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的四个法律亮点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充满和平、宪政、法治和人权精神的法律法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充满和平、宪政、法治和人权精神的法律法学论文《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这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本版特约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对《反分裂国家法》进行法理分析。
《反分裂国家法》标志着中国开始用法律方式来处理国家统一的事务,它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对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推动两岸和平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它的出台凝聚了中国共产党新的执政经验,并体现出了高度的政治智慧。
仔细审视这部《反分裂国家法》,可以看出它是一部充满着和平、宪政、法治和人权精神的法律。
首先,和平是这部法律的主旨和基调。
它的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这部法律的宗旨是反对“台独”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的和平稳定。
在这部法律中,“和平”一词共出现了十一次,基本上在每一条中都出现过,这充分体现了大陆一直以来的对台政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它最大限度地避免采取非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论是在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还是法律的具体语言表达上,都体现了国家和人民追求和平的最大诚意,是一部求和平、求得两岸共同发展的法。
应当避免那种片面的解读方式,就是仅仅着眼于第八条而判断这是一部为使用武力而制定的法律的错误解读方式。
这种理解毋宁说是一种管中窥豹的观察方式,只执一点而不及其余,从而片面地曲解了这部法律的主旨。
实际上,本法中的第八条规定的所谓“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采取必须是在三种特定的情形下——“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浅析《反分裂国家法》
浅析《反分裂国家法》2005 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没有反对票的情况下,以极高票数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
《反分裂国家法》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制定的。
该法的颁布形成了对“台独”势力的强大震撼力,从而确保国家统一、民族振兴、世界和平,因此我们应对其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一、《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该法未分章节,共计10条,千余字,主要有4部分内容构成:1、该法的宗旨是为了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同时,第二条第一款依据宪法对台湾主权进行了明确宣告:“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2、明确了台湾问题的性质和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是我对台工作的原则立场,受到全中国人民的拥护,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台湾问题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反分裂国家法》明确宣告:“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3、确立了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的诚意。
解读反分裂国家法
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王宝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法律,对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实现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提供了法律保障《反分裂国家法》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把我们党和政府长期以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体现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和一贯立场。
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
该法规定了一系列法律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总之,只要是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的事情,都予以鼓励和推动。
同时还规定了两岸协商与谈判的平等原则和协商谈判的方式、内容,以求实现和平统一。
该法规定的协商谈判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其实质是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
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正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和平统一的目标,任何事项都可以谈。
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可以说,《反分裂国家法》为台海两岸协商与谈判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评《反分裂国家法》
评《反分裂国家法》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的第八项议程是表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经代表表决,《反分裂国家法》以赞成2896票、弃权2票的结果,高票获得通过。
《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反分裂法,在内容尚未公布之际,已引起两岸和海外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应。
此法一推出,台湾当局马上做出反应,声称反分裂法“只会让两岸关系更加分裂”,是一部改变两岸现状,破坏台海和平的战争法。
更有人宣称大陆制定这个法律是为攻打台湾确定法源,等于授权军方先斩后奏。
事实上,反分裂法不仅不是一部战争法,而且是一部和平法!反分裂法第五条就表明了大陆政府的立场,“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第六条则致力于推动两岸的交流和发展。
第七条更是主张两岸平等协商。
可见,这部法律完成是一部和平统一法,而不是战争法。
虽然反分裂法里面有说到在万不得已下使用非和平手段,但这只是从另一个方面遏制“台独”势力,针对的是台独份子,不是台湾民众。
只要台湾不搞“台独”,大陆是不会动用非和平手段的。
从这点看,反分裂法非但不是战争法,而且是等于给了台湾民众一颗定心丸,给他们说明了大陆不会无缘无故动武,更说明了反分裂法是一部和平统一法。
其次,《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
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任何分裂行为,很多国家更早以反分裂法的形式制定了相关法律。
可见,《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理所当然的,而一些别有用心的抨击都是站不住脚的。
从意义上来讲,《反分裂国家法》有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向全世界宣告了一个中国的原则,展现了大陆反分裂的决心,激发全国人民的统一情绪,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维护中国民族根本利益,甚至于顺应民意,功在千秋都是其深远意义之所在,值得全国人民一同学习研究。
但我觉得更应该理解的是反分裂法的现实意义。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论《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
