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气站防雷防静电接地应遵循的规范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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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气)站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加油(气)站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加油(气)站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加油站、加气站等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其中,加油站、加气站受雷击、静电等天气因素威胁较大,因此,建立一套相关的制度来保障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避免雷击、静电引发事故,提高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防范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加油站、加气站管理单位和运营企业,其中包括以下检测工作:1.加油站、加气站防雷检测2.加油站、加气站防静电检测四、检测内容4.1 加油站、加气站防雷检测加油站、加气站防雷检测应当对加油站、加气站建筑物、桶区、油罐、加油器、灯柱、管线、加油站周边环境等进行综合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建筑物及其设备防雷保护措施的可靠性2.油罐是否符合防雷标准规范3.加油枪、加油器、加油机静电接地,加油机是否装设过压保护装置4.油罐周围环境的雷击等级、接地电阻等4.2 加油站、加气站防静电检测加油站、加气站防静电检测应当对加油站、加气站建筑物、桶区、油罐、加油器、灯柱、管线、加油站周边环境等进行综合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加油站、加气站静电产生与释放的方式及其性质2.与静电有关的加油站、加气站设备的特性及其防静电措施3.油罐、加油器、加油机等地面导体的等电位连接五、检测要求5.1 检测周期1.加油站、加气站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防雷、防静电检测计划,并报送至所在地的相关部门。

2.每年进行一次防雷、防静电检测。

3.在天气变化、重要设备维护、升级改造、装修、设备搬迁等重大工程后应当及时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5.2 检测机构防雷、防静电检测工作只能由依法取得防雷、防静电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5.3 检测结果1.检测结束后,检测机构应当向加油站、加气站提供检测报告。

2.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检测机构应当向加油站、加气站提供具体的整改建议。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燃气站是一种特殊的工业企业,它储存着大量的液体或气体燃料,因此在雷电和静电的环境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燃气站运行的安全稳定,制定一套完善的防雷防静电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从防雷和防静电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防雷制度1.雷击预警系统的安装为了及时发现雷电活动,燃气站应配备雷击预警系统。

该系统可以通过雷击感应器、监控摄像头、声光报警器等设备组成,能够对雷电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减少雷电对燃气站设备的破坏。

2.雷电接地系统的建设在燃气站的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雷电接地系统的建设。

接地系统应采用足够的导体和电阻器,保证雷电产生的电荷能够有效地通过接地系统释放到地下,避免对燃气设备产生危害。

3.雷电保护装置的安装燃气站应根据雷电活动的特点,合理选择和安装雷电保护装置。

例如,通过安装避雷针、避雷线等装置,将雷电引导到地面,避免对燃气设备和人员的危害。

4.检测和维护工作燃气站应定期进行雷电防护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工作。

检测工作包括对接地系统的电阻进行检测,清除接地系统周围的杂草和积水,保持接地系统的良好导电性能。

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雷电保护装置,确保其正常工作。

1.静电防护区域的划分燃气站内应划定静电防护区域,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储存区域周围设置防静电地板,防止静电的产生。

同时,在避雷系统的作用下,静电荷可以通过接地系统迅速释放。

2.静电接地装置的安装与维护燃气站应按照相关标准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包括静电地板、接地导线等,以确保静电能够安全地释放到地下。

同时,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静电接地装置,保持其导电性能。

3.静电消除器的使用在燃气站作业现场,应配备静电消除器,在液体或气体转移过程中,及时消除静电荷,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静电消除器应定期检查和校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4.人员防护与培训燃气站应加强对员工的防静电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静电设备,增强他们的防静电意识和安全意识,并制定相应的防静电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规范 GB50156-2002(2006-5-29)

规范 GB50156-2002(2006-5-29)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目次2术语 (3)3一般规定 (3)4站址选择 (3)5总平面布置 (4)6加油工艺及设施 (5)9消防设施及排水 (6)10电气装置 (7)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2术语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3一般规定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4站址选择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总平面布置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0.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5.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

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标准

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标准

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第一条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第二条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保护接地不应大于4Ω
油罐、站房、罩棚不应大于10Ω
输油管线不应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应大于100Ω
第四条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第五条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应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

第六条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防雷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防雷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防雷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一、引言由于燃气站在运营过程中存在雷击和静电危险,为了保障燃气站的安全运营,必须建立完善的防雷、防静电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燃气站的防雷、防静电措施,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防雷措施2.1 预防措施•安装防雷装置:燃气站内安装避雷针、避雷网等防雷装置,以降低雷击的风险。

•保持设备、桩体的绝缘性能:定期检查维护设备与桩体的绝缘性能,确保其正常工作。

•保持设备的接地性能: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装置,确保其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要求。

•避免在雷雨天气操作:雷雨天气时,应暂停燃气站的运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2 应急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燃气站应制定防雷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应急措施,以应对雷击事故的发生。

•员工培训与演练:定期对燃气站员工进行防雷知识培训,组织防雷演练,提高应对雷击事故的能力。

三、防静电措施3.1 防静电装置•安装静电接地装置:燃气站内的各种设备、管道都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确保静电能够迅速消散。

