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都在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如何补偿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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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案件的责任划分与赔偿方式

环境污染案件的责任划分与赔偿方式

环境污染案件的责任划分与赔偿方式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各种环境污染案件频发。

环境污染案件的发生不仅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还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负面影响。

在解决环境污染案件时,责任的划分及合理的赔偿方式至关重要。

一、环境污染案件的责任划分在环境污染案件中,责任的划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排放源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责任。

排放源责任是指对于环境污染源的责任划分。

一般来说,排放源包括企业废水排放、废气排放等。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任何排放源都应当依法承担环境污染的责任,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排放限值进行排放。

监管责任是指政府部门在环境污染防治中的责任。

政府应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制定和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

企业责任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在环境污染案件中的责任。

企业作为污染源,应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义务,包括安全生产、合规运营等,并通过合理的措施来减少或避免环境污染的发生。

二、环境污染案件的赔偿方式环境污染案件的赔偿方式主要包括修复赔偿、经济赔偿和生态保护赔偿。

修复赔偿是指通过环境修复来恢复环境质量的损害补偿方式。

当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时,污染者应承担修复责任,进行环境修复工作,恢复被污染的环境。

经济赔偿是指通过资金补偿来弥补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当环境受到破坏导致生态系统崩溃、资源减少等影响时,受损方可向污染者提起经济赔偿要求,以恢复受损经济利益。

生态保护赔偿是指通过生态保护项目或措施来弥补生态修复或保护的损失。

生态赔偿的目的是通过对受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达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

三、改进环境污染案件责任划分与赔偿方式的建议为了更有效地应对环境污染案件,划分责任和确定赔偿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首先,应加强排放源的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排放管理,并加大对违法排放行为的惩罚力度。

被定性为小散乱污企业,遭遇腾退整改就没有补偿吗?

被定性为小散乱污企业,遭遇腾退整改就没有补偿吗?

随着环境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强,小散乱污企业频频出现在政府的整治文件当中,各地方也多次强调要大力整治小散乱污企业,那么法律上是如何看待小散乱污企业的?被定性为小散乱污企业遭遇腾退整改就没有补偿吗?什么是“小散乱污”?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小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地方的产业政策,不符合地方的整个产业布局规划,也不符合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在土地环保、工商、药监、质监等手续上不齐全的中小企业。

用直白的话解读过来就是,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管理混乱,整个厂区脏乱差,有些甚至是无照无证在进行经营,或者是证照不齐全,尤其是缺少了环保手续,没有环保防治措施,或者环保防治措施不完善,不能实现达标排放,出现超标排放现象,企业无组织的排放比较严重,比如“跑、冒、漏、滴、”等污染类的企业,这是小散乱污企业简单通俗的概念。

“小散乱污”企业特点第一,规模小,工艺差。

这类企业所体现出来的多数都是家庭作坊式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其中的一些行业,比如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等等,在浙江温州、义乌那边存在很多这种小企业。

第二,分布比较散乱。

小散乱污企业有很多是分布在居民区里面,甚至有些分布在生活区当中,或者在学校周边,总体而言分布非常散乱,夹杂在城乡结合部里,比较隐蔽,但是不符合整个产业发展的规划跟导向。

这些企业一方面缺少齐全的经营执照,另一方面其经营场所很多都是违章建筑。

第三,污染环境。

污染环境体现在哪里呢,就是常见的废水废气废物,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

这些企业缺乏手续,没有环评,也没有排污许可相关的手续,这就充分体现出了小散乱污企业的特点,“小”是规模小,“散乱”是分布的问题,“污染”是环境保护的问题。

其实在实质上小散乱污的重点是放在了污染上的,小、散、乱都没有相关的强制性规定要求,而且我们以过往的产业布局来讲,是鼓励这种家庭作坊式的产业发展的,鼓励农民进行发家致富,只是现在把问题的落脚点就落在了污染上,而造成污染的前提是什么呢?就是小、散、乱,有了小散乱往往造成的必然后果就是污染。

企业主如何在环保关停中获得合理的补偿?

企业主如何在环保关停中获得合理的补偿?