论《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论《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2005年3月1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了第三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颁布了《反分裂国家法》。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在处理台湾问题上的一次创举,有效地打击台独势力,有力地捍卫了国家尊严、主权和领土完整。
它具有重大法律、政治意义。
首先,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反分裂的法律,它以不容置疑的法律形式为我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精神支柱。
这项立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集中华民族的智慧,以立法确定中国人民决心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重大战略举措。
其次,通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立法,把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神圣使命上升为国家意志,将使国家最高利益在任何情况下得到有效、可靠和永久的维护。
纵观中国历史,当部分主权和领土发生危机时,常常由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意志决定最终处理方式和结果,。
没有权威的法律支持的个人意志, 往往是脆弱的、易变的和不可靠的。
举一个刻骨铭心的例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就是蒋介石顶不住苏联和美国的双重压力,以个人意志——或者说一党意志——同意,造成了民族的永久伤痛。
反分裂国家法从法理上确定了两个前提:第一,自从1949年国民党退守台湾以来,海峡两岸间处于分离分治状态,而不是分裂状态,海峡两岸的主权都是中国完整的领土主权的一部分。
第二,正因海峡两岸都是统一的中国的一部分,实现两岸统一的方式绝不是如原东、西德,朝鲜半岛的韩国与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那样,一个统一的民族分裂为两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再争取统一,而是主权统一完整的一个中国,尚处于分治状态的祖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统一。
另外,长期以来,美国以美国的国内法——《与台湾关系法》干涉中国内政,不断向“台独”势力发出错误信号,在台湾海峡两边采取钟摆政策,把台湾当做牵制中国的棋子。
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给美国从台海问题上抽身,设下了一个体面的台阶,如果“台独”势力胆敢枉行,单方改变台海现状,中国依法惩治“台独”,纯属中国内政。
今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
今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以34号主席令将该法公布,并自即日起予以施行。
这部法律的制定并非偶然,它凝聚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和海外侨胞反独促统的殷切期待,它是为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发展两岸关系和促进中国统一而制定的,它是中国民主法制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它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在解决台湾问题上的集体智慧。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反分裂国家法》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不是中国大陆单方面的贸然行动,而是出于遏制岛内日益猖獗的“台独”分裂活动的现实需要。
自民进党上台以来,岛内“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加剧,“台独”分裂势力已从一般的“台独”活动升级为“法理台独”行动。
尤其是台湾当局利用岛内近几年的相关选举,推出所谓“公民投票”、“公投制宪”等活动,企图挟持所谓的“台湾民意”,为实现其“台独”目标提供所谓“法律”与“民意”支撑。
“台独”分裂势力还妄图利用大陆举办2008年奥运会之机,订出了具体的“台独时间表”。
面对岛内“台独”分裂势力猖獗的分裂活动,祖国大陆感到有必要采取重要措施,以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受到严重威胁,以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台海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遭到重大破坏。
为此,祖国大陆考虑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近段时期以来,围绕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岛内“台独”分裂势力反应激烈,声称要采取所谓的“反制”行动,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该法已击中“台独”分裂势力的要害,更显示出制定和实施该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反分裂国家法》是维护国家宪法的需要,也是中国大陆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的一次伟大的实践。
众所周知,世界各国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法律条例,各国政府和人民对于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是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
同样,中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的四个法律亮点
Word文档可进行编辑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的四个法律亮点解读《反分裂国家法》得四个法律亮点《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进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得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得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全然利益得法律.近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部旨在促进国家和平统一、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得差不多法律.它不仅明确表达了国家坚持通过和平得手段和方式、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海峡两岸实现和平统一得努力,同时也表达了全国人民反对分裂国家、打击“台独”势力分裂国家行为得信心和决心.从整部法律来看,我们认为,它有以下四个方面得法律上得亮点:第一,《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将我国宪法有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得神圣领土得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得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得全中国人民得神圣职责”得规定具体化、法律化,为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和制裁分裂国家得行为提供了有力得法律保障.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分裂国家得行为,不仅是一个主权国家得差不多权力和差不多职责,也是现代主权国家得固有内涵.通过国家立法反对分裂国家得活动,维护国家得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世界各国通行得做法.任何主权国家都可不能容忍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得行为.美国、英国和俄罗斯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反对分裂国家得相关法律.我国自然也不例外.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得统一得多民族国家,现行得国家政权是我国长期历史进展得结果,也是维护国家独立、民族富强得基础.wwWCOm尽管由于历史得缘故,使得大陆与台湾存在着两个互不隶属以至互相敌对得政权,在各自范围内行使着治权,但它们都存在于同一个中国得领土之上,在中国得领土上进行活动,这种治权得分裂并不能改变一个中国得事实.