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一体权属调查的探索与实践——以D区为例
农村集体土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权属调查方法探索
农村集体土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权属调查方法探索摘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地使用权确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工作,权属调查是核心,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摸索出了一些方法。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地使用权确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外业权属调查一、前言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以及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今年要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外业调查工作。
恩施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清江中上游,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9°4′48″~109°58′42″、北纬29°50′33″~30°39′30″之间。
东西宽约86.5千米,南北长约90.2千米,国土总面积3967.29平方公里,其中集体土地3793.06平方公里,国有土地174.21平方公里;全市辖3个街道办事处,3个建制镇,10个乡,209个村(居)民委员会,全市总人口82万人,其中农村总人口约62.5万人约18万户。
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单位197个,宅基地使用权约19.8万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约1100宗。
本次应调查的总宗地数约为19.91万宗地。
图1恩施市行政区位图二、试点区域概述为给全市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经验,在2012年恩施市三岔乡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为试点的基础上,于2016年又分别在四个调查子区内开展了房地一体“两权”确权登记外业调查试点工作。
四个调查子区平均海拔在800~1100米左右,山高路陡,交通多以碎石路为主,区域内房屋分布较为散,多依山沿坡而建,建筑特色各异,对权属调查和房屋测量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通过二个月的试点工作,完成了试点工作四个调查子共计4140宗外业调查工作任务。
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中相关问题探讨
【摘要】本文阐述了农村宅基地调查的重要性,分析了农村宅基地调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方法与对策。
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确权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严格遵守规程,保证精度要求。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问题;对策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宅基地管理,减少权属纠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稳定的精神,我们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要求,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农村宅基地进行了权属核查及地籍测量工作。
本文就此作一总结和探讨。
一、农村宅基地调查的重要性1、保护合法权益、减少权属纠纷通过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土地产权不清,村民自身土地权利义务模糊,权属纠纷突出等问题。
农村宅基地确权关系到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节约和保护耕地,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2、为完善合理土地制度打下坚实基础我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农业历史的大国,农业人口占据了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随着国家对农村基本民生的大力投入,无论是从医疗、教育,还是从社会保障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在农村住房方面还略欠火候,现有的农村住房制度主要体现在宅基地制度层面:“一户一宅”、“无偿取得和使用”、“限制流转和抵押”是基本特征。
以上特征就决定了农村宅基地仅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功能。
结果是,集农民毕生积累建造的农房,由于限制流转和抵押无法实现其资产信用功能,不能对扩大生产和规避风险提供支持。
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考虑建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充分体现土地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资产特性。
在这种新的土地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宅基地权属的明确是至关重要的。
二、农村宅基地调查中出现的问题1、宅基地范围难以确定很多农民对宅基地认识不清,经过一两代人的使用,对原本宅基地的范围已经很模糊。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的探索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的探索发布时间:2022-09-15T07:18:18.433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5月第9期作者:丁国红[导读]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不动产登记的一项重要的基础组成部分,丁国红山东省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山东龙口,265701摘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不动产登记的一项重要的基础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涉及广大农民最根本利益,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然资源部交给登记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对当前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旨在通过归纳和总结,对确权登记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权属,确权登记一、引言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建设稳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城乡一体化建设也同步发展,因此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都予以了很高的关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保障和促进确权登记工作发展的决策与相关制度,充分展示出政府部门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管理的决心和信心。
实际上,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不是一个独立的事项,而是关系到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对于推动新时期农村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及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印发,我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进入最后冲刺的关键阶段,这对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当前,全国各地在稳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积极效果,但在也遇到一些难题,给我们带来了重要的思考与启发。
