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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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困难生生活补助金评选办法

机电工程学院困难生生活补助金评选办法

机电工程学院困难生生活补助金评选办法为了帮助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激励特困学生刻苦学习、健康发展,学院给有特殊困难的大学生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金,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一、成立评选小组组长:马伟成员:丁勇、王海峰、金虹、庄光磊、张西进、郭凯小组职责:监督各班级严格根据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200元。

三、资助人员2007、2008级复合条件的在校学生。

四、工作布置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级自主评选,由辅导员调控。

此次评选不参照学习成绩,只针对家庭困难学生。

原则上已获得较多奖助的学生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评选按照班级实际贫困程度,严禁平均分配名额。

学院将名额分配到各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根据不同班级的不同贫困程度进行调度,并最终完成评选工作。

2、时间安排:此次生活补助金评选任务时间较紧,请各班级将获资助学生信息表于本周五十点前交至王海峰老师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4.学习刻苦努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学生如出现下列情况,将无资格参加评选:1.参评学年未取得学籍的学生;2.参评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含通报);3.无特殊情况而逾期三个月未交纳学费的学生。

下列情况,已获资助金额将被收回:1.生活不节俭,奢侈浪费;2.触犯国家法律者;3.违反校规校纪,并被通报者。

4.未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5.保留学籍、退学、停学、自费出国者。

机电工程学院2009-6-11。

2011年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励金推荐名单

2011年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励金推荐名单

2011年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励金推荐名单国家奖学金:共27人谢馨占德友胡承欢蒋亚军张维星武晓攀黄智才汤琳张波阮冶谢科徐世平陈虹任刘强刘锐刘思思张贝贝吴志鹏彭敏阳丹谭芳王俊刚华臻谭超李宗元钱露露从继庆(候补)国家励志奖学金:共65人:黄涛罗国平林本炜贾广成宋琦翟德德温广旭唐华全李科伟许洪韬冯小磊欧晓帅汤程峰谢德君王金云杨清余皓刘江峰王冰唐露董建雄李江邹运武黄磊孟文俊李裕超李松王成东王政李熙印刘松松胡悦李卫东梁英杰安朴艳杨清民丁士轩劳同炳毛晴松周斌张金龙孟洋洋郑顺凯吴长俊徐腾飞张成磊王涛刘志清张志强王天玉胡广汪洋王鑫邹英杰郝奇方特涂翔李渭松储燎原李玮戴娇路然然吴辉栋张瑞强赵文帅国家助学金:共592人一等:共33人刘成陆圣槟程伟李红洁容学材陈宗杰罗光振赵杰张守贵廖小南王文陈友利鲁涛户斌梁健肖家河刘页辉吴长俊邢军成儒军张国铭黄涛张珉炜李少龙闫尊九付汝边刘丁伍萍玉何礼邹定华陈国庆周磊张伟二等:共107人徐康康景大林周恒程钢毛健单修洋陈祥徐胜万寿刚江秋林秦伟业王海军肖果周志生周光贵郑从志陈玉兵王国郭超群陶海娟冯文娜孙宁方秦小萍钱伟伟王艺欣雨晏祥兵蒋玉孝赵磊许义东孟宗发盛兆华周腾飞吴秋引汤同欢陈顺添王延峰张质子文巧丁海涛汪乾冒李宸谭景升王槐振罗凤雍欢胡启俊蔡贵冯上任康武吴林根肖志文李松坤杨杭刘治发杨传平宁府修朱亚威吴武松刘洋周效伟吴春龙刘明文孙大吉林森马超杨天静宋如周耀程东刘莎李辉方彦斌韩明江何坤汪军贾英超卢艺李龙吴建文张航蒋正华彭忠超李嗣恒谢鹏军王宇陈昊森田伟军邱建科吴聪寇生慧赵志鹏徐猛吴秀珍潘洁群赵存文松曾友江刘博洋史国刚李洛旭刘志荣王罗生张会林郑振华杨伟祥曹志芳白志东三等:共452人张滔魏永涛高瑗郑小强罗见辉袁清李杰贾志现苑景洲马建华张彪刘金山刘云武廖湘华曾盾黄于林李大双石文中赵志然倪松松刘杰单海威陈新宇叶辉邹志华鲁耀中王鹏磊尹琨罗杰华陈君黄平伦熊兵孙炫琪余卫星贾旺喻阳春李文娟李玉婵江泽鹏张欢霍智杰杨泽华唐飞蒋政高武魏坤蓝梦培罗雪安伟伟梁佳佳张永雄杜志勇王亮蒋绍松李启建李莹李凌驿张双双陈兴何晋全崔广亮陈洋王申许文博谭路杨川汪凌伟陈佳邹旅钱宏位尚万陈春风曾伟兵陈汝宝王栋赵龙周志东唐飞宇陶棚生耿相全高锦军梁鸿章谭志能吴俊辉向陶李娟李楠廖榕茂罗山杉李勇华杨洋张晓峰黎芳旺李国创罗吉蒙亦光白刚李然吴鹏程文绪雷盛康飞远李卫星付雷高洋易彤杜峰袁子洋陈鹏肖宁则正朱钧王樾赵向建杨佩张小飞贺长春吴才章李跃强高祖瑞杨涛杨翔王春慧赵震宇李选芬赵泽康戴庆萍王铎马鸣波刘中华陆家深范茹军蒲洪坚邓为周敏强刘武张梦华周世雄佟金仓陈振润王剑雄王志明邓文翔王坤谭敏梁勇赵兵甘发金王雪松刘申杰江显平蔡泽丰庹真祥贺鹏飞李开华王强姚启国王振中潘李科刘天龙方诗文汪顺长陈良陈乐唐文杨珍亮钟舒何禄成赵起越丛国强蔡冬樊士博吕欣俭侯朝义袁子海王江委芦川译郭超曾力平成赟杨志勇卜祥国许德涛李林赵国伟黄国兵代正坤薛少华王连军尹志敏欧尚坤袁江涛钟林杨德友孙田周勇邵军强杨洪赵鹏刘忠张宁罗升郑印朱玉波李俊李鹏飞霍佳波李敏禹家隆吴书舟董诗楷孙洁洁杨竣皓王丽军刘伟成健民张诗颖涂松波郭伟苏剑虹田井群唐伟南石腾飞刘仁喜梁吉庆李继攀宋晨王威孙华博马凯超黄振国李华康刘炜波郭颖石坤张洋刘东升雷星杜明明杜雄春田万江孙林涛傅斯龙黎思根王奎跃范星赵松培玉贵记武磊刘祯宏赵林枝王亚雄蒋次说段先华孟文博罗小琴丁彦龙戚岸均陆豪缪袁俊李追龚中文董文渊郭超廖彩志宁海辉孟祥杨小录舒培薛勇胡广吴士榕陈青健杨帆苗斌杨明帅曹军桧王永远谭贤文赵英华冯静文罗洪龙吴威威索文李玮李锋张明金增志常星辰吴天苗王怀君台永丰周建龙姜山张海丽王兴福张金星蒋礼黄龙龙邝志群杨涛许方炜郑义廖金福尹晴张立凉陆信帆杨治东邵亚飞谢国贞周镇宇喻吉望陈永坤杨宾李跃孙建龙胡方圆田宽心郭超阙朝明杨龙吕明亮段陆斌侯蒙召李阔阔吕小龙张伟高扬储燎原陈建王时康郭犇徐有湘袁通富刘春燕陈朵云李亚南舒百川范玉满胡伟平胡志安尹宗铭霍佳龙崔伟陈文明赵广阔陈琳黎维国谢海龙王文基姜春旭杨冬娇高旺周贵才高广彬周晓斌廖俊雄从其栋袁武权袁程峰冯志伟刘国强梁鹏发吴建南王文龙寻有才杨得宁韩金明朱良麒陈明洪郭龙科陈毅飞周山棚张国军王晓雷王杰刘瑾瑾覃玉琪郑传航黄锦才杭正川何君曾民贵庞娟张埔赵卫东卢金胜宋长浩巩钰解亚昆高艳军鹿振华杨康史志飞林传远王刚徐天缘高鹏董大伟俞领兄肖雄刘斌梁凤兰李繁李成楠林敏宏彭龙王伟徐云浪徐泽斌李康谭金龙欧阳博之耿悦王巧斌饶国举郭成林郭飞张敬涛刘浩刘敬国杨瑶瑶曹龙陈潇湘施志平刘广尧张卫星李航傅祥璟何念站谢鹏夏克泉丁康伍赛明吴先刚姚理木张健袁顺肖振东刘济波包冠华唐曦王飞张行许雅俊牛瑞松孔贝贝张顺赵明详胡金钊王乐陈俊吉曹柳林公示期间联系电话:88876636 (学工办蔡老师)。

