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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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养护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养护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养护日常巡查制度市政养护是指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检修、保养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保障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市民的生活和交通能够顺畅进行,市政养护部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巡查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市政养护日常巡查制度的内容。

一、巡查人员的组成和职责1.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道、市政排水系统等;2.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3.定期检查和维护市政设施,进行状况评估和性能测试;4.检查和维护设施周边的环境卫生,包括垃圾清理、绿化养护等;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工程施工和维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巡查内容和频率1.道路和人行道的巡查:检查路面平整度、坑洼和裂缝情况,以及人行道的破损、障碍物等;2.桥梁和隧道的巡查:检查桥梁和隧道的结构安全、承载力和防水情况,以及通风和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3.排水系统的巡查:检查下水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等设施的畅通情况,以及水泵和水闸的运行情况;4.市政设施周边环境的巡查:检查垃圾箱是否满溢、道路是否干净、绿化养护是否到位等;5.市政工程维护的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程进度和质量等;巡查的频率应根据设施的重要性和使用情况而定,重要的设施应每天进行巡查,一般设施可以适当延长巡查周期。

巡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地点、问题和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巡查设备和工具1.巡查车辆:巡查人员需要配备适合巡查工作的车辆,如小型车辆或摩托车等;2.工具箱:里面存放着常用的工具,如扳手、锤子、螺丝刀、测量工具等;3.检测仪器:用于对设施的性能进行测试,如测量仪、透镜、水泵等;4.通讯设备:如对讲机、手机等方便巡查人员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5.防护设备:如头盔、手套、口罩等,用于保护巡查人员的安全。

四、巡查报告和问题处理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时间、地点、问题的具体情况以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是指针对城市中的道路、街道等公共交通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巡查的制度。

它是城市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一、巡查范围和对象1.巡查范围:2.巡查对象:巡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人行横道等;(2)交通设备: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公交站牌、出租车招呼站等;(3)道路环境:包括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绿化状况等。

二、巡查内容和频次1.巡查内容:(1)交通设施状况:检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好性和清晰度,确保其正常运行;(2)交通设备情况: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交通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3)道路环境卫生:检查道路两侧的道路环境卫生状况,包括垃圾清理、道路病害修复等;(4)绿化状况:检查绿化带的种植情况、草坪的修剪情况等。

2.巡查频次:(1)交通设施和设备:交通设施和设备需每日巡查,确保其正常运行;(2)道路环境卫生:道路环境卫生需每周巡查,及时清理垃圾、修复道路病害等;(3)绿化状况:绿化状况需每月巡查,及时对损坏的绿化进行补植或修剪。

三、巡查方法和要求1.巡查方法:(1)定期巡查:按照事先制定的巡查计划,采取固定时间、固定路线的方式进行巡查;(2)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突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协同巡查: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共同监管道路交通设施和环境卫生。

2.巡查要求:(1)严格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巡查,不得有疏漏;(2)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3)做好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4)加强巡查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巡查效果。

四、巡查管理和评估1.巡查管理:建立健全巡查管理制度,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巡查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巡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处置和整改,确保巡查工作的严密性和实效性。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设施的维修质量,合理利用资源,制定本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制度。

二、巡查范围1.城市道路:包括道路、人行道、交通设施等。

2.城市供水设施:包括供水管道、水库、水泵站等。

3.城市供电设施:包括变电站、配电箱、电缆等。

4.城市供热设施:包括供热管道、换热器等。

5.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包括燃气管道、燃气表等。

6.其他城市设施: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

三、巡查内容1.设施状况检查:对巡查范围内的设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发现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记录;2.安全隐患排查:对巡查范围内的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立即处理危及安全的问题;3.维护情况观察:观察设施的维护情况,根据需要制定维护计划;4.物资管理:对巡查范围内的设施物资进行管理,保障物资的合理利用;5.巡查记录:对每次巡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设施状况、存在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四、巡查频率根据不同设施的重要程度和使用情况,制定巡查频率,具体如下:1.高风险设施:每天巡查一次;2.中风险设施:每周巡查一次;3.低风险设施:每月巡查一次。