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遇到的问题(一)长期历史遗留问题和传统观念影响的工作复杂性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和经费投入大的特点,而且涉及到农村社会治理和国家法律制度等各个领域。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践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践发布时间:2021-03-17T16:04:46.037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8期作者:王飞[导读] 摘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湖南省隧道工程总公司湖南省益阳市 413000摘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全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调查成果为基础,全面查清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未经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情况;全面查清新增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权籍情况,制作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首次登记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确权登记工作进展相对顺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关键词: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践引言农村土地问题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根本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核心,对整个农村改革起着牵引作用。
近年来,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农业农村发展释放了活力、增添了动能,但同时也遇到不少现实矛盾和问题,仍需接续努力、深化探索。
一、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1.1房屋面积计算问题在进行房屋面积计算时,会遇到计算全部面积、计算一半面积、不计算面积等复杂且不易判别的情况,多数为调查人自主把握的情况,会出现不同人调查不同结果的情况。
更有些特殊的宅基地和房屋,例如在一些靠山的地区存在的窑洞,在进行面积测量或绘制图形时存在困难,大部分窑洞都不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有些窑洞是现有住宅的延伸并且有人居住,内部形状不规则,实际测量存在困难;对于地下是窑洞且有人居住,地上是不同权利人的住宅或村集体的道路等情况,在图形绘制时存在压盖的情况。
1.2改变宅基地用途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无偿给予村民的住宅福利保障,但在使用的过程中,有些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私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或者以原有宅基地为基础扩建,用于经营商铺、农产品加工、发展农家乐等,逐步形成了以商业和住宅混合使用的情况,甚至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城镇居民买卖、租赁,改变为纯商业化用途,例如,宾馆、银行、营业网点等。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
882023.1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问题及对策探讨王艺森(河南省固始县自然资源局,河南 固始 465200)摘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是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之下,必须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进行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之前,必须要有效地明确具体的技术路线,对于确权的难度进行有效的界定,结合实际情况总结出确权的关键点和相关规范,要求充分的运用当前较为前沿的技术进行测绘,提出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方式。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开展的过程当中,应当从技术路线以及思维方式等多个方面对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的具体难度以及重点进行有效的研究分析。
不仅如此,还要对实际测绘过程当中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评,从而有效地制定出更加贴合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的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在最大程度上提升确权测绘的精准度和有效度。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技术问题;对策探讨当前,我国各个地区的国土资源局为了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了大范围的房地一体化确权调查和测绘工作。
在此过程当中,为了保证工作完成的质量和进度,运用了诸多先进的测绘调查技术手段,然而在长期的应用实践之后,可知现代测绘调查技术在应用当中也存在相关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对技术应用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有效地分析,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从而有效地提升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保障确权工作的顺利推进。
1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技术概述1.1 确权具体内容针对农村宅基地来说,开展房地一体化确权工作有着较为复杂的工作内容和环节,因此整体工作开展的难度较高,这一方面不仅要对本行政辖区之内的各种农村宅基地的信息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主要包含宅基地位置以及面积、用途、权属、界址等关键信息,要将采集完成的数据信息结果根据相关要求,制作成表册以及图件等多种形式,从而为测绘报告提供有效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在另一方面还要对宗地中的建筑物产权和相关构筑物进行实地调查。
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登记工作的探讨
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登记工作的探讨摘要:本文结合农村房地一体化调查登记工作的要求,围绕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工作的开展、控制工程质量,本文主要从前期准备与实施阶段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地籍和房屋调查、协同推进、沟通协作、质量控制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和房屋调查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2011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发布《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2013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都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房屋调查列为工作目标。
一、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登记发证的意义(1)本项工作的开展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通过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相关权益,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房屋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农民维护土地权益提供有效保障,从而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2)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是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实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农村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也为下一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产权基础和法律依据。
关于我国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国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情况的调研报告背景中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居住用地,也是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农村城市化的重要基础。
