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继续收取一次性塑料饭盒回收处置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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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食堂原材料的问题》的复函

关于《关于食堂原材料的问题》的复函

致:某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由:某有限公司
事宜:关于《关于食堂原材料的问题》的复函
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本酒店已收到贵公司20211008《关于食堂原材料的问题》的联络单,在发生问题的当日,贵公司李经理和郭经理已及时跟进,酒店总经理感谢两位的即时处理,感谢贵公司对此问题的重视,自与贵公司合作以来,双方日常保持沟通,取得较好的效果。

由于本酒店被纳入区重点关注场所,区卫生监督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单位不定期对本酒店各餐饮场所进行抽检,其亦可能抽检至员工饭堂,如出现材料不新鲜等问题,可能会引发政府相关部门关注,希望贵公司引起重视。

为确保酒店内所有食材、出品、卫生管理符合政府规定,酒店也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在此情况下,请贵公司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如再次出现此情况,酒店也将进一步采取处理措施(如扣除食材费用等),以确保本酒店区域食材、出品、卫生管理符合政府规定,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与配合,本酒店相信贵公司的专业性,希望贵公司继续加强管理,保障本酒店员工的用餐安全,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

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

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你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商请环卫处返还村改居社区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建议》(第58号)收悉。

经研究,现回复如下:一、全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7月,为提升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率,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调整绵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的通知》(绵涪办函〔2018〕60号),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由市环卫处直接收取调整为委托城区天然气供气企业代收。

由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由市环卫处负责,我局积极对接市环卫处,详细了解费用征收方式变更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如实反映了收费方式变更后,村改居区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基本现状。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燃气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以来,由于燃气缴费系统与生活垃圾缴费系统未进行有效关联,且缺乏强制措施等原因,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率低,远低于去年同期。

同时,由于村改居社区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往由村集体统一与环卫处签订合同进行缴纳,与城区物业管理小区有较大区别,更改征收方式后,部分居民不适应新的征收方式,缴费率低;也给社区集体筹集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卫生管理费用带来了困难,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带来了压力。

(二)工作进展。

目前,市环卫处已经收集并整理了当前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村改居相关问题也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建议对村改居区域采用原方式进行费用收集,同时,将进一步对燃气缴费系统和生活垃圾缴费系统进行完善,强化有效关联,切实提高费用征收率。

上述建议待市住建委、市政府研究审议后将具体落实。

二、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绵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乡镇、街道,并及时沟通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科和市环卫处了解具体细节,及时反映各乡镇、街道,特别是近郊乡镇针对村改居和征收区域范围界定等提出的疑问和困难和建议,做好上传下达,组织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商家、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垃圾处理费计征方式有关问题的复函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垃圾处理费计征方式有关问题的复函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垃圾处理费计征方式有关问题的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05.30
•【字号】湘价函[2008]70号
•【施行日期】2008.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垃圾处理费计征方式有关问题的复函
(湘价函〔2008〕70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我市调整垃圾处理费计征方式的函》(市政函[2008]63号)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计委等四部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的规定,垃圾处理费审批权限在城市人民政府,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二、对垃圾处理费采用“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折算,随同用水量计征的方式,在广东省中山市已实行。

你市可借鉴他们的经验,科学测算,正面引导,稳步推行。

征收时应分别标明水费、垃圾处理费,并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

三、对城市供水部门代收的垃圾处理费,应建立健全征收管理使用监督机制,确保及时足额交付垃圾处理企业,全部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湖南省物价局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废塑料瓶回收协议书范本

废塑料瓶回收协议书范本

废塑料瓶回收协议书范本甲方(回收方):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合法的废塑料瓶回收资质,乙方拥有一定数量的废塑料瓶需要回收处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废塑料瓶的回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回收物品本协议所指的废塑料瓶,包括但不限于PET塑料瓶、HDPE塑料瓶等,具体品类以乙方实际提供的为准。

第二条回收价格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和废塑料瓶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因素,与乙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回收价格。

第三条回收方式1. 乙方应将废塑料瓶分类整理,确保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

2. 甲方负责提供回收车辆或指定回收点,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废塑料瓶送至回收点。

