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企业合并准则的比较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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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中澳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中澳 财 务 报告 准则 的 比较 、 析 与借 鉴 分
李 珩
( 格林集 团投资有 限公 司 , 河南 郑州 400 ) 503
[ 摘要 ] 经济全球 化必然 带来会计 的国际化 。国际贸易 中交 易双方需要 寻找信 息交流障碍较 小的会计语 言, 相应 的产生 了会计准则 的国际协调 问题 。我 国新发布 的企业会 计准则 , 目的在 于加 强与 国际会 计准 则的接轨 。通过对 比 中澳两 国财务报表列报和 财务报告 附注 , 对我 国会计准 则与 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对比 中应 吸收借鉴或保 留特 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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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第 2 08 期

珩. 中澳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 分析与借鉴 地避免了简明附注可能则的规定相 同, 不需要使用现金或现金 等价物的投资或融资活动 , 应包括在现金流量表 不
中。
2 财 务报 告 附注方 面 的 比较
1 1 2 现金 流量 的分 类差异 ..
我国新准则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必须采用直接 法, 同时要求在附注 中披露 , 按间接法将净损益调节 为经 营活动 现金 流量 的信 息 。澳大利 亚 则在遵 守 国 际准 则规定 的基 础上 禁 止 采 用 间 接法 ( 国际 准 则鼓 励 采用 直接 法 , 也 可 以采 用 间接法 ) 但 。 114 非 现金 交 易投 资和 筹 资活动 的 差异 .. 我国新准则规定 , 企业应 当在附注 中披露不涉 及 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
个准则有以下区别 : 经营活动 、 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3 大类现金流量中每一类具体 内容不完全相 同。支 付股利 , 收到股 利 , 付 利 息 , 到 利 息 这 4类 所 产 支 收 生的现金流量 的归属 , 三者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区 其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中外对比【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中外对比【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会计实务优秀获奖文档首发!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中外对比【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目前,企业合并浪潮正日益高涨。

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我国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在同一方控制下,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

为规范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制定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采用联营法,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采用购买法。

在购买法下,合并中产生的商誉采用了分摊与减值测试并用的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企业无论是自创或外购的商誉均不得摊销。

税法所指的外购商誉包括在合并中确认的商誉和从第三方购买股权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所以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商誉摊销额在计算所得税时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相关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了两种企业合并方法,即根据取得控制股权的不同方式分为购买法和权益联营法。

采用联营法时,参与合并的各企业应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不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制度的哪一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损益和留存收益都要计入合并后的企业。

采用购买法时,施并企业要按照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负债,企业合并成本超过所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在规定年限内(如10年)分期摊销,施并企业的利润包括当年本身实现的利润及购买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利润,施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能增加,合并时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也不能转入施并企业。

由此可见,在联营法下,施并企业往往可通过企业合并增加合并当年的利。

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企业合并比较

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企业合并比较

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企业合并比较摘要当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形势发展之快,超出常人的想象。

自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后,IASB所指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要求或允许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当今国际会计发展的一件大事。

把握这一发展趋势,对于促进我国的会计改个,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进一步营造我国良好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有比较才有鉴别。

通过比较和鉴别,可以发现差距,明确未来努力的方向,最终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本文将针对企业合并准则的比较来展开讨论。

关键字:会计准则;企业合并;正文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是会计实务的一大难点,特别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在国际上还未达成一致的意见。

因我国特有的国情所致,我国许多企业合并都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我国的企业合并准则还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一点与IFRS不同。

根据IFRS3的发展动态,可以预见,我国的企业合并准则颁布后,可能还面对一些修订。

此外,我们要在实务中完全执行好企业合并准则,财政部还应出台相应的指南,以利于指导实务操作。

IFRS3“企业合并”和CAS20《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都是规范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准则,但CAS20适用范围比IFRS3广,还包括设计同一控制下主体或企业的企业合并,以及设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同主体的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企业合并,均不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由于我国目前仍然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企业都在国资委的同一控制之下,并且产权交易市场还不够成熟,公允价值难于取得,实务中出现的大部分合并案例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准则如不规范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将无法解决我国现实中的企业合并问题。

