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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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简介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是指由人民银行牵头主导的,为了方便纳税人在海关网上申报海关税费并在线支付而推出的服务平台。

该平台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电子口岸申报和支付服务系统,二是普通海关缴款通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推出的纳税人线上缴税的统一平台。

该平台上线以来,大大简化了纳税人缴税流程,也提高了缴税效率和缴税质量。

功能电子口岸申报和支付服务系统电子口岸申报和支付服务系统是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的一部分,主要提供以下服务:1.海关税费申报:纳税人可以在网上直接申报出口退税、关税等相关税费。

2.缴税服务:纳税人可以直接在线支付相关税费。

3.申请退税:纳税人可以在网上提交电子退税申请。

4.统计查询:纳税人可以查询申报、缴款、退税等历史记录。

5.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纳税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海关缴款通系统普通海关缴款通系统是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的另一部分,主要提供以下服务:1.海关税费缴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缴纳海关税费。

2.缴费历史查询:纳税人可查询海关税费缴纳历史记录。

3.缴费状态查询:纳税人可随时查询缴费状态。

优势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的推出,无疑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

以下是该平台的主要优势:1.省时、省力: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无需到海关现场缴税,极大地缩短了纳税人缴税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2.高效:在线支付方式可以极大的提高海关税费的缴纳效率,缴纳实时到账,不必等待。

3.安全:借助于加密通道和电子签名技术,该平台可以有效地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

4.方便:申报、支付、查询一站式服务,可随时随地使用,更加方便。

未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工作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并将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未来,我们可以预见以下可能的发展趋势:1.集成更多税种:目前该平台只涉及海关相关税种,未来可能会涉及更多类型的税款,例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总体指导: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支付系统”)是海关为满足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缴纳海关税费的需要,提供的一项安全、可靠、快速、便捷的在线支付服务。

本文档主要介绍电子支付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用户更轻松地使用电子支付系统。

一、注册与登录1. 注册账号通过进入中国海关网站,点击电子支付系统图标,进入电子支付系统页面。

首次使用电子支付系统的用户需要进行注册,点击“立即注册”按钮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注册信息。

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身份证件号码等,以便后续完成相关支付业务。

2. 登录注册成功后,可使用注册时设置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支付系统。

在登录前,建议使用电脑的防病毒软件、安全防护软件和浏览器安全插件等安全方式进行防范策略,确保登录账号的安全性。

二、费用查询与支付1. 查询应缴费用在登录电子支付系统后,用户可根据具体业务操作流程,查询企业需要缴纳的海关税费。

查询流程具体包括:在电子支付系统首页点击“费用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例如,税费种类、企业名称、账号等),即可查询对应的应缴费用,并查看费用明细。

2. 发起支付查询到应缴费用后,直接点击“支付”按钮,即可进入征收单位出具的应缴费用通知书查询页面,确认费用金额无误后选择“确认缴款”按钮,进入电子支付流程,选择适当的电子支付方式(网银支付、第三方支付等),完成相关支付操作即可。

3. 缴费成功支付完成后,电子支付系统将自动显示缴费完成页面且同步推送缴费信息到海关缴费平台系统。

用户亦可在电子支付系统中查询已缴费用、缴费详情等信息。

三、注意事项1. 信息保密用户在注册电子支付系统时所设置的账户、密码等信息不得外泄,保密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使用电子支付时,要注意不要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输入敏感信息,比如公共电脑、公共Wi-Fi、咖啡厅等网络环境。

2. 费用查询在查询应缴费用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是操作的前提。

[法律法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

[法律法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

[法律法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阅读全文】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号为规范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以下简称“电子支付业务”),保证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支付系统”)的顺利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电子支付系统是由海关业务系统、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和第三方支付系统等四部分组成的进出口环节税费缴纳的信息化系统。

进出口企业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可以缴纳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进口环节代征税、缓税利息、滞纳金、保证金和滞报金。

二、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自愿参与电子支付业务。

从事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进出口企业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应遵守《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详见附件)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已经参与海关总署网上支付或上海EDI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通过海关总署技术联调测试和业务功能测试后,即可参与电子支付业务。

