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 移动梦网业务侵权风险(法规增加,法规更新)
移动梦网WAP门户业务规范
移动梦网WAP业务规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二零零三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适用对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相关术语和缩略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业务设计规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页面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页面字符及编码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页面支持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页面技术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页面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册与认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链接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终端适配 (9)线上线下互动 (9)安全 (9)其他规范 (10)第三章业务内容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内容来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规定总则制度格式
移动梦网S P合作管理规定总则制度格式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总则中国移动广东公司目录第一章概述一、为维护移动梦网业务市场秩序、提高移动梦网业务质量、促进移动梦网业务发展,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移动)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了合作双方在合作各环节中的责任和义务,是广东移动与SP进行合作的指导和必须共同遵守的合作规则,是广东移动与SP进行合作的合同的默认条款。
本办法正式颁布之日起,之前的相关管理办法自动废止。
如与此前相关办法或管理规定有所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分为总则、分册两部分。
各业务分册包括《短信业务分册》、《彩信业务分册》、《语音杂志业务分册》、《手机上网之WAP业务分册》等,专项管理分册包括《创新业务管理分册》。
随着移动梦网业务网络平台或业务种类的增多,广东移动将根据情况补充新的业务分册和管理分册。
四、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广东移动,未经广东移动允许,任何企业不得将本办法的内容部分或全部地泄漏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第二章移动梦网业务内容移动梦网业务是广东移动与SP在“共赢”的基础上,基于广东移动各类移动网络平台,向广东移动客户推出的各类无线数据业务和语音增值业务的总称。
其具体内容将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进行扩充。
为便于各合作伙伴对业务组织和合作流程的管理,本办法按以下两种方式对移动梦网业务进行分类:一、按业务覆盖范围分,分为全网业务和本地业务◆全网业务是指一点接入,客户覆盖范围为中国移动2个或2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客户的业务。
◆本地业务是指客户覆盖范围仅为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客户的业务。
二、按网络技术平台分,分为移动梦网短信业务、移动梦网彩信业务、移动梦网语音杂志业务、移动梦网WAP业务等。
业务种类将随网络技术平台的丰富不断扩充。
第三章移动梦网商务合作层级一、合作基本原则◆广东移动的信息合作门户开放,向各SP有偿提供短信、彩信、WAP等通信通道。
移动梦网WAP门户业务规范
移动梦网WAP门户业务规范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标准效劳供给商〔P〕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的应用效劳而制定。
本标准是指导P进行WAP业务开发的原那么之一,提供WAP效劳的P同时必须遵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移动梦网WAP效劳提供商合作协议》和《移动梦网P合作管理方法》。
本标准将随着移动梦网WAP业务的开展而进行修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将及时把新修订的业务标准通知各效劳供给商〔P〕,各P应遵循当时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业务标准进行业务开发。
本标准中未涉及到的议题,由中国移动和各P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那么进行磋商。
本标准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有。
1.2适用对象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给用效劳的效劳供给商〔P〕。
各效劳供给商〔P〕应按照当前版本的业务标准来开展业务。
移动梦网WAP各省资源站的应用效劳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1.3相关术语和缩略语WAP:WireleApplicationProtocolP:erviceProvider,效劳供给商页面:每一次请求,所得到的显示内容菜单:栏目列表栏目:菜单中某一类效劳的名称栏目标题:显示内容的页面顶端显示的内容标题栏目名称:菜单栏目列表中指向内容链接或下一级菜单链接的栏目名移动梦网WAP业务是中国移动移动数据业务的主要门户之一,为了保证业务的标准性和用户界面的一致化,加强业务的可用性,中国移动特制定本标准,同时也欢送合作伙伴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章业务设计标准移动梦网WAP业务内容设计的原那么是:界面统一,使用方便,突出个性,引导主流业务。
2.1页面设计2.1.1页面字符及编码方式2.1.1.1页面上所有的文字都应使用中文简体字,除非:1、已经为大家所接受、理解上不存在疑难或歧义的外文,如:OK,TAXI等;2、专有名词,如外国人的姓名、国外公司的名称、商标等,难以翻译或翻译后对理解反而造成困难的外文;3、专门的外文栏目,如:EnglihClub;4、其他经中国移动认可的。
血泪控诉中移动设置无需密码确认的恶意订制扣费漏洞
