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
广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9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
省长朱小丹2014年10月27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与之相关的合同管理、工期管理、造价咨询等活动。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或者监督工作。
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省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具体负责下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一)编制、修订和管理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二)管理和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三)指导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四)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建设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计价通则,计价定额,计价指标,标准施工合同,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等构成。
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和市、县(区)补充性计价依据组成。
第七条县级以上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当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管理措施。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t
4170.61
012901960730090001
Φ15.24 1860Mpa
t
4728.84
012901960750090001
Φ15.24 1860Mpa 全重计价 t
5001.19
012901960760090001
□12--14
t
4075.24
012901960770090001
□16--18
适用的相关定额名称
计价办法
《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 1 《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试行)(2018)
4155.58
012901960770120001
75--200×4--20
t
4205.65
012901962010120001
边长﹤100
t
3956.91
012902010600000001
附件: 2019 年 3 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 价格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9 年 4 月 12 日
—5—
附件:
2019 年 3 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
说明
一、 本版中的材料价格信息为“税前综合价格”。“税前综合价格”是指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税
前价格,该价格不包括材料销售企业的销项税,但包括税前的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
综合工日日 综合工日日
工资价格按 工资价格按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备案流程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备案流程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备案流程如下:
1. 登录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官方网站,在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备案申请表》,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在广州市投标工程财务资格备案证明复印件等。
3. 将填写完整的备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通过邮寄、传真或线上提交的方式,发送给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办公室。
4.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或修改。
5. 审核通过后,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办公室会颁发备案证书,并在平台上公示备案信息。
请注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环节和要求,建议您与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办公室进行联系,以获得详细的指导和规定。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操作指南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操作指南目录1系统简介 (2)1.1系统受理范围 (2)1.2系统征信管理 (2)1.3系统处理流程 (2)2纠纷申请人操作指南 (4)2.1线上申请阶段:账号申请及登录 (4)2.2线上申请阶段:填写纠纷申请 (6)2.3线上申请阶段:提交纠纷申请 (9)2.4线上申请阶段:补全资料 (9)2.5线上处理阶段:征求意见反馈 (10)2.6查看最终复函 (11)1系统简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是免费向我省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开放的,本系统的推出旨在将传统的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申请处理工程计价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的业务工作转移至互联网上,使工程造价纠纷处理工作留痕留迹、存档建库,充分体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高质高效和阳光透明的服务。
1.1系统受理范围除下列情形外,涉及合同双方在工程计价中存在争议且需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函件予以明确的事项,均可通过系统申请受理。
(1)工程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2)仅合同一方申请的;(3)未经合同双方及纠纷涉及相关方(如财政评审、咨询、监理、设计等)盖章共同申请的;(4)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已经做出计价争议调解决定,且争议相关方同意调解意见的;(5)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的;(6)已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的;(7)涉及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的;(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需要保密的。
其中涉及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的,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需要保密的,仍按现有模式由主办部门线下径直向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2系统征信管理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列入黑名单,并提交相关部门记录征信,其中虚假信息不仅限于个人信息、项目信息、相关单位信息、提交的文件资料信息。
1.3系统处理流程试运行期间,系统已将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分业务骨干收录建库,并建立三级审核机制,运行流程如下:(1)工程造价纠纷相关各方共同委托一方代表在线上传各方认可的争议内容、各自观点以及相关支持证明资料等;(2)系统将在业务骨干库中随机抽取一位人员作为经办人,由经办人按工程造价纠纷处理规定和程序核实情况,并草拟回复意见;(3)系统将在业务骨干库中随机抽取两位人员作为复核人,复核经办人草拟回复意见及其相关支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无异义后提交至专家委员会,如有异议则退回经办人补充完善;(4)专家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后,出具征求意见函征求工程造价纠纷相关各方,并做进一步的解读释疑,待征求意见结束后,由省标定站按内部管理程序盖章回函。
招标控制价备案流程图(简洁版)
核对。
(建设单位除外)
招标控制价备案流程图(简洁版)
注:1、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10楼审价部;咨询电话:83630981。
2、相关资料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控制价备案”菜单,进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的“操作指引”或“控制价备案”查看;或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下载区域”菜单的“控制价备案文件”查看。
重新备案项目,点击“二次备案”
第一次备案
招标控制价备案流程图(详细版)
系统自动检测上传的文件,通过则进入填写招标控制
价备案表的界面;不通过则弹出错误提示窗口。
输入企业资质证书号及人员从业、执业证书号,备案系统自动生成编审单位、编制人员及复核人员。
: 1.招标文件(*.doc )、工程量清单(*.xls )、澄清;2.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加盖印章的扫描件);;4.工程量清单封面(加盖印章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书封面(加盖印章及签名的扫描件)、;5.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控*.xls )及确认表扫描);6.地铁工程的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需提供经发展改革委*.xls )及概算批复*.PDF );7.招标控制价指标表(*.xls ),不在范围内的需
