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概要
农信社历史沿革
·1950年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第一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确定试办信用社。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
·1979年~1996年,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
·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组建县级联社。
·1996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决定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合并组建成农村合作银行。
· 1996年,农信社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
·1998年,央行对四大银行机构的撤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大银行的退出农村。
· 1998年5月,《县级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制规范试点方案》出台。
·199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江苏就开始在全省11个地区各选择一个县来进行统一法人的试点。
·200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2000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拟定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
·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2001年底,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经过改革后成立了82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县(市)农村信用社,并且成立了江阴、常熟、张家港三家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农村信用社形成了一级法人的县级联社、省联社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并存的格局。
·2002年初,人民银行进行了全国八个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
上海农商行的发展历程
上海农商行的发展历程成立至1978年:上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会成立后,开始为农村居民提供贷款、储蓄和支付结算等服务。
1954年,上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名为上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此后陆续成立了多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其会员单位。
在此期间,上海农业合作社的作用主要是支持和发展农村经济。
1979年-1991年:1978年开放政策的实施为上海农商行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1979年,上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为上海市农村合作银行,并开始向农企、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1987年,上海市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改名为上海市农村信用社,并开始向城市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此时,上海农村信用社已经发展为一家规模较大的地方农村金融机构。
1992年-2005年:199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了上海农商行的设立,并由上海市农村信用社局管理。
上海农商行成立以来,在上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推动机构和扩大业务范围。
1994年,上海农村信用社改制为上海农商行,成为我国第一家改制的农商行。
1996年,上海农商行成功发行了中国大陆首支金融债券,这标志着其跻身中国国内一流商业银行之列。
此后几年,上海农商行通过不断拓展业务和提高服务质量,逐渐巩固了其在上海市场的地位。
2024年至今:2024年,上海农商行开始实施多元化战略,主要包括拓展中小企业金融、个人消费贷款、供应链金融等新业务领域。
同时,上海农商行加强了内部管理和风控能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较高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4年,上海农商行成功在香港上市,进一步提升了其品牌形象和国际影响力。
2024年,上海农商行成为首批设立金融事业部的农商行之一、随后,上海农商行积极参与了国家金融试点和推进“三农”工作。
总结:上海农商行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从一家传统的农村信用社发展成为具有较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金融机构。
作为上海市的本土金融机构,上海农商行在服务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村信用社改革历程四阶段 PPT
第三阶段:“花钱买机制”的产权改革(2003-2007)
新 一 轮 农 村 信 用 社 改 革 的 主 要 内 容
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关系
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交由省政府负责。为了 配个此次改革,国家出台了四项配套措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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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建立,基本上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根据中央
政府开展合作化运动而成立的。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 基础力量,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在支持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村信用社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对各种不同改革方案和 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大的方 面来看,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历程可以分为三大阶段。
第三阶段:“花钱买机制”的产权改革(2003-2007)