血泪控诉中移动设置无需密码确认的恶意订制扣费漏洞移动梦网其实就是用户的恶梦!之前本人手机经常收到10086返回的信息,提到在何时点播了中国移动的手机视频或购买了中国移动的手机游戏点数等等,并标明扣费款额。
对此本人多次拨打10086中国移动客服电话,向话务员反映无缘无故被乱扣费的事,每次提起,话务员都问我是不是自己在手机上点播了视频、玩了游戏、会不会是手机中毒了,对此我很恼火!用户正是因为觉得莫名其妙被扣费了才向你们反映,你们开口就先向用户上课?就将责任推给你们的用户?首先我不否定智能手机感染木马病毒的可能,但我的要求很简单,不管是机主自己的操作还是孩童误触又或者是恶意木马触发了确认定制指令,都必需捆绑用户密码生效,没经用户密码确认的任何定制项目都是非法无效的,中国移动必需自查,有多少用户被恶意扣费?广东移动与下三烂梦网平台合作商每个月从每一个用户身上抽取了多少费用?这些看似小的数目,加起来是多大的一个数目?中移动与下三烂梦网平台合作商是三七分成,还是四六分成?十多年前,我用的手机是西门子3518i,基本没发生过乱扣费现象。
后来改用国产品牌金力A10与夏新早期机,之后就一直受移动梦网带来的恶梦干拢,原来是手机生产商在出厂初期就已经与梦网合作商联手在手机内植入了带诱惑字眼性质的梦网端口,这些捆绑固化在手机中的下拉列表还无法由机主人工清除。
将手机放进口袋里时,无意按压到相关功能键就会打开这些菜单列表,此时若再无意按压一次就会触发确认订制。
对此我多次向中移动客服表示不满,多年来一直奋斗在与中移动的斗争中,不管是扣了2元还是4元,我都会找她们算帐,绝不放任!后来觉得越来越频繁了,我就累积起来向她们来个秋后算帐。
再后来中移动方面告诉我可以关闭梦网端口,我当即要求即时关闭,中止梦网带来的恶梦!科技不断进步,移动以钱为本!年复一年,我家小孩开始迈入小学的校园,我的手机号也跟着开通了校讯通功能,这意味着以“1065”为首的梦网端口已经重新打开,跟着不久后我也开始使用带安桌系统的智能手机,从此梦网让我再次踏入恶梦的境地。
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制度
合作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考虑了技术、流程、资源、风险等
03
因素,具有可操作性。
合作质量监控
建立合作项目的质量监控机 制,包括定期检查、抽查、
审计等。
对合作项目进行过程和结果 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纠
正问题。
对合作项目的质量监控数据 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 改进合作质量提供依据。
合作质量改进
针对合作项目中存 在的问题和不足, 制定改进措施和计 划。
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应加强与合作 伙伴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应对竞争 对手的挑战。
针对财务风险,应合理规划资金使 用,降低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
合作风险应对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 措施和处理流程。
对预案进行定期的演练和更新,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 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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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权益管理
协商阶段
根据评估结果,合作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具体的合作权益分配方案。
签署协议
合作权益分配方案经双方认可后,签署正 式的合作协议。
执行阶段
按照协议约定,合作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 和义务。
合作权益维护与保障
保密条款
对涉及合作权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应当予以保密,确 保信息安全。
禁止竞业
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合作方不得从事与合作 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目的和意义
目的
通过制定规范的合作管理制度,确保移动梦网与SP合作伙伴 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实现业务拓展、互利共赢。
意义
加强合作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合作成功率,降低合 作风险,为移动梦网和SP合作伙伴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收 益。
定义与范围
定义
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制度是指对移动梦网与SP合作伙伴之间进行合作管理的 规范和制度。
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doc 31页)
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doc 31页)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业务分册版本号:V1.0目录第一章概述 (1)第一节适用范围 (1)第二节内容概要 (1)第三节解释修订权 (1)第二章业务描述和分类 (2)第一节业务定义 (2)第二节业务分类 (2)第三章商务合作模式 (2)第一节合作原则 (2)第二节商务合作模式 (3)第三节信息费定价原则 (5)第四章SP准入管理 (6)第一节SP资质要求 (6)第二节SP应准备的申请材料 (7)第三节商业计划评估 (7)第四节业务合作管理 (9)第五章接入流程管理 (9)第一节新增SP及新增/变更业务申请 (9)第二节SP应用测试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终端测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业务评审及测试管理.. (11)第一节业务内容评审 (11)第二节应用测试 (12)第三节SP应用测试评分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业务管理细则 (12)第一节信息内容管理 (12)第二节业务设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禁止提供业务种类 (13)第八章计费结算管理 (14)第九章客户服务管理 (15)第一节客户服务的原则 (15)第二节客户服务分工 (15)第三节SP客户服务要求 (15)第十章营销推广管理 (17)第一节基本原则 (17)第二节SP营销推广管理 (17)第三节整合营销 (18)第十一章考核管理办法 (19)第一节竞争机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综合考核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业务质量专项考核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奖惩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SP投诉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受理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投诉受理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投诉处理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业务退出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梦网业务欠费风险控制系统研究
