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范例
海关税费支付流程
![海关税费支付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8053a250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e3.png)
海关税费支付流程嘿,你要是做进出口生意的,或者对海关税费支付这事儿有点好奇,那可来对地方了。
这海关税费支付啊,就像一场精心编排的舞蹈,每个步骤都得跟上节奏才行。
我有个朋友小李,他做外贸的。
每次货物到港要付税费的时候,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
为啥呢?就是因为一开始他对海关税费支付流程两眼一抹黑。
那海关税费支付到底咋整呢?第一步,你得先确定你的税费种类和金额。
这就好比你去餐馆吃饭,你得先知道自己点了啥菜,才能算出该付多少钱一样。
海关的税费有好多种呢,像关税、增值税啥的。
比如说,你进口一批电子产品,不同类型的电子产品可能关税税率就不一样。
你得根据海关的规定,把这些税费都算清楚。
可不能像小李刚开始那样,稀里糊涂的,结果算出来的金额跟实际要付的差了一大截。
第二步呀,就是选择支付方式。
这就像你购物付钱的时候,有现金、刷卡、手机支付多种选择。
海关税费支付呢,常见的有电子支付平台,像财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我另外一个朋友小张,他就特别聪明。
他跟我说:“我每次都用这个电子支付平台,就跟我们平时用手机支付买东西一样方便快捷。
”他只要在系统里输入相关信息,按照提示操作,就能完成支付。
不像有些传统方式,得跑好几个地方,填一大堆表格,麻烦得要死。
第三步,在支付的时候,信息填写可得准确无误。
这一点特别重要,就像你给人寄快递,地址要是写错了,包裹可就送不到地方了。
海关要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来确认你的支付身份和支付内容。
我还知道有个老王,他有一次就是因为把自己公司的一个关键信息填错了,结果支付失败。
他那个懊悔啊,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似的。
重新填写又得花时间,货物还在港口等着呢,每天都有仓储费用,这多不划算呀。
第四步,支付成功之后,可别以为就万事大吉了。
你得保存好支付凭证,这就像你买东西的小票一样重要。
要是以后有什么问题,这个凭证就是你的证据。
比如说,万一海关那边数据出了点差错,你拿出支付凭证来,就能轻松解决问题。
海关税费支付流程其实没那么复杂,只要你认真对待每个步骤,就像走在平坦大道上一样顺畅。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5e3da844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39.png)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总体指导: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支付系统”)是海关为满足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缴纳海关税费的需要,提供的一项安全、可靠、快速、便捷的在线支付服务。
本文档主要介绍电子支付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用户更轻松地使用电子支付系统。
一、注册与登录1. 注册账号通过进入中国海关网站,点击电子支付系统图标,进入电子支付系统页面。
首次使用电子支付系统的用户需要进行注册,点击“立即注册”按钮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注册信息。
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身份证件号码等,以便后续完成相关支付业务。
2. 登录注册成功后,可使用注册时设置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支付系统。
在登录前,建议使用电脑的防病毒软件、安全防护软件和浏览器安全插件等安全方式进行防范策略,确保登录账号的安全性。
二、费用查询与支付1. 查询应缴费用在登录电子支付系统后,用户可根据具体业务操作流程,查询企业需要缴纳的海关税费。
查询流程具体包括:在电子支付系统首页点击“费用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例如,税费种类、企业名称、账号等),即可查询对应的应缴费用,并查看费用明细。
2. 发起支付查询到应缴费用后,直接点击“支付”按钮,即可进入征收单位出具的应缴费用通知书查询页面,确认费用金额无误后选择“确认缴款”按钮,进入电子支付流程,选择适当的电子支付方式(网银支付、第三方支付等),完成相关支付操作即可。
3. 缴费成功支付完成后,电子支付系统将自动显示缴费完成页面且同步推送缴费信息到海关缴费平台系统。
用户亦可在电子支付系统中查询已缴费用、缴费详情等信息。
三、注意事项1. 信息保密用户在注册电子支付系统时所设置的账户、密码等信息不得外泄,保密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使用电子支付时,要注意不要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输入敏感信息,比如公共电脑、公共Wi-Fi、咖啡厅等网络环境。
2. 费用查询在查询应缴费用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是操作的前提。
银行海关税费网上支付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海关税费网上支付业务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ed393a10ad02de80d4d840b1.png)
xx银行海关税费网上支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行国际业务发展,提升本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7号》、《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5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关税费网上支付业务是指纳税义务人、银行、东方支付平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7号》的规定,通过网上支付系统进行进出口税费的缴纳。
第三条海关税费网上支付业务包括普通支付和担保支付。
