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从康德到黑格尔:罗伯特·布兰顿的语用学语言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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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观

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观

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观本文旨在探讨哈贝马斯(Hans-GeorgGadamer)的语言哲学观。

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观点之一,它深受哥尔德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从根本上改变了对语言的理解。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介绍哈贝马斯的生平及他对人文主义的影响,接着归纳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观点及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最后进行总结,思考如何将其实践到日常语言教学中。

哈贝马斯(Hans-Georg Gadamer)出生于1900年,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

他曾就读于柏林和维也纳的古典学院,并师从知名的哲学家卢梭(J.G. Fichte)、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等人,他的学习内容涉及哲学历史、转折、法律和古典文学学。

他也是当时柏林大学知名的教授,实践了独特的人文主义校园教育法,对20世纪的留学生们影响深远。

他的思想源自海德格尔的哲学,结合了康德的思想,但它也受到了卢梭和尼采的影响。

此之外,他还受到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早期的文化历史学派所影响,认为人文主义教育应该把古典文学作为核心内容,因此他倡导一种“历史性”的教育,即重视不同环境对人类思想及其表现的影响。

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观点深受哥尔德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

他认为,语言可以结合实践、历史、文化和修辞来理解,而不应仅仅将它看作是抽象的概念的表达。

因此,他强调语言的“理解”(Verstehen)概念,认为语言不仅仅是表达概念、认知事实,更要实现对情感和语义的理解。

他认为,人们不仅仅在学习语言,更要通过谈话、思考、研究文本等方法将其融入生活,掌握它的丰富内涵,从而发现语言使用的多层次感知和理解的可能。

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观不仅意在改变我们对语言及其使用的认识,而且也改变了对文本的认知。

他认为,任何一个文本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实体,而是一个受历史、文化和传统等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系统。

他倡导一种“历史性”的阅读方式,即融入语境、掌握历史信息等,从而有效分析文本,理解文本所蕴含的隐含信息。

哈贝马斯对意识哲学的批判

哈贝马斯对意识哲学的批判
不 能 把 握 认 识 客 体 , 及 如 果 可 以 又 怎 样 把 握 世 以
界? 由此产 生 出经验 论和 唯理论 两大认 识论 哲学
性 已经不是 单一 的范 畴 , 因为 范 畴建 立 在 判 断 的
逻辑 机能之 上 , 而判 断是在 联结 行为 之后作 出 的 , 所 以范畴 以联结 综合 为前 提 。因此 , 德要 求“ 康 到
主体 性与 生活世 界概 念 , 其在 本质 上有别 于哈 贝马斯 基 于 交往 行 为理 论之 上 的交往 理 性 与 但
生 活世 界 概 念 。
关键 词 : 意识哲 学 ; 交互主体 ; 活世界 生
中图分 类号 :5 14 文献标 识码 : B6. A 哲 学 史 上 的 意 识 哲 学 文 章 编 号 :0 4 1 0 ( 0 1 0 — 0 4 — 0 10 — 6 5 2 1 ) 1 0 8 5 统 一 。这不 仅是 哲 学 思 维方 式 上 的重 大转 折 , 更
联结 , 也就是 康 德所称 的“ 合 ” 而在联 结行 动 的 综 ,
背 后 有 一 个 唯 一 的 本 源 , 就 是 知 性 。 这 里 的 知 这
于混沌 不清 的状 态 时 是谈 不 上 什 么 认识 的 , 识 认 总是 主体对 客体 的认 识 。认 识论 哲学被 拉 开序幕
之后 , 就在 内部 陷入 了争 吵不休 的状态 , 论题 主要 是人 的认识 能 不能达 于客 观世 界? 即认 识 主体能
西方哲学。
d ・ 踅 哲学视界/ o1 1 2i ・
的经 验 表象剩 下 来 的先 验 统 觉 , 是 本 源 的 自我 它 意识 的先 验统 一 。一 切 表象都 从属 于这 个先 验统 觉, 否则 , 就没 有“ 我 ” 属 的表 象 , 个 从 属 就 代表 这 效性 的证 据 的权 力 。这样 , 德哲 学 中强 烈 的 先 康

哈贝马斯论形而上学之思和后形而上学之思

哈贝马斯论形而上学之思和后形而上学之思

哈贝马斯论形而上学之思和后形而上学之思一、意识哲学范式与形而上学思维哈贝马斯用形而上学思维概括始自巴门尼德、柏拉图,止于康德、黑格尔的哲学传统。

在他看来,这种绵延了两千多年的哲学传统内部纵然有着千差万别,但‚一般都把存在者的存在问题作为出发点‛,‚追求的永远都是普遍性、永恒性和必然性。

‛因此,它本质上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思想。

‛(注:[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第13页、第13页、第30页、第29页、第31页、第31页、第147页、第149页、第152页、第152页、第152页、第40页、第47-48页、第33页、第17页、第169页、第154页、第8页、第18页、第18页、第16-17页。

)哈贝马斯也用‚真知‛一词称呼这种形而上学思想,指出,形而上学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无论是以数学为摹本,把真知理解为直观和回忆,还是以逻辑学为摹本,把真知看作沉思和话语,认识所把握的都是存在者自身的结构。

‛(注:[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第13页、第13页、第30页、第29页、第31页、第31页、第147页、第149页、第152页、第152页、第152页、第40页、第47-48页、第33页、第17页、第169页、第154页、第8页、第18页、第18页、第16-17页。

)有着把本体论问题认识论化,将形而上学问题放臵到认识论范式下解决的基本冲动。

在《后形而上学思想》中,哈贝马斯是这样说的:‚形而上学最初是关于普遍性、永恒性和必然性的科学;它只有在意识理论中还能找到等价物,而这种意识理论从先验的角度阐明普遍综合判断的客观性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注:[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第13页、第13页、第30页、第29页、第31页、第31页、第147页、第149页、第152页、第152页、第152页、第40页、第47-48页、第33页、第17页、第169页、第154页、第8页、第18页、第18页、第16-17页。

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研究

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研究

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研究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典型代表和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领军人物,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在建构之初,就秉承着一种解放意识。

他致力于通过有效的社会批判重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平衡,实现人类建构自由、公平的理性社会的乌托邦之梦。

“乌托邦之梦”是何以可能的?他给出的回答是交往行为理论。

交往行为理论又是何以可能的?答案是他的语言哲学思想。

由此可见,语言哲学思想不仅是交往行为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哈贝马斯社会批判理论的必备要件,更是哈贝马斯实现“乌托邦之梦”的重要基石。

