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发电公司
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保障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
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建立了水电站常用《易燃易爆危化物品
范围表》(见附录一)。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储存、领取、搬运、
使用的管理内容(其引用文件见附录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辖电站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储存、领取、搬运、
使用等各个关键环节负有相关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仓库选址、方案设计;参加仓库竣工验收评价。
2、开展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种类和风险级别的辨识和自评,整理危险源
清单,制定控制措施;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完善防火防爆设备设施配置及应
急防范技术措施、使用作业指导书。
3、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措施交底,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隐患整
改。
4、组织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七条物资采购部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领取、搬运、使用管理,建立各种
台帐;
2、收集/整理易燃易爆物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有法定检验机构
测定的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灭火、安全
储运、使用的注意事项,将各信息备份后对使用和管理部门进行交底;
3、负责废物收集,交符合公安要求的消纳方处理。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办法,审定现场安全操
作规程,负责综合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下发整改要求,考
评隐患整改情况。
2、组织对公司所辖范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评价,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及控制措施,对现场使用进行监控管理。
3、组织入场人员上岗教育;结合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5、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第九条使用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现场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方案措施并实施综合管理;
对现场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工作。
2、负责建立本单位各种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的储存、领取、搬运、使用
管理,建立现场各种台帐;
3、实施全面管理,落实隐患整改;
4、对使用现场安全设施进行落实、维护、检查,消除隐患后作业;
5、对从作人员日常都育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作业;
6、发生事故时及时抢救伤员、事故救援、上报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十条购买或销毁:
1、凡是现场需要购买危化品,应在具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购
买,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三无”
危险化学品。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易燃易爆
化学物品的罐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同
意。
第十一条存储
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台账,严格执
行出入库审批手续。出入库登记包括领用(或退还)人姓名、物品数量规格、
时间等重要信息。
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装设机械通风装置、冲洗水源及排水设施;
化学实验室必须装设通风和机械通风设备,应有自来水、消防器械、急救药
箱、酸碱伤害急救中和用药、毛巾、肥皂等。
3、有毒、致癌、有挥发性等物品必须储藏在隔离房间和保险柜内,保
险柜应装设双锁,并双人、双账管理,装设电子监控设备,并挂“当心中毒”
警示牌。接触有毒、致癌、有挥发性等物品,应制定急救预案,配备必要的
急救药箱。
4、存放点要确保达到防晒、防潮、通风、适温、防火、防毒、防腐、
防雷、防静电等条件;储存带有腐蚀性的物品时,定期检查,防止有毒物质
泄漏、浸出。
5、库内易燃或易爆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存放,甲、乙类物品仓库
在布置时,应综合考虑四周的防火间距。与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间应保持不小
于20米的防火间距。与民用建筑、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屋外变配电站,以
及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大于15米。
6、油库内运行油和废油应标示清楚,分区摆放;废油应及时联系回收
单位运走。
7、氧气、乙炔瓶必须按照不小于5m的距离存放,且乙炔瓶不得放倒使用,气瓶的安全附件(减压阀、压力表、防震圈)必须完好无损。
8、储存地点要设置重要保卫部位和重要防火部位标示牌,明确管理责
任人。禁止在上述地点动火,如若不可避免,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在有人
监护下进行。
9、临时或非临时仓库的存储管理,从上述规定。
第十二条使用:
1、所有涉及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操作人员均要按照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组织进行取证、使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前落实防火、防爆、防
中毒等安全措施,作业时必须正确着装,佩戴必要的防护品。
2、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杂物,氧气库房不应有还原剂、油脂、金属粉沫,乙炔库房不应有氧化剂。已充气的气瓶在放入储存室时,应标有“满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