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43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模拟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模拟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
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2、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B、十四周岁C、八周岁D、六周岁3、陈老伯考察郊区某新楼盘时,听销售经理介绍周边有轨道交通19号线,出行方便,便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后经了解,轨道交通19号线属市域铁路,并非地铁,无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较高;此外,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铁房。
陈老伯深感懊悔。
关于陈老伯可否反悔,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4、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
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
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5、丁某于2005年5月为其九周岁的儿子丁海购买一份人身保险。
国家司法卷三考试答案(不定项选择题)
国家司法卷三考试答案(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
86.A.是无名合同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C.效力待定D.有效87.A.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B.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C.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D.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88.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89.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90.A.有效B.无效C.可变更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91.A.构成单方允诺B.构成保证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92.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93.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94.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95.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96.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97.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98.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99.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司的请求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须有首席仲裁员的签名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100.A.蓟门公司应向S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请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3单项选择题第1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因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重新选任监事,需对章程中有关记载事项予以变更。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就该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时须遵守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A.重新选举的监事会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B.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30日以前将章程修改提议通知各股东C.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D.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新的公司章程,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2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A项说法正确。
第105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45日以前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根据本条第2款,B项说法正确。
第107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项说法正确。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时,提交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时法律还要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参见《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4、32、33条。
第24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和评估法律人才的考试,被广泛认可为法律从业者的入行门槛。
而其中的卷三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就司法考试卷三的一些典型题目进行分析和给出参考答案,供考生参考。
一、刑事辩护策略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辩护律师的策略和技巧直接关系到被告的权益和案件的结果。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比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认罪辩护策略,争取较轻的刑罚;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否认犯罪或质疑证据的策略,争取无罪判决。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辩论等手段来强化辩护策略。
二、民事赔偿标准民事赔偿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涉及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确定民事赔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民事赔偿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在经济损失赔偿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痛苦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之前的一种救济方式。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证据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
在证据收集和保全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搜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举证、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此外,为了保全证据,可以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
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2、宋体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3、马迪由阳光劳务公司派往五湖公司担任驾驶员。
因五湖公司经常要求加班,且不发加班费,马迪与五湖公司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本案仲裁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B、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和阳光劳务公司为被申请人C、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阳光劳务公司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马迪和阳光劳务公司为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4、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
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5、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精选试题及答案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修理,因郑某不付修理费与朱某发生争吵,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物权请求权。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全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据此可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全部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理论上通说认为主见返还原物请求的对象是现实占有人。
本案中的现实占有人是朱某,李某、王某与郑某都不是遗失物的现实占人。
因此,张某只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请求李某、王某、郑某返还手表的话,将无法实现目的。
2.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商定租期5年。
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
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B.丙有权依据善意取得规章取得房屋全部权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选项A、D错误。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据此可知,甲出售房屋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
202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种对旳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有关民事权利旳表述哪一种是错误旳?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祈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旳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旳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祈求权是特定人得祈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旳权利。
债权是经典旳祈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达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旳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作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作权利,也不承担合作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作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作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作人退出合作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作债务旳,退伙人对原合作旳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作债务旳,对其参与合作期间旳所有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企业常常派业务员乙与丙企业签订协议。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企业公章旳协议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旳丙企业签订一份协议,并按照一般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企业并不知情。
丙企业规定甲企业履行协议,甲企业认为该协议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甲企业不承担责任B.甲企业应与丙企业分担损失C.甲企业应负重要责任D.甲企业应当承担签约后果【答案及解析】:D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旳代理。
表见代剪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旳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3年。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及解析
2022年国家司法考卷子三试题卷子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托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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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卷子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局部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置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依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以下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同、老实信用【司法部答案】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抵押物灭失对主合同的影响【答案解析】依据物权法规定,抵押财产灭失,债权人的抵押权一般消灭,除非存在物上代位。