同时即便在海峡两岸军事上长期对峙得情况下,双方都坚持只有一个中国,台湾自古以来确实是中国得一部分.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具有国际法效力得文件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也都明确了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这也是两岸进行政治对话得政治前提和法律基础.早在新中国得临时宪法《共同纲领》中,就在总纲第2条如此一个显著得位置,将完成祖国统一事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完成得差不多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明确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不可动摇性和不可侵犯性.同时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公民得一项差不多义务.这也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得宪法依据.所以,宪法只是确立了维护国家统一得差不多原则,至于通过什么手段来保证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通过什么途径和程序来打击、制裁分裂国家得行为,需要部门法来具体进行规范.这也是《反分裂国家法》得立法宗旨.因此,《反分裂国家法》作为全国人大制定得差不多法律,在现行宪法得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表达了我国在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分裂国家行为咨询题上得严正立场,将宪法原则具体化、法律化,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依法打击各种分裂行为和分裂势力奠定了重要得法律基础,提供了有力得法律保障.第二,《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将党和政府有关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得相关政策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使得我们在处理海峡两岸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得咨询题上有法可依,为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祖国统一提供了法律依据.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为了促进和平统一,推动海峡两岸关系得进展,进行了不懈得努力.党得三代领导集体有关解决台湾咨询题得思想和主张、中央政府一系列得对台方针,关于让广阔台湾同胞明确“一个中国”得原则,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是特别必要得和有效得.这也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过去我们在两岸关系咨询题得处理上,较多地采取得是政策宣传得手段.由于政策本身也存在一定得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等不足之处,缺乏法律得稳定、严谨和约束性、强制性.而“台独”势力也正是利用了这种模糊空间,来欺骗岛内得台湾同胞,实行其分裂国家得阴谋.因此,有学者提出建议,中央政府应该尽快考虑制订相关法律,以通过法律手段来遏制和打击“台独分子”分裂国家得行为.近几年来,广阔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实现祖国统一得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很多对台立法得议案、建议和提案,这些事实,讲明通过立法手段打击、制裁分裂国家得行为,实现祖国得完全统一差不多成为中国人得共识.因此,《反分裂国家法》得制定,把国家有关对台工作得方针政策法律化,有利于从法律角度,进一步将宪法关于维护国家统一得原则具体化、法律化;有利于通过立法得形式,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重大方针政策,使防止和惩治分裂国家得行为有法可依,为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国家得行为提供法律依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将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得斗争从“政治斗争”转变为“法理斗争”,以法律形式确认“台独”得非法性.这也体现了我国在促进实现国家统一、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得手段和方法上得进步.尤其是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得今天,运用法律手段协调、解决国内得政治咨询题,本身确实是“依法治国”得应有之义和必定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得必定要求.第三,《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从法律角度否定了“台独”分裂势力阴谋通过“修宪”和“立法”等手段、从法律上完成所谓“独立”程序、为“台独”寻求所谓“法理基础”得企图,封杀“台独”分裂势力得所谓“合法性”空间.近年来,台湾岛内得分裂势力在推行“台独”咨询题上,手段有了新得变化,那确实是通过所谓“立法”和“修宪”等手段,谋求在台湾制定“新宪法”,使其行为“合法化”.专门是陈水扁上台以来,岛内得“台独”势力加快了其“去中国化”得步伐,推动“台湾正名”,宣称要在“2006年制宪”,“2008年实施新宪”,企图通过所谓“宪政改造”推行“法理台独”,刻意寻求将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得“法理基础”,在法律上实现最终达到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得目得.而《反分裂国家法》得制定,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一个中国”得原则,并在国家宪法得大原则下,确立反对分裂、推进国家统一得法律基础.对此《反分裂国家法》第2条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国得一部分.国家绝不同意‘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因此,正如有论者所指出得那样:在台湾地区出现了“台独势力”企图推进“法理台独”得情况下,中国政府以“法理反台独”来遏制“法理台独”,更具有必要性和针对性.在如此得情况下,国家从法律上排除这种非法得“法理”存在得前提,不仅关于解决台独咨询题具有现实得必要性,而且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其他可能出现得类似咨询题.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不仅是对“法理台独”得有效遏制,而且使我国今后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分裂势力得斗争中有了更加充分得法律依据和保障,也从全然上堵塞台湾岛内分裂势力通过所谓“宪政改革”,以“公投”、“制宪”等“合法”手段实现“台独”得企图.第四,《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明确了在国内法框架下解决台湾咨询题得法律原则,从法律角度,通过立法程序,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得咨询题纳入国内法得范畴.通过立法行为来维护国家统一这一国家和民族得全然利益.它体现了对国际法准则得尊重与维护,也必定会得到全世界爱好和平得国家和人民得同情与支持.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是国家得核心利益,也是主权国家得内政咨询题.台湾自古以来确实是中国得一部分,台湾咨询题完全是中国得内政.然而值得注意得是,“台独”分裂势力为了使其分裂行为得到所谓“国际社会”得认同,蓄意使台湾咨询题国际化.而国际上一些不有用心得国家,也企图借台湾咨询题来干涉中国得内政.有些西方国家基于自身利益,把“台独”势力用作牵制中国崛起得棋子.一些西方政客为捞取政治资本,时常发出支持“台独”得杂音.例如,近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得美国高官就颠倒黑白地指责我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等于制造了一道难题,势必危害台海和东亚地区得和平与稳定,并威胁讲假如台海一旦发生战争,美国将依照“与台湾关系法”,被迫“协防”台湾.这是一种赤裸裸干涉中国内政得言论,是严峻违法国际法准则得行为.联合国大会于1946年通过得《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中明确规定:“各国对其领土及境内之一切人与物,除国际法公认豁免者外,有行使管辖之权”;“各国对如何他国之内政外交,有不加干涉之义务”;“各国有不在他国境内鼓动内乱,并防止本国境内有组织鼓动此项内乱活动之责任”.