因此,财政部在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纳入本准则的范围,明确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要求对被企业合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予以充分披露。

中外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及对中国的启示

中外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及对中国的启示

中外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及对中国的启示合并会计报表最早出现于美国,随后,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逐步开始重视合并会计报表的作用。

国际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与探讨,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

为满足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财政部于1995年颁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2006年6月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我国合并财务报表问题进行了规范,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本文分析比较了中外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对借鉴和吸收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的成果和经验,推动我国合并报表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外合并报表的比较不同国家在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和实务领域里存在着巨大差异,下面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以及英、法、美等其他国家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

1.合并理论的差异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是以整个企业集团为一会计主体的基础上编制的。

在确定这种主体的界限时,必须解决该主体的信息向谁提供、提供这种信息的目的何在、哪些被投资企业应纳入合并范围、采用的合并方法是否恰当等问题。

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依据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理论。

根据不同的合并理论,其确定的合并范围和选择的合并方法均不相同。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合并理论有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

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是为现有的和可能的普通股东编制的。

对于部分控股的子公司,则片面强调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而忽视甚至不惜牺牲少数股东的利益。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研究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研究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研究作者:李敏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年第12期[摘要]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客观上要求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化方向发展,资产减值准则更符合国际惯例。

吸收和借鉴他国经验,对完善我国会计核算,促进我国会计工作与国际接轨是极为有利的。

本文首先阐述中澳会计准则的特点,并比较中澳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和体系,在总体框架清晰后,具体对比中澳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的差异,为推动我国会计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趋同国际化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中国;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损失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004[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0-021 中澳会计准则的特点会计准则是会计业务的操作规范,它能规范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济活动。

会计工作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前进,在政府、企业、会计理论及会计实践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会计准则处于探索和改革阶段,原有会计制度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会计变革成为必然趋势,但因为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导向不明确,导致改革进程缓慢;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末期,我国会计准则体系逐步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国际会计准则给我国会计准则提供了改革方向;21世纪,会计准则建设进入了全面构建准则体系的新阶段,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

由于历史原因,澳大利亚的会计实务和会计立法受英国的影响很大,但随着不断变革,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也发生了变革,并有了自己鲜明的特色。

20世纪90年代末期,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环境的需求,会计准则改革被提上日程。

进入新世纪后,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支持澳大利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监督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就是报告主体所采用的会计准则是否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相符合,该法案的实施标志着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走向国际化。

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1)

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1)

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1):澳大利亚是一个幅员辽阔,政治上受英国影响,经济上以私有企业占绝对优势的联邦制国家。

历史上,澳大利亚曾是英国的殖民国家,很长一段时间在英联邦的统治之下,直到1986年,澳大利亚才正式脱离英国,所以在会计上澳大利亚深受英国会计的影响。

澳大利亚是一个后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属于净资本输入国,而美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投资来源国也是澳大利亚海外投资的最大场所,所以在澳大利亚脱离英联邦之后,会计的发展也逐渐倾向美国模式。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澳大利亚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协调,致力于会计准则国际一体化的远期目标。

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经历了50多年的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50年代,澳大利亚就有了会计准则。

但当时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不严密,缺乏法律效力。

随着民间会计团体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学会(ASCPA)的成立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架构逐渐清晰,会计准则也日益完善起来。

20世纪80年代末澳大利亚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改革,使得公营部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PSASB)与主要负责制定私营部门会计准则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合并,建立了改组后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

AASB从此负责制定和发展适用于澳大利亚国内一切报告主体的会计准则及澳大利亚的会计原则,并受直属于财政部的财务报告委员会(FRC)的监督。

但是FRC无权干涉AASB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属于技术性方面的工作,保证了AASB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独立性。

在AASB下,还设有一个紧急事项工作组(UIG)和一个非常设机构――协商小组(CG),分别负责对紧急的财务报告问题提供适时的指导性意见和就AASB在制定会计准则中遇到的主要技术问题、工作计划、研究项目的先后顺序以及其他与AASB和UIG行为有关的问题进行讨论。