理解哈贝马斯及其批判理论必须以深刻理解他的语言哲学思想为前提。

学界关于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的理解一直流行一种观点,即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等同于形式语用学。

换言之,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可以用形式语用学予以命名或替代。

笔者并不认同这种流行观点。

本文的目的在于从以下四个方面展现我们对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的新理解。

第一,哲学背景和论域厘定。

首先,哲学背景。

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的形成与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是密不可分的。

没有语言转向的范式转换,就不可能出现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思想。

语言转向之后的现代西方哲学家不再像近代哲学家那样以主客二分的二元对立框架为出发点,而是通过对意义的辨别和对语言表达的分析来解决认识问题。

当代西方语言转向即表现在英美分析哲学传统之中,也表现在欧陆现象学一解释学传统之中其次,论域厘定。

论域厘定是指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究竟由哪些部分组成。

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形式语用学、语用意义理论、真理共识论和批判解释学。

从而颠覆了学界关于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的流行观点。

第二,谱系学考察。

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它的综合性。

若想对其进行深刻理解,必须对它的理论渊源进行细致的谱系学考察。

(1)生活世界理论的谱系。

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理论的思想基础在于胡塞尔的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的生活世界理论,涂尔干的集体意识理论,米德的自我理论和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

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观

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观
第2 6卷 第 7期 20 0 9年 7月
辽 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Ju n lo io igEd c t n lAd nsrt nI siue o r a fL a nn u ai a mi it i n t t o ao t
V0 . 6 No7 1 2 .
Jl09 u 0 2
言范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抵制这种 自然主义 。近百年来 , 围绕 着从古典推理逻辑 向现 代陈述逻辑 的转变 、从根据对象对知 哈贝马斯认 为,0世纪的哲学可分为四种哲 学思潮 , 2 分别 识作理论解释向根据事态对 知识作理论解 释的转变 、从对理 是分析哲学 、 现象学 、 西方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其中 , 分析 解和交往活动的意向主义解 释向语言 理论 解释的转变 ,一句 哲学和现象学在学科 内部影响力最大 ,分析哲学的经典著作 话 ,从对意识事实的反思分析向对公 共语 法事实的重建分析 包括摩 尔的《 伦理学原理》罗素和怀特海 的《 , 数学原理》 而现 的转变 , , 人们提出了各式各样的论证 。 象学方 面则有胡 塞尔 的《 逻辑研究》 另外 , , 包括维特根斯坦的 在哈 贝马斯看来 , 当前人们所建构 的语言理论 , 不是让虚 《 逻辑哲学论》 哲学研究》 海德格尔 的《 和《 , 存在与时间》 都有 无缥缈的意识因素的无形 意向 ,就是 让语 言符号媒介中表现 , 语言学 的转 向。哈 贝马斯认为 , 从康德 以来的哲学很大程度上 出来 的意义处于优先地位 。但第 三条途径 显得 更有优势 , , 即 可 以说 是意识哲学 , 从意识哲学 向语言哲学 的范式转换 , 导致 旦语言理论不再从语义学的角度探 讨对命题的理解 ,而是
语 言学 转 向进 一 步 把 哲 学 放 到 了一 个 更 加 可 靠 的 方 法 论 当然 , 到 发 生语 言学 转 向 , 些 怀 疑 才 找 到 可 靠 的方 法 论 基 直 这

哈贝马斯交往理论

哈贝马斯交往理论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哈贝马斯批判的社会哲学是一个复杂的、多层面的“理性联盟系统”。

他一方面继承了波普的多元实在论、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米德的符号互动记和帕森斯的行为主义理论,形成了他自己对世界、行为以及这二者的关系的见解;另一方面在继承康德先验主义认识论基础上,吸取了释义学、发生认识论、语言学、精神分析学的观点和方法,构建了自己的交往行动理论。

可以说,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顺应了现代西方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哲学思潮走向融合的潮流,对现代西方语言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进行了一次大综合、大创新。

因此,对哈贝马斯交往理论渊源的考察,实质上是对现代西方哲学关于交往及其相关问题的一次梳理。

1、对“生活世界”理论的继承和批判“生活世界”原是胡塞尔后期现象学的主要概念。

这一概念反映了胡塞尔对传统思辩哲学和现代英美科学主义以僵硬、冰冷的逻辑取代人的生存的不满。

胡塞尔从两个意义上使用“生活世界”这一概念。

一个是经验层面上的“生活世界”。

胡塞尔称之为“日常生活世界”。

他在《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第一卷中明确地说:“作为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的世界,即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

①另一个是在超验意义上使用的“生活世界”,它较之“日常生活世界”概念更为“原始”,也更为重要。

也就是说,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必须在其整个经验现象学方法的背景下才能得到理解。

它是“前科学的”、“前要领的”和“前理论的”,属于先验的原发境域。

其后继者海德格尔,舍勒尔都渐渐舍弃了胡塞尔生活世界的超验本性,放弃了理性追向精神,由超验现象学转变为经验现象学,直接将生活世界看成是客观意义上的永恒客体。

而这一切在胡塞尔看来,恰恰预示着整个欧洲现代文明危机的到来,也意味着根植于欧洲文化传统中超验精神的失落。

哈贝马斯十分重视胡塞尔“生活世界”学说,一方面他认为胡塞尔从他的现象学哲学角度富有说服力地阐述了“生活世界”的自明确性(或非课题性)特征和奠基性特征。

论哈贝马斯对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理论的批判与继承

论哈贝马斯对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理论的批判与继承

论哈贝马斯对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理论的批判与继承哈贝马斯作为今世德国最闻名的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主将,其最显著的理论特点确实是以交往行为理论为核心构造了一个完整的社会批判理论。

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问题确实是主体间(intersubjectivity,又译为“主体通性”、“互主体性”、“主体际性”)的关系,即主体间达到一致的可能条件:诸如他人眼中的我与我的关系及主体间如何达到真正共识等问题。

而主体间性问题不仅从本源上是来源于自我的同一性问题上,而且它的解决也是与自我同一性问题一步步地从意识的领域转换到语言交往的领域的逻辑进程紧密相关。

因此,考察自我的同一性问题对更好地明白得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是超级必要的。

而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费希特、黑格尔都对自我的同一性问题有所论述,并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那个问题。

哈贝马斯沿着这些哲学大伙儿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脉络,在继承传统形而上学研究的基础上,又超越了他们。

本文拟以自我同一性为核心理念,追根溯源地探讨哈贝马斯是如何独特意占有和解读德国古典哲学的自我意识理论的。

一、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概念合理性这一概念,从全然上说,是从人与世界的彼此关系中产生出来的。