梦网业务欠费风险控制系统研究马瑞瑾(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710082)摘 要 针对移动通信领域梦网业务的恶意欠费占比日趋严重的现状,本文描述了一种梦网业务欠费风险控制系统的建设方案。
实现对用户使用梦网业务进行实时控制,降低BOSS 系统预付费业务的用户欠费风险,提高收入保障水平。
关键词 欠费风险协议适配器计费引擎1背景随着梦网业务的飞速发展,梦网业务在给移动公司带来丰厚回报的同时,因梦网业务导致的恶意欠费占比也越来越严重,迫切需要采用一种手段来遏制、降低或控制欠费的发生。
现网中,用户在使用梦网业务时,计费话单由相应的网关产生,并通过文件方式传递到BOSS 系统,由BOSS 系统进行计费。
在产生计费话单和计费话单传递、处理过程中的时延造成了欠费风险的存在,在这个时延过程中,部分用户或者部分SP 有可能大量使用梦网业务,从而造成欠费。
梦网业务欠费风险控制系统的总体目标是:结合中国移动DSMP 的鉴权能力和BOSS 系统融合计费能力、信用控制能力,实现对用户使用梦网业务进行实时控制,降低BOSS 系统预付费业务的用户欠费风险,提高收入保障水平。
2系统架构2.1系统组网为了对梦网业务进行欠费风险控制,在现网的基础上做如下改造,黑色粗体的部分为在现网基础上新增的接口。
如图1所示。
新增DSMP 与BOSS 之间的实时的Diamet er CC 计费控制消息接口,用于在用户使用业务流程中进行欠费风险控制;同时新增监控用户列表文件接口,用于将需要控制的用户列表经过FT P 方式传送给DSMP 。
2.2系统逻辑架构对于欠费控制功能,是通过在线计费系统(OCS ,On lin e-Ch arg ing Sy st em)软件产品实现的,如图2所示。
接口说明:a :信控协议接口;b :会话/事件接续接口;c :正算/反算接口;d :账务操作接口(不变化);图1梦网业务欠费风险控制系统组网示意图e :话务/事件传输接口;f :批价依据传输接口;g :计费资料传输接口;h :账务资料、余额资料同步接口(不变化);i :所有资料同步接口(不变化);j :OCS 余额查询或者同步接口(不变化);k :非在线业务传输接口;l :实时话单稽核接口。
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规定短信业务分册V主要内容摘要
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主要内容摘要一、移动梦网短信业务的分类一按SP 接入方式划分移动梦网短信业务中国移动采取分省管理、分省服务、分省结算的原则,各SP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为单位开展移动梦网短信的信息增值服务;梦网短信业务只有本地业务,按SP 接入方式不同可划分为本地接入、多点接入和一点接入;二按客户订购方式划分按客户订购方式不同,短信业务可划分为五种业务类型:点播类、定制类、STK点播类、STK定制类、帮助信息类;三按提供信息服务的种类划分按提供信息的种类不同,短信业务可以分为信息类、通信类、娱乐类、商务类和特殊服务类五大类;二、业务逻辑管理一定制类业务规范1、定制类业务使用方式管理1对于用户通过方式包括STK 卡订购,在订购关系成立前由移动公司向客户下发订购确认信息,内容包括业务的提供商、业务名称、价格等,订购关系在客户按要求确认信息后成立;2对于用户通过网站方式订购,必须在页面明显位置明确业务的提示信息,为防止客户号码被他人盗用,必须首先通过发送随机密码的方式确认客户身份,客户在网站上输入确认密码,并提醒客户妥善保管客户密码,客户接收密码免信息费;密码发送短信不得夹带业务宣传广告;对于纳入DSMP 数据业务管理平台管理的网站定制业务需进行SSO 接口验证;3所有确认信息免收信息费;2、定制类业务计费管理1定制类业务有两种计费方式,包月、按条;2定制包月类业务信息费原则上不超过15 元/月;3定制类业务原则上不能按条计费,申请按条计费需满足发送频率不固定、发送时间不固定、客户点播确系不方便、且发送条数较少等条件如“交通违章通知”、“飞机航班延误提醒”等业务;SP 如确需利用“按条定制类”业务模式开展业务的,需经梦网业务合作评估小组共同商议并全票通过后方可新增;业务开通后SP 要严格限定信息内容的范围,不得将无关信息“打包”在业务中增加下发条数;“按条定制类”业务单条资费原则上不超过1 元/条,月累计费用不超过15 元;3、定制类业务定购关系管理1沉默客户订购关系提醒纳入DSMP 平台管理的SP 由DSMP 执行沉默客户订购关系管理;还没有纳入DSMP 平台管理的SP 必须每3 个月即每隔3 个月重新确认沉默客户的订购关系;对所有沉默客户订购关系的确认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您定制的××公司的××服务,×元/月,如继续订购请回复短信Y;如退订无需回复,客服XXXX;本条免费”;字数不够应连续发送两条SP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对沉默客户以短信群发方式来激活,否则按违约群发扣减相应的信用积分详见第五章;2对于还没有纳入DSMP 平台管理的SP,须对免费试用期结束后的业务重新确认订购关系,在免费试用期结束的前三天向客户发送收费确认短信,格式为:“您定制的××公司××业务免费试用期即将结束,回复Y 继续定制,资费××,×条/日,客服××,若不回复则视为退订,本条免费”,待客户回复相应短信后,方可继续订购;3对于还没有纳入DSMP 平台管理的SP,须保证代第三方客户定制的业务,第三方可以自行取消;SP 需每月“您为XXX 客户赠送的××公司××业务,资费××,×条/日,回复Y 继向付费客户下发确认短信;格式为:续赠送,客服××,不回复则视为退订,本条免费”,待客户回复相应短信后,方可继续订购;2订制关系保存要求用户使用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收费清单和使用记录,应至少保存六个月;对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时所产生的订制关系应妥善予以保存,直至用户取消该项业务后,再至少保存六个月;二点播类业务规范1、点播类业务使用方式管理1对于用户通过方式包括STK卡点播,在用户点播后由移动公司向客户下发资费提醒提示信息,或者在用户点播前向客户下发确认信息,用户回复后下发点播信息,确认信息包括业务的提供商、业务名称、信息费等;2对于用户通过网站方式点播,必须在页面明显位置明确业务的提示信息,为防止客户号码被他人盗用,必须首先通过发送随机密码的方式确认客户身份,客户在网站上输入确认密码,并提醒客户妥善保管客户密码,客户接收密码免信息费;密码发送短信不得夹带业务宣传广告;对于纳入DSMP 