环保,全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随着我国工业发展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政府从落实环保政策、改善环境的角度出发,对许多工厂企业进行环保整改关停甚或搬迁,但是企业从中得到的安置补偿却很低,严重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

当政府以企业违反相关环保政策规定为由拒绝对企业进行合理、有力的补偿时,企业主该怎么办呢?对此,企业主可参考一下方式争取获得合理补偿。

重视评估程序企业拆迁评估的方法有很多种,如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通过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得出的评估结果相差巨大。

因为评估结果是政府给予被拆迁人补偿的法律依据所以企业主在评估开始前一定要通过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商,选择合理的、有利于有效弥补企业损失的评估方法。

不要将所有的选择权都交到拆迁方的手上。

如果企业主不知道该如何行使主动权,争取选择有利于企业的评估方式的,可以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企业更好的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充分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企业拆迁就是一场战争,双方都会通过各种手段向对方施加压力,并为己方争取更多的谈判筹码,不管是现实意义上的,还是精神压力上的。

如政府可能会使用停水、停电、断路等手段,影响企业的实际经营,最严重的可能会进行强拆,给被拆迁人以重大打击。

很多企业主在面临这些突发状况时,往往会承受不住压力,而向拆迁方低头,放弃了原本可以争取到的补偿。

面对政府的施压,企业主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说环保关停是合法的,但如果政府违反法律程序和禁止性规定给企业带来损失的,企业有权主张对方停止侵权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不断的完善自身对于自身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而被予以关停、搬迁处理的企业来说,坚决拒绝搬迁显然不现实。

这些企业在得到合理的补偿安置之后,一定要做好企业的转型升级,加强环保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水平。

污染企业关停赔偿标准

污染企业关停赔偿标准

污染企业关停赔偿标准污染企业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影响环境和人民健康的企业。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我国对污染企业的关停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对于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污染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污染者应当承担修复环境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当环境污染造成公共利益受损或者他人权益受到侵害时,环境保护部门可以责令环境污染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环境损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以及修复环境所需的费用、公共利益受损的程度和他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损失程度等因素。

其次,对于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应当依据环境损害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包括直接损害赔偿和间接损害赔偿。

直接损害赔偿是指环境损害直接导致的损失,包括环境修复费用、生态修复费用、环境监测费用等。

间接损害赔偿是指环境损害间接导致的损失,包括公共利益受损和他人权益受到侵害等。

再次,对于污染企业的关停程序和标准,应当依法进行。

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依法责令环境污染者停止环境污染行为,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整改。

对于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直至关停。

在关停过程中,应当依法对企业进行赔偿,保障受影响的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协助企业进行环境整治和修复工作。

最后,对于环境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污染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障受影响的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综上所述,污染企业关停赔偿标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污染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障环境和人民健康的权益。

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

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

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引言企业环境污染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利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规定了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

本文将介绍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赔偿的目的企业环境污染赔偿的目的是通过赔偿行为来修复或弥补环境损害,恢复和保护受污染环境的质量和功能,同时惩罚犯罪行为以及促使企业改善其生产和经营行为。

赔偿的原则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遵循以下原则:1. 污染者负有赔偿责任: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应该负有赔偿责任。

2. 损害原则:赔偿标准应该根据实际的环境损害程度进行确定。

3. 原则上应该进行修复赔偿,即通过采取措施修复受污染的环境,使其恢复到未受污染前的状况。

4. 优先原则:在可能的情况下,赔偿应首先用于环境修复,以确保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5. 公平原则:赔偿标准应该公正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6. 惩罚性赔偿原则:对于恶意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以起到震慑作用。

7. 风险责任原则:对于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标准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1. 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包括环境修复费用、植被恢复费用、水质恢复费用等。

这些费用将根据受污染的环境类型和程度进行评估,并由污染企业承担。

2. 间接经济损失赔偿:包括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生态系统损失、人类健康风险增加等。

这些损失难以精确计算,但可以通过公正的评估和调查来确定赔偿金额。

3. 惩罚性赔偿:对于故意或重大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适用惩罚性赔偿措施。

赔偿金额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决予以确定。

4. 环境修复监测费用:对于已进行环境修复的企业,需要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污染物不再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这部分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赔偿的程序企业环境污染赔偿的程序如下:1. 受害方向环境保护部门或法院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环境污染的存在。

污染环境损害的赔偿程序

污染环境损害的赔偿程序

污染环境损害的赔偿程序在现代社会,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给人类和自然界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保护环境和修复受污染的地区,赔偿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赔偿程序的基本概念、适用原则和步骤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赔偿程序的基本概念环境污染的赔偿程序是指当环境受到破坏或污染时,相关责任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对受损害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偿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该程序主要涉及到环境损害评估、索赔、调解或仲裁、诉讼等环节。

二、适用原则1. 公平原则:赔偿程序应基于公平原则进行,即责任方应承担起自己的经济责任,确保受损害方得到合理的赔偿。

2. 谁污染谁责任原则:该原则意味着污染环境的责任应由污染者承担。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凡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都应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关联责任原则:除了直接责任方外,相关的监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也应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