然而,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变迁,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权属情况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难点。
本报告旨在对我国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以期进一步了解其现状和问题。
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同时,我们还深入到农村地区,与农民代表和宅基地管理部门进行面对面的访谈,获取实际情况和问题反馈。
调研结果根据我们的调研,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情况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 土地证书不完备:部分农村宅基地缺乏土地证书,导致权属不明确。
这主要是由于历史因素和管理体制转变带来的问题。
2. 宅基地流转困难:因为宅基地的土地权属问题,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受到一定限制。
这给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村产业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3. 土地征收与拆迁: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面临土地征收和拆迁的风险。
部分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需要进一步加强保护措施。
建议与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土地证书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土地证书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土地权属的明确和合法化。
2. 制定宅基地流转政策:政府可以出台相应政策,明确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条件和程序,促进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村产业的发展。
3. 加强土地征收拆迁保护:在土地征收和拆迁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农民权益的保护,确保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结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情况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优化政策环境以及加强法律保护,我们可以进一步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权属明晰和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
房地一体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方法探讨
房地一体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方法探讨摘要: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形式下,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农房统一登记工作即将推行。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调查、测绘工作是一个繁锁而又复杂的工作,本文通过试点县工作的开展及研讨,总结归纳了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内容中的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的技术方法、不动产测绘内容中的农村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技术方法;提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农房确权调查、测绘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为此项工作开展进行参考。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农村集体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不动产测绘1引言早在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施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文件要求;再到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颁布施行,以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启动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6]21号的相关要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农房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农房是农民和农民集体的重要财产权利,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
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农房确权调查、测绘工作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本文通过对试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农房确权调查、测绘工作进行探讨分析,总结出一套有效的技术方法,与同行们探讨交流,提供参考。
2数据准备分析需要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成果,历年农村登记发证结果等资料。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建设开始时间一般在2013年左右,距今3年时间。
近几年内农村自建房的现象较普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建设较早的地方变化较大;还有一些地方是还没有开展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调查工作,就没有找到数据。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研究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研究摘要:随着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进行。
目前,对农村宅基地地籍的调查和房地一体的确认已经成为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具体工作范畴,所以,为了把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使之能够有序进行,一定要在调查和测绘工作上一丝不苟,精准细化。
因此,对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的测绘调查进行技术更新、分析研究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以确保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有足够的技术支撑。
本文,将对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中的难点和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难点对实际测绘调查环中的相应技术问题展开探讨。
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引言:农村宅基地确权就是把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确认和确定。
而房地一体化就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上的建筑所有权归属于一个主体。
这对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流转、价值提升等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农村宅基地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存在,近年来,由于实际操作的各种原因呈现出非常复杂的实际情况和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工作开展的严重阻碍。
另外,在实际的测绘调查工作开展中,也存在工作量大、时间线长、投入成本高的具体难点。
所以,对农村宅基地测绘调查进行技术研究和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测绘调查工作开展的实际难点分析1、农村宅基地实际现状对调查工作产生困扰上文说道,农村宅基地实际情况复杂。
其问题的呈现也多种多样,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落地之前就已经存在,这类问题对地籍的实际测绘调查工作形成了巨大挑战,一般情况下以宅基地权利人身份不明确为代表。