第四条本办法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部门职责总行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东方电子支付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负责与海关总署、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东方电子支付公司及总分行内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一)计划财务部职责1、负责制定海关税费网上支付业务的会计指引。
(二)环球交易服务部职责1、负责统一管理全行海关税费网上支付业务,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2、对分行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配合分行的业务推广和客户营销支持;3、负责银关通系统的分行岗位权限分配与变更的审批,以及日常业务问题处理。
(三)信息技术部职责1、负责海关税费网上支付系统的开发工作。
2、负责海关税费网上支付系统的运维工作;3、为分行提供技术支持;4、协助贸易金融部做好对分行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5、负责银关通系统的分行岗位权限分配与变更的操作。
(四)运营管理部职责1、负责《海关税费网上支付业务运营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与解释;2、协助环球交易服务部做好对管理行和取单行的指定工作。
3、协助环球交易服务部做好对分行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分行及其他机构的职责(一)分行环球交易服务部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与当地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国库、总分行内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包括开展业务前,向当地直属海关申请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备案。
(二)分行环球交易服务部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银关通系统中本辖区内的日常业务问题的处理。
网上支付海关通关税费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6篇
![网上支付海关通关税费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6篇](https://img.taocdn.com/s3/m/49bb156b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5a.png)
网上支付海关通关税费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6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海关通关税费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支付海关通关税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的支付。
2.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网上支付流程,确保支付准确、及时、安全。
3. 乙方提供海关通关相关咨询,帮助甲方了解通关政策及流程。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海关通关税费的服务,并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2.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信息虚假或遗漏导致的全部责任。
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确保支付及时、足额。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以完成网上支付流程。
5. 乙方应确保网上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7.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 双方应互相尊重、信任,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费用与结算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及时出具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3.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费用结算,具体结算周期及结算方式如下:_________。
4.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按照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
5.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救,并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四、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如下:_________。