3. 双方应共同对废塑料瓶进行清点、称重,并确认回收数量。

第四条付款方式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供的废塑料瓶符合回收要求后,按照约定的价格,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回收款项。

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废塑料瓶不含有违禁物品,不违反环保法规,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回收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款项的10%。

2. 如乙方提供的废塑料瓶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回收,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配合做好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函

关于配合做好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函

关于配合做好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函亲爱的居民朋友们,大家好呀!今天咱们聊聊一个跟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生活垃圾处理费。

嘿,别皱眉,这可不是个沉重的事情。

其实啊,这笔费用就像那一根小调味料,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味可口。

生活中,总有一些事儿需要调整,不是吗?就像咱们在做饭时,偶尔需要加点盐、放点醋。

现在呀,咱们的垃圾处理费也要进行一些小小的调整,来更好地服务大家。

让我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垃圾处理费的意义。

说白了,这笔钱用来支付垃圾清运、处理的费用。

就像你们上学时,交的学费一样。

咱们交了这笔钱,垃圾处理公司就会定期来收咱们的垃圾,把它们送到专门的处理场,确保咱们的环境干干净净,空气清新,心情舒畅。

没有人喜欢生活在一个脏兮兮的环境里,对吧?所以,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重要性可不容小觑,大家伙儿可是不能小看哦!为什么这次要调整呢?嘿嘿,原因可不少。

你看,随着城市的发展,咱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垃圾的种类和数量也随之增加。

就像人们吃得好,厨余垃圾也越来越多。

再加上这几年,环保意识增强了,咱们都开始关注如何更好地处理垃圾。

可是,处理垃圾的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咱们的处理公司为了维持正常运转,也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

唉,谁让咱们这个城市的发展如火如荼呢!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同时,我们也会推出一些相应的举措,帮助大家更好地适应。

比如说,咱们可以推广垃圾分类,鼓励大家把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分开处理。

这样一来,垃圾减少了,处理的成本自然也降低了。

这可是个双赢的局面,不是吗?咱们不仅能省钱,还能为环保贡献一份力量。

想想看,咱们的垃圾桶里,分得清清爽爽,看到那些整齐的分类,心里是不是特有成就感?除了垃圾分类,咱们还会在社区组织一些环保知识宣传活动,让大家都能明白这笔费用的来龙去脉。

我们会邀请一些专家、志愿者来给大家讲讲如何处理垃圾,怎样减少生活中的垃圾产生。

相信通过这些活动,大家会觉得这笔费用不仅仅是“交钱”,而是对生活质量的一种投资。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20.12.11•【文号】•【施行日期】2020.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做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1号,以下简称《报告办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报告办法》所涉及的行业覆盖范围广、市场主体数量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报告办法》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报告办法》确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狠抓落实。

要督促和指导省会城市、地级、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国家禁塑限塑相关规定,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报告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主动报告意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要深入宣传塑料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的危害,宣传国家禁塑限塑目标任务及相关政策措施,宣传《报告办法》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具体规定。

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传统媒体和融媒体新平台等,扩大社会公众知悉范围,增强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要组织行业协会在零售、电商、外卖、回收等重点领域开展行业动员,做好政策宣讲,引导市场主体做好报告工作。

三、把握时间节点,按期组织实施为及时接收、处理报告信息,商务部组织开发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目前,该系统已上线运行(登录方式见附件)。

在报告工作开始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报告主体,进行用户注册,填报基础信息。

塑料回收协议书范本

塑料回收协议书范本

塑料回收协议书范本甲方(回收方):(此处填写回收方的全称)乙方(供应方):(此处填写供应方的全称)鉴于甲方致力于环保事业,乙方拥有废旧塑料的资源,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废旧塑料回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废旧塑料出售给甲方进行回收处理。

2. 甲方负责提供回收服务,并对乙方提供的废旧塑料进行分类、处理和再利用。

二、供应标准1. 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废旧塑料符合甲方的回收标准,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2. 乙方应确保所供应的废旧塑料来源合法,不涉及任何违法行为。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1. 废旧塑料的回收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供应的废旧塑料后,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四、交货方式1. 乙方负责将废旧塑料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回收点。

