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州市地区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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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4-19 14:24:53
穗建造价[2010] 3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穗建筑[2010]35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为了方便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 2010年一季度起同时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计价规定,2011年一季度后不再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
(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0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2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现行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0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0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
(一)2010年第一季度我市钢材、沥青混凝土、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价格有所上升,水泥的价格有所下降。

主要材料价格按附表一《2010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附表二《2010年第一季度各专业工程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现行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0计算。

三、关于机械台班价格问题
(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机械台班价格按附表三《2010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机械台班价格按《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2010年)》计算,第二类费用的人工和燃料动力按现行价格换算。

四、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计价程序问题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价程序按附表四《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价程序按附表五《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价程序按附表六《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价程序按附表七《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序号
项目名称拆除系数1
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安装工程0.32
消防灭火系统、管道、阀门、卫生器具安装工程0.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化控制仪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0.54
绝热工程0.25
通风空调工程0.36
热力设备、炉窑砌筑、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基价为计算基础)0.37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按《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10)第一册的规定执行
五、关于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问题
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市政工程,根据穗建质[2008]1008号文的规定,并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设计方案》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围蔽标准要点的说明》的要求设置施工围蔽,围蔽费用计价规定如下:
(一)设置装配式双面彩钢夹芯板围蔽(高度2.2米)时,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内的,可按每米8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按每米120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65元计算。

(二)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要明确弃置点,按实际运距计算运输距离,如未能明确的,位于中心城区(越秀、荔湾、天河、黄埔、海珠、白云)的建设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距离宜按20公里计算。

建筑垃圾处置费如需施工单位缴纳的,应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计入综合单价中。

六、关于市政工程施工围蔽费用问题
根据穗建质[2009]981、983号文的精神,我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的工程,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规定如下:
(一)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清单项目中不再包含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应独立设置“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项目。

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安装工程,如发生对已安装的电气、管道、空调设备装置等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相应定额基价 — 其中材料费)X拆除系数。

其中拆除系数按下表取定:
(四)施工围蔽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现场围挡计算。

七、关于安装工程拆除系数问题
(二)设置轻型钢架铝扣板或彩钢压形板围蔽(高度2.2米)时,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内的,可按每米7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按每米110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55元计算。

(三)设置标准密扣式活动钢围栏时,可按每米12元计算。

八、关于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子目问题
为配合《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执行,现发布《合成树脂瓦屋面补充子目(试行)》(详见附表八)、《GRC饰面补充子目(试行)》(详见附表九)和《干挂GRG饰板补充子目(试行)》(详见附表
十),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未有统一规定前,可依照执行。

附件:附表一:2010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xls
附表二:2010年第一季度各专业工程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doc
附表三:2010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doc
附表四: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doc
附表五: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0).doc
附表六: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0).doc
附表七: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doc
附表八:合成树脂屋面补充子目(试行).doc
附表九:GRC饰面补充子目(试行).doc
附表十:干挂GRG饰板补充子目(试行).doc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Ο一Ο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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