人以自己的活动和行为确证着自己在那个世界上的存在和地位,因此,立足于人类进展的历史与现实,从哲学的高度研究人的活动与行为,在人文科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韦伯是第一名从哲学的“理性”范式转换到社会科学的“合理性”范式、用合理性概念来洞悉欧洲现代资本主义演进及其本质的古典社会学家。

在韦伯看来,理性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理性的觉醒和伸张,致使社会开始摆脱传统的操纵,转向运用理性和文明的方式来明白得和征服世界。

能够说,西方文明的全数成绩皆源于理性的启蒙。

但另一方面,理性又过于偏执,一切行为都单纯以“目的—工具合理性”行为为取向。

随着这种原那么的推行,理性化的现代社会就日趋处于价值和道德的冲突、割裂中。

为此,韦伯对现代文明的前途感到悲观、失望。

哈贝马斯语句有效性之三重层面——以否定和是非问句应答的语用学分析为例

哈贝马斯语句有效性之三重层面——以否定和是非问句应答的语用学分析为例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0 0—34 (0 2 3—0 5 0 5 1 2 1 )0 0 5— 3
准 ,普遍有效 性要求 的观点 正是 哈贝 马斯语 用 哈贝马斯揭示 了言语行为与有效性要求之间 的关 系 : ( )言语行 为产 生有效 性要求 ,这 些要求 拥有不 同的类 1
一Hale Waihona Puke 5 — 5( )表达经验 ,亦 即表征 自我 ,在此过 程 中,说话 人关 c 怀的是他 的主观世界 中所特有 的东西 。通 过交 往达成 的

达成一致 。如果说话人作出的是命令 或承诺等 言语 行为 ,
那么 ,达成一致的前提则要 看参与者 是否认 可行 为具有
致 ,完全可 以根据这 三种有效 性要 求来加 以衡 量 ;因
基础 ,是主体在交往 中为了沟通 的顺 畅所 预先假设 的理
关 系 ,在此 过程 中 ,说 话人关 怀 的是 具有 正 当社会秩 序 的世界 中的事物 ;( )表 征或预设 状态 和事件 ,在 此过 b 程 中 ,说 话 人 关 怀 的 是 世 界 中客 观 存 在 的事 件 状 态 ;
想化合作原则 ,有效性要 求 自身 具有 的先验 于语境 的潜 势既为交往 理性 定 位 了基 础 ,又为 社 会 批 判 提 供 了标
[ 摘
20 3 ) 0 24
要] 真实性、真诚性和 正 当性等语句有效性要 求是哈 贝马 斯语 用学理论理 解语 句意义 的三重层
面,对应客观世界 、主观世界和社会世界 ,分 别体现客 观性 、主观性 和 交互 主观 性 ;在具体语 句中分别 落
实为记述 式、表现 式和规 范式言语行 为 ,表 达客观 立场 、表现 立场和规 范立场。语 句有效性要 求三 重层 面

浅析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理论

浅析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理论

浅析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理论如何规范言语行为,实现言语行为的合理化发展,哈贝马斯的的普遍语用学理论给出了答案。

本文分析了言语结构、有效性要求交往性资质等方面,力图从整体上把握哈贝马斯对言语分析的另一个维度。

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领袖人物,也是新马克思主义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颇有造诣地对各个学科进行交叉分析研究,研究领域涉及语言学、社会学、哲学、心理学、解释学、政治学等多个方面。

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理论是一种以言语行为为基本单位的语言哲学研究,他试图用理性的力量规制言语行为,让每个人合理地运用语言,使人际关系更加和谐、生活更加美好。

一、言语的双重结构什么是普遍语用学?普遍语用学是以研究言语的实际功效或作用为出发点,以言语行为为基本单位,使语言建立在普遍规范的理性基础之上,达到“言以致用”的目的。

哈贝马斯指出,“我已经提议用普遍语用学来指称那种以重建言语的普遍有效性基础为目的的研究。

”这就是说,普遍语用学把言语,即在话语中对句子的使用,作为可以进行规范分析的基础单位,再此基础上,把理性具体深入到对言语的实际运用中,发挥言语的力量。

哈贝马斯认为,“普遍语用学的认为乃在于言语双重结构的合理重建。

”。

那么,言语的双重结构是指什么?言语的双重结构是指语言的基本使用单位——句子,包含以言行事成分和陈述性成分这两重结构。

首先,以言行事,简言之,以言语的表达促成某件事情的完成。

具体说来,它是指言说者在对听者言说的句子中,暗藏着试图与听者建立某种关系的意愿,通过“言” 达到听者愿意理解或帮助言说者完成某件事情。

其次,言语的另一重结构,即陈述性成分,是以言行事的内容载体,它是指言说者对听者所说的句子中陈述的具体内容。

交往活动发生时,言语不可避免地把言说者和听者带入了与言语双重结构相对应的两种水平:主观际性的水平与陈述性内容的水平。

笔者用以下几个例子来说明言语的双重结构:(1)A对B说:“今天要下雨,请给我一把雨伞。

哈贝马斯:论哲学、科学与文学的关系

哈贝马斯:论哲学、科学与文学的关系

哈贝马斯:论哲学、科学与文学的关系选自[德国]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 2012法学家如撒维尼、史学家如布克哈特、心理学家如弗洛伊德、哲学家如阿多诺等,他们同时也都是杰出的作家。

德意志语言和诗歌协会每年都要颁发一次科学散文奖。

无论康德或黑格尔,如果不是赋予他们所继承的传统专业语言一种新的形式,就无法把他们的思想准确地表达出来。

相对于物理学而言,哲学以及一切人文科学所陈述的命题内涵甚至更加不能与陈述的修辞形式隔离开来。

正如玛丽·黑塞所说,即便是理论也没有完全抛弃隐喻,因为新的理论模式、观点、问题等要由隐喻通过对日常语言前理解源泉的直观把握来揭示。

没有语言革命,就不可能彻底改变传统的知识形式和科学习惯:这种关系大概无可争议。

弗洛伊德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

我们这样认为,当然不是说他的科学天赋表现在他那优美散文的语言创造力当中。

他能够发现新大陆,靠的不是无与伦比的写作才能,而是客观的临床观察、推理能力、感受力,以及在自我怀疑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毅力、好奇心等,这是一个有创造力的科学家所具备的良好品德。

