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院前急救的职业道德规范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院前医疗急救行为规范
院前医疗急救行为规范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2.勤学苦练,熟练掌握急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关爱患者生命,对待患者一视同仁,及时准确到达现场,竭尽所能维持伤病员的生命体征,减轻或解除患者痛苦,预防继发损伤,快速安全送院。
遇到危重患者,全力以赴,不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
4.尊重患者人格,保护患者隐私。
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加强沟通,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5.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举止文明。
6.衣着整齐规范,仪表端庄。
7.不在现场及救护车内吸烟。
8.廉洁行医,规范服务。
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不收受红包小费,不乱收费,不违反转运原则转送医院。
9.增强团队合作,互尊互助。
院前急救护士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护士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护士的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院前急救护士在工作中的各项行为和操作规范。
第三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急救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四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隐私和权益。
第五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急救装备和器材第六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熟练掌握急救箱内各类器材和药品的使用方法,保证急救过程的及时和有效。
第七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定期检查急救箱内的器材和药品,确保其完好无损,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患者损害。
第八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遵守急救器材的使用规范,确保操作正确,避免错误使用导致不良后果。
第三章急救流程和操作规范第九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遵守急救操作规范,按照程序进行急救,确保救治效果。
第十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科学决定急救措施。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急救处理,避免拖延救治,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与患者保持沟通,解释急救过程和操作,消除患者恐惧和焦虑。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工作纪律第十三条院前急救护士发生急救事故或医疗事故时,应当及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违规擅自处理医疗事件,避免因个人行为导致医疗事故。
第十五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医疗队伍的工作,确保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职业发展和学习培训第十六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持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证书,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
第十八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勤于观察和思考,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急救技能。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九条院前急救护士应当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急救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急救设施设备,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确保急救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六条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急救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急救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人员和设备,保证急救工作的正常开展。
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应急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效率。
第三章急救服务第九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主要包括: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送至医疗机构救治、提供急救指导和协助。
第十条急救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当迅速出诊,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在现场救治过程中,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救治措施、转送情况等,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机制,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
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1. 引言院前急救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救援和医疗服务,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院前急救人员的工作,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文档,为院前急救人员提供工作指南。
2. 院前急救人员基本要求2.1 职业素养 - 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权益。
- 讲究仪容仪表,保持良好形象。
- 保持专业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2.2 知识和技能要求 - 具备急救基础知识,掌握院前急救流程和操作技能。
- 熟悉院前急救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 具备病情评估和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判断和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2.3 心理素质要求 -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保持冷静和应对紧急情况。
- 具备有效的沟通和倾听能力,与患者和家属建立良好关系。
3. 急救装备和药品管理3.1 急救装备 - 院前急救人员应定期检查急救装备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 确保急救箱内的药品和器械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避免过期物品的使用。
- 使用急救装备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2 药品管理 -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购买和补充急救药品,确保药品库存充足。
- 对急救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避免过期药品使用。
- 对急救药品进行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院前急救流程4.1 院前急救任务接受与调度 - 根据急救任务的紧急程度,按照调度中心的安排,及时出发并到达现场。
- 在接收任务时,应与调度中心保持有效的沟通,获取详细的任务信息。