另外,还有一些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和特殊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十分容易形成土地纠纷,使宅基地测绘调查工作时间线拉长,成本输出增加。
举例说明,比如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占、未批先建问题,一户多宅问题,超占超建问题,房地分离问题,权属材料遗失或缺失问题,权属材料描述与现状不一致的问题等。
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方法探讨
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方法探讨作者:王延明王慧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旬》2020年第06期【摘要】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
在农村进行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对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调查,也是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技术性工作,不断地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大举措。
本文结合一些实例,对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方法进行了分析,希望可以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士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一体化;权籍调查;方式方法1、引言按照《国土资源局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的要求,对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一体化调查工作,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与颁发相关证书提供重要原始信息。
既是国务院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的重要精神体现。
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不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为了能切实贯彻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及部署,加快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工作,进而有效地保障农村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相关权益。
2、实例区域的具体情况芷江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西部,云贵高原东缘,素有“滇黔门户、黔楚咽喉”之称,区域面积2099平方公里,辖9镇9乡,总人口38.23万。
修改建房屋时,主要为常见的多层房屋,且建筑面积较大。
农民的房屋主要建设在距离自家农田或土地较近的位置,依山傍水而建,一些新的房屋建筑有的在原址进行修建,有的由于原址的面积较小,会在公路的两侧的位置进行房屋的修建。
宅基地除中心外,大部分的宅基地比较的分散。
该区域内的宅基地占用方式比较多样,宅基地的修建形状不规则,直接为宅基地的实地测量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进而影响宅基地面积计算的准确性[1]。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问题及对策探讨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问题及对策探讨摘要: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十分关注三农发展。
新时期,农村获得了较好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宅基地管理工作若是未能与时俱进,必然会对新农村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新常态下,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新挑战,存在农村宅基地长时间闲置或是存在“一户多宅”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导致出现了资源浪费以及耕地面减少等情况,对农村的宅基地的规范管理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需要重视现阶段相关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解决。
本文对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探讨引言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村庄制度的核心安排,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及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加快推进,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背景下中国农村转型发展的需要。
鉴于此,近年来有关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1宅基地退出研究学术界主要从农户退出意愿、退出补偿机制、退出实践样态三个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关于农户退出宅基地意愿的研究,研究发现,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意愿主要受到以下因素影响:一是受到农户家庭年收入因素的影响,非农收入占比越高的家庭具有更为积极的未来预期,更倾向于退出;二是农户的小农保守思想在中老年人群中较为普遍,“落叶归根”的情感观、“房屋自有”的保障观也存在着明显的代际差异,年轻一代更看重宅基地的财产价值而非保障功能;三是农民分化程度影响着宅基地退出意愿,纯农型农户相较于非农型农户,更偏好宅基地自住而非退出;四是受教育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户退出意愿,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更容易理解国家政策,对政策的响应程度更高。
此外,宅基地确权、农户期望权益等因素也对退出意愿产生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
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实践与探索1. 引言1.1 研究背景当前,我国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尚处于初步阶段,登记信息不完善、登记程序繁琐、登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涉及多种权属关系,协调难度较大。
对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对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现状分析、工作难点、实践探索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展开探讨,旨在为完善我国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
1.2 研究意义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研究意义在于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便捷化,有利于完善农村不动产权利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加强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研究和实践,有助于加强乡村规划和土地管理,提升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水平,维护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稳定和安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入研究和探索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农民福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深入探讨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制约因素和挑战,探索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关键措施,提出提高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效率和准确性的对策建议。
通过研究,旨在促进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为社会公众了解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依据,推动整个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领域的健康发展和长远规划。
