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2006-2020 年)
福建平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福建平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2010年08月1.规划背景平和县地处九龙江西溪上游,漳州市域西南部闽粤交界处,位于东径116°52′30″-117°33′45″,北纬24°02′-24°35′之间。
平和县东与龙海、漳浦相连,西与广东省饶平、大浦交界,南与云霄、诏安接壤,北与南靖、永安毗邻,县城(小溪)距漳州市60 公里,隶属漳州市管辖。
平和县辖16个乡镇(场),总辖区面积2328.6平方公里,人口约53万人。
随着国务院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及福建省、漳州市的贯彻意见出台,给漳州市包括平和县在内的区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更加突出了平和县对台的独特区位优势。
就平和县目前产业结构而言,平和县的农业产业所占比例偏高,而工业所占的比重较少。
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指导下,平和县委县政府针对区域资源的开发及保护要求,提出了“生态工贸县”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及工业立县。
因此,如何科学地解决好工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合理地利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促进城市发展的优化布局,城乡空间的合理有序利用是未来平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平和县现有的工业产业集中区主要沿省道官九线两侧分布,为落实、深化平和县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区多园”的总体战略部署,为域工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空间支撑。
本次规划拟整合省道官九线两侧山格镇区、文峰镇区及平和县城区域的空间资源,协调交通、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城镇发展,形成工业园区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互动的局面。
本次规划涉及的现有开发区主要有平和工业园(文峰镇黄井村),文美工业园(文峰镇文美村)、宝丰工业园(山格镇宝峰村)和大坂洋工业园(县城小溪镇),分别沿省道官九线自北向南分布至县城,其中平和工业园为已批准的省级开发区,其余三个片区为乡镇工业集中区由于历史原因,本次规划的现有各个开发区内存在以建材、农林产品加工、造纸、食品等为代表的传统产业和以机械电子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混杂的现象,而且随着近年来平和县区域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和入区企业的增多,现有开发区已批准的项目用地十分紧张,后续发展空间已明显不足。
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送审稿)平和县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区域概况........................................................................................... 2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2 第三节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6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原则.................................................................................. 8 第一节指导思想........................................................................................... 8 第二节基本原则........................................................................................... 8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主要目标和任务.................................................... 10 第一节区域功能定位................................................................................ 10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0 第三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11 第四节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12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8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8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21 第三节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5 第五章基本农田调整和布局优化................................................................ 27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7 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28 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 (29)第一节土地利用政策分区及管制规则 (29)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30)第七章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土地利用 (35)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5 第二节平和工业园区土地利用................................................................ 37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9)第一节耕地保护工程................................................................................ 39 第二节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工程............................................................40 第三节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工程........................................................ 41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 (42)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3)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行政管理措施........................................................ 43 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经济调控机制........................................................ 43 第三节建立规划实施技术保障措施........................................................ 43 第四节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44 附表1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45 附表2 平和县各乡镇农用地指标................................................................. 48 附表3 平和县各乡镇建设用地指标............................................................. 49 附表4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表................................................. 51 附表5 补充耕地指标表 (52)前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促进平和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10 年)》和《平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201410-福建省平和县高寨村美丽乡村规划
0.00 0.27 0.05 0.00 1.99 0.00 0.00
1、建筑质量分析
建筑质量分类 根据建筑的年代、结构、建筑材料,将高寨村建筑质量分为三类: 一类建筑:基础较好、结构完整、建成年限较短、框架砖混结构,并有村 民入住或使用的近5年新建建筑。 二类建筑:基础较好、结构完整、建筑外观完整,并有村民入住及使用的 石砌建筑或砖石结构建筑。 三类建筑:建筑质量相对较差,较难满足生活需要的建筑以及简陋建筑、 临时建筑或质量较差建筑,如土房、木房或危房之类的建筑。
说明书
第一章 规划概述
一、规划背景 二、区位与交通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四、规划依据和技术路线 五、上位规划解读
一、规划背景
福建省、漳州市先后推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美丽村庄建设
地方建设——平和打造22个美丽示范村,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14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进美丽
具体范围以村域界限及山体线为边界进行划定,规划面积约为191.24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2015-2020为近期,2020-2030为远期。
四、规划依据和技术路线
1、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编制以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相关规划成果及政府文 件为依据,同时参考相关规划成果及政府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0年)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2014.07)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2013.12) 《漳州市平和县总体规划》(2009-2030)》 《霞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平和县霞寨镇总体规划》 (2009-2030)》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富美乡村”规划工作(试点)实施方 案的通知》
美丽乡村-福建省平和县高寨村美丽乡村规划
说明书第一章规划概述一、规划背景二、区位与交通三、规划范围与期限四、规划依据和技术路线五、上位规划解读⏹福建省、漳州市先后推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美丽村庄建设2014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政预算将安排4亿元,用于建设美丽乡村,计划2014年全省建设整治1000个村庄,打造1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
漳州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将131个村(含12个美丽示范村)纳入全省“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并印发《漳州市“富美乡村”规划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围绕“创业增收生活美、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等四个“美”要求,规划宜居、宜业、宜游的漳州富美乡村,实现“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民主和谐”的建设目标。
一、规划背景⏹地方建设——平和打造22个美丽示范村,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平和县共开展22个美丽示范村建设,按照“百姓富,生态美”的总体部署,围绕“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当地资源,打造符合本土特色的美丽乡村,做到既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又为县乡村旅游发展增添魅力。