尚未参与网上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参与电子支付业务:(一)经银监会批准成立,并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挪用、滞压海关税款等情事;(三)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技术,并承认税费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四)与中国电子口岸、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电子支付三方合作协议;(五)符合海关网络连接、数据传输、信息安全等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有关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六)通过海关总署组织的技术联调测试和业务功能测试;(七)符合海关总署其他相关规定。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可以参与电子支付业务:(一)中国电子口岸的入网用户,取得企业法人卡及操作员卡,具备联网办理业务条件;(二)符合海关总署其他相关规定。

五、参与电子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应向直属海关进行备案。

六、参与电子支付业务的各方应保守进出口企业的商业秘密。

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系统介绍

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系统介绍

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系统介绍第一章系统简介《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作为中国电子口岸的配套服务项目,与中国电子口岸其它业务系统以及银行内部已有的业务系统相连接,改变传统的税费支付方式,为用户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网上缴纳税费服务。

采用网上支付的用户,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查询到税费通知后,可在网上发布支付指令,银行接到支付指令后,可直接从用户在银行开设的预储帐号中划转税费,划转成功后,用户可直接办理相关通关手续。

网上支付业务的推出将缩短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

网上税费支付系统具有高强度的身份认证功能,有效地防止篡改和抵赖,保证支付交易的完整性,体现交易双方明确的意愿、承诺和责任,并提供充分的存证审核功能。

第二章功能介绍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网上支付子系统”企业用户端”,提供企业用户进行税费通知单查询、税费支付确认等功能,主要由以下几个功能组成:一、税费支付--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税通知,指定缴款单位,网上支付确认功能;二、手续费支付--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费通知,指定缴款单位,网上支付确认功能;三、综合查询--提供用户登录网上支付子系统,查询税费情况等功能;四、业务规范--介绍本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

第三章系统流程简介3.1 使用”网上支付系统”的前提条件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开展网上支付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用户是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已通过用户资格审查,取得企业法人卡及操作员卡,具备联网办理业务条件;2、用户已在银行指定分支机构开立能用于支付税费的预储帐户,开户行及帐号对海关不保密。

3、用户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向银行提出企业备案、操作员备案及授权的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企业与银行签定服务协议完毕。

3.2 企业备案申请与审批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向银行提出网上支付业务企业备案申请,银行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企业管理子系统,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批。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介绍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介绍

海关收 款银行
东方支付平台
⑨清单
⑩ 凭 清 单 转 帐
⑦ 实 扣 指 令
⑧ 实 扣 成 功 回 执
⑧ 实 扣 成 功 回 执
⑦ 实 扣 指 令
海关
企业付 款银行
二、新系统主要功能特点
1、同时可以支付税和费
正常税费 进出口关税、代征税、特别关税、关税缓税利息、 代征税缓税利息、滞报金、监管手续费 进出口关税、代征税、特别关税、关税缓税利息、 代征税缓税利息、滞报金、监管手续费
2、企业客户服务准备
新用户的服务
(一般支付备案服务;电子担保函服务。)
原系统的用户服务
(一般支付系统切换服务;保函业务延续服务。)
取单服务或客户联盖章服务
(当地海关不需要银行递送客户联的,需要制定后续客户联 盖章服务。)
资金划转服务
(关税有纸入库;关税无纸入库;费收依据清单划转。)
5、强大的对帐功能
增加东方支付平台与海关业务系统的对帐功能,保
证业务数据准确。
增加东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系统的对帐功能,确保支
付交易准确无误。
设立自动对帐机制,系统自动生成对帐结果,保障
支付交易日对日清。
6、完善了担保功能
增加海关对企业担保支付备案功能,及时获得企业
担保的情况。
企业可以根据资金安排情况,选择使用一般支付还
更详细的企业开通指南:
四、银行在直属海关开展业务准备工作
1、直属海关备案
直属海关在收到总署下发的银行上线通知后做银
行添加操作。
(对应分行业务负责人需要与直属海关沟通确认系统添加。)
了解直属海关税单流转操作要求。
(新系统支持三种取单模式:分散取单、集中取单和无纸化 入库。直属海关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银行当地分行 需配合制定相关操作办法。)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法人卡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法人卡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法人卡————————————————————————————————作者:————————————————————————————————日期: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法人卡)目录一、登录界面 (5)二、税费系统 (5)1、使用界面介绍 (6)2、企业管理功能 (6)2.1、企业信息查看 (6)2.2、企业信息编辑 (7)2.3、银行账号信息 (7)2.4、关区备案信息 (9)2.5、企业担保信息 (10)3、操作员管理功能 (11)3.1、操作员管理 (11)4、法人卡信息管理功能 (16)4.1、查看个人信息 (16)4.2、编辑个人信息 (16)4.3、修改密码 (17)5、人性化设置 (17)5.1、参数定制 (17)二、增值功能 (18)1、委托管理 (18)1.1、我的委托181.2、历史委托202、代理管理 (21)2.1、我的代理212.2、历史代理23一、登录界面二、税费系统进出口企业的法人用户可通过本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管理、操作员权限管理、法人卡信息管理和人性化设置等基础工作,便于企业操作员办理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的业务。

