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实验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为满足学生兴趣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能力而开设的选修课程。
一、开课原则开设选修课程要遵从以下几项原则:(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二)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三)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最新发展成就、学科前沿、跟踪高新技术等。
(四)鼓励开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用技能类课程。
二、选修课的设置时间和学时学分要求(一)选修课从第二学期开始设置。
(二)每门选修课教学时数一般为34学时,1.5学分。
三、学生选修原则(一)教务处根据主课表的情况,在固定时间内安排全院选修课。
教务处设定选课时间,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修。
(二)选修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退、补选。
如因特殊原因造成选课不当,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变动。
(三)如无特殊情况,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以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在二次选课时重新选修。
(四)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项技能等级证,可顶替一门选修课。
四、课程教学管理(一)选修课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教学常规工作一律按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二)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三)任课教师须按选课名单进行考勤,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并按成绩管理办法考核学生。
(四)凡未经批准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予参加考核,即使考核通过,成绩也视为无效。
(五)学生因教学计划安排校外实训的,返校后继续选修该科目。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一)学院选修课程的成绩考核按考查课规定执行。
(二)学生选课后必须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安排补考,下一学期必须重新选修其它科目,补足选修课学分。
六、教材使用选修课程原则上学生没有统一订购教材,教师可根据教材和教辅材料自编讲义,经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印刷、发放。
中北大学关于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模板】
**大学关于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培养专业领域应认真确定本专业领域内涵、领域覆盖范围、前沿研究领域。
培养方向要体现本专业领域发展和社会多样化需求。
三、学习年限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阶段1年,专业实践0.5年~1年(由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入学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阶段1~1.5年。
四、课程设置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建立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体系,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课程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改变那种单一的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方式,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课程分为两类: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应比较稳定和相对集中,按专业领域设置。
课程内容应具有基础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选修课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
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
五、必修环节安排实践环节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硕士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是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
1、文献检索与文献综述:由教师讲辅,学生进行文献检索实践。
中北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中北大学本科培养方案(2019版)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院名称培养方案执笔人签字学科(术)带头人签字教学院长签字院长签字年月XXXX专业培养方案一、专业基本信息学院:专业名称: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学制:授予学位: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200字以内)预期学生在毕业后五年左右能达到的具体目标:(按照专业标准描述,专业培养目标包括人才培养的服务专业领域、定位和学生毕业5年后预期的职业成就,)三、专业培养要求及实现矩阵:培养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结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
主要说明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
工科专业应参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
实现矩阵:(知识、能力达成矩阵;参考附件1)四、专业课程体系拓扑图(参考附件2)学生在校课程安排(按学年学期参考附件3)五、核心课程: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含主要专业实验):七、毕业和学位要求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XXX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学生,可获得XXXX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要求并达到《中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的学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可授予X学学士学位。
XXXX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表XXXX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表专业方向选修课A:XX方向B:XX方向学时学分分配表附件1:知识、能力达成矩阵附件2:专业课程体系拓扑图附件3:学生在校课程安排(按学年学期)。
学生选修课管理规定
学生选修课管理规定选修课作为学生在课程中的自主选择权,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全面发展的机会。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选修课,提高选修课的效果,学校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规定,以便保证选修课的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以下是对学生选修课管理规定的探讨。