但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借款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A选项中,尽管洪水冲毁房屋属于不可抗力,但合同法规定的风险负担适用交付主义,该风险应当由张某负担,甲的说法不成立。
B选项中,还款能力与是否负有仍还款义务无关,乙说法不成立。
C选项中,银行可以做坏账处理的系实在无法收回的贷款,而非只要房屋损毁即应当做坏账处理,丙的说法颠倒因果不成立。
D选项成立,彰显了民法老实信用原则。
2.关于法人,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X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2、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3、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4、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5、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11.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全部权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恳求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恳求D.第一份合同有效,其次、三份合同均无效12.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见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连续赔偿4万元13.A.方某享有全部物返还恳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22元酬金B.假如方某不支付2022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假如方某未曾公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酬劳或费用D.既然方某公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需支付酬金14.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15.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B.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担当16.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担当侵权责任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担当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连续使用该技术隐秘,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17.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着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爱护B.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爱护C.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顿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D.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顿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18.A.在该专利技术根底上连续开发新技术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C.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D.无偿使用该技术19.A.乙公司误认为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故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也使用“冬雨之恋”商标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予以运输C.丁饭店将购置的甲公司“冬雨之恋”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自制“侠客”牌散装啤酒出售D.戊公司明知某企业生产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向其出租仓库 20.A.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将输掉的2022元现金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21.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洁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查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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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1 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人《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B. “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C. 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D. 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
构成侵权行为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在作品上标记姓名。
以真实反映作品和作者之间的“血缘”联系,既是对作者创作行为的尊重,也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
具体内容包括: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决定署名的顺序;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
特别注意:不署姓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之一.不等于没有或放弃署名权。
由此可知,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名字署名为“漫动的音符”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一种合法的行为,A选项说法错误。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具体包括决定作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
发表权的特点: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同一作品不存在再次甚至反复行使发表权;当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诗作在甲网站以“天堂向左”为题发表的时候,其发表权已经行使完毕,故B选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 含答案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 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 、主管单位 B 、登记机关 C 、利害关系人 D 、清算义务人2、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
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 A 、书证 B 、鉴定意见 C 、勘验笔录 D 、电子数据3、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A 、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B 、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 、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D 、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4、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A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B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 、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5、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北林公司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B 、业主甲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北林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甲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C 、业主乙拖欠半年物业服务费,北林公司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欠款,业主委员会无权拒绝D 、业主丙出国进修两年返家,北林公司要求其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丙有权以两年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予以拒绝6、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
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
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
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
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
《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
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4.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2022年上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能力测试试题 附答案
2022年上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能力测试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
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
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3、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
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
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
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4、宋体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5、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
司法考试卷三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及答案xx年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局部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以下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guo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当赔偿责任【司法部答案】C2.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
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懊悔。
关于这一买卖,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司法部答案】D3.甲十五岁,精神病人。
关于其监护问题,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司法部答案】B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司法部答案】C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回绝。
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容许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司法部答案】B6.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卷 附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卷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A、适用国家政策B、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C、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D、适用之前纠纷处理案例2、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
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3、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4、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
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
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终结诉讼B、驳回上诉C、不予受理上诉D、中止诉讼5、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