数据业务管理平台理的网站点播业务需进行SSO 接口验证;3所有确认信息免收信息费;2、点播类业务计费管理1点播类业务的计费方式为按条;2单条资费原则上不超过1 元/条,每天每用户累计费用不超过15 元;三业务指令管理1、点播/定制指令与长代码管理定制及点播指令不得采用空指令或模糊匹配方式实现,如遇特殊业务需要空指令或模糊匹配方式实现的需经移动公司评估审批;如业务的发送代码需要通过对服务代码扩展位方式实现的,必须采用精确匹配的形式;如遇特殊业务需要模糊匹配方式实现的需经移动公司评估审批;禁止定制/点播指令与发送代码均为模糊匹配;已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业务,需按照中国移动的要求进行梳理和变更;2、退定指令要求纳入DSMP 平台管理的SP 由DSMP 实现分项取消服务指令0000 和一步退订制令00000 ;还没有纳入DSMP 平台管理的SP 必须确保向客户提供分项取消服务指令0000 和一步退订制令00000 ;四禁止提供业务种类1、业务的内容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规定;2、严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强行定制、强行扣费伤害客户利益:3、禁止群发短信业务广告;4、禁止提供跨运营商短信业务5、禁止利用短信通道提供代收费业务6、禁止提供跨运营商人工短信服务7、禁止SP和终端厂家直接进行终端内置业务的合作8、禁止使用非自身通道作为业务定制指令9、禁止开展无消费上限的互动业务三、商务合作模式一合作类型根据合作中双方权责的不同,原则上,中国移动与SP的合作分为三类:普通型合作、半紧密型合作、紧密型合作;二梦网短信业务资费结构短信业务资费结构由通信费和信息费两部分组成;通信费:由于占用移动梦网网络资源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上行通信费、不均衡通信费;1、上行通信费:由客户支付,具体参照不同客户品牌的短信资费标准;2、不均衡通信费:是由SP 占用移动通信网络资源而产生的不均衡通信费;不均衡通信费资费标准如下:不均衡短信流量条/月资费标准元/条计算方法X=MT-MO 条/月1、新增SP提供服务的前三个月可享受最低下行不均衡通信费标准;2、测试期间免收下行不均衡通信费;信息费:客户使用移动梦网短信增值服务而产生的费用;该费用在客户的话费帐单中收取;四、信息费定价原则原则上需要符合以下规定,特殊高价值业务必须单独申请;1、点播业务的信息费资费不高于1 元/条,如对高资费业务代码具有特殊需求,需要单独申报;每人每天信息费不超高15 元;2、单项包月类业务的信息费资费不超过15 元/月,如对高资费业务代码具有特殊需求,需要单独申报;3、单项按条收费的定制类业务,每月信息费总额不得超过15 元/月,信息费单价不超过1 元/条对某客户定制的某SP 某项业务,应收取信息费的除以其成功接收到的MT 条数不得大于1 元;五、S P合作流程一SP准入流程二SP准入评估管理SP 通过SIMS 向希望开展业务的省移动公司提交以下合作申请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扫描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3、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5、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特别对于如新闻、气象信息、证券信息、音乐版权、医药信息、考试信息、两性类信息、交通信息等经营许可证书;6、商业计划书SP 商务计划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宣传推广方案、客户服务方案、主要业务方案、其他省运营情况或其他平台合作情况等部分;7、业务策划案业务申请资料应括:业务名称、业务代码、业务说明、业务种类、业务类型点播、定制、STK 点播、STK 定制、帮助信息、计费类型包月、按条、免费、业务资费、发送频率、业务处理地址、指令点播、定制、退订、同类产品分析;8、SP 主要管理人员简介,等;三SP业务合作管理1、业务申请材料要求业务策划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业务详细介绍,包括业务内容、操作方式、业务定价、信息来源及其合法性等内容;2新业务的市场潜力和市场规模,包括流量和收入预测、同类产品分析等内容;3业务的技术实现方案,包括软、硬件设备配置情况、业务技术实现方案、信息安全措施等内容;4业务宣传推广方案,包括营销资源、实施方法、广告投放频、收入预测等;5客户服务方案,包括客服热线、客服联系人、客服、客服人员数量等要素;6若新增业务中涉及特殊信息源的内容,SP需向接入省受理部门提交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2、新增业务评审细则1信用积分不达标:对于本地SP:在前一周期的信用积分低于60分,则不受理该SP的新增业务申请;对于多点和一点接入SP:在接入省信用积分低于60分,或服务省信用积分低于60分的个数超过3个省; 2业务数量:可申报业务数量需符合SP分级分层管理相关要求;3新增业务评审定量指标:资费0~2分、内容资源0~4分、营销资源0~4分、创新性0~4分、业务质量和业务逻辑0~2分;六、S P考核管理短信业务信用积分的衡量采取加减分制,累计积分即为信用积分;信用积分初始化后,每月月底对SP 信用积分进行计算,根据SP 当月业务运营情况进行加、减分;短信业务信用积分的计算方法如下:信用积分=上月累计积分+本月加分-违约减分-投诉考核减分-履约情况减分初始分设置原则:在各省公司初次进行信用积分管理时,需要根据各SP 的运营情况对其初始积分进行初始化;初始化时按照如下规则进行:1、对于合作年限满1年,近一年内没有任何违规记录的SP,初始化积分为90分;2、对于合作年限在1年以内,近一年内没有任何违规记录的SP,初始化积分为80分;3、对于近一年内有违规记录的SP,不论合作年限,初始化积分统一设置为70分;加分原则:如果SP连续2个月没有发生违约行为、投诉率合格、满意度合格,则奖励10分;从第3个月开始,每增加一个月,则信用积分增加5 分;信用积分上限为100分;减分原则:如果SP 出现业务违约、客户投诉超出考核指标、履约情况超出考核指标等情况,每次将从信用积分中扣减相应的分数;信用积分下限为-20分;1.违约减分办法:违约减分分值=违约性质减分系数×违约影响度;违约减分分值不超过该类违约减分的上下限;2.投诉减分办法:根据客户投诉量和客户投诉率,将SP投诉考核指标分为三级,SP当月投诉超过考核指标时,将对应扣减相应的信用积分;3.