一、选修课申报与审核学生在选修课申报时,应填写选修课申请表,并与班主任或辅导员确认。
学校应设置选修课审核机构,对学生的选修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学生选择的选修课符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学科要求。
二、选修课销选与调剂在选修课的时间安排上,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销选与调剂。
学校应设立选修课销选与调剂平台,方便学生在线进行操作,同时要严格控制变动次数,以免影响其他学生的选课进度。
三、选修课教师队伍建设选修课的教师队伍是保障选修课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学校应精心组织选修课教师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提高选修课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同时,学校要为选修课教师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和支持,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
四、选修课教学质量评估选修课教学质量评估是监督选修课教学进程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建立选修课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选修课进行评估,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满意度,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选修课学分要求为了提高学生对选修课的重视程度,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和学科特点,对选修课的学分要求进行设置。
学生必须达到一定的选修课学分要求才能毕业,这样可以有效增加选修课的学习积极性和完成率。
六、选修课时间安排选修课时间安排要合理,避免与学生其他重要学业或课程的时间冲突。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日常时间表和学科课程的需要,制定选修课的时间表,并提前公布,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七、选修课教室分配选修课教室的分配要兼顾教学需要和师生实际情况,确保选修课教室的安全和便利。
学校应根据选修课的教学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分配选修课教室,避免过多的浪费和低效的使用。
八、选修课教材及教具学校应根据选修课的教学要求和学科特点,购买相应的选修课教材和教具。
选修课程管理制度
选修课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立选修课程,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等法规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选修课程是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自愿选择的课程,选修课程不计入学生学业考核。
第三条选修课程学时应当符合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保证选修课程的开展。
第四条选修课程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需求,突出专业特长和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应当组织选修课程教师对选修课程进行相应的教学研讨和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选课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选修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安排。
第七条学生在每学期初根据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修课程的选择。
第八条学生选课以个人自愿为原则,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不得强迫学生选择特定的选修课程。
第九条学生选择的选修课程必须符合学生的学业规划,不得影响学生的必修课程学习和教学秩序。
第十条学生选课后如需调整选修课程,需经过教务处或者班主任的同意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选修课程进行适当的考核评价,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选修课程,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组织选修课程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指导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选修课程档案,对学生的选修课程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选修课程教学的督导和检查,提高选修课程教学的质量。
第十五条对于选修课程教师的任课安排、教学质量等情况,学校应当进行定期评估,对教师进行表扬或者监督,提高选修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选修课程场所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流程,确保学生在选修课程学习中的安全。
实训课规定
实训课管理规定
为保证实验教学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生在实训课期间不得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实训课每迟到
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节计,旷课累计达六节,受警告处分;
旷课累计达12节,受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达18节,受记过处分;旷课累计达25节,受留校察看处分;旷课累计达30节,受勒令退学处分。
2.学生实训时,必须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和指导,严禁擅自移动与
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严格按照实训步骤、操作规程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做实验。
3.要爱护公物。
若损坏器材,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并服从学校作出
的决定,办好赔偿手续。
4.实训结束,学生必需打扫实训场地并认真清理实训器材,经指导
老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5.学生每次的出勤情况及实训成绩都由任课老师现场评定。
对老师
所填写的学生考勤作业登记表,经教务处不定期地检查后,对表现优秀的同学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6.钳工、汽车驾驶技术与维修课实训课以小组为单位,分两组轮流
实训。
具体名单如下:
省纺技校沙棉分校教务处
2011年8月29日
学生实训课
考勤作业登记表
时间:20____年___月___日星期___ 第___-___节课
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签名:______________。
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目的。
实验教学是使学生掌握实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实验教学建设,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实验教学要求。
实验教学是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
实验课程不得免修。
实验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修,否则不予毕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参加实验的本科学生、各实验教学中心及从事本科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二章实验教学要求第四条实验大纲和计划。
