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第10讲讲义
一建法规陈印精讲讲义整理版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通关主讲老师:陈印10陈印-法规 1Z304000(2)建筑工程合同制度2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类无效施工合同:①超越资质②挂靠③中标无效④转包、违法分包。
但要注意:(1)垫资虽然违反建设部禁止性规定,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自由原理,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014年二级真题】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承包人未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订立的合同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C.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D.分包单位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E.建设单位为逃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答案】ABE【模拟题】下列关于无效合同主要类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B.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违反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C【无效施工合同的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13二级真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款为1亿元。
施工成本为0.9亿元,按发包人核算造价为0.95亿元,按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计算为1.1亿元。
后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则该企业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最高结算价款为()亿元。
A.1B.0.9C.0.95D.1.1【答案】A(提示: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的,参照无效合同约定付款)【效力待定合同】【2013年二级真题】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
2019备考执业药师法规讲义10第十章
第十章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14分(难)1分)4分)1-2分)1-2分)0-1分) 第一节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概述 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①行政处罚:药监部门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破财)②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
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丢面子) 题:①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②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 ③因药品缺陷向患者赔偿属于(民事责任) 第二节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 1.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1)假药的认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③变质的; 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其他生产假药行为的认定:具有以下几种行为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生产假药: ①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②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③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
其他销售假药行为的认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销售”假药。
2、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责任 (1)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责任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解
(八)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 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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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一)自律遵规的 义务,即从业人员 在作业过程中,应 当遵守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服从管 理,正确佩带和使 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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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觉学习 安全生产知识的义 务,努力掌握本职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 产知识,提高安全 生产技能,增强事 故预防和应急处理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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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报 告义务,即发现 事故隐患或者其 它不安全因素时, 应当立即向现场 安全管理人员或 者本单位负责人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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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 年6月29日通过;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2年06月29日 实施日期:2002年11月01日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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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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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负有的职责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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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共有6章64条;该条例规定对事故发 生单位最高可处200万元以上500万 元以下的罚款。条例经2007年3月28 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教师资格证科目:理论精讲-法律法规(讲义+笔记)