2. 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产生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84f26f07ff00bed5b9f31d43.png)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操作员卡)目录一、登录界面 (3)二、税费系统 (4)1、使用界面介绍 (4)2、基本功能 (4)2.1、税费单查询 (4)2.2、税费单支付 (8)2.3、担保支付 (13)3.5、交易历史查询 (15)3、操作员卡信息管理 (18)3.1、查看个人信息 (18)3.2、编辑个人信息 (20)3.3、修改密码 (21)4、个性化设置 (21)4.1、参数定制 (21)三、增值功能 (22)1、代理支付 (23)1.1、一般代理支付 (23)1.2、录单代理支付 (24)1.3、代理交易历史查询 (25)2、我的委托 (27)2.1、委托交易查询 (27)3、提前还款 (29)3.1、担保提前还款 (29)一、登录界面打开IE,用键入网址 用操作员卡登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二、税费系统1、使用界面介绍2、基本功能2.1、税费单查询企业在“税费单查询”中,可以查询到所有状态的税费单,包括待支付和已支付的。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税费单查询”操作员信息退出操作主界面导航栏第二步: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提运单号、税单生成的时间段、税费种类、报关关区以及支付状态逐笔或者批量的来进行税费单的查询。
注:其中税费种类、关区和支付状态均为选项操作,不可自填。
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内容包括:税费单号、税费种类、支付金额、支付状态、平台支付期限以及备案关区。
如下图:第三步:用户可以选择查询税单详细信息和税单货物信息,只需勾选需要查询的税单,滚动条颜色会变深,然后点击右下方“税单打印”、“税单详细信息”和“税单货物信息”。
“税单打印”,点击会出现一份PDF格式的样本税单(不是正本税单),格式如下:“税单详细信息”内容包括:“税单货物信息”内容包括:2.2、税费单支付企业进行税费单的一般支付。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税费单支付”第二步:可以根据以下内容或直接点击进行模糊查询。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https://img.taocdn.com/s3/m/b0b1a9c104a1b0717fd5dd98.png)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平台委托代理协议签署操作手册准备工作:委托方与代理方均需要开通东方支付平台。
名词解释:委托方:委托他人缴纳税费的企业。
代理方:代理他人缴纳税费的企业。
开通东方支付平台:请查看开通指南。
注:1)无十位编码的代理企业无需签署三方协议,只需要登录东方支付平台做账号添加,并开通代理支付功能即可。
2)委托方如无需自行缴税,可不做账号添加。
第一步:委托方使用法人IC卡进行委托协议的添加:1、法人卡登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点击左侧导航栏上部“增值功能”中“委托管理”项下的“我的委托”。
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现有的委托记录:2、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新增委托协议”生成一份新的委托协议。
首先,法人卡用户需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代理方的相关信息以便进行搜索:接着点击“搜索”,弹出具体的委托信息输入框:协议起始日期:根据双方各自定义的协议日期期限,比如:“一年”或几年“委托所有税单”选择打勾——代表本企业在委托关区生成的所有税单都可被代理方看到并进行电子支付。
如果选择不打勾——代表代理方只能输入税单号和金额查询到该笔税单并进行电子支付。
关区信息:委托方将需要委托的关区税单进行授权。
第二步:代理方审批委托代理协议1、代理方使用法人IC卡登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点击左侧导航栏上部“增值功能”中“代理管理”项下的“我的代理”。
在右侧操作主界面中查看现有的代理协议记录:2、法人卡用户通过点击“审批代理协议”对其他企业发过来的委托业务做审批。
只有经过审批同意的委托协议才会生效:如果法人卡用户对委托协议没有异议,可点击“同意”按钮,此时代理协议状态变为“有效”。
第三步:如何支付委托代理协议1、使用操作员卡,点击进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点击增值功能。
一般代理支付: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时,委托方勾选“委托所有税单”录单代理支付: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时,委托方未勾选“委托所有税单”一般代理支付:1、点击“一般代理支付”,进行委托单位税费单的查询委托单位名称:委托该操作员卡所属的公司进行税单缴纳的委托方。
电子支付流程图
![电子支付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a328e3276137ee06eef9180d.png)
电子支付流程图1(企业签署三方协议开通电子支付流程首先,企业到银行申请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并进行银行账号备案申请;,企业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选择开展税费电子支付业务的直属关区,并签署电子口岸、支付平台和企业三方协议; ,电子口岸签署协议后,将企业签署的电子协议发送到支付平台;,支付平台签署协议后,将开通回执发送给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将企业选择开展税费电子支付业务直属关区的备案关区开通申请发送到海关H2000系统;,直属海关关税部门在H2000系统进行企业电子支付备案,H2000系统将备案申请回执发送到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将企业备案关区开通信息发送到支付平台;,企业登陆支付平台进行银行账号添加; ,支付平台将企业账号添加信息发送给银行; ,银行激活企业账号。
3(企业电子支付海关税款流程,海关H2000系统审结完报关单后,将电子税单信息发送到电子口岸;,电子口岸将电子税单信息发送到支付平台; ,企业登陆支付平台查询税单,并确认支付; ,支付平台将企业的预扣指令发送到银行; ,银行预扣成功后,将预扣成功信息发送到支付平台,通过电子口岸发送到海关H2000系统;2,企业到现场海关办理交单接单通关手续,海关打印税单,并将税单第一联交予企业;,海关H2000系统在打印税单时,发送税款的实扣通知通过电子口岸给支付平台,支付平台转发到银行; ,银行实扣税款后,发送实扣成功回执到支付平台,通过电子口岸发送到海关H2000系统,H2000根据银行实扣成功回执核注税单;次日,现场海关将正本税单的第2-5联交予银行; ,银行核单入库。