学院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实验教学改革需要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学时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开出全部必做实验,有条件的应增开尽可能多的选做实验。
第五条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教学任务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调整实验教学任务必须由实验教学中心与学生所在院协商,经主管院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实验教学教材。
实验教学应有相应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自编或改编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需经实验中心讨论审定后方可使用。
实验指导书应说明本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方法和注意事情等。
第七条推行实验独立设课。
凡32学时以上的实验均应单独设课,建立相对独立的教学大纲、师资队伍及仪器设备条件。
第八条实验课程安排。
实验教学应与理论教学同步安排,避免理论课与实验课脱节。
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不在同一学院的实验任务,由承担理论教学的学院与承担实验任务的学院进行协商安排,并由承担实验任务的学院负责将实验课列入课表。
第九条实践教学改革。
学院应积极推进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建立基础实验-综合实验-设计实验-创新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加强基础实验建设,建设综合实验、专业实验和创新实验。
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秩序,保障实验教学工作质量,根据《XX 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育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实验教学基本要求第三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实验能力的要求,系统设置实验课程,优化实验教学体系。
实验课程一般要独立设置,明确开课学期、实验学时及学分。
第四条实验教学大纲是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的基本要求制定,明确实验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分析、具体任务、实验项目及类型、项目学时数、确定实验教学的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等。
第五条实验课程应选用最新的国家统编实验教材或自行组织编写实验指导书。
除设计和研究性实验外,实验指导书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方法、步骤,主要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重要的提示、思考题及参考文献等。
第六条实验项目分为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和研究性实验。
尽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数,开设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应至少占实验课程总数的50%以上。
确保所有实验项目按要求开出,如有条件应增开一些选做实验。
第三章实验教学准备第七条实验教学任务安排。
学校下达实验教学任务到相关开课院系;院系安排教师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中心(室)(以下简称“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任务编制实验课程安排表,根据学生网上选课情况分班、分组,选编实验指导书。
第八条实验物质条件准备。
实验中心检查、整理、调试仪器设备,准备材料、试剂、元器件等,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品应严格按照《XX大学化学危险物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实验设备台数达到规定的要求,并保证供电、供水线路畅通,自制实验装置和仪器设备要经过试用、验收后方可投入实验教学中使用。
第九条实验课程教学准备。
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实验教案,明确实验目的、要求,熟悉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及装置。
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学生学生(下均指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专升本减半),方可毕业。
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 各学院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各学院的开放实验室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要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
2、各学院要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学术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3、积极扶持各级专业性科普、社科类社团开展各种创新活动。
第四条 学生要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业的同时,积极踊跃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参与活动中陶冶性情,锤炼品格,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第二章 学分计算细则学分计算细则根据《中北大学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试行)》学分计算方法,参见附表1。
第三章第三章 管理与认证管理与认证第五条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学院素质拓展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管理和创新学分的认证监督等工作。
中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
中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创新学分认定标准………………………第三章素质拓展认定标准………………………第四章认定程序及办法…………………………附表: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中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开拓进取、取得一定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审核认定,可获得一定量的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第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堂内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实习环节获得学分外,还必须取得4个以上(含4个)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类学分不得低于2个学分,方可毕业。
创新类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参与或主持完成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听取或主讲学术讲座等获得的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文化竞赛活动,听取或主讲文化讲座,发表文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等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创新学分认定标准1、听取各种学术、文化讲座或报告,包括中北大讲堂、润学讲坛、人文素质报告等。
