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权力清单”与制度建设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思考建立“三个清单”制度,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我区重大改革任务,是我区营造“比东部更优,在西部最优”的“两优”投资发展环境的应有之义,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为全面打造法治政府,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对建立“三个清单”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方向,今年召开的全区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动员大会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全面启动,使我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一、“三个清单”制度的内涵分析(一)权力清单。
权力清单制度是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推动权力公开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举措,要求政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权力的数量、种类、运行程序、适用条件、行使边界等予以详细统计,形成目录清单,为权力划定清晰界限。
换言之,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就是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以外就是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进入的范围。
权力清单制度的任务包括合法确权、编制清单以及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时限表,关键环节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就是要明确政府履行哪些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它与权力清单互相制约,防止责权失衡。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首先要求政府要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责任事项,明确哪些是政府部门的“份内事”,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并将改革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防止推诿扯皮;建立责任清单,其次要求政府通过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政府的责任贯穿到市场运行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激发企业活力,鼓励创新创造;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还要求政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的监管——应该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要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明、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要严格依据法律规范办事,并接收社会广泛监督,如果失职将受到追究。
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
“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明晰“一把手”的权力内容和权力边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确保“一把手”权力既不越位又不缺位,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信阳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对“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意见》、《罗山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
一、权力清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一把手”要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依法依规行使手中的权力,重点用好管住以下方面的权力。
(一)关于决策权方面1、会议召集权。
主持召开重要会议的决定权,对会议拥有召集权。
2、议题把关权。
对重要会议议题拥有把关权。
3、决策指导权,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具有指导、表决并作末位表态的权力。
4、选人用人把关权。
对本单位的选人用人具有提名(推荐)权、动议权和把关权。
5、资金支付审批权。
对局各种资金支付具有审核权和审批权。
6.项目立项审批权。
对局各类项目立项具有审核权和审批权。
7、重要文稿答发权。
审定签发涉及本单位的重要公文、纪要等。
8、其他重要权力。
对本清单以外的、暂未明晰且容易诱发腐败的重要权力。
(二)关于监督权方面1、党的建设工作监督权。
局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督促指导党员干部落实有关制度规定。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权。
局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落实集体决策的监督权。
作为单位一把手,要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单位贯彻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政府的“三张清单”
政府的“三张清单”作者:姜明安来源:《前线》2015年第05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致辞中提出政府要建立“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用“清单”明确政府权责,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建立政府“清单”制度是我国当下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三张清单”正是通过制度约束政府,看住、管住和用好“看得见的手”,防止政府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错位、越位和缺位,以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三张清单”之清政府为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强制权、处罚权等。
仅各级政府掌握的行政审批权就有数千项之多。
政府部门将大量的精力耗费在前置审批上,而事中事后监管却没有跟上。
一方面窒息了市场的活力,另一方面政府该管的却没有管住,导致市场失序