五、巡查记录1.每次巡查结束后,必须在统一的巡查记录表上填写巡查情况,包括设施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措施等;2.巡查记录应存档保存,并按规定时间归档,方便查阅。

六、巡查流程1.巡查员携带巡查工具和记录表,按规定的频率对巡查范围内的设施进行检查;2.发现设施存在问题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巡查结束后,根据巡查记录表上的情况做好设施维修和维护的安排。

七、巡查责任和奖惩1.巡查员有责任对巡查范围内的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对于巡查工作不到位,或者不按规定处理设施问题的巡查员,将根据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3.对巡查工作表现突出的巡查员,可以给予表扬、奖励等激励措施,以提高工作积极性。

八、附则1.本制度由市政设施巡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2.巡查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能够熟练使用巡查工具和记录表;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市政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化管理。

第四条巡查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到规范、高效、全面,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巡查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设施巡查管理机构是市政府直属的管理机构,担负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

第六条巡查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制定巡查计划和调度方案;(三)组织开展市政设施巡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四)负责市政设施巡查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五)协调处理市政设施巡查工作中的纠纷和问题;(六)其他与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七条巡查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相适应的市政设施巡查管理事务部门,确保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巡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统,加强对巡查工作的监控和分析,提供决策参考。

第三章巡查人员第九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相关市政设施巡查经验和技能;(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巡查人员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市政设施巡查计划,对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查;(二)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市政设施运行中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及时上报市政设施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四)做好巡查记录和相关资料整理工作;(五)协助巡查管理机构开展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制度

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制度

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城市环境整洁、安全、有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日常巡查工作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对城市市容环境、公共设施、市政工程、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巡查范围和内容(一)巡查范围: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范围包括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公园绿地、公共设施、居民小区、市场秩序等各个领域。

(二)巡查内容:1. 市容环境:巡查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情况,垃圾收集运输情况,绿化带养护情况,公共设施的维护情况等。

2. 公共设施:巡查城市道路照明、交通信号灯、公共停车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服务状态。

3. 市政工程:巡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设施、供水设施等市政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情况。

4. 公共安全:巡查城市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公共安全情况。

5. 市民投诉:及时处理市民投诉的城市管理相关问题。

三、巡查方式和频次(一)巡查方式:采用徒步、自行车、电动车、汽车等多种方式进行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辅助巡查。

(二)巡查频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段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巡查频次,确保城市管理的全面覆盖和无缝衔接。

一般而言,城市主要道路、繁华商业区、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应保证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其他区域可适当调整巡查频次。

四、巡查队伍建设(一)巡查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数量和专业素质,根据城市管理任务的需要,合理配置人员,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巡查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巡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执法,维护城市管理工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巡查队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培训交流,提高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城市管理巡查工作制度

城市管理巡查工作制度

城市管理巡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保持城市环境整洁、有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城市管理巡查工作,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巡查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全面覆盖、及时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巡查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巡查内容第五条城市管理巡查内容包括:(一)市容环境卫生:街面垃圾、废物、小广告、暴露垃圾、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暴露垃圾、公厕卫生等;(二)市政设施:道路、桥梁、隧道、照明、排水、燃气、交通设施等;(三)园林绿化:公园、绿地、树木、绿化带、广场等;(四)其他城市管理事项:违法建设、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

第六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重点区域、时段和内容,确保巡查工作全面覆盖。

三、巡查制度第七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实行全日制巡查,确保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第八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巡查工作效能。

第九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巡查工作。

第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巡查处置第十一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应当依法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督促其整改。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一、背景简介市政道路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容市貌、交通安全、市民出行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市政道路的正常运行,提高巡查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至关重要。

二、巡查内容1.道路病害检查:包括路面损坏、路肩塌陷、路基塌方、水沟积水、边坡滑坡等问题。

2.交通设施检查:包括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护栏、标线等设施的损坏情况,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修复的问题。