;8. 招标控制价下浮幅度表);9.异地工程备案情况说明书扫描件。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综合、协调的工作部门。
中共广州市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工委),与市建委合署办公,负责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
一、职责(一)市建委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综合协调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市政管理、城市园林、供水供气、市容环境卫生和人民防空的工作。
3.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统筹协调,并检查督促市政设施、供水供气、城市园林、环境卫生、人民防空等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制定村镇建设标准,指导推进区、县级市的村镇建设工作。
4.负责建筑业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程中介服务单位、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和个人的专业资格审查及建筑市场、工程勘察行业的监督管理。
5.综合管理并监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及工程造价工作;负责对外地和境外进穗施工企业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6.统筹管理广州地区建材产品使用管理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
7.负责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和技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工作以及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
9.组织协调制订城区防洪及全市排涝规划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计质量进行审查、监督;协调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10.组织制订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推广科技成果;统筹协调制订行业的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建筑工程系列技术职称评定;协调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2024两篇)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二)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二)一、文件的目的和背景二、规章制度1.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工作基准,明确了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以及工作流程。
其中包括对工作人员的资格要求、工作纪律和权责分配等方面的规定,为保证工作的稳定和高效提供了指导。
2. 《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和审查细则》该细则详细规定了工程造价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程序,包括设计单位的责任、测量阶段的计量措施、预算报价偏差的处理等。
同时,也规定了工程造价预算审查的要求,保障了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包括变更审批程序、变更报价的审核要求、变更后的工程项目价格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严格监管工程变更的过程,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工程项目的稳定性。
4. 《造价咨询评审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对造价咨询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咨询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明确了造价咨询评审的流程和步骤,提高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三、工作流程1. 工程立项阶段在工程立项阶段,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与相关部门合作,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预算编制,确认项目的可行性和造价。
2. 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与设计单位密切合作,参与预算编制和审查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通过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造价的有效控制。
4. 竣工阶段在工程竣工阶段,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包括对工程质量和造价的检查,确保项目达到规定标准和合理的造价。
四、工作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相关的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的文件解读为了加强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彻国家和省推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精神,运用科学的方法节约工程投资、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由市住建委组织牵头,市造价站协同市造价协会共同编制了《广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并于2016年11月发布,2017年1月实施。
一、《规程》的编制背景和目的(一)贯彻国家、省推广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精神,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014年住建部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提出:“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首次从国家规章层面推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
同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也明确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制度。
推动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既是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要求,也是我市实行工程造价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加强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需要。
(二)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活动,提高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水平。
近几年,我市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活动发展迅速,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日益增多,需要制订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
建设各方对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念、做法、要求了解不够深入,实施过程中各自的做法有所不同,工作内容、深度不统一,所以,需要制订适合本市的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统一全过程造价管理活动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规程》的适用范围《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全过程造价技术活动的建设工程。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造价技术活动的,可按照本规程实施。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规程实施全过程造价技术活动。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广州粤建三和软件有限公司2009年12月目录1 项目背景 (1)2系统概述 (1)3登录界面 (2)4用户登录 (2)5日常办公 (3)6工程监督 (3)6.1监督登记 (3)6.2监督委派 (3)6.3日常执法监督 (4)6.3.1 台帐显示 (4)6.3.2 台帐操作 (5)6.3.3 监督业务 (7)6.3.3.1 工程概况 (8)6.3.3.2 工程进度查询 (9)6.3.3.3现场勘察 (9)6.3.3.4监督交底记录 (9)6.3.3.5监督日志 (10)6.3.3.6检测方案审批 (11)6.3.3.7整改回复及复查 (11)6.3.3.8监督抽查 (11)6.3.3.9新技术、新材料 (11)6.3.3.10质量问题处理 (11)6.3.3.11中间验收 (12)6.3.3.12不良行为记录 (12)6.3.3.13结构评优 (13)6.3.3.14 监理月报 (13)6.3.3.15 监督档案 (13)6.3.3.16竣工验收 (14)6.3.3.17中间评价 (15)6.3.3.18工程检测 (15)6.4监督执法 (15)6.5诚信评价 (15)7报表统计 (16)8质量监管 (16)8.1工程质量报监 (16)8.2监督员去向登记 (16)8.3材料检测 (16)8.4雨季施工 (17)8.5质量问题处理 (17)8.6中间验收 (18)8.7行政处罚 (19)8.9新技术、新材料 (19)8.10中间质量评价 (19)8.11结构评优 (20)8.12监督档案 (20)8.13工程竣工验收 (21)9检测监管 (21)9.1检测数据审核 (21)9.2检测不合格数据查询 (22)9.3检测数据查询 (23)9.4按项目查询 (23)9.5监督抽检情况分类 (24)9.6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24)10企业信息库 (25)11系统管理 (25)12下载专区 (25)1项目背景2系统概述1. 系统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2. 系统软硬件配置:PC用户机Windows98/2000/XP/2003等;IE6以上浏览器3登录界面监督系统网址:http://219.137.58.221:8000/gzjdwz/login.jsp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打开如图1所示的登录界面。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3年第11号文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3年第11号文1. 背景介绍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广州市建筑行业的专业组织,致力于推动建筑造价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行业发展的促进。
