

四、实施效果已经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大约8亿农民参加了新农合。

这项政策的实施,为广大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同时,也为解决农民看病缺医药、医疗卫生设备落后等问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结一下,是我国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费用标准、参保范围、运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划,实现了农民“少花、少担、多得”的想法。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
资机制。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
高缴费标准。

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2.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
持。

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

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
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

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

2018新农合缴费标准

2018新农合缴费标准

2018新农合缴费标准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农村居民提供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政策,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问题,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而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则是农村居民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8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

首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18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分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

具体来说,个人缴费部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两部分。

而政府补贴部分则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进行适当补贴,以减轻农民负担。

因此,农民在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障的同时,也可以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

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资源情况,2018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新农合的缴费标准相对较高,但政府补贴力度也相应较大;而相对欠发达的地区,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则相对较低,但政府补贴力度也相应较小。

这种差异化的缴费标准体现了对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支持,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再次,2018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还受到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

一般来说,收入较高的农民需要缴纳相对较高的个人缴费,而收入较低的农民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或补贴政策。

这种差异化的缴费标准体现了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差异化政策支持,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化,但是无论在哪个地区,哪个收入群体,都需要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以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医疗保障权益。

同时,政府也将继续加大对新农合的资金支持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全民健康目标。

综上所述,2018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情况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政策体系。

通过差异化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政策,旨在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各地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各地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各地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2017年度我市新农合个⼈缴费平均为标准为150元/⼈年。

各地都已经出台了《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作⽅案》,农村居民⼈均新农合缴费标准由有的从去年的90元增加到2017年的120元。

有的是伸到了150元。

为了解决看病难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因此政府开办农村合作医疗,帮助农民能顺利看病,保障⽣命健康安全。

随着每⼀年政策的调整,个⼈缴费也在不断发⽣变化,每⼀个地⽅都有不同的标准,下⾯我们⼀起来了解⼀下新农合缴费标准各个地⽅分别是多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持,农民⾃愿参加,个⼈、集体和政府多⽅筹资,以⼤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对农民来说是⼀项⾮常重要的政策,新农合的每⼀次调整都关系着农民的切⾝利益。

据悉,2018年的新农合将再次做调整,即缴费⽐例上升,所以未来农民可能要缴纳更多的钱在新农合上。

⼆、新农合缴费标准⾃9⽉起,各省市已经陆续开始进⾏新农合的缴费。

截⽌⽬前,已经有不少地⽅出台了2018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安徽、、⼤连等地已经发出⽂件,上涨30元,个⼈缴费达180元;吉林省缴费提⾼到240元。

也就是说,与2017年相⽐,缴费150元的地区上涨到180元,缴费180元的地区上涨到240元。

新农合的缴费⽐例上涨了,相对应的财政补助也会上涨,据悉各地财政补助普遍上涨⾄500元以上,具体数额则需要各省市出台⽂件说明。

同时,新农合的报销⽐例也会有所上涨。

如果是在乡级医院就诊,超过800的部分,报销⽐例是⾼达90%。

其他情况的报销⽐例如下:门诊补偿:村卫⽣室就诊报销60%,⽽医院级别越⾼报销⽐例越低。

住院补偿:镇卫⽣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30%⼤病补偿:⼀级医疗机构住院费⽤在400元以下,则不设起付线。

⽽省三级医院补助⽐例提⾼到了55%。

肺癌等近12种疾病,新农合补助最⾼达到70%。

三、农村主要的8项作⽤1、个⼈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开展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效劳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局部,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就出现过农民集资兴办的合作医疗。

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地方在土地改革后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启发下,由群众自发集资创办了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章程》中亦规定,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要负责医疗,并且要酌量给以劳动日作为补助,从而首次赋予集体介入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职责。

随后,许多地方开始出现以集体经济为根底,以集体与个人相结合、互助互济的集体保健医疗站、合作医疗站或统筹医疗站。

可以说,从建国到50年代末,农村合作医疗处于各地自发举建的阶段。

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原有的以集体经济为根底的合作医疗制度遭到解体或停办的厄运,绝大局部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站〕成了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