(1)听取院级人文素质报告、科技学术讲座,16学时记1学分。
(2)听取学校组织的人文素质报告、科技学术讲座,8学时记1学分。
2、学生组织和开展各种学术讲座(限4学分)(1)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并主讲的学术讲座,主讲者记1学分/次;参与者记1学分/2次(限4人)。
(2)在学校范围内组织并主讲的学术讲座,主讲者记2学分/次;参与者记1学分/次(限5人)。
次数不够可以计入下学期累加,总学分可以以小数计算。
3、参加各类学科竞赛(1)获院级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及其以上记0.5学分,二等奖记0.4学分,三等奖记0.3学分,其他记0.2学分。
(2)获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记2学分,二等奖记1.5学分,三等奖记1学分,其他记0.2学分。
实验实训室学生守则
实验实训室学生守则
一、学生受课期间不得将食物、饮料带入实验室,不得乱扔纸屑,不得在实训器材、桌椅、墙壁上乱涂乱画。
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危险品不得带入实训室。
二、受课学生需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操作、动用设施设备。
三、实训室内电脑不得随意设定密码,不得删除、移动计算机内文件或更改文件内容,不得存放个人非相关课程文件及私人文件。
四、禁止将实训室内任何物品、设备带出室外。
五、实训期间设备操作需遵守实训指导并注意保护实训设备。
六、受课学生需按本室规定认真填写实验设备使用记录表、实训课程记录表,需按课程要求提交实验报告或设计。
七、学生受课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喧哗,需提问可举手示意O
八、受课期间学生需按设备使用记录表登记情况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更换位置。
课程结束不得在教师确认设备安全、完整情况前离席。
九、违犯本安全规定学生,将由实验室管理员提出申请由学院给出对应处罚;造成财产损失将追加财产责任;恶意违规并造
成重大财产损失者将报送学院保卫处处理。
中北大学全校选修课
中北大学研究生院
全校性选修课
01 先进制造技术40学时
02 现代人-机-环境系统工程学40学时
03 形意拳理论与方法40学时
04 神经网络及应用40学时
05 智能诊断与容错控制40学时
06 结构建模与仿真40学时
07 C8051F系列SOC单片机原理及应用40学时
08 实验模态分析40学时
09 材料学科前沿40学时
10 材料科学导论40学时
11 现代武器能源40学时
12 安全评价技术40学时
13 绿色化学导论40学时
14 世界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40学时
15 光电技术40学时
16 现代激光工程应用技术40学时
17 生物医学工程导论40学时
18 可视化技术导论40学时
19 数字图像处理40学时
20 现代通信技术40学时
21 传感器理论与技术40学时
22 工程测试40学时
23 MATLAB语言及应用40学时
24 微惯性技术40学时
25 功能材料与器件40学时
26 高级软件工程40学时
27 量子力学与纳米科技40学时
28 Ansys软件及应用40学时
29 高等仪器分析40学时
30 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40学时
31 中西方文化思想史40学时
32 文艺批评理论概述40学时
中北大学研究生院
33 创新管理与创业管理40学时
34 管理研究方法原理与应用40学时
35 组织管理40学时
36 英语六级备考策略40学时
37 管理信息系统与决策支持系统40学时
38 预测理论与方法40学时
39 人体解剖生理学40学时。
中北大学主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
中北大学主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为适应社会的需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决定在本科生中实行主辅修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修专业全校各本科专业均可供学生辅修。
辅修学生少的专业,采取跟班听课的教学方式;辅修学生多的专业,采取单独办班的教学方式。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制定,设置专业主干课7—9门,教学总学分为 20—25学分。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我校二年级本科生(从第四学期始),考核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以上,身体健康者,均可申请选修辅修专业。
三、报名及录取程序1.各学院按照本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本学院 (本科二年级)符合规定的学生报名并推荐;将推荐的学生名单一式三份报送教务科。
2.教务处对上述名单进行复审,并将批准辅修的学生名单一式二份,于第十五周分发给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及学生所在学院各一份。
3.各学院根据批准辅修的学生名单,通知被录取的学生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4.教务处对辅修的课程进行排课。
5.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已批准的学生情况组织学生参加学习。
四、考核辅修专业的课程考核按考试课的要求进行,考试不及格给一次复考机会。
考试成绩记载采用单科累计的方法进行,即考试及格一门结业一门。
辅修专业课程均及格者(包括重考学习成绩),发给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辅修课程未全部及格,只在学籍卡中单列成绩。
对辅修学生在毕业前未完成辅修的个别课程,可在毕业后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主管处长批准,在指定时间返校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后,补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五、辅修资格的取消及善后处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辅修资格:(1)达到学业警告的学生;(2)自愿放弃修读辅修专业者。
2.对取消辅修资格的善后处理(1)自愿放弃辅修资格者,可退还未开课程学费的95%;(2)因故取消辅修资格者,全部退还未开课程学费;(3)取消辅修资格的辅修生,已修读的辅修课,成绩合格的,将作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记入该生档案。
中北大学大学生考勤制度
中北大学大学生考勤制度(校学字[2002]第17号)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大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制定本制度.一、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先到校财务处交纳规定费用,按规定的时间持学生证到系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劳动、军训、社会实践、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正常上课时间,旷课一天按 6 学时计算,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社会实践、军训每天按8 学时计算;属于其它缺勤(如旷操、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缺勤不足2 学时以2 学时计,超过2 学时以实际学时计。
三、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找班主任及相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四、学生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长协同进行,班主任、班长对学生考勤工作全面负责,任课教师对自己任课学生进行考勤。