4.2 现场评估与处理 - 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快速评估,判断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
- 针对不同的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包括止血、心肺复苏等。
- 在急救过程中,与患者和家属保持有效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安慰和指导。
4.3 患者转运与交接 - 在患者病情稳定后,安全将患者转运到医疗机构。
- 在转运过程中,监护患者的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院前急救工作,包括急救设备、急救人员、急救车辆和急救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时间至关重要的原则,执行科学、规范、高效的急救流程,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
第二章急救设备的管理第四条急救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五条急救设备的配备应当根据急救机构的级别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并有相应的储备设备。
第六条急救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和使用说明,方便急救人员和群众使用。
第三章急救人员的管理第七条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持有国家认可的急救证书。
第八条急救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处理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九条急救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服从指挥、勇于担当,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权益。
第四章急救车辆的管理第十条急救车辆应当根据急救机构的级别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第十一条急救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急救车辆应当配备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关职业驾驶证,并接受专业的急救培训。
第五章急救机构的管理第十三条急救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技术评估和质量审查。
第十四条急救机构应当配备急诊医生和护士,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急救机构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急救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附件一:急救设备清单本文档附件二:急救人员资格证明本文档附件三:急救车辆配置要求附件一:急救设备清单1-脉氧仪2-自动体外除颤器3-输液泵4-人工呼吸器附件二:急救人员资格证明急救人员须持有国家急救证书,通过国家认可的急救培训和考核。
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医疗机构的院前急救工作,包括急救队伍的建设、急救设施的管理、急救物资的储备、急救培训等内容。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院前急救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和设备,保障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建立院前急救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院前急救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加强院前急救培训,提高急救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确保急救工作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建立院前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急救过程和相关数据,为院前急救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供依据。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急救队伍建设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专业的院前急救队伍,包括急救医生、急救护士和急救人员,根据人员数量和实际需求配备相关人员。
第九条急救队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急救队伍的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全天候的急救服务,并定期组织急救演练和培训,提高急救队伍的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急救队伍人员在工作中应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相关急救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二条对于急救队伍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和失职现象,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理,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先进和警示后进。
第三章急救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统一的院前急救指挥中心,配备先进的急救设备和通讯设施,确保急救指挥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四条急救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急救设备。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在院前急救设施的设置和规划上,应遵循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急救设施的合理布局和配置。
第四章急救物资储备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院前急救物资进行检查和储备,包括急救药品、急救器械、防护用品等,确保物资的充足和有效。
第一章院前急救的职业道德规范
医疗急救人员管理规范常见疾病诊疗技术规范一诊断治疗总表(一)注意点1. 随车医师接诊的每个伤病员(包括病人由医院送回家及救护车刚到达时伤病员立即抬上车)都必须按“诊断治疗总表”顺序检查。
立即区分心跳、呼吸是否停止,以便进入相应规范项目处理。
2. 判断有无意识,有无动脉搏动,有无呼吸,是决定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的依据,在不能确诊时,可以检查瞳孔和脸色,听诊心脏,或参考心电图,若瞳孔散大,脸色苍白,心音消失,心电图有相应变化则支持心跳停止。
(心电图一条直线;室颤图形或无效的心室自身节律)3. 根据伤病员的病情不同,诊疗程序可以适当调整。
例如对心悸、胸痛病人可边做心电图边问病史、然后体检,对较轻外伤者,可不做心电图,对病情较轻病人可按病史、体检、心电图顺序进行。
4. 院前急救时,一般而言,应首先抢救危及生命的症候和病状,无生命危险时可先执行减轻患者最大痛苦的方案,然后执行其它方案,有治疗矛盾时,执行主要症状的治疗方案,无治疗矛盾时,可一起执行几个症状项目的操作程序。
(二)操作程序(图1)图1 操作程序二、心脏骤停心脏骤停指突然发生的心脏有效排血量为零的状态,多见于心脏病,也见于其他系统疾病如中毒、电解质紊乱、严重创伤等患者。
【诊断依据】1、突然发生的意识丧失。
2、大动脉脉搏消失或心率丧失。
3、呼吸停止。
4、心电图表现VF、VT或严重心动过缓或呈等电位线(心脏停搏)。
【救治原则】(一)、心室颤动1、室颤持续则连续三次发电击:能量递增为200、200-300、360J,期间电极板不离开皮肤2、开放气道或气管插管。
3、便携式呼吸器或口对口人工呼吸。
4、标准胸外按压。
5、开放静脉通道,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次,每3~5分钟1次。
6、持续心电监护。
7、可酌情应用利多卡因1.0-1.5mg/kg/硫酸镁1-2g。
电击、给药、按压循环进行。
(二)、无脉搏电活动(PEA)和心脏停搏。
1、开放气道或气管插管。
2、便携式呼吸器或口对口人工呼吸。
院前急救服务规范
院前急救服务规范
(一)服务规范
1、接线员接听电话使用礼貌用语,语音清晰,语义表达准确。
2、工作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急救电话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3、急救电话铃响3声内必须接听电话。
4、接线员必须在警音消失前接受 120 命令单。
5、接线员接到出诊命令后1分钟内通知医生、司机。
6、医生、护士、司机接到出诊命令后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7、医护司出诊返回时通知接线员联系相关的就诊事宜。
(二)语言规范
1、您好,闽南医院急救中心,请问是您需要救护车吗?