物电学院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物电学院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物理及电信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定稿)一、评审机构1.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实施本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

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授代表、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具体名单如下:组长:沈强旺秘书:周新兰组员:李榕、吴先球、陈溢杭、孙旭炜、魏寿星、蔡寒菁、李染梦及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2.各年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各年级各专业成立奖学金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年级干部代表、班级干部代表、党员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

评议小组负责核实本年级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本细则给予评议,向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推荐获奖学生候选人。

二、奖项设置(一)奖项类别1.综合奖:综合奖用于奖励在上一学年中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一、二、三等奖。

2.单项奖:单项奖分为道德风尚方向、学业表现方向、专业技能及创新方向、艺体素养方向和社会实践及创业方向,分别奖励上一学年中在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专业技能及创新、艺体素养和社会实践及创业上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评奖名额奖学金的评选原则上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20%以内。

其中:1.一等奖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2%以内;2.二等奖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5%以内;3.三等奖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7%以内;4.单项奖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6%以内。

5.学校特殊人才培养的班级,以上各个奖项比例可适当调整。

其中单项奖内部各奖项名额分配方法:原则上按照,某单项名额=单项奖总名额×该单项参评人数/单项奖整体参评人数(单项奖内部各奖项名额分配,若遇特殊情况,由年级评议小组讨论并向年级同学公示调整原因以及修改后的名额分配,公示通过后可作适当调整)。

(三)奖励标准1.一等奖学金,每人 3000 元;二等奖学金,每人 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 1000 元;单项奖,每人 1000 元。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改)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改)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草稿)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试行办法》河科大学【2007】13号和《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0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1、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由辅导员、院团学、学生会,年级和班级干部具体实施。