2. 正文2.1 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现状分析在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面,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
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的界线划分不清晰,导致登记信息不准确。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实习岗位: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习生实习单位: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习时间:202X年X月至202X年X月一、实习背景及目的作为一名房地产专业的学生,为了更好地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我于202X年X月至202X年X月,在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
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了解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流程和政策法规,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实习内容及收获1. 实习内容(1)了解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政策背景、目的和意义,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参与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现场调查,了解宅基地和房屋的实际情况,核实权属关系。
(3)协助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申请、审核、登记和发证工作。
(4)学习并掌握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
2. 实习收获(1)专业知识方面:通过实习,我对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概念、流程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掌握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实践能力方面:在实习过程中,我参与了现场调查、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等工作,提高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团队协作方面:在实习过程中,我与同事们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学会了沟通协调,培养了团队协作精神。
(4)综合素质方面:通过实习,我培养了良好的职业素养,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实习总结通过三个月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了自己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方面的不足。
实习期间,我努力学习、虚心请教,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同时,我也意识到,作为一名房地产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还要注重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充分发挥所学知识,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也将珍惜每一次实践机会,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努力奋斗。
房地一体调查项目优秀案例
房地一体调查项目优秀案例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有个叫桃花村的小村子,这里就是我们房地一体调查项目的优秀案例发生地。
一、项目启动:摸着石头过河。
刚开始的时候啊,就像一群探险家进入了未知的丛林。
这个桃花村,房子的分布那叫一个乱,东一家西一家的,而且有些老房子历史太久远了,资料几乎没有。
调查团队刚进村的时候,村民们都好奇地围过来,像看外星人一样。
不过调查人员可没被这阵仗吓住,他们笑着跟村民们打招呼,开始解释这个房地一体调查是咋回事儿。
“大爷大妈,咱这调查啊,就像是给咱村的房子和地做个全面的体检,以后对大家都有好处呢!”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拉近了和村民的距离。
二、调查过程:细节决定成败。
1. 房屋测量。
调查员小李可是个细心的小伙子。
他拿着测量工具,在那些弯弯绕绕的小巷子里穿梭。
有一家村民的房子,形状特别奇怪,像个歪着的梯形。
小李可没嫌麻烦,他一会儿趴在地上量地基的长度,一会儿爬到梯子上量屋顶的倾斜度。
那家的老奶奶笑着说:“小伙子,你比给自家盖房子还认真呢!”小李擦擦汗回答:“奶奶,这可是大事儿,一点儿都不能马虎。
”2. 权属调查。
这权属调查就像是解开一团乱麻。
村里老张和老王因为一块挨着房子的小空地吵了好些年。
调查人员知道这事儿后,把两家叫到一起,拿出村里以前的一些模糊的记录,又找村里的老长辈来作证。
他们就像侦探一样,一点点地梳理,最后发现这块地原来是村里公用的,只是两家都误会了。
经过调解,两家还握手言和了呢。
三、数据整合:打造完美拼图。
收集完所有的数据后,就到了数据整合这个关键环节。
这就像是把一堆乱七八糟的拼图碎片拼成一幅完整的画。
负责数据处理的小赵,那可是个电脑高手。
但是这数据里有些是手写的,字迹歪歪扭扭,识别起来特别困难。
小赵就一个一个地仔细核对,眼睛都快熬成熊猫眼了。
他还自己编了一些小代码,让数据处理起来更高效准确。
四、成果展示:惊艳全村。
当最终的成果展示出来的时候,整个桃花村都沸腾了。
每家每户的房子和土地情况都清晰地标注在大地图上。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探索和思考——以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农房登记试点为例
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41TANSUOYANJIU探索研究“房地一体”通俗地说就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归属同一主体。
以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分为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两个部分,并分别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
因历史原因,加之大部分村民产权意识不强,农村房屋大多只办理了一本证,且还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情况。
为改变现状,保护并明晰农民不动产权益,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衢州市柯城区在2017年10月启动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并以沟溪乡为试点乡镇,在“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主要做法(一)优化流程,实现登记提速增效1.“权调”前置。
权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这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它既复杂又耗时,而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次数并不多,对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和政策不是非常熟悉,往往会把权籍调查的时间和登记的时间混在一起算,报怨办证难、办证慢。
沟溪乡在2016年全乡创无违建乡镇时已完成全乡5000多宗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测量,完成了初步的权属调查,为全乡的农房确权登记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在这种有利的情况下,将权籍调查前置,并将符合登记条件的权籍调查成果在村公示栏予以公告,能让老百姓更直观地感受到权籍调查人员的辛苦付出,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办事群众对办事时间“一锅烩”的模糊理解,缓解其对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速度不满意的情绪,同时也缩短了申请登记到领证的时间。
2.“中心”下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机构办理”和衢州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分工,衢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柯城分中心承担该区农房登记任务。