1、使用界面介绍2、企业管理功能 2.1、企业信息查看这里显示企业在海关登记的企业及联系人信息。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企业管理项下的“企业信息查看”。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该法人卡所属企业在海关的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海关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和联系人信息等。

导法人退欢迎及信公告栏及2.2、企业信息编辑如果企业在海关登记的联系人信息发生改变,可在这里相应进行修改。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企业信息编辑”。

第二步: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或编辑法人卡所属企业的联系信息。

第三步:要保存修改的内容,单击“保存”按钮;放弃修改可单击“复原”按钮。

2.3、银行账号信息显示企业在东方支付平台登记用来进行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账号的状态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审批状态和是否启用等。

新版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

新版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
21 2/14/2021
4)支付状态为“支付失败(余额不足)”表示余额不足 支付海关税费金额,企业在帐户中补足银行存款后重新发 送网上支付预扣指令或改为柜台支付;
22 2/14/2021
5)支付状态为“已放行”表示企业办完海关提货放行手续, 税费金额准备或已经划入海关银行帐户或国库帐户;
23 2/14/2021
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
企业端功能
1 2/14/2021
一、企业完成网上支付海关税费的 业务流程
在银行开户 成为口岸用户
申请网 上支付 服务
海关 银行 核实 通过
报关 税费 数据 上网
税费划 至国库 或海关
银行 核对 税费单
银行 实扣 成功
海关 验货 企业 提货
企业 网上 确认 预扣
银行 预扣 成功
7 2/14/2021
如企业及操作员的状态均为“审批通过”,就可以进行网上 支付操作,否则需向银行重新提出申请(注:下图为“审批 未通过”)
8 2/14/2021
四、企业如何对申请资料进行变更
1、撤销网上支付申请
9 2/14/2021
2、撤销企业操作员
10 2/14/2021
3、撤销网上支付账户
25 2/14/2021
7、报关单审结后企业在电子口岸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时,可 选择柜台支付方式缴纳税费,按现有柜台支付流程处理;如果 企业仍想网上支付,可以联系海关审单中心向中国电子口岸系 统重发税费缴纳通知。
8、企业在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中可以打印报关单预扣"税 费通知单",仅供企业内部财务流转审批时使用。因为"税费通 知"并不是最终的海关计征税费结果,不能做为正式税费缴款 凭证。正式税费缴款凭由海关打印后由银行交给企业。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税费支付)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税费支付)
部门管理 ................................................................................................................................................... 29 新增部门...................................................................................................................................... 30 修改部门...................................................................................................................................... 31 删除部门...................................................................................................................................... 32 部门授权...................................................................................................................................... 32 分配用户...................................................................................................................................... 33 新增(角色) .............................................................................................................................. 36 修改(角色) .............................................................................................................................. 37 删除(角色) .............................................................................................................................. 38 分配(角色) .............................................................................................................................. 39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操作员卡)目录一、登录界面打开,用键入网址用操作员卡登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二、税费系统、使用界面介绍、基本功能 、税费单查询企业在“税费单查询”中,可以查询到所有状态的税费单,包括待支付和已支付的。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税费单查询”操作员信息退出操作主界面导航栏第二步: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提运单号、税单生成的时间段、税费种类、报关关区以及支付状态逐笔或者批量的来进行税费单的查询。