课程安理论精讲--法律法规(讲义笔记)排第六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第六章附则讲义P106第六部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序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九条【调节原则】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二十一条【诉讼条件】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1.【2019下小学】(书上无)小学生罗某在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受伤,学校和学生家长书面请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主管部门完成调解的时间应为()。
A.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B.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C.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D.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2.【2018下小学】(书上无)小学生高某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不慎受伤,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高某父母与学校就事故处理达成了协议,但事后学校拒不履行协议。
对此,高某父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依法提起诉讼B.依法申请行政复议C.依法提出申诉D.依法申请行政仲裁讲义P106第六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二十六条【学校责任赔偿范围】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追偿】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二十八条【监护人赔偿】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1.【2022上中学】初一学生余亮离校后故意将同学赵刚打伤。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应对赵刚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2024二建法规讲义
2024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讲义一、建设工程法规体系1. 了解我国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与体系构成。
2. 掌握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二、建设法律关系1. 了解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 掌握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三、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1. 了解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2. 掌握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1. 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2. 掌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相关内容。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2. 掌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3. 熟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制度等相关内容。
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1. 了解招标投标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2. 掌握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的过程及要求。
3. 熟悉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和招标文件的内容。
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方法。
2. 掌握施工合同的组成和履行要求。
3. 熟悉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4. 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八、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保护1.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和保护范围。
2. 掌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申请与保护。
3. 熟悉建设工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侵权责任。
九、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1. 了解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节能减排的意义。
2. 掌握建设工程中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节能减排的技术要求。
3. 熟悉环保部门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监管要求。
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1. 了解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 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要求。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教案 第10课
课题: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教案目标:1. 了解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 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内容;3. 能够运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指导实际教学和工作。
教学重点:1. 了解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2. 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影响;3. 运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指导学前教育实践和工作。
教学难点:1. 理解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原则和机制;2. 运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指导学前教育实践和工作。
教学方法:1. 讲授法;2. 案例分析法;3. 互动讨论法;教学内容:1.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概念和意义;2.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3.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影响;4.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指导作用和应用方法。