2、各班级可推荐本班2~3名学生代表对综合考评过程进行监督。

二、测评办法1、我院综合测评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试行办法》河科大学【2007】13号文件执行。

2、考评以年级为单位,由院团委、学生会、年级和班级干部一起进行,并且要有学生代表监督。

3、考评人员要公平、公正、公开、严肃,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

三、考评时间安排1、每学期结束前两星期,院团委、学生会各部、办公室负责考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2、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班级民主评议,计算学分绩;院团委、学生会组织进行德育分考核;3、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组织填写综合考评登记表,并进行公示考评结果公布后3天内,学生有疑问可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反映,过期不再更改。

4、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评定奖学金并上报结果。

四、德育测评实施细则1、基本素质分(1)、基础分为60分,本项只扣分,不加分。

(2)、政治学习:根据考勤情况,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3)、学习纪律:早晚自习,无故缺席者,各班检查,每次扣1分;学生会检查,每次扣2分;辅导员检查,每次扣3分;校检查,每次扣5分。

(4)、集体活动:应参加而没参加者每次扣2分。

(5)、文明礼貌:有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诽谤他人等行为者,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在校文明检查中被发现者,每次扣5分并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6)、劳动观念:应参加的义务劳动而未参加者,每次扣2分;宿舍卫生表现较差宿舍:宿舍长扣1.5分,成员扣1分,被学生会通报者,按学生会通报批评处理。

2022年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定暂行规定(草稿)

2022年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定暂行规定(草稿)

2022年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定暂行规定(草稿)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体制的需要,全面推进我院学生整体素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根据我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基本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本科学生方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定。

2、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学院各类奖学金。

1、上一学年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上一学年内留级、试读或休学者。

第四条师范和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用同一种评定办法,但分别享受各自所定的金额数。

学院奖学金所设奖项可重复享受,但如已享受学校同类奖学金则不再重复享受学院奖项;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在学校奖学金评定结束之后。

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主要按上一学年的成绩评定,申请材料中所附的获奖证书的日期必须在上一学年内。

一年级学生不评定奖学金。

第二章奖学金奖项设置及获奖条件第五条奖学金设置及获奖条件一、优秀学生奖此奖项为表彰在上一学年内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学生而设立。

1、获奖条件:评奖范围为综合绩点在所在班级20%以内的学生,上一学年挂科的学生不参评。

三、四年级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2、奖励金额:师范类600元,非师范类1000元。

凡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学习优秀奖”者,只进行表彰,不再给予物质奖励。

二、学习优秀奖此奖项为鼓励在上一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而设立。

1、获奖条件:上一学年内所有文化课绩点名列本班前10%,上一学年挂科的学生不参评2、奖励金额:1000元。

凡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学习优秀奖”者只进行表彰,不再给予物质奖励;已经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奖”者本项只奖励500元。

三、模范学生干部奖1、获奖条件:(1)上一学年担任学生干部、社团干部满一年,且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厦门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厦门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积极引导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规范学院学生的评奖评优工作标准,保证测评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现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本办法是我院学生申报校级和院级各类奖学金;以及校级和院级“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评定细则第四条凡参评的本科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为;(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所有修读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部合格,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入在内。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第五条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价,从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两部分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按百分制计分。

(一)综测总分=学业成绩分(70%)+综合表现分(30%)(二)综合表现分主要从德育素质、科研创新和文体活动这三方面进行考核。

(三)综测总分每学期计算一次,一般在开学的第一周至第二周。

学年综测总排名根据每位同学两个学期的综测总分取平均分后进行排名。

第六条学业成绩(总70分)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学业成绩=上学期绩点成绩/4 ×70注:绩点成绩由教务系统生成,不包含全校性选修课。

(其中,小学期成绩计入第二学期)第七条综合表现(总30分)(一)德育素质(总15分)1、思想政治素质(总7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和政治时事学习(包括党团生活、党章团课学习、团支部学习、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道德修养。

12-1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系)[1]

12-1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系)[1]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各系:根据省财教〔2011〕1415号文件精神,按照我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将2011-2012学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2536名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及各系分配情况和评审要求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评审、公示、上报。

报送学工处时间: 11月8日前。

一、指标分配原则:本次助学金分配方案是根据上级分配我院助学金名额数,并在此基础上乘以加权系数得来。

(系数:0.2169)二、指标分配:国家助学金国家指标(共2536人×3000.00元/人)1、水利系:377人分档人数:⑴:126人(4000.00元/人)⑵:125人(3000.00元/人)⑶:126人(2000.00元/人)2、水资源系:171人⑴:57人(4000.00元/人)⑵:57人(3000.00元/人)⑶:57人(2000.00元/人)3、建工系:466人⑴:155人(4000.00元/人)⑵:156人(3000.00元/人)⑶:155人(2000.00元/人)4、市政工程系:380人⑴:127人(4000.00元/人)⑵:126人(3000.00元/人)⑶:127人(2000.00元/人)5、机电系:299人⑴:100人(4000.00元/人)⑵:99人(3000.00元/人)⑶:100人(2000.00元/人)6、机械系:301人⑴:100人(4000.00元/人)⑵:101人(3000.00元/人)⑶:100人(2000.00元/人)7、电子工程系:201人⑴:67人(4000.00元/人)⑵:67人(3000.00元/人)⑶:67人(2000.00元/人)8、管理系:341人⑴:114人(4000.00元/人)⑵:113人(3000.00元/人)⑶:114人(2000.00元/人)三、评审办法与上报时间:1、严格按照我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实施。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奖学金上报材料参加奖学金评比人数为1468人,获得奖学金219000元:一等: 73人*1000=73000元二等:146人*500=73000元三等:292人*250=73000元合计:一等:73000元二等:73000元三等:73000元总计= 219000元1、奖学金实发金额合计:219000元2、分拆后:(1)校内奖学金核发金额合计:191250元;(2)校内助学金核发金额:27750元。

