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精)

合集下载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4•【字号】筑府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发〔2021〕1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因人事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陈晏同志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人事、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部分)、市审计局。

陶平生同志负责民族宗教、民政、社会保障、对外开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外事、台湾事务、对外联络、保密、青年、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对分管工作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含人事工作部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外事办、市政府台办。

联系市侨务办、市侨联、市国家保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方面工作。

张建华同志负责军民融合、科技等方面工作。

协助宋旭升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协助冉斌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对分管和协助工作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市科技局,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科协,协助宋旭升同志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管委会),协助宋旭升同志统筹指导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

王嶒同志协助市长代为负责人事、审计方面工作。

负责发展和改革、金融、统计、投融资管理、区域经济协作、交通运输、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

统筹服务业发展工作。

代为负责财政、税务、安全生产、应急、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督办督查、仲裁、机关事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2018)【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18]1号【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1.04【实施日期】2018.0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办发〔2018〕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如下:刘本立同志(秘书长)在陈晏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市长、副市长的有关会议(活动)安排。

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研究室工作。

张雪丽同志(常务副秘书长)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教育、机关事务管理、驻外联络(办事)处等方面工作;协助徐沁副市长处理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对外联络等方面工作;协助王玉祥副市长处理综合保税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新闻、版权、民族宗教、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

负责处理分管口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协助常务副市长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委办、贵阳行政学院、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贵阳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清镇职教城管委会工作;协助徐沁副市长联系市委台办、市侨联工作。

协助王玉祥副市长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贵阳综合保税区、市文明办、市文联、市社科联、贵阳演艺集团、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建议提案处、接待处(驻外机构工作处)、行政处、车队。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相关业务工作。

禁毒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题(单选题)

禁毒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题(单选题)

禁毒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题(单选题)1.从()开始,中国清朝政府委派的钦差大臣林则徐在广东虎门销毁鸦片,整个过程历时23天。

A.1839年6月25日B.1840年6月28日C.1839年6月3日(正确答案)D.1909年2月1日2.自1840年开始,中国历史上共经历了()次“鸦片战争”。

A.一次B.二次(正确答案)C.三次D.四次3.由美国倡议、中国主办,共13个国家代表出席的“万国禁烟会”于()汇中饭店举行,此次会议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多边性的国际反毒禁毒会议。

A.1909年2月1日至26日在中国上海(正确答案)B.1839年6月3日至25日在中国广东C.1912年3月1日至26日在中国福建D.1900年2月1日至26日在中国天津4.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6月26日为()。

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

A.世界无毒日B.国际禁毒日(正确答案)C.禁毒宣传日D.全球无毒宣传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起施行,结束了我国长久以来没有禁毒单行法律的历史,在中国禁毒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A.2007年12月29日B.2009年6月26日C.2006年6月3日D.2008年6月1日(正确答案)6.《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的共同责任。

A.党委政府B.全社会(正确答案)C.禁毒委成员单位D.全体公民7.《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A.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正确答案)B.主题禁毒宣传教育C.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D.重要时间节点禁毒宣传教育8.下列属于天然毒品的是()。

A.鸦片(正确答案)B.甲基苯丙胺C.氯胺酮D.海洛因9.下列哪种毒品吸食后可以使人产生强烈的兴奋感()。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则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则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8•【字号】筑府办发[2006]123号•【施行日期】2006.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则的通知(筑府办发[2006]12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贵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贵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值班管理,规范值班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市政府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则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93号)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各人民团体、市属大专院校、中央在筑单位、大中型企业、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等可参照本规则,结合自己的实际,对值班工作做出规定。

第三条全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办公厅(室)设立值班室,实行政府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第四条值班室的主要任务(一)保证本级政府与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政府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

掌握本级政府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本级政府各部门值班电话、领导电话和上级、下级政府值班电话。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7•【字号】筑府办发[2010]91号•【施行日期】201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9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将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港澳办公室)承担的外国专家在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和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五)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六)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七)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八)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23•【字号】筑府办函〔2020〕88号•【施行日期】2020.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8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第三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已届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聘任以下29名同志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现将名单通知如下:陈晏(市委副书记、市长,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宏(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阳铁路办事处主任)陈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姚红路(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郭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文玉宏(市审计局副局长)李仕勇(市国资委副主任)刘晟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吉瀛(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罗庆(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赵彧(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罗贵清(贵安新区财政局副局长)杨志荣(云岩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文清武(白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飞(乌当区政府副区长)张勇(开阳县政府副县长)李坚(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信贷管理处主任科员)郭航(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张德勤(市公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鲍英松(贵州中烟工业有限公司贵阳卷烟厂人力资源科科长)郭惠平(贵州富智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总监)熊寿伟(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蕾(市轨道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冯盈语(贵州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社保专员)2020年1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总工会,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公司贵阳卷烟厂、贵州富智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贵州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贵州省⼯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贵州省⼯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为了保障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了《贵州省⼯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家有帮助。