为又快又好地开展农房登记工作,该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下沉到基层一线,指导权属调查、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探索和思考——以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农房登记试点为例□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陈亚红▲代办员发放不动产证书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42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信息核实、受理面签、信息录入等工作,在全程指导外业调查和内业审核的过程中,结合农房登记的特点,设计出一套符合实际操作的可复制推广的表格、证明,为全区全面铺开农房登记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权籍调查方法在农村房地一体中的运用
权籍调查方法在农村房地一体中的运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价值,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权籍调查,可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避免农村社会潜在矛盾产生,对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结合贵州省息烽县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试点,探讨了宅基地上的房屋等构筑物一体化权籍调查方法。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于农村房地一体化登记越来越重视。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要求,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化的权籍调查,将农房宅基地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构筑物纳入工作范围,以地籍调查为基础,对土地及土地上的构筑物进行权属调查和测量。
本文以贵州省息烽县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试点为例,结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介绍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方法在农村房地一体化工作中的应用。
1.前期准备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对工作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当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建立在其之上的构筑物的大致情况。
收集所需资料,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结合本次确权工作实际情况,对资料的现势性、可利用利用程度等进行分析,确定已有资料用途,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选用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确定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后,编写技术方案。
进行技术准备和人员培训。
2.进行权籍调查进行权籍调查时,以地籍子区为单位、宗地为单元开展土地权籍调查。
土地权籍调查内容包括对权属来源、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界址点、界址线、四至关系、面积等进行调查。
调查工作中,农村宅基地无论是一户多宅还是一户一宅,都应当进行全面调查。
2.1一户的认定“一户”的认定通常以户口本为依据,即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自然人统称为一户人。
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也可认定为“一户:(1)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2)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确定登记;(3)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扎基地;2.2权力人的认定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人必须以户口本的户主为权利人,特殊“户”的权利人以其主要人员为权利人。
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方法探讨
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方法探讨发布时间:2021-06-23T17:09:30.600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8期作者:李云祯[导读] 摘要:在目前的现状下,房地一体化的农村权属改革重要工作正在着眼于深入推行。
广西中云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南宁 530000摘要:在目前的现状下,房地一体化的农村权属改革重要工作正在着眼于深入推行。
农村各个地区由于受到房地一体化的转型举措影响,因此客观上达到了保障合法权益人土地所有权以及不动产权利的目标效果,并且对于牵涉农村房地权属层面的各种纠纷也实现了显著降低目的。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农村房地一体化的权籍调查总体实施思路,合理改进与优化现有的权籍调查开展模式方法。
关键词:农村房地一体化;权籍调查;方法措施权籍调查工作属于非常关键的农村房屋与土地权属界定工作,权籍调查的基本宗旨思路应当体现在保障权利人的合法预期利益,对于房地一体化推行进程中的潜在纠纷隐患予以彻底消除。
近些年以来,权籍调查实践中的难题与缺陷日益暴露,客观上决定了权籍调查的具体负责人员必须要善于灵活选择运用权籍调查手段方法,创新现有的权籍调查技术手段。
一、农村房地一体化的基本内涵房地一体化的基本含义在于房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上建筑所有权均为同一个主体所持有。
后期房子若是要出售或者抵押,那么建筑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均要进行转让和抵押。
因此,“房走地走”应当为农村房地一体化最为明显的特征。
在农村房地一体化的模式下,农村土地以及不动产房屋的权利归属呈现出统一性。
所有权人对于不动产房屋如果有必要实施转让出售或者买卖交易过户,则必须要连同不动产所在区域的土地权利,确保以上两种归属权利能够被同时转让。
购买不动产房屋的权利主体应当能够同时拥有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土地所有权,进而达到了杜绝土地转让权益纠纷的目标[1]。
此外,不动产的权利人若有必要实施抵押房屋的操作,那么应当连同不动产所在区域的土地进行抵押处理,否则就无法达到抵押不动产房屋的目标。
房屋一体确权的实习报告
一、实习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问题日益凸显。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政策。
为深入了解这一政策实施情况,我于2023年7月至9月在XX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办公室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
二、实习目的1. 了解“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政策的背景和意义;2. 掌握“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方法;3. 培养实际操作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4. 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积累实践经验。
三、实习内容1. 政策学习实习期间,我首先对“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政策进行了深入学习。
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了解政策背景、实施范围、登记程序等。
同时,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交流,了解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应用。
2. 权籍调查权籍调查是“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我参与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籍调查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现场勘查、测量、绘图、信息录入等。
通过实际操作,掌握了权籍调查的基本技能。
3. 权属核实在权籍调查的基础上,我对收集到的权属资料进行核实。
主要工作包括:查阅档案、走访村民、核实权属证明等。
通过核实,确保权属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权属登记权属核实后,进行权属登记。
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填写登记表、核对信息、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等。
5. 宣传服务为提高村民对“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政策的知晓度,我参与了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村民疑问,使村民了解政策、积极参与确权登记。
