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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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技术评审准则(DOC 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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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技术评审准则(DOC 94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不含放射)认可技术评审手册(2012年版)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目录一、现场技术考核工作概述 (1)二、现场技术考核工作内容 (8)三、现场技术考核的注意事项 (16)附件1:现场技术考核工作用表 (18)附件2:现场技术考核专家工作用表(不含放射) (44)附件3:现场技术考核方式及判断依据(不含放射) (82)一、现场技术考核工作概述1.现场考核的目的、内容与原则现场技术考核是资质认可工作的核心内容与重要环节,是依据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判定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对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工作场所及实验室、仪器设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能力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要素,做出客观、公正、科学、全面的评价和结论,为政府监管部门作出资质认可决定提供重要依据。

2.现场考核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0号)(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86号)(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安健函〔2012〕76号)3.评审原则现场技术考核的原则:程序公正、方法科学、评判公平。

坚持程序公正,是一切公正的前提和基础。

现场技术考核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办事,不得擅自增减程序或改变顺序,努力做到每项程序都要依法依规。

坚持方法科学,是实现公正的条件和手段。

现场技术考核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客观,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来衡量机构的过去、现状和发展趋势,保证资质认可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坚持评判公平,是体现公正的核心和关键。

充分借助专家组成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定量和定性分析为基础,集思广益、充分研讨、民主集中,确保现场考核评判结果公开、公平。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注:标注“★”的为否决项。

— 17 —现场技术考核判定标准(一)现场技术考核评审项汇总1.第一类业务范围2.第二类业务范围(二)审定标准或“一般项”不符合审定标准,评审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17.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表2.将50MeV以上中、高能加速器和大型辐照装置行业领域按照核设施管理,将伴生放射性矿行业领域按照核技术工业应用管理。

3.具体业务行业领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

附件17.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以上所涉及人员数量均是指达到考核评估合格要求的人员数量。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①博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②硕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4年;③大学本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6年;④大学专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8年。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①博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7年;②硕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0年;③大学本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2年;④大学专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4年。

4.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人员指从事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6.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指所学专业为职业卫生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劳动保护、暖通空调、供热与通风等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概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是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价标准,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能力评价的一种分级制度。

证书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各等级的机构在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有一定差别。

二、各级证书的申请条件及业务范围1.甲级证书:适用于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广泛、技术能力较强的机构。

申请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专业技术队伍等。

甲级机构可以承担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2.乙级证书:适用于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较窄、技术能力较弱的机构。

申请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具备基本的技术队伍和设施等。

乙级机构可以承担其所规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3.丙级证书:适用于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较窄、技术能力较弱的机构。

申请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具备基本的技术队伍和设施等。

丙级机构可以承担其所规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三、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近年来,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在政策推动下取得了长足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

然而,行业竞争激烈,部分机构在服务质量、技术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

未来发展趋势将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行业整合有望加速。

四、如何选择合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了解机构资质证书等级,选择与需求相匹配的机构。

2.考察机构的专业技术队伍,了解其在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3.关注机构的设备设施,确保能满足项目需求。

4.了解机构的信誉和服务质量,可参考客户评价和案例分析。

5.最后,结合项目预算和周期,选择性价比较高的机构。

五、结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作为一种能力评价体系,为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7.18•【文号】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施行日期】2013.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为规范有序地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以下简称丙级资质)认可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丙级资质认可条件、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科学合理规划丙级机构布局丙级资质认可工作由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统一组织,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先规划,后发展”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丙级机构发展规划,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布局相结合,现有机构(包括甲级、乙级及检测资质机构,下同)分布数量较多的地市,要严格控制丙级机构的发展数量,现有机构数量在5家以上(含5家)的地市,新发展丙级机构数量不超过1家;现有机构数量较少的地市,可优先发展丙级机构。

二是要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换发工作相结合,未完成换证工作的省份暂不开展丙级资质认可,鼓励已换证但未达到新标准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丙级资质,原职业卫生检测机构和原职业卫生评价乙级机构自愿放弃乙级资质、申请丙级资质的,可不列入规划控制指标范围内。

三是要与本地区的职业病危害特征、主要行业分XXX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因地、因时制宜地做好丙级机构的规划布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

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条件一、机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7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5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10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且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射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已经2023年5月15日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为了推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而制订。

这两则准则都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继续向我提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 年4 月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 号公布,根据2015 年5 月2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 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及颁发证书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登记。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需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19•【文号】国卫办职健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中心,中国疾控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1号),我委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中的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程序》和附件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同时失效。

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4月19日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一、申请与受理第一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下称资质认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录1);(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附录2);(三)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五)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六)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七)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其他材料(详见附录3第二部分第八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资质(丙级)认定(审核) 业务手册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资质(丙级)认定(审核) 业务手册

