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广州规划标准与准则—用地篇
3
C8
其它公共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用地
M1 M
M2
M3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 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 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E
保安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 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E1
水域
E2
耕地
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 单位内的水域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 (M)。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3 供燃气用地
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 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
U
U14 供热用地
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 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 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 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 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 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天河区三旧改造规划文本
目录一、规划背景与改造范围 (1)(一)规划背景 (1)(二)编制依据 (2)(三)改造范围 (3)(四)规划期限 (3)二、改造指导思想与原则 (4)(一)指导思想 (4)(二)改造原则 (4)三、改造目标与改造方向选择 (6)(一)改造目标 (6)(二)改造方向选择 (6)四、改造规模调控 (8)(一)城市发展目标保障 (8)(二)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9)(三)政策机遇导向 (10)五、改造功能引导 (12)(一)功能分区 (12)(二)功能分类 (13)六、改造分类引导 (16)七、改造强度引导 (18)(一)强度控制依据 (18)(二)强度分区划定 (18)(三)强度分类控制 (20)八、改造时序引导 (23)(一)时序安排原则 (23)(二)改造计划 (23)九、分区引导 (26)(一)中央商务提升区 (26)(二)科教文化配套区 (35)(三)高唐高科技产业升级区 (42)(四)文体休闲综合居住区 (48)(五)北部生态控制区 (56)十、实施保障 (60)(一)组织计划安排 (60)(二)规划设计引导 (60)(三)土地政策支持 (61)(四)资金政策支持 (61)(五)制度创新保障 (62)十一、改造实施效果 (64)(一)经济影响分析 (64)(二)社会影响分析 (65)(三)环境影响分析 (66)附表 (68)附件:现状调研报告图纸目录(1)区位图(2)改造项目分布图(3)现状分析图(4)土地利用现状图(5)改造模式图(6)功能指引图(7)强度指引图(8)改造时序图一、规划背景与改造范围(一)规划背景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建设节约集约示范省,省委省政府提出进行“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重要决策。
“三旧”改造工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和产业转型的重大举措和积极探索,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资源的重新整合和优化。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文本(评审稿)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区分局中山大学土地研究中心二〇一三年十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背景与形势 (2)第一节区域概况 (2)一、地理位置 (2)二、自然条件 (2)三、经济社会条件 (2)第二节1997-2010年土地整治实施评价 (3)一、1997-2010年土地整治任务 (3)二、1997-2010年土地整治实施效果 (4)三、1997-2010年土地整治工作存在问题 (6)第三节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7)一、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 (7)二、南沙区域地位提升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7)三、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了土地整治内容 (8)四、已有土地整治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加强 (8)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整治潜力 (9)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9)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9)二、土地利用特点 (10)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0)第二节土地整治潜力 (11)一、农用地整治潜力 (11)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11)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12)四、土地复垦潜力 (12)五、十二五建设用地复垦潜力 (12)第三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13)第一节规划原则 (13)一、合法依规,科学规划 (13)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施 (13)三、上下协调,规划衔接 (13)四、部门合作,公众参与 (13)第二节规划依据 (14)一、法律法规 (14)二、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 (14)三、相关规划 (15)第三节土地整治目标 (15)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 (15)二、补充耕地目标 (15)三、“三旧”改造目标 (15)四、土地复垦目标 (16)五、建设用地复垦目标 (16)第四章土地整治任务安排 (17)第一节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 (17)一、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17)二、积极推进耕地整理 (17)三、有序开展基本农田整备 (17)四、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17)第二节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8)一、统筹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8)二、推进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8)三、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18)第三节积极开展“三旧”改造 (18)一、“三旧”改造规模 (18)二、“三旧”改造方向 (19)三、“三旧”改造时间安排 (19)第四节加快损毁土地复垦 (19)一、自然灾毁土地复垦 (19)二、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 (19)第五节落实十二五建设用地复垦 (19)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 (19)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复垦 (20)第五章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21)第一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1)第二节“三旧”改造项目 (21)第三节土地复垦项目 (23)第四节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23)第六章土地整治投资与效益 (25)第一节资金需求 (25)第二节资金筹措 (25)一、稳定现有资金来源 (25)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 (25)第三节预期效益 (25)一、经济效益 (25)二、社会效益 (25)三、生态效益 (26)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7)第一节严格执行土地整治规划 (27)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27)二、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划体系 (27)三、增强规划权威性 (27)四、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制度 (27)第二节加强土地整治基础建设与管理 (28)一、加快土地整治标准体系建设 (28)二、加强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 (28)三、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28)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28)一、完善规划工作方式 (28)二、加大土地整治宣传力度 (29)三、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制度 (29)四、切实维护土地权益 (29)第四节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29)一、建立健全农用地整理经济激励机制 (29)二、深化“三旧”改造激励机制 (29)三、建立完善的土地整治资金保障体系 (30)四、探索建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效益评价机制 (30)附表1 广州市南沙区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 (31)附表2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32)附表3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 (33)附表4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34)附表5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项目表 (35)前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开展土地整治的要求,依据《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南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等相关规划与政策文件,编制《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0•【字号】穗府办规〔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0日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促进广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9〕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4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管理是指以提高工业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土地供应合同为基础,通过项目准入审核、土地利用全要素和全流程管理等,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