2、请您简单介绍一下病人的情况。
3、请您告诉我详细地址与联系电话。
4、我们将尽快赶到。
5、请您保持电话的通畅,便于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院前急救医疗规范
在交接过程中,接收医生应对伤病者的病情进行再次评估,并签字确认接收。
03 院前急救技术规范
心肺复苏术(CPR)
01
02
03
04
05
判断环境
判断意识
判断呼吸
判断脉搏
启动紧急医疗服 务(EM…
确认现场安全,去除可能 造成伤害的因素。
呼叫患者,轻拍肩膀,大 声询问是否清醒。
观察患者胸部是否起伏, 感觉是否有呼吸的气流。
如木板、夹板、石膏等。
实施固定
将固定器材放置在合适的位置 ,用绷带等固定牢固。
注意观察
观察患肢血液循环和感觉运动 功能,及时调整固定方式。
搬运术
选择合适的搬运方法
如单人搬运、双人搬运等。
注意安全
搬运过程中注意患者安全,避免二次伤害。
搬运细节
搬运时注意保持患者身体平直,避免扭曲和震动。
04 院前急救药品与设备规范
急救药品应定期检查和更新
随着时间的推移,医药科技可能有了新的发展,或者发现更有效的药 物。因此,急救药品应定期检查和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
设备规范
设备应具备先进性
设备应具备便携性
院前急救设备应当具备先进性,能够满足 现代医疗急救的需求。
由于院前急救经常需要在患者所在地进行 ,因此设备应当具备便携性,以便能够方 便地携带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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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处理
根据伤病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紧急处理,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
转运与途中监护
转运准备
在伤病者得到初步救治后,应做好转 运准备,包括准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 药品等。
途中监护
在转运过程中,应对伤病者的生命体 征进行持续监测,并随时做好应对突 发情况的准备。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工作规范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工作规范一、总则1.1 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医生的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急救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生。
1.3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应当遵循救死扶伤、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原则,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岗位职责2.1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现场救治和转运。
(2)参与急救中心的调度工作,服从指挥,及时出诊。
(3)做好院前医疗急救记录,及时报告病情变化。
(4)参与急救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急救意识。
(5)参加急诊科和相关科室的病例讨论、查房和学术活动。
2.2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在急救过程中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三、工作流程3.1 接诊(1)接到急救电话后,迅速评估患者病情,确定出诊等级和所需资源。
(2)立即报告调度中心,领取出诊任务。
(3)准备好急救设备、药品和器械,迅速出诊。
3.2 现场救治(1)到达现场后,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制定救治方案。
(2)按照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治,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3)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救治措施。
3.3 转运(1)确保患者安全,准备转运。
(2)向接收医疗机构报告患者病情,请求做好接收准备。
(3)转运过程中,持续观察患者病情,必要时进行急救处理。
3.4 交接(1)到达接收医疗机构后,向医护人员详细报告患者病情和救治经过。
(2)交接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无缝对接。
(3)填写交接记录,确认交接内容。
四、急救技能和知识要求4.1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应当具备较强的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创伤救治、止血、骨折固定、中毒救治等。
4.2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应当掌握相关的医学知识,如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等,并能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院前急救工作规范
烟台市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一、上班前准备值班员、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应提前15分钟上班,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
(一)值班员负责检查指挥终端设备是否运转正常,点击测试铃声是否正常;检查打印机是否有纸,确保打印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医护人员负责检查当班救护车按规定配置的药品器械及各种表单等。