把弗洛伊德的作品当作文学来读,没有人会觉得不合适。

但问题是,它们难道仅仅是文学作品或者说首先是文学作品吗?不久前,我们的回答还很明确;然而现在反对的呼声越来越高。

对真理问题的探讨果真是科学和文学之间传统界限的充分标准?影响很大的解构主义对习以为常的分类提出了疑问。

后期海德格尔还把思想家和诗人区别开来。

但在他那里,阿那克西曼德的作品和荷尔德林、特拉克尔的作品没有什么两样。

保罗·德·曼对卢梭和对普鲁斯特、里尔克的解读并无区别。

德里达也没有把胡塞尔、索绪尔和阿尔托区别对待。

以为用似乎是经典的理论和小说概念所固有的一些特征就可以对弗洛伊德和乔伊斯的作品加以归类,难道不是异想天开吗?我们的报纸和文化期刊至今还把专业书籍和文学作品区分得泾渭分明,不同的栏目也是条分缕析:先是虚构作品,接下来是对真理的探讨;前面是诗人和作家的创作,后面则是哲学家和科学家的作品(只要他们兴趣一致)。

哈贝马斯对“生活世界”话语的哲学重构

哈贝马斯对“生活世界”话语的哲学重构
关键词:哈贝马斯;胡塞尔;许茨;生活世界的结构;生活世界的合理化 中图分类号:B516.5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1802008
一、生活世界的家族相似性:从胡塞尔、许茨到哈贝马斯
“生活世界”概念具有不言而喻的家族相似性,胡塞尔(E.Husserl)、许茨(A.Schutz)、哈贝马斯(J. Habermas)等都对生活世界的理论探究着意甚多、倾力无数。从西方哲学的演进脉络看,生活世界概念 的出场,显明了哲学 范 式 转 换 的 根 本 性 意 义。 以 斯 奈 德 尔 巴 赫 (H.Schndelbach)和 图 根 哈 特 (E.Tu gendhat)之见,西方哲学史的嬗变与发展,从古希腊的柏拉图(Plato)、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到近代的笛 卡尔(R.Descartes)、康德(I.Kant),呈现了两种重要的思维范式:一种是聚焦“第一本原”“第一原则”的 本体论思维范式;一种是集中从主体、“自我”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即主客体间的关系予以思考的认识论 与方法论思维范式[1](P347)。发端于笛卡尔的后一种范式,在哲学体系建构层面为康德与黑格尔(G.W. F.Hegel)所发展,进而为胡塞尔所完善,因为胡塞尔所提出的生活世界概念,真正从理性哲学的高度完 成了康德所聚焦的“认识何以可能”这一认识论问题的先验分析[1](P347)。
不过,较之于胡塞尔,许茨悬置了生活世界的纯粹观念性维度,且把旨在审视与批判自然科学轻狂 僭越的生活世界一改为充当社会哲学关键词的生活世界。在许茨那里,生活世界构成了人类一切活动 甚至是思想建构赖以发轫的原初畛域以及构成人性尚未完整展开、对象性认知的合理性尚未充分证成 的那个具有整体意义的原初状态。其生活世界概念自发端之时便同自然态度紧密关联,这一关联主要 通过对自然态度悬置问题的关注来加以彰显。在胡塞尔那里,自然的态度是未反思的态度,具有非反思 性,因而构成独断知识的基本前提,它素朴地设定了世界的存在,以致承载生命意义的生活世界沦为与 自我和意识无关的对象性的自在世界。许茨虽在某种程度上也批判自然态度的反思性,但也充分肯定 它对人的现实生活所发生的积极作用。因为自然态度是人们在生活世界中所抱持的基本态度,一如逻 辑推理中无需公理而只需从假设出发的自然思维那样。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世界中对人与物加以全面的 理解和探究,当然就要理解其朴素的种种预设。在许茨那里,生活世界不仅是一个同自然态度密切关涉 的世界,也是一个被原初焦虑状态所驱动的世界。原始焦虑状态构成了生活世界意义探究的重要前提, 因为它以近似终极关怀现象的形式遍布在人类文化史中,构成了推动人类社会持续发展嬗变的根本动 力。不惟如此,许茨视域中的生活世界还是一个具有主体间性的文化王国(主体解释得以可能的意义 架构),因而也构成了主体共享的实际场域与存在,即一个主体共在、共栖和共享且具有在先给定性与 相对独立性的世界。

【语言哲学】语言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简介

【语言哲学】语言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简介

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1929年6月18日-),是德国当代最重要的哲学家、社会理论家之一。

历任海德堡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所长以及德国马普协会生活世界研究所所长。

1994年荣休。

他同时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中坚人物。

他继承和发展了康德哲学,为“启蒙”进行了辩护,称现代性为“尚未完成之工程”,提出了著名的沟通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的理论,对后现代主义思潮进行了深刻的对话及有力的批判。

知识旨趣与社会实践哈贝马斯在知识论上的主张是:任何一个认识都起源于旨趣(knowledge interest)。

他提出人类旨趣的三种类型[1]:1. “经验─分析的科学研究”包含技术的认知旨趣2. “历史-解释学的科学研究”包含实践的认知旨趣3. 具有批判倾向的科学(critically oriented)的研究,包含解放的认知旨趣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主条目: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沟通行动理论1.Truth真实性prehensibility理解性3.Truthfulness真诚4.rightness公正(正当)学术与社会参与1999年德国决定出兵科索沃,哈贝马斯发表长篇文章,从政治伦理角度支持约施卡·菲舍尔和这个违背绿党政纲的出兵决定。

2003年4~5月间,哈贝马斯两次发表声明,反对伊拉克战争并支持加速欧洲一体化。

哈贝马斯于2001年4月访华,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做了题为《全球化压力下的欧洲民族国家》等一系列的演讲,在中国学术界反响巨大。

参考文献1. ^ Habermas, Jürgen. 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 Trans. Jeremy Shapiro. Boston:BeaconPress, 1971.外部链接∙清华法学论坛-哈贝马斯专栏∙哲学在线-哈贝马斯专题∙哈贝马斯访华∙Habermas Forum。