本市新增供应的工业及仓储用地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应坚持加强监管、主动服务、高效便捷的原则推进实施。
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具体内容包括通过健全项目准入、土地供应、综合效益评估、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将工业用地项目约束性指标和监管要求列入土地供应合同中管理,分别在开竣工阶段、达产阶段(达产评估)、达产后每3年至5年(过程评估)、出让年期到期前1年(到期评估)等阶段依据合同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
土地规划调规方案文本:XX市XXX批次布局调整审核表及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布局调整审核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布局调整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3〕173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4〕14号)和省相关规定,编制YYY 市2015年第1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涉及《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年》布局调整方案。
一、规划布局调整原由该批次用地位于ZZZ区XXX镇某某村、某某村、某某村境内,总面积(多少多少)公顷,其中农用地(多少多少)公顷(耕地面积(多少多少)公顷),建设用地(多少多少)公顷,未利用地(多少多少)公顷,规划用途(多少多少)公顷有条件建设区。
根据皖国土资源[2013]173号文件规定:因城乡建设确需使用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在同一乡镇(XXX)内,将拟用地范围(XX镇某某村,某某村,某某村)内的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同等面积的允许建设区(XX镇某某村)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现行规划因修编时规划指标控制,未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城乡建设的不确定性。
为全面保障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建设需要,实现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需对《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用地布局进行局部优化调整。
二、规划布局调整原则(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本次用地的规划布局调整将拟用地范围内的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等面积的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确保了“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三、规划布局调整涉及的地块编号、地类、面积本次用地项目共3个地块涉及规划布局调整:地块1,即aaa南路:图幅号I50G076053,位于XXX镇某某村,总面积(多少多少)公顷,现状耕地(多少多少)公顷,其他农用地(多少多少)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多少多少)公顷。
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
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一、海珠区概况海珠区地处广州市市区南部,被珠江广州河段前后航道所环绕,是一个“岛区”,土地总面积约92.09平方公里。
“江、涌、围、园”的江岛生态格局,为海珠区创造了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东南部的“万亩果园”是广州的“南肺”,对改善广州整体生态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本轮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把握机遇,在分析海珠区土地利用特点基础上,以上位规划为指导,严格落实《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项分解指标,探索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满足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万亩果园”和生态环境的协调机制;同时,在“保护果树,高效利用东部产业用地;优化结构,改善提升西部民生环境”的土地利用战略指导下,探索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现机制,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和谐海珠奠定基础。
二、规划基本情况(一)规划目的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确定海珠区土地利用战略,统筹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引导土地高效利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构建“五彩海珠”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划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保护“南肺”万亩果园,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围绕“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生态城区”城市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充分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规划原则1、加强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2、坚持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
3、坚持保障重点、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4、坚持规划协调。
(四)规划依据1、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1月25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3号令);《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5•【文号】国函〔2024〕137号•【施行日期】2024.09.1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广州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科技教育文化中心。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国际商贸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性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优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广州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广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8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29.1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9.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35.0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9%;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45.42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2010-2020海珠区总体规划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公告海府〔2011〕5号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我区编制了《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已于2011年4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中主要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公告如下:一、规划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落实广州市“中调”战略,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保护万亩果园,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挖掘现有— 1 —土地潜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海珠区行政辖区。
规划基期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近期规划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规划主要指标到2020年,实现耕地保有量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57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866公顷。
四、依法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六、加强果树和村庄用地管制。
相对保护线内的“果树村”纳入限制建设区,限制“果树村”用地的进一步扩展;绝对保护线内的果树用地纳入禁止建设区,禁止与果树保护不相符的各项建设活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3•【字号】穗府办[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37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我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和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0号)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适用本试行办法。
本试行办法所称流转是指在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发生转移、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等,但利用本村建设用地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除外。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
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
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
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