六、每门课的任课教师可以自选时间进行点名考勤,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点名不到,即以旷课处理.课堂教学,教师可以全点名,也可以抽点名,抽点的人数由教师自定;对实验、实习环节必须全部点名。
凡点名三次不到者,该门课程应重修。
七、对旷课、假满未归或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班干部应给予帮助和教育,督促其及时改正。
对旷课并离校一天以上的学生,班长必须向班主任、系学生办汇报,由系学生办向有关部门汇报。
八、学生请假的手续与审批权限:1、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2、学生假期结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必须书面(信或电报)向系领导请假,返校后凭当地医疗机构或家长的证明销假;3、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材料;4、正常学习期间,请假一天以内者,必须经班主任同意;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经班主任同意后,由主管教学系领导审批,并报系学生办备案,请假超过一周者,经班主任、主管教学系领导同意后,由教务处审批,并报系学生办备案;5、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学生个人外出请假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由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同意,并报学生办备案后方可离校;6、学生外出实习、实践期间的请销假由带队老师负责;7、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比赛及活动,不能照常上课或参加考核的,由主办部门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8、考核、考试期间不准请事假,对重、急病者需有校医校的证明,并由主管教学系领导严格审核控制。
试验班有哪些规章制度
试验班有哪些规章制度
《试验班规章制度》
对于试验班而言,规章制度是学生管理、学习习惯养成以及班级秩序维护的重要工具。
试验班的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学习管理:试验班通常要求学生在学习上保持一定的规律性和效率性。
因此,学习期间不允许出现无故缺课、逃课等行为。
同时,在作业、考试等方面也有相应的规定。
2. 行为规范:试验班要求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校规,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
同时,对于校园内的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
3. 班级管理:试验班也有相应的班级管理要求,比如班级活动参与、班干部选拔制度等。
这些规则有助于维护班级秩序,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4. 其他方面: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外,试验班的规章制度还可能涉及到学生的学术诚信、奖励惩罚制度、家长参与等多个方面。
试验班的规章制度通常是由学校和班级共同制定的,并严格执行。
这些规章制度的存在,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班级秩序,保证学习环境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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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实验选修课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推进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努力营造具有创新特征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氛围,我校决定在学分制教学计划中增设实验选修课。
实验选修课是指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规定学时以内的实验课。
实验选修课是校定选修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按校定选修课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一、指导思想
1.学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增设实验选修课,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充分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良好个性与特长的发展,实现我校培养创新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通过增设实验选修课,鼓励各实验室、实验中心、实习基地的教师和实验人员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实验室资源,开设跨学科、跨专业的实验选
修课,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学校整体的实验教学水平;
3.校借助于实验选修课的开设,摸索一套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管理模式,培养并壮大实验课的师资队伍。
二、实验选修课的过程管理
1.实验选修课的学分计入校定选修课学分,单独设课的实验选修课一般每16-20个课时为1学分。
另外,选修课中,实验学时部分超过8学时的按实验选修课对待,也适用于本管理规定。
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必须修完6个选修课学分方能毕业;
2.请开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实验设备科在每学期末开始接受申报。
教师申报时需填报申报表一份及实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
等(电子稿),经实验室建设责任人、实验室所在系签署意见后交实验设
备科报批;
3.门实验选修课的学生数由开课教师根据实验设备可容纳的学生人数确定。
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主要设备台套数不超过10套的,设备科不予
批准,必要时设备科有权确定学生实验人数;
4.验选修课的教学内容应是我校必选课的补充、延伸或扩展,实验项目必
须以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为主,尽可能多的给学生提供实际动
手的机会,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5.验选修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初开始,每门实验选修课宜安排16-20学时,计1个学分。
每门实验选修课的开课天数不得少于5天。
每学期申请开
设任选课的教师不许超过两门。
教师和实验人员要认真备课,做好实验
准备,并随时接受校、系两级的检查;
6.名学生限报一门,报满截止。
每门实验选修课的报名人数不满20人的,该门课自动取消;
7.验选修课正常开出后,实验设备科根据学生成绩报告单所核定的人数计算工作量并下发实验选修课任务书;
8.鼓励教师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实验选修课的考试、考核;
9.验选修课课程结束后,教师须按教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教务科报学生成绩,向实验设备科报成绩分析;
10.学生无故缺课达1/4以上课时的,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该门实验选修课的学习资格。
三、选课、开课程序
1.每学期末接受下一学期的实验任选课的申报。
教师申报时需填报申报表一份及实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电子稿);
2.其它选课、开课程序与理论选修课一致;
四、工作量及耗材的计算
1.教师工作量的计算:与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致。
2.耗材的核拨:实验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该门课的实验消耗材料以及消耗金额。
学校在当年的实验费中予以支付。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