四、实习收获1. 提高了业务水平:通过实习,我掌握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方法,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 增强了沟通能力:在实习过程中,我与村民、同事等进行了广泛交流,提高了自己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培养了责任心:实习期间,我意识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责任心,确保工作质量。
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实践与探索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的利用和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利用,保障农民利益,我国提出了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工作要求。
在这一背景下,各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与探索工作。
本文将就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目前,我国的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各地区具体实施的方案和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这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和房屋的权属调查和确认工作。
通过对农村土地和房屋进行实地勘测和权属调查,确认土地和房屋的权属归属,建立不动产权证书档案。
2. 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
对经权属确认的土地和房屋,颁发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确保农民对自己的土地和房屋有清晰的权属证明和合法权益。
3. 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和转移。
对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权利进行登记,便于流转和交易,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在实践中,各地区在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具体探索和实践。
这些探索不仅有利于规范土地管理,也为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利支撑。
1. 探索统一登记的制度机制。
有的地区建立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土地和房屋的登记工作合并在一起,实现了一张证书、一套档案、一体化管理,提高了登记效率和质量。
2. 探索数字化登记的技术手段。
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卫星定位、数字勘测等,实现了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的精准登记和快速发证,提高了登记过程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3. 探索产权交易的机制创新。
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的交易市场,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农房买卖,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持。
4. 探索法律法规的保障体系。
建立了健全的不动产权利保护机制,加强了对土地和房屋权益的保护和监管,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现实的挑战和困难。
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流转难题仍然存在,虽然对农房地一体不动产进行了统一登记,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一些复杂的情况和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摘要: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宅基地的规划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工作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目前规划不合理的问题,提高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但是目前看来,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测绘调查技术在实际应用上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将会严重影响测绘结果的准确程度以及测绘工作的效率,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对测绘的一些新型的方法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本文针对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房的一体化确权;测绘;问题;建议引言:农村地区宅基地的确认所有权登记以及发放证件的工作所涉及到的因素众多,特别是容易受到确认所有权测绘调查技术以及工作方法的影响,如果所使用的技术以及方法出现问题,则可能会导致整体测绘的结果数据不准确,对农村宅基地的大小也会有影响,进而导致确认的所有权面积有变化,影响农民个人的利益,因此在实际的农村宅基地确认所有权测绘调查工作中要采用更加先进精确的技术以及方法,确保所测绘调查的数据足够精准,调查工作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提高农村地区宅基地所有权确认登记以及发放证件的工作效率。
1.农村地区宅基地房地一体所有权确认测绘技术1.所有权要确认的内容。
要对乡镇管辖范围内所有的村落进行细致的调查,不断采集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土地边界、土地面积、土地的性质以及具体位置等相关信息,并且要将这些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一个数据库,以文字、图片等资料的形式进行存储。
还要通过对村落宅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不断了解农村宅基地之上所建筑的房屋的性质以及产权归属等信息,要将了解到的较为详细的建筑的所有人、何时建成的、申报时的用途性质以及实际的用途性质等信息记录在册,并且与之前宅基地土地的测量结果相结合,并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所有权的确认工作。
2.所有权确认的测绘调查技术。
由于农村宅基地之前的管理较为松散,很多宅基地几经易手却没有进行合规的程序,因此现在对农村地区宅基地的相关工作开展起来较为复杂,所涉及的方面较多,对于所有权的确认必须有大量的土地信息作为支撑,为了能够有效并且准确快速地获取土地信息,就要尝试将航空拍摄技术与数字智能测绘技术合理的结合,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获得更加准确地图纸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房地一体权属调查的探索与实践——以D区为例
摘要:本文以D区农房一体调查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实施为例,结合当地实践,
实施了农房权属调查的准备、实施过程,总结了注意事项,并对权属争议、委托
指界的宗地涉及多条界线委托书和指界违约缺席等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对农村房
地一体权属调查进行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农房;权属调查;探索实践
引言
农村房地一体权属调查是权籍调查的重要环节,是权籍测量的前提和基础y也是农房一
体化调查确权登记颁证的核心工作,它为土地法律登记奠定基础的工作,既要真实地记录实
地房地一体的权属的状况,也要包括权属主体认定的状况。
有学者已有初步探索,例如孙旭
磊[1]针对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详细阐述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实施技术标准、
工作内容、执行方案,苏都毕力格[2]以突泉县太平乡地籍调查项目为例,介绍了自然村屯的
地籍调查、权属调查等内容。
本文结合D区农房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的实践,深入探索农
房权属调查的准备、实施、总结工作。
1 项目区概况
D区是省级开发区,区内各村庄多为散列式分布,无高层建筑,涉及6个行政村、1个
社区,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约7000宗。
2 权属调查遵循原则
根据自然资源部、安徽省有关规定要求,农房权属调查应遵循以下要求:
2.1 1988年3月1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实施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并建成房屋的,占地面积在《办法》