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保护历史传统文脉。
重点保护与修复反映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特色的空间载体。
凸显现代特色风貌。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州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广东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
广州市地处珠江入海口。
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广州要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
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广东省首位。
2005年广州市土地总面积为7286.5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控制面积),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330.75平方公里(799.6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16%。
建设用地面积为1494.53平方公里(224.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0.51%。
未利用地面积为461.27平方公里(69.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6.33%。
广州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土地利用结构圈层式发展,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居于较高水平,农用地利用方式逐步向都市型农业转变,都市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区域性公共基础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不断增加,外向型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外向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土地空间级差地租明显,土地利用方式逐渐多方向、多层次、全面化发展,市场化土地利用特征日趋显著;建设用地比例由中心区向近郊区,再向远郊区呈现逐渐递减趋势,土地利用空间差异较明显。
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1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更加科学合理指导用地、批地和管地,强化土地利用监督,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城市发展目标。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 文档全文预览
集 体
商铺等低效 空闲存量土
模式
综合整
治 改为项目的目适用全面
造政策。经所在区政 府 市地同意,并报
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用全面改造项目的政策。
村集体经济组 织自行改造外, 应当通过土地 公开出让
适用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 权流转政策 等“三旧”
二、“旧村 ”改造
• 3、全面改造模式的土地利用政策。
•
基准建筑面积是确定“拆一补一”复建补偿面积和货币补偿金额
的依据。
• ⑶复建补偿标准。确定拆迁补偿安置基准建筑面积的改造项目,住宅 房屋被拆迁人选择复建补偿的,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面 积以内的按“拆一补一”给予安置,不足基准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 人可以按安置住房成本价购买,超出基准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实行安置, 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超出基准 建筑面积部分的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4、主要工作流程: “先安置、后改造”的原则
二、“旧村 ”改造
1、主要条件 ⑴、54平方公里内在册( 138条“城中村” )或
其他通过审批纳入计划的“城中村” ⑵、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产业
结构规划 ⑶、用地权属明确,8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同意
二、“旧村 ”改造
2、主要模式及特点
• 全面改造项目具体用地范围由区政府会同市“三旧”改造办公 室确定。
• ⑵.全面改造项目采取土地公开出让融资模式的,可以实行现 状出让。
• ⑶.全面改造项目公开出让可以在保障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参 与改造。
二、“旧村 ”改造
• ⑷.全面改造的“城中村”土地,符合有关规定 的,可登记为国有土地。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完整版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目录引言 (4)(一)战略规划的缘起及实践 (4)(二)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背景 (6)(三)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过程 (9)(四)战略规划编制方法的探索与创新 (17)1 回顾与挑战 (20)1.12000年战略规划要点 (20)1.2 2000年战略规划实施效果 (22)1.3机遇与挑战 (37)结语 (61)2 目标与定位 (62)2.1城市发展目标 (62)2.2城市定位与职能 (62)2.3城市规划目标 (64)3 发展战略 (67)3.1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 (67)3.2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 (90)3.3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 (97)3.4从安居到宜居—构筑宜居城乡 (106)3.5从二元到一体—实现城乡统筹 (127)4 空间与特色 (137)4.1城镇体系 (142)4.2 空间结构 (148)5 实施策略 (201)5.1生态优先串珠发展 (206)5.2优化主城构建新区 (213)5.3文化复萌强化特色 (218)5.4 制度保障持续发展 (220)引言广州市2000年的战略规划是结合城市发展特点,改进城市快速发展和市场体制下城市规划工作方法的成功尝试,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编制方法、实施检讨等方面开创性的、卓有实效的探索,为战略规划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导。
2007年开始,伴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要求,应对空间发展战略转型的机遇与挑战,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广州市及时开展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工作。
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新一轮的战略规划经过规划咨询,多方案比选完成初步方案,落实解放思想调研成果完成中期报告,贯彻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完成了最终成果。
本轮战略规划不仅因应形势的变化提高了城市定位、明确了城市目标、深化细化了总体战略、科学制定了空间规划、制定了近期行动计划,还对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创新战略规划研究和编制方法做出了有价值的探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2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粤发〔2012〕22号),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切实增强土地资源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加快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耕地保护(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根据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确保全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2.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8.52万亩。
(二)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根据省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制定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和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实施和验收、管护和报备等规定。
各区(县级市)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分工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农业、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对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负责进行政策指导和评价验收工作。
(三)划定永久保护的基本农田。
2014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地块标图建库、定责到户工作。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公示(全文)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
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
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
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保护历史传统文脉。
重点保护与修复反映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特色的空间载体。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总体规划镇域文本
第十条具体目标
(1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狮岭镇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预测
2001年2005年2010年2020
数量近5年递
增(%
数量
年均
递增
(%
数量
年均
递增
(%
数量
年均递
增(%
工农业总产值(亿元
46.2 14.7~27.479.5~
100.2
14.5~
充分利用皮革、皮具行业得天独厚的良好基础和上级政府的政策倾斜,壮大工业规模,围绕皮革、皮具延伸产业链;立足市场优势,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引导、扶持皮革、皮具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走规模化、协作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迅速提升产业优势,打造“中国皮具之都”。
(3第三产业发展策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全镇各项建设用地,编制狮岭镇镇域总体规划。