教学过程:一、导入(5分钟)老师通过提问和概述等方式,引起学生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兴趣,让学生了解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对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讲授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概念和意义(10分钟)1.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定义;2.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意义和作用;3.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对学前教育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20分钟)1.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2.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3.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原则和机制。
四、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影响(15分钟)1.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2. 学前教育法规的影响和效果;3.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五、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指导作用和应用方法(15分钟)1.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对学前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2.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应用方法;3.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落实和执行。
六、案例分析(20分钟)老师结合具体案例,让学生运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分析学前教育实践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七、互动讨论(15分钟)老师和学生进行互动讨论,总结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应用方法和作用,解答学生的问题和疑惑。
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法律法规讲义讲特种
按照演练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
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保障
救援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 援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 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 处置能力。
物资储备保障
建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物资储备 库,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调用 ,为应急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及时通报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方面的信息。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烟花爆竹特种作 业人员,各级政府部门应依法严厉打击。
社会监督参与机制完善
鼓励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烟花爆竹特种 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 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报告和处理事故隐患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 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 告,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02 烟花爆竹行业相关法律法 规
国家层面法律法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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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 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是烟花爆竹行业的 基础性法规。
《安全生产法》
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监管职责、事 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内容,适用于所有行业, 包括烟花爆竹行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义(2024)
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禁忌的 劳动。
工伤保险制度
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时获得医疗救 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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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
2024/1/29
火灾预防制度
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 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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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及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程序
01
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处理决定、执行与
监督。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02 根据事故性质、损失程度、责任大小等因素,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
03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2024/1/29
初始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处于初创阶段,主要 借鉴苏联等国家的经验,制定了一些基本的劳动保护法规 。
发展阶段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问题 日益突出,国家开始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逐步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确保生产安全。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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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措施
