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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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部门及相关人员在食品销售环节中的活动,并适用于全部销售对象为消费者的食品销售活动。

第三条食品销售活动应遵从以下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不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3.供应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有意误导消费者;4.加强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第二章食品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第四条销售部门应严格依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选定可靠的食品供应商。

第五条食品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2.严格遵守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从源头掌控食品质量安全风险;3.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掌控体系;4.供应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检验证明。

第六条销售部门在与食品供应商合作之前,应进行多方面的评估和审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信誉和食品质量安全记录;2.食品供应商的生产工艺、原材料子采购、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3.食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检测本领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4.食品供应商的生产场合、设备、卫生条件等方面的合规情况;5.食品供应商的质量风险掌控本领和售后服务本领。

第七条销售部门应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包含食品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合作协议、评估和审核记录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档案更新和审查。

第八条销售部门应与食品供应商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掌控第九条销售部门应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掌控,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确保食品贮存和陈设环境清洁、整齐,避开污染和交叉感染;2.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要求,不得销售过期或变质食品;3.定期检查和维护冷链设施,确保食品的温度适合;4.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的检查,防止虚假标注和伪劣食品的流入;5.建立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对显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采取及时召回和处理措施;6.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认得和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生产销售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生产、销售安全。

第三条食品生产、销售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销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食品。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原料、辅料、添加剂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材料质量安全。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持生产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标注食品标签,如实填写食品名称、成分、保质期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食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销售食品。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者应当保持食品存储设施清洁卫生,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者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召回管理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措施,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1一、目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2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企业信誉,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本企业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进货,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查验食品包装标识,严禁采购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2. 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变质。

(2)根据食品种类、性质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工与销售管理(1)食品加工、销售人员应遵守卫生要求,保持个人卫生。

(2)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质量。

4. 食品安全自查(1)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自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5. 食品质量信息公示(1)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质量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

(2)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和解决。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食品安全知识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知识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知识销售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销售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知识销售管理的基本要求(一)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销售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销售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条食品进货管理(一)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商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二)销售单位应按照《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要求,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证明以及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销售单位应对进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条食品储存管理(一)销售单位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储存条件、保质期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三)销售单位应对变质、过期、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食品销售管理(一)销售单位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进行销售。

(二)销售单位应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查验,包括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销售单位应对散装食品进行标识,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一)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二)销售单位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销售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1.2 本公司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3 本公司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组织架构2.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3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采购管理制度(1)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验收,确保进货质量。

3.2 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生产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建立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检验。

3.3 储存管理制度(1)建立仓储管理制度,对食品原料、辅料、成品等实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

(2)建立仓储环境监测制度,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4 销售管理制度(1)建立销售渠道管理制度,对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把控。

(2)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可追溯。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4.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4.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1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

5.2 建立应急处理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5.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6.1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食品销售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场所、市场、超市、餐饮服务、电商平台等。

三、具体内容1. 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销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食品销售许可证,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

2. 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销售单位应明确食品安全的全员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3. 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及时退回或处理。

4. 食品储存和保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和保管制度,规定食品的存放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定期对冷藏和冷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新鲜度。

5. 食品包装和标签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包装,并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确保食品包装和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6. 食品销售环境和设施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卫生,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无害生物不得进入销售环节。

同时,应做好食品销售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7. 食品销售员培训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组织销售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销售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储存和销售食品。

8. 食品追溯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进货、销售、退货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能够追溯到每一批次食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

9.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和上报程序,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2)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餐饮和进出口食品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制度:一、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采购食品时,严格查验供货者(包括批发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二)对购入的食品,仔细查验并索取由供货者签名或者盖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报告、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该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上述相关的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购入该种食品时查验索取。

(三)每次购进食品,都应索取供货者出具的加盖印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

销售凭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查验和索取的营业执照(____明)、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凭证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该批次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进食品,及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该批次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三)经常查阅进货台账,检查食品的保存和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____、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货架进行无害化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别存放,不得与洗涤化工用品、日杂用品等商品混放。

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销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适用于全部食品销售企业,包含食品生产、包装、运输、仓储以及销售等环节。

2. 基本原则2.1 合法合规原则:食品销售企业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合法合规。

2.2 防备为主原则:食品销售企业应采取防备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避开食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2.3 全员参加原则:食品销售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够参加到食品安全管理中来。

2.4 责任追究原则: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追责,不能推卸责任。

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3.1 食品安全组织架构:食品销售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组织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2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销售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销售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掌控和管理。

3.4 食品安全监控: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对生产环节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掌控。

3.5 食品追溯体系: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以追溯到生产源头,以便追踪和掌控食品安全问题。

4. 生产管理要求4.1 原材料子采购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原材料子采购台账,确保采购的原材料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加工操作规范:食品销售企业应订立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加工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卫生要求等,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4.3 设备设施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定期检查、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避开设备设施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

4.4 卫生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工作,保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乾净。