第二条为确保狮岭镇镇域总体规划的实施,指导下一层次分区规划与详细规划,保证各项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文本。
第三条狮岭镇镇域总体规划一经批准,成为指导狮岭镇域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法律文件。在镇域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本文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与控告。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15.04
①10~14 20.0~21.010~1230.0~32.28~10
50.8~
70.9
7~9
1.93 /
2.0~2.1 2.7~2.9
3.2~
4.4人均GDP②(万元
天河智慧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天河智慧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一、规划期限天河智慧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称“天河功能片区规划”)编制基期年为2012年,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天河智慧城功能片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即天河行政区范围,总面积为136.57平方公里。
下辖包括凤凰、龙洞、元岗、长兴、新塘、兴华、五山、棠下、黄村、珠吉、沙东、沙河、林和、石牌、天河南、冼村、猎德、车陂、天园、员村和前进等21个街道。
三、土地利用调控目标1、严格保护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至2015年和2020年,确保天河功能片区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410公顷和306公顷。
2、加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加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坚持需求引导与供给调节相结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要项目用地需求,对各类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用地标准。
至2015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9506公顷和955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8772公顷和859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661公顷和104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74公顷和290公顷以内。
3、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进一步提升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产出效益。
至2015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62平方米/人和57平方米/人以内。
4、加强土地整治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至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41公顷,其余通过易地补充完成,实现占补平衡。
至2015年和2020年,实现“三旧”改造规模为680公顷和2587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规模为201公顷和796公顷。
5、提升区域生态建设落实建设环境友好型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大都市中心区的要求,以最佳生态效益整体安排城郊生态绿地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生态系统。
从化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
从化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从化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简本从化市人民政府二,一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一、土地利用规划定位 ..................................................................... ................................1 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 ................................1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 ................................2 四、规划范围 ..................................................................... ................................................3 五、规划期限 ..................................................................... ................................................4 第二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 5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5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7 第三章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8 一、土地用途分区 ..................................................................... ........................................8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3 第四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6)一、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 ..................................................................... ..........................16 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 ..................16 第五章土地整治安排 ..................................................................... ...... 18 一、农用地整理项目 ..................................................................... ..................................18 二、土地复垦 ..................................................................... ..............................................18 三、“三旧”改造...................................................................... ..........................................19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19 五、其他建设用地整理 ..................................................................... ..............................19 六、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 ......................20 第六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 21 一、生态建设目标 ..................................................................... ......................................21 二、土地生态格局 ..................................................................... .. (21)I第一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一、土地利用规划定位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定位为充分发挥功能片区区位优势、城市服务功能、土地资源分布特点及现有产业发展优势~加快新区开发建设~协调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发展~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信息型商贸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依托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精细化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以及新材料、动漫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现有生态农业资源与先进科技产业有机结合的鳌头新区新兴产业区、太平新区高新产业区的建设,增强生活服务和旅游服务功能~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加大城市绿色投入~强化居住、产业、配套、娱乐等综合功能~建立功能片区的“宜商宜居、宜业宜游”品牌形象~打造成为“广州市域北部综合型生活、生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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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前 言 (I)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4)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5)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6)第三章 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 (8)第一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8)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四章 农用地保护利用 (15)第一节 耕地保护 (15)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16)第三节 其他农用地保护 (17)第四节 农业产业化用地 (17)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9)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9)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节约利用 (19)第三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分类引导 (20)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 (26)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第二节 