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 装备、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等。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 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 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 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 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从业人员在 遭受工伤事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 补偿。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讲义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讲义
3)主观方面:卫生违法必须是行 为人有主观过错的行为(包括故 意和过失)。
4)客观方面:卫生违法必须是客 观上违反卫生法规定的行为,必 须具有社会危害性。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讲义
医疗事故构成
® 《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 ® 《母婴保健法》、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
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讲义
二、主要关注
® 机构与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 业规则等
® 药事管理组织和人员、规范处方、合理 用药等。
® 规范用血、紧急采血资格等 ® 传染病预防、诊治、报告等 ® 母婴保健人员资质、行为规范等 ® 食品安全的管理(依据授权)
®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 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 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 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 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讲义
不属于医疗事故
®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 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妇检案) ® 自主权(患者身体组织的处分权,如:尸检后脏器不
归还’) ® 人格尊重权 ® 财产权:多收费 ® 受监护权:不完全行为能力人 ® 名誉权: 如:‘石女’、‘艾滋病阳性’ ® 肖像权 如:‘面部血管瘤治愈后面传照片’、‘论
文附照片,病案分析附病例号’。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讲义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讲义
思考与讨论
教育法律法规(讲义)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权利保护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讲义)第一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讲义P59一、教师的权利1.教师作为一般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仰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2.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讲义P60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一、教师的权利2.学术交流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一、教师的权利3.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民主管理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代表大会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和其他方式的培训【2020下中学】1.寒假期间,某中学要求所有教师加班两周,对于不加班的教师予以扣发工资处理。
学校的做法()。
A.正确,学校有权给教师布置工作任务B.正确,学校可以合理使用教师的时间C.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自由发展权D.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带薪休假权【2018下中学】(讲义无)2.某中学规定,教师因休产假不能工作的,其工资由学校扣除用作其他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用。
该学校的做法()。
A.不合法,侵犯了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权利B.不合法,代课教师的工资应由学校自筹经费予以保障C.合法,学校享有对教师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D.合法,学校享有按照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讲义P61拓展延伸-教育惩戒权(了解-不用背)讲义P61-62拓展延伸-教育惩戒权(了解-不用背)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②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③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④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⑤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⑥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⑦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⑧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档案法律法规讲义
档案法律法规讲义一、概述档案是记录人类活动的载体,档案管理是对记录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活动的管理。
在法律法规中,档案管理也有着相关规定,主要目的是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档案能够为历史研究、行政管理、司法审判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档案管理的法律依据1.档案法–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基本原则和要求。
2.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各项规定和标准,细化了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数字档案管理、档案保管期限等方面的规定。
三、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1.档案的收集–应建立档案收集目录和机制,明确收集范围和标准,确保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2.档案的整理–对已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鉴定等工作,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方便查阅和利用。
3.档案的保管–按照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和要求,妥善保管各类档案,防止损毁、丢失或遗失。
4.档案的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为历史研究、政务管理、司法审判等提供支持,促进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