下面是经典歌词100句,朋友们可以享受下,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3林夕经典歌词1、若只是喜欢,何必夸张成爱。
——林2、擦光所有火柴难令气氛像从前闪耀,至少感激当日陪着我开甜蜜癿玩笑。
——《失恋太少》3、你是千堆雪我是长街,怕日出一到彼此瓦解。
——《邮差》4、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税费支付)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税费支付)](https://img.taocdn.com/s3/m/b358aa4627d3240c8447ef54.png)
“银关通”业务网上支付流程
![“银关通”业务网上支付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3c0e9d3a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6f.png)
税/费单流水号
每一笔预扣或实扣指令都对应一个22位海关税单/费单统一编号,海关系统为每一笔海关税单/费单统一编号的预扣和实扣处理按升序编一个税/费单流水号,该流水号是唯一的。
*
三、“银关通”后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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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管理系统概述
系统管理员在后台管理系统安装时就生成。
业务柜员分为二级:总行级海关柜员,海关所在地柜员。这两级柜员由统一认证系统的A类柜员生成,由“银关通”后台管理系统的系统管理员注册进“银关通”后台管理系统。
3.客户支付 指令提交
4.预扣款成功 回执
6.办理验 放手续
10.取纸质凭证 并核对
9.打印纸质凭证
11.划转国库 和收费账户
7.海关实扣通知
8.实扣回执 税单核注
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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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模拟演示
中国电子口岸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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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模拟演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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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模拟演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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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模拟演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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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模拟演示4
后台管理系统用于柜员对交易进行手工处理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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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所在地柜员职责
可以浏览某一时间段企业备案情况、经由工行并从该关口出关的海关交易(实扣,预扣)情况等。 录入转国库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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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项目商业计划书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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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项目商业计划书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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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项目商业计划书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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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备案结果的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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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备案结果的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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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企业账号备案流程
用法人卡提供 企业名称、账号、户名
01
企业名称=户名?
02
电子口岸 备案失败
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
![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0a858a501f69e3142329481.png)