据1985年全国10省45个县的调查,农村居民中仍参加合作医疗的仅占9.6%,而自费医疗那么占到81%,1986年支持合作医疗的村继续下降到5%左右,当时只有上海的郊县、山东的招远、湖北的武穴、江苏的吴县、无锡、常熟等为数不多的地区继续坚持合作医疗。

进入80年代后期,农村社会成员的医疗问题又引起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一些地方在历史经验的根底上,根据农村的开展变化,亦对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因地制宜作了改进,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模式。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作为农村保障事业的一个方面,已被列入国家卫生部门的开展,正在逐步恢复和开展。

综上可见,中国的合作医疗事业所走的道路是曲折的,这种曲折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所不同,它主要是因为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之失去了集体经济根底,同时又无得力的政策引导所致,其后果就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社会成员1976年占农村人口的90%锐减到1986年的5%左右,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甚至因病陷入困境、绝境的现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和组织实施方面:建立健全相应的规划和政策文件,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实
施步骤和时间表。

成立专门的实施机构或工作组,负责协调、监督和推进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

2. 参保范围和标准方面:明确参保人群范围和标准,例如将农村居民纳入合作医疗保
障范围,按照一定的经济状况和相关因素划定参保标准。

3. 财政保障和筹资方面: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保障责任,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

采取
多种筹资方式,如政府财政拨款、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以及社会团体等捐赠。

4. 医疗服务和管理方面:建立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包括合作医疗基本医疗机构和辅助
医疗机构等,确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

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医疗质
量控制,并逐步实施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

5. 宣传和培训方面: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的了解和认识。

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6. 监督和评估方面: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制度。

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
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以上仅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一些建议,具体的方案应根据具体国情和
地方实际进行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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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表述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

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

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

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

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

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编者按:2007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更快发展。

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国有13亿人口,其中多数生活在农村,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政府曾经在全国推行农民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合作医疗赖以生存的集体经济逐渐解体,加上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传统合作医疗开始出现大面积滑坡,大部分农民成为自费医疗群体,疾病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

为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到2010年,这一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新农合制度是中国政府为提高农民的健康和医疗保障水平而进行的积极探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一、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医疗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自愿参保”为原则。

虽然人均10元的缴费标准不会给农民带来太大的经济负担,但是健康的青壮年人群患大病风险较小,参与积极性较低,风险较大的高危人群则倾向于参加,这样逆向选择极容易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入不敷出。

在政府投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提高缴费标准将是维持新农合基金运转的唯一选择,但是费率的提高必定使农民的参合率下降,导致新农合基金最终崩溃。

同时,“只报销大病”容易诱发农民将“小病当成大病医”的道德风险,造成医疗支出的急速上升。

此外,和大病相比,对农民健康威胁更为普遍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199 8年全国卫生服务总调查表明,农村约有37.7%的病人发病后并未及时就医,很多农民的大病都是由于耽误对小病的治疗而形成的。

只负责大病统筹而疏于对小病的防治和保健工作,必定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医疗保障状况。

二、相同的人均缴费标准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有失公平。

在新农合开展初期,制定统一的缴费标准是操作起来最简便的方法,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

收入较高的农户往往愿意参合,因为在大多数地区,只需缴纳10元就可获得部分“大病”医疗保障,回报率较高。

而对于很多人均纯收入不足百元的贫困农民群体,10元参合费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缴纳后不能马上见到实效,因而参与积极性较低。

结果就是——富裕的农民获得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而贫困的农民仍然没有得到任何保障,这显然违背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初衷。

三、农民自愿参合的积极性不高。

农民自愿参与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行的基础和根本保证。

虽然统计数据显示试点地区农民的参合率大都达到70%以上,但是这些试点一般都是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地区,农民的支付能力较强,而且当地政府为了产生示范带动效应,加强了宣传投入力度,有些地方为了高参合率甚至出现在强制参合的现象。