哈贝马斯语言观的理性主义根源

哈贝马斯语言观的理性主义根源
三位 一体 地表 征 了现代 思潮在 语 言 景 。 学转 向之后 语 用 学再转 折 的趋 势 。 交 往 行 动 理 论 ( O ) 的 TA 通过 对新康 德 主 义 的扬 弃和对 分析 语 言理 性主 义实质 运 动 的批 判 ,其理 性 主 义语 言观发 整 个 法 兰 克 福 学 派 一 个 主 要 展 了马克 思主 义的 实践 思想 ,体现 和 鲜 明 的特 征 是 ,为顺 应现 代 哲学
哈 贝马斯 语 言观 的 理性 主义 根 源
文◎ 邹 友 灵 ( 波 工 程 学 院 外 国语 学 院 宁 浙江宁波 )
摘 要 : 二 十 世 纪 是 分 析 哲 学 a t o (C ) c i n T A )、还 是他 的话语 伦 的主 流 时代 ,西方 哲 学 的第三 次 大 理 学 ( i c u s e h c )或普 遍 d sor e t is 转 变 即语 言 学转 向就此 蓬 勃展 开 。 语用 学 ( e e a r g a i S , gnr l p am tC ) 作 为 西方 马克 思主 义及 其 法 兰克福 都 自觉 地 契 合 与 表 征 了 现 代 哲 学
行 动理 论 ;话语 伦 理 学;普 遍语 用 论 与实 践辩 证法 的原 则基 础 ,其 批 的符号 互动 为特 质 的 生活世 界 ,其 判 理论 的哲 学深度 与 社会 广度 也 获 症 结在 于 :人 的本 质解 放要 超越 意 学; 西方马克 思 主义
西 方 马 克 思 主 义 处 于 资 本 主 得 了很 大发 展 。通过 对 分析哲 学 运 图一目的式 理 性 的钳 制 ,主 客 异 化 义 的直接 境遇 中,面对 着 一个 没有 动 的 深 刻 反 思 , 如 同 罗 尔 斯 、 齐 关系 的消 解经 由主体 间性 的符 号互 硝烟 的 “ 战场 ”。在 改 良主义 的 实 泽 克 、 罗 蒂 等 新 实 用 主 义 者 和 福 动 、社会 协作 和普 遍 共识 而达 成 ; 践策 略背 后 ,西 方 马克思 主 义流 派 柯 、利 奥塔 、德里达 等 后 结构主 义 并且 ,内在 于交 往行 动 中的合 理性 内蕴 着学 术与 理 论上 的独 特传 承 与 那 样 ,身 为后 马 克思 主 义 ( o t 也 正 是 人 类 物 种 再 生 产 的 前 提 条 ps— 严酷 抗 争 。其 代 表性 的支 系— — 法 M r i t a x )主要 代 表 的哈 贝 马斯 积 件 ,对和 谐 的追 求与 对 自由的 向往 s 兰 克福 学派 , 以激进 的 马克 思主 义 极 促成 了当代 哲学 思维 的政 治 伦理 正 深植 于人 种 再生产 的语 言 学机 制

哈贝马斯对语言哲学道德理论的批判

哈贝马斯对语言哲学道德理论的批判

哈贝马斯 (t g nHa ema) 对话伦 理学 ”deD s ust i,dso reehc) 既 源 自语 言哲 Ji e b r s 的“ r ( i i rehk i u s ti , k c s
学, 又超出语 言哲学 。说它 源 自语 言哲 学 , 因为对 话伦 理 学本 身 就是 西方 哲 学语 言 学转 向 以后 萌 生 是
性 陈述 、 价值 陈述 ) 是否有 真假性 的 问题 与验 证 描述 性命 题 ( 或者 事 实命 题 、 实判 断 、 事 描述 性 陈述 、 事 实 陈述 ) 的真假 问题等而论 之 , 以至于 以摩尔 ( E Mo r) G. . oe 为代表 的伦理 直觉 主义 ( tio i 、 i ut ns 以史 n i m)
以摩 尔为 代 表 的 伦理 直 觉主 义 、 史 蒂文 森 为 代 表 的 情感 主 义 和 以 黑 尔为 代 表 的规 定 主 义 都 基 于各 自的 前提 以 走 向 了道 德 怀疑 主 义 , 者说 , 对 道德 规 范 的 普 遍 有 效 性 提 出 了 巨大 的 挑 战 。 而哈 贝 马 斯 要 从 理 论 上 论 证 或 都 或 者 捍 卫 道 德规 范 的普 遍 有 效 性 , 势 必 要 对 伦 理 直 觉 主 义 、 感 主 义 与 规 定 主 义 各 自的 主 张作 出检 视 与 批 就 情 判 。其 对话 伦 理 学也 正 是 通 过 一 改语 言哲 学把 实践 性道 德 问题 排 除在 真理 问题 范 围 之 外 的做 法 , 而 得 以 突 从
哈 贝马斯 对语 言哲 学道 德 理论 的批 判
胡军 良
( 北 大 学 哲 学 与社 会 学 学 院 ,西安 7 O 6 ) 西 1 O 9

哈贝马斯“合法性”概念的语用学分析

哈贝马斯“合法性”概念的语用学分析

哈贝马斯“合法性”概念的语用学分析摘要:自然法和实证主义对法的“合法性”的认识是从语义学的范围中得到的,它们把法律作为一个封闭性的知识系统来认识,不但无法还原现代法治和真实面目,更将使对现代法治和认识陷入黔驴技穷的方法论困境。

而哈贝马斯则用语用学的方法证明了法的合法性来自法律商谈的立法程序,他把法律作为开放和行动系统来保证人们表达自由和权利。

本文主要探讨了几种方法对法的“合法性”认识,最终认为从语用学角度来探讨法的“合法性”是一种极具创造力的方法。

关键词:哈贝马斯;合法性;主体间性;语用学当代哲学家怀特海认为,全部西方哲学都不过是对柏拉图哲学的注释;此前近代的歌德也认为,凡是值得思考的问题都已经被人思考过了的,我们不过是重新思考而已。

确实如此,合法性——哈贝马斯所思考的问题被康德思考过了,而康德思考的问题又被柏拉图思考过了,但是柏拉图之后哲学家还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们对柏拉图所思考过的问题再思考时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形成了理论创新,创造了新的理论价值,哈贝马斯无疑是这其中的佼佼者。

在哈贝马斯看来,将法律仅仅当作“主客二分”的知识系统并据此而采用的语义分析方法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将法律当作“主体间性”的行动系统并据此而采用语用学的分析方法。

一、自然法和实证主义的“合法性”论证的语义学方法。

自然法把法律当作道德的附属物,当作道德“本体”在现实中的“表象”,法律规范中的基本权利被理解为道德权利的“摹本”。

作为一个有创见性的大家,哈貝马斯的理论抱负是开辟新的道路。

哈贝马斯指出:“而我则从这样一个假设出发:在后形而上学的论证层次上,法律规则和道德规则是同时从传统的伦理生活分化出来的,是作为两个虽然不同但相互补充的类型的行动规范而并列地出现的……假如我们这样一来避免了对自主性概念的道德主义狭隘化,康德的法权原则则失去了其媒介的功能;相反,它有助于澄清法律规则是在哪些方面区别于道德规则的。