(三)驾驶员负责检查待命车辆,确保车辆处于“站内待命”状态;检查车辆性能、警报器、警灯及车载终端设备,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并启用备用车辆开启车载终端设备登记上班,确保车辆为“站内待命”状态。
(四)担架员负责检查担架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无专职担架员的,由医护人员负责检查)。
二、接受任务值班时间内,值班员、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等人员应保持高度待命状态,指挥终端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守,确保随时接受院前急救出诊指令。
因故不能出诊的,应提前向指挥中心报告,以免延误出车时间;当不能出诊情况解除时,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恢复对车辆调度。
(一)值班员值班员接到指挥中心出车指令后,应立即认真查看派车单相关信息,并迅速通知派车单指派车辆驾驶员、相关专科医师、护士及担架员在规定时间内(早7:00至晚21:00在3分钟内、晚21:00至早7:00在5分钟内)出车,因故不能出车的,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另派车辆。
我市实行统一调度后,各入网医院不再受理急救呼救,如遇病人求救的情况,应告知其立即拨打120求救,由指挥中心统一安排急救。
(二)驾驶员驾驶员接出车任务后立即发动车辆,待医护人员上车后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 “驶向现场”并立即出车,如发现车辆故障不能出车,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另派车辆。
(三)医师、护士、担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接到出诊通知后携派车单,立即跑步上车。
三、行车途中(一)驾驶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以最快的行驶速度、最近的行车路线到达派车单注明的接车地点。
急救医疗工作服务规范
急救医师、驾驶员、担架员应提前15 分钟上班,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
1和有否损坏。
(1)、急救箱及箱内必备的药品、器械。
(2)、心电图机或者心电监护除颤器、吸引器、血糖测定仪、供氧装置、简易呼吸器或者便携式呼吸器、麻醉喉镜等。
做好与上一班人员的交接登记。
其中急救箱、心电图机或者心电监护除颤仪、吸引器等应放置在车箱内指定部位,并妥善固定。
(3)检查急救器材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2前病理、收费发票、伤病员家属签字单等。
3(1)担架床、铲式担架。
(2)车载电话、无线对讲机、话筒等。
(3)报警器和蓝色警灯。
(4) GPS 车载显示器。
(5)救护车机油、汽油、冷却水、电瓶和电液、灯光、刹车、转向装置以及计价器、车辆空调等例行保养检查,并做好例行记录和填写《车辆交接本》,做好与上一班人员的车辆交接登记。
(6)应备齐的随车工具如下:千斤顶、轮胎套筒、摇杆、备用胎、工具和手筒。
(7)发动车辆(冬天有条件时预热 2 分钟)。
(8)污物筒和污物袋。
4、药械、通讯器械、车辆检查完毕后按规定位置放置,发现有缺损或者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告有关科室 (科室下班后或者节假日报告总值班) 并使用备用物品和车辆。
接到出车通知单后,应即将上车,坐在副驾驶位置,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接到通知后,即将上车,在GPS 车载显示器上按“接受任务”键,3 分钟之内出车。
坐在后车箱,不得坐驾驶室。
(1) 途中发生车辆故障时,即将检查故障原因并排除故障,如无法即将修复,应即将报告指挥调度中心,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
(2) 发生行车事故是应按道路交通法规程序处理。
即将报告120 指挥调度中心,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同时通知122.(3) 急救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指派的救护对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救护对象,必须征得指挥调度中心允许。
(4) 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
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在处理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即将向市指挥调度中心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协助驾驶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医院院前急救规章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制度,为了有效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急救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院急救救治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中相关人员,包括急救科医护人员、急救车司机、急救志愿者等。
第三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迅速、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保障每一位急救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建立紧急联动机制,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中需要遵循患者自愿原则,任何强迫患者进行急救治疗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第六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操守和医疗伦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患者信息。