3.环境卫生检查:包括路面清洁、垃圾清理、绿化带养护等方面的问题。

4.设施隐患检查:包括道路设施(例如桥梁、隧道、涵洞等)的安全隐患问题。

5.施工工地检查:包括正在进行的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合规性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巡查频次和方式1.巡查频次:根据道路的重要程度和交通状况确定巡查频次,一般主要道路每天进行巡查,次要道路每周或每两周进行巡查。

2.巡查方式:巡查可以通过人工巡查、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结合技术手段提高巡查效率和覆盖范围。

四、巡查工作流程1.巡查计划制定:根据市政道路的情况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内容、频次和人员分工等。

2.巡查人员配置:根据巡查计划确定巡查人员,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3.巡查任务分配:根据巡查计划将巡查任务分配给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范围和时间。

4.巡查实施:巡查人员按照计划进行巡查,认真记录巡查现场的问题和情况。

5.问题整理和上报:巡查人员将巡查记录整理,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处理跟进:相关部门根据上报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跟进处理进展情况。

7.巡查结果反馈:巡查人员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巡查对象和相关部门。

五、巡查人员要求1.巡查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市政道路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2.巡查人员应遵守相关巡查制度和规定,严格履行巡查职责,保证巡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巡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与相关部门和巡查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护日常巡查维护及应急作业制度

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护日常巡查维护及应急作业制度

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护日常巡查维护及应急作业制度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护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顺畅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确保养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一套完善的日常巡查维护及应急作业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护日常巡查维护及应急作业制度:一、日常巡查维护1.巡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市政道路设施,包括道路路面、路灯、标志标线等。

2.巡查频率:每月进行一次常规巡查,并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进行适时的专项巡查。

3.巡查内容:(1)道路路面:检查路面平整度、坑洼和裂缝情况,及时修补。

(2)路灯:检查路灯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具。

(3)标志标线:检查标志标线是否清晰可见,如发现模糊或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4)其他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等,检查是否运行正常。

4.巡查反馈:巡查人员需填写巡查记录,详细描述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巡查责任:由市政道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巡查工作,各区道路养护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维护作业1.维护内容:根据巡查情况和需要,包括道路修补、路灯更换、标志标线维护等。

2.维护计划:根据巡查记录和问题的优先级,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的时间和方式。

3.维护作业流程:(1)组织维护人员:确定维护人员和队伍,确保维护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2)准备工作:准备所需材料、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其质量和完好程度。

(3)作业过程:按照维护计划进行作业,严格按照作业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4)作业记录:维护人员需填写维护记录,详细描述维护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验收工作:由专人进行维护工作的验收,确保维护质量符合要求。

4.维护责任:市政道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护计划和组织维护作业,各区道路养护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三、应急作业1.应急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应急、自然灾害应急等。

2.应急响应:市政道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制定的一套巡查管理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和效益。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巡查的范围和频率:明确巡查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如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以及巡查的频率,如每日、每周或每月等。

2. 巡查的责任人和权限:明确巡查的责任人和权限,如设立专门的巡查队伍或委派相关部门负责。

3. 巡查的方式和方法:确定巡查的方式和方法,如定期巡查、不定期巡查、日常巡查、随机巡查等,以及巡查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

4. 巡查记录和报告:规定巡查人员需要记录巡查情况,如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等,以及向相关部门提交巡查报告的时间和格式。

5. 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明确发现问题后的处理程序,包括问题的报告、处理和整改,以及对巡查情况的反馈。

6. 奖惩机制:建立巡查工作的奖惩机制,对巡查人员的表现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罚。

7. 监督和评估:设立监督机制,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以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市政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减少设施故障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市政管网巡查维护管理制度

市政管网巡查维护管理制度

市政管网巡查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管网的巡查维护工作,维护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政管网的巡查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照明设施、市政设施等。

第三条市政管网巡查维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市政设施的运行安全和顺畅。

第四条市政管网巡查维护工作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各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配合协作,共同推进市政管网巡查维护工作。