:第四层次:会计指南和公告(AccountingGuidance&Bulletins)。

澳大利亚与中国会计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

澳大利亚与中国会计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

澳大利亚与中国会计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作者:刘宇展来源:《现代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8年第11期摘要澳大利亚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我国十分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之一,其会计准则等经贸领域的工作制度比较完善,对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国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和意义。

基于此,本文以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则作为切入点,就其历史沿革、宏观特点等进行客观分析和简述,再以此为研究的基础,重点进行两国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对比分析和研究,期待为我国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适用范围信息披露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Principles),是国际上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该原则主要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原则性的规定,用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等工作,资产减值准则是遵守会计原则中谨慎性的具体体现形式,着重强调各类有形和无形的资产价值变动的规范化处理,指导于后续组织自身和其他主体的经济行为。

本文着重就中澳两国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对比、分析、研究,期待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一、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则(一)历史沿革介绍澳大利亚的市场经济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其深受英国商业经济影响,到20 世纪初,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始终带有浓厚英国色彩。

20 世纪后期,澳大利亚工业、矿业、农业原料出口规模逐渐扩大,而英国农业经济出口量减少,工矿产品的出口占比持续增加,导致英国的传统会计准则不再匹配澳大利亚的经济,直接推动了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创新和变化。

20 世纪90 年代,澳大利亚启动了新的快速准则和资产减值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并轨。

(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则基本特点对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则特点进行分析,可着眼于整体和局部两个方面。

整体来看,其资产减值准则近年来愈加全面,更接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内外会计准则在企业合并方面的差异及影响

国内外会计准则在企业合并方面的差异及影响

2010年第5期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ERP 系统能够实现数据就源录入、资源共享,实现各专业管理信息全面、高度的集成。

要求各单位、各专业部门按照高度集成的要求,对成本管理对象和核算项目进行横到边、纵到底的分解,进一步细化管理目标。

要统一基础设置,各模块公用数据表述要一致、同一数据表述要唯一。

要考虑与现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口,逐步整合各种业务管理数据,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确保系统有效发挥“精准”的财务控制功能。

四、夯实基础工作,抓好队伍建设1.强化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工作。

要做好岗位知识、公司相关制度、税收知识培训,提倡会计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其它业务培训,加快知识转移的速度,拓展知识转移的维度。

鼓励财务人员参加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继续鼓励中青年同志参与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审计师等职业资格的考试,对获取各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2.严格组织各单位财务机构考核考评工作。

要根据公司的重点工作,制定《2010年财务部门考核考评办法》,明确具体考核项目和细则,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进行奖惩。

3.加大岗位轮换力度。

要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集团公司关于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的要求,对各单位的会计岗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系统地轮换。

各单位要对岗位变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做好各项准备和交接工作,保证财务业务符合质量和时间的要求。

4.搞好会计稽核,组织好会计基础工作达标检查。

要进一步规范一级核算及ERP 运行中的会计事项,根据集团公司组织的“管理升级检查”的要求,完善会计基础工作标准,按新标准组织基础工作检查。

要增强内部综合审核的力度,及时进行日常的常规审核,提出问题,及时通报,进行规范。

5.开展财务管理创新活动。

要积极组织财会人员开展管理创新,积极应用现代化管理办法,总结管理创新成果。

要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每名财务人员都要结合降本增效提一条合理化建议。

中国会计准则和澳洲会计准则的比较

中国会计准则和澳洲会计准则的比较

Finance and Accounting Research | 财会研究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184 中国会计准则和澳洲会计准则的比较刘小默 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福建福州 3501018摘要:本研究立足于中国会计准则与澳洲会计准则比较,通过理论分析法对两国的会计概述,会计准则体系以及会计准则主要差异进行了研究,发现我国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更好的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成功接轨。

关键词:中国会计准则;澳洲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企业合并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 2016年中国成为澳洲最大的贸易伙伴,其双边贸易总额达到1552亿澳元。

会计作为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在促进国际贸易,国际交流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中澳两国均颁布了与国际财务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但由于一些经济政治上的原因,两国间的会计依然存在一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制定过程,体系内容以及一些具体准则。