第七条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急救工作,应当及时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急救流程及要求第八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根据急救患者病情的急缓程度,确定不同急救优先级,进行全面的急救救治。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基本技能,包括心肺复苏、休克处理、止血救护、骨折处理等。
第十条医院院前急救车辆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司机应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和急救常识。
第十一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根据不同病情制定相应急救计划,确保急救工作的科学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加强急救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建立急救档案,及时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以及急救过程,便于后续医疗救治。
第十四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建立急救志愿者队伍,参与急救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第三章急救设备及药品管理第十五条医院院前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等,在车上设有急救箱,及时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医院院前急救车辆应携带常用急救药品,如肾上腺素、阿托品、氯化钠、复方氨酚烷胺注射液等。
第十七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和药品处于最佳状态。
院前急救护士工作规范
院前医疗急救护士服务规范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护士的工作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整体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一、规范用语(一)您好,我是120/XX护士,您需要什么帮助可以告诉我。
(二)请您带好去医院就医的相关物品。
(三)急救车空间狭小,请您上下车注意,避免磕碰受伤。
(四)请您下车时携带好随身的物品(药品)。
二、禁用语(一)别动,我正给你XX(检查/治疗)呢。
(二)太胖了,血管都找不到。
(三)你这人怎么回事,这么不配合。
(四)快点儿上车,别磨蹭。
三、仪表着装规范(一)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二)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上岗(服装同医生),着装整洁规范。
(三)佩戴工作牌上岗(工作牌必须挂在前胸左上方)。
(四)仪容修饰得体,不浓妆艳抹。
四、行为规范(一)强化服务意识、急救意识,医德高尚,医风端正,不以工作之便收受任何钱物,不示意患者赠送钱物,廉洁行医。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三)工作期间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做到着装整洁规范、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
(四)态度和蔼,语言、举止文明,解答问题耐心,主动为患者排忧解难;不得与患者发生争吵。
(五)对病人有同情心,尽可能满足患者和家属的合理要求,尽全力配合医生救治患者。
(六)配合医生与患者和家属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七)救治全过程时时体现“急”字,动作迅速、思维敏捷、处置果断、争分夺秒、临危不乱、团结协作。
五、工作流程规范(一)提前到岗,上岗前检查利器盒、医疗废物袋是否按规定配置;药品及一次性无菌物品包装均在有效期内,无过期。
填写《医疗设备交接本》,与上一班人员做好交接记录。
如发现器材有缺损或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急救中心负责人并使用备用物品。
(二)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插卡登陆上班或电话登陆上班,因故不能自动登陆时,应立即向120指挥调度中心报告,由调度人员负责人工登陆上班。
因故不能出车,应及时通知急救站负责人及立即向120指挥调度中心报告。
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工作规范
(一)规范用语1.您好,我是XX医院的医生,请问是您要的救护车吗?2.我们正在赶来的路上,请问病人现在是什么情况?3.请告诉我您的具体位置或周围标志性建筑,以便我们能及时赶到现场。
4.现在我需要为你做XX检查,请您配合。
5.患者现在病情比较危重,我们要对他进行XX治疗,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6.病人病情非常危重,根据患者的病情我们建议将患者送往XX医院治疗,在路上可能出现病情加重,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如果您同意,请在病情告知书上签您的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7.对不起,根据医疗规定如果您不同意现场检查或治疗或不去医院就诊,需要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请您配合,签上您的姓名以及与患者的关系。
8.去医院的途中您哪里不舒服请随时告诉我们,我们将及时给您处理。
9.患者现初步诊断考虑为XX病,生命体征平稳/不平(一)规范用语1.您好,我是XX医院的医生,请问是您要的救护车吗?2.我们正在赶来的路上,请问病人现在是什么情况?3.请告诉我您的具体位置或周围标志性建筑,以便我们能及时赶到现场。
4.现在我需要为你做XX检查,请您配合。