第二章巡查管理第五条市政管网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日常巡查由相关部门的巡查人员进行,定期巡查由专业团队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

第六条市政管网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表面、排水系统、桥梁结构、照明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并记录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应的处置和整改。

第七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巡查,做到定点巡查、定期巡查,建立巡查档案,记录巡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八条发现问题后,应当及时启动维护流程,及时进行处置和整改。

对于严重问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九条维护工作应当按照相关的规程和要求进行,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维护工作需要调用相关部门和专业团队进行,确保维护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十一条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汇报工作,及时沟通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维护工作的整体效果。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市政管网巡查维护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建立工作档案和资料,做好巡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确保巡查维护工作的规范和专业性。

第十四条巡查维护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巡查维护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提高巡查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城管日常巡查操作制度范本

城管日常巡查操作制度范本

城管日常巡查操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确保城市环境整洁美观,根据《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管日常巡查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城管日常巡查工作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城管执法队伍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巡查工作。

第四条城管日常巡查工作应配备相应的执法人员、设备和设施,确保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巡查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城管日常巡查范围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等公共场所。

第六条城管日常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市容环境秩序:查处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二)市政设施:检查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公共设施等设施的完好情况,查处擅自占用、损坏市政设施等违法行为;(三)环境卫生:检查公共厕所、垃圾箱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情况,查处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等违法行为;(四)园林绿化:检查公共绿地、树木花卉等园林绿化设施的完好情况,查处损坏园林绿化设施、未经审批砍伐移植树木等违法行为;(五)噪声污染:查处未经审批的噪声污染行为;(六)其他城市管理违法行为。

三、巡查方式和程序第七条城管日常巡查可采取徒步、自行车、电动车、汽车等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固定巡查路线或随机巡查。

第八条城管日常巡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巡查前,执法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了解巡查区域的基本情况,明确巡查任务和重点;(二)巡查中,执法人员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宣讲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三)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依法进行制止,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巡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巡查工作要求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第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出示执法文书,严格执行执法程序。

市政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现场巡查管理,促进市政工程施工进程,保障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市政工程项目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政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是指以市政工程项目为对象,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环保。

第三条市政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贯穿整个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

第二章巡查内容第四条市政工程现场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情况的检查,包括施工垃圾处理、尘土污染等情况;(二)施工进度情况的查看,包括施工计划执行情况、施工节点完成情况;(三)施工质量情况的抽查,包括建材质量、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质量问题;(四)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包括现场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等情况;(五)环保问题的查看,包括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污水排放等情况。

第五条巡查内容应结合具体市政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保证巡查内容全面、细致。

第三章巡查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市政工程现场巡查由市政工程项目相关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巡查人员由监管部门选派。

第七条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巡查。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巡查纪律,服从指挥,认真履行巡查职责。

第四章巡查频次和时限第九条巡查频次根据市政工程项目的情况和进度进行制定,一般在每周至少一次,对于复杂、重大项目可适当增加频次。

第十条巡查时限一般为半天至一天,具体根据巡查内容和现场情况灵活调整。

第五章巡查程序第十一条巡查程序如下:(一)巡查前,巡查人员应做好事先准备工作,包括查看施工计划、项目资料等;(二)到达现场,巡查人员应与现场负责人协商好巡查内容和程序;(三)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认真查看施工现场各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四)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及时整理巡查记录,提交给监管部门。

市政工程施工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施工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施工巡查管理制度制度范本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各项作业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为此,制度应明确巡查的范围、频次、责任主体以及后续的处理流程。

一、巡查范围巡查范围应涵盖所有市政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系统、绿化等。

巡查内容需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期控制等方面。

二、巡查频次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巡查频次应有所不同。

大型或关键性项目应实行每周至少一次的巡查,而中小型项目则可适当减少巡查频次。

遇到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临时巡查。

三、责任主体巡查工作应由专门的巡查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应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督员、环保监察员等。