为了更好地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3年第11号文》。
2. 目标与任务本号文的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推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主要任务包括:- 加强建筑工程造价预控,确保项目成本的控制和合理性;- 提高建筑工程造价评估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共享;- 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
3. 主要内容本号文包含以下主要内容:3.1 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管理要求建筑工程项目在启动前进行全面的造价预算编制,确保项目成本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同时,要求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调整预算方案。
3.2 建筑工程造价评估规定建筑工程造价评估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知识,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3 信息共享与合作要求协会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同时,鼓励协会会员积极参与行业研讨和交流活动,促进经验分享和合作发展。
3.4 培训与资格认证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增强他们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能力和素质。
4. 推进措施为了有效实施本号文的要求,协会将采取以下推进措施:- 组织培训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定期组织行业研讨会和座谈会,促进交流和合作。
5. 结束语《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3年第11号文》的出台将对广州市建筑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通知
请各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征集工作,附件中有关表格请登录“广 东造价信息网”(/)进入或直接登录“广 东造价在线”()下载。
联系人:罗传明 手 机:15876128054 联系电话:020-66222198-836 传真 020-66855568 邮 箱: luocm@ 附件一、2012 年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申请资格 附件二、2012 年工程材料设备价格表格式 附件三、2012 年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客户登记表
一、已参加征集并经审核录用的企业,其工程材料、设备价格 信息推荐在我站主办的《广东工程造价》期刊上刊登。
二、可在我站主办的全省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广东造 价在线”()上发布工程材料、设备供求信息。
三、列入全省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库,成为“广东省工程材 料设备供应商信息库”会员。
经办人签名:
粤建造函[2012]007 号
关于征集“2012 年度广东省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 息”的通知
各工程材料设备生产企业、经销单位: 为满足建筑市场需求,更好地为我省建设工程服务,给建设各
方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工程材料、设备供求信息、市场行情以 及价格变化情况。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特向各工程材料、设备生产厂商及驻粤总代理、经销商征集 工程材料、设备相关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采用全省统一的材料、设备编码,成为建设各方编制投资 估算、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预(结)算、最高报价值、标底、投标 报价、工程拨款等工程计价文件的参考依据。
五、推荐成为相关市造价站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会员。 六、为做好本年度征集及推荐工作,我站委托广东同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协助承办具体征集联系事务。
邮编: E-mail:
供应商 服务期限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穗建造价〔2015〕43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广州市201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
综合单价参考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201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部分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参考信息,旨在反映建筑工程劳务市场价格行情,为相关单位测算工程成本,签订劳务合同提供参考。
该价格信息是经过收集广州地区劳务价格市场情况,整理汇总而成。
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包含了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其各工种工作内容已包括主要施工工艺作业和辅助作业。
本综合单价测算方法与我站每季度结算文件发布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有所区别,不作为工程预结算、最高限价、司法鉴定、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及其它纠纷的依据。
- 1 -
广州市201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实物量
劳务综合单价参考信息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7月20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印发
-2-。
广州市建设工程报建各事项指南
附件1施工许可阶段市建委事项办事指南目录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二、施工许可阶段子项办事指南(一)公共服务事项I. 建设单位预缴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调剂金办事指南II. 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免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III. 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事指南/免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理指南(二)管理事项IV.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V.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VI.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VII.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办事指南VIII.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IX.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货物及服务类)/(施工)办事指南X. 建设工程基坑支护审查办事指南XI. 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审批指南(迁移、拆除、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XII. 办理延长施工作业时间证明办事指南gz141100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主席令第91号)第八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2001〕建设部第91号令修正)。
3。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
4.《转发市建委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9〕48号)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建设部令第134号)。
6。
《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