党委副书记(签名):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印章)2018年9月20日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奖学金人员名单一等:(73人)15(1)刘瑞鹏刘艺15(2)蒋军徐星宇15(3)赵恒韩栋叶青15(4)杜依莉李孟娣15(5)王岩张杏花15(6)吴春雨陶雪映15(7)徐开传王维晨15(8)杨培娇肖书婷15(11)邢洁杰蔡玉洁15(12)王莹沙浩16(1)费雨婷狄晓娜16(2)姜磊陆寅16(3)朱予16(4)李琳杨一雪肖丹16(5)曹丽媛李梦甜16(6)王雅婷张颖16(7)李金亮张雨16(8)范梦松李冬梅16(9)张鑫卢鑫鑫16(10)陈剑颖刘海宁16(11)罗红徐少铭16(12)姜丽卢廷玉17(1)柏硕王轶伟17(2)段玉戴希文17(3)汤徐屹周越17(4)陈祺肖玉然17(5)潘永陈硕17(6)宋爽张永超17(7)丁宇鑫孙思浩17(8)杲先亮张婧尧17(9)邱文厉功贺17(10)孙文施宇楠17(11)汤雪廷冯欣冉17(12)薛双燕陈铭怡17(13)高欢17(14)刘睿17(15)沈姚明周婉婷二等:(146人)15(1)史宜穴陈婷婷周念庄静伊阿曼古丽·赛买提15(2)郭沈言黄肖吉帅15(3)彭洁雪刘存川王梦菲郭俊杰张国庆15(4)周婷婷冷丽李梦楠王闯李芬15(5)张智琴夏建平裴俊凯郭敏张玲15(6)卞佳冕叶莎莎王凡李培15(7)叶招君龙子成黄允运马跃赵国瑾15(8)王佳敏徐鹏飞姚杰徐天15(11) 任洁颜玉平张晓玲姚琪陈以若15(12)赵倩楠庞栋戈汪苏静万洪吉彭志敏16(1)曹佳峰孟欣金晨徐缘刘颖16(2)朱丹彤黄婷玉易思宇欧玲钱凌彭丽珠16(3)董倩文贾颖顾天成16(4)赵佳钰朱明慧杨云林晓钒16(5)王婷秦显彩刘珂陈雨16(6)付林王颢迪费安琪16(7)王梦婷杨玉娟曹慧16(8)张颖露陈梦王振龙宋宜胜16(9)曹红燕王思雨吕云峰孙超16(10)宋雅兰季如妍周珠孙梦茹16(11)陈丛余闫彤单春兰16(12)许颖葛明珠沈宇航姚倩储晓丽17(1)韩瑾豆婷婷刘雪17(2)赵青卿周耿伊薛鸿江17(3)奚靖鑫张妍沈阳17(4)唐庆陆绾娣刘坤17(5)朱海艳金怡张黎明朱园园17(6)孙龙刘瑾瑾洪冉冉17(7)何敏娟戴卓然金璇王婷婷17(8)李沁莹冒锦星卢星羽17(9)宋红文杨丞丁洪丰李远17(10)李光志毛雨陈维牛志远17(11)纪春波侯睿媛李文韬尹凯雯17(12)朱延周阮佳佳李映霞袁仕芬17(13)杭倩黄维灿潘奇峰17(14)蒋奕瑄王志伟王燕17(15)胡德全张蒙徐春艳单新琪三等:(292人)15(1)赵家珺朱希婕万书影王刚李壮朱秋霞王惠陈思芹潘双丽庄妍15(2)谈晗芝郗晓倩陈宇安南张铅陆辉杜勇15(3)尹金鹏朱加文陈昕韦丹萍张同川顾皓杨顺杨城钱溢香斯雨超张欢15(4)汤井欢舒婷罗树香陆晓妍成佳文杨丽欣张士亮苏英林黄鹂顾莉萍李笑笑15(5)汤宇飞许国良刘泽洁俞金萍马洪玉谭杰丁悦赵雯钧谢琪蔡小芳15(6)潘文杰刘娜戴雨贺大礼李盛杨勇刚赵华伟15(7)钟百盛孙康李娜孙正韩锦武张晓雅陆羽斌梁钰珠蒋坤15(8)周雅静俞华艳刘梦婷管雅婷孙鹏程卞俊杨辰辉林海鹏唐蓉冯勇强15(11)金鑫云张玲孔芙蓉刘立燕赵明沈以扬范诗棋杨锐15(12)王恒昌孙厚眩倪雄峰王星宇孙远志吕夏桑西永嵇洁李田16(1)赵本浩李斯琪王瑶印敏洁潘茜茜赵露露冯静雅陈旋严春兰朱婉宁热依来·买提玉素甫艾孜孜·喀日麦麦提喀热·如斯太木16(2)付杰郑敏瑶王晨韩欣朱健秀郭明杰刘梦瑶赵雅钱孟颖庞丽霏16(3)潘婧铧狄万超郑金虎张绪卢洋洋唐珠珠16(4)赵光晶丁斯佳顾文菁王攀徐洪宇林晓珍刘立莹吕艳16(5)夏颖彭茜周敏薛如李小朵包文杰朱雅玲崔子恒16(6)潘璐沈笑天王荣16(7)颜维维柴源施澄雅吴秋铃徐维佳韩洪巧16(8)周伟伟谢春兑丁璐张红白玉丽吕旭永郭雅蓉花祥锐16(9)冯周潘婷郑志娟王凤楠刘雄朱敏邵申灵16(10)王颖王睿杨芷绮张钰姣陆颖仪唐媚廖先练16(