巡查小组直接向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四、处理流程一旦巡查发现存在问题,应立即启动问题处理流程。

该流程包括问题的记录、通报、整改、复查和归档。

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为了确保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对于执行巡查制度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要依赖于持续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制度宣传,使其充分理解遵守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总结而言,这份市政工程施工巡查管理制度范本,旨在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流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升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和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市政工程的管理水平,为城市的美好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道路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了加强道路工程现场巡查管理,规范巡查工作程序,落实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巡查,主要内容包括巡查的目的、内容、程序、责任和奖惩措施等。

第三条巡查管理制度是巡查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执行。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当遵循“主动巡查、细致巡查、全面巡查”的原则,强化工作效果。

第五条巡查工作应当按照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巡查范围和目的第六条巡查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情况、工艺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巡查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通报主管部门。

第九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巡查频次和方法,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实现巡查目的。

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布巡查报告,确保巡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第三章巡查程序第十一条巡查工作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工程要求和巡查计划,合理安排巡查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巡查任务,提前准备好巡查工具、资料和记录表格等。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地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巡查。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巡查报告。

第四章巡查责任和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巡查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工作经验。

第十七条巡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巡查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巡查职责。

第十八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第十九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巡查工作情况,及时给予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市政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制定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巡查任务1.定期巡查:根据设施的种类和重要性,制定巡查计划,定期对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2.不定期巡查:对市政设施进行不定期巡查,根据情况及时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

3.特殊巡查:对重要的市政设施,如桥梁、隧道、水库等进行特殊巡查,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三、巡查内容1.设施状况:对市政设施的完好程度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况、表面的损坏情况等。

2.设施环境:检查市政设施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有无垃圾、乱堆乱放、杂草丛生等。

4.设施维护:了解市政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有无维修记录、维修内容等。

四、巡查程序1.调度安排:由市政设施巡查管理部门根据巡查任务制定巡查计划,并进行调度安排。

2.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巡查工具:巡查人员应携带相应的工具,包括测量器具、照相机等。

4.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包括时间、地点、问题描述等。

5.问题处理: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责任追究1.巡查人员:如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或处理不当,将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职等。

2.监督机构:对市政设施巡查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巡查不到位或存在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3.相关部门:如未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并进行问责。

六、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市民对市政设施巡查的意识和重要性,市政设施巡查管理部门应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公共设施保护意识。

结语: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巡查,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和完好,不仅能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也能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模版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模版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的巡查管理,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市政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一)市政设施:指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厂、公园、垃圾焚烧厂等。

第四条工作原则本制度的实施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巡查无盲点、无歧视、无偏袒;(二)科学规范原则,根据市政设施的特点和巡查需求,合理制定巡查计划和方法;(三)综合施策原则,巡查管理不是单一部门的事务,需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四)借鉴经验原则,吸取其他地区相关管理经验,适应本市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巡查管理工作;(五)激励约束原则,通过激励措施和约束机制,确保巡查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二章巡查计划第五条巡查周期市政设施的巡查周期根据其类型、使用状况和重要性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间隔巡查周期应为3个月,重要设施应为一个月。

第六条巡查内容市政设施的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设施完好程度的检查,包括道路平整度、桥梁结构安全性、给排水系统泄水情况等;(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的检查,包括路灯是否正常照明、水泵是否正常运转等;(三)设施周边环境的检查,包括设施周围是否有违法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理等;(四)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损坏或破坏等情况的检查,包括道路是否有裂缝、桥梁是否有断裂等。

第七条巡查计划的制定(一)每年初,市政设施巡查管理部门应制定下一年度的巡查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巡查计划应明确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范围和内容,以及巡查人员和部门的责任分工。

(三)巡查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调整,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巡查执法第八条巡查人员的资格和要求从事市政设施巡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要求:(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市政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二)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团队合作能力;(三)具备一定的体力和耐力,能够适应室外环境和工作条件。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1. 目的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高公众的服务体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给水管道、排水系统、公共建筑等。