3706130104506行政许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审核)业务手册莱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15-10-1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审核)业务手册目录一、前言 (4)二、审批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4)(二)实施机构 (4)(三)审核对象 (4)(四)审核依据 (4)(五)审核条件 (5)(六)审核材料 (6)(七)审核意见 (7)(八)审核时限 (7)(九)审核收费 (7)(十)审核咨询 (7)三、审核流程(一)收件 (7)1.接收 (7)2.登记 (8)3.编号 (8)4.出具凭证 (8)(二)受理 (8)1.初审 (8)2.补正材料 (8)3.受理决定 (8)(三)审核 (9)(四)审核意见 (9)(五)审核意见发放 (9)(六)审核流程图 (9)(七)意见公开 (9)(八)归档 (9)四、投诉举报 (9)五、表单及文书(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12)(二)申请材料基本要求 (15)一、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2011年12月修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0号)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

主要内容包括审核要素、审核流程、投诉举报、表单及文书等。

二、审核要素审核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核依据、申请条件、审核材料、审核时限、审核收费、审核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审核)编码:3706130104506(二)实施机构: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三)审核对象:莱山区范围内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四)审核依据:1.《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2011年12月修订)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之附件2

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之附件2

附件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一、第一类业务范围的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1.技术评审项目注:有★为否决项,有*为关键项,其他为一般项。

考核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2.判定标准技术评审项目共99项,其中否决项8项,关键项34项,一般项57项。

判定标准如下:二、第二类业务范围的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1.技术评审项目注:有★为否决项,有*为关键项,其他为一般项。

考核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2.判定标准技术评审项目共78项,其中否决项7项,关键项24项,一般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丙级资质认可操作规范

丙级资质认可操作规范

丙级资质认可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四、行政审批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辖区范围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

六、申请材料(一)机构的法人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场地使用证明;(三)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计量表格);(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五)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专业人员、检测人员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六)实验仪器设备清单;(七)已完成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模式评价报告1份;(八)为专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清单;(九)与其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证明。

七、办结时限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十一、办理地点XX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XX市XX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十二、咨询、投诉电话(一)咨询电话:(二)投诉电话:十三、提交表格无十四、审批流程受理-现场核查(16)-科长审核(1)-分管副局长审批(2)-制作决定文件(2,不计入承诺时限)-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1,不计入承诺时限)。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不含放射)认可技术评审手册(2012年版)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目录一、现场技术考核工作概述1二、现场技术考核工作内容8三、现场技术考核的注意事项16附件1:现场技术考核工作用表18附件2:现场技术考核专家工作用表(不含放射)39 附件3:现场技术考核方式及判断依据(不含放射)66一、现场技术考核工作概述1.现场考核的目的、内容与原则现场技术考核是资质认可工作的核心内容与重要环节,是依据资质认可条件、评审工程、判定规范及认可工作程序,对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工作场所及实验室、仪器设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评价能力以及质量经管体系运行情况等要素,做出客观、公正、科学、全面的评价和结论,为政府监管部门作出资质认可决定提供重要依据。

2.现场考核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经管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0号)(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工程规范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经管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86号)(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安健函〔2012〕76号)3.评审原则现场技术考核的原则:程序公正、方法科学、评判公平。

坚持程序公正,是一切公正的前提和基础。

现场技术考核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办事,不得擅自增减程序或改变顺序,努力做到每项程序都要依法依规。

坚持方法科学,是实现公正的条件和手段。

现场技术考核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客观,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来衡量机构的过去、现状和发展趋势,保证资质认可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坚持评判公平,是体现公正的核心和关键。

充分借助专家组成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定量和定性分析为基础,集思广益、充分研讨、民主集中,确保现场考核评判结果公开、公平。

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之附件6

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之附件6

附件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表(2012年版)第一类:第二类:其他类: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说明: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按本表对照和认定。

2.甲级机构申请第一类的,至少应申请3项业务范围;申请第二类的,应申请全部3项业务范围。

3.乙级机构申请第一类(不含煤炭采选业)的,至少应申请2项业务范围,申请第二类的,只能申请核技术工业应用一项业务范围。

乙级机构申请业务范围为第一类中煤炭采选业的,应当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初审合格后,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资质认可。

4.丙级机构只可申请第一类(不含煤炭采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的业务范围,且不得多于2项。

5.本表所列专业参考教育部1998至2004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工科类本科专业目录一级学科名称进行编制。

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可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学术专著、科研论文、科技发明、科技进步奖等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认定。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安监总安健〔2012〕88号

安监总安健〔2012〕8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为规范有序地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甲级和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甲级和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表。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条件一、机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7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5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技术评审准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与职业卫生相关的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职业危害评价与控制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监督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等。

这些机构的活动涉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为了保障其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和实施认可技术评审准则是必要的。

认可技术评审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清晰的组织结构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领导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以及有效的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

2.人员素质和资质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职业卫生学、职业病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敬业精神。

3.设备设施和技术装备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配备先进的设备设施和技术装备,确保提供的技术服务具备可靠性和准确性。

例如,职业病诊断和检测仪器、职业危害评价和控制仪器等。

4.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明确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职业危害评价与控制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监督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等。

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服务的质量。

5.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循: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例如,相关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估技术导则等。

通过认可技术评审准则的实施,可以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增强机构的信誉和竞争力。

同时,也可以保障使用该机构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权益,减少职业危害带来的损害和风险。