《贵州省⼯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条为了保障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单位的⼯伤风险,根据国务院《⼯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市⾏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有雇⼯的个体⼯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伤保险,为全部职⼯或者雇⼯(以下简称职⼯)缴纳⼯伤保险费。

第三条市、区、县(市)劳动保障⾏政部门负责本市⾏政区域内的⼯伤保险⼯作。

市、区、县(市)劳动保障⾏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伤保险业务。

财政、审计、⼯商、安全监管、卫⽣、⾷品药品监督等⾏政部门以及⼯会,按照各⾃的职责,协同做好⼯伤保险管理⼯作。

第四条⼯伤保险实⾏市级统筹,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银⾏建⽴统⼀的⼯伤保险基⾦收⼊户、⽀出户和财政专户;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银⾏设⽴⼯伤保险基⾦收⼊过渡户、⽀出分户,不设财政专户。

⼯伤保险费由市和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征收。

第五条⼯伤保险基⾦由以下⼏个部分构成: (⼀)⽤⼈单位缴纳的⼯伤保险费; (⼆)⼯伤保险基⾦的利息; (三)滞纳⾦; (四)社会捐赠; (五)依法纳⼊⼯伤保险基⾦的其他资⾦。

第六条⽤⼈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规定,办理⼯伤保险登记及相关⼿续: (⼀)已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到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未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到⼯商注册的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三)中央、省属在筑企业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第七条⽤⼈单位办理⼯伤保险登记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规定申报缴费,填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材料; (⼆)职⼯⼯资发放、缴费⼈员花名册; (三)参加⼯伤保险⼈员增减明细表; (四)市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及资料。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5•【字号】筑府办发[2008]139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筑府办发〔2008〕13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鉴于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变动,同时比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委员:李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委员:封心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李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王若琪(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书记)王蜀黔(贵阳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卢祝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江超(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刘春光(贵阳警备区政治部主任)刘鸿烈(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孙怡(市政协办公厅纪检组长)许再发(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何志坚(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勇益(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邱愉波(市人事局副局长)张银燕(市妇联纪检组长)段蓓(团市委副书记)赵福菓(市教育局副局长、第一中学校长)郭达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徐小贵(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邱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九月五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
员的通知
【文 件 号】筑府办通[2009]26号
【颁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颁布时间】2009-04-17
【实施时间】2009-04-17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同意对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胡小宝(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
刘崇盛(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开正(贵阳市人事局副局长)
洪阳(贵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凯(贵阳市总工会副主席)
吕勤(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主任)
汪玉琪(贵阳轮胎厂工会副主席)
委员:
代斌强(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
张文忠(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
李东风(贵阳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处长)
先丽华(贵阳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李洪恕(贵阳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其行政主管部门为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调配【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13]71号【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5.27【实施日期】2013.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7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决定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进行如下调整:莫惹同志(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市长、副市长的日常活动安排,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工作。

联系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及市长协会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

安九熊同志(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负责处理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文字、调查研究、政务信息、新闻发布等方面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和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综合文稿审核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秘书八处、文书处、新闻信息处、电子政务处、信息管理中心及相关业务。

张彪同志(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农业、农村、扶贫开发、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交通、水利、气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供销、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移民、三县一市城镇建设、商务、流通、粮食、物价、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小微企业发展、出口加工区和无水港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

协助秘书长负责市政府应急办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贵阳公路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商会、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16
•【字号】筑府办通[2010]142号
•【施行日期】2010.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14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我市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

市政府决定对贵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袁周(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保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翟彦(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丁雄军(市政府秘书长)
吴应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小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胜(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
王春雷(市文化局局长)
李秉中(市教育局局长)
韦鸿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向阳(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胡永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XXX(贵阳日报社总编)
林开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林开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5]51号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5]51号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5]51号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各市、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规范我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组织医学专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劳动者伤、病情况或供养亲属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第三条省和统筹地区应当分别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省和统筹地区应建立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承担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及相关的服务工作。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下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二)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四)负责聘请和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及专家库,承担相关管理工作;(五)研究和协调处理劳动能力鉴定及其相关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30•【字号】筑府办发[2014]17号•【施行日期】201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1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30日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3〕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按照“统一制定、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

通过提升软硬件设施,实现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努力创建全国一流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综合平台。

二、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管理规范1.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机构。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实际,协调具有便民服务职能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或公共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受理、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前2.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配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2.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提升劳动能力鉴定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劳动能力鉴定风险防控,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级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定标准,确保实施过程平稳有序。

2022年3月1日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非因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相关工作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用人单位或者被鉴定人对市(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月1日后受理鉴定的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按本《办法》规定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附件: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2月9日附件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职责第三章劳动能力鉴定项目和范围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五章劳动能力医学技术鉴定第六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第七章专家管理第八章费用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21号)、《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2014)【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14]62号【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03【实施日期】2014.12.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进行如下调整:安九熊同志(秘书长)在刘文新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市长、副市长的日常活动安排;协助陈少荣常务副市长分管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

