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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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

调整方案

为更好保障 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㊁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全国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指标,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㊂

一㊁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㊁四中㊁五中㊁六中全会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㊁协调㊁绿色㊁开放㊁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㊁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㊂二㊁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㊁局部微调㊂

坚持原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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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方案“下达的规划土地利用主要指标控制下,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各市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对原规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㊁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及其布局进行局部的调整和优化,合理调整全省规划的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㊂

(二)全面谋划㊁统一标准㊂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 二调 )及年度地籍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各市人口㊁G D P增加量㊁规划实施

情况等作为主要因素,并综合考虑了 十二五 期间土地管理工作的批㊁供㊁用㊁补㊁查等环节,统一测算标准,统一计算公式,在新增用地规划指标安排上,对得分高于全省平均分的,给予适当倾斜㊂

(三)严格保护㊁量质并重㊂

严格落实‘全国方案“下达本省的规划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的耕地保护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㊂对 二调 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㊁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㊂

(四)统筹兼顾㊁突出重点㊂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㊁当前与长远㊁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㊁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重点考虑主要城市㊁重点园区㊁生态建设㊁扶贫攻坚㊁产业转型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需求,优先保障民生(地灾与扶贫搬迁)㊁新兴能源(煤层气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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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㊁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用地,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㊁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㊂

(五)节约集约㊁优化结构㊂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㊂

(六)加强协调㊁充分衔接㊂

坚持科学论证㊁标准统一㊁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㊁城乡规划和生产力㊁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在广泛收集各市㊁各重点行业㊁各方意见基础上,促进多规融合,经过充分协调,编制完成调整完善方案㊂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农用地的调整与布局优化㊂

农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与保护,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促进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的提高㊂

到2020年,全省的农用地规模调整为1118.4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4%,比2015年提高7.4个百分点㊂规划期内,安排建设用地复垦(挂钩类)为农用地4.2万公顷,安排未利用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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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利用而增加农用地121.35万公顷,合计增加农用地125.55万公顷;同期,安排各类建设占用而减少农用地10.02万公顷,因灾害㊁采矿等毁损而减少农用地(耕地)0.01万公顷,合计减少农用地10.03万公顷㊂ 十三五 期间增减相抵,净增加农用地115.52万公顷㊂(注:合计增加/减少农用地数不包括其地类内部相互间调整数)

1.耕地调整及布局优化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规划的耕地数量不减少㊁质量不下降㊂到2020年,全省规划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不少于383.8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4.3%,比2015年耕地面积减少22.08万公顷㊂与原规划的耕地保有量400.27万公顷相比,减少16.47万公顷㊂

按照 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 和 保护优先㊁应保尽保 的原则,切实落实好规划的耕地布局,因地制宜地合理安排好生态退耕,对采矿破坏(难恢复)耕地适度调出㊂ 十三五 期间,通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安排其他草地㊁滩涂等未利用地开发而增加耕地4.21万公顷,安排建设用地复垦(挂钩类)为耕地3.36万公顷,合计增加耕地7.57万公顷;同期,安排生态建设退耕和结构调整发展园地而减少耕地20.76万公顷,安排各类建设占用而减少耕地8.88万公顷,因灾害㊁采矿等毁损预计减少耕地0.01万公顷,合计减少耕地29.65万公顷㊂增减相抵,净减少耕地22.08万公顷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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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农田调整及布局优化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㊁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严格落实上级调整下达的目标任务并合理布局,确保全省规划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㊁质量有提高㊂ 十三五 期间,全省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为325.9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9%(按占2020年规划的耕地面积计),比原规划基本农田净减少13.28万公顷㊂

关于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优化㊂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㊂将现状基本农田中林地㊁草地等非耕地尽可能调出,原则上25度以上坡耕地不作为基本农田,不将各类生态用地划入基本农田,同时将城市周边㊁道路沿线和平川区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做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基本稳定㊁布局更加优化,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㊂

3.园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到2020年,全省规划的园地规模仍为45.04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㊂与原规划园地规模一致㊂

十三五 期间,要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势果产品基地㊂新建园地在布局上,要重点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㊁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㊂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现有果品品质差㊁产量低果园的更新改造与管理,不断提高果园的果品品质和单产,促进园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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