履约情况减分办法:根据SP 在运营管理中的工作配合情况对SP 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达到考核指标的,将扣除相应的信用积分;信用积分的应用:当SP 的信用积分低于相应分值时,将对SP 采取暂停新增业务、实施“二次确认”、暂停结算、暂停端口等各项追究违约责任措施;SP 更名、出售、转让的,原有积分继承;七、计费结算管理一计费类型短信业务计费类型分为三种:包月、按条和免费;二计费要求客户在当月1 日0 时到20 日24 时之间首次定制业务,当月72 小时内退订免信息费:订购关系自起订时72 小时后生效,即72小时内按条计费的业务可收取按条费用,包月计费业务不得收取包月费用;对于同一客户一个自然月在此期间内对同一业务再次发起的定制请求,在满足订购关系管理要求下可立即收取包月费用;客户在当月20日24时之后定制业务,当月不计取包月费,如客户未退订,次月开始计费;对于同一客户在此期间内对同一业务再次发起的定制请求,当月不计取包月费用;各类业务的业务代码规范和计费类型,参照CMPP协议要求,具体计费说明见附件12;三计费结算依据以中国移动计费系统采集的正确计费的话单为计费结算依据;四结算扣减项目结算扣减内容包括销号预销号客户费用、停机客户费用、沉默客户费用、平均单条信息费过高的费用、客户投诉退费费用以及其他需要核减的异常信息费;1、销号客户费用含预销号:帐期内处于销号和预销号状态的号码产生的信息费;2、停机客户费用:帐期内处于停机状态的号码产生的信息费;3、沉默客户费用:对于订购包月业务的非停机、销号、预销号客户,当月对该客户无任何通过该业务代码下行短信,符合以上要求的包月费用即定义为沉默包月客户费用;4、平均单条信息费过高的费用:对某客户定制的某SP 某项业务,如果应收取信息费除以其成功接收到的MT 条数大于1 元,则不收取该客户该业务信息费扣除的停机、销号、沉默客户费用不能重复;5、退费费用:同一帐期内,移动公司遵循“信息费误差双倍返还”原则代SP 向客户退还由于多收、错收等原因产生的信息费费用,对于单倍返还部分,按照SP 所得信息费分成比例比如85% 进行扣减;对于双倍返还部分,按照返还金额的100% 进行扣减;6、其他需要核减的异常信息费: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欠费、自消费套利等情况产生的信息费;五结算周期1按应收信息费结算,当月计费月产生的费用在次月30 日前进行结算;2按实收信息费:当月计费月产生的费用在次次月30 日之前进行结算;随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附带的附件中附件1、附件2、附件5、附件7是产品人员关注的重点;。
移动梦网知识
移动梦网知识(对产品的了解)1、移动梦网业务按服务内容分为( ABCDE )。
A 通信类B 信息类C 娱乐类D 商务类E 特殊服务类2、用户点播和定制梦网业务的渠道有( ABCDE )。
A 发送短信指令B 登陆移动梦网WEB网站C 登陆SP网站D 登陆移动梦网WAP网站E WAP PUSH方式3、以下关于梦网短信描述正确的是( ABC )。
A 客户通过梦网短信业务,可以获取丰富多彩的信息服务B 客户使用梦网短信业务时,除支付短信通信费外,还需要支付相应的信息费C 客户通过梦网短信可以订制气象信息、新闻、股票信息等各类实用信息D 客户若需退订已订制的梦网短信,只能通过营业厅或拨打SP客服电话才能退订成功4、客户订购了某一移动梦网短信业务后会收到( AB )。
A 发送号为“10658166”的提醒确认信息B SP内容服务商提供的订购确认信息C 发送号为“10086”的提醒确认信息5、移动梦网短信业务退订的形式有( ABCD )。
A 发送退订指令B 拨打SP客服热线C 移动10086/营业厅D 登陆SP网站6、“移动梦网”主要提供基于( AB )平台的两大类业务。
A 短信B WAPC GPRSD CSD7、移动梦网业务按技术实现方式分为( ABCDE )。
A 短信B WAPC 彩信D 百宝箱E 彩铃8、服务代码由( BC )开头的一组数字组成。
A 10086B 1065C 1066D 16829、客户查询和退订梦网业务的途径有( ABCD )。
A 短信B 网上营业厅C 掌上营业厅D 10086IVR10、客户订购( AC )梦网业务会有二次确认短信。
A 短信B WAPC 彩信D 百宝箱11、移动梦网门户的WEB方式的链接地址是( A )。
A B C D 12、移动梦网门户的WAP方式链接地址是( B )。
A B C D 13、对( C )未激活使用梦网业务的用户,SP需下发短信重新确认该用户的订购关系。
移动公司法律风险案例分析
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移动公司法律风险案例分析市场经营类案例:案例1基本案情:一客户因对其2 月份话费中有1 元钱的信息费存在异议而找到移动公司,移动公司告知其该信息费为“北通传媒”的短信费用。
客户以XX移动公司未经其同意就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侵犯了其财产权为由起诉移动公司,要求返还信息费1元,赔偿损失1元,并赔礼道歉,停止侵权。
此案经调解,由SP (北通传媒)赔偿客户3000 元,客户撤诉。
评析:本案是因即时短信服务资费知情权问题引发争议的案件。
移动短信服务的方式常见的主要有三类:即时短信类、包月类和订阅类。
目前,短信服务是移动通信服务的主要业务之一,因其方便、经济等特点,受到人们的青睐。
随之而来的是对短信服务的投诉案件也随之增多,其中,短信资费的标准公开问题,是发生争议的主要问题之一。
从本案事实看,涉及的就是即时短信服务的资费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客户使用短信息服务,与运营商之间形成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向客户告知短信资费和收取方式,是经营者的义务。
对于移动短信服务资费收取和告知义务,《电信条例》和原信息产业部作为电信监管机构相继出台了《电信服务规范》、《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和《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等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对移动短信资费的收取方式和基础电信企业的告知义务等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从本案看,XX 移动公司和信息服务商北通传媒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信息服务商北通传媒公司在提供即时短信服务时,没有向客户告知短信资费标准和收取方式。
根据信息产业部于2006年10月10日出台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第三条“电信企业在进行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宣传时,严格遵守《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示信息费的资费标准和收取方式等内容;未按要求进行明示的,电信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信息费。
梦网业务常见问题简介
专业投诉用户
专业投诉用户带来的升级投诉地区性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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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升级投诉特征分析-投诉专业户
通过对投诉专业户价值链分析,投诉专业户投诉梦网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梦网业务本身问题:部分SP确实存在违规。 2、专业户本身的利益驱动:成为一种新的牟利手段。 3、梦网严格的管理和处罚机制客观上“助长”投诉:SP为规避管理, 直接给专业户高额利益,息事宁人。 4、工信部提供越来越开放便捷的受理投诉渠道 ,使专业户不需经省 公司,直接升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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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投诉治理措施