”但是,哈贝马斯也认识到,与其“后”形而上学的论证层次不同,康德的论证思路是“前”形而上学的,他指出:“康德在其《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的思路,则与此不同。

哈贝马斯的启示

哈贝马斯的启示

哈贝马斯的启示曹卫东随着哈贝马斯传记和代表著作在中国的广泛翻译和出版,介绍哈贝马斯的生平和基本思想,对于我们将不再是一个知识问题,而是一个视角问题。

我个人始终认为,我们应当把哈贝马斯看作是西方马克思主义重要流派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

他著述之丰富,实在出乎我们的想象。

主要代表作既有我们熟知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认识与兴趣》、《合法化危机》、《交往行为理论》等,也有我们亟需翻译和研究的《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事实与价值》以及《真理与论证》等。

哈贝马斯自进入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开始涉猎学术研究开始,便以思想活跃、政治激进而著称于世。

他通过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对不同的思想领域(包括德国传统形而上学、社会理论以及英美语言哲学,特别是美国的语用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通过历史分析和社会分析,对西方思想史、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自身的历史进行了清理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自成一说的“交往行为理论”。

不容否认,“交往行为理论”作为一种后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确存在着普遍主义、折中主义以及西方中心主义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做深入的分析和批判。

但哈贝马斯把经典马克思主义学说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实践结合起来的尝试,值得我们予以认真关注,比如,对于晚期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分析、对于民族国家范畴的梳理,以及对于全球化语境下民主制度、公民资格和人权概念的反思等,都是十分富有启发意义的。

哈贝马斯的基本思想无须再作进一步的介绍,但哈贝马斯的思想特色还是值得我们进行归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论战性。

哈贝马斯进入学术领域后,便不断向各种不同的思想流派和代表人物提出挑战,掀起了一场又一场的学术论争。

值得重视的有:与波普尔、伽达默尔等的方法论之争;与福科、德里达等的现代性/后现代性之争;与亨利希的形而上学之争;与诺尔特等的历史学家之争;与鲁曼的社会理论之争、与罗尔斯的规范民主之争、与斯洛特迪杰克的基因技术之争以及与德国总理施洛德的第三条道路之争等等。

从康德到黑格尔论罗伯特.布兰顿的语用学语言哲学

从康德到黑格尔论罗伯特.布兰顿的语用学语言哲学

从康德到黑格尔----论罗伯特.布兰顿的语用学语言哲学《清晰阐释》是理论哲学中的里程碑,正如《正义论》在1970年代早期成为实践哲学的里程碑一样。

布兰顿对分析的语言哲学中错综复杂的讨论驾驭自如,终于成功完成了在语言哲学中的系统规划,而这项规划已由其他哲学家勾勒出来;[1]当然,布兰顿在其探究的重要细节中,也始终未曾忽略激发这项工作的远见卓识。

布兰顿的工作之所以能够出类拔萃,要归因于思辨冲动和持久耐力在他身上的罕见结合。

正是这种结合,才历尽艰辛,在形式语用学与推理语义学之间实现了富有创新性的关联,清晰地阐明了自我理解——它虽然已有传统可资利用,但也需要更新。

布兰顿运用复杂的语言理论这一工具,令人信服地成功描述了这样的实践活动:在其中,有言行能力的主体的理性和自律被表现出来。

布兰顿为康德式的有限心智观提供了新的语用学语汇,将概念解放出来,而概念既在独立于它的世界的限制当中理性地发挥作用,也在社会环境的范围内自力更生:“用我们的理性和理解能力而把我们从万事万物中分辨出来,表达了这样一种承诺:作为一系列特征而把我们区分出来的,是智识(sapience)而非感知(sentience)。

我们与非语言性动物(例如猫)一样,都具有感知能力,即在清醒的意义上有所意识的能力。

……而智识涉及的是理解或智力,而非反应性或兴奋能力。

”[2]我们是实质上参与到“给出和寻求理由”的实践活动当中的存在者。

当我们相互要求给予解释的时候,我们就在彼此之间为一切所作所为担负起责任。

我们让自己为理由所打动,这就是说,让自己以“更好的论证的约束力”赢得支持。

凡是我们运用概念,凡是我们服从推理性思想的语义规则和规范的时候,我们就活动在“理由空间当中”,也正是在这个领域当中,理由才算是理由。

[3] 在本文的第一部分(一至三节),我将在总体上描述布兰顿方法的特征,讨论他将形式语用学和推理语义学的富有创新性的结合,以此开始本文的论述。

在第二节中,我要处理的问题被布兰顿本人视为核心问题:为什么我们会对我们言说的内容要求客观有效性。

关于对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重建的普遍条件的思考

关于对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重建的普遍条件的思考

关于对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重建的普遍条件的思考[论文摘要]“普遍语用学”就是分析说话行为,研究语言的交往职能,探讨说者和听者之间的关系.阐述他们二者如何通过语言达到相互理解和一致的学说。

普遍语用学的重建可能相互理解的普遍条件有:一是言语行为的“双重结构”原理;二是在交往型、陈述型、表现型和规制型四种不同的交往形式中“兑现”有效性要求原理;三是“理想交往共同体”的“反事实的在先性”原理。

[论文关键词]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普遍条件;交往行为理论一、普遍语用学的概念哈贝马斯致力于对语言为中心的交往活动做出解释,并由此提出了著名的交往行为理论。

在他看来所谓交往行为都是以语言为中介的,人们对交往行为问题的探讨一刻也没有离开语言问题。

所以他在探讨交往行为理论时,将语言问题的讨论放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

在实际进程中,他也正是由语言运用问题切入交往问题的讨论。

他由语言及语言使用问题人手,建立了他的普遍语用学理论。

“普遍语用学”就是分析说话行为,研究语言的交往职能,探讨说者和听者之间的关系,阐述他们二者如何通过语言达到相互理解和一致的学说。

他从普遍语用学角度立论:现代理性必须是一个追问意义的“过程”,即人们通过语言的交往活动所达到的一种具体的“共识”。

这种在交往过程中所进行的普遍共识就是一种理性化过程,即“交往的理性”。

普遍语用学的目的就在于对特定语用主体的直觉语言知识的系统重建,因为一个有能力的主体对其自身语言具有直觉的“规则意识”。

换句话说,因为它重视了语用的特定情境,所以要对那种与个人或集团语用相关联的普遍的前理论知识即“理解可能性之规范条件”进行阐释。

因此,普遍语用学提醒人们注意不可避免的语用预设,因为正是这种预设引导了人们的语言交流;同时,也使这种语用学进入日常语言的实践即语言资质和理解为目的的交往活动,即交往资质的研究并对其进行普遍意义上的理性重建。