他们应对环境进行监督,确保环境不受损害或降低损害程度。

4. 行政优先原则:赔偿程序应以行政程序为主。

行政部门负责对环境损害进行鉴定和评估,并责令相关责任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5. 公益补偿原则:在进行赔偿时,应考虑到环境损害对公众利益的影响。

公益补偿是指将一部分赔偿用于环境修复、生态保护等公益事业,以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赔偿程序的步骤1. 环境损害评估:当环境受到破坏或污染时,行政部门或专业机构将对损害的程度、范围进行评估,并据此确定赔偿金额。

2. 索赔和协商:受损害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双方可进行协商、调解,以尽量达成赔偿协议。

3. 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受损害方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处理。

仲裁机构或法院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或判决,确定赔偿责任和数额。

4. 赔偿执行: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损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部门或法院将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赔偿款项的及时到位。

四、结语污染环境带来的损害往往是巨大而难以挽回的,因此赔偿程序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对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程序和赔偿标准

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程序和赔偿标准

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程序和赔偿标准一、引言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和激励企业及个人对环境污染负责,各国法律体系中普遍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的程序和标准。

本文将对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程序和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二、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程序1. 环境损害的确认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程序的第一步是确认环境损害,包括对受损环境的调查和评估,以及确定污染源和责任方。

这需要专业的环境评估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参与,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2. 提起诉讼或和解协商确认环境损害后,受损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或与污染源进行和解协商。

在进行诉讼或协商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环境损害的发生以及污染源的责任。

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判决或裁决。

3. 判决或裁决的执行一旦获得判决或裁决,污染源需要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要求履行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可以包括修复环境损害、支付损失补偿金等方式进行。

如果污染源不履行责任,受损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三、环境污染责任赔偿标准1. 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对于环境损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标准通常包括受损方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经营利润减少等。

赔偿金额应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评估。

2. 环境修复费用的赔偿环境污染责任赔偿还应包括环境修复费用的赔偿。

环境修复费用是指为了恢复受损环境的正常状态而进行的修复工作所需的费用。

赔偿金额应基于环境损害的程度和范围以及修复所需的技术和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惩罚性赔偿为了惩罚严重污染行为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某些法律体系允许对污染源进行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通常不仅包括对受损方的赔偿,还包括对污染源的罚款和其他惩罚措施。

四、国际合作与共享责任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程序和赔偿标准需要在国际层面得到统一和协调。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环境保护的国际准则和标准,共同应对跨境污染问题,并确保环境损害受损方能够获得公正的赔偿。

环境污染案例如何追究企业环境违规行为并获得赔偿

环境污染案例如何追究企业环境违规行为并获得赔偿

环境污染案例如何追究企业环境违规行为并获得赔偿近年来,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企业环境违规行为的追究也变得更加严厉。

那么,如果一家企业存在环境违规行为,我们应该如何对其进行追究并获得赔偿呢?环境污染案件的追究与赔偿通常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证据收集、追责主体确认、赔偿计算、司法诉讼和执行阶段。

首先,在环境污染案件中,证据收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我们需要搜集到企业违规行为的证据,比如监控录像、环境监测报告、相关文件等。

这些证据可以通过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举报、投诉等途径获取,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其次,一旦我们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接下来需要确认追责主体。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进行环境违规行为时,会涉及到多个责任主体,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员等。

我们需要明确违规行为背后的责任主体,并确保他们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步是进行赔偿计算。

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害是可以具体计算的,我们可以通过评估、调查等手段来确定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并据此计算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这个金额通常包括环境恢复费用、因污染导致的健康等损失、精神损失等。

接下来是司法诉讼阶段。

在这一阶段,我们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将环境污染案件提交到法院进行审理,确保责任主体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重要性再次显现,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准备证据,并请专业的律师代理我们的诉讼。

最后一个阶段是执行阶段。

一旦法律判决作出,责任主体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赔偿金、修复环境等。

我们需要确保判决的执行,并监督责任主体按照判决履行义务。

通过以上的步骤,我们可以追究企业环境违规行为并获得赔偿。

然而,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仅仅依靠司法手段是远远不够的。

政府和企业应当加强责任意识,主动履行环保职责,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避免环境污染案件的发生。

最后,全社会的参与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树立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和浪费,推动可持续发展。

环境污染法律建议责任追究与赔偿途径

环境污染法律建议责任追究与赔偿途径

环境污染法律建议责任追究与赔偿途径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并规定了责任追究与赔偿途径。

本文将探讨环境污染法律建议责任追究与赔偿的途径,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环境污染责任追究的途径1.刑事责任追究环境污染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程度且情节恶劣,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刑事法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不同而异,一般包括处罚金、刑期、拘役等。