正是基于这一点,《反分裂国家法》向全世界明确如此一个法律事实:台湾咨询题是中国得内部咨询题,中国政府依照《反分裂国家法》处理两岸关系、惩治分裂国家得行为,完全是国内法上得咨询题,任何国家不得干预,否则就被视为是对中国国家主权得侵犯,是严峻违反国际法得行为.同时,也能够使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得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得一部分”这一事实法律化,使我们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得斗争得到国际社会得理解和支持.《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进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得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得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全然利益得法律.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海峡两岸历史遗留咨询题,真正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得目标,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得全中国人民得共同利益,也符合国际法准则,有利于台海和东亚地区得和平与稳定.。
论《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
论《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
《反分裂国家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利保障,明
确了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发展机会,保护了各个民族的合法权益。
二
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明确宣示和维护中国领土主权和完整。
三
是防范和打击分裂势力,明确规定了一系列的防范和打击措施,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等多领域的手段。
四是加强两岸交流与合作,明确提出要支持
和推动两岸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统一进程。
然而,也应当看到,《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实施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与声音。
一些人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在加强对分裂势力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可能会限制中国民众的公民权利和自由。
其次,一些国外势力对《反
分裂国家法》提出了质疑,认为它可能会对两岸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甚至
加剧两岸之间的矛盾。
对于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完
善法律的具体措施,确保法律的执行在保护民众权益和推动两岸和平发展
之间取得平衡。
点疑惑与建议有关《反分裂国家法》
点疑惑与建议有关《反分裂国家法》
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下面是我的见解。
《反分裂国家法》是我国立法机构针对解决台湾问题制定的一
项法律。
它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法律,具体规定了维
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各项措施和对台关系的基本原则。
在实践中,《反分裂国家法》也确实起到了承担国家使命,破除台独干扰,保持台海和平稳定的作用。
然而,作为一部重要的法律,难免存在一些疑问和争议。
首先,一些人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背景并不充分,需要更多的征
求民意和咨询。
其次,一些人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条文存在模
糊不清之处,容易给特定事件留下漏洞,导致难以明确执行。
针对
这些问题,建议可以进一步进行公开表达和深入讨论,完善相关的
法律实施和修订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以确保法律能够更好地发挥其
应有的作用。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作为一部重要的法律条例,《反分裂国
家法》的核心精神在于维护国家利益和领土完整,不能被某些人用
来进行政治攻击,更不能被操纵为个人利益服务的工具。
因此,在
实施该法时,需要充分尊重公正公平、秉持真实客观的原则,实现“惩恶扬善、公正执法”的重要目标。
尽管《反分裂国家法》存在诸多疑问与建议,但它作为我国维
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法律,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
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各种问题,应该采取较为稳妥的态度和
具体的方式进行分析和应对。
只有通过坚定地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
尊严,并注重法治和民主行为的坚持,才能够真正实现长远和稳定的发展目标。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一、《反分裂国家法》本质上是一部维护台海和平与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从立法目的来看,《反分裂国家法》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从立法内容来看,该法紧紧围绕着遏制“台独”,促进和平统一这一主轴,用3/4的篇幅对关于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岸关系、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的问题作了规定,充分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
它充分考虑和照顾了台海现状和两岸民意,没有规定“统一时间表”,为和平统一而非使用武力,留下了充分合理的空间。
然而,近年来“台独”分裂势力日益猖獗的严峻事实不得不使我们从多方面加以防范和进行斗争,其中包括军事准备。
由此,在《反分裂国家法》中规定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和第九条对有关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问题作了规定。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种情势,亦即三个前提条件:”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应当指出,上述的“事实”、“重大事变”和“可能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界定。
该法没有明确地给“台独”和“分裂国家”下定义,但上述规定明确地为“台独”分裂活动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底线或“红线”。
只要出现上述三种情势中的任何一种,非和平方式条款就可启动。
非和平方式完全是针对“台独”势力,而非广大台湾同胞。
《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
它要求国家在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法律的目的和任务:
该法的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民族团结,防止和平演变、策动分裂、实施破坏,保证国家尊严、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其任务主要是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对于维护国家统一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二、从国家统一的角度出发:
三、反对分裂行为:
反分裂国家法主要针对那些以非法手段、以民族、种族、宗教等为幌子,妄图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法律明确规定了分裂国家的行为,包括宣传、散布分裂思想、组织、策动分裂行动等,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保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五、加强社会动员和教育:
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动员和教育,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讲座等形式,引导人民群众坚决抵制、制止分裂国家的行为,增强国家认同和爱国意识。
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国家统一:
七、保留使用和规定优先级:
总体来说,反分裂国家法主要致力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
同时,该法也注重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和促进民族
团结,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分裂活动。
通过加强社会动员和教育,引导人民抵制分裂行为,增强国家认同和爱国意识。
在法律层面上,该法强调了法律的优先级和适用范围。
根据反分裂法
根据反分裂法反分裂国家法是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和统一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明确了反对分裂国家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以下是该法的相关内容: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分裂法强调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原则。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反分裂法为此立法,让国内外明确知晓,任何分裂中国的言行都是不容忍的。
二、保持两岸和平稳定反分裂法是为了维护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而制定的。
台海和平稳定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至关重要。
反分裂法保持了对台湾的和平手段,也就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就是有别于多年前曾有人提出的“武力解决台湾问题”。
三、反对台独反分裂法明确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包括军事手段和非和平手段。
台独的存在威胁国家的安全和民族的利益。
国家情报、安全部门在收集和排查台独势力和组织方面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手段。
四、支持和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反分裂法鼓励和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尤其是经济合作。
两岸同胞具有共同的文化、历史和血脉,进行经济交流合作不仅能加强两岸关系,也能提升两岸同胞的预期福利水平。
到目前为止,两岸关系的交流与合作有了极大发展,这样的互动不仅能够推进两岸关系,同时也能够推动全球化。
五、应对外部势力对抗反分裂法是一个必要的工具,应对来自外部的任何干扰与对抗。
中国的和平和繁荣对一些西方国家来说不是好消息,因为它威胁到了它们的众多利益。
因此,西方势力不时会在台海问题上搬弄是非,建立与台独或反对派的联系,从而干扰两岸关系的稳定。
反分裂法为处理这类情况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
反分裂法是中国的一个重要法律,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民族的统一。
旨在维护台海和平、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反对台独、实现两岸统一。
《反分裂国家法》的四大看点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思想政治课教学
页码: 78-78页
主题词: 国家法 反分裂 祖国和平统一 立法宗旨 分裂势力 地区和平 台湾海峡 领土完整 国家主权 根本利益 中华民族 维护 台独 稳定 宪法 法律 “台独”分子
摘要:首先,立法宗旨进一步明确。
该法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次以法律正式条文的形式进行表述,意义重大。
谈《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
作者: 赵敏
作者机构: 本溪行政学院,辽宁本溪117008
出版物刊名: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页码: 11-11页
主题词: 国家法;反分裂;2005年;全国人大;立法宗旨;台湾问题;和平方式;共同利益;中国人民;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根本利益;中华民族;统一体;附条件;法律;制定
摘要:<反分裂国家法>于2005年3月14号由全国人大通过并于当日公布实施.它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制定的依据充分;二是立法宗旨和范围明确;三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明确;四是和平统一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最大诚意;五是'非和平方式'是附条件的迫不得已的无奈的选择.它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它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统一的法律;是一部促进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法律;是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 简介•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于2005年3月14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在同年3月26日生效。
•该法旨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和遏制分裂国家的行为,确保国家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
2. 守卫国家统一的意义•反分裂国家法旨在严厉打击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煽动、实施分裂行为、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该法,国家强调了维护国家统一的意义和重要性,保障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
3. 主要内容•法律定义了“分裂国家”的含义,明确了任何破坏国家统一,分离国家领土、破坏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都属于分裂国家的行为。
•该法强化了打击分裂国家行为的措施和手段,包括刑事处罚、侦查、审判、执行等,充分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反分裂国家法还规定了台湾问题的解决原则和方式,呼吁通过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尊重台湾同胞的利益和意愿,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
4. 特点•反分裂国家法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统一问题,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的坚持和平发展、繁荣稳定的立场和理念。
•法律侧重于保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核心利益,同时注重保障和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自由。
•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和执行,为国家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有效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
5. 结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其内容主要围绕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和遏制分裂国家行为展开。
•该法的特点包括强化打击分裂国家行为的措施和手段、坚持和平解决国家统一问题、重视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等。
•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和执行,中国政府为国家的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
浅谈反分裂国家法
浅谈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