本文通过对两者进行比较,发现我国会计准则存在问题,借鉴澳洲会计准则的可取之处,同时也能够使两国的会计人员对具体准则差异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以便能更好的发挥会计在今后的经贸合作中的作用。

一、中澳会计准则概述(一)会计准则定义会计准则,是规定会计核算。

为了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对经济业务中发生的业务的具体会计问题进行指导和规范。

1.中国关于会计准则的定义。

中国的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

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还包括类似于概念框架的内容。

2.澳洲关于会计准则的定义。

澳大利亚对会计准则没有完整准确的定义,多为翻译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指由特定人员及机构根据特定程序而制定的会计业务的实践规范,是规范部门资产负债以及经济活动的准则。

中外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比较

中外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比较

中外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比较所谓合并商誉——是企业控股合并时,控股公司购买被控股公司的价格与被控股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通常也称为购买商誉。

在企业合并中,合并报表中要反映合并商誉,而对于如何处理合并商誉,各国会计界在理论上有不同的理解,在实务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一、我国关于合并商誉的确认与处理1.《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的规定部1995年2月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产生的差额,作为合并价差。

合并时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就是母公司的长期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项目之一,因此也是合并价差中的一项内容。

列入合并价差的合并商誉金额=购买子公司-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母公司股权比率。

2.《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规定合并价差实际上是长期投资的调整项目,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下单独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作了明确规定: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

笔者认为,既然合并商誉作为合并价差的一部分,且合并价差又是长期投资的调整项目,则也应按这一规定进行摊销,即商誉一般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负商誉一般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3.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1996年财政部印发的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中股权份额时,其超出数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对商誉的摊销也作了规定:“商誉一般应当在不超过10年的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并记入各期费用。

在”关于合并价差“的表述中也涉及到合并商誉问题,其表述为:合并价差的产生与企业控股合并另一企业出现的商誉具有相似的原因,有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将该差额作为商誉来处理。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对我国的启示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对我国的启示

大影响 , 预计在 今后的企业合 并会计准则方面 , 国际会计准则
和美 国财务会计准则会更加一致。


FS A B和 I B在企业合并购 买法实施上 的趋 同 AS
虽 然 F S 4 和 IRS A 1 1 F 3在企业合并基本会 计处 理的方法 上达成 了一致 , 但是 在购买法实施的一些具体 问题 上还 存在 着差异 ,因此双方启动 了准则趋同联合项 目, 并发 布了取代 和修订现有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 , 其适用于 20 07
年1 月后发生的企业合并。 征求意见稿在基本概念 、 对被合并 方公允价值的计量 、 并商誉 和无形资产 、 费用 的处理 以 合 合并
及合并取得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处理 等方 面取得 了一致 。
制权 的一方认定 为合并方 , 被控制 的一方则 为被合并方。 合并 方必须在处理企业合并 中采用购买法 。
制性和激励性引导 。目前 , 证 券法 》 《 的权威规定以及创新资
格与客户 资金安 全性的直接挂钩 , 正在 对证 券公 司主动 加强 内部控制起到正 面引导作用 。可 以预见 , 随着高风险券 商与
需要证 券公司交 易体系 、 结算托管体 系 、 户体系 、 账 划付 体系 等内部控制子 系统 的全面 升级和相互配合 , 而这一 过程 不可
能一 蹴 而就 。
创新类券商 的两极 分化 , 证券公司将 以保证 客户资产安 全为 内部控制 的第一要 务。 合规经营 、 获取 “ 阳光利 润”才是 新券
商 的生存之道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从 自有 资金与客 户资金的分户管理 , 到券商 内部独立存
管, 再到第三 方独立存 管 , 证券监 管部 门对客户 交易结算 资 金 的监管经历 了由 “ 自律 ”到 “ 他律 ”的转变 。监管模 式从 “ 自律”向 “ 他律”的转变 , 实传达 了这样 一个信号 : 其 汪券

【税会实务】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中外比较

【税会实务】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中外比较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税会实务】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中外比较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我国财政部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并于2005年7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

通过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与国际会计准则《合并企业会计》对比‚我们发现中外《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有很大差别。