对亏损农村信用社 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 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 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 具体办法是有财政部 核定1994—1997年 间农村信用社实付保 值贴补息数额,由国 家财政分期予以拨补。 对试点地区的农村信 用社,中国人民银行 采取两种方式给予适 当的资金支持和政策 扶持。①由人民银行 安排一部分专项再贷 款,由省级政府统借 统还。②由人民银行 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 据,用于置换农村信 用社的不良贷款和亏 损挂账。上述两种方 式由试点地区和农村 信用社自主选择。 从2003年1月1日起至 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 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一律 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 他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 社,一律按照其应纳税 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2003年1月1日起,对 试点地区所有信用社的 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 收。 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 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 允许农村信用社贷款利 率浮动、贷款利率可在 基准贷款利率的1~2倍 范围内浮动。对农户小 额信用贷款利率上浮, 个别风险大的可小幅 (不超过1.2倍)上浮, 对受灾地区的农户贷款 还可适当上浮。
农行发展历程
农行发展历程
1951年,农业银行成立于中国北京市。
该行旨在为农民提供
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953年,农业银行开始推出农村信用合作社。
这些合作社提
供小额贷款、存款和其他金融服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和改善生活。
1955年,农业银行开始发放农村发展贷款。
这些贷款用于农
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和农民个体经营支持等方面,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968年,农业银行开始实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度。
该制度
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起来,形成了分级管理和相互支持的网络,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
1974年,农业银行成为国有银行,开始通过发行债券和其他
金融手段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
1995年,农业银行开始实行市场化改革,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该行成为首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
2001年,农业银行成为中国银行业组织调整的重点对象之一。
通过战略投资和管理创新,农业银行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2009年,农业银行在上海和香港同时上市。
这是中国银行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首次公开发行,标志着农业银行实现了更加开放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
2018年,农业银行启动了智慧农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通过与各方合作伙伴共享数据和资源,农业银行为农民提供更加个性化和智能化的金融服务。
农业银行的发展历程充满了变革和创新。
作为中国经济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行将继续致力于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与改制现状
5 广州农商行 3544.39 15 吉林九台农商行 597.72
6 东莞农商行 1806 16 张家港农商行 533.2
7 天津农商行 1768.11 17 合肥科技农商行 358.58
8 顺德农商行 1415.03 18 鄂尔多斯农商行 254.01
9 江南农商行 1372.03 19 芜湖杨子农商行 179.99
曲折反复阶段(1958 年——1978 年)。这段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不断变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权不断发生易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和人民银行先后成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产权关系经过这几次调整后,造成农村信用社由民办民管最终走向官办官管,不但脱离了社员群众,而且也丧失了业务经营自主权,此时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基本不具有合作制的性质了,我国的信用合作事业发展至此受阻。
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至今)。农村信用社发展到这个阶段,产权制度,经营机制,股权设置,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文件提出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新一轮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革就此开始。本次方案确定了以下几点改革内容:第一,以法人为单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第二,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信用社的管理权转移给了省级人民政府,银监局执行对其监控职责。这次改革解决农村信用社由来已久的资本缺乏及不良资产问题。
黑龙江农信社的发展历程
黑龙江农信社的发展历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始建于五十年代,2005年8月2日成立,地址位于哈市道里区经纬二道街63号。
在政府授权下履行对全农村信用的“管月省联社成立,。
省联社由辖内市(地)县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
省联社由辖内市(地)县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民主管理。
截至2011年末,全省设立7个市联社(法人管理机构),个市联社(法人管理机构),,6个办事处81 家县级机构(法人经营)家县级机构(法人经营),其中包括,其中包括77 家县级联社和4家农村商业银行。
此外,全省还有各类营机构家农村商业银行。
此外,全省还有各类营机构家农村商业银行。
此外,全省还有各类营机构1955 个。
现有员工2.5 万人。
截至2011 年末,黑龙江省农信社资产总额1985.8 亿元,其中各项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026.2 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813.5 亿元;负债总额1880.2 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451.7 亿元。
黑龙江省农信社是省内员工人数最多、机构分布广网点量客户层次信社是省内员工人数最多、机构分布广网点量客户层次丰富、支农服务功能最充分的金融机构。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1999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大力推广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等评定活动,大大简化了农民贷款的手续,方便了农民贷款,也使农民的贷款面有了很大提高,困扰多年的农民贷款难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至2003年年末,全国有32 225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机构总数的94.8%,有18553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占机构总数的54.6%。