3. 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设施完好性:检查市政基础设施的完好程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或存在的问题。

- 安全性评估:评估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其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 清洁程度:检查市政基础设施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垃圾和污垢。

- 设施标识:确认市政基础设施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4. 巡查频率根据市政基础设施的类型和重要性,确定相应的巡查频率。

一般来说,巡查频率应为每周、每月或每季度。

5. 巡查记录每次巡查都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巡查日期、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记录应及时填写,并妥善保存备查。

6. 问题处理发现问题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应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而定,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7. 督查和评估建立督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8. 附则-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应与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相一致。

- 巡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巡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巡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和操作要求。

9. 生效日期本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订并报批。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市政设施巡查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够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安全。

为了加强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巡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内容、实施步骤以及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展开,探讨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首先,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应包括的内容应有:巡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巡查周期和频率、巡查的内容和标准、巡查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巡查人员培训和考核等。

其中,巡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是非常重要的,应明确巡查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巡查周期和频率应根据市政设施的特点和使用情况来确定,既要保证及时性,又要避免频繁干扰设施的正常使用。

巡查的内容和标准应明确列出,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安全隐患、维修保养等方面。

巡查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应明确规定巡查人员应如何记录巡查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巡查人员培训和考核是确保巡查工作质量的关键,应定期组织培训,并通过考核评价巡查人员的工作表现。

其次,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定巡查部门和人员。

根据市政设施的种类和数量,确定需要巡查的部门和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其次,制定巡查计划。

根据巡查周期和频率,制定每年的巡查计划,并进行合理的安排。

然后,开展巡查工作。

巡查人员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对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

再次,整理巡查记录。

巡查人员应将巡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最后,评估巡查效果。

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巡查工作效果。

最后,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巡查力度不够强,巡查频率低。

由于人力和资源限制,巡查力度可能不够强,导致巡查的覆盖率不高。

此外,巡查频率低也会导致问题的积累,增加后期的维修和改造成本。

巡查标准不明确,巡查人员对巡查内容的理解存在差异。

这可能导致巡查工作的主观性较强,结果的一致性不高。

市政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漳州市建设局关于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巡查制度的通知漳建城[20xx]25号市区各公用设施管理单位:随着我市城市的不断拓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不断配套建设,社会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

为提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防范人为破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结合漳州市市区城市管理特点,制定以下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巡查制度:一、基础数据资料收集摸实查清市政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逐步建立基础档案。

对于设施的总量、分布、完好程度设法能够做到了如指掌,便于指导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具体掌握数据:1、市政道路长度、道路面积、路灯数量及完好程度、人行道完好程度;2、排水设施基本情况,特别是特殊路段、片区的排水状况,井盖分布及完好程度;3、市区二次供水设施数量及清洗消毒情况;4、市区三个供水企业供水总量、水质情况和供水压力情况;5、市区公交站点、站牌数量和分布情况。

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或巡查1、定期检查城市道路路面破损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坑洞)、过街管槽情况(盖板高差是否大于2CM、板边是否破损无修补、有无发生结构性破损或盖板断裂)、路灯情况(亮灯情况、路灯设施完好情况)、人行道情况(是否存在坑洞沉陷、错台拱起、路缘石缺失、缺损或倾倒、面砖破损或松动,正在施工的是否按要求铺设无障碍设施)。

2、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污水是否外溢(支管通畅)、检查井、雨水井淤积是否大于5CM、井盖有无缺失、破损或坍塌现象。

3、对市区供水水质进行不定点、不定期抽查,抽取水样送有资质水质化验单位进行化验。

4、对市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主要巡查内容为: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等。

5、定期对公交站点、站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人为破坏的,尽量收集证据。

6、不定期对公交车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发现未按要求进行运营的必须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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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维修巡查管理办法
为确保开发区市政道路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配合养护部门及各产权单位共同搞好市政道路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道路运行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队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