认可技术评审准则的建立和实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职业卫生领域的变化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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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77
*质量管理手册完整、规范、操作性强
78
*程序性文件完整、规范、操作性强
79
*作业指导书完整、规范、操作性强
80
记录表格完整、规范、操作性强
文件控制
81
文件受控制度建立健全
82
*文件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83
内部审核全面、有效
84
管理评审应有效开展
85
纠正和预防措施可行、落实有效
整改后通过
全部符合
无不符合项或
基本符合项数≤3项
不符合项数≤3项或
6项<基本符合项数≤10项
整改后复审
全部符合
不符合项数≤3项或
基本符合项数≤6项
不符合项数≤6项或
10项<基本符合项数≤12项
不通过
不符合项数≥1项
不符合项数>3项或
基本符合项数>6项
不符合项数>6项或
基本符合项数>12项
18
*评价人员不少于4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少于1名
19
*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20
*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
21
*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22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现场笔试考核
23
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必须参加考试,并考试合格
62
工程分析全面、到位
63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全面、准确
64
危害程度评价和健康影响评价科学、准确
6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评价准确
66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有效可行、具有针对性
67
评价结论完整、准确
评价过程管理
68
评价工作委托文件
69
合同评审记录
70
评价方案的制定与审核
71
现场调查与实施
72
*评价相关原始资料应准确、完整、可溯源
实验室要求
30
检测实验室应布局合理,整洁有序,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1
检测工作场所的水、电、气布局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实验室具备有效的防尘防毒设施及相应的警示标识
32
实验室应配有必要的防污染、防火、控制进入等安全措施
33
凡是检测方法或检测仪器有要求的,应按要求对检测场所的温度、湿度和放射性本底等环境条件进行有效、准确的测量并记录
检测能力
47
*应具备与所申报业务范围相应的基本检测能力
48
*申报的检测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49
申报的每个检测项目应当完成至少1份模拟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
(抽查5份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档案)
50
原始记录应按照要求书写、审核、签字
51
*现场采样和检测记录信息规范、清晰、完整
52
*原始记录具有可溯源性
53
附件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技术评审项目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序号
具体内容
1.组织机构
法人资格
1
★具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
2
★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计量认证
3
★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部门设置
4
质量管理部门
24
评价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3人
25
检测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3人
26
*现场考试人员合格率达到90%
3.工作场所及实验室
工作场所
27
★有与所从事的评价、检测(检验)、质量管理等工作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8
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9
有独立的档案室,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4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采用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采用非标方法,应当进行方法比对或验证,编写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检测样品及耗材管理
44
*应当为检测样品建立唯一识别系统和状态标识
45
应当编制有关样品采集、接收、流转、保存和安全处置的书面程序
46
标准物质、标准溶液及化学试剂的配制标识与使用记录应符合有关要求
73
评价报告应按照要求打印、审核、签章和发送
74
评价报告及原始资料应完整归档,并按要求保存
模拟评价
75
*编制现场模拟评价报告的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评价等部分,要求分析全面、准确,防护措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
职业卫生工程考试
76
职业卫生工程测试操作熟练、规范
7.质量管理体系
5
*评价部门
6
*检测检验部门
岗位设置、职责
7
*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
8
质量监督员、设备管理员、内审员、样品管理员、档案管理员
9
评价人员、检测人员
10
授权签发人
经费保障
11
台账及经费保障措施
依法执业
12
★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人员
技术负责人
13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1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外聘
38
检定周期内应进行运行核查
仪器设备管理
39
*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40
主要仪器设备应建有档案,有验收、检定校准、使用和维修等有关资料。进口仪器设备说明书的使用方法部分应当有中文译文
41
仪器设备应有固定的放置场所,放置合理,便于操作
42
精密仪器和加热设备隔离放置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
检测方法
监督记录
86
校核人记录
87
*监督员监督记录
88
投诉处理记录
注:有★为否决项,有*为关键项,其他为一般项。考核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二、判定标准
技术评审项目共88项,其中否决项8项,关键项29项,一般项51项。
判定标准如下:
评审结论
否决项
关键项
一般项
通过
全部符合
全部符合
无不符合项或
基本符合项数≤6项
4.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配备
34
*具有附件1附录所要求的基本仪器设备,并具备申报的检测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有购置凭证,停用设备不计入有效设备
35
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应满足工作需要,并运行良好
计量检定
36
*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贴有相应状态标识
37
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有相应校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59
★盲样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要求(现场考核3个盲样,根据申报的检测项目具体确定)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能力
评价能力
60
*申请的每个业务范围应至少独立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模拟评价报告各1份
评价报告
(抽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模拟评价报告2份)
61
评价目的、依据、范围、方法正确,评价内容完整
14
经培训合格
专业技术人员
15
★经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
16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17
*检测人员不少于4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少于1名
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规范
54
*检测报告应按照要求打印、审核、签章、发送
55
检测报告检测方法与判定依据正确,内容完整、规范
56
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应完整归档,并按要求保存
实际操作能力考核
(参加考核人员不少于2名)
57
*现场采样、检测操作规范、熟练,记录规范、完整
58
实验室分析操作规范、熟练,记录规范、完整
盲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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