然而现实情况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对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普遍较差。

以欠发达的江西赣州为例,调查结果显示50%的参合农户是在干部到家中说服后才交的,20%的农户只是盲目地“别人交,我也交”。

在已参合的农户中,70%的人不了解参合知识,绝大多数农户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和意义一知半解,普遍对缴纳的10元参加的新农合抱有较高期望值,希望能马上得到回报,然而现实状况(大病统筹)又使农户积极性受挫,参合率自然不高。

四、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效率低下,成本过高。

由于农民对新农合了解甚少,自愿参保积极性很低,为了保证较高的参合率,很多工作人员不得不挨家挨户进行宣传、说服工作,大部分的参合额都是工作人员一个一个谈出来的。

再加上农村地区农民居住非常分散,交通不便,更增加了筹资成本。

另外,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也是导致高筹资成本的重要原因。

赣州市的调查显示,只有30%的工作人员主动学习合作医疗知识,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按部就班地进行宣传讲解工作,办事效率自然就低。

据了解,60%的农民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不满意,进一步挫败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五、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现行的新农合基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独立管理模式、银行(信用社)管理模式和保险公司参与模式三种。

大部分试点地区采取的是“小而全”的独立管理模式,即各地区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并配合一整套软、硬件措施。

这样做虽然相对简单,但是它造成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相互不能兼容的局面,成为各级地方财政的沉重包袱。

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种浪费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

部分地区采用了在银行(信用社)设置基金帐户,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虽然这样充分利用了银行庞大的业务网络,在收入和支出两个环节降低了管理成本,但是银行(信用社)的介入只是部分的,介入层次也很低,并不能真正提高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少部分地区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中引入了保险公司。

虽然保险业参与有利于控制新农合的运行风险,有利于节约政府成本,但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医疗机构的管控力度偏弱,对医疗费用上涨的控制还不够,而且引入保险公司又增加了保险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户的协调难度。

六、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有机地结合。

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统筹协调,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卫生、财政部门配合,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以缓解其因病致病的一种制度。

虽然医疗救助和新农合都是为了共同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但二者各有一套独立的筹资渠道、主管部门和工作对象。

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预算、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社会捐助等,新农合资金则是由中央、地方和农户个人各负担1/3。

医疗救助制度的运行依靠各地民政部门建立的管理机构,而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则依赖于政府指导建立的单独的组织协调机构和经办、监管机构。

总之,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在农村地区是完全割裂运行的,二者在机构设立、人员配备上存在大量的重叠,导致财政支出的巨大浪费。

七、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

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基本上都实现了乡镇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但是由于医疗设备条件差,医务人员素质低,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医疗需求。

以安徽省16个“新农合”试点县为例,尽管在乡镇卫生院就医可比乡外就医多报销20%的医疗费用,但由于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太低,60%的农户不得不选择在费用更高的县及县以上的大医院就医。

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限入了“缺人才——发展缓慢——经营困难——更缺人才”的恶性循环。

据四川省卫生厅统计,四川全省乡镇卫生院中无专业学历的医务人员占40%,本科、专科学历的人员仅占9.8%,乡村医生中大专学历为1%,无专业学历的为72.5%,农村医疗人才匮乏已成为阻碍“新农合”长期安全运行的重要隐患。

八、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监管不完善。

目前,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基本上限于公立卫生系统,并选择定点医疗单位时也没有引入竞争机构,这就保护了落后的公立卫生机构,不利于医疗机构工作效率的提高。

而且有调查显示,很多医院被新农合选为定点医疗单位后,次均住院费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农民从报销中得到的实惠被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抵销了,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医患双方共同欺骗新农合组织,骗取医疗补助的现象。

怎样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加强农民的思想宣传工作。

通过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转变粗放型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意识到这种制度既不是政府的一项恩惠,也不是农民的一项负担,而是在政府的帮助、主导下的一项农民互助共济保障制度。

二、改善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

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从硬件设施上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三、探索建立稳定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

要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机制,规范和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相应提高筹资标准,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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