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第一条为确保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的顺利运行,规范海关、中国电子口岸、商业银行和企业的操作,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符合相关条件且通过海关总署技术联调测试和业务功能测试的商业银行可以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
第三条符合相关条件且通过“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与海关和商业银行完成电子签约的企业,可以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
第四条直属海关关税、财务部门依其职责指导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新一代电子支付业务。
直属海关财务部门负责在海关业务系统中维护当地国库代理行及账户等信息,确保海关业务系统中的电子信息与实际账号信息保持一致。
第五条进出口报关单电子审结后,海关业务系统自动向电子口岸发送税(费)信息,电子口岸将签约企业的税(费)信息发送至“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
企业可登录“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查询税(费)信息,并发送税(费)扣税指令。
企业发送扣税指令后,该份税单在“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中被标记为支付处理中。
第六条海关业务系统收到电子口岸转发的企业税(费)扣税指令后,对该份税单自动置“新一代电子支付”标志和开征标志,并通过国库TIPS 系统将扣税指令发送至银行。
第七条银行根据TIPS 系统转发的扣税指令进行扣税操作,并通过TIPS 系统向海关业务系统发送扣税结果报文。
扣税成功的,海关业务系统根据TIPS转发的扣税成功报文自动核注税(费),核注人为“888888”,核注日期为银行实际扣款日期,并将税费核注信息通过电子口岸发送至“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
扣税失败的,海关业务系统根据TIPS转发的扣税失败报文自动取消该份税单的支付方式标志和开征标志,并通过电子口岸向“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发送取消支付报文。
“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将该份税(费)单的支付状态调整为支付失败状态,企业可重新支付。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8f04daa4af45b307e87197f7.png)
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操作员卡)目录一、登录界面打开,用键入网址用操作员卡登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二、税费系统、使用界面介绍、基本功能 、税费单查询企业在“税费单查询”中,可以查询到所有状态的税费单,包括待支付和已支付的。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税费单查询”操作员信息退出操作主界面导航栏第二步: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提运单号、税单生成的时间段、税费种类、报关关区以及支付状态逐笔或者批量的来进行税费单的查询。
注:其中税费种类、关区和支付状态均为选项操作,不可自填。
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内容包括:税费单号、税费种类、支付金额、支付状态、平台支付期限以及备案关区。
如下图:第三步:用户可以选择查询税单详细信息和税单货物信息,只需勾选需要查询的税单,滚动条颜色会变深,然后点击右下方“税单打印”、“税单详细信息”和“税单货物信息”。
“税单打印”,点击会出现一份格式的样本税单(不是正本税单),格式如下:“税单详细信息”内容包括:“税单货物信息”内容包括:、税费单支付企业进行税费单的一般支付。
第一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税费单支付”第二步:可以根据以下内容或直接点击进行模糊查询。
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如图:在此页面中,税单可能处于两个状态:“待支付”和“待审批”状态。
待支付:税单的初始状态,未进行任何操作,此时操作员可以在法人卡授权的范围对这些税单进行操作处理,或者“提交审批”,或者“直接支付”。
待审批:税单已由一位操作员完成初审,提交到下一位操作员进行最终的审批,若审批通过,则点击“提交支付”,若发现税单不符合支付条件,点击“退回审批”,回到初审。
下面我们分开进行操作:第一步:提交审批具有“支付提交审批”权限的操作员,选择税单,在税单前的“”打“”,或者在菜单栏的“”中打“”表示批量全选。
选择银行账号。
并点击“提交审批”。
确认支付:提示:审批已提交,请等待审批人员处理。
那么提交审批的税单或转移到“待审批”的页面,等待下一位操作人员的审批确认。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引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7615445e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62.png)
海关税费电⼦⽀付系统操作指引全国海关税费电⼦⽀付系统操作指引⼀、电⼦⽀付系统使⽤前的准备⼯作:(⼀)客户前往在光⼤银⾏的开户⾏,签署《中国光⼤银⾏海关税费电⼦⽀付业务服务协议》,办理全国海关税费电⼦⽀付系统使⽤账号备案,备案后获得“备案受理号”。
(⼆)使⽤环境设置第1步:要求能够访问互联⽹的计算机;第2步:计算机浏览器应使⽤IE7.0以上,IE浏览器配置可登陆,点击“系统环境检查”,检测电脑浏览器配置是否符合标准;如有检测失败的项⽬,可根据提⽰进⾏设置第3步:检查电⼦⼝岸法⼈卡及操作员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没有获得电⼦⼝岸IC卡和现有IC 卡证书过期的企业前往地⽅电⼦⼝岸数据分中⼼办理。
确认内部操作流程,确定电⼦⽀付系统的操作员卡。
⼆、三⽅协议签署第1步:在读卡器中插⼊法⼈卡,打开,点击“三⽅协议签署”,进⼊系统,输⼊8位法⼈卡密码登录。
第2步:点击“三⽅协议新增”。