⏹高寨村所在的区位高寨村位于闽南金三角漳州市平和县霞寨镇境内。
平和县地处漳州市西南部,毗邻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与闽粤两省八县毗邻。
霞寨镇地处平和县西北部,距县城19公里,东接小溪镇,西连崎岭乡,南与国强乡毗邻,北邻芦溪镇、山格镇。
高寨村则位于霞寨镇北部,东连后塘村白沙溪山麓,西接墩里村,南毗长汀村,北邻山格镇双坑村,距县城15公里,离镇区4公里,是西半县的东大门。
⏹区域交通条件省道309、省道207、福诏高速在平和县境内四通八达。
省道郊柏线东西向横穿霞寨镇。
但是高寨村仅靠乡道,村道进行对外联系。
二、区位与交通三、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范围本次高寨村的规划重点在村庄居民点建设、村庄整体景观提升及旅游线路规划,因此规划范围的划定主要考虑既要覆盖高寨村的重点建设区域,同时也要包含周边山体的视线可触及面,确保景观的完整性。
平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说明平和县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一月目录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1)(一)适应宏观社会经济背景的变化的要求 (1)(二)适应国家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 (2)(三)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 (2)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 (3)(一)依法规划 (3)(二)承上启下 (3)(三)统筹协调 (3)(四)因地制宜 (3)(五)公众参与 (3)三、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4)四、规划编制过程和主要成果 (7)(一)规划编制过程 (7)(二)规划编制主要成果 (9)五、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11)(一)基础数据的采用 (11)(二)指标分解情况 (13)(三)与相关规划协调情况 (21)(四)规划弹性 (24)(五)扩大内需项目工程 (25)(六)与二调衔接 (25)六、规划实施成效估计 (27)(一)规划实施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27)(二)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27)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平和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9 年编制完成,自从规划实施以来,在强化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积极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资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渐出现了一些不太适应现状的情况:一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大增,原来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已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要求,规划确定的目标已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国家提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突出强调要把好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由于市场经济中存在许多变化因素及市场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上一轮“刚性”指标分解的规划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新一轮规划要加强对协调规划指标“刚性”与“弹性”矛盾的研究,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三是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只强调耕地占补平衡,忽略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效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
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1.30
•【字号】闽政文〔2021〕538号
•【施行日期】2021.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21〕538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21〕8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和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8.2234公顷。
二、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小溪镇等十五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小溪镇等十五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7•【字号】漳政地[2012]91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小溪镇等十五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漳政地〔2012〕91号)平和县人民政府:《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小溪等1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平政文〔2012〕4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县上报的小溪镇、山格镇、文峰镇、南胜镇、坂仔镇、安厚镇、大溪镇、霞寨镇、九峰镇、芦溪镇、五寨乡、国强乡、崎岭乡、长乐乡、秀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是对辖区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的纲领性文件,一切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三、要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
县、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保障规划实施的各项措施。
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行政区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市国土资源局、平和县国土资源局要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生态保护等各项目标实现。
四、本次批准的规划要在辖区内公告宣传,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实施过程中确需修改的,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漳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平和县霞寨镇、坂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平和县霞寨镇、坂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2•【字号】漳政综〔2016〕71号•【施行日期】2016.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平和县霞寨镇、坂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漳政综〔2016〕71号平和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局部修改〈霞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坂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平政文〔2016〕76号)文收悉。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4〕16号)要求。
经研究,同意霞寨镇、坂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上报的霞寨镇、坂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高峰生态谷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2.3954公顷)用地选址范围涉及霞寨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1194公顷、限制建设区1.8838公顷(其中农用地1.8124公顷、不涉及耕地),调整为允许建设用地区。
二、将位于霞寨镇长汀村的原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1.8838公顷(农用地1.8838公顷,不涉及耕地)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三、将位于坂仔镇心田村的原规划允许建设用地区2.0032公顷(农用地2.0032公顷,不涉及耕地)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四、同意局部修改霞寨镇、坂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后平和县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等规定,此次调整为允许建设区的规划范围内,不得配套安排商品住宅开发。
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详解
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一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2)第一节土地资源现状与特点 (2)第二节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7)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1)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14)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14)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15)第三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7)第一节指导思想 (17)第二节基本原则 (18)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20)第四章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22)第一节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2)第二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27)第三节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32)第四节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 (36)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38)I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8)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2)第六章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49)第一节耕地保护工程 (49)第二节村庄整理工程 (51)第三节节地工程 (51)第四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程 (53)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6)第一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法制建设 (56)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 (57)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58)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59)第五节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60)II前言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省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21〕39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21〕396号平和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21〕17号)和《关于核减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21〕74号)均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平和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99.2423公顷。