08年1至6月WAP投诉情况
25000000 28 26 20000000 15000000 10000000 5000000 0 200801 200802 200803 200804 200805 200806 9525410 19 24 23 20 26 25 30
18891350
五、梦网治理平台建设简介 六、投诉业务后期数据整理需求
山寨机内置业务话费争议
近期,工信部专案督办“手机内置业务话费争议问题”,要求 9月20日前,对调查 情况、解决思路和具体措施函报工信部 背景
央视于8月24日《经济与法》栏目以“打劫
前期工作情况
总部已建立起相对完备地拨测机制:数据部牵头,源自09年1至6月WAP投诉情况
20,000,000 15,000,000 12 10,000,000 8 5,000,000 380520 0 200901 200902 200903 200904 200905 200906 0 12088810 8330140 18480010 13418970 10 金额 家/次
针对热点投诉业务的治理措施 针对投诉专业户的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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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移动梦网SP分层分级部分管理细则的通知
主题关于优化移动梦网SP分层分级部分管理细则的通知发布省份集团紧急程度普通发布时间2010-03-16发布部门合作服务中心内容各位合作伙伴:为进一步促进分层分级差异化管理机制的逐步完善,加强对梦网业务发展的良性引导,我公司针对移动梦网SP分层分级部分管理细则进行了优化,现通知如下:一、梳理超高资费试点业务我公司于2009年一季度面向优秀合作伙伴开展超高资费试点,目前试点期已经结束,所有试点业务将根据2010年第一次评级结果进行调整。
规则如下:对于试点期间的超高资费业务(3元/次):如SP本次处于A/B/4C 及以上级别,应调整为高资费,且占用高资费额度;如SP处于C级或普通级,则直接调整为普通资费。
对于试点期间的普高资费业务(2元/次):如SP连续四次处于C级,则保留1个高资费;如未能连续四次处于C级,则直接调整为普通资费。
二、优化高资费业务延续期分层分级管理办法于2007年8月明确了高资费业务半年过渡期的规则:对于每次评级后超出所在级别标准的高资费业务,提供半年过渡期,半年后按照所属级别进行调整;如果半年内在相应业务线获得A或B级,则过渡期顺延半年;如果未获得A或B级,则进行资费调整。
现在此基础之上增补如下规定:如果SP在半年过渡期内未获得A或B级,但一直保持C级,可保留一个高资费业务,其余进行资费调整;如果未能保持C级,则所有高资费业务均进行资费调整。
三、空指令给予延续期分层分级管理办法于2007年9月明确了空指令/双模糊指令的管理原则:短信和彩信业务A级/B级/连续四次C级SP,可针对自身业务需求,为已评审通过的业务申请空指令或双模糊指令,个数上限分别为2个/1个/1个。
现在此基础之上增补如下规定:SP申报用于高资费的空指令/双模糊指令同样适用半年过渡期的相关管理规则,参照高资费业务进行周期性调整。
四、A级SP高资费业务数量上限调整将短信、彩信和WAP业务线A级SP的高资费业务数量上限调整为5个,其余保持不变。
移动通信行业主要风险点
移动通信行业主要风险点移动通信行业主要风险点1.技术风险1.1 网络及设备故障:移动通信运营商需要维护庞大的网络基础设施和设备,网络中断或故障可能导致服务中断或不稳定。
1.2 技术更新速度:移动通信技术不断更新换代,运营商需要跟进并进行相应的投资,以保持竞争力。
1.3 安全漏洞:移动通信网络和设备面临的安全威胁不断增加,恶意攻击和数据泄露风险需要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2.政策与法律风险2.1 政策变化:移动通信行业受到监管和政策调整的影响,政策变化可能会对运营商的运营模式、市场准入和竞争格局造成影响。
2.2 法律合规:移动通信运营商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包括通信法、网络安全法等,未能合规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2.3 专利侵权诉讼:移动通信行业涉及大量的专利技术,运营商需要小心避免侵权行为,否则可能面临专利侵权诉讼。
3.竞争与市场风险3.1 市场竞争: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激烈,运营商需要与其他竞争对手争夺用户份额和市场份额,市场份额的减少可能影响收入和盈利能力。
3.2 价格战:移动通信市场价格战频繁,低价竞争可能导致利润的下降和运营商形象的受损。
3.3 用户需求变化:移动通信用户需求不断变化,运营商需要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策略,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4.经营风险4.1 资金压力:移动通信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网络建设、设备采购和营销推广等,资金压力可能影响运营商的运营能力和发展规划。
4.2 运营成本上升:移动通信网络的运营成本随着用户数量和流量的增加而上升,运营商需要有效控制成本,以保持盈利能力。
4.3 品牌价值下降:移动通信行业品牌价值对于获取用户和提高市场份额至关重要,品牌价值的下降可能会对运营商的市场地位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5.自然灾害与环境风险5.1 自然灾害:移动通信设施常常位于室外环境,面临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的风险,可能导致网络中断和设备损毁。
5.2 环境污染:移动通信设施也可能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例如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可能导致设备故障和服务中断。
移动梦网业务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书
移动梦网业务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书为维护移动梦网市场秩序,确保移动梦网健康发展,保证移动梦网各类业务规范运营和高质量的服务,我企业明确承担以下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一、我企业保证提供的增值业务信息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各项管理规定以及中国移动《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我企业坚决维护“移动梦网”增值业务健康环境,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性。