2003年当年,全国有6217万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64%,占全部农户数的28%黑龙江农信社考试分析表二:2013年黑龙江信用社招聘面试入围名单2013年黑龙江农信社入围名单要比2012有的较大提升,招聘的人数在逐年递增,竞争也越来激烈。
山东农村信用社
山东农村信用社山东农村信用社是山东省基层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担负着服务农民、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
下面将详细介绍山东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组织结构和主要业务。
一、山东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山东农村信用社的前身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的农村合作社,那时农村信用社主要发放小额贷款和收取存款。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山东农村信用社于1985年正式成立,并逐渐形成了以农村金融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随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2006年,山东省决定将所有农村信用联社整合为山东农村信用社,实现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综合化改革。
在这一改革过程中,山东农村信用社通过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能力,迅速发展壮大。
如今,山东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山东省最重要的农村金融机构之一,为山东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二、山东农村信用社的组织结构山东农村信用社的组织结构分为总行和各级分支机构。
总行负责全省范围内的管理和决策,各级分支机构分布在山东省各地,负责具体的业务开展。
总行设置有行长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公司金融业务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山东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各级分支机构主要包括支行和联社,支行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基层单位,联社则是若干支行的组合,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三、山东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业务1. 存款业务:山东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提供存取款、定期储蓄、活期储蓄等服务,方便农村居民进行资金管理。
2. 贷款业务:山东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提供农村信用贷款、农村居民消费贷款、农业生产贷款等多样化的贷款产品,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个人消费的资金需求。
3. 支付结算业务:山东农村信用社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和救助金发放等支付结算服务,方便农民解决支付问题。
4. 理财业务:山东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提供风险适度、收益稳健的理财产品,帮助农民增加财富。
5. 金融保险业务:山东农村信用社提供农业保险、意外保险等保险产品,保障农民的利益和安全。
农信的发展历程
农信的发展历程农信是指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历程长达近一个世纪。
下面,我将简要介绍农信的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初,我国农村金融状况十分落后,农民难以获得贷款,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制约。
为解决这一问题,农村合作社运动开始兴起。
1913年,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镇,中国第一个合作社——嘉兴县陆军士兵合作社成立,这被认为是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开端。
随着农村合作社运动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合作社纷纷成立。
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农村信用合作社条例》,农村信用社的成立和发展得到了法律保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信用社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农村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信用社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1987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农村信用社总行,标志着农村信用社进入了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不断发展壮大。
2011年,国务院决定全面实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两个转变”,即将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化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农村合作银行转化为城市商业银行。
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范围和能力也得到了显著增强。
目前,农村信用社已经形成了以县级分社为基础,乡村信用社为主体,覆盖城乡的网状服务体系。
它不仅提供了贷款、存款、结算等传统金融服务,还为农民提供了养老保险、住房按揭贷款、创业贷款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农信的发展历程充分展现了我国农村金融事业的蓬勃发展。
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农民提供了便利的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同时,农信还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农村投融资等农村发展重点工作,为农村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展望未来,农村信用社将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优势,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农民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同时,农村信用社还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农村金融创新,推动农村金融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CATALOGUE 目录•农村信用合作社概述•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挑战•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对策与建议•未来展望定义特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定义与特点初始阶段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村信用社逐渐壮大,业务范围和服务形式也不断拓展和创新。