此外,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确保法律的严肃执行。

2.民事责任追究在环境污染事件中,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修复环境损害、支付医疗费用、给予精神抚慰等。

同时,法院可以判决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多个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行政责任追究政府部门在环境污染问题中有义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可以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督,确保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从而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有效保护环境。

4.行政补救措施为了修复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政府可以采取行政补救措施。

例如,政府可以对污染物进行处理、修复生态环境、恢复植被等,以恢复受损环境的原貌。

二、环境污染赔偿途径1.损失赔偿受损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损失赔偿。

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修复环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相关费用,如医疗费用、修复费用等。

此外,还可以要求赔偿额外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使受损者获得合理补偿。

2.环境修复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包括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植被的损害。

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环境修复的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以修复受损环境,恢复自然生态平衡。

3.公益赔偿环境污染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常常超出个人受损范围,对社会公益事业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公益赔偿责任,用于环保项目、生态恢复等公益事业,以补偿社会的间接损失。

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

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

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赔偿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手段被引入到环境管理中。

本文将探讨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背景介绍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排放出来的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或土壤中,导致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而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是指在环境污染事件中,污染者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以弥补环境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环境价值的损失。

二、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的制定原则1. 公正性原则: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应当公正合理,保证受损方得到应有的赔偿。

2. 预防性原则: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能够促使污染者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3. 全面性原则: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应当从全面的角度考虑环境污染的各个方面,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损失。

4. 可操作性原则: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各方进行衡量和计算。

5. 动态性原则: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应当根据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动态调整,保持其适用性和可持续性。

三、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包括了直接经济损失和环境价值损失两个方面。

1. 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环境污染导致的财产损失,包括修复环境所需的费用、医疗费用、停工损失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环境污染事件,可以制定相应的衡量指标和计算方法,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准确性。

2. 环境价值损失环境价值损失是指环境污染导致的自然资源损失、生态系统功能衰退等造成的非经济损失。

对于环境价值损失的衡量,可以借鉴生态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采用修复成本法、替代成本法等进行计算。

四、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的建议改进1. 完善立法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明确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办法。

2. 提高赔偿标准:在制定环境污染治理赔偿标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赔偿金额,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受害者的权益。

环境污染与经济补偿机制

环境污染与经济补偿机制

环境污染与经济补偿机制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

由于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的巨大影响,各国纷纷开始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建立经济补偿机制。

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

例如,工厂排放的废气和废水污染空气和水源,导致了大气污染和水资源匮乏。

这不仅损害了人们的健康,还破坏了生态平衡。

此外,环境污染还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和生态系统的崩溃。

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许多国家开始采取经济补偿机制。

经济补偿机制的核心是通过设立污染排放权交易制度,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征收相应的费用,并将所征收的费用用于环境修复和补偿。

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促使它们积极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另一方面也能够实现对受到污染侵害的群体的补偿。

经济补偿机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机构。

法律法规体系应明确各方的权益责任,并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和相关的补偿责任。

监管机构则负责对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和监督,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

只有建立起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机构,才能够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补偿的有效结合。

经济补偿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经济补偿可以引导企业采取污染减排措施,从而减少环境污染。

其次,通过将所征收的费用用于环境修复和补偿,可以实现对受到污染侵害的群体的补偿,提高社会公平性。

此外,经济补偿机制还可以促进环境产业的发展,刺激绿色技术的创新,为经济转型提供新的动力。

然而,经济补偿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如何确定污染补偿费用的标准是一个难题。

因为环境污染的成本是难以精确计算的,所以在确定补偿费用时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包括污染程度、受害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

其次,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公正性也对经济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构成了挑战。

只有建立起一个公正透明、权威可信的监管机构,才能够保证企业的环境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和约束。

如何应对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赔偿问题

如何应对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赔偿问题

如何应对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赔偿问题在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的今天,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赔偿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探讨如何应对环境污染纠纷,并提出对环境损害的赔偿方案。

一、环境污染纠纷的解决途径环境污染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1.和解:当环境污染纠纷发生时,各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双方可以共同商讨出解决方案,并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长期纠纷和法律诉讼。

2.仲裁:当环境污染纠纷无法通过和解解决时,各方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争端。

仲裁可以由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负责,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作出公正的裁决。

3.法律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当环境污染纠纷无法通过和解和仲裁解决时,各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法律和相关证据做出裁决,以维护环境保护的权益。

二、环境赔偿的原则环境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1.污染者付费原则: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污染者应承担修复环境和补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这一原则可以激励企业和个人减少环境污染,并主动采取措施保护环境。

2.损害预防原则:环境赔偿应该以防止损害发生为目标,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在发生环境污染前,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环境损害的发生。