2. 甲方在收到废旧塑料后,应出具相应的收货凭证。

五、质量保证1. 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废旧塑料质量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2. 如甲方在回收过程中发现废旧塑料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处理。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供应废旧塑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回收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需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一次性餐具收购协议书范本

一次性餐具收购协议书范本

一次性餐具收购协议书范本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收购乙方生产的一次性餐具,乙方愿意出售其生产的一次性餐具给甲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一次性餐具的收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一次性餐具:指乙方生产并用于出售的,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一次性使用餐具。

1.2 收购价款:指甲方为购买乙方一次性餐具而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第二条收购产品及数量2.1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一次性餐具,产品规格、数量及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一。

2.2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乙方购买上述一次性餐具。

第三条价格及支付方式3.1 双方同意一次性餐具的收购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套(含税),具体价格以附件一为准。

3.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金额为总收购价款的_______%。

3.3 余款支付方式为: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一次性餐具并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4.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天内完成一次性餐具的生产,并在_______天内交付给甲方。

4.2 甲方应在收到一次性餐具后的_______天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4.3 如一次性餐具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天内进行更换或修复。

第五条保证与承诺5.1 乙方保证所出售的一次性餐具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5.2 甲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收购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收购价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未支付款项的_______%。

6.2 如乙方未按约定交付一次性餐具或交付的一次性餐具不符合约定标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部分价款的_______%。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20.11.2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1号•【施行日期】2020.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商务部制定了《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

商务部2020年11月27日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企业、消费者减少和替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3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第三条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应根据本办法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使用、回收情况。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指导全国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工作。

第五条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商务部建立全国统一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及时接收、处理报告信息。

第六条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及时报送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报告,不得有重大遗漏。

餐具回收服务合同模板

餐具回收服务合同模板

餐具回收服务合同模板甲方(回收方):乙方(提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餐具回收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餐具回收服务,包括餐具的分类、清洗、消毒、包装、运输和回收等环节。

1.2 乙方应确保餐具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安排餐具的配送和回收时间,确保甲方正常营业。

二、服务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2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提供餐具回收服务,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3.2 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乙方应及时提供服务,确保甲方正常营业。

3.3 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关税务资料。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2 双方因履行合同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归甲方所有。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归还所有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并承诺不再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五、违约责任5.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3 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饭店物品回收合同范本

饭店物品回收合同范本

饭店物品回收合同范本甲方(饭店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回收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饭店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可回收物品,乙方具有相关回收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饭店物品的回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回收物品范围1. 废旧纸张: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办公用纸、宣传资料、纸盒等。

2. 塑料瓶、易拉罐:各类饮料瓶、食品包装瓶等塑料制品及易拉罐。

3. 废旧金属:如废旧厨具、餐具中的金属部分等。

4. 其他可回收物品: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可回收物品。

二、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废旧纸张:每公斤______元。

塑料瓶、易拉罐:每个______元。

废旧金属:每公斤______元。

其他可回收物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确定。

2. 结算方式为: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上月回收物品的费用结算给甲方。

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三、回收时间及地点1. 回收时间:乙方应每周______(具体时间)到甲方饭店进行回收物品的清理和运输。

2. 回收地点:甲方饭店内指定的存放地点(具体地点双方协商确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回收物品的清理和运输。

甲方应将可回收物品分类整理好,放置在指定的存放地点,以便乙方进行回收。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回收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回收物品的费用。

乙方应按时到甲方饭店进行回收物品的清理和运输,确保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餐具回收服务合同范本

餐具回收服务合同范本

餐具回收服务合同范本center【餐具回收服务合同】/center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餐具回收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该项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服务内容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具的收集、清洗、消毒、包装和再配送等。

2. 乙方应保证所有回收的餐具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并适合再次使用。

3. 乙方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餐具的回收和送达。

二、服务标准与要求1.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餐具回收处理的标准操作流程。

2. 乙方需对回收的餐具进行详细清点,并对损坏或无法使用的餐具进行标记。

3. 乙方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洗剂及消毒方法,保障餐具清洁卫生。

三、价格与支付方式1. 双方应根据服务内容和市场行情确定合理的服务费用。

2. 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例:月结/季结/半年结等)。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服务费用,双方应提前沟通并书面确认。