实施后至今未扩大,无论是否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均按照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2.2 1988年3月1日《办法》实施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依法批准取得建房宅基地,按照用地审批手续建房,未超过批准面积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实际使
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按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出部分不予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和
不动产权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批准的面积;
1)1988年3月1日《办法》实施后,已颁发土地或房屋权利证书之一的,按以下情形
予以确权登记:
(1)已颁发土地权利证书且现状未发生变化的,按照实际用地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2)已颁发房屋权利证书且现状未发生变化的,宅基地经补充调查并按规定程序确认后,在规定面积标准内的予以确权登记,超出部分不予确权登记;
(3)已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原登记范围内房屋经过批准进行翻改扩建,按实际用地面
积予以确权登记;原登记范围内房屋未经批准进行翻改扩建,宅基地经补充调查并按规定程
序确认后,在规定面积标准内的予以确权登记,超出部分不予以确权登记。
2.3 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的,按下列情形处理:
(1)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升学、兵役、婚姻、就业、投靠、服刑等正常人口迁移成为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在原农村集体内批准建造的宅基地及房屋,提供相关材料后予以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记事栏注记“该权利人原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因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合法取得房屋及宅基地,提供相关材料后予以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记事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因继承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合法取得房屋及宅基地,提供相关材料后予以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记事栏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后,由原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情况并出具相关材料,按规划审批范围内的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记事栏注记“该权利人原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2000年12月1日《办法》修订实施前,经批准回乡定居的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军队干部、职工等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内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记事栏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 权属调查的实施
3.1 权源资料收集与整理
权籍调查过程中,需要收集权利人提供的权源材料,例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土地、房屋的审批材料;建国以来政府曾颁发的土地、房屋权利证书;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土地、房屋的调解协议书;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土地、房产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关于土地、房屋争议的最终裁决文件;买卖、交换、赠与、遗赠、继承、接管房产的证明材料等。
在权属调查过程中还应收集身份证、户口簿、法人代表证明书、建房许可证、不动产登记权属来源证明、农村住宅房屋规划和质量安全自检具结承诺证明书、农村居民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表、土地证等相关资料,统一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所收集资料,不收集复印件。
为保障照片清晰同时数据量较小,相机分辨率应设在200-300万像素之间为宜。
3.2 权属调查的关键环节
3.2.1 制作权属调查工作底图
为方便外业权籍调查工作,将已收集的各类资料叠加本次倾斜摄影形成的成果制作工作底图,用于外业调查。
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可以自然村庄为单位,比例尺一般以1:500-1:1000为宜。
在工作底图上划分调查范围,预编地籍号和宗地号。
3.2.2 权属界线指界
有围墙的院落,以围墙为准;院落没有围墙,但有明显地物可做区分的,以明显地物为准;其他以宅基地实际占用范围进行指界,并经四邻签字确认为准。
调查人员按照调查计划、工作进度、时间安排,根据宗地申请材料由村委会(社区)通过送达指界通知书或电话、口头方式通知有关当事人,且一并到场指界。
指界通知应准确可靠,送达指界通知书应有签名备查,并收取回执。
3.2.3 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调查人员对照工作底图,逐宗进行调查,具体做法是:
(1)核实权利人或受委托人身份,包括本宗地土地使用者和相邻宗地土地使用者。
(2)本宗地土地使用者和相邻宗地土地使用者现场共同指界,指界人应现场出示身份
证明、委托书等证明其资格。
(3)核实指界人共同认定的宗地之间共用的界线界址,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
漆界标的设定。
(4)在指界双方确认宗地之间共用的界线界址的前提下,调查人员参照实地位置在工
作底图上标绘界线和界址点,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编界址点号,在《地籍调查表》上按顺时
针方向当场填写界址点号和界线位置,由双方指界人签名盖章予以确认。
界址间距以图解数
据为准。
然后依据调查情况在数字化现状图上绘制宗地图,并现场绘制宗地草图。
(5)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地籍调查表》中的调查内容逐项进行调查并认真
记录调查情况。
调查内容包括街坊及宗地编号、户主(单位)名称、界址点位置、编号及权
属界线和宗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相邻单位及户籍情况调查。
对涉及多户共用的宗地,还
要调查各户共用面积和各户独自使用面积。
4 有关问题的处理
4. 1 权属争议的处理
在宗地调查过程中有权属争议的,可当场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由调查人员将双
方权利人姓名、争议范围、面积以及相关原因在《地籍调查表》“权属调查记事”栏中作说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4.2 委托指界的宗地涉及多条界线委托书的处理
委托书可以只填写一份,原件放在该宗地档案中,涉及的宗地以复印件存入档案,并注
明原件存放档案用户名称及门牌号或宗地号。
4.3 指界违约缺席的处理
如一方违约缺席,其权属界线以另一方指界确定。
双方违约缺席,其权属界线由调查人
员按使用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
将界线核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并收取回执单。
权利人若有异议,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土地管理机关提出重新指界确权书
面申请。
逾期不申请的,按所核定的界线自行生效。
5 结语
在权属调查实践中,一是强调权属调查法律程序要完备,调查单元应是已提交登记申请
书且其权属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合格的;二是表图填制要齐全,权籍调查的成果主要由表册和
图件组成,表册的填写、图件的绘制须按统一表格和图例填制,内容应齐全、清楚;三是调
查记录要清楚整齐,权籍调查的资料是具有法律性的土地档案,必须做到事实记述清楚,记
录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划改处须加盖划改人印章;四是在事实记录或结论意见的文字中结论
明确,不得出现推断性词语;五是数据要准确可靠。
调查记录及成果中抄录的各项数据必须
准确可靠;最后是档案材料要齐全。
应对权籍调查资料进行核对整理,做到调查材料完整和
调查内容全面准确。
参考文献:
[1]孙旭磊.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实施方案[J].工程与建设.2020(04)
[2]苏都毕力格.浅谈突泉县太平乡地籍调查[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