在此‚笔者对中外《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做一粗浅比较。

一、中外《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相同之处(一)中外《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概念的界定基本相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第二条这样界定“企业合并”概念:“企业合并‚指一个企业为获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控制权、以及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而国际会计准则《合并企业会计》则认为‚“企业合并‚指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或几个企业控制权的结果‚或指两个或若干个企业实行股权联合的结果”。

由上可见‚中外《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合并”概念‚基本上都认为是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

当然‚这种控制的表现形式则为获得半数以上的“净资产”或者“表决权”。

(二)中外《企业合并》会计准则都采用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对于合并企业合并时‚取得的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均要求按照企业公允价值处理。

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合并成本应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澳大利亚公司法之股权确认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

澳大利亚公司法之股权确认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

澳大利亚公司法之股权确认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本文探讨了澳大利亚公司法对股权确认的规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澳大利亚公司法拥有严格的股权确认规则,旨在保护股东权益,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澳大利亚公司法建立了完善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对于股东的权利和利益予以充分保障。

接着,文章对比分析了我国股权确认规则的现状,指出存在不完善之处。

结合澳大利亚公司法的经验,提出了借鉴之处,并对我国股权确认规则改革提出建议,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法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通过对澳大利亚公司法的学习和借鉴,能够为我国的股权确认规则改革提供有益的启示和指导。

【关键词】澳大利亚公司法、股权确认规则、股东权益、我国现状、借鉴经验、启示、改革建议1. 引言1.1 澳大利亚公司法概述澳大利亚公司法是指澳大利亚针对公司组织和经营管理所制定的法律体系,其核心目的是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澳大利亚公司法源自英国普通法和澳大利亚的法律传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澳大利亚公司法主要包括《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等相关法规,该法律规定了公司的设立、运营、合并、分立、清算等方方面面的制度安排。

澳大利亚公司法对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财务披露、股东权益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框架。

澳大利亚公司法注重公司的公平、公正、透明,强调公司应当尊重股东权益,保护股东利益。

在公司治理方面,澳大利亚公司法要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董事会制度,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防范董事和高管的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澳大利亚公司法是一部现代化、完整的公司法律体系,其规定涵盖了公司的各个方面,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股东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1.2 股权确认规则概述股权确认规则是指公司法律体系中对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确认和保护的规定。

在澳大利亚公司法中,股权确认规则被赋予了重要的法律意义,旨在保障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权交易行为,并维护公司治理的稳定和安全。

中澳企业合并准则的比较与启示

中澳企业合并准则的比较与启示

赫悦钦,宋丽平(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哈尔滨150040)摘要: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

要求我国在企业合并的概念、合并处理方法以及计量基础等方面符合国际惯例。

通过与澳大利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中准则的概念、合并处理方法以及计量基础等几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两国合并准则产生差异的原因,为我国合并准则的建设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合并准则;AASB3;差异;建议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 (2013)02-0075-01收稿日期:2012-12-18作者简介:赫悦钦(1986-),女,黑龙江佳木斯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宋丽平(1967-),女,黑龙江龙江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资本运营。

一、中澳合并准则之间的差异(一)企业合并概念范围不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CAS 20)提出了企业合并的概念:指一个企业为获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控制权以及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的形式主要有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澳大利亚在准则AAS B3中规定了企业合并的相关内容,指出:企业合并是指将各单独的主体或企业集合成一个报告主体。

从澳大利亚准则的定义可以看出,其企业准则将涉及同一控制下主体或业务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外,仅包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企业合并处理方法不同我国的CAS 20和其准则指南虽然均没有提到权益结合法或购买法等相关术语,但从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会计处理以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购买法,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澳大利亚在AAS B3中对企业合并进行了规定,要求所有的企业合并业务都运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购买法使用的具体规定上,两国也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异。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标题: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和澳大利亚在国际贸易和经济
交流方面的联系日益紧密。

这种联系也促进了两国会计准则之间的比较
研究,以提高企业和投资者在两国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本研究将比较中国和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考察两国在财务报告、
税务和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异同点。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
首先,对中国和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进行概述和比较,探究两国的
会计观念、基本原则和会计体系的异同。