四、档案管理中的法律责任1.违法档案处理–对于恶意篡改、销毁档案的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档案管理不当–如果因档案管理不当导致档案遗失、损坏等后果,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档案管理的未来发展1.数字化档案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档案管理将成为未来的趋势,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2.合作共享–档案管理部门间的合作共享,能够提高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实现更好的资源优化利用。
六、结语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传承文化、保障公民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是每位档案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
希望通过本讲义的学习,能够加深对档案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员工培训讲义PPT课件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 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 投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安全投 入以及安全投入的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可以不设 立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 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 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 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一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 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事故均为企业发生的事故划分,不含 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单行法律。 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制度。 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
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落实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数及时报 告的义务。
HR课程之法律法规讲义(PPT 40张)
三、新法下的规章制度之绩效考核规则
在新员工入职时,企业可以与新员工约定试用期, 考核员工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在试用期之 后的正式合同期里,用人单位则可以对劳动者能否胜 任工作,是否履行职责进行相应的考核。
(一)试用期期间的考核制度
1、试用期的考核制度 试用期业绩任务制定与业绩考核 试用期解除的法定依据和程序 其一:法定的依据。公司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即达到什么标准方予以转正,反之要有劳动合同终止 的规定或约定; 其二:经过法定的程序。企业最好有《试用期不合 格》通知书,告知对方,且此《通知书》及《解除劳 动合同通知书》最迟在试用期最后一天送达,在此之 前还要通知工会。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人事管理, 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 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具体而言有三个方 面的含义: 其一:确保企业实现合法规范化运作;
其二: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提升,按照绩效管 理和稳健经营的要求提高企业利润率; 其三:预防和节制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通过规章制 度的规范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的隐患。
(二)岗位管理制度
岗位管理制度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层面上的重要性是不 言而喻的,但是就法律上的重要性而言,并未因其企 业的相当注意和足够理解。《劳动合同法》中设计的 岗位管理的规定主要有: 1、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之“工作内容”的约定 2、薪资约定不明时参照相同或相近岗位同工同酬原 则处理 3、涉及非过失性解除之前的法定调整岗位的程序 4、劳务派遣中的岗位约定事项
实务指南:
1、依法定程序制定有效的年休假制度 2、相应调整和改进现行的年休假制度 3、进行年休假制度事项的自主性设计 4、利用工会协商机制灵活处理年假 5、特别注意法定情形的法律责任
高等教育法规讲义
第一章教育法学的发展一、教育法制建设发展的第一阶段(19世纪70年代至19世纪末)这一时期,是现代资本主义教育制度的产生时期,也是教育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
19世纪70年代,西方主要国家开始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科技和经济获得迅速的发展,政治上趋于保守、稳定,对现代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提出迫切的需求和必要的条件,而与现代教育紧密相联的教育法制建设也就提到了各国立法机关的议程上来了。
1870年,英国颁布了《初等教育法》,也称《福斯特法案》,确立了英国现代国民教育制度的基础。
1872年,以普鲁士为主体的德意志帝国建立之初,为适应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侵略扩张的需要。
制定了《普通学校法》,把6~14岁的8年初等教育规定为强迫义务教育阶段,并对原有的初等教育系统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1881年,法国颁布了《费里法》,确立了国民教育制度及其义务性、免费性和世俗性三项重要原则;1882年,又发布法律,把义务教育年龄规定为6~13岁。
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之后,为尽快加入世界列强的行列,从教育入手,开启民智、发展国家,分别于1872年和1879年颁布了《学制》和《教育令》,奠定了日本现代教育制度的基础。
这一阶段的各国教育立法活动,开创了现代的教育法制建设进程。
其主要侧重于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而对其他领域的教育立法关注不多,但毕竟走出了教育法制建设的第一步。
二、教育法制建设发展的第二阶段(20世纪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这一时期是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完成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时期,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侵略扩张政策给教育立法留下了深刻的历史烙印。
1902年,英国颁布了《巴尔福法案》,这是英国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第一个重要的教育法案。
它确立了由地方教育机关负责地方初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并对中等教育的发展规定了相应的促进措施。
1918年英国又一次颁布了《初等教育法》,即著名的《费舍法案》,规定了幼儿教育的法律措施,还对童工的劳动时间进行限制,对和义务教育的年限作了新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讲义p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10讲讲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众监督、社区组织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公民、工会、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权利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目前,我国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很多。