普遍语用学的任务就是确证和重建可能相互理解的普遍条件,即这种语用行为的目的在于达到“使理解成为最基本的”。

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诠释与批判的开题报告

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诠释与批判的开题报告

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诠释与批判的开题报告作为社会科学中重要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在解释和批判意义上均具有重要贡献。

在本开题报告中,将对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介绍和探讨。

首先,将对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做出明确的界定和说明。

普遍语用学是一种以语言为对象的哲学探讨,它关注的是语言的实际运用、语言与行动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涉及言语交际中的道德和法律方面的问题。

哈贝马斯认为,语言的使用是有规则的,并且这些规则是可以公开解释的。

因此,他提出了言语行动理论和通识互动行动理论等基础性概念和理论。

其次,将对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诠释意义进行研究。

哈贝马斯认为,在言语交际中,人们的语言行为是本质上面临着理解和诠释的过程,他提出了理解认识论为言语行动的基础。

这一认识论的基础是语境化理解的要求,即语言行为的实际意义是取决于在特定背景下的语言使用情况,包括语言使用者、对话关系、语境等方面。

因此,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提供了一种深入理解言语行动的思路和方法论,为人们解读言语行为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最后,将对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批判意义进行探讨。

哈贝马斯提出的言语行动理论和通识互动行动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理想化或者理论化的倾向。

这样的倾向使得哈贝马斯的理论难以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和验证。

同时,哈贝马斯的言语行动理论和通识互动行动理论中也存在某些不足之处,例如对那些特殊场合的言语行为进行的处理不够充分等。

综上所述,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在语言哲学、社会科学和法学等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同时,对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深入探讨和批判也是我们今后研究和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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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从康德到黑格尔:罗伯特·布兰顿的语用学语言哲学作者:哈贝马斯文章来源:《世界哲学》2005(6)韩东晖译(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清晰阐释》是理论哲学中的里程碑,正如《正义论》在1970年代早期成为实践哲学的里程碑一样。

布兰顿对分析的语言哲学中错综复杂的讨论驾驭自如,终于成功完成了在语言哲学中的系统规划,而这项规划已由其他哲学家勾勒出来;[1]当然,布兰顿在其探究的重要细节中,也始终未曾忽略激发这项工作的远见卓识。

布兰顿的工作之所以能够出类拔萃,要归因于思辨冲动和持久耐力在他身上的罕见结合。

正是这种结合,才历尽艰辛,在形式语用学与推理语义学之间实现了富有创新性的关联,清晰地阐明了自我理解——它虽然已有传统可资利用,但也需要更新。

布兰顿运用复杂的语言理论这一工具,令人信服地成功描述了这样的实践活动:在其中,有言行能力的主体的理性和自律被表现出来。

布兰顿为康德式的有限心智观提供了新的语用学语汇,将概念解放出来,而概念既在独立于它的世界的限制当中理性地发挥作用,也在社会环境的范围内自力更生:―用我们的理性和理解能力而把我们从万事万物中分辨出来,表达了这样一种承诺:作为一系列特征而把我们区分出来的,是智识(sapienc e)而非感知(sentienc e)。

我们与非语言性动物(例如猫)一样,都具有感知能力,即在清醒的意义上有所意识的能力。

……而智识涉及的是理解或智力,而非反应性或兴奋能力。

‖[2]我们是实质上参与到―给出和寻求理由‖的实践活动当中的存在者。

当我们相互要求给予解释的时候,我们就在彼此之间为一切所作所为担负起责任。

我们让自己为理由所打动,这就是说,让自己以―更好的论证的约束力‖赢得支持。

凡是我们运用概念,凡是我们服从推理性思想的语义规则和规范的时候,我们就活动在―理由空间当中‖,也正是在这个领域当中,理由才算是理由。

[3]在本文的第一部分(一至三节),我将在总体上描述布兰顿方法的特征,讨论他将形式语用学和推理语义学的富有创新性的结合,以此开始本文的论述。

在第二节中,我要处理的问题被布兰顿本人视为核心问题:为什么我们会对我们言说的内容要求客观有效性。

是第三节中,我们将勾勒布兰顿对此问题的回答。

这三节用以批判性地重构一种思想链条,这一链条最终使我们超越了由我们这些参与者本身所采取的视角所能分辨的东西。

在第二部分(四至六节),我将考察对概念实在论的后果,而这一理论正是布兰顿在处理客观性问题时,认为他不得不采取的。

一1.布兰顿集中讨论的是交谈(disc ourse)当中言语行为的作用,从而确定其语言分析的方向为语用学的。

断言式的言语行为(assertoric speec h acts)被视为基础性的,既用作获取真值论断(―claims‖)的工具,也用作支持或反对真值论断的理由。

理由能否算作好的,取决于在主体间得到遵守的逻辑的和概念性-语义学的(conc eptual-semantic)规则。

这些皆可解读为语言共同体的实践活动。

[4]对这一分析来说,具有最终决定性的是―是‖或―否‖的立场,参与者凭借这些立场而对彼此之间的有效性论断做出回应。

[5]因此,布兰顿对语言的分析,参照了这样一个例子:通过交互―记分‖的方式来调节交往行为的交流。

每一个参与者都拿自己的有效性论断与他人的相比较,以此来评价他人的有效性论断,并记清楚每个人都得了多少分。

这一语义学思路源于维特根斯坦的洞见:(1)如何做事的实践知识优先于清晰地专题化的知识,正如(2)语言共同体的社会实践优先于个别说话者的私人意向。

(1)布兰顿将言行的规范作为起点,而这些规范通过隐含的知识指导着行为。

在整体上构造起来的语言,构成了说话者在以谓词方式去判断之前(prepr edic atively)就已知道的生活世界,而这个说话者知道人们如何进行言说(utter anc es)和理解言说;要做到这一点,他们无须具有关于规则和原则的清晰知识。

不过,在获取自然语言过程中,参与者同时也获取了一种能力,能够将随之而发生、仅仅是习惯性的―知道如何去做‖(know-how)变得清楚明白,并将其转化为专题性的―知-识‖(know-that)。

具有言行能力的主体,对于在实践中他们是怎样做的,原则上能够通过反思重新获得并清楚表达他们所知的一切。

布兰顿认为这种―表达性能力‖与能够说出我们如何做事的能力有关。

逻辑语汇便服务于这一目的。

我们的语汇如何以遵守规则的方式来使用?——借助逻辑表达式的帮助,我们就可以清晰阐释对这个问题的直觉知识:―在较弱的意义上,任何参与语言活动,从而运用概念的东西,都是理性的存在者;在较强的意义上,理性的存在者不仅是使用语言的存在者,至少也潜在地是运用逻辑的存在者。