第3步:签约⽀付平台——东⽅⽀付平台。
税单传输⽅式——批量。
备案关区——有报关业务的关区,打“√”,并保存。
三⽅协议新增注:⽤户可选择⼀个或者多个有报关业务的⼝岸关区。
第4步:点击同意,并提交申请,提⽰协议申请中,退出系统。
打“√”,并保存。
注:法⼈卡提交三⽅协议,⽀付平台⽴即接受,海关需要⼈⼯审核,因此可能需要⼏个⼯作⽇后三⽅协议才能⽣效。
三⽅协议变更:如下图,在三⽅协议变更中,只可以修改备案关区。
如果要修改税单传输⽅式,请进⼊“三⽅协议查询”中做修改:同意并提交三⽅协议变更点击协议号只可以修改备案关区。
点击三⽅协议查询点击“修改”三⽅协议撤销:三⽅协议撤销点击“协议号”点击撤销三、银⾏帐号添加第1步:登录选择“海关税费电⼦⽀付系统”,使⽤法⼈卡,输⼊法⼈卡密码并登录。
第2步:签署东⽅⽀付平台协议,点击“我同意”,并提交。
第3步:⾸次登录,系统会提⽰填写企业信息,请务必正确填写。
要保存修改的内容,单击“保存”按钮;放弃修改可单击“复原”按钮。
互联网+海关电子税单系统操作手册范本
![互联网+海关电子税单系统操作手册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c0472a790c69ec3d4bb7559.png)
“互联网+海关”电子税单系统操作手册一、系统概述本系统适用于持有电子口岸IC卡的企业用户,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将已经电子支付的税单生成版式文件直接推送到“互联网+海关”平台,企业在电子支付后,无需再到海关进行税单打印的工作。
可通过互联网直接浏览在线打印税单、下载税单、导出数据。
二、软件环境所插卡必须是本企业收发货人的IC卡。
电子税单系统推荐企业用户使用IE11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
三、公共操作1.登录通过浏览器访问,如图1所示:图1点击登录按钮,系统跳转至登录界面,如图2所示:图2登录成功后,如图3所示:图3在该页面,点击“电子税单”图标,即可进入电子税单系统页面,如图4所示:图4双企业卡号的企业用户点击电子税单后,需要选择企业号,如图5所示:图5四、功能概述1.页面介绍,如图6所示图62.模块1介绍该模块分为两个区域,分别为用户须知和 IC卡企业编码,企业用户在使用税单查询功能前,需阅读该说明;IC 卡企业编码显示当前插入的IC卡编码。
3.模块2介绍该模块提供了三种不同方式的查询条件,企业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查询、税单号查询或者缴款日期区间进行税单的查询。
4.模块3介绍1)该模块用于显示查询结果,在根据缴款日期区间查询时,会出现分页,企业用户可在跳转页输入框中输入预想跳转的指定页码,并按下Enter键,即可跳转到相应的页数。
2)企业用户点击按钮,进入税单预览界面,如图7所示:图7点击右上角按钮,进行打印操作,界面展示以谷歌浏览器为例,如图8所示:图85.模块4介绍该模块提供两个功能,分别为“下载”和“导出数据”。
1)企业用户勾选结果列表中的可操作的税单数据后,点击按钮,即可将电子税单与xbrl文件以压缩包的形式下载到本地下载成功后将压缩包解压,解压后的容,如图9所示:图9中显示电子税单的pdf文件,如图10所示:图10中显示电子税单的xbrl文件,如图11所示:图112)在查询结果显示之后,企业用户点击按钮,可将查询的结果数据以Excel表格的形式导出到本地,表格容如图12所示:图12。
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27页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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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正常情况下,网上支付不存在滞纳金,因税费缴款书的 缴款日期是网上支付的预扣日期,缴款书的打印是在网上支付 预扣成功之后。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滞纳金,企业与海关协调按 海关有关规定处理。
进行税费预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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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状态为“支付成功”表示银行预扣税费成功,企业可以 到现场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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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状态为“支付失败(帐户不存在)”表示企业网上 支付帐户信息备案错误,需要变更帐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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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状态为“支付失败(余额不足)”表示余额不足 支付海关税费金额,企业在帐户中补足银行存款后重新发 送网上支付预扣指令或改为柜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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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关单审结后企业在电子口岸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时,可 选择柜台支付方式缴纳税费,按现有柜台支付流程处理;如果 企业仍想网上支付,可以联系海关审单中心向中国电子口岸系 统重发税费缴纳通知。
8、企业在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中可以打印报关单预扣"税 费通知单",仅供企业内部财务流转审批时使用。因为"税费通 知"并不是最终的海关计征税费结果,不能做为正式税费缴款 凭证。正式税费缴款凭由海关打印后由银行交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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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付状态为“已放行”表示企业办完海关提货放行手续, 税费金额准备或已经划入海关银行帐户或国库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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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注意的要点