注:其中税费种类、关区和支付状态均为选项操作,不可自填。

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内容包括:税费单号、税费种类、支付金额、支付状态、平台支付期限以及备案关区。

如下图:第三步:用户可以选择查询税单详细信息和税单货物信息,只需勾选需要查询的税单,滚动条颜色会变深,然后点击右下方“税单打印”、“税单详细信息”和“税单货物信息”。

“税单打印”,点击会出现一份格式的样本税单(不是正本税单),格式如下:“税单详细信息”内容包括:“税单货物信息”内容包括:、税费单支付企业进行税费单的一般支付。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税费单支付”第二步:可以根据以下内容或直接点击进行模糊查询。

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如图:在此页面中,税单可能处于两个状态:“待支付”和“待审批”状态。

待支付:税单的初始状态,未进行任何操作,此时操作员可以在法人卡授权的范围对这些税单进行操作处理,或者“提交审批”,或者“直接支付”。

待审批:税单已由一位操作员完成初审,提交到下一位操作员进行最终的审批,若审批通过,则点击“提交支付”,若发现税单不符合支付条件,点击“退回审批”,回到初审。

下面我们分开进行操作:第一步:提交审批具有“支付提交审批”权限的操作员,选择税单,在税单前的“”打“”,或者在菜单栏的“”中打“”表示批量全选。

选择银行账号。

并点击“提交审批”。

确认支付:提示:审批已提交,请等待审批人员处理。

那么提交审批的税单或转移到“待审批”的页面,等待下一位操作人员的审批确认。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引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引

海关税费电⼦⽀付系统操作指引全国海关税费电⼦⽀付系统操作指引⼀、电⼦⽀付系统使⽤前的准备⼯作:(⼀)客户前往在光⼤银⾏的开户⾏,签署《中国光⼤银⾏海关税费电⼦⽀付业务服务协议》,办理全国海关税费电⼦⽀付系统使⽤账号备案,备案后获得“备案受理号”。

(⼆)使⽤环境设置第1步:要求能够访问互联⽹的计算机;第2步:计算机浏览器应使⽤IE7.0以上,IE浏览器配置可登陆,点击“系统环境检查”,检测电脑浏览器配置是否符合标准;如有检测失败的项⽬,可根据提⽰进⾏设置第3步:检查电⼦⼝岸法⼈卡及操作员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没有获得电⼦⼝岸IC卡和现有IC 卡证书过期的企业前往地⽅电⼦⼝岸数据分中⼼办理。

确认内部操作流程,确定电⼦⽀付系统的操作员卡。

⼆、三⽅协议签署第1步:在读卡器中插⼊法⼈卡,打开,点击“三⽅协议签署”,进⼊系统,输⼊8位法⼈卡密码登录。

第2步:点击“三⽅协议新增”。

第3步:签约⽀付平台——东⽅⽀付平台。

税单传输⽅式——批量。

备案关区——有报关业务的关区,打“√”,并保存。

三⽅协议新增注:⽤户可选择⼀个或者多个有报关业务的⼝岸关区。

第4步:点击同意,并提交申请,提⽰协议申请中,退出系统。

打“√”,并保存。

注:法⼈卡提交三⽅协议,⽀付平台⽴即接受,海关需要⼈⼯审核,因此可能需要⼏个⼯作⽇后三⽅协议才能⽣效。

三⽅协议变更:如下图,在三⽅协议变更中,只可以修改备案关区。

如果要修改税单传输⽅式,请进⼊“三⽅协议查询”中做修改:同意并提交三⽅协议变更点击协议号只可以修改备案关区。

点击三⽅协议查询点击“修改”三⽅协议撤销:三⽅协议撤销点击“协议号”点击撤销三、银⾏帐号添加第1步:登录选择“海关税费电⼦⽀付系统”,使⽤法⼈卡,输⼊法⼈卡密码并登录。