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
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
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C、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6、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4)
B.若乙公司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甲、乙签订的合同有效
C.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D.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
上一题下一题
(9/50)单项选择题
第9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火龙果”牌手机,并要求乙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乙与丙签订手机买卖合同。丙将手机交付给乙,乙将手机交给甲,甲因现金流紧张无法支付价款。乙遂向丙披露甲。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赵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B.钱某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时,房屋所有权移转”
C.孙某与女朋友在合同中约定“待孙某通过司法考试后,即陪女朋友去欧洲游玩”
D.李某与儿子李明约定“李明考上北京大学后,李某赠与李明玛莎拉蒂汽车一辆”
A.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6日
B.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7日
C.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5日
D.甲的出生时间无法证明,以户籍登记证明为准
上一题下一题
(3/5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下列关于监护,正确的是:______
A.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B.有关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且无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救援人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B.救援人员是故意造成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救援人员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救援人员无须承担责任
上一题下一题
(11/50)单项选择题
第11题
甲2013年5月12日向乙借钱10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乙一直没有主张权利。2016年5月16日,乙要求甲返还借款,并给甲10天的准备时间。当天,甲回复乙说:“3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甲不再返还借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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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43 单项选择题第1题: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在何种条件下,债权人能够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A.债务人转让债务B.债务人信誉下降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债务人拒绝清偿到期债务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第2题:以下关于工资支付的表述中哪个或哪些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
A.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有价证券代替货币发放B.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C.在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D.在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定额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是关于工资的命题,命题的目的是考生对于工资支付规定的掌握程度。
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依据《劳动法》,工资要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是在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是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据此选项D的表述是错误的。
解答本题的依据是《劳动法》第50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和第 59条。
第3题:李奶奶在去公园散步途中被一辆奔驰车撞倒,奔驰车当即逃跑。
路人张妙将李奶奶送到医院并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
同时与张妙同行的朋友赵丹细心记下了奔驰车的车牌号。
关于此事,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项?( )A.张妙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但她无权起诉奔驰车主,只能向李奶奶讨要B.李奶奶被撞伤住院,可以起诉奔驰车主,即使她尚不知奔驰车主姓名C.赵丹是一名记者,她通过努力找到了奔驰车主,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奔驰车主,从而为李奶奶和社会讨回公道D.本案中李奶奶和张妙都有资格起诉奔驰车主,因为她们都与本案有联系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原告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在这起车祸中,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只有李奶奶,张妙只是救助和垫付了住院费,她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向李奶奶讨要,所以A正确而D错误。
赵丹虽然记下了车牌号,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但她与本案无利害关系,所以C错误。
李奶奶显然是原告,但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知道明确的被告,甚至要提供给法院明确送达地址,而本案中李奶奶不知被告身在何方,故B错误。
第4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0名股东设立的一家从事外贸出口的企业,下列对于股东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股东会是公司的必设机构和常设机构B.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会主持C.股东会的临时会议,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过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为非常设机构,A错误;C正确;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4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因此B正确;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正确。
第5题:1999年2月20日,张某、李某签订为期半年、月租金500元的租房合同。
1999年 5月5日,张某在询问李某是否愿以30万元购买该租赁房,被李某拒绝后,即与王某签订卖房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1999年5月10日,王某要求李某在两周内搬出去,李某拒绝,王某亦未坚持。
1999年9月 10日,李某将500元交给王某,声称是9月份房租,王某收下。
9月30日,李某通过电话联系王某,表示愿继续以月租500元承租此房1年,王某表示同意。
10月5日,赵某提出愿以600元月租承租此房,王某随即要求李某在两周内搬走,问王某先后两次要求李某搬走,王某是否有此项权利?A.无权;有权B.有权;无权C.有权;有权D.无权;无权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依此,第一次王某无权要求李某搬走。
第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依此,在8月 20日以后,租赁合同为不定期合同,第二次时王某有权要求李某搬走,即解除合同。
故 A项正确。
第6题:A公司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由B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570万元。
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此时应当依法:A.裁定驳回起诉B.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C.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D.判决驳回上诉,不予受理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的是裁判的种类及其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因此本案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第7题:赵某诉王某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交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仲裁的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达成和解协议后,当事人应当请求仲裁庭根据该和解协议作出判决书B.双方和解后撤销仲裁申请的,原来的仲裁协议也随之失效C.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该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且当事人不能反悔D.与诉讼案件不同,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当事人必须履行该和解协议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仲裁案件的和解。
《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由此可知,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有两种选择:(一)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二)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可以选择两种处理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所以A选项不正确。
《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知,如果当事人请求仲裁庭根据法院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反悔,故C选项正确。
《仲裁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据此可知,如果当事人和解后选择撤销仲裁申请的,其仍然可以反悔,并不是必须要履行和解协议,故D选项不正确。
既然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仍然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就说明原来的仲裁协议依然有效,故B选项不正确。
第8题:高某因生活困难,于1975年底将房屋2间典给吴某,典价1500元,典期15年,未约定典期届满未回赎视为绝卖。
高某向吴某交付了房屋,吴某向高某支付了典价1500元,。
吴某自己居住到1988年时将房屋出租给孙某居住,每月收取租金400元。
1989年因房屋年久失修,吴某出钱100元进行了修缮。
以下关于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高某有权要求吴某将收取的租金分给自己一部分B.如果高某将房屋赎回,吴某有权要求高某支付修缮房屋的费用C.如果高某于1991年初要求回赎房屋,因典期已过,吴某有权拒绝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如果高某于1990年要求回赎房屋,因货币贬值,吴某有权要求高某参照货币贬值的比率增加典价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典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典物,并可以将其出租,转让典权。
典权人为典物支付的有益费用,在出租人回赎时,有权在先存利益的限度内请求典权人偿还。
《民通意见》第120条:在房屋出典期间或者典期届满时,当事人之间约定延长典期或者增减典价的,应当准许。
承典人要求出典人高于原典价回赎的,一般不予支持。
以合法流通物作典价的,应当按照回赎时市场零售价格折算。
因此只有B 项是正确的。
第9题:我方租单程船从美国运人小麦 35,000公吨,租船合同约定:货物装卸港每天卸货2,000公吨。
按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计算,星期五下午6时至下一工作日8时前不计装卸时间,递接各部通知书后从次日上午8时开始,如通知书下午4时以后送达则于次日下午2时起算装卸时间,滞期费每天6000美元,速遣费每天3000美元。
假设该船于2000年6月2日(星期五)中午到达卸货港,于下午4点整发出《准备就绪通知书》后,开始卸货至6月30日全部卸货完毕。
卸货期间,计有:两天时间下大雨,不能工作;一天时间因港口停电不能工作。
我方应支付:( )A.滞期费6000美元B.滞期费3000美元C.速遣费3000美元D.速遣费1500美元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10题:著名风景区绵山由于气候的原因,盛产丝绒,全国闻名。
绵山以北的一座城市的一家以普通丝绒为原料的丝绒厂欲注册商标“绵山被”经营床上用品‘以取“绵山以北”地理位置的谐音。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商标不予注册但可以使用B.该商标既不予注册也不可以使用C.在绵山地区的丝绒厂可以将“绵山”注册为商品商标D.在绵山地区的丝绒厂只能将“绵山”注册为证明商标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所考查的是关于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
所谓地理标志,根据《商标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在本题中,绵山地区的丝绒由于气候的原因“全国闻名”,可以归为地理标志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