这部法律的颁布在世界范围内,特别在海峡两岸,产生很大的反响。
是祖国大陆为促进海峡两岸关系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发展,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而采取的重大决策。
《反分裂国家法》将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的原则、主张和措施,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炎黄子孙包括台湾同胞的共同意愿,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一把利剑。
一、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繁多、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国家。
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共同缔造了我们这个东方大国,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对世界文明做出了举世公认的贡献。
整个中国历史告诉人们:中国的统一,不是哪个民族单独缔造的,而是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
当汉族为主体建立全国统一政权时,得到了少数民族的支持;同样,当某一个少数民族建立全国统一政权的时候,也得到了汉族和其他民族的支持。
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不管居住在中原还是居住在边疆地区,都心向祖国,致力于祖国的统一事业。
长期以来,各民族都对自己的祖国怀有深深的眷念之情。
但是中华民族走向大统一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也包含着对分裂势力的斗争和否定。
历史上,清朝曾几次平定西北边陲叛乱,巩固了西北边疆的安全。
新中国成立后,实现了除台湾以外的空前统一和民族大团结,然而不和谐的事件屡有发生。
策动西藏叛乱的达赖喇嘛打着“西藏独立” 的招牌,在国际上四处活动,其目的是搞“西藏独立”,制造国家分裂,破坏民族团结:“东突”组织也妄图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
特别近年来,一些“台独”分子对祖国大陆坚持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置若罔闻,台湾岛内“台独”分裂活动十分嚣张。
“两国论”、“一中一台”等谬论相继出笼,“去中国化”、“渐进式台独”步伐明显加快,所谓“台湾正名”等“台独”分裂活动日益猖獗。
反分裂国家法彰显五大意义
《反分裂国家法》彰显五大意义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将提交12月25日-29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
内容尚未公布,已引起两岸和海外广泛、强烈反应。
这在意料之中,因为这是一部具有强烈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法律,是一件非同凡响的重大事件。
笔者认为,它的意义至少表现在五个方面:其一,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反分裂法,为我国法制建设写下光辉不朽的一页。
它将以国家法律至高无上的威严极大地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和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凝聚各民族力量捍卫国家最高利益的重要精神支柱。
其二,领土和主权是国家的核心利益,高于任何个人、集团和政党的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提供了强大的武器和有力的保证。
谁闹独立,谁分裂国家,就是全国各族人民最大的共同敌人,必然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和历史无情的唾弃。
其三,通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立法,把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神圣使命上升为国家意志,将使国家最高利益在任何情况下得到有效、可靠和永久的维护。
在中国历史上,当部分主权和领土发生危机时,常常由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意志决定最终处理方式和结果。
但没有权威的法律支持的个人意志,往往是脆弱的、易变的和不可靠的。
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就是蒋介石顶不住苏联的压力和经不住美国的“劝说”,再加上一党之私以及剥夺人民知情权而造成的结果。
历史的教训不应该忘记。
其四,是反对外国支持分裂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图谋的利器。
虽然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最终靠实力,但法律的作用也是巨大的。
历史证明,在像中国这样历史悠久、认同国家统一观念牢固的大国,没有外国势力的支持,要搞分裂是不容易的,即使一时得逞,也难以长久。
通过制定反分裂法来保卫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是世界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
有了法,无论是闹分裂的,还是支持分裂的,就在根本上犯了法,输了理,永远处于被谴责、被讨伐的境地。
其五,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将有效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有利于最大限度争取祖国和平统一前景。
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阐述国家统一的立场和原则。
法律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旦实现国家统一,就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分裂国家,否则将面临法律及其他必要的惩处。
这一原则为中国政府已实施的“一个中国”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3.明确台湾的地位。
法律规定,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适用于“台湾地区的分离主义活动及其他活动危害国家统一”,并对台独分裂势力的行为作出明确禁止。
4.定义分裂行为和分裂势力。
法案明确定义了分裂活动的内容,包括进行宣传、制止选举、聚众活动、组织、资助和执行分裂活动等行为。
分裂势力的定义也包括制订、实施和推动任何分离国家的方案,以及进行分离行动或恶意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1.突出国家统一的重要性。
法律强调国家统一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
这一法律的通过和实施可以说是中国政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有力措施。
2.明确禁止分裂行为。
反分裂国家法对于各种分裂行为给予明确定义和禁止,包括非法组织、资助分裂活动、制止选举等行为。
这一法律的制定为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提供了明确的反对法律依据。
3.加强国家对台湾问题的掌控。
法律的通过使得中国政府对于台湾问题的处理更加坚定和明确,有助于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同时,法律还为中国政府提供了可能采取强制手段的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和实施体现了中国政府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决心。
这一法律的出台,有助于遏制和反对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和领土完整。
同时,法律也强调了中国政府继续奉行和平统一的基本原则。
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后感
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后感团结、稳定向来是我国的根本方针内容之一,中国传统更有血浓于水这一说,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繁荣富强,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抵御外来的侵略,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真正的实现不断地开展。
而这部反分裂国家法就是集中表达了“和平统一、维护海峡____稳定”的法律.所以这部法律的推出也是非常及时有效,同时有着深远意义的。