1、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报关申报系统或海 关预申报子系统向海关进行电子申报,选择 任一方式都不影响企业货物的报关;但是企 业必须在电子口岸才能发送网上支付税费支 付指令。
【最新精选】“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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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选】“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担保业务操作流程附件1中信银行“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担保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行“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担保业务操作~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0号,及《中信银行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担保业务涉及海关、电子口岸、银行相关操作。
本流程特指银行关于该项业务的操作流程。
第二章业务解释第三条“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业务是通过将银行系统、海关系统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下简称“电子口岸”,平台直联~实现进出口客户在线缴纳通关税费的服务。
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网上付税业务分为一般网上付税业务及网上付税担保业务。
其中:“关贸e点通”——一般网上付税业务属于结算业务~它为进出口客户提供在线实时缴纳进出口通关税费服务~以提高客户通关效率。
“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担保业务属于授信业务。
它是在一般网上付税业务的基础上~由我行向符合一定条件的进出—1—口纳税客户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电子口岸平台缴纳的进出口通关税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总担保额度~并在该额度项下开立以海关作为唯一受益人的付税保函~使客户在该保函内可以在海关享受先办理货物通关后缴纳相关税费的服务~我行对客户应缴税费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担保额度是我行向客户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电子口岸平台支付其进出口通关应缴税费所提供的总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纳入我行综合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客户只能在一家开户行网点申请担保额度~不能同时向我行多家支行网点申请该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到期后~客户如需继续使用网上付税担保业务需重新向银行申请。
对于担保额度到期前未履行完银行担保义务的保函在新担保额度申请生效后将占用新担保额度~直至担保义务履行完毕。
第五条《中信银行网上支付担保文书》是我行针对客户申请的“关贸e点通”网上付税担保额度~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可先办理货物通关后缴纳相关税费而向客户进出口通关所在地直属海关出具的付税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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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
第一条为确保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顺利运行,规范海关、中国电子口岸、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平台)的操作,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参与电子支付(含电子担保,下同)业务的商业银行和支付平台应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总署业务审核和技术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参与电子支付业务。
第三条直属海关关税部门负责在海关业务系统中完成对商业银行的备案工作,并与商业银行商定有关联系配合办法。
直属海关财务部门负责在海关业务系统中维护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当地国库代理行及账户等信息,确保海关业务系统中的电子信息与实际账号信息保持一致。
第四条参与电子支付业务的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直属海关关税部门在海关业务系统中备案后,可以参与电子支付业务。
申请参与电子担保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直属海关关税部门进行担保业务备案。
在同一个直属海关关区内,一家企业同时只能通过一家商业银行参与电子担保业务。
第五条进出口报关单通过电子审结后,海关业务系统自动
— 1 —
向中国电子口岸和支付平台发送税(费)信息。
企业可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或支付平台查询税(费)信息,并通过支付平台向商业银行发送税(费)预扣指令。
其中,保证金不能采用电子担保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六条现场海关收到支付平台转发的银行税(费)预扣成功回执后,现场海关即为企业办理税单打印手续,打印有“电子支付”或“电子担保”标记的税(费)单,同时海关业务系统通过支付平台自动向商业银行转发税(费)实扣通知(保证金除外)。