其次,比较两国财务报告的要求和规定,探究两国在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方面的差异。

特别是,重点考虑两国在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和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异同。

再次,研究两国税务制度对会计准则的影响,比较两国的税法法规,包括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远期税款等税收政策。

最后,研究两国业务管理的差异,包括企业治理结构、审计制度和
财务管理等方面。

比较两国的现代化会计发展和国际会计发展,分析两
国未来会计准则的趋势和展望。

本研究是对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初步探索,将有助
于加深两国之间的跨国交流和理解,促进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企业合并商誉及其会计处理的国内外比较

企业合并商誉及其会计处理的国内外比较

企业合并商誉及其会计处理的国内外比较【摘要】随着企业合并浪潮的高涨,企业合并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已成为会计实务和理论界所关注的焦点。

本文通过对美国、英国、国际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我国财务会计准则中有关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规定的比较,指出我国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正向国际靠拢。

由于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企业并购规模的不断扩大,由此而引发的对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的讨论也日益激烈。

所谓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的收益所形成的价值。

这是企业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管理基础好,生产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业企业相比较可获得超额利润。

商誉与整个企业密切相关,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其他资产分开出售。

由于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单独计价,因而商誉的价值只有把企业看作一个整体时才能按总额加以确定。

一、合并商誉处理的国际惯例关于合并商誉,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合并商誉是一种永久性资产,应由控股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予以资本化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

二是合并商誉是一种可摊销资产,应通过系统摊销的方法与未来实现的收入进行配比,以正确计算未来收益。

三是合并商誉是一种权益抵消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不能将其单独资本化为一项资产,而是直接在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类抵消。

由于世界各国对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同的观点,以下就从英国、美国这两个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对合并商誉的处理进行分析。

(一)《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对购买时产生的商誉与负商誉的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

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所购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的部分,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

如果在交易日,购买企业在购入的可辩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金额超过其购买成本的部分,则应确认为负商誉。

中澳会计制度比较(3篇)

中澳会计制度比较(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和澳大利亚都是世界上经济发达的国家,在会计制度方面各有特点。

本文将对中澳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的异同,以期为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二、中澳会计制度概述1. 中国会计制度我国会计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基本法律依据,主要分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两部分。

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会计制度包括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核算办法等。

2. 澳大利亚会计制度澳大利亚会计制度以《公司法》和《会计准则》为主要法律依据,主要分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两部分。

会计准则包括一般准则和行业准则,会计实务包括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核算办法等。

三、中澳会计制度比较1. 法律依据我国会计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基本法律依据,强调会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澳大利亚会计制度以《公司法》和《会计准则》为主要法律依据,强调会计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 会计准则体系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具体准则则针对具体业务领域进行规范。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体系分为一般准则和行业准则,一般准则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行业准则则针对特定行业进行规范。

3. 会计科目设置我国会计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五大类。

澳大利亚会计科目设置相对简单,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五大类,但具体科目设置与我国有所不同。

4. 会计报表编制我国会计报表编制要求较为严格,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澳大利亚会计报表编制要求与我国基本一致,但部分报表格式和内容有所不同。

5. 会计核算方法我国会计核算方法较为严格,如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原则等。

澳大利亚会计核算方法与我国基本一致,但部分方法存在差异,如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中澳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中澳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中澳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比较研究【摘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石。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要以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为前提,而不同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将对会计准则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通过对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分析总结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为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和趋同国际化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会计信息一、引言会计是一种商业语言,会计准则是会计业务的操作规范,它能规范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济活动,可见,会计准则的建设对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一套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是保证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

众所周知,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的生成依赖于一整套严格的会计准则体系。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要以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为前提,而不同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将对会计准则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和澳大利亚合作领域不断扩大,经贸领域的合作更是日益紧密,因此,对两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1]。

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会计准则处于探索和改革阶段,原有会计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会计变革成为必然趋势;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末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国际会计准则给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提供了改革的方向;21世纪,会计准则的建设进入了全面构建准则体系的新阶段。