11)王小倩孙凯彤钱言飞孙倩章志雯吕凯郭子源16(12)黄旭坚圣龚伟黄绮雯吕银珊张春望倪凡储佳月周雪张才康范莉君17(1)沈周洲毛雨晴倪箐蔚刘妍葛纯刘馨园陆雪阳17(2)沈玉婷崔敏季铖洋胡寅胡瑞凤焦洋17(3)常蓉马松袁佳璐王誉烨薛凯王慧双文晋马晨宇阿丽雅古丽·阿布都热合曼17(4)颜晓东杨抗李甲俊顾凯淏袁一杰沈婷婷17(5)石梦媛王光凤王兴光陈婷刘尔菲冯洁周同17(6)王冲冲黄心玥朱昱鑫陈玉娟杨岚刘璐陈莉17(7)周雪陈妞妞庞胤铌黄妍江梦颖郑秋晨督凌瑄17(8)朱悦涵许震崔磊姜斌柏家成肖书萍杨琪17(9)闫笑朱扬付玉秀王丹姜路路穆宗平孙启谢旭鹏17(10)潘飞胡云清白媛伍晨祎肖雨帆杨飞滕月影17(11)张良家李文清张洁明肖旭徐丽雯周冬程磊邵明轩17(12)龙永芝顾明慧梅玲徐佳敏胡娜严甜陈鑫陈瞒玲17(13)何泽立徐林峰左魏鹏倪志磊孟文杰丁素17(14)屠伟杰王家俊刘有为戴瑶李朝晨耿君馨17(15)蔡欣宇黄亦书朱文祥宋昉珂孙晨光朱维诚王建新刘艳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名单三好学生(88人)2015(1)班陈婷婷李壮史宜穴2015(2)班蒋军徐星宇2015(3)班韩栋刘存川张国庆2015(4)班杜依莉李孟娣周婷婷2015(5)班王岩夏建平张杏花2015(6)班李培叶莎莎2015(7)班龙子成徐开传叶招君2015(8)班杨培娇王佳敏徐鹏飞2015(11)班蔡玉洁邢洁杰张晓玲2015(12)班沙浩王莹2016(1)班狄晓娜费雨婷孟欣2016(2)班姜磊欧玲易思宇陆寅2016(3)班贾颖朱予2016(4)班林晓钒肖丹赵佳钰2016(5)班秦显彩陈雨李梦甜2016(6)班费安琪潘璐2016(7)班柴源王梦婷2016(8)班李冬梅王振龙2016(9)班卢鑫鑫曹红燕2016(10)班陈剑颖刘海宁2016(11)班单春兰徐少铭2016(12)班姜丽卢廷玉许颖2017(1)班韩瑾刘妍2017(2)班戴希文赵青卿2017(3)班周越奚靖鑫张永超2017(4)班唐庆2017(5)班朱海艳朱园园2017(6)班刘瑾瑾宋爽2017(7)班庞胤铌孙思浩2017(8)班李沁莹张婧尧2017(9)班厉功贺邱文2017(10)班施宇楠孙文2017(11)班张良家李文清汤雪廷2017(12)班阮佳佳薛双燕2017(13)班高欢杭倩2017(14)班蒋奕瑄刘睿2017(15)班沈姚明周婉婷优秀学生干部(58人)2015(1)班周念庄静伊阿曼古丽·赛买提2015(2)班吉帅2015(3)班叶青赵恒2015(4)班李梦楠苏英林2015(5)班郭敏张智琴2015(6)班陶雪映吴春雨2015(7)班黄允运陆羽斌2015(8)班肖书婷徐天2015(11)班金鑫云2015(12)班庞栋戈汪苏静2016(1)班曹佳峰金晨2016(2)班黄婷玉钱凌2016(4)班李琳2016(5)班曹丽媛刘珂2016(6)班张颖2016(7)班李金亮2016(8)班宋宜胜2016(9)班冯周2016(10)班王颖2016(11)班罗红2016(12)班沈宇航张春望2017(1)班王轶伟2017(2)班姜齐2017(3)班汤徐屹侯睿媛2017(4)班顾凯淏陆绾娣2017(5)班陈硕潘永张黎明2017(6)班黄心玥2017(7)班金璇2017(8)班杲先亮卢星羽2017(9)班李远杨丞2017(10)班李光志2017(11)班冯欣冉李文韬2017(12)班李映霞朱延周2017(13)班潘奇峰2017(14)班王燕2017(15)班徐春艳张蒙。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班级:接到学工处通知:“国家奖学金”2个,其中,本科生2个,每人奖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奖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奖金3000元。