发展历程现状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与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服务网点逐渐增加,为更多农民提供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业务规模与覆盖范围覆盖范围扩大业务规模增长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务质量与效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识别和预防。
内部控制加强:通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针对以上发展现状,农村信用合作社需要继续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为其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竞争来自非传统金融机构技术与用户体验的差距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压力风险管理挑战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农村信用合作社面临的风险管理压力增大,需要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合规成本增加为了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农村信用合作社需要加大合规投入,包括人员、系统、流程等方面的建设,增加了经营成本。
风险管理与合规要求的提高服务创新与科技投入的不足提升服务便捷性优化网点布局,加强乡镇及以下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推广移动支付等新型金融服务,提高农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
创新金融产品根据农村地区特点和农民需求,开发符合当地实际的金融产品,如特色农业贷款、农村电商金融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强化客户服务理念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暖心的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沿革
农村信用社沿革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组织形式。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县联社是经批准设立,由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农村信用社服务的经济联合组织。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行机制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大连市农村信用社从成立至今已有几十年发展历程,其间经历了多次大的变革。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是农村信用社恢复和发展的时期。
国家决定把信用社交给农业银行管理。
在农业银行的领导和管理下,农村信用社重新得到恢复和发展,但离合作金融组织的特性越来越远。
——从1984年提出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重大改革到1996年国务院提出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是信用社向合作制道路迈进的初步改革时期。
1984年,国务院105号文件转发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恢复其合作性质,即恢复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
1987年,大连金州区农村信用联社作为全国试点,与农业银行脱钩,截至1996年底,庄河、瓦房店、普兰店、长海、旅顺、开发区、甘井子农村信用联社分别完成与农业银行脱钩工作,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从1996年国务院决定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开始,农村信用社开始真正走向合作办社的道路。
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指出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
大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辖内八家县级联社入股,于2000年5月正式成立。
农村信用社发展史
1954年5月,3.4万家信用社;
1954年年底,12.6万家信用社;
1956年5月,16万家信用社,在全国实现了信用合作化;
1956年年底,合并为10万家信用社;
1957年年底,进一步合并为88368家信用社。
1982年10月,农业银行提出要恢复“三性”,把信用社办成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金融组织;1984年1月1日,中央提出要把信用社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
1984年6月,农业银行提出建立县联社;
1986年8月,国家体改委和人民银行决定信用社进行“脱钩”试点;
1990年10月12日,人民银行明确指出“信用社是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
1997年9月15日,人民银行印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银发〔1997〕390号);1997年11月11日,印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银发〔1997〕474号)。
1999年4月9日,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对两年来的信用社改革进行了总结,指出在如下方面取得进展:一是完成了信用社与农业银行的“脱钩”工作;二是人民银行内部自上而下建立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部门;三是按合作制原则规范信用社取得初步成效。
四是人民银行暂时承担了行业管理职能,促进了信用社改善经营和服务;五是对资不抵债信用社,通过合并、降格手段,减少法人机构5953家,化解了部分风险。
200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政府进行信用社新的改革试点:在县(市)联社入股基础上组建省联社,由省联社统一管理信用社和县联社。
同时,分别将常熟、江阴、张家港三个县的信用社以县联社为单位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我国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
中国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之一(1951年—1957年)新生:小荷初露尖尖角从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被提上议事日程,到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从1954年拥有了统一的名称,到最终确立了发展章程,农村信用社在新的政治环境下获得了新生。
在国家支持下,农村信用社在中国迎来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发展,很快成为新中国打击高利贷、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力武器。
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声音如同春雷般响彻古老的中国大地,中国历史迎来了崭新的一页。
中国信用合作事业在旧时代被压抑的热情开始萌动。
崭新的政治环境、积极的政府态度、明确的发展战略……一曲波澜壮阔的农村信用社发展序曲就此奏响。
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农村信用合作工作就已经被中国共产党正式提上议事日程,进行战略发展规划。