4.5 包装和存储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料子,并建立包装和存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包装和存储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食品安全制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制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制售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食品生产与加工管理1. 生产环境要求:-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 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2. 原材料管理:-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无污染、无变质。

3. 生产过程控制:-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生产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1. 储存条件:- 食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

- 定期检查库存,防止食品过期或变质。

2. 运输要求:-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避免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管理1. 销售环境:- 销售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 销售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2. 销售行为:- 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码标价,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五、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2. 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一、引言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食品销售经营者作为食品流通的重要环节,肩负着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加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3. 促进食品销售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三、制度内容1. 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2)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确保标识内容真实、完整。

2. 食品储存制度(1)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条件,并保持通风、清洁。

3. 食品销售制度(1)食品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2)食品销售者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5.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自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 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2)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主动召回,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销售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销售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销售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责任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采取措施,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不得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三章食品安全生产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

第四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对不合格或者变质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经营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食品;(二)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经营的食品。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销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销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第三条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员工食品安全知识;3. 负责审查、批准食品安全管理计划;4. 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5. 负责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监督、检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3. 负责对食品原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等实施检验、检测;4. 负责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销毁;5.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上报。

第八条各部门、岗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等;2. 储存部门:负责食品储存条件的管理,确保食品储存安全;3. 加工部门:负责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控制,确保食品加工卫生;4.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销售安全;5.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九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2. 优先采购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质量认证的食品;3. 采购渠道合法,确保食品来源可靠;4. 采购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第十条食品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验收人员对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进行核对;2. 验收人员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污染等情况;3. 验收人员对食品进行感官检验,如色泽、气味、口感等;4. 验收人员对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如微生物、重金属等;5. 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退回供应商。

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销售的部门及个人。

三、责任部门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更新。

2. 销售部门负责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销售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四、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采购管理-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 食品验收管理- 对进货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食品来源清晰、质量合格。

- 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等信息。

3. 食品储存管理- 食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避免直接阳光照射。

- 定期检查库存,确保食品未过期、未变质。

4. 食品展示管理- 展示食品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

- 定期清洁展示柜和展示区域。

5. 食品销售管理- 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对消费者提出的疑问进行正确解答。

- 销售过程中应遵守先到期先销售的原则。

6. 食品追溯管理-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性。

- 记录销售的食品信息,包括购买者信息,以便必要时进行追溯。

7. 食品安全培训-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更新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时,应及时对员工进行再培训。

8.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召回问题食品、通知相关方等。

9. 文件和记录管理- 妥善保存食品采购、验收、销售等相关文件和记录。

- 记录应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后六个月,且不得少于两年。

五、监督检查1.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效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食品安全产品销售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产品销售实施监督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产品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产品销售管理第五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六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产品来源合法,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二)产品包装标识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成分表、贮存条件等;(三)产品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四)销售场所卫生整洁,具备食品储存、展示、销售等功能区域;(五)销售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素养,保持个人卫生。

第七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实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以下资料:(一)供货商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资质;(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三)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四)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第八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九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实行退市召回制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召回措施。

第十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应实行不合格产品公告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一条销售食品安全产品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以下措施:(一)停止销售涉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二)封存涉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相关原料、包装材料、生产工具等;(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四)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召回已售出的涉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

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零售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零售门店)。

第三条零售门店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零售门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门店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对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七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九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和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应当分类、分区域存放,生熟食品、肉类与非肉类食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冷藏、冷冻食品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保持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食品应当放置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销售区域,不得在店外摆放。

第十六条零售门店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第六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七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标识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包装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八条食品包装标识应当包含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内容。

食品安全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销售记录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销售记录管理。

第三条记录内容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销售记录,记录以下内容:1.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2. 食品原料、辅料、添加剂的名称、来源、批号、数量、使用量等信息;3.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操作规程及卫生要求;4. 食品检验报告、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5. 食品销售渠道、客户信息、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6. 食品召回、退货、废弃处理记录;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8. 其他应当记录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四条记录要求1. 食品安全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篡改、隐瞒;2. 食品安全销售记录应当使用电子或者纸质记录,确保长期保存;3. 食品安全销售记录应当及时更新,以便于查询、追溯;4. 食品安全销售记录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条记录方式1. 食品经营者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销售记录系统,实现记录电子化、信息化;2. 电子记录系统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恢复功能,确保数据安全;3. 纸质记录应当使用规范的表格,字迹清晰,易于保存;4.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销售记录进行审核、归档,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记录的查阅与保管1. 食品经营者应当允许消费者、监管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查阅食品安全销售记录;2. 查阅食品安全销售记录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隐私;3. 食品安全销售记录应当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或者被非法获取;4.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销售记录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当有专人负责,确保记录不再可用。

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进货查验第八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并留存复印件。

第九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种类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食品安全措施,如冷藏、冷冻、密封、防潮等。

第四章食品储存和运输第十一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运输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第十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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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
商部门报告。

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

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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