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巡查队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1.实现“道路平整、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道路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全年节假日的正常巡检工作;
2.对日常巡查工程中得到的资料进行记录、处理、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报送至养护部,由养护部负责实施处理;
三、维修巡查范围
1.负责全区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维修巡查工作。

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
2.附带巡查公司管养范围内的设施井盖,如污水井、雨水井、雨水筛盖等。

四、维修巡查内容
路面破损、沉降、坑洞、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下沉、伸缩缝损坏等。

五、道路维修标准
1.道路设施维修:
1.1车行道的养护维修包括路基、路面等。

1.1.1 路基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对翻浆路段应及时处理或抢修,减少对行车的影响。

1.1.1.2有翻浆迹象的路段,应挖补翻浆土基,可换填水稳定性良好的材料,压实后重铺路面。

1.1.2 路面养护维修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及沥青路面的养护维修。

1.1.3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3.1及时清除路面泥土、石块、砂砾等杂物,严禁在路面上拌合砂浆或混凝土等作业。

1.1.3.2及时清除嵌入接缝内的杂物、填弃或更换填缝材料,以保持伸缩缝的功能。

1.1.3.3 路面填缝料应在雨季到来前及冬季降雪前更新完毕,防止雨 (雪)水渗入。

1.1.3.4 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裂缝,坑槽,错台,破碎,表面剥落,翻浆等应及时维修,保证原路面的结构标准,不降低原结构强度;1.1.4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1沥青路面必须进行经常性和预防性养护。

当路面出现裂缝、松散、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时,应及时进行保养小修。

1.1.4.2沥青路面维修边线、纵横缝接茬宜使用机械切割。

1.2人行道设施标准:
1.2.1人行道及侧石顶面平整,无积水。

1.2.2人行道铺装及侧石应牢固稳定,人行道砖间缝宽及相邻高差应符合要求。

1.2.3人行道纵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侧石外边线直顺。

1.2.4人行道铺砌砖(石)及侧石完整。

1.2.5树池位置正确。

六、道路巡查标准
道路设施巡查:主要为机动车巡查和步行巡查。

巡查实行分区块巡查制度,巡查按各组制定的路线图进行;
巡查:主要负责市政设施巡查工作,主干道巡查频率确保一天一次,各区块在建项目周边路段重点巡查,雨污水检查井及预留井、雨水口检查频率确保每天一次,确保20km/人/天,192.8元/人/天,,每天5人巡查,计964元/天;
六、岗位职责
1.巡查队分管副主管
负责队内全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组织业务工作学习、例会一~二次,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条巡查线路,根据《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资料和现场巡查,编制初步的月度“道路正常养护小修计划”;负责监督巡查工作的纪律情况,及时汇报发现巡查员工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确保巡查队工作正常运转。

2.各职能组
包括巡查覆盖、截污纳管、违章处理、养护核量,按制定的小组搞好本组内的各项工作,记录每天的巡查资料和负责传送至养护部分管副主管;
3.资料员
负责整理每日的《市政设施巡查录表》、《井盖覆盖汇总表》等资料分类归档;
七、巡查员注意事项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按照规定的交通工具和制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工作记录”作为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依据,以备随时检查;
3.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通知有关维修养护职能部门,并尽能力做好警示标志,如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报告巡查队分管副主管或养护部领导;
4.巡查人员须每天下午按时回办公室集中报到,将巡查结果分类作详细填写,表达内容要准确、清楚,交由分管副主管审核;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八、责任界定
1.因以下原因被投诉不属于失职:
(1)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各类设施被基建或建筑工地长期占用、失养失修,已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而处理未果的;
(2)市政设施受损(如路面破损、水浸路面等)未超过24小时或已检查发现并报告;
(3)属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各类井盖缺失、破损,在一小时内覆盖并出具处置图片资料台账后,再次缺失或破损造成的后果;
(4)市政设施功能受损较大,已向上级书面报告而未确定处理方案的。

2.失职与否由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后报公司领导班子确定。

九、备注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湖南省湘易嘉业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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