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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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发电公司

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保障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

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建立了水电站常用《易燃易爆危化物品

范围表》(见附录一)。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储存、领取、搬运、

使用的管理内容(其引用文件见附录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辖电站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储存、领取、搬运、

使用等各个关键环节负有相关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仓库选址、方案设计;参加仓库竣工验收评价。

2、开展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种类和风险级别的辨识和自评,整理危险源

清单,制定控制措施;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完善防火防爆设备设施配置及应

急防范技术措施、使用作业指导书。

3、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措施交底,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隐患整

改。

4、组织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七条物资采购部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领取、搬运、使用管理,建立各种

台帐;

2、收集/整理易燃易爆物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有法定检验机构

测定的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灭火、安全

储运、使用的注意事项,将各信息备份后对使用和管理部门进行交底;

3、负责废物收集,交符合公安要求的消纳方处理。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办法,审定现场安全操

作规程,负责综合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下发整改要求,考

评隐患整改情况。

2、组织对公司所辖范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评价,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及控制措施,对现场使用进行监控管理。

3、组织入场人员上岗教育;结合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5、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第九条使用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现场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方案措施并实施综合管理;

对现场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工作。

2、负责建立本单位各种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的储存、领取、搬运、使用

管理,建立现场各种台帐;

3、实施全面管理,落实隐患整改;

4、对使用现场安全设施进行落实、维护、检查,消除隐患后作业;

5、对从作人员日常都育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作业;

6、发生事故时及时抢救伤员、事故救援、上报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十条购买或销毁:

1、凡是现场需要购买危化品,应在具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购

买,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三无”

危险化学品。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易燃易爆

化学物品的罐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同

意。

第十一条存储

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台账,严格执

行出入库审批手续。出入库登记包括领用(或退还)人姓名、物品数量规格、

时间等重要信息。

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装设机械通风装置、冲洗水源及排水设施;

化学实验室必须装设通风和机械通风设备,应有自来水、消防器械、急救药

箱、酸碱伤害急救中和用药、毛巾、肥皂等。

3、有毒、致癌、有挥发性等物品必须储藏在隔离房间和保险柜内,保

险柜应装设双锁,并双人、双账管理,装设电子监控设备,并挂“当心中毒”

警示牌。接触有毒、致癌、有挥发性等物品,应制定急救预案,配备必要的

急救药箱。

4、存放点要确保达到防晒、防潮、通风、适温、防火、防毒、防腐、

防雷、防静电等条件;储存带有腐蚀性的物品时,定期检查,防止有毒物质

泄漏、浸出。

5、库内易燃或易爆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存放,甲、乙类物品仓库

在布置时,应综合考虑四周的防火间距。与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间应保持不小

于20米的防火间距。与民用建筑、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屋外变配电站,以

及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大于15米。

6、油库内运行油和废油应标示清楚,分区摆放;废油应及时联系回收

单位运走。

7、氧气、乙炔瓶必须按照不小于5m的距离存放,且乙炔瓶不得放倒使用,气瓶的安全附件(减压阀、压力表、防震圈)必须完好无损。

8、储存地点要设置重要保卫部位和重要防火部位标示牌,明确管理责

任人。禁止在上述地点动火,如若不可避免,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在有人

监护下进行。

9、临时或非临时仓库的存储管理,从上述规定。

第十二条使用:

1、所有涉及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操作人员均要按照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组织进行取证、使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前落实防火、防爆、防

中毒等安全措施,作业时必须正确着装,佩戴必要的防护品。

2、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杂物,氧气库房不应有还原剂、油脂、金属粉沫,乙炔库房不应有氧化剂。已充气的气瓶在放入储存室时,应标有“满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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