四、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未履行部分的__%。

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

五、保密协议双方应对合作期间获取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宜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

八、合同生效与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具体时间),期满后如需续签,应提前__个月提出并重新签订。

九、附件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签署页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0]267号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0]267号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0]26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南京市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管理实施意见根据《江苏省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袋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1号令)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管理范围自2000年12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市区(含郊区)范围内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保鲜袋除外)。

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市区(含郊区)范围内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本市鼓励并支持生产、销售、使用由纸板、纸浆、植物纤维、食用淀粉等为原料生产的一次性可降解餐具。

二、职责分工南京市白色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一次性餐具、塑料袋的生产、批发销售进行申报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袋进行监督管理。

市市容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一次性餐具的清运和处置工作按职责进行监督管理。

市计划、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负责替代产品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负责对资源回收利用政策的制定,负责对生产已禁产品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交通、港监、铁路、民航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监督其管养范围内车站、港口、码头、机场经营单位以及车船等交通工具的一次性餐具的收集,清理工作。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三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三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三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2.01.26•【字号】津商流通〔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三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为更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落实商务部《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1号)精神,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商流通〔2021〕2号)要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好上一期报告工作、查找整改不足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大力提高报送率要加大力度对注册企业进行报告督促和相应的培训,指导注册企业做好填报工作,不仅要加强对限上零售、餐饮企业和重点联系企业的指导,更要督促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做好报送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二、大力降低异常数据要加强数据审核,特别是要加强对个体经营者、集贸市场等报告主体的数据审核,防止出现错误填报、不规范填报和异常数据现象。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数据报送工作。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报告的市场主体要联合区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同时,要做好正面典型示范宣传和负面典型警示教育,督促市场主体自觉增强守法意识。

四、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报告工作结束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统一要求,对本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好本区数据汇总、分析、评估工作,按照细分行业、企业规模、塑料制品品类等口径,编写分析报告。

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流通处。

市商务局流通处传真电话:58665839,邮箱地址:*****************.cn。

一次性餐具收购协议书

一次性餐具收购协议书

一次性餐具收购协议书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一次性餐具的收购需求,乙方愿意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一次性餐具,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描述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一次性餐具:1.1.1 一次性塑料餐盒1.1.2 一次性纸杯1.1.3 一次性塑料餐具套装1.1.4 一次性纸质餐具套装1.1.5 其他一次性餐具(如有)第二条质量标准2.1 乙方提供的一次性餐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

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一次性餐具无污染、无破损、无异味,且包装完好。

第三条交货期限3.1 乙方应在甲方下单后的____天内完成交货。

3.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货延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四条交货地点4.1 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仓库或经营场所。

4.2 乙方应负责将一次性餐具安全运输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价格与支付5.1 双方约定一次性餐具的单价为:一次性塑料餐盒____元/个,一次性纸杯____元/个,一次性塑料餐具套装____元/套,一次性纸质餐具套装____元/套,其他一次性餐具____元/个。

5.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____天内支付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6.2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回收废旧塑料合同协议书范本

回收废旧塑料合同协议书范本

回收废旧塑料合同协议书范本在当今社会,随着塑料制品的广泛使用,其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关注废旧塑料的回收工作。

以下是一份废旧塑料回收合同协议书范本,旨在为有意向参与塑料回收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参考。

甲方(回收方):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鉴于双方对环境保护的共同责任和愿望,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废旧塑料回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回收物品及规格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废旧塑料物品:________(请列明具体物品名称及规格)。

2. 所提供物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无严重污染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杂质。

二、回收数量及价格1.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的废旧塑料总量不低于________吨。

2. 回收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及物品质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每次交易时明确标注于合同中。

三、交付方式及时间1. 乙方需将废旧塑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

2. 交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保证按时交货,以免影响甲方的正常运营。

四、付款方式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废旧塑料并验收合格后,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2. 付款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支付方式。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足够的废旧塑料,或所提供的物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条款。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吴圩镇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吴圩镇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吴圩镇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
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7.10.09
•【字号】南价费函[2007]14号
•【施行日期】2007.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吴圩镇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复