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27)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0)第一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0)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0)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33)第八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5)第一节 生态用地保护 (35)第二节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35)第三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38)第一节 土地整治 (38)第二节 “三旧”改造 (40)第三节 重点发展区域和建设项目 (40)第十章 区、县级市土地利用指导 (42)第一节 区、县级市规划指导原则 (42)第二节 区、县级市规划指引 (43)第三节 各区、县级市指标分解 (46)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8)第十二章 附则 (53)附表: (54)图 录1、土地利用现状图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5、土地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图6、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7、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8、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9、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图前言广州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广东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
广州市域土地总面积7286.5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控制面积),地处珠江入海口。
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广州是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南方经济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将建设成为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
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广东省首位。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广州市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要求下,规划以《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指标为指导,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针对广州市土地利用特点,根据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山、水、城、田、海”生态城市框架和“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指导下,立足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解决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及生态保护刚性不足等问题,确定“优化、协调”土地利用战略,旨在通过城区提升改造,新区理性引导,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与结构,实现旧城功能提升,新城紧凑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通过边界控制、土地复合利用,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基础上,提高各类用地的综合效益,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更加科学合理指导用地、批地和管地,强化土地利用监督,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城市发展目标,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重点,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统筹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
第三条规划依据(一)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8月17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广东省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审查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09]547号)《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国土资厅发[2009]79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1月25日)《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二)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8]33号)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年)》(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广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广州2020: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广州市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发展规划修编(2008-2015年)》 《广州城市林业发展概念规划》《广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1-2020年)》《广州生态城市规划纲要(2000年)》《广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年)》《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亚运城市”——广州,面向2010年亚运会的城市规划建设纲要》其他各类规划和计划。
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为7286.5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控制面积)。
第五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规划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六条土地利用特点土地利用结构圈层式发展,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居于较高水平,农用地利用方式逐步向都市型农业转变,都市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区域性公共基础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不断增加,外向型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外向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土地空间级差地租明显,土地利用方式逐渐多方向、多层次、全面化发展,市场化土地利用特征日趋显著;广州市的生态用地面积占市域土地面积80%以上,比重较高,生态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大;建设用地比例由中心区向近郊区,再向远郊区呈现逐渐递减趋势,土地利用空间差异较明显。
第七条土地利用问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长驱动力较大;生态绿地与农用地缺乏联合保护措施。
第八条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广州市土地总面积为7286.55平方公里(未含海域面积),其中农用地为5330.75平方公里(799.61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6.18%,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35880公顷(203.82万亩,含可调整用地),本地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38882.04公顷(208.32万亩)。
建设用地面积为1494.53平方公里(224.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0.5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21482公顷(182.22万亩),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3713公顷(35.57万亩),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258公顷(6.39万亩)。
未利用地面积为461.27平方公里(69.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6.33%。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根据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山、水、城、田、海”生态城市框架指导下,针对广州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问题,立足于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提出“优化”战略和“协调”战略。
第九条优化战略通过城区提升改造,新区理性引导,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与结构,实现旧城功能提升,新城紧凑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具体为: 城区提升改造是指在“中调”和“西联”战略指导下,通过建设用地二次利用,改造旧城区、旧厂房、城中村,逐步引导城区产业升级和用地结构调整,改善人居环境,完善现代服务业配套设施,实现城区土地效益的优化。
新区理性引导是指在“南拓、北优、东进”战略指导下,有序引导新区紧凑发展,优化用地结构,提高民生用地比例,促进形成新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空间布局的优化。
第十条协调战略通过边界控制和土地复合利用,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基础上,提高各类用地的综合效益,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创建“山、水、城、田、海”的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其中:边界控制是指通过科学确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保护边界,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土地利用的城乡协调。
土地复合利用是指依托土地生产功能复合、生产与旅游功能复合、生产与生态功能复合等,协调土地利用各种功能关系,变单一功能的土地使用形态为多功能的土地复合利用形态,提高土地特别是农用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土地利用的功能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