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经济,我们就不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团化,就不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包含信用合作在内的合作事业发展纳入到党的战略讨论中。
紧接着,建国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战略规划:“关于合作社: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这标志着新中国已将发展信用合作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正式纳入了国家的战略发展规划。
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会议认为:“已经土改的地区,由于生产的恢复,农民逐渐富裕,要求积储余粮,扩大再生产;少数农民因翻身不久,家底薄弱,一旦遇到意外,便会借贷无门。
有计划地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已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薄一波、程子华将会议讨论的内容向党中央进行了汇报,这份名为《关于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指出:“为了进一步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满足农民的普遍要求,必须单独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由银行领导,信用社单独成立后,其存款、贷款、存实、贷实由信用社办理。
农信发展历程
农信发展历程
农信发展历程如下: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农村金融处于相对封闭和简
单的状态。
农村信用合作社充当着农户之间的金融中介,起到了基础金融服务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扩大,农村金融难以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中国政府决定建立农村信用社来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于是,农信社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
1987年,中国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统一领导全国农村信
用社的发展。
开展业务领域逐渐拓宽,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储蓄、贷款、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还提供农村资金融通、农民培训、农业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
2001年,中国农信社改制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发行),
成为国家开发银行的一部分,承担着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责任。
农发行不仅继续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服务,还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以及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金融支持。
随着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农信社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
不同地区根据本地的农村发展情况,还设立了一些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
当前,中国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居民和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农信发展历程的不断推进,为中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村信用社概述(五篇范例)
农村信用社概述(五篇范例)第一篇:农村信用社概述农村信用社概述第一节认识农村信用社一、农村信用社的概念及其产生农村信用社,全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对我国银行体系的必要补充和完善。
二、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农村信用社作为一种合作性的金融机构,其自身的性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1)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2)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
(3)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信用合作机构。
三、农村信用社的特点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2.业务职能的特殊性。
3.组织形式的特殊性。
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简史1923年,我国在河北香河组建了第一家农村信用社。
1955年,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成立,负责指导和辅助农村信用社。
五、农村信用社的联合组织农村信用社联合组织是众多基层农村信用社以加强组织管理、协调管理为首要目的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其职能主要体现在管理、服务和经营三大方面。
其形式主要体现为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及农村信用社省联社。
第二节农村信用社的组织管理一、农村信用社的设立(一)农村信用社的设立条件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银监会规定的章程;(2)以发起方式设立且发起人不少于500人;(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主任和副主任的人数不少于2名;(6)80%以上的从业人员有1年以上金融工作的经历或具有金融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另外,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还应当符合以下审慎性条件:(1)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2)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3)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和补充机制;(4)没有地方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入股;(5)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贵州农信社发展历程
贵州农信社发展历程贵州农信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贵州省的业务框架,该机构是在中国农村合作银行总行的监管下进行运营的。
下面,将重点介绍贵州农信社的发展历程。
贵州农信社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
当时,贵州省农民负担沉重,财政困难,农村信用结构明显落后。
为了改善农村经济状况,贵州省政府开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
在1951年,贵州农民信用合作社开始试点,在全省范围内成立了一些试点社。
在1978年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贵州农信社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