在这部法律中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坚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那么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____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第四,反对“”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这四点是在“”日益成为海峡____开展的最大障碍,这也是为所有的中国人所不能承受和妥协的。
因此,从全局出发,我国适时的推出的反分裂国家法,这绝不是针对于某个地区或某人的,只是一个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主权,为了更好地维持和平才出台的一部法律。
一个国家要开展,要不断的强大,稳定是根底、统一更是基石,只有内部一致了才能合成一股力,只有内部统一了才可以一致地表达和承受。
从古至今,____一直是中国的一局部,____岛内人士更是和大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是中华儿女,我们都是龙的传人,我们一脉相连,我们更是一家人,所谓家和万事兴,其实也是这个道理。
我们要认真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学习的根底上理解这部法律,不仅理解其本质的内容,更要理解其含义、其公布的初衷。
任何要想分裂祖国的权力、任何想要分裂国家的不法分子和图谋者,我们要告诉你们的,也是反分裂法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一切都是妄想。
任何想要破坏和平、破坏祖国大陆和____关系的人最终将被事实和民心所唾弃、所不容,同时我们更要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和平时代,大力开展经济,不断壮大我们的祖国,我们才能更好地保卫和守护我们的家园。
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世界和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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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的四个法律亮点解读《反分裂国家法》得四个法律亮点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进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得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得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全然利益得法律.
近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部旨在促进国家和平统一、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得差不多法律.它不仅明确表达了国家坚持通过和平得手段和方式、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海峡两岸实现和平统一得努力,同时也表达了全国人民反对分裂国家、打击“台独”势力分裂国家行为得信心和决心.从整部法律来看,我们认
为,它有以下四个方面得法律上得亮点:
第一,《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将我国宪法有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得神圣领土得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得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得全中国人民得神圣职责”得规定具体化、法律化,为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和制裁分裂国家得行为提供了有力得法律保障.
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分裂国家得行为,不仅是一个主权国家得差不多权力和差不多职责,也是现代主权国家得固有内涵.通过国家立法反对分裂国家得活动,维护国家得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世界各国通行得做法.任何主权国家都可不能容忍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得行为.美国、英国和俄罗斯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反对分裂国家得相关法律.我国自然也不例外.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得统一
得多民族国家,现行得国家政权是我国长期历史进展得结果,也是维护国家独立、民族富强得基础.wwWCOm尽管由于历史得缘故,使得大陆与台湾存在着两个互不隶属以至互相敌对得政权,在各自范围内行使着治权,但它们都存在于同一个中国得领土之上,在中国得领土上进行活动,这种治权得分裂并不能改变一个中国得事实.同时即便在海峡两岸军事上长期对峙得情况下,双方都坚持只有一个中国,台湾自古以来确实是中国得一部分.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具有国际法效力得文件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也都明确了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这也是两岸进行政治对话得政治前提和法律基础.
早在新中国得临时宪法《共同纲领》中,就在总纲第2条如此一个显著得位置,将完成祖国统一事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完成得差不多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明确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不可动摇性和不可侵犯性.同时将维护国家统
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公民得一项差不多义务.这也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得宪法依据.所以,宪法只是确立了维护国家统一得差不多原则,至于通过什么手段来保证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通过什么途径和程序来打击、制裁分裂国家得行为,需要部门法来具体进行规范.这也是《反分裂国家法》得立法宗旨.因此,《反分裂国家法》作为全国人大制定得差不多法律,在现行宪法得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表达了我国在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分裂国家行为咨询题上得严正立场,将宪法原则具体化、法律化,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依法打击各种分裂行为和分裂势力奠定了重要得法律基础,提供了有力得法律保障.
第二,《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将党和政府有关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得相关政策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使得我们在处理海峡两岸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
整得咨询题上有法可依,为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祖国统一提供了法律依据.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为了促进和平统一,推动海峡两岸关系得进展,进行了不懈得努力.党得三代领导集体有关解决台湾咨询题得思想和主张、中央政府一系列得对台方针,关于让广阔台湾同胞明确“一个中国”得原则,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是特别必要得和有效得.这也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过去我们在两岸关系咨询题得处理上,较多地采取得是政策宣传得手段.由于政策本身也存在一定得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等不足之处,缺乏法律得稳定、严谨和约束性、强制性.而“台独”势力也正是利用了这种模糊空间,来欺骗岛内得台湾同胞,实行其分裂国家得阴谋.因此,有学者提出建议,中央政府应该尽快考虑制订相关法律,以通过法律手段来遏制和打击“台独分子”分裂国家得行为.近几年来,广阔干部群众、
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实现祖国统一得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很多对台立法得议案、建议和提案,这些事实,讲明通过立法手段打击、制裁分裂国家得行为,实现祖国得完全统一差不多成为中国人得共识.