澳大利亚会计摸式曾深受英国会计模式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末期,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环境的需求,会计准则改革被提上日程[2]。

之后,随着澳大利亚会计界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方面进行的卓有成效的努力,以及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支持澳大利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IFRS),澳大利亚已成为国际会计协调中的重要力量,其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

二、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相关理论1、会计准则的定义“会计准则”最早被称为“会计原则”,出现于美国的会计文献中,但最初并未得到会计界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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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企业合并准则的比较与启示
摘要: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

要求我国在企业合并的概念、合并处理方法以及计量基础等方面符合国际惯例。

通过与澳大利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中准则的概念、合并处理方法以及计量基础等几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两国合并准则产生差异的原因,为我国合并准则的建设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合并准则;aasb3;差异;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3)02-0075-01
一、中澳合并准则之间的差异
(一)企业合并概念范围不同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cas20)提出了企业合并的概念:指一个企业为获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控制权以及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的形式主要有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澳大利亚在准则aasb3中规定了企业合并的相关内容,指出:企业合并是指将各单独的主体或企业集合成一个报告主体。

从澳大利亚准则的定义可以看出,其企业准则将涉及同一控制下主体或业务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外,仅包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企业合并处理方法不同
我国的cas20和其准则指南虽然均没有提到权益结合法或购买法等相关术语,但从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会计处理以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购买法,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澳大利亚在aasb3中对企业合并进行了规定,要求所有的企业合并业务都运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购买法使用的具体规定上,两国也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异。

澳大利亚aasb3明确了应用购买法包括以下具体步骤:一是确定购买方;二是计量企业合并成本;三是在购买日将合并成本分配到所购买的资产以及所承担的负债或或有负债上。

为此,aasb3对于购买方的定义以及购买法的步骤较我国合并准则有更加明确的规定。

(三)计量基础不同
我国的合并准则中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
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澳大利亚合并准则与我国不同,其在准则中规定所有的企业合并均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二、中澳合并准则存在差异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我国的合并准则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育的实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发展客观条件的结果。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
步较晚,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类合并往往不是纯粹的企业行为,而是各利益方协调的结果。

如果这类合并不能在会计准则中单独规范,而与已经市场化的非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混为一谈,势必会造成会计信息真假混杂的局面,给企业发展带来诸多问题。

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另一表现是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

与澳大利亚的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企业间的产权交易还不成熟,现有的很大一部分企业合并不是企业之间独立完成的合并,往往产权关系复杂,不易辨认购买方,对这部分企业合并如果采用购买法不切实际,况且这部分合并案例多数不是合并双方出于完全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并不能代表公允价值,采用购买法只会削弱会计信息与现实的相关性。

(二)会计监管和法律环境不同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生长背景与中国法律传统存在着矛盾。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是以英美国家的会计模式为蓝本。

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公允价值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的测定、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

从我国会计实践来看,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是发展中的市场,从法律传统看,我们更接近于成文法,几乎没有依赖律师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传统。

会计监管方面,我国国家和企业内部的各种监管机制仍不完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人民银行、保险监管等政府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外部监督机制都有待加强,企
业的治理结构也有待改善。

市场体系尚不完善和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这也是我国没有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我国合并准则的建议
(一)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时要考虑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

我国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同时,应该考虑一项具体准则的出台是否超出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承受能力,是否能够很好地贯彻执行准则的意图;其次,要重视高校会计职业教育,只有做好这一点才能为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提供高素质的后备军;最后,要注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能力的培养,我们在提高会计从业人员职业水平的同时,也要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的培养,只有这样我们才算培养出真正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

(二)加大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证券市场应有一支很有专业水平(包括各种行业都相当熟悉)的稽查队伍,严格监督、违法必究、严惩不贷,对于“假”要形成一种“不愿做”、“不敢做”、“不能做”的态度。

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的会计改革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保证我国的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

参考文献:
[1] 邹琳琳.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其影
响[j].财会研究,2007(8):74-75.
[2] 王俊光.关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业务的探讨[j].中国证券期货,2012(2):119-120.
[3] 刘卫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国际比较研究[j].现代商业,2009(4):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中国时政经济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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