这些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规定,从不同方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的统称,具体包括两类政府部门,一类是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九十四条所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另一类是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有关部门”。
法律所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职权之一,是依法对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从4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2024一建法规深度精讲讲义
2024一建法规深度精讲讲义一、一建法规是啥?宝子们,咱们先唠唠这个一建法规是个啥玩意儿。
一建呢,就是一级建造师,这可是建筑行业里相当厉害的一个资格证。
那法规呢,就是这个考试里特别重要的一部分。
它就像游戏规则一样,你要是想在建筑这个大游戏场上好好玩,就得把这些规则摸得透透的。
这法规涵盖了好多方面的内容,从建筑项目的招投标,到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权益保障,再到最后的竣工验收,都有相应的法规管着。
你要是不懂这些法规,那可就像盲人摸象,到处碰壁。
比如说招投标吧,这里面的法规可严格了,要是不小心违规了,那这个项目可能就黄了,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所以啊,咱们得重视这个法规的学习。
二、为啥要深度精讲?咱为啥要搞这个深度精讲呢?宝子们,这法规的条文又多又杂,就像一团乱麻。
如果只是简单地看两眼,那根本就入不了门。
深度精讲就是要把这团乱麻一根一根地理清楚。
比如说,有些法规条文看起来很相似,但实际含义却大不相同。
就像双胞胎,乍一看一样,仔细瞧区别可大了。
只有深度精讲,才能把这些细微的差别给找出来。
而且啊,考试的时候可不会出那些简单的题目,都是各种弯弯绕绕的。
如果咱们不深入学习,到时候在考场上就只能干瞪眼,望着题目叹气。
所以啊,深度精讲是咱们顺利通过一建法规考试的必经之路。
三、法规中的重点板块。
1. 工程招投标法规。
这可是个超级重要的板块。
宝子们,招投标就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各个建筑公司都在这个战场上竞争项目。
这里面的法规就是保障这场战争公平公正的规则。
比如说,招标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布招标公告,不能搞暗箱操作。
投标方呢,也得如实提供自己的资质和报价,不能虚报。
要是有谁违反了这些规定,那可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就像在游戏里开挂一样,是不被允许的。
而且啊,这里面涉及到的各种时间节点也很关键,什么投标截止日期啦,开标日期啦,都得牢记在心。
2. 工程合同法规。
工程合同就像是建筑项目的宪法。
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工程的质量要求,到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再到工期的约定,都在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
陈印法规面授精讲讲义葵花宝典
陈印法规面授精讲讲义葵花宝典前言陈印法规面授精讲讲义葵花宝典是一份关于法规面授和精讲的讲义。
本文将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什么是法规面授和精讲•法规面授和精讲的作用和意义•法规面授和精讲的方法和技巧•如何有效地进行法规面授和精讲什么是法规面授和精讲法规面授和精讲是指对法规知识进行详尽的解释,包括法规规定、法律条文、解释和司法解释等相关知识。
这种教学方式一般由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开设。
法规面授和精讲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法规面授和精讲的作用和意义法规面授和精讲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法规面授和精讲还可以提供实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使人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法律问题和挑战。
此外,法规面授和精讲也可以对法律从业者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法规面授和精讲的方法和技巧方法1.讲解法规条文:主要是针对具体的法规条文进行解读和讲解,突出法规中的重要条款和关键词汇。
2.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来引导学员熟悉法律实践,了解法规的应用和实践。
3.讨论交流:通过讨论和交流,让学员对法规了解更加深入,理解更加透彻。
技巧1.语言简练明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规内容,避免用生僻的法律术语或过于复杂的语言来阐释法规。
2.突出重点,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和掌握程度,对法规的关键条款和难点进行重点解析。
3.充分发挥案例分析和讨论交流的作用,鼓励学员就实际问题提出问题和交流讨论。
如何有效地进行法规面授和精讲清晰的讲解思路在进行法规面授和精讲时,讲解人员应该清晰地把握讲解思路,将法规的基本知识点和关键内容逐一列出,讲解时应该侧重强调。
充分互动的教学方式合理的教学方式可以激发学员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
在进行法规面授和精讲时,除了要讲解人员对法规知识的渗透和理解,还要促进学员之间的交互和互动,激发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适合的学习环境为了提高学习效率,法规面授和精讲还需要创造适合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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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态评价方法动态评价方法寿命期相同净现值法(NPV)条件各方案收益不同净现值最大的方案为最佳方案各方案收益相同费用现值(PW)最小的为最佳方案净年值法(NAV)各方案收益不同净年值最大的方案为最佳方案各方案收益相同费用年值(AC)最小的为最佳方案增量内部收益率法(△IRR)定义∑=-=∆+-=∆∆ntttIRRAAIRRNPV21)1()()(步骤1)计算各备选方案的IRR j,分别与基准收益率ic 比较,IRR j小于ic的方案,即予淘汰,2)将IRR j≥ic的方案按初始投资额由小到大依次排列;3)按初始投资额由小到大依次计算相邻两个方案的增量内部收益率ΔIRR,若ΔIRR>ic,则说明初始投资大的方案优于初始投资小的方案,保留投资大的方案;反之,若ΔIRR<ic,则保留投资小的案。
直至全部方案比较完毕,保留的方案就是最优方案。
寿命期不同净现值法(NPV)最小公倍数法:各备选方案计算期的最小公倍数作为进行方案比选的共同的计算期,以净现值较大的方案为最佳方案。
研究期法:研究期的确定一般以互斥方案中年限最短的方案的计算期作为互斥方案评价的共同研究期。
无限期计算法:如果评价方案的最小公倍数计算期很大,上述计算非常麻烦,则可取无穷大计算期法计算NPV,NPV最大者为最优方案。
净年值法(NAV)通过分别计算各备选方案净现金流量的等额年值(NAV)并进行比较,以NAV≥0,且NAV最大者为最优方案。
增量内部收益率法(△IRR)步骤评价步骤与“寿命期相同”增量内部收益率法一样。
注意求解△IRR的方程可用令两方案净年值相等的方式建立,其中隐含了方案可重复实施的假定。
说明:1.互斥方案的评价方法在各种评价方法中应该是最重要的,要综合理解,分析各年的考题,综合性的考题是考核的发展趋势。
例如2004年的考题:“进行多方案经济效果评价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省略了备选项)2.另一种经常的考核方法是针对多个个方案,要求采用某一评价方法或几个评价方法,问哪一个方案为优选方案。
例题1:采用动态方法评价计算期相同的互斥方案经济效果时,选择最佳方案的准则有()。
A.增量投资收益率大于基准投资收益率时投资额大的方案B.增量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时投资额大的方案C.增量投资回收期小于基准投资回收期时投资额大的方案D.净现值非负且其值为最大的方案E.净年值非负且其值为最大的方案【答案】BDE【解题思路】第二章工程经济第二节投资方案的经济效果评价,互斥型方案评价。