随着流通经济的发展,贵州农村的农民对金融服务需求迅速增加。
1980年代初期,贵州农信社开始引进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推进了农信社服务的调整和改进。
同时,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为贵州农信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在1990年代,贵州农信社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了营业网点的大规模扩张。
同时,贵州农信社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扩大了对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的贷款规模。
此外,贵州农信社还开展了中小企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信贷等业务。
通过这些举措,贵州农信社不仅有效地提升了自身的服务水平,也为贵州省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进入21世纪后,贵州农信社进一步拓宽了业务范围,积极探索线上金融服务模式。
通过引进互联网金融技术,贵州农信社开展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此外,贵州农信社还加大了与农村电商平台的合作力度,通过农产品线上销售的方式,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贵州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机构,在贵州省农村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目前,贵州农信社已经发展成为拥有数百个营业网点,几千名员工的大型金融机构。
它不仅为广大农民提供了金融服务,也为贵州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结起来,贵州农信社的发展历程是一个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贵州农信社已成为贵州省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承载者,为贵州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村信用社历史简介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1923年,中国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在河北香河成立。20世纪50年代初,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迅速发展。但随后的二十多年中,农村信用社走上了官办的道路,给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此后十几年,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按照合作金融的方向进行了改革。
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它在服务农民,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聚集农村闲散资金,引导农村资金流向。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贴近农民,吸收农村闲散资金具有独特的优势。二是为广大农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提供金融服务。三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支持农民组织的各类产前产后加工、运输服务组织的发展,并以此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四是调节农村货币流通。五是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生产,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六是引导农村民间借贷,维护农村金融秩序。
农村信用社简介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自愿入股组成,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为入股的农村信用社提供服务,同时对农村信用社实行管理、监督和协调。
农村信用社发展简介
合作金融概述本讲分为五个部分:一、性质和任务二、地位和作用三、体制的沿革四、组织体系五、业务范围概述合作金融:是指按照国际通行的合作原则,以股金为资本、以入股者为服务对象、以基本金融业务为经营内容而形成的金融活动以及随之发展起来的金融合作组织。
其在组织和活动中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参加原则、门户开放原则、集股纳费原则、照章开业原则、民主管理原则、自我服务原则、自我约束原则、盈利分配的原则、自负盈亏的原则等。
1995年国际合作联盟对合作制确定了7条原则:自愿开放的原则;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的原则;社员入股,按交易量分配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我原则;教育、培训的原则;合作社间的合作原则;关心社区发展的原则。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信用社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完成,50年代初期,农村全面实行“三大”合作,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相继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合农村信用合作社。
我省于1951年11月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长安县稻地江村信用社。
1952年咸阳市在泾阳县桥底镇北赵村和秦都区(原咸阳市)钓台镇东张村试点,成立了两家信用合作社,到年底全市已成立了31家农村信用合作社。
经过50多年的发展,到2009年底,全市农村信用社机构总数发展到 328个,其中:省联社办事处1个,县市区信用联社14个,联社营业部14个,信用社 208 个,信用分社 84个,储蓄所 7个。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地位: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主力军,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组织形式。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讲性质和任务一、性质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
1954年†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指出:‚信用社是劳动群众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自愿互利、民主管理原则组织起来的资金互助组织,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概要
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概要农村信用社(简称为农信社)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其性质和定位在四十年的改革发展历程中一直处于不断探索和变化中。
从定位为合作性到改制为商业性,从强调以服务农村为重到追求利润最大化,农信社的角色和管理总在不断变化。
当前所谈的农信社,不仅与其前身——农村信用合作社(本文简称为信合社)的名称不同,而且还包含着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农合行)及农村信用社[简称为农信社(小口径)]三个组成部分,其性质与过去明显不同。