现就认真做好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秀;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及现行表现好,德育量化成绩不低于80分;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近一学年来(2010-2011学年度,下同)均获二等以上(含二等)专业奖学金,且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应位于同年级(或同专业)前10%;4.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创造发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在体育竞赛或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4)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6.二年级(不含今年专升本学生)以上的本科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及现行表现好,德育量化成绩不低于75分;3.学习刻苦认真,近一学年来所修课程单科成绩60分以上(不含60分,无补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且获一次专业奖学金者;4.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5.生活节俭,诚实守信,自立精神强,积极申请参加勤工助学;6.二年级(不含今年专升本学生)以上的本、专科贫困学生。

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资格审查:
1、学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没有重大学习违纪。

2、获得学校认可的优秀社会实践经历。

3、根据本校学籍管理条例检查年级考试成绩,如发现学业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以考虑。

4、未受到学校相关学术处分者,才可参加本项评定。

二、奖励对象:
一般以全国重点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为主要评定对象,其中本
科生为优先对象。

三、申请材料:
1、一封全能推荐信:推荐信应由重点大学的教授或行政领导出具,
重点说明申请物理学院奖学金的主要素质。

2、一份技能证书:技能证书应由主管部门出具,确认申请者在技术
方面表现突出。

3、一份研究成果成绩单:研究成果成绩单应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申请者有优秀的科研成果。

4、一份学习成绩单:学习成绩单应由学校出具,申请者应在学习成
绩单中证明在校成绩优异。

5、申请书:申请书应由申请者本人编写,申请书中应当明确申请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获得本校物理学院奖学金的原因。

1、学习成绩:应考虑申请者在学业上取得的成绩,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并且在活动中获得相应奖励。

2、技术素养:应考虑申请者在技术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各类技能证书。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助学金评选及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助学金评选及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助学金评选及实施细则为规范我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及奖励工作,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审机构组成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小组,负责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奖励的重要事项,研究和制定评定办法,并执行、审核我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助学金”的评选。

组成办法: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老师、教学秘书、班主任和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成员,但申报奖项的学生干部不能参与该奖项的评审,下设“评审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具体负责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工作。

第二条各种奖项的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1.凡本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有权利申请,但必须符合各类奖学金的评定要求,入学第一年不能申请奖学金。

申请时间是每年的9月份,评审时间是每年的10月份,上报学校的时间是每年的11月份;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不能重复;同级别的贫困奖学金评选不能重复,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奖学金评选不能重复;3.同时为扩大奖学金受益面,我院学生个人年度奖学金所获奖项最多两项;4.在组织申报,个人答辩,重点考察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绩的基础上,每学年学院将按相关规定及评奖比例评出院先进班集体、院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并向学校推荐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

5.申请奖学金除满足各项奖励的具体条件外,必须做到:(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2)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6.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该年度奖励或资助:(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2)该学年必修课有一门及一门以上课程考试、考查未通过者;(3)未修满年度规定学分者;(4)内务不合格次数达到5次者;(5)早操或晚自习出勤率低于95%者;(6)恶意拖欠学费者;(7)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有违反上述规定或违反学校其他规章制度者。

机电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修改版

机电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修改版

机电信息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班级和广大学生参与学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发挥专长,根据《大连民族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种类、评选比例以《大连民族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为准,评选条件、标准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考核并积分排序。

每一项量化指标依据平均数分成1-4档,最高档记4分,最低档记1分,按照各班综合分数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排队,择优选出先进班集体。

量化指标如下:1、四级通过率:外语四级通过人数/班级人数(日语通过二级按照外语四级通过处理)。

2、六级通过率:外语六级通过人数/班级人数(日语通过一级按照英语六级通过处理)。

3、计算机二级通过率:计算机二级(包括国家、省)通过人数/班级人数。

4、学习成绩优秀率:班级所有同学90分以上门次/(考试科数*班级人数)。

5、学习成绩及格率:班级所有同学60分以上门次/(考试科数*班级人数)。

6、学习成绩平均分:班级学生总分/(考试科数*班级人数)。

7、以上1-5条中,百分比0-30%加1分、31%-50%加2分、51%-70%加3分、71%-100%加4分,以上4、5、6条中考试课程以参评奖学金的课程为准。

8、教师评价学生结果:以学校质量评价中心公布结果为准。

参评优良学风标兵班评价结果应达到A级,参评优良学风班评价结果应达到B级以上,参评学风进步班评价结果应达到C级以上。

9、班级同学被通报批评情况:以学院通报批评为准,依情节,酌情降等。

10、违纪情况:班级同学受到校级(含校级)以上处分,取消评选先进班集体资格。

11、在学校学生处查课时出现一次出勤率未达到90%的班级取消评选先进班集体资格。

12、寝室卫生:依据学校卫生检查结果,并参考学院学生会生活部检查结果。

二、学生个人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个人奖学金的种类、等级、金额和比例依据《大连民族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对个人奖学金的基本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考核并积分,即为个人日常操行测评成绩。

机械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机械学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如下评选细则:研究生参评,应符合国家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且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