二、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22日——结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21〕53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
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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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21〕538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21〕8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和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8.2234公顷。
二、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结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
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1.13
•【字号】闽政文〔2021〕495号
•【施行日期】2021.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21〕495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21〕4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和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1.0819公顷。
二、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3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
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9.22
•【字号】闽政文〔2021〕396号
•【施行日期】2021.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21〕396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21〕17号)和《关于核减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21〕74号)均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和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99.2423公顷。
二、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
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关于《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
目录一、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2)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3)(一)指导思想 (3)(二)原则 (3)(三)任务 (4)三、编制规划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4)(一)基础数据来源及可靠程度 (4)(二)主要规划指标的协调情况 (5)(三)用地布局调整的依据和方法 (9)(四)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效益估计 (10)(五)实施规划的条件 (11)1关于《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的说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国家土地局令第7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闽委发[1997]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若干问题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文19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土地局关于开展1996-201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报告的通知》精神和省土地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以及我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
整个规划编制工作大致经历了准备阶段、调查研究、编制方案和规划的协调论证等几个阶段。
1、准备阶段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主要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聘请技术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
2、调查研究阶段收集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各种基础资料(包括法规、政策、规划报告、统计和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整理分析、综合研究。
由各主要用地部门提供本部门用地计划和预测报告,针对重点专题,深入实地调查。
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供需趋势预测》等专题研究报告,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编制规划方案在专题研究基础上,以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本县的规划控制指标为指导,从规划期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出发,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制定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平衡指标,形成规划方案。
【规划】平和县十二五房建设规划
【关键字】规划平和县“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实现建设海峡西岸生态工贸县的总体目标,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二五”住房建设发展战略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是普通商品房、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统筹与指导,明确今后一段时间我县住房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范围时限本规划范围为平和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规划期限为2011至2015年。
第三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为着力点,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家庭的住房消费需求,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居民居住质量和民生幸福水平,提升县城建设品味。
第四条规划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三)、《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25号);(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和2011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10]31号);(六)、《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的通知》(漳政办〔2011〕47号);(七)、《平和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八)、《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和县“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平政〔2010〕2号);(九)、《平和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平政〔2009〕)4号);(十)、《平和县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平政〔2009〕7号)。
第五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根底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21〕49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
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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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21〕495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21〕4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和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1.0819公顷。
二、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平和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3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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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说明平和县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一月目录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1)(一)适应宏观社会经济背景的变化的要求 (1)(二)适应国家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 (2)(三)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 (2)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 (3)(一)依法规划 (3)(二)承上启下 (3)(三)统筹协调 (3)(四)因地制宜 (3)(五)公众参与 (3)三、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4)四、规划编制过程和主要成果 (7)(一)规划编制过程 (7)(二)规划编制主要成果 (9)五、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11)(一)基础数据的采用 (11)(二)指标分解情况 (13)(三)与相关规划协调情况 (21)(四)规划弹性 (24)(五)扩大内需项目工程 (25)(六)与二调衔接 (25)六、规划实施成效估计 (27)(一)规划实施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27)(二)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27)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平和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9 年编制完成,自从规划实施以来,在强化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积极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资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渐出现了一些不太适应现状的情况:一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大增,原来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已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要求,规划确定的目标已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国家提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突出强调要把好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由于市场经济中存在许多变化因素及市场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上一轮“刚性”指标分解的规划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新一轮规划要加强对协调规划指标“刚性”与“弹性”矛盾的研究,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三是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只强调耕地占补平衡,忽略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效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为了适应宏观社会经济背景的变化、适应国家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规划迫切需要修编。