因此,《反分裂国家法》得制定,把国家有关对台工作得方针政策法律化,有利于从法律角度,进一步将宪法关于维护国家统一得原则具体化、法律化;有利于通过立法得形式,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重大方针政策,使防止和惩治分裂国家得行为有法可依,为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国家得行为提供法律依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将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得斗争从“政治斗争”转变为“法理斗争”,以法律形式确认“台独”得非法性.这也
体现了我国在促进实现国家统一、遏制
“台独”分裂势力得手段和方法上得进步.尤其是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得今天,运用法律手段协调、解决国内得政治咨询题,本身确实是“依法治国”得应有之义和必定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得必定要求.
第三,《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从法律角度否定了“台独”分裂势力阴谋通过“修宪”和“立法”等手段、从法律上完成所谓“独立”程序、为“台独”寻求所谓“法理基础”得企图,封杀“台独”分裂势力得所谓“合法性”空间.
近年来,台湾岛内得分裂势力在推行“台独”咨询题上,手段有了新得变化,那确实是通过所谓“立法”和“修宪”等手段,谋求在台湾制定“新宪法”,使其行为“合法化”.专门是陈水扁上台以来,岛内得“台独”势力加快了其“去中
国化”得步伐,推动“台湾正名”,宣称要在“2006年制宪”,“2008年实施新宪”,企图通过所谓“宪政改造”推行“法理台独”,刻意寻求将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得“法理基础”,在法律上实现最终达到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得目得.而《反分裂国家法》得制定,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一个中国”得原则,并在国家宪法得大原则下,确立反对分裂、推进国家统一得法律基础.对此《反分裂国家法》第2条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国得一部分.国家绝不同意‘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因此,正如有论者所指出得那样:在台湾地区出现了“台独势力”企图推进“法理台独”得情况下,中国政府以“法理反台独”来遏制“法理台独”,更具有必要性和针对性.在如此得情况下,国家从法律上排除这种非法得“法理”存在得前提,不仅关于解决台独咨询题具有现实得必要性,而且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其他可能出现得类似咨询题.
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不仅是对“法理台独”得有效遏制,而且使我国今后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分裂势力得斗争中有了更加充分得法律依据和保障,也从全然上堵塞台湾岛内分裂势力通过所谓“宪政改革”,以“公投”、“制宪”等“合法”手段实现“台独”得企图.
第四,《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明确了在国内法框架下解决台湾咨询题得法律原则,从法律角度,通过立法程序,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得咨询题纳入国内法得范畴.通过立法行为来维护国家统一这一国家和民族得全然利益.它体现了对国际法准则得尊重与维护,也必定会得到全世界爱好和平得国家和人民得同情与支持.
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是国家得核心利益,也是主权国家得内政咨询题.台
湾自古以来确实是中国得一部分,台湾咨询题完全是中国得内政.然而值得注意得是,“台独”分裂势力为了使其分裂行为得到所谓“国际社会”得认同,蓄意使台湾咨询题国际化.而国际上一些不有用心得国家,也企图借台湾咨询题来干涉中国得内政.有些西方国家基于自身利益,把“台独”势力用作牵制中国崛起得棋子.一些西方政客为捞取政治资本,时常发出支持“台独”得杂音.例如,近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得美国高官就颠倒黑白地指责我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等于制造了一道难题,势必危害台海和东亚地区得和平与稳定,并威胁讲假如台海一旦发生战争,美国将依照“与台湾关系法”,被迫“协防”台湾.这是一种赤裸裸干涉中国内政得言论,是严峻违法国际法准则得行为.联合国大会于1946年通过得《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中明确规定:“各国对其领土及境内之一切人与物,除国际法公认豁免者外,有行使管辖之权”;“各国对如何他国之内政外交,有不加干涉之义
务”;“各国有不在他国境内鼓动内乱,并防止本国境内有组织鼓动此项内乱活动之责任”.
正是基于这一点,《反分裂国家法》向全世界明确如此一个法律事实:台湾咨询题是中国得内部咨询题,中国政府依照《反分裂国家法》处理两岸关系、惩治分裂国家得行为,完全是国内法上得咨询题,任何国家不得干预,否则就被视为是对中国国家主权得侵犯,是严峻违反国际法得行为.同时,也能够使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得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得一部分”这一事实法律化,使我们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得斗争得到国际社会得理解和支持.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进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得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得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全
然利益得法律.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海峡两岸历史遗留咨询题,真正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得目标,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得全中国人民得共同利益,也符合国际法准则,有利于台海和东亚地区得和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