3.公平原则:环境赔偿应根据环境损害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确保对受害者公平补偿。

公平原则体现了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三、环境赔偿的程序环境赔偿的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责任:首先需要确定环境污染的责任方,即污染者。

通过调查和证据收集,可以确定环境污染的原因和责任人。

2.评估损害:对环境损害进行评估,包括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人体健康的修复等方面。

评估损害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和科学的方法。

3.协商赔偿:根据评估结果,污染者与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双方可以商讨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并达成一致意见。

4.仲裁或诉讼: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环境赔偿问题。

污染企业拆迁实施方案

污染企业拆迁实施方案

污染企业拆迁实施方案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其中,污染企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为严重,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的生活安全,政府需要制定并实施污染企业的拆迁方案。

首先,对于污染企业的拆迁,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

这包括对企业的污染情况、周边环境的受影响程度以及居民的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

只有了解了问题的全貌,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

同时,政府还需要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生产情况、经济状况以及员工的就业问题,以便为拆迁后的安置工作做好准备。

其次,针对不同的污染企业,政府需要制定具体的拆迁方案。

对于那些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企业,应当坚决予以拆除,并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

而对于那些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治理的企业,政府可以考虑引导其进行环保设施的改造,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拆迁方案中,政府还需要考虑到企业员工的就业问题,可以通过提供再就业培训、帮助创业等方式,为他们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最后,拆迁方案的实施需要严格监督和检查。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拆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避免出现拆迁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强对拆迁后土地的管理,确保土地得到有效的治理和再利用,以避免出现“拆迁后的荒地”现象。

总之,污染企业的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拆迁方案和严格的实施,才能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的生活健康。

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污染企业拆迁工作的力度,为人民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和救济途径

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和救济途径

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和救济途径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巨大威胁,因此,如何进行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和救济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探讨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和救济途径。

一、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赔偿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是受害人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环境污染案件的民事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 赔偿原则:根据该法,环境污染案件中的赔偿应以恢复原状、修复环境为原则,使受污染环境得到有效修复与恢复。

2. 赔偿范围:环境污染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生活费用损失等。

受害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

3. 赔偿方式:赔偿方式主要有一次性赔偿和分期赔偿两种。

一次性赔偿适用于企业未来无法继续产生利润或经济实力有限的情况,而分期赔偿则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具体金额和时间进行付款。

二、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救济途径除了民事赔偿外,还有其他的救济途径可以帮助受害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行政救济:受害人可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调解,要求行政部门对环境污染行为采取行政制裁措施,如罚款、停产整顿等,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 公益诉讼: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如果受害人自身权益受损偏小,难以独立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由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行为。

3. 化解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环境污染案件专门的调解机构,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机构由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等共同组成,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为受害人提供更多的救济途径。

总结起来,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和救济途径是多样的,包括民事赔偿、行政救济、公益诉讼和化解机制等。

在维护环境和受害人权益的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企业违法排污造成损害受害人该怎样索偿

企业违法排污造成损害受害人该怎样索偿

企业违法排污造成损害受害⼈该怎样索偿我国对污染物排放的要求是⾮常⾼,污染物不得直接排放,应该要进⾏处理,符合排放条件后才能排放。

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受害⼈⼈⾝损害的,是属于环境侵权⾏为,受害⼈可以和企业协商赔偿问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家解答。

⼀、企业违法排污造成损害受害⼈该怎样索偿1、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受害⼈⼈⾝损害的,是属于环境侵权⾏为,受害⼈可以和企业协商赔偿问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九条【污染环境、破坏⽣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态造成他⼈损害的,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规定(试⾏)》第⼆条下列情形不适⽤本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态造成⼈⾝损害、个⼈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因海洋⽣态环境损害要求赔偿的,适⽤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主体如何认定1、政府责任型政府责任型环境污染纠纷,其产⽣的根源是,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失职或过失等不当⾏为,致使污染危害由间接转化为直接,或导致污染滋⽣和蔓延。

2、企业责任型环境污染纠纷的直接责任⼈是企业。

正因为企业排污⾏为的存在,才直接导致污染纠纷的产⽣。

3、混合型责任由于相关法律缺失或者政府滥⽤权利审批通过不合格的企业,也由于企业的⽣产等造成的环境责任。

在⼤概了解到环境污染责任的主体⼤体分类后,我们在遇到相关的情况⽽⾃⼰的财产遭受损失时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呢,在遇到环境侵权的情况我们维护⾃⼰的权益的⽅式⼤概有两种,分别是⾏政诉讼和到法院上诉,所以我们在遇到环境污染⽽遭受损失时应该要积极去维护⾃⼰的权益,让⾃⼰的财产得到保障。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受害⼈⼈⾝损害的,是属于环境侵权⾏为。