(南价费函[2007]14号)
江南区市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给予在吴圩镇实施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的请示》收悉。

鉴于目前我市各城区环卫服务未完全延伸至城区所辖乡镇,全市没有统一制定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随着“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实施,城区环卫服务应当向乡镇延伸,生活垃圾应当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理,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应由市环卫处提出,我局会同市市政管理局、财政局共同制定。

目前我局已与有关部门研究协调,拟制定全市统一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因此,我局不再单独审批吴圩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此复。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中餐店设备回收协议书模板

中餐店设备回收协议书模板

甲方:(中餐店名称)乙方:(设备回收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中餐店设备回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1 本协议所指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炉灶、蒸箱、烤箱、冷藏柜、保鲜柜、冰箱、水池、操作台、不锈钢厨具、餐具、餐桌、餐椅、空调、油烟净化器、厨房工具等。

1.2 甲方同意将上述设备交由乙方进行回收,乙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回收。

二、设备回收方式2.1 乙方负责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评估设备的价值,并制定回收方案。

2.2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设备拆除、搬运等工作。

2.3 乙方负责将回收的设备进行整理、分类、清洗等处理。

三、回收价格3.1 乙方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使用年限、功能完好程度等因素,确定回收价格。

3.2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的回收合同,明确回收价格。

3.3 甲方应按照回收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回收费用。

四、付款方式4.1 甲方应按照回收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回收费用。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回收费用后,将设备移交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设备回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3 若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回收费用,乙方有权拒绝交付设备。

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办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办理意见次登央吉委员: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提案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餐饮处进行讨论研究。

我们认为,在外卖和餐厅中禁用塑料打包,对于减少“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将餐饮环节使用塑料打包盒情况反馈如下:一、加强部门沟通交流。

杭州市商务委是餐饮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规范全市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借助商务部门主管优势,围绕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减少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以及一次塑料打包盒,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保护地球美好家园。

二、加强行业协会合作。

市局餐饮处加强与市餐饮协会、省中小餐饮协会的交流合作,定期开展会议,共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通过开展“三净四无五可”为标准示范餐饮店建设,同时积极倡导非一次性餐饮具包括塑料制品的使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全市餐饮业发展。

截止目前,共创建放心餐饮示范店512家,其中社会餐饮放心示范店238家,旅游景区餐饮放心示范店20家,放心学校食堂示范店235家,放心早餐示范店19家。

市场监管局还通过协会年会、评比会议等及时交流传达餐饮监管信息和环保法律法规最新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作用,督促餐饮单位进一步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次性塑料餐盒的使用。

三、开展食品知识培训。

委托发展中心对全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知识培训,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包括塑料打包盒。

培训后并进行闭卷测试,考试合格后授予“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对内部员工开展二次培训,不断提升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规范食品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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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同意继续收取一次性塑料饭盒回收处置费的复函
【标 签】塑料饭盒回收处置费
【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
【文 号】沪财预﹝2002﹞133号
【发文日期】2002-12-28
【实施时间】2002-12-28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其他
 沪价费[2002]84号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你局《关于继续征收一次性塑料饭盒回收处置费的函》(沪容环发计[2002]191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2000年6月14日颁发的《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84号令)精神,本市自2000年10月15日起开征一次性塑料饭盒回收处置费以来,有力地推动了一次性塑料饭盒回收处置的管理工作,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环境。

为此,同意你局继续收取一次性饭盒回收处置费。

收费对象:对本市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塑料饭盒,向生产企业征收;对外省(市)企业生产在本市销售的一次性塑料饭盒,向其在本市的销售企业和个人征收。

收费标准:单只重量为5克的一次性塑料饭盒,按每只0.03元征收;其他一次性塑料饭盒按每公斤5元征收。

收费标准执行日期自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

请于执行截止期前一个月,提供相关资料,重新审核收费标准。

收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按批准的预算核拨。

接本函后,请执收单位持《票据购印证》、《收费许可证》到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办理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注册登记手续。

特此函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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