(一)适应宏观社会经济背景的变化的要求上一轮规划是在20 世纪90 年代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1992 年出现房地产热、圈地热,再加上耕地大量减少,粮食安全压力大的宏观背景下编制的。
而目前宏观社会经济背景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
党中央在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思路,以及建立节约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等都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平和县土地管理工作重点相应发生了变化,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这个重点,拓展政策思路,拓宽发展空间,严格土地资源管理,进一步处理好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支持经济发展与保护农民权益、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
(二)适应国家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规划作为土地管理的龙头,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必须以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用地、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控资源供应总量和结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三)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十一五”时期平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奋斗目标是: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步伐,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个基地”建设形成规模,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有较大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社会文明跃上新水平。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一)依法规划贯彻《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核心的指导方针,依法规划。
(二)承上启下落实《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对平和县土地利用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平和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对平和县土地利用管理和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促进平和县社会经济发展建设。
(三)统筹协调从平和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和区域土地利用,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四)因地制宜结合平和县基本县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围绕土地利用中的关键矛盾和土地利用重大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五)公众参与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8、《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9、《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试行)》;10、《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11、《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编制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发[2004]133 号);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 号);1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 号);1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4 号);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118 号);1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 号);1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 号);1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19、《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5]147 号);21、《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补充指导意见》(闽国土资文[2008]215 号);22、《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8]228 号);2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划修编中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8]303 号);2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09]35 号);25、《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6、《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规划修编中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通知》(漳国土资[2008]397 号);27、《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8、《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29、《平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30、《平和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31、平和县基本农田保护区汇总图册;32、平和县区域规划纲要和产业发展规划;33、平和县城市总体规划;34、平和县各部门“十一五”规划纲要、图件等。
四、规划编制过程和主要成果(一)规划编制过程平和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验总结和实施效果评价的基础上,利用2005 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及图件,从平和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认真开展土地利用合理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方案优化选择研究,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编制完成。
整个规划修编工作从2007 年9 月开始工作,于2008 年5 月完成规划编制初稿,2009 年6 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初审,9 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复审,11 月大纲得到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大致经历了前期工作阶段、大纲编制阶段和规划文本阶段:1、前期工作阶段前期工作阶段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经费准备、资料准备;调查核实;专题研究。
组织准备:平和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平和县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发改委、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计生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资源局,各部门按工作组的要求开展工作,各部门和乡(镇)指定联络员,负责提供资料,测算、提出用地需求,参与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协调。
与此同时,作业单位成立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组和技术指导组为规划的进一步开展做好准备。
技术准备:主要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方案、工作方案以及为以后的工作做好技术工具和技术培训。
经费准备:主要分析测算规划编制中人、财、物、技术等资金投入需求,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资料准备:主要是完成基础资料收集,本次规划需要收集全面的资料涉及多个部门、乡镇、工业区等,主要分为规划基期与规划期材料。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以及图件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如平和县城镇体系规划文本及图件、交通规划文本及图件、工业区规划文本及图件、各城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件、耕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报告、农用地分等定级技术报告、地质灾害分布图、旅游规划图等,对数据资料的可靠性较差的进行筛选、复查核实,以保证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调查核实:为了保证所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和现势性,对所收集的资料整理分析,并组织对基础资料调查核实,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优质园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实地核实。
专题研究:当基础资料着手调查核实时,专题研究也同时动工,在这个期间完成相关规划指标的测算、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写和部分专题图件的编制。
完成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建设用地供需预测和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镇用地和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统筹区域和各行业土地利用》、《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规划实施评价》等专题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