7.《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8.《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穗劳社函〔2009〕786号).9。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2003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2003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日期】2003.10.16•【字号】•【施行日期】200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2003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03年第三季度,我市建设工程的材料价格与第二季度相比,大部分材料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其中:圆钢上升12.6%、螺纹钢上升10.14%。
为了方便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
经过调查测算,现将我市工程造价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材料指导价格问题(一)建设工程各专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二00三年第三季度)参考使用。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及规定,凡是采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中的材料,生产厂家在供货时必须向购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以及进入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每批件、捆、盒)产品应附有合格证。
(二)各专业工程的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本文附表一计算。
二、关于人工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问题(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州市市政工程主要项目补充综合定额(2002年)》的工程,其人工日工资单价均按30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日工资单价按4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其预算定额的人工日工资单价按24.50元计算;《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其人工日工资单价按30.00元计算。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穗建筑[2009]289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通知(穗建筑[2009]289号2009年3月23日)各有关单位:为了适应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计算造价的服务,从2009年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定期发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以下简称“综合价格”和“厂商价格信息”)。
“综合价格”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通过对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综合计算而形成,基本反映了市场价格。
“综合价格”是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价款支付、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供各工程造价编审人员在上述项目的计价中使用。
“厂商价格信息”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收集厂商报价的各种价格信息。
“厂商价格信息”是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价款支付、竣工结算的过程中的参考信息,供各工程造价编审人员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作出适当的调整之后使用。
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和“综合价格”、“厂商价格信息”的沿用与业务衔接,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另文通知。
“综合价格”、“厂商价格信息”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XXX解释。
(联系人:黎太平,电话:83124838)。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2.劳务日工资价格包含了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
社会保险费。
二、关于材料综合价格 (一)2018年11月份我市钢材价格下跌,混凝土价格微涨。 相关材料综合价格见附件。 (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是指符合 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认可质量要求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材 料不适合使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 (三) 税后综合价格=税前综合价格+税费,税后综合价格相当 于营改增前的综合价格。 (四)2018年11月份机械台班价格中的燃料动力单价按本通 知附件中相关数据换算,其中,适用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按 税前综合价格换算,适用于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税后综合价 格换算。 三、相关情况说明
1.2 机械台班价格按粤建市函[2016]1113 号文中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计算,第二类费用的人工单
价按综合工日日工资价格换算。
2.适用于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价
2.1 综合工日日工资价格不含企业缴纳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2 机械台班价格按《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2010)》计算,第二类费用的人工单价按综合工日日
—3—
0001001_15 0001001_16 0001001_17 0001001_18 0001001_19 0001001_20
抹灰工(一般抹灰) 管工 电工 通风工 机械工 园艺绿化工
250-330 240-305 230-310 220-290 235-300 210-270
备注:
1.表中每工日指每天按 8 小时工作时间计算。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穗建造价〔2018〕155 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穗建造价〔2018〕38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广州市2018年2月份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参考信息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发布2018年2月份建筑工程部分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参考信息。
该参考信息旨在反映建筑工程劳务市场价格行情,为相关单位测算工程成本,签订劳务合同提供参考,其测算方法与我站每月发布价格信息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有所区别,不作为工程预结算、最高限价、司法鉴定、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及其它纠纷的依据。
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参考信息是经过收集广州地区劳务价格市场情况,整理汇总而成。
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包含了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其各工种工作内容已包括主要施工工艺作业和辅助作业。
广州市2018年2月份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参考信息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劳务综合单价1挖土方(人工)按实际挖方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m375 2砖墙砌筑按实际砌筑体积计算m3215 3模板制安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m242 4钢筋制作安装±0.00以下按实际制作绑扎安装的质量计算t620 5钢筋制作安装±0.00以上6806混凝土浇捣(预拌混凝土)按实际浇捣的混凝土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m3427外墙、柱、梁面贴瓷砖(含底层抹灰)按实际粘贴面积计算m252 8内墙、柱、梁面贴瓷砖(含底层抹灰)按实际粘贴面积计算m245 9楼地面贴瓷砖(含找平层)按实际粘贴面积计算m242 10抹灰(外墙、柱、梁面)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m230 11抹灰(内墙、柱、梁面)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m222 12水泥砂浆楼地面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m217 13天棚一般抹灰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m219 14墙面刷涂料(含满刮腻子)按实际刷漆面积计算m220 15天棚面刷涂料(含满刮腻子)按实际刷漆面积计算m222 16涂膜防水层(平面)按实涂防水层面积计算m213 17涂膜防水层(立面)按实涂防水层面积计算m216 18外墙综合脚手架(含安全网)搭设按实际搭设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m240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8年3月23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公室2018年3月23日印发。