不过,农信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这一地位至今没变。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与改革相比于其他商业银行而言,农信社历史更悠久。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信用合作的兴起到现今农商行改制上市,已历经60多年风风雨雨。
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作为农村地区重要的金融机构,几度变迁,其管理主体也从专业银行到央行,再到地方政府。
第一阶段(1978~1984年):恢复“三性”时期1978年以后,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发生深刻变革。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农村工商业发展、农村组织形式变化,农村经济巨大变化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多样性要求。
为适应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需求,1979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恢复农业银行(港股01288)的通知》。
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信合社进入了由农业银行管理时期。
农业银行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信合社的发展。
在农业银行领导下,信合社大力组织农村资金,放宽贷款范围,有效解决农民合理的资金需要,逐步把农村借贷纳入到信合社的信用渠道。
虽然这个时期信合社在业务经营和机构设置上步入正轨,基本具备独立经营的条件,但在人事、业务、财务等方面也开始逐步向银行看齐,走上了“官办”道路,逐渐失去合作金融组织的优越性。
1984年8月,国务院提出抓紧进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改革,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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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信用社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作用1、139年前全世界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建立。
德国是农村信用社的发祥地。
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农业长期处于半封建特征,而德国采取加重农业税的办法来加速工业的发展,使小农经济状况更加恶化。
1818年,全世界农村信用社创始人雷发巽出生在德国一个农民家庭。
4岁时父亲去世,小学毕业后辍学务农,17岁参军,25岁退伍后在地方行政机关任职,27岁担任卫斯特瓦尔德市市长。
1847 年到1848年,当地发生大饥荒。
农民家庭出身的雷发巽,十分同情贫苦农民的处境,就组织了一个面粉供给机构和面包作坊。
面粉和面包分别以两种价格出售,一种对富人,一种面对穷人。
这两种价格影响很大,竟使全区的面包的价格普遍下降,深受贫苦农民欢迎和拥护。
这给他启发很大。
他调往佛拉梅斯弗尔德市任市长后,就选了60个家庭较富裕的户,创办了“佛拉梅斯弗尔德清寒农人救助社”。
主要是帮助社员反抗牲畜贩卖商人的高利贷剥削。
由救助社购置牲畜,以分年摊还畜价的方式贷给社员,最长期限5年。
1854年,他又创立了“赫德斯多夫储蓄金库协会”之后,为了解决单个储蓄金库业务范围的局限性,于1872年又组织了莱茵区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这就是全世界第一个信用合作社。
1876年他把各个地方的信用社联合起来,成立了信用合作社的中央机构“德国农业中央储蓄金库”,雷发巽逝世后改称“德国雷发巽银行"。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他的合作经济思想理论,传播到全世界,为世界各国发展信用合作提供了借鉴。
2、88年前中国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建立。
我国早期信用合作思想传导者薛仙舟,1900年因从事推翻清朝政府的革命活动被捕,获释后赴美留学。
后来在德国专门研究合作经济思想。
1918年任上海工商银行董事长期间,根据当时我国政局不稳、自然灾害严重、农业生产方式原始、贫苦农民深受压迫和剥削、农村资金匮缺、高利贷盛行等国情,提出了实行全国合作共和的见解。
其特征是:带有自救互助的慈善组织性质。
1920年是我国连年自然灾害最严重的一年。
国际国内人士在各地组织华洋义赈团救济灾民。
救灾过后,给人民留下深刻教训,也唤醒了农民本能的合作意识。
救灾是消极被动的。
如何预防灾害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才是积极的方法。
所以将剩余的救灾余款用于发展信用合作事业。
在中国华洋义赈团的组织下,1923年6月河北省香河县城内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信用社。
到1928年2月,在河北、江苏等地的56个县成立信用社422个,社员13711 人,自筹资金2.58万元,发放贷款2.32万元。
有力地解决了当地贫困农民生产生活资金困难。
为全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开创了先河。
3、68年前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建立。
北伐战争期间,毛泽东同志亲自考察农民运动发展情况。
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讲到:“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实是农民所需要的。
他们买进货物要受商人的剥削,卖出农产品要受商人的勒索。
钱米借贷要受重利盘剥者的剥削。
他们很迫切要解决这三个问题......”这就一针见血的揭露了高利贷剥削行为和建立农村信用社的必要性。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943年,陕甘宁边区在延安南区沟门建立了全区第一个农村信用社。
同年11月《解放日报》专门介绍了沟门信用社办社经验。
1946 年山西省壶关县百尺乡建立农村信用社,信用社主任王松牢发动手工业铁业工人自发的把自己工资集中入股,解决了手工业因无资本而未能生产的困难。
王松牢又利用自己会打铁的专长,一有空就打铁,以此收入弥补信用社开支,使信用社越办越好,成为全国信用社一面旗帜。
为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普设农村信用社积累了经验。
4、建国初期,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与高利贷作斗争,解决社员生产生活资金困难。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缺乏资金,有些农民不得已求借高利贷。
由此高利贷死灰复燃,所以建国之初信用社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与高利贷作斗争。
这里介绍一下什么是高利贷。
它是一种贷放货币为主要形式,以榨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封建性质剥削活动。
产生于原始社会瓦解时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获得广泛发展。
并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信用形式。
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取代了高利贷的垄断地位。
但高利贷并未消灭。
旧中国高利贷还比较猖獗。
当时绝大部分地主富农乃至家境殷实的富裕中农他们开设的当铺、钱庄、银号都放高利贷。
高利贷主要形式有信用借贷、担保借贷和抵押借贷。
借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其中六个月至一年较多。
高利贷种类有支青、倒灌利、双日利、大加三、折实利、劳役利、借钱押房利、出门利等等。
它使广大贫苦农民深受其害而又无可奈何。
电影《白毛女》,黄世仁逼债逼死杨白劳,霸占其女喜儿”顶债的悲惨事例在旧中国并不少见,就是新中国成立之初,有些贫苦农民深受高利贷剥削,卖房卖地,倾家荡产。