1、确保我企业不以任何形式向客户下发任何内容的垃圾信息,垃圾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类:(1)宣传广告类信息(包含宣传内容合法及非法);(2)含有诱导点播或定制业务内容的信息,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向用户发送WAP PUSH 信息;(3)含有诈骗或虚假内容,淫秽色情内容,涉及引导赌博行为(包括隐性及显性内容)的信息,含有危害、威胁国家或公众安全,对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的任何信息,含有宣扬邪教、封建迷信、违背社会道德内容的信息,一切含有直接或间接损害客户利益的任何信息。
(4)一切含有不健康、低俗内容的信息。
2、我企业确保不擅自开展终端内置业务或直接与终端厂商进行内置业务合作。
3、我企业确保不出现任何伪造业务定购关系、强制订购等违规行为。
4、保证对WAP业务中所有的涉及用户留言、讨论等区域的内容建立“先审核后上线”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地WAP业务中所有的涉及用户留言、讨论等区域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我企业确保对各类自写短信、彩信业务中用户自写信息进行严格过滤,确保不出现有害信息。
三、我企业确保在未经移动公司确认并授权情况下不借用中国移动公司名义开展任何营销活动(含在营销活动中使用与移动公司类似的名词误导客户认为是移动公司活动的情况)。
四、我企业确保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代收费行为(指利用移动梦网业务收取非通过此网络使用和实现的业务的资费,包括但不限于代收电影、歌曲、图片、软件、游戏的下载费;代收商品信息查询费、网络邮箱使用费、网络游戏使用费、网络信息浏览费、会员费;代收游戏点卡、代币,为订购业务的用户提供中奖机会等)。
移动梦网业务渠道推广安全承诺书
移动梦网业务渠道推广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维护用户权益,保障用户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使用我公司提供的梦网业务,坚决支持严厉打击手机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行为,努力创造绿色、健康的手机上网环境,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本公司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承诺保证本公司的业务内容严格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绝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含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及有悖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信息内容。
二、承诺本公司业务推广渠道中无任何涉黄等违法和低俗信息,不链接非法和违规网站,保证不与不良终端厂商或软件方案商合作推广业务。
三、承诺本公司在业务推广及开展过程中,保证用户一次点击对应一次扣费,绝不出现模拟用户订购,多次点播扣费问题。
四、承诺本公司在业务推广及开展过程中,确保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
在用户使用业务前清晰明示资费,每个业务均有唯一对应的资费说明,且资费说明中内容清晰、资费准确。
在提供的业务内容中,严格按照《移动梦网SP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示提供服务的SP名称、业务名称、资费标准等信息,绝不屏蔽中国移动下发的任何提醒信息。
五、承诺本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确保用户付费后正常享
受相应服务及使用业务,绝不出现扣费后未提供服务或业务不可用等情况。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保证之处,本公司自愿承担所有责任并接受合作运营商及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
由此带来的客户投诉或法律纠纷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2011年月日。
移动通信行业主要风险点
移动通信行业主要风险点移动通信行业主要风险点1.竞争风险1.1 市场份额争夺1.1.1 竞争对手新产品推出1.1.2 竞争对手价格战策略1.1.3 竞争对手市场扩张计划1.2 技术领先性1.2.1 竞争对手技术创新能力1.2.2 竞争对手研发投入水平1.3 品牌竞争力1.3.1 竞争对手品牌知名度1.3.2 竞争对手品牌形象塑造1.4 运营效率1.4.1 竞争对手运营成本控制能力1.4.2 竞争对手供应链管理能力2.政策风险2.1 监管政策变化2.1.1 对通信市场准入的限制2.1.2 对通信行业竞争规则的调整2.2 安全审查政策2.2.1 对通信设备安全性的要求2.2.2 对数据隐私的保护要求2.3 税收政策调整2.3.1 对通信业务的税收优惠取消2.3.2 对通信设备进口的关税提高3.技术风险3.1 通信网络安全3.1.1 黑客攻击3.1.2 数据泄露风险3.2 通信网络容量3.2.1 用户流量快速增长导致网络拥堵3.2.2 通信网络升级成本较高3.3 通信设备供应风险3.3.1 供应商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3.3.2 供应商交付延迟影响项目进度4.经济风险4.1 经济增长放缓4.1.1 用户通信需求下降4.1.2 企业投资意愿低下4.2 汇率波动4.2.1 进口设备成本上升4.2.2 出口收入下降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通信市场准入:对企业进入通信市场所设置的一系列要求和限制,包括市场准入门槛和准入手续等。
2.数据隐私:个人或组织的个人数据在使用和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黑客攻击:指黑客通过攻击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窃取或修改他人数据的行为。
4.通信网络容量:指通信网络在单位时间内传输数据的能力,主要包括带宽和吞吐量等指标。
5.汇率波动:指货币汇率相对稳定性的变化,主要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国际贸易等因素引起。
(精选)移动梦网游戏业务