广州市建设工程参考造价
广州市造价站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8年参考造价的通知穗建造价[2009]7号各有关单位: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8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普通标准)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
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08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08年参考造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的通知(穗建造价[2010]4号)穗建造价[2010]4号各有关单位: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普通标准)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
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09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的通知穗建造价[2011]4号各有关单位: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普通标准)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
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10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二O一一年一月十三日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1年参考造价的通知2012-2-8 10:03:37 来源:本站穗建造价[2012]5号关单位: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1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装饰和安装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造价管理的职能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从项目的前期筹备、概算编制、招标评审、合同签订、结算审核等各个环节,全面参与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
管理站旨在规范和优化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提高工程品质和效益。
管理站的职能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前期勘察和测量在工程建设前,管理站需要进行勘察和测量,包括土地测量、地形控制测量、地下水位控制测量、建筑结构控制测量和建筑节制控制测量等,以确定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和劳动力的数量和成本,为后期的预算和合同签订提供依据。
二、概算编制管理站需要制定工程概算,明确工程建设的总体经费预算。
概算编制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项目规模、构造、质量等因素,通过统计和计算等方式,建立工程初步预算。
管理站需根据概算结果和相关要求,对工程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三、工程招投标管理站需要组织招标活动,根据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和招标条件,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组织评标工作,实现工程预算内的施工建设。
管理站在招标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法规,保证招标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四、合同签订管理站在工程建设阶段需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工程结算原则和方式,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和预算进行。
管理站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五、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站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监督和过程控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管理站需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预期目标。
六、工程结算审核管理站需要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材料清单、发票、单据等进行认真审核和比对,核对合同约定的结算金额和实际执行情况,确保结算金额准确、合理、公正,避免出现结算纠纷。
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站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资料等进行验收和评估,判定工程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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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高我市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施工现场,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粤建施字〔1997〕13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在本市行政区(从化、增城市除外)内进行的拆除工程和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和供电、供水、通讯、煤气管道)、装修装饰工程等施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协助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
第四条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施工单位负有实施文明施工的责任。
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直接责任人。
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接受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协助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监理单位应当督促和协调文明施工的实施。
第六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应实现施工封闭化、围栏标准化、现场硬地化、厨房厕所卫生化、宿舍和办公室规范化。
建设工程应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鼓励美化建设工程周围环境。
第七条文明施工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封闭施工、硬地、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仓库、水电设施等。
文明施工设施建设的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列入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八条在市区施工的市政工程及其他工程需要占用道路的,必须向市政、公安交通部门申请临时占用道路手续。
第九条大型市政工程或挖掘、占用道路面积较大、时间超过30日及在城市主干道车行道施工等,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尽的、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根据交通组织疏导方案,需建设临时施工疏解道路的,其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市政道路建设标准,确保将工程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减至最少。
在交通繁忙期间,施工单位应设有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第十条地下管线挖掘工程应分段挖掘施工,分段竣工验收,分段修复道路。
每一施工段长度原则不得超过300米,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方案确定之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等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周围建(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堵塞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制订相应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堆放、场地道路、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进行统一合理布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并监督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标准、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实施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指定各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场、生活设施的文明施工责任人。