第2步:签署东⽅⽀付平台协议,点击“我同意”,并提交。

第3步:⾸次登录,系统会提⽰填写企业信息,请务必正确填写。

要保存修改的内容,单击“保存”按钮;放弃修改可单击“复原”按钮。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7号――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7号――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7号――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1.03.11•【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7号•【施行日期】2011.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7号)为规范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以下简称“电子支付业务”),保证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支付系统”)的顺利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电子支付系统是由海关业务系统、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和第三方支付系统等四部分组成的进出口环节税费缴纳的信息化系统。

进出口企业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可以缴纳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进口环节代征税、缓税利息、滞纳金、保证金和滞报金。

二、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自愿参与电子支付业务。

从事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进出口企业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应遵守《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详见附件)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已经参与海关总署网上支付或上海EDI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通过海关总署技术联调测试和业务功能测试后,即可参与电子支付业务。

尚未参与网上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参与电子支付业务:(一)经银监会批准成立,并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挪用、滞压海关税款等情事;(三)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技术,并承认税费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四)与中国电子口岸、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电子支付三方合作协议;(五)符合海关网络连接、数据传输、信息安全等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有关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六)通过海关总署组织的技术联调测试和业务功能测试;(七)符合海关总署其他相关规定。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可以参与电子支付业务:(一)中国电子口岸的入网用户,取得企业法人卡及操作员卡,具备联网办理业务条件;(二)符合海关总署其他相关规定。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简介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是中国海关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旨在方便纳税人和企业便捷、安全地缴纳海关税费。

通过该平台,纳税人和企业可以在海关网站上方便地查询到海关征收的各项税费,并可以在网上通过银行卡进行缴纳。

功能介绍1.海关税费查询:用户可以在网站上查询海关征收的各项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2.缴费功能:用户可以通过银行卡进行在线缴纳海关税费,实现网上缴费,避免了排队、邮寄等不便之处。

3.缴费记录查询:用户可以在网站上查询自己已经缴纳的海关税费记录以及未缴纳的税费情况。

4.退款申请:用户可以提交退款申请,等待海关审核和处理。

使用方法注册纳税人和企业需要在海关网站上注册,填写相应的个人和企业信息,根据实名认证流程进行身份认证。

查询税费用户登录后,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到其需要缴纳的所有海关税费,选择需要缴纳的税费项目后进行相应操作。

缴纳税费在了解了自己需要缴纳的税费后,用户可以选择在网站上通过银行卡进行缴纳。

在缴纳时,用户需要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完成缴纳。

查询缴费记录用户可以在已经缴纳的税费记录中,查询到自己缴纳的税费情况,包括缴纳日期、缴纳金额等信息。

退款申请流程如果用户有误缴税款,可以在网站上提交退款申请。

海关会对用户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将会将款项退还到用户的银行卡中。

安全性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采用了多种安全措施,保障了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首先,海关网站采用了SSL证书,保证用户在网站上进行交易时,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其次,对于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海关采用了专业的加密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为用户的账户安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最后,海关还设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保障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的持续安全运行。

结语作为一个便民措施,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的推出受到纳税人和企业的欢迎。

未来,随着中国电子支付市场的不断发展,相信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会变得更加便利、安全,为纳税人和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申请流程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申请流程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申请流程————————————————————————————————作者:————————————————————————————————日期:用户申请流程(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电子支付系统使用前的准备工作:◆第一步:前往开户银行办理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使用账号备案◆第二步:使用环境设置第1步:要求能够访问互联网;第2步:浏览器应使用IE7.0以上,并依据现有的版本安装系统补丁KB980182。

补丁下载地址请登录微软网页进行下载安装:IE7.0 补丁下载地址:IE8.0 补丁下载地址:第3步:点击这里安装身份认证控件。

注意:检查电子口岸法人卡及操作员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没有获得电子口岸IC 卡和现有IC卡证书过期的企业前往地方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办理。

确认内部操作流程,确定电子支付系统的操作员卡。

◆第三步:三方协议签署第1步:在读卡器中插入法人卡,打开http://,点击“三方协议签署”,进入系统,输入8位法人卡密码登录。

第2步:点击“三方协议新增”。

三方协第3步:签约支付平台——东方支付平台。

税单传输方式——批量。

备案关区——有报关业务的关区,打“√”,并保存。

选择选择打注:用户可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有报关业务的口岸关区。

第4步:点击同意,并提交申请,提示协议申请中,退出系统。

同意注:法人卡提交三方协议,支付平台立即接受,海关需要人工审核,因此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后三方协议才能生效。