这就是我们应当采取的理解自身的方式:即满足这一双重表达性条件的存在者。

‖(第xxi页)布兰顿自己的理论在方法上就利用了这一倾向,即通过自我恢复和反思来改善已被纳入语言当中的自身。

正如逻辑学首次把人们自然而然掌握的逻辑规则清晰地说出来,形式语用学(如此书标题所示)就应当重新构造关于―语言如何通过交往而被使用‖的知识:―表达理论……要说明清楚分明的(explicit)东西如何从隐含不明的(implicit)东西中产生‖。

首先,它必须说明命题性内容(即清晰的东西的形式)是通过规范被赋予的,而这规范却是隐含在推论性实践当中的,这就是说,必须说明具有这一内容的用法的正当性何在。

其次,表达理论还必须说明,这些隐含不明的、赋予内容的规范又如何能够使自身在规则或原则的形式中成为清楚分明的。

‖(第77页)(2)随着语言的转向,认识的权威从主体的私人经验转到语言共同体的公共实践手中。

当然,当我们对被传达的句子内容的理解,取代了―对对象的表象‖的时候,这一转折并不只是远离了知识的表象模式,同时也是向达成理解(Verst?ndigung)的交往模式的转折,从而就语言共同体的成员彼此相互承认为有责任能力的主体而言,为社会性模式的优先性钤上了证明的印信。

借助交往的社会化,他们开始卷入主体间关系的网络,在那里,他们必须相互负责,做出解释。

由于这种可负责性(answer ability)必须兑换为各种理由的硬币,给出和寻求理由的推论性实践也就构成日常交往的基础设施。

而且,社会性的优先性也与方法论的抉择息息相关,这个抉择就是理论家采取了第二人称态度,并从交往中另一个参与者的视角出发,分析说话者的言说。

布兰顿在这里追随实用主义传统,通过从完成行为的行动者的观点出发,来分析相关现象的方式,避免了客观化的心灵主义(m entalism)。

因此,举例来说,―真‖是什么或意味什么的描述性问题就被下面这种完成行为式的问题所取代:当我们处理像―真的‖这种东西的时候,我们是怎样做的;例如,强调我们是在采纳真的陈述,或是强调把我们对这些陈述的接受推荐给别人,抑或强调我们通常发现这些陈述是有用的,等等。

布兰顿采取这种反客观主义的策略,用以考察一般意义上的推论活动:―这一模式所面临的说明性的基本挑战在于,为了把一组社会实践活动恰当地理解为包含着这样的实际态度,即将完成行为接受为或处理为具有论断或断言的意蕴,这组活动必须展现的结构是什么。

‖(第141页以下)但是,我们将看到,语言分析家不仅必须采取试图理解言说内容的倾听者的视角,还必须采取互动过程中参与者的完成行为式态度,而作为参与者,他―接受或处理‖对话者的言语行为,以便查明他本人是否能够接受这个断言为真。

2.如果参与者[就某论断]而采取了某种立场,而从其接受者的角度出发来考虑说话者的言说,这样的方法论抉择就有其重要的结果。

意义理论的基本问题是:理解断言或命题究竟是什么意思?而这一问题现在被另一个问题所取代:当解释者―正确地‖把说话者―接受或处理‖为以其言语行为而提出真值论断者的时候,他在做什么?在此必须区分两个步骤。

其一,当解释者把言语行为归于说话人,后者以此断言语句―p‖为真,从而使自己对―p‖做出承诺。

这种表示态度的行为(―承担‖)被解释者理解为说话人方面的自我约束行为(―承诺‖)。

在选择断定语态时,说话人会感到必要时有义务给出理由,说明他为什么认为―p‖为真。

不过,除非他同时也掂量了这些理由的―分量‖,否则它们就不可能被理解。

其二,这就说明了为什么解释者反过来就被他归之于说话人的有效性论断而采取了立场。

他也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估量了一下―p‖是不是正确的。

他会承认说话人有资格断言―p‖,这当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即便解释者未曾得出任何结论性的评价,并暂时放弃赞同或否弃该论断,这自然也是采取了立场。

)因此,布兰顿就把断定描述为说话人的言说,允许解释者只要认为它合适,就可以把真值论断和相应的承诺归之于说话人。

命题―p‖的地位决定了说话人是否有资格断定―p‖,这一地位取决于解释者如何评价说话人提出的真值论断,即取决于他是否采纳了被归之于说话人的有效性论断。

由此,这一分析就从解释者的实际态度开始,特别是与他对真值论断的―是‖或―否‖的回应相关。

这样,言语行为对解释者来说看起来如何,他认为它如何,就成为决定性的。

正是支持把言语行为分析为―被接受‖的言语行为这一抉择,说明了交往活动参与者的态度相对于其言说地位的优先性。

这一优先性也激发了―记分‖隐喻,而且实际上也促成了交谈与篮球赛的全面比较。

就其基本情形而言,推论性实践活动在于交换断定、疑问和答复,对话者将这些东西都相互归于彼此,并就可能的理由进行评估;在这里,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观点出发,记录下谁有资格进行何种言语行为,谁诚心诚意接受了何种断言,最后,谁透支了通常一致认可的可信度帐户,因为与这一可信度相关的有效性论断并未以推论的方式得到确证,从而使自己在其队友眼中丧失了信用。

每个参与者都根据自己的贡献记录下―得分‖,与此同时也在计算着其他人根据各自的贡献而达到的―分数‖。

3.布兰顿的原创性不仅在于形式语用学的特殊构想,更多的在于另一个天才的策略,即把推理活动的描述与语义学理论联系起来,使二者像嵌齿轮那样相互连锁。

为此,布兰顿借用了达米特对意义的知识性解释:如果我们既知道断言性语句在何种条件下被断定,也知道对于参与者来说,由于接受该断言所导致的后果,那么,我们也就理解了它。

关于语言理解的这一知识性构想,被修改成适合于第二人称的视角,作为第二人称的人能够要求知道满足可断定性条件的理由,也能从被接受的断言中得出其后果。

布兰顿进一步追随塞拉斯,假定这种对正当性的辩护,由于它与表达式的可能运用的语境和后果相关,因此得到―有实际内容的‖推理关系的支持,这种关系已经固定在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内容当中,不可分离。

[6]根据推理性的语义学,语言表达式的概念内容可以借助这一表达式在实质性推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来分析,而这种语义学就与(作为其镜像的)关于交谈的设想十分符合,从而被布兰顿界定为―理由的生产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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