受害⼈索赔时,可以与企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

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

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政策的不断加强,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成为了全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由于这些企业在生产中往往存在污染排放、规模不足、生产技术落后等问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威胁。

因此,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成为了当下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

一、问题阐述小散乱污企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污染问题显著小散乱污企业往往位于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而这些排放物往往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2. 规模较小小散乱污企业的规模通常较小,往往缺乏必要的环保设备以及环保意识。

这样一来,就很难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

3. 技术落后小散乱污企业通常存在一定的历史问题,它们的生产技术比较落后,难以满足现代化生产的需求。

这样一来,就会导致生产过程中出现各种环境污染问题。

4. 安全隐患大小散乱污企业通常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例如储存危险品、使用低效设备等。

这些问题往往对周边环境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构成了威胁。

二、整治方案针对以上问题,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整治措施,包括政策法规制定、产业转型升级、环保设施建设、治理效果评估等方面。

1. 政策法规制定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需要严格的政策法规作为支撑。

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出解决小散乱污企业问题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治理效果、治理时间等要素。

同时,加强相关的监察和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形成对违法成本的有效制约。

2. 产业转型升级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不仅仅是治理既有问题,更需要考虑其长远发展。

相关部门应当引导企业走向产业升级,像科技、环保、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发展。

扶持新兴产业,通过技术引进、产业集群等方式促进新旧产业的优化升级。

3. 环保设施建设治理小散乱污企业需要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包括污染治理设备、废水处理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等。

对于缺乏环保设施的企业,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扶持,让其设备达到环保标准。

环保关停实施补偿措施

环保关停实施补偿措施

环保关停实施补偿措施
背景
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加强环保管理,我国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环保关停,并要求其进行补偿措施,以减轻企业和环境的损失。

环保关停
环保关停是指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行政强制关闭。

这种做法能够迫使企业更加重视环保问题,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环保要求。

但是环保关停也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中小企业更难承受这种经济压力。

补偿措施
为了减轻企业的损失,环保部门通过制定补偿措施来弥补企业在环保关停中的损失。

补偿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最常见的一种补偿措施。

环保部门会根据企业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2. 转移并购
环保部门可以推动其他的企业进行并购,将受到环保关停影响的企业的业务和资产转移过去,以保护它们的发展。

3. 限定期限
环保部门可以限定环保关停的期限,使不合规的企业有时间去整改和改进它们的环保状况以符合要求。

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

4. 教育宣传
除了补偿措施之外,环保部门还可以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在企业和社会层面上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促进环保的发展和普及。

结论
环保关停是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但也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

通过制定合适的补偿措施,可以减轻企业的损失,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环保意识,积极响应环保政策和要求,促进可持续发展。

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

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

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小散乱污企业污染占比较高,故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已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介绍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

一、方案背景小散乱污企业是指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低、废水废气排放不达标、治理成本较高的企业。

这些企业多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工业园区周边,占到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

二、方案目标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之一。

具体目标如下:1.淘汰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力争到2025年,淘汰整治小散乱污较为严重的企业;2.提升企业环保水平,力争到2025年,所有小散乱污企业实现污染物排放达标,治理成本和效益达到平衡。

三、方案措施为达到方案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监管措施加强对小散乱污企业的环境管理,落实企业执法责任,完善环保机构和人力资源配备,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企业环评制度,加大环保评估力度,严格执行净土保卫战。

2. 制订淘汰整治方案按照地方实际情况,制订淘汰整治方案。

对淘汰的企业,采取强制关闭或并购重组等方式,确保淘汰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治理整改的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扶持新技术,推广清洁生产方式和节约能源措施。

3.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认识。

加强对小企业环保方面的宣传,予以必要的经济支持和政策扶持。

4. 建立健全审核制度加强企业环保审查和审核,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委员会、监督员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实行企业环保情况的社会公众评价,狠抓监管、守好底线。

四、方案效果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是推进环保工作的关键之一。

通过加强监管、淘汰整治、宣传教育等硬件措施的实施,使小散乱污企业得以改善其治理和环保设施,有效保护生态、提升居民环保意识,达到了以下效果:1. 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淘汰整治一批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小散乱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

对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

对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

对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环境污染不仅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还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环境并追究污染者的责任,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被提出。

目的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环境污染者对其造成的损害负有责任,并提供受损方的补偿。

通过强制污染者赔偿,可以促使其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保护大自然和人类的福祉。

主要内容1. 赔偿主体: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明确了谁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一般情况下,受损方或其代表有权向环境污染者提出赔偿要求。