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工作。

刘本立同志(常务副秘书长)协助陈少荣常务副市长处理编制、人事、审计、监察(纠风)、公安(含交管、消防)、国家安全、司法、法制、仲裁、信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刘玉海副市长处理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务、气象、供销、防汛抗旱、移民、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协助安九熊秘书长处理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和市政府应急办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分管口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方面工作;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安局、市气象局、市编委办、贵阳行政学院、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市供水总公司。

分管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建议提案处、接待处(驻外机构工作处)、行政处、车队;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相关业务工作。

邹杰同志(副秘书长)根据2014年11月1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驻点云岩区专项负责处理市西路批发业态转移工作和轨道交通1号线征拆相关工作;负责处理分管口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08]7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08]7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08〕7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帅文(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张彪(市政府副秘书长)魏金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小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彦峰(市煤炭管理局局长)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张海涛(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赵凯(市总工会副主席)韩治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兴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常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杨亚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姚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成员:陈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玉琪(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林东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唐兴伦(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冯亚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和平(市科技局副局长)卢祝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昂(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涂必忠(市建设局常务副局长)林佳雪(市交通局总工程师)郑勇(市水利局副局长)荆子亚(市农业局副局长)王建中(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姜玉学(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书记)杨亚林(市文化局副局长)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吴德刚(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陆健(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贾毅(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郭国栋(市规划局副局长)于建新(市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于泉(市房地产管理局总工程师)刘阳光(市旅游事业局副局长)尹国安(市粮食局副调研员)陈显福(市体育局调研员)朱启樯(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宋晓东(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副局长)王兵(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俞洋(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杨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晟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先清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性太(市气象局副局长)刘建平(贵阳日报社副总编辑)史邱林(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副主任)杨越东(市工业投资控股公司副总经理)XXX建(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经理)杨国华(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兵(金阳建设公司总经理助理)汤慧勇(云岩区政府副区长)汤辉(南明区政府副区长)常文松(小河区政府副区长)曾明强(花溪区政府副区长)茅爱华(乌当区政府副区长)杨海(白云区政府副区长)罗扬(清镇市政府副市长)王雄飞(修文县政府副县长)罗晓斌(开阳县政府副县长)李华斌(息烽县政府副县长)陈凡(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行业安全管理办公室。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发[2013]2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发[2013]2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发[2013]28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筑府发[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发〔2013〕2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如下调整:李再勇同志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编制、人事、审计、监察(纠风)等方面工作。

刘文新同志分管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编制、人事、审计、监察(纠风)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综合经济、发展和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督办督查、财政、统计、税务、公安、司法、仲裁、法制、应急、信访等方面工作。

负责对金阳(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地产集团)、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工作,债权、债务,国有资产处置及融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上内容的监管归口到市财政局,其余事项按“三定”方案仍归口到市国资委)。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并统筹分管领域的小微企业发展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部分)、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仲裁委、市法制局、市群工中心(市信访局)、市应急办、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机关事务局、贵阳行政学院、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筑府办发[2010]145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14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加挂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增加对全市依法行政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三)办理市人民政府规章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根据需要拟订地方性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配套文件,处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筑府办通[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通知(筑府办通〔2012〕4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十次党代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激励广大职工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建功立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表彰一批在我市“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称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先进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先进劳动者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先进职工。

此次共表彰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10个、贵阳市先进劳动者100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榜样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获得者必须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战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在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两加一推”主基调,为贵阳市经济社会实现“稳中求进、提速转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努力实现提速转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企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新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勤劳创业、实业致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四)在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六)在抗旱救灾、防范事故、保护环境、维护稳定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八)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三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三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三电”办公室成
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8.17
•【字号】筑府办通[2009]57号
•【施行日期】2009.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三电”办公室成员的通

(筑府办通〔2009〕5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更好地开展我市“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工作,进一步规范“三电”管理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我市“三电”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
杨彦峰(市经贸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主任:
龚新民(市经贸委副主任)
谭小青(贵阳供电局副局长)
刘贵黔(市经贸委副调研员)
成员:
李建兰(市经贸委运行处处长)
汪杰(市经贸委产业政策与规划处处长)
唐斌(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副主任)
江继强(市经贸委运行处副处长)
赵嗣渊(市经贸委运行处副处长)
葛敬华(市经贸委产业政策与规划处主任科员)
胡美琪(市安监局安全监督二处处长)
程庆(贵阳供电局副总工程师兼市场营销部主任)
文屹(贵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主任)
吴建国(贵阳供电局安全监察部主任)
都薇(贵阳供电局调度中心主任)
赵松(贵阳供电局农电工作部主任)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
员的通知
【文件号】筑府办通[2009]26号
【颁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颁布时间】2009-04-17
【实施时间】2009-04-17
【时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同意对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胡小宝(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
刘崇盛(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开正(贵阳市人事局副局长
洪阳(贵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凯(贵阳市总工会副主席
吕勤(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主任
汪玉琪(贵阳轮胎厂工会副主席
委员:
代斌强(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
张文忠(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
李东风(贵阳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处长
先丽华(贵阳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李洪恕(贵阳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其行政主管部门为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