5.患者现在病情比较危重,我们要对他进行XX治疗,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6.病人病情非常危重,根据患者的病情我们建议将患者送往XX医院治疗,在路上可能出现病情加重,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如果您同意,请在病情告知书上签您的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7.对不起,根据医疗规定如果您不同意现场检查或治疗或不去医院就诊,需要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请您配合,签上您的姓名以及与患者的关系。
8.去医院的途中您哪里不舒服请随时告诉我们,我们将及时给您处理。
9.患者现初步诊断考虑为XX病,生命体征平稳/不平(一)规范用语1.您好,我是XX医院的医生,请问是您要的救护车吗?2.我们正在赶来的路上,请问病人现在是什么情况?3.请告诉我您的具体位置或周围标志性建筑,以便我们能及时赶到现场。
4.现在我需要为你做XX检查,请您配合。
5.患者现在病情比较危重,我们要对他进行XX治疗,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的院前急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急诊科、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质量保障。
第二章急救人员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组建院前急救团队,确定急救人员的组成和职责分工,保证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急救技能和知识,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急救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严格履行急救任务,维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急救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急救设备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院前急救设备,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急救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效果。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急救设备管理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等情况,做到清晰明了。
第四章急救救助流程第十一条院前急救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快速地进行急救救助,力求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救治。
第十二条在实施急救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做到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院前急救救助的工作流程,规范急救行为和程序,使患者得到最及时有效的急救救助。
第五章急救管理考核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急救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技能培训和考核,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保证急救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章急救应急预案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院前急救应急预案,制定急救方案和流程,提高院前急救的应对能力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急救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和调整,确保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医疗急救人员管理规范
医疗急救人员管理规范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进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老龄化,人们对医疗要求越来越高,专门当受到意外损害或患了危、重疾病时,期望得到及时的救助。
按照医学治疗的要求,针对严峻的外伤或患危重病的病人,应进行及时的抢救,以求达到最佳的医疗成效。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我国的院前急救有了快速的进展。
院前急救确实是由从事急救的专业人员,为呼救的急、危、重病人提供快速、正确、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
这种把急救送到病人周围的服务方式为急、危、重病人提供良好的救治条件,是社会进步的具体表达。
从起源上讲,院前急救是院内急救的延伸和进展,但与院内急救又有专门大差别。
其要紧不同处在于:第一,到达现场的医疗急救资源有限;第二,现场或途中的急救的医疗环境差;第三,诊断抢救的时刻有限;第四,病情危重,且难以分检。
这就要求从事院前急救人员具有专门的工作技能和方式。
武汉市院前急救事业进展专门快,为了使院前急救工作适应当前形势,有必要对院前急救的行为进行规范,为此我们编写了“院前急救规范”,期望能对所有的急救人员有所关心。
“院前急救规范”突出院前急救特点,其中心是规范武汉市的院前急救工作,表达快捷、高效与优质的服务宗旨。
本规范共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章:院前急救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章:院前急救技术规范;第三章:院前急救工作程序;第四章:直升机空中抢救工作程序;第五章:水域急救工作程序;第六章:院前急救人员职责、治理制度与规定;第七章:急救工作规范;附录。
由于编辑的时刻有限,难免存在诸多的问题,欢迎同行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院前急救的职业道德规范院前急救医师的业务素养包括职业道德(医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