赔偿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组织等。

2. 赔偿范围: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明确了赔偿范围的界定。

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系统修复费用等。

受损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3. 赔偿程序: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规定了赔偿程序的具体步骤。

一般而言,受损方需要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赔偿评估,并与污染者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 其他规定: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还可能包含其他相关规定,如赔偿标准的确定、赔偿金额上限的设定等。

影响和挑战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的实施可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并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环境保护。

然而,实施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也面临一些挑战,如确定赔偿金额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证据的收集和判定等。

结论通过制定和实施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规定,可以强化环境保护措施,并推动环境污染者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同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赔偿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环境污染赔偿

环境污染赔偿

环境污染赔偿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引起关注,人们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和如何进行赔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探讨环境污染赔偿的相关问题,包括赔偿的必要性、赔偿的方式和赔偿的原则。

一、环境污染赔偿的必要性环境污染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对人们的生命健康、资源利用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环境污染赔偿的出现是为了弥补因污染行为对受损方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平正义和生态平衡。

赔偿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补偿:环境污染通常会导致损失的产生,污染排放者应当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

赔偿可以帮助受损方恢复原有的经济状况,并促进环境修复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2. 环境修复:环境污染会使土壤、水源和空气受到严重破坏,必须通过一系列的修复工作来恢复生态平衡。

污染者应当承担环境修复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费用。

3. 法治观念:环境污染赔偿体现了社会进步的法治观念,使人们意识到污染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赔偿的机制,可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并倡导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

二、环境污染赔偿的方式环境污染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补偿、修复和惩罚。

1. 补偿:赔偿是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对于因环境污染受损的个人或者组织,可通过经济赔偿来恢复其原有的经济利益。

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测算,并由污染者负责支付。

2. 修复:环境修复是指对受到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气等进行治理和修复的过程。

污染者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并负责资金和技术的提供。

修复过程需要综合考虑环境效益、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等因素。

3. 惩罚:环境污染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惩罚其违法行为,同时起到威慑其他潜在污染者的作用。

惩罚可以采取罚款、吊销证照或者刑事处罚等方式,以确保环境污染者得到应有的惩治。

三、环境污染赔偿的原则环境污染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1. 污染者负责原则:污染者应当承担起赔偿责任,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应对其造成的环境污染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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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都在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如何补偿才合理?全国都在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如何补偿才合理?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企业拆迁关停维权经验近来相关部门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几乎演变为只要被发现,就会被关停拆除的状况。

也有很多面临这种情况的企业像我们咨询,关停拆迁的速度之快,补偿不到位,使很多此类企业权益受到侵害。

像石材行业关停,有些地方是按照“早签早退多补”原则,以“大切锯机”数量为补偿基准。

签的晚补得少,之后不予补偿。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针对目前“小散乱污”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做一些分析,希望能帮助更多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小散乱污”。

一、一般规模小、分布散乱。

这类企业多数是分布在乡村或者城郊。

相关部门进行整治的时候,这些企业由于势单力薄,很容易就被压制,权益被侵害并且得不到救济。

比如有一些养殖场,往往是在乡村,规模有局限性;还有一些村镇的砖瓦厂、造纸厂等,这些企业的市场就只辐射周围村镇,规模就比较小,而且由于村镇消费力有限,也不会有很多相关企业聚集,这就会令这些企业在规模上呈现出“小”和“散”的特点。

企业规模小、分布散,就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规模比较大,当地相关部门可能会考虑到直接关停企业会给当地经济造成一定影响,如果企业规模不大,但是分布比较集中,那么若干企业就可以进行联合,齐心合力共同维权,当地相关部门可能也会三思而后行。

规模小、分布散的企业正是维权的难点之一。

二、“小散乱污”落脚的重点还是在“污”上。

环境保护正是打击“小散乱污”企业的最直接原因,这些“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有的甚至可能没有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

但是手续证件不齐全并不是被划进“小散乱污”范围内的标准,评价“小散乱污”的最主要标准还是在于环境不达标。

相关部门对“小散乱污”的整治主要集中在畜牧养殖场、钢铁厂、化工厂、砖瓦厂、塑胶厂等企业上面,这些企业很容易造成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是被整治的主要范围。

很多时候,为了早日完成指定的关停搬迁数量目标,相关部门只根据一些形式标准就一刀切地进行行政强制行为,这给这些中小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权利侵害。

我们并不是反对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但是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条有理,依法执行。