三方协议变更:三方协点击如下图,在三方协议变更中,只可以修改备案关区。

只可如果要修改税单传输方式,请进入“三方协议查询”中做修改:三方协议撤销:点击三点击三方协点击“协点击◆第四步:银行帐号添加第1步:登录选择“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使用法人卡,输入法人卡密码并登录。

第2步:签署东方支付平台协议,点击“我同意”,并提交。

第3步:首次登录,系统会提示填写企业信息,请务必正确填写。

要保存修改的内容,单击“保存”按钮;放弃修改可单击“复原”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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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海关税费电子化支付率,保障 海关税收及时、足额、安全入库,并更好地适应我 国金融支付清算系统规范化发展的新形势,满足 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要求,决定对税费网上支付 系统和上海海关EDI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整合,在保 留、吸取上述两个系统优点的基础上,整合形成 一个全新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东方支付公 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平台,专门从事海关税费电 子支付系统的建设和运营。
a、支付税费种类较单一 b、签约流程繁琐(三、四方协议) c、个别税款入库时间过长(查验、化验)
3、不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2010年6月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 办法》:“独立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平 台”。
(二)新系统开发过程
1、2007年8月10日总署党组会议原则批准了 中国电子口岸税费网上支付系统与上海EDI 电子支付系统的整合方案。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介绍
2012年3月
主要内容
一、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简介 二、关区推广情况 三、注意事项 四、相关文件
一、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简介
(一)新系统开发背景
1、全国海关两套系统不便管理
a、1996年上海EDI支付系统使用 b、2002年全国网上支付系统使用
2、现网付系统存在弊端,需要优化
(三)新系统全国推广步骤
2、银行 目前与总署签约的银行共8家: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
除北京银行外,其余7家银行均可在我关区 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二、关区推广情况
关区推广情况
(一)前期准备(2011年11月)
• 1.成立系统推广领导小组 • 2.明确部门分工 • 3、选取试点海关
付平台查找原因并上报关税处
四、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
•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有关事项的公 告(公告﹝2011﹞17号 )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关税费“网上支付系统”和 “电子支付系统”并存期间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 ﹝2011﹞53号 )
• 海关总署关于在环渤海地区推广海关税费电子支付 系统的通知 (署税传﹝2011﹞23号 )
(二)新系统开发过程
2、2007年底至2010年8月完成系统开发
• 关税司牵头召集业务专家完成《业务需求报告》 • 科技司立项并完成系统技术开发
(三)新系统全国推广步骤
1、海关
• 2010年9月起在上海、南京、杭州和宁波等4个关区
正式展开首批试点。
• 2011年8月起在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角地区推广(包括广州、深圳、
(二)开展试点(2011年12月--2012年3月)
• 截至3月23日,关区累计审批企业 家,电子
支付税费 笔,金额 亿元,试点进展顺利。
(三)全面推广(2012年4月起)
三、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 海关引导、银行主导、第三方支付公司辅导
依托银行及支付公司向企业推介、海关予以配合
• 做好海关内部培训,统一思想、改变习惯
• 关税司关于同意招商银行开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 务的通知 (税管函﹝2011﹞144号 )
• 青岛海关关于印发《青岛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推 广方案》的通知(青关税发﹝2011﹞40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 通知(署税发〔2012〕87号 )
谢 谢!
财务税(费)帐户信息维护,发生变化及时告知
• 对企业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现场公告) • 与银行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建立税费单据交接表,确保税款及时、安全入库
• 退补税增多(实扣指令发送环节提前) • 电子担保----由关税处统一审批备案 • 注重外宣、政务信息报送 • 密切关注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支
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等7个海关)
• 2011年11月起在环渤海地区推广(包括北京、天津、
青岛、大连、石家庄5个海关)
• 2012年3月在全国其他地区全面推开 • 2012年3月底前,实现长三角地区的系统整体切换,
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和上海EDI支付系统在 长三角地区停止服务。根据长三角地区切换运行情 况,适时确定全国系统切换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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