硕士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3年,普通博士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4年;“直博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5年,按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和发放;“硕博连读生”根据当时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和发放。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原则:学业奖学金名额覆盖率>70%,原则上推免生奖学金不低于三等。

学院按研究生人数确定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制定评选原则自行评定。

各专业评选原则需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通过。

等级比例金额(万/人.年)一等10% 0.8二等15% 0.6三等55% 0.42、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评选原则:第二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由各专业制定评选原则自行评定。

各专业评选原则需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通过。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原则: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名额覆盖率为100%。

等级金额(万/人.年)一等 1.6二等 1.12三等 14、2010级直博生和2011级、2012级、2013级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原则:2010级直博生和2011级、2012级、2013级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无需交纳学费(即学费部分仍采取冲抵的办法)。

除学费以外的学业奖学金标准为0.1万/人.年。

二、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研究生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1、参评学年内,违反法律或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学术失范行为者。

2、参评学年内,休学或退学者;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

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一条评奖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宿舍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次数多于不合格次数,但不合格次数不能超过5次;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个人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各等级
的候选人;
(八)优秀甲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本班人数的3%,优秀学生乙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本班人数的4%,优秀学生丙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本班人数的5%;
第二条奖励办法
(一)优秀学生甲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元;
(二)优秀学生乙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优秀学生丙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300元;
(四)记入本人档案。

机电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机电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的请示报告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关于奖学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处〔2012〕教字17号)精神,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拟设立机电工程学院(甲等、乙等、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机电工程学院课外学术科技精英奖、机电工程学院社会工作贡献奖、机电工程学院“先进班级体”(等4项)学生单项奖学金,现报请领导审批。

具体设奖项目及相关事项如下:一、机电工程学院(甲等、乙等、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一) 设奖目的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提高我院同学英语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我院学生的英语水平,特设机电工程学院(甲等、乙等、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

(二) 评奖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生活简朴。

4、(1)甲等英语学习优秀奖:英语六级525分以上。

(2)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英语四级560分以上。

(3)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英语四级525分以上。

5、评选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三) (等级/)额度/人数1、甲等英语学习优秀奖,500元/人/学年,人数不限。

2、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400元/人/学年,人数不限。

3、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300元/人/学年,人数不限。

二、机电工程学院课外学术科技精英奖(学科竞赛奖、创新科技活动奖、学术科技论文奖、专利成果奖)(一) 设奖目的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提高我院同学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科技活动、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的积极性,增强我院学生科技实践水平,特设机电工程学院课外学术科技精英奖(学科竞赛奖、创新科技活动奖、学术科技论文奖、专利成果奖)。

(二) 评奖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机电工程系国家奖助学金

机电工程系国家奖助学金

机电工程系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总结报告封面
学校(公章):(黑体三号)
日期:(黑体三号)
机电工程系2012——2013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依据院学工处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和会议精神,机电系学生管理部门成立了评定领导小组,同时组织召开了辅导员工作会议,专门部署了此项工作。

首先,传达了此次奖助学金评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并公布了各班
级分配的名额。

重点强调了评定工作必须依据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根据特困生认定结果实事求是的做好评定工作,工作中要求各位老师坚持宁缺勿乱的工作态度,坚决杜绝充数现象的发生。

其次,传达了填表的有关要求,认真讲解了填表注意事项,督促辅导员老师教育学生认真对待填表工作,确保填写的表格信息详实,无错误。

第三,系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班级指导、了解各班级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并把握学生对此次评定工作的思想动态,对上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与学生本人进行了谈话和解释,从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保证了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及时做好评定材料的整理工作。

在系具体负责老师与学生处资助主管老师的配合下做好此次评定材料的汇总工作,坚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精细校对的原则,对评定表格材料进行汇总、公示和上报,较好地完成此次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总之,在系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在系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及辅导员积极努力和配合下,机电系按照学生处的统一要求,依据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程序,圆满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特困生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了解,为今后的奖助学金评定及助学贷款等工作奠定基础。

机电工程系 2013-10-24。

2011年国家奖(助)学学金评选通知

2011年国家奖(助)学学金评选通知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1年度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根据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依照高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1年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评选对象: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2008级、2009级所有同学(不包括2011级专升本学生)2010级所有同学国家助学金:所有年级同学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2009级、2010级所有同学国家助学金:所有年级同学二、注意事项: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请各学院严格按2009年8月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评选。

2、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6人,学校将组织从各学院推荐的46个本科生候选人中评选产生41名,从推荐的7个专科生候选人中评选产生5名,然后,落选者为已入贫困生库的学生且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者,则自动转为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3、2011级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贫困生,在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推荐理由、院(系)意见栏及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

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

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

(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表格必须正反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5、网上系统信息录入要求:A、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网上信息录入表格中的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

其中,申请理由字数要求150—200个左右,内容要求全面概述学生本人德智体美各方面的情况;成绩录入栏需录入申请者五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成绩。

B、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网上信息录入表格中的申请理由内容必须涵盖申请者家庭贫困原因及贫困状况。

6、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内同一个人不得同时获得,请各学院将评选出来的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单一定要核对,以免出现重复。