•使用导电地板:燃气站的操作区域、仓库等场所应使用导电地板,以降低静电的积聚和危险。

3.2 静电消除措施•控制湿度:适当增加室内湿度,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使用导电材料:在设备和管道的选择上,优先考虑使用导电性能好的材料,以减少静电的积聚和危险。

•定期除尘:及时清除设备、管道、地板等表面的积尘,减少静电的积聚。

四、安全管理措施4.1 设备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记录维护情况: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记录每次维护的时间、内容和维护人员,以便追溯和查阅。

4.2 人员培训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培训:定期对燃气站的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认识和理解。

•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五、风险评估与改进5.1 风险评估•定期风险评估:定期对燃气站的雷击和静电风险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汽车加气站防雷防静电接地应遵循的规范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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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无异 纸上画饼充饥,无补于事。Friday, December 11, 202011
-Dec-2020.12.11
• 14、我只是自己不放过自己而已,现在我不会再逼自 己眷恋了。20.12.1105:59:1311 December 202005:59
根截面不小于 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4 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接地。 9.2.4 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或钢
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9.2.5 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要求应按《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 规定执行。
汽车加气站防雷防静电接地 应遵循的规范相关条文
2014-5-1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9.2 防雷 9.2.1 工艺装置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建筑物
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9.2.2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 4mm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9.3 静电接地 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
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9.3.2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
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条文说明] 过去聚烯烃树脂处理、输送、掺混储存系统由于静电接地系
时,可不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加油站防雷和防静电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油站的防雷和防静电工作,针对油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防雷防静电制度,
1、油罐进行防雷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2、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地上油品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4、埋地油罐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5、当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6、加油站的信息系统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

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接地。

7、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8、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9、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采用金属线跨接。

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2、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13、防雷防静电装置经检测合格,并处于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加油(气)站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加油(气)站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加油(气)站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一、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加油加气站负责落实,由公司主管平安部门负责监视,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二、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展检查、维护。

三、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四、检测中觉察的征询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五、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六、加油加气站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平安部门存档备查。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加油站防雷和防静电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油站的防雷和防静电工作,针对油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防雷防静电制度,1、油罐进行防雷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2、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地上油品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4、埋地油罐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5、当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6、加油站的信息系统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

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接地。

7、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8、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9、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采用金属线跨接。

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2、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13、防雷防静电装置经检测合格,并处于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加油站防雷和防静电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油站的防雷和防静电工作,针对油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防雷防静电制度,1、油罐进行防雷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2、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地上油品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4、埋地油罐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5、当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6、加油站的信息系统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

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接地。

7、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8、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9、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采用金属线跨接。

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2、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13、防雷防静电装置经检测合格,并处于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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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 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9.3.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
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 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9.3.5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9.3.6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 100Ω。 9.3.7 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 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 9.3.8 静电接地的设计,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2011
5.11.5 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装有 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符 合本规范第5.11.3条规定的未装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的 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其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制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应作为接闪器与附近生产设 备的防雷装置相连。 2 在附近生产设备(已作为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制的放 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应装设接闪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 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汽车加气站防雷防静电接地 应遵循的规范相关条文
2014-5-1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9.2 防雷 9.2.1 工艺装置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建筑物
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9.2.2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 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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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静电接地 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
采取静电接地措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9.3.2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
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条文说明] 过去聚烯烃树脂处理、输送、掺混储存系统由于静电接地系
11.2.6 当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 避雷带(网)保护。当罩棚采用金属屋面时,其顶面单层金属板厚度大 于0.5mm、搭接长度大于100mm,且下面无易燃的吊顶材料时,可不 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11.2.7 加油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 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时,可不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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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60-2008
9.2.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甲应B装、设乙避类雷可针燃、液线体,地其上保固护定范顶围罐应,包当括顶整板个厚储度罐小;于 4mm时, 2 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设防感应雷接地; 3 浮顶罐及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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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钢制油罐、LPG储罐、LNG储罐和CNG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 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11.2.2 加油加气站的电气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
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接地电阻值要求最 小的接地电阻值确定。 2 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LPG储罐、LNG储罐和CNG储气瓶 (组)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 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电气系统的工作和保 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地上油品、LPG、CNG和LNG管道始、末端 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1.2.4 埋地钢制油罐、埋地LPG储罐和埋地LNG储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 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 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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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加油加气站内油气放散管在接入全站共用接地装置后,可不单独 做防雷接地。
统不完善,发生过料仓静电燃爆事故。因此在物料处理系统和料仓内 严禁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如排风过滤器的紧固件、管道或软连接 管的紧固件、振动筛的软连接、临时接料的手推车或器具等。料仓内 若有金属突出物,必须作防静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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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 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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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当LPG储罐的阴极防腐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设防雷和防静电 接地装置:
1 LPG储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 大于10Ω,阳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截面不应小于16mm2。
2 LPG储罐采用强制电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接地电极应采用锌棒或镁 锌复合棒,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电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 截面不应小于16mm2。
11.2.8 加油加气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 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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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当外供电源为380V时, 可采用TN—C—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 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 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根截面不小于 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4 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接地。 9.2.4 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或钢
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9.2.5 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要求应按《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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