动态方法评价计算期相同的互斥方案经济效果时,增量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时投资额大的方案;净现值非负且其值为最大的方案;净年值非负且其值为最大的方案。
增量投资收益率法和增量投资回收期评价法是静态的方法。
例题2:下列评价方法中,属于互斥型投资方案经济效果动态评价方法的有()。
A.增量投资内部收益率法B.年折算费用法C.增量投资回收期法D.方案重复法E.无限计算期法【答案】ADE【解题思路】BC均属于互斥方案静态评价方法,方案重复法就是最小公倍数法,增量投资内部收益率法是动态方法;最小公倍数(方案重复法)和无限期计算法均属于互斥方案评价方法中的NPV法。
说明:例题1是难度比较大的题目,考核的频数不高;而例题2是经常考核的方式,注意动态方法与静态方法的概念与比较。
三、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一)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方法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的共同作用,当设备使用到一定期限时,就需要利用新设备(既可是原型设备,也可是新型设备)进行更新。
这种更新取决于设备使用寿命的效益或成本高低。
1. 设备的寿命现代设备的寿命,不仅要考虑自然寿命,而且还要考虑技术寿命和经济寿命。
(1)设备的自然寿命。
设备的自然寿命又称物质寿命。
是指设备从投入使用开始,直到因物质磨损而不能继续使用、报废为止所经历的时间。
它主要是由设备的有形磨损所决定的。
搞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可延长设备的物质寿命,但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设备的磨损。
任何一台设备磨损到一定程度时,都必须进行更新。
(2)设备的技术寿命。
设备的技术寿命又称有效寿命。
是指从设备开始使用到因技术落后而被淘汰所延续的时间,也即设备在市场上维持其价值的时期。
例如一台电子计算机,即使完全没有使用过,它的功能也会被更为完善、技术更为先进的电子计算机所取代,这时它的技术寿命可以认为等于零。
由此可见,技术寿命主要是由设备的无形磨损所决定的,它一般比自然寿命要短。
科学技术进步越快,技术寿命越短。
(3)设备的经济寿命。
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设备最合理的使用期限。
具体而言,是指设备从投入使用开始,到因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理而被更新所经历的时间。
它是由维护费用的提高和使用价值的降低决定的。
设备使用年限越长,每年所分摊的设备购置费(年资本费或资金恢复费用)越少。
但是,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一方面需要更多的维修费维持原有功能;另一方面机器设备的操作成本及原材料、能源耗费也会增加,年运行时间、生产效率、质量将会下降。
因此,年资本费(或资金恢复费用)的降低,会被年度使用费的增加或收益的下降所抵销。
在整个变化过程中,年均总成本或年均净收益是时间的函数,这就存在着使用到某一年份,其平均综合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好的情况。
如图2.2.9所示,在N 0年时,等值年成本达到最低值。
我们称设备从开始使用到其等值年成本最小(或年盈利最高)的使用年限N 0为设备的经济寿命。
由此可见,设备的经济寿命就是从经济观点(即成本观点或收益观点)确定的设备更新的最佳时刻。
年度费用使用年资金恢复费用等值年成本年度使用N 0图 2.2.9 设备年度费用曲2. 设备的经济寿命估算确定设备经济寿命的的方法可以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模式。
(1)静态模式下设备经济寿命的确定方法。
就是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基础上计算设备年平均成本N C 。
使N C 为最小的N 0就是设备的经济寿命。
∑=+-=Nt tN NCNN L P C 11 (2.2.43)式中:N C ——N 年内设备的年平均使用成本;P ——设备目前实际价值; C t ——第t 年的设备经营成本; L N ——第N 年末的设备净残值。
在式(2.2.43)中,NL P N -为设备的平均年度资产消耗成本,而∑=Nt tC N11为设备的平均年度经营成本。
(2)动态模式下设备经济寿命的确定方法。
就是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计算设备的净年值NAV 或年成本AC ,通过比较年平均效益或年平均费用来确定设备的经济寿命N 0。
其公式参见(2.2.45)和(2.2.46),即:∑=-+-=0000),,/]()1()([)(N t c t c t N i P A i CO CI N NAV (2.2.45)或 ∑==00),,/)(,,/([)(N t c c t N i P A t i F P CO N AC (2.2.46) 在上式中,如果使用年限N 为变量,则当N 0(0<N 0≤N )为经济寿命时,应满足: 当(CI-CO )t >0时,NAV →最大(max ); 当(CI-CO )t <0时,NAV →绝对值最小(min )。
如果设备目前实际价值为P ,使用年限为N 年,设备第N 年的净残值为L N ,第t 年的运行成本为C t ,基准折现率为i c ,其经济寿命为N 0。
∑=+-=Nt c c t c N N i P A t i F P C N i F P L P AC 1),,/)](,,/(),,/([ (2.2.47)或 ∑=+-=Nt c c t c N c N i P A t i F P C N i F A L N i P A P AC 1),,/)(,,/(),,/(),,/( (2.2.48)式中[P (A /P ,i ,n )–L (A /F ,i ,n )]为资金恢复费用。
由“等额支付系列偿债基金公式”和“等额支付系列资金回收公式”可得:i n i P A i i i i i i n i F A nnn -=--++=-+=)/(1)1()1(1)1()/(,,,, 代入(2.2.48)式,得:∑=++-=Nt c c t c N c N N i P A t i F P C i L N i P A L P AC 1),,/)(,,/(),,/)(( (2.2.49)由式(2.2.45)~式(2.2.49)可以看到,用净年值或年成本估算设备的经济寿命的过程是:在已知设备现金流量和利率的情况下,逐年计算出从寿命1年到N 年全部使用期的年等效值,从中找出平均年成本的最小值(项目考虑以支出为主时)或是平均年盈利的最大值(项目考虑以收入为主时)所对应的年限,从而确定设备的经济寿命。
这个过程通常是用表格计算来完成的。
例题:某设备目前实际价值4万元,有关数据见下表:则在静态模式下,该设备的经济寿命还剩()年。
A .4 B .3 C .2 D .1 【答案】 B【解题思路】 第二章工程经济第三节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设备的经济寿命。
由题目可知,该设备在不同使用年限时的年平均成本如下所示。
设备年平均使用成本计算表 单位:元使用 年限 N 资产消耗成本(P-L N )平均年资产消耗成本(3)=(2)/(1)年度经营成本C t经营成本累计∑C t 平均年度经营成本(6)=(5)/(1) 年平均使用成本N C(7)=(3)+(6)(1) (2) (3) (4) (5) (6) (7) 1 2.5 2.5 / / 0.6 3.1 2 3.2 1.6 / / 0.7 2.3 3 3.6 1.2 / / 0.9 2.1 43.80.95//1.22.15计算结果为在第三年的年平均使用成本最少,所以该设备经济寿命还剩余3年。
3. 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就是对新设备(包括原型设备和新型设备)方案与旧设备方案进行比较分析,也就是决定现在马上购置新设备、淘汰旧设备;还是至少保留使用旧设备一段时间,再用新设备替换旧设备。
新设备原始费用高,营运费和维修费低;旧设备原始费用(目前净残值)低,营运费和维修费高。
必须进行权衡判断,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一般情况是要进行逐年比较。
(二)设备租赁与购买方案的比选方法1. 设备租赁的方式和特点设备租赁是设备使用者(承租人)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向设备所有者(出租人)支付一定费用而取得设备使用权的一种经济活动。
(1)设备租赁的方式。
一般有以下两种:①融资租赁。
是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所需设备,再由出租人按谈妥的条件向设备供应商购买设备,然后由承租人长期租赁该设备并分期支付租金。
租赁双方承担确定时期的租让和付费义务,而不得任意中止和取消租约。
贵重的设备(如车皮、重型机械设备等)宜采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