移动梦网游戏业务品牌SP专区运营治理方法中国移动通信2020-3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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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游戏业务品牌SP专区整体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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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与退出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栏目展现规那么...............................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业务内容治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标准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档案治理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数据统计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游戏业务品牌SP专区的运营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 运营大体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运营内容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运营逻辑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移动业务合作的管理规范
客户服务成本计取标准和收取方式
客户服务成本收取方式:按件计酬,从每月信息费中 扣除 收费标准:咨询(含所有非投诉类服务)不高于5元/ 件;投诉不高于50元/件; 相关说明: 如因合作伙伴处理不当,引发二次投诉,按照两次投诉 分别收取费用; 如因移动公司网络、计费系统故障或终端操作失误引发 的投诉,不向合作伙伴收取相关费用;
执行时间:拟定于2005年8月开始执行
完善后商务模式合作类型特点
基本合作模式及客户服务原则
基本合作模式:移动梦网15:85代收费模式 客户服务原则:合作伙伴负责客户服务,双方遵循首问负责制 相关职责要求:
合作伙伴要负责梦网业务的客户服务工作,需自设客服电话并负 责进行客户告知,实行首问负责制; 中国移动根据首问负责的原则,通过1860和营业厅受理客户咨询 和投诉,除代客户查询定制清单和代退订可自行处理外,其余转 交合作伙伴办理; 中国移动有偿提供客户服务,将根据为合作伙伴提供的客户服务 实际发生量按件收取客户服务费用; 中国移动负责监督管理合作伙伴的客服质量。
合作内容评估流程时间进度
评估上月20日为SP参评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评估上月21日到27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28日通知SP初审结果 评估当月1—7日期间安排三天为现场评估时间。这三天的时间安排具体
为: ➢ 第一天及第二天上午进行现场业务评估,各业务分组的评估并行进行 ➢ 第二天下午评估组汇总业务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工作准备,并通知相关
紧密合作提供服务类型和受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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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1122 移移动动梦梦网网业业务务侵侵权权风风险险涉涉及及到到的的法法律律法法规规1. 《刑法》2. 《刑法修正案(七)》3. 《民法通则》4. 《合同法》5. 《专利法》6. 《商标法》7. 《著作权法》20108. 《广告法》9. 《反不正当竞争法》1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16. 《电信条例》17.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18. 《商标法实施条例》19.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1. 《电信服务规范》22. 《关于规范增值电信业务代理收费行为的通知》23. 《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24. 《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治理的通知》25.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26.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7、《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8、《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9、《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涉涉及及到到的的法法条条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3、《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怀。
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一) 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二) 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三)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 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 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九十四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七条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
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4、《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专利法》2008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第七十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6、《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四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著作权法》2010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