危、急、重病人有获得优先抢救的权益,这是社会给予这类病人的特权,它早已被全社会所同意。
病人的权益确实是院前急救医师的义务。
义务即属于道德的范畴。
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师,因其工作的专门性,决定其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医德是一种专门的职业道德,它既受一样社会道德的阻碍,又具有鲜亮的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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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急救人员管理规范常见疾病诊疗技术规范一诊断治疗总表(一)注意点1. 随车医师接诊的每个伤病员(包括病人由医院送回家及救护车刚到达时伤病员立即抬上车)都必须按“诊断治疗总表”顺序检查。
立即区分心跳、呼吸是否停止,以便进入相应规范项目处理。
2. 判断有无意识,有无动脉搏动,有无呼吸,是决定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的依据,在不能确诊时,可以检查瞳孔和脸色,听诊心脏,或参考心电图,若瞳孔散大,脸色苍白,心音消失,心电图有相应变化则支持心跳停止。
(心电图一条直线;室颤图形或无效的心室自身节律)3. 根据伤病员的病情不同,诊疗程序可以适当调整。
例如对心悸、胸痛病人可边做心电图边问病史、然后体检,对较轻外伤者,可不做心电图,对病情较轻病人可按病史、体检、心电图顺序进行。
4. 院前急救时,一般而言,应首先抢救危及生命的症候和病状,无生命危险时可先执行减轻患者最大痛苦的方案,然后执行其它方案,有治疗矛盾时,执行主要症状的治疗方案,无治疗矛盾时,可一起执行几个症状项目的操作程序。
(二)操作程序(图1)图1 操作程序二、心脏骤停心脏骤停指突然发生的心脏有效排血量为零的状态,多见于心脏病,也见于其他系统疾病如中毒、电解质紊乱、严重创伤等患者。
【诊断依据】1、突然发生的意识丧失。
2、大动脉脉搏消失或心率丧失。
3、呼吸停止。
4、心电图表现VF、VT或严重心动过缓或呈等电位线(心脏停搏)。
【救治原则】(一)、心室颤动1、室颤持续则连续三次发电击:能量递增为200、200-300、360J,期间电极板不离开皮肤2、开放气道或气管插管。
3、便携式呼吸器或口对口人工呼吸。
4、标准胸外按压。
5、开放静脉通道,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次,每3~5分钟1次。
6、持续心电监护。
7、可酌情应用利多卡因1.0-1.5mg/kg/硫酸镁1-2g。
电击、给药、按压循环进行。
(二)、无脉搏电活动(PEA)和心脏停搏。
1、开放气道或气管插管。
2、便携式呼吸器或口对口人工呼吸。
3、标准胸外按压。
4、开放静脉通道,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次或静脉注射阿托品1mg。
5、持续心电监测。
【注意事项】每次给药后静脉注射0.9%盐水20ml,抬高注射肢体20o~30o数秒钟,以加快药物到达中心循环,并不间断胸外心脏按压。
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可以气管内给药,剂量加倍,用10ml生理盐水稀释后注入气管,然后立即用力挤压气囊3至5次。
无电除颤器时,立即在心前区叩击复律,并随即开始心脏按压。
开放静脉通道失败又无气管插管时可以心内注射肾上腺素1mg和阿托品1mg。
【转送注意事项】1、自主心跳恢复后,无致命性心律失常和收缩压大于80mmHg或现场急救已超过30分钟立即转运。
2、在公共场合对心脏骤停抢救时,不宜时间过长,可边抢救边运送。
3、及时通报拟送达医院急诊科。
三、急性心肌梗死【诊断依据】1、大多有心绞痛病史。
2、剧烈心绞痛持续时间超过半小时,含服硝酸甘油片不缓解。
【诊断依据】1、吸氧。
2、生命体征监测(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
3、心电图表现为相对应导联高尖T波、ST段抬高、T波倒置及病理性Q波。
4、无低血压时,静脉滴注硝酸甘油15μg /分钟。
5、硫酸吗啡3-5mg肌肉注射或加入到25%GS20ml缓慢静脉注射或地西泮5-10mg静脉注射。
6、出现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时予以相应救治。
7、嚼服阿司匹林150mg。
【转送注意事项】1、及时处理致命性心律失常。
2、持续生命体征和心电监测。
3、向接收医院预报。
四、急性左心衰竭急性左心衰竭是由于原发的心肌舒缩功能障碍,心脏超负荷或心脏舒张受限,从而在有足够静脉回流和血管舒缩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心排血量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临床综合征,表现为静脉系统淤血,动脉系统和组织灌流不足。
左心功能受损而致肺静脉淤血,进而引起肺水肿,有时数分钟即达高峰。
常见于大面积心肌梗死或心脏慢性病变的急性加重。
【诊断依据】1、病史:劳力性呼吸困难,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史,心脏病史。
2、临床表现:突然发生呼吸窘迫,咳嗽、喘息,咯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甚至不断涌出。
病人被迫坐起,颜面发绀。
两肺内早期可闻及哮鸣音,稍晚出现湿性啰音。
可有第三或第四心音。
心率加快,呈奔马律。
可有心房颤动或室性早搏等心律失常。
初期血压可升高,可扪及交替脉。
【救治原则】1、纯氧面罩吸入,使动脉血氧饱和度达到95%以上。
对意识模糊或呼吸无力者可气管插管,甚至给以机械辅助呼吸(CPAP)或经鼻BiPAP(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
2、使患者呈半坐位,双小腿下垂。
3、含服硝酸甘油0.5mg,每3~5分钟1次,然后静脉点滴硝酸甘油,从10μg/min开始,10分~15分钟增加5μg~15μg/(min 、kg ),甚至250μg/min。
使收缩压维持在90~100mmHg。
对顽固性高血压或对硝酸甘油无反应者可静脉点滴硝普钠,从2.5μg(min·kg)开始。
4、静脉注射呋塞咪40mg,若患者正在服用此药可先给80mg,30分钟后无效可加倍。
5、静脉注射硫酸吗啡2mg,注意此药可抑制呼吸,在老年人或COPD患者中慎用。
6、有显著气管痉挛者可使吸入舒喘灵2.5~5.0mg。