对电子支付的保证金,现场海关收到预扣成功回执后再打印保证金收据;对电子支付的滞报金,现场海关在打印环节予以减收的,待收到预扣成功回执后再打印滞报金收据;海关在打印环节予以免除的,不需再打印滞报金收据。
第七条税(费)单打印成功后,银行接收支付平台转发的实扣通知并作实扣操作。
现场海关收到实扣成功回执后,海关业务系统自动核注税(费),核注日期为税(费)实扣成功日期。
对于电子支付的保证金,在预扣成功后,海关业务系统自动进行核注,并发送实扣通知,银行进行实扣操作。
保证金的核注(入账)日期为预扣成功日期。
第八条在现场海关放行环节,若电子支付的税(费)已预扣成功,且税(费)单已打印,现场海关即可办理放行手续。
在无纸化通关模式下,电子支付税(费)已预扣成功,现场海关即可办理放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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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在电子支付税(费)单打印前,需复审重新计征税费的,海关业务系统自动向中国电子口岸和支付平台发送新的税费信息。
第十条海关业务系统提供三种税单打印模式,各直属海关根据自身业务状况进行选择:
非集中打印模式:现场海关打印税单第1-6联,第1联盖章后交企业,第6联留存。
税单的2-5联,由现场海关按约定手续交与银行取单人员。
集中打印模式:现场海关先打印税单第1、6联,第1联盖章后交企业,第6联留存。
直属海关指定部门每日按关区和缴款银行集中打印前一日已打印并已完成实扣税单的第2-5联,由银行按时到直属海关财务部门办理取单手续。
无纸化入库模式:现场海关打印税单第1、6联,第1联盖章后交企业,第6联留存。
直属海关使用电子“入库传票清单”实行“无纸化入库”操作,不再打印税单的第2-5联。
第十一条直属海关应与当地银行分支机构协商制定关区内纸质税单的交接管理办法。
海关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已向银行发送过实扣指令并将已打印的纸质税单凭证备妥。
银行应指派专门人员并按约定手续与海关交接税单。
电子支付的费单仍按现有流程进行流转。
付款银行应凭费收清单将有关款项划转海关费收帐户。
第十二条海关应确保纸质税(费)单与电子底帐数据的准
— 3 —
确性和一致性。
在税(费)单与电子底帐数据出现差异时,现场海关应受理银行的查询,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问题,在必要时,重新开具税(费)单,由银行重新办理取单手续,并将原税(费)单予以作废。
第十三条电子支付以税(费)单为单位。
对同一份报关单所发生的税(费),企业可全部选择电子支付,也可部分选择电子支付。
第十四条电子支付的报关单进行修改时,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税(费)单未打印的,可以修改报关单。
若修改后税(费)产生变化的,应重新计算税(费),海关业务系统自动发送新的税(费)信息及预扣撤销指令。
(二)税(费)单已打印未核注的,不能修改报关单。
(三)税(费)单已打印已核注的,可以修改报关单:
1.报关单修改后税费产生变化的,海关业务系统自动生成退补税(费)信息。
其中,补税(费)单可以按电子支付的流程进行操作。
退税(费)单按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2.报关单修改为保证金的,海关业务系统生成保证金电子信息和退税信息。
其中,保证金可以按电子支付的流程进行操作。
退税单按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电子支付的报关单撤销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税(费)单未打印的,可以撤销报关单,海关业务系统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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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预扣撤销指令。
(二)税(费)单已打印的,原则上不能撤销报关单。
确需撤销报关单的,直属海关应在税(费)单核注后次日,在海关业务系统中对电子支付的税(费)信息进行异常数据处理,再进行报关单撤销操作。
第十六条企业对同一份税(费)单采用了电子支付和柜台支付,造成重复支付的,在税(费)单核注后,现场海关按退税(费)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由于海关原因在网络传输过程中出现数据丢失情况下,海关技术部门应及时补发相关报文,包括电子税(费)信息、预扣成功信息、预扣撤销信息、实扣指令等。
第十八条直属海关应设立相应的岗位,对电子支付业务的参与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
第十九条银行应及时处理电子支付平台各项电子指令。
正常情况下,银行对每个工作日约定的日终对帐时间以前接收到的
电子指令,应于当日日终对帐时间前处理完毕并反馈;于每个工作日日终对帐时间以后接收到的电子指令,视为下一个工作日的业务,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
在网络传输过程中出现数据丢失情况下,银行应及时补发相
关报文。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在申报当日向海关确定税款的支付方式,并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遵守海关总署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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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第二十一条海关、商业银行、中国电子口岸和支付平台应向企业和有关各方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如遇异常情况,企业可直接通过网络或热线电话向海关、银行、中国电子口岸和支付平台提出协查要求,接到协查要求的部门应在保证企业正常通关的原则下及时解决。
第二十二条海关发现商业银行、企业和支付平台在参与电子支付业务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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