制定的文明施工目标和标准不得低于本办法的规定。
文明施工制度的内容包括:(一)各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二)环境管理;(三)场地设施管理;(四)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五)教育培训;(六)检查验收要求;(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档案,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监、质监、监理等部门对施工现场检查情况一并归档,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第十五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施工队伍的全面管理,坚持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接受“无暂住证、无劳动就业证、无计划生育证”人员。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平安卡”。
第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做好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火措施,对各类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与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友好合作关系,尊重当地社区各行政主管部门,自觉遵守社区行政管理规定。
第三章场地、设施和环境建设第十八条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
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围板或围栏,其高度从内外地面最高处计,围墙不得低于2米,围板不得低于1.8米,围栏为标准密扣式钢护栏。
各类工程高出+0.00线2米以上的工程立面必须用符合规定的围网封闭。
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装修装饰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墙封闭。
工期在半年以下15天以上的市政工程和拆除工程可采用围板封闭。
工期在15天以下的市政工程可采用标准钢护栏连续密扣围蔽。
第二十条围墙统一采用砖砌18墙,高度2米以上并压顶。
围墙形式力求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
砌筑围墙时必须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与墙柱之间距离不大于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外墙面要批荡抹光作刷白处理,并必须进行美化处理,外墙美化可采用商业广告,但其内容、颜色需与周围环境协调,广告内容需积极向上。
鼓励建设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绿化外墙。
第二十一条围板统一采用弧形彩色镀锌压型钢板,钢板高度1.8米,围蔽钢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固定在地面上,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的18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
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遇软土地面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柱倾覆。
围蔽钢板的颜色必须一致,并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清晰标注在围蔽板上。
鼓励围板采用新型轻质定型钢板材料。
第二十二条结构施工的脚手架严禁使用全竹搭设或钢竹混合搭设,围网封闭应当统一采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网,要求平整、绷紧,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脱落。
安全网应为100平方厘米不小于2000目的密目式绿色围护立网。
鼓励围网封闭采用新式美观合格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工地大门的设置,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得少于5米,材料统一采用镀锌2寸水管做架,双面铁板做面,红丹打底上油漆,焊接要平整、坚固、耐用。
工地大门右侧的外墙上应挂设施工标牌。
第二十四条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挠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
施工现场的工地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等要求浇厚度不小于200mm,强度不少于C15的混凝土硬底,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少于3.5米,其外侧设置排水沟、浆槽。
施工现场内裸置三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裸置三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建设材料和设备设施,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不得堆放在围墙、围板或围栏外,如确需要占用堆放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临时围栏。
房屋工程的首层建好后(其他工程的一旦条件许可),材料要立杆设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6米。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仓库)统一采用砖砌墙体,锌铁瓦盖顶或集装箱式活动房,办公室、宿舍、仓库内外墙面批荡刷白,要求宽敞、明亮、整洁。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废水必须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及其他必要处理。
未经处理禁止排入下水道。
废浆和淤泥必须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二十九条施工垃圾应当设立垃圾池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应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余泥渣土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悬挂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机构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一个集体厨房,位置原则上远离厕所30米以上,远离建筑物排栅、作业场所、污水沟及其他污染源20米以上。
厨房内要求通风、卫生,经常保持清洁,生熟间要分隔,内墙要铺贴高2米的白瓷片,其余抹平扫白,厨房内灶台、工作台等设施和售饭窗口内外窗台也应铺贴白瓷片,门窗及洞口要设置纱窗,地面排水良好。
第三十二条厕所内墙裙应当铺贴高度1.5米的白瓷片,便槽内底部和旁侧应铺贴白瓷片,地面、蹲台采用水泥浆抹面。
厕所内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自动冲洗设备、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
对厕所要落实专人清扫,定期喷药,不得有异味,要保持清洁卫生。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必须具备防潮、通风、采光性能,人均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1.7平方米,并进行适当分隔;每25人应设一个直接出入口,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15人以上居住的宿舍门宽不少于1.2米。
男女宿舍和沐浴应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禁止男女混居。
工人宿舍内部设施必须整齐清洁,生活用品分类统一存放。
宿舍内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计生管理责任人。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市政道路工程在通车半个月内)拆除工地围蔽,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地及四周环境要及时清理干净。
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必须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三十五条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当符合技术安全标准。
第三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楼梯、电梯、预留口、通道、深基础、坑井、阳台、屋面、楼层面等一切容易坠物的临边临口应当设置有效防护设施。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禁止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应当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三十八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位置合理、固定牢固,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施工机具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方能使用。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当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三十九条施工现场内木材加工间、易爆易燃仓库禁止烟火。
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定点吸烟室,禁止在作业场所吸烟。
各类易爆易燃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
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