有关部门在进行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时候是不是实地考察过?有没有对这些企业存在的历史渊源进行分析?有没有可以进行治理后重新经营的机会?在实施关停搬迁的过程中是不是采取了断水断电等不合理的手段?有没有对所谓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合适的评估?对这些企业没有后续的安置措施?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认为,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是大势所趋,环境保护迫在眉睫,但是在政策推进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只为了追求所谓的速度而忽略甚至牺牲一些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中小企业征收拆迁维权,商住门面用房征收拆迁维权,环保污染关停纠纷维权,非住宅养殖场征收拆迁维权,涉嫌违章建筑拆迁补偿维权,企业征收拆迁法律评估程序等问题都可以参考本团队出版的《企业拆迁维权攻略》,《企业征收关停补偿纠纷案例评析》!各大图书网站京东,当当等以及新华书店均有售。

厂房被征收能获得的补偿项目介绍首先要讲一个总体原则,拆迁补偿是实物及一部分可预期的利益损失,他跟企业正常的交易和买卖是不一样的,补偿比较狭窄,最后的补偿价格偏低,这个问题属于学术互相探讨的问题。

在企业拆迁中,对中小企业来讲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

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

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

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

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

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

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

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四、装修附属物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

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五、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六、搬迁费用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拆迁补偿方案的选择1.土地置换如果你仅仅选择了土地置换,置换后由企业在置换来土地上建设厂房,那你有权利获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具体包括: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补偿、地上种植物补偿、水泥硬化的地面、以及不可迁移的其他附属物、机器设备的搬迁费。

2.土地加房屋安置如果你选择了土地加房屋安置,至于停产停业损失,仅仅可以获得一定时间段的补偿。

因为您选择了土地或者房屋置换,那您的停产停业时间就能够确定,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半年,那你获得也只能是一定时间段的停产停业损失。

如何计算停产停业损失1.按照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一般都是由区一级或区一级以上的政府确定一个标准,然后按照企业的生产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只要能确定企业的生产经营面积,就可以计算出停产停业损失。

这个方法计算虽然简单,但是实践中使用起来很容易产生纠纷,纠纷的矛盾点就在于如何认定生产经营面积。

比如,企业的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办公楼算不算生产经营面积呢?此外,工厂的仓库属于不属于经营面积呢?其实这些都是我们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拆迁方经常会咬文嚼字的争论:仓库是进行仓储的地方,不是进行实际生产的地方。

再比如制造石膏板的工厂,是要进行晾晒的,整个院子都是进行水泥硬化的,那么整个院子属于不属于经营面积?算不算是企业在进行实际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呢?如此种种,企业都会和拆迁方产生实体争议。

在北京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500-1500元,但实际上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以及各个企业的自身盈利情况不同,通过适当的维权,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是可以突破这个标准的。

具体而言有如下标准:1. 按照企业纳税的情况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2.按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3.按营业收入、利润4.评估机构进行评估5.双方协商决定2.根据纳税情况或者营业执照等营业注册信息中的营业面积具体而言,有些地方是依据纳税情况,依据纳税能够推算出每年的基本利润。

但是这种情况对中小型制造企业是不利的。

另外,按照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注册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

但是大家都清楚,我们国家的营业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往往是针对个体工商户或者简单的商业性用房可以用营业信息推算出基本的经营面积。

但是这样的计算方式往往对经营企业来讲是很不利的,因为营业信息标注的面积和实际经营使用面积是有巨大差距的。

我们的营业注册和营业年检在这方面往往是很疏漏的。

所以说测算出来的营业面积往往和经营企业所要得到的权益肯定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3.按照实际经营面积进行计算还有一种情况是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进行计算。

如果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来计算,拆迁方也不会简单和你说一个经营面积(数字)。

进行实地测量时会进行分割。

哪方面的分割呢?实际的工厂生产是一块儿,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办公场地算不算经营面积呢?可能会在这方面产生纠纷。

比如讲,仓库属于不属于经营面积呢?仓库难道不属于经营的场所吗?完全属于。

但是拆迁方会咬文嚼字的争论:仓库是进行仓储的地方,不是进行实际生产的地方。

再比如讲有些制造型企业,比如制造石膏板的工厂,是要进行晾晒的,整个院子都是进行水泥密封的,那么整个院子属于不属于经营面积?我是不是在进行实际经营中使用的呢?这些都会和拆迁方产生实体争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各地补偿标准和方法差异很大,《条例》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对在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中引进评估机制各方基本达成共识,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比如:评估机构是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还是选择资产评估机构;损失补偿标准是按被征收企业的实际效益测算还是按照同类企业的社会平均效益测算,等等。

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问题1.房地产估价的范围《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由此可见,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也是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范围。

事实已说明,在征收补偿中,由于房地产量大价高,绝大多数的补偿都是对房地产价值的补偿,征收补偿评估是以房地产为主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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