对心肌梗死者不宜用。
【转送注意事项】1、保持呼吸道通畅。
2、持续吸氧。
3、保持静脉通道畅通。
4、使患者呈半坐位,小腿下垂,尽可能舒适。
五、高血压急症指高血压病人由于情绪波动,过度疲劳等因素,使脑循环自身调节失调,外周小动脉暂时性强烈痉挛,血压急剧增高,导致心、脑、肾等靶器官进行性损害等一系列表现。
【诊断依据】1、可能有高血压、肾炎、妊娠中毒等病史。
2、临床症状多样化,患者有突然出现剧烈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悸、烦躁不安、视力模糊、皮肤潮红、发热等症状,甚至昏迷、抽搐、也有出现心悸、呼吸困难、急性左心衰、肺水肿、半身麻木、偏瘫、失语等到症状。
3、血压急剧上升,收缩压超过26kPa(200mmHg)或舒张压超过17.3kPa(130mmHg)。
【救治原则】在院前急救时以稳定病情,及时转送医院为基本目标。
高血压急症院前只处理症状(如高血压脑病症状),不处理原发病。
1、安慰患者及其家属,使其情绪稳定。
必要时给予地西泮(安定)等。
2、吸氧。
严密监测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等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
3、控制血压:院前的条件有限,时间短暂,对不伴有其他合并症、疾病的可使用缓和的降压药品。
但血压降低不宜过快,使血压逐渐降低至160/90mmHg上下,可选择硝苯吡啶片舌下含服、硝酸甘油或硝普钠静脉滴注。
4、降低颅内压:伴脑水肿者,可用20%甘露醇静脉滴注,或呋塞米(速尿)、地塞米松静注,以上药物可配合使用。
5、控制抽搐等症状,选用苯巴比妥、地西泮(安定)等。
【转送注意原则】1、监测心电图及生命体征。
2、途中给氧。
六、心律失常【诊断依据】(一)临床表现1、症状:可有心悸、无力、头晕、室性心动过速或房颤时,重者可出现晕厥。
但可无症状,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就诊而发现心律失常,如期前收缩。
2、体征:1)如有器质性心脏病或全身性疾病,可有相应的体征。
2)心律(快或慢)及(或)心律(不规律)的改变,房颤时可有脉短绌。
(二)心电图常规心电图,电话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对诊断具有重要的价值。
【救治原则】(一)快速心律失常1、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和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
⑴兴奋迷走神经,如深吸气后屏气、压迫眼球或颈动脉窦按摩。
⑵维拉帕米5mg静脉缓慢推注(5分钟),或西地兰0.2-0.4mg加入50%GS20ml静脉缓慢推注,或ATP10-20mg1~2秒内快速静脉注射。
2、室性心动过速:用胺碘酮,不用普罗帕酮:心脏正常、PT正常、有短联律间期始的多型性室性心动过速,可静脉注射维拉帕米。
先天性:β受体阻断剂。
获得性:异丙肾上腺素或起搏。
纠正病因:纠正电解质紊乱如低钾/低镁。
停用致心律失常药物。
3、心室颤动/心室扑动⑴立即非同步直流电除颤复律,200~360J。
⑵查找并纠正病因或诱因,如电解质率乱(低钾/低镁)。
、心肌缺血,洋地黄中毒或护心律失常药的致心律失常作用。
4、心房颤动/扑动⑴减慢心室率西地兰0.2~0.4mg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如西地兰无效可用地尔硫卓5~10mg,缓慢静脉注射,而后5~10mg/h静脉滴注。
在大多数心房扑动,西地兰无效,需用地尔硫卓。
⑵复律①药物心脏正常的孤立性房颤或高血压病人合并房颤,可选用静脉普罗帕酮2mg/kg,7~10分钟静脉推注,也可一次顿服普罗帕酮450~600mg。
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病人应选用胺碘酮。
②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同步直流电复律。
房颤200~300J,心房扑动50~100J。
⑶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持续时间≧48小时的房颤可能发生血栓栓塞并发症,应使用法华令(可密定)抗凝,监测国际准化比率(INR),保持国际标准化比率(INR)2.0~3.0,目标值2.5。
⑷预激综合症合并房颤,部分或全部经房室旁路下传心室。
1)不用作用于房室结的药物,如西地兰、维拉帕米、β受体阻断剂等,因可能恶化为心室颤动。
2)心室率>200次/分,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立即同步直流电复律,能量同上。
3)心室率>200次/分,血流动力学稳定,可选用静脉普鲁卡因酰胺或普罗帕酮。
(二)缓慢心律失常(1)无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45次,无需治疗。
(2)导致晕厥的病窦综合征,尤其是慢-快综合征,先临时起搏,择期行永久埋藏式起搏器植入。
(3)房室传导阻滞1) Ⅰ度和Ⅱ度文氏阻滞可观察,查找与纠正病因,一般不需急诊处理。
2) Ⅱ度Ⅱ型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碍滞,应立即行临时起搏。
有明确病因或诱因可纠正的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如下壁心肌梗死,急性心肌炎、洋地黄中毒或抗心律失常药(β阻滞剂、维拉帕米、地尔硫卓等,尤其是它们合用时)所致者,应纠正病因或诱因。
这种病人大多不需要埋藏式起搏器。
而无病因与诱因可纠正者,应择期行埋藏式起搏器植入。
起搏治疗安全可靠应尽快实施临时起搏,如无条件起搏或在未实现满意起搏前可试用阿托品或异丙基肾上腺素。
阿托品对大多数完全性房室传导师阻滞或莫氏Ⅱ型阻滞无效,而异丙基肾上腺素增加心肌耗氧量,对缺血或衰竭心肌有害并可导致室性快速心律失常。
【转送条件】1、病情改善或好转。
需起搏、电复律者尽早转送医院。
2、途中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
3、畅通静脉通道。
4、做好途中监护,必要时心电监护。
七、支气管哮喘支气管哮喘是由致敏因素或非致敏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可逆性支气管平滑肌痉挛、粘膜水肿、粘液分泌增多等病理变化,临床表现为发作性呼气性呼吸困难、双肺哮鸣音的呼吸系统急症,持续24h仍不缓解的哮喘称为哮喘持续状态。
【诊断依据】(一)病史1、可有反复哮喘发作史或过敏源接触史。
2、可有激素依赖和长期应用β2受体激动剂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