2011机械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1机械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0-2011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度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综合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 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 500元/人.年二、资格评定德、智、体综合测评在本专业40%以内,学习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有资格参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可参评特等奖学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可参评一等奖学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可参评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可参评三等奖学金有学籍处理者或纪律处分者,不参评;2010-2011学年度任何一学期一考未通过者,不参评;体育成绩不合格者,不参评。

评定计算方法:按专业进行综合积分总排名,评定奖学金;评定奖学金08级、09级均按一考成绩计;体育成绩取上学期、下学期平均分计算或按身体素质达标成绩计算;等级分制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70分、及格60分计算。

注:本细则依据《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积分测评办法》、《沈阳工业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附:《机械工程学院2010-2011学年度德智体综合积分测评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2011-10-11 2010-2011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德智体综合积分测评办法一、评分标准对每个学生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实行综合积分,每年总分100分,其中德育20分,学习成绩70分,体育10分。

二、德育测评标准(20分)(1)基础条件分(16分)(2)加分条件(至多4分)担任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及其以上干部加1.5分,副部长加1分,委员按其表现情况加0-0.5分(本分数解释权归机械学院团委学生会)担任班、寝室学生干部满一年,基本胜任者,班长加1分,团支书加0.8分,普通班委加0.4-0.6分。

(此项分数不累加)参加比赛(学习竞赛除外,学习竞赛依照智育测评标准)含文艺演出者校级每次加0.05分,如获奖项另加0.1分;院级每次加0.01分,如获奖项另加0.05分(不分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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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讨论稿)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做好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一、奖助学金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级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省级临时补助、校级助学金及有关社会奖助学金。

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年平均绩点3.5以上(含3.5)(原则上要求有两学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居班前列的5%以内;一学年内期末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
(5)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积极参加社会社团工作、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
(7)经社区辅导员评定社区综合表现为良好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由个人向学院申请,学院在所有申请者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排名择优向学校推荐。

申请者得分 = (6-X1)+(6- X2) + (6–Z1)+ (6–Z2)+奖励分 + 扣分公式说明:①X1、X2分别代表两个学年的学习成绩名次;②Z1、Z2分别代表两个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名次;③奖励分由申请者在一学年所获得各级奖励、评优(以获奖证书为凭)以及公开发表论文或作品按一定标准加分,加分标准为:国家级特等奖12分、一等奖11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9分;省特等奖8分、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校级特等奖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④扣分根据上课和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扣分标准:旷课1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的学年绩点平均2.5以上(含2.5)(原则上要求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居班前列的15%以内;一学年内期末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
(5)经社区辅导员评定社区综合表现为良好以上;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向班级申请,各班在本班在所有申请者中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排名并择优向学院推荐。

申请者得分 = (16-X)+ (16–Z)+奖励分 + 扣分公式说明:①X代表一个学年的学习成绩名次;②Z代表一个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名次;③奖励分由申请者在一学年所获得各级奖励、评优(以获奖证书为凭)以及公开发表论文或作品按一定标准加分,加分标准为:国家级特等奖12分、一等奖11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9分;省特等奖8分、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校级特等奖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④扣分根据晨读、上课和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扣分标准:旷课1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3、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要求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居班前列的60%以内;一学年内期末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
(5)经社区辅导员评定社区综合表现为良好以上;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向班级申请,各班在本班在所有申请者中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排名并择优向学院推荐。

申请者得分 = (61-X)+ (61–Z)+奖励分 + 扣分公式说明:①X代表一个学年的学习成绩名次;②Z代表一个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名次;③奖励分由申请者在一学年所获得各级奖励、评优(以获奖证书为凭)以及公开发表论文或作品按一定标准加分,加分标准为:国家级特等奖12分、一等奖11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9分;省特等奖8分、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校级特等奖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④扣分根据晨读、上课和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扣分标准:旷课1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4、省级临时补助和校级助学金评选条件
按照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执行。

5、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
有关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如该奖助学金有特别要求则按其要求和条件评选,如没有特别要求,则按照按照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执行。

6、一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由于一年级学生刚入学,没有在校学习成绩,依照家庭经济贫困程度和入学以来的表现进行推荐和评选。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均无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考勤旷课达到6学时受到预警处分者;
(3)在享受奖助学金期间违反《申请奖助学金承诺书》者。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二~四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至少需要镇或街道民政办出具意见并盖章)交给班生活委员,班级认定小组在开学第二周内根据学校的认定办法进行困难程度认定并上报学院,学院在各班上交后两周内进行认定并上报学校;
2、一年级学生入学后在正式上课第一周内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至少需要镇或街道民政办出具意见并盖章)交给班主任助理,学院在各新生班上交后两周内分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认定并上报学校,在第一学期中段进行复核和修正困难程度认定并上报学校。

四、本办法由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韶关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申请奖助学金承诺书
我们是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__ __系___ __班申请(奖、助)学金同学,本着我索取,我奉献”的原则,在此向学院全体师生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家庭信息、贫困情况属实。

2、愿意接受所有老师同学的监督。

3、学习上努力刻苦、生活上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为大家树立一个好榜样。

4、保证生活上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把(奖、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
不购买奢侈用品。

5、乐于奉献,参加奖助学金志愿者工作队伍,参与志愿者工作。

我保证遵守以上要求,接受老师、同学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放弃以后申请(奖、助)学金的资格。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院办公室,一份给班级)
附:
承诺人签名: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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