解于县赤社村贫农吕太平全家五口人,病倒了三口。
第一次贷款看病钱不够,他准备廉价出售房屋看病。
赤社信用社及时上门再贷款。
治好了家人病,吕太平感激地说:“信用社真是及时雨,救了我全家人性命。
”1952年夏收时买一把镰刀只需5角钱,而没钱赊账的农民麦收后就得归还4公斤小麦。
赤社信用社清醒的认识到,这就是高利贷剥削,及时给农民发放贷款,使高利贷失去市场和阵地,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底,全国乡一级信用社基本普及,有力的占领了农村金融阵地。
5,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作用是: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要求把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作为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三种形式同步进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全国普及以后,主要任务是“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
”当时,农村信用社就按这一方针政策支持农业生产的。
解于县赤社村信用社主任吕开化同志,他认识到随着农村形势发展单靠信用社扶持农业生产发展是不够的。
他把自己的想法向乡党委汇报后,乡党委及时召开了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联席会议,根据农业社全年生产投资计划,结合自有物资和资金,提出了供销社负责供应物质,信用社提供资金,信用社和供销社结合起来为农业生产服务,并制定了“三结合”合同。
如金井庙农业社计划打砖井240眼,小型井196眼,需要配套,信用社资金不足,他想了一个办法,用一根麻绳,一端绑一个铁环,和农业社水利股长王华南同志深入到476眼井台,逐个测量水位深浅,绘制了一幅水利规划图,能用机器浇水的画个圈,能用水车浇水的点红点,又建议农业社水车和机器交换使用。
这样,在减少投资的情况下,解决了农业社浇水问题,为此,1955年4月《人民画报》以两个版面刊登了赤社乡六幅图片,重点介绍了信用社送资金,供销社送物资。
广大社员踊跃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乔培新行长亲自著文。
这就是信用社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一个缩影。
6、拨乱反正及改革开放时期,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是:支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7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了题为“乘胜前进”的元旦社论。
社论提出:“深入揭批‘四人帮’是我们全年的中心任务,把‘四人帮’揭深批透,把思想战线搞清楚,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我们的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搞好。
”农村信用社和全国各条战线一样,全力以赴投入到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而推动信用合作工作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全国农村逐步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么,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是支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以夏县为例,首先调整资金投向和服务对象,放宽贷款政策,扩大贷款范围,对包产组、包产户、包干户的贷款,视同对待社队集体企业一样,谁用谁贷谁还,贷款利率对种植业、养殖业、农业生产贷款,按社队农业贷款对待。
在贷款方针政策上,坚持贯彻绝不放松支持粮食生产的同时,支持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支持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以及社员家庭副业。
7、县信用联社建立时期,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是: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发展。
1980 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把信用社下放到公社办不对,搞成官办的也不对,这都不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集体经济金融组织,信用社应在银行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要办的更灵活些,不一定受银行一套规定的约束,要起民间借贷作用。
”从1984年国务院下发105号文件算起,全国信用社县级联社逐步建立,这标志着信用社改革向前迈进一步,适应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需求。
以夏县为例:夏县有山有川,有丘陵有盆地,适宜种植粮、棉、油、菜、瓜、果、林、草等作物,是个典型的农业县,这种状况决定了信贷资金的投向,必须以种植业为主,兼顾养殖业和加工业。
所以,在资金投向上,主要在十个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粮棉生产基地,支持蔬菜生产基地,支持杂果基地,支持山楂板栗木耳基地,支持苹果葡萄基地,支持养殖业,支持加工业,支持乡镇企业,支持科技兴农,支持脱贫致富。
8、现在,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是:全方位支持“三农”。
1996年,随着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特别是2003年6月,全国省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相继建立,使信用社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管理道路,加之各专业银行实行企业化管理以后,撤并了设在农村的网点机构,这有从客观上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重任,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这对农村信用社是挑战也是机遇。
以夏县为例:夏县信用联社为了肩负支农重任,全方位支持“三农”。
一是实施“信用工程”,对农户小额贷款、对象、用途、利率、资金评定、贷款期限、贷款发放与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准。
在全县开展评定信用户,建设信用村工程。
实行优质服务四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作风到位,支农资金到位,信贷服务到位。
对农户核定的小额贷款额度定期上门服务,实行贷款计划、程序、额度、用途、利率五公开”。
信贷人员出柜台、进农户、拉家常、结对子,面对面为农民办理贷款手续。
所以农民高兴的说:“手持小红本,贷款一个准。
”进而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二是随着电子化步伐的加快,汇兑结算渠道畅通,信用卡的实施,解决了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结算难的问题。
三是拓宽服务领域。
信用社开办中间代理业务,农民交电费、交水费、交电话费以及国家惠农补贴等款项,都由信用社承办。
所以说农民一时一刻都离不开信用社。
这就是今天农村信用社的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在艰难曲折中前进大家知道,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一直固定不下来。
六十年来,信用社管理体制几经变革。
人民银行管理、农业银行管理、乡镇政府和人民公社管理、生产大队(村委)管理、农金体改办管理、省政府管理、就是今天这种体制也还在商榷中。
这样以来,信用社婆婆更换频繁,信用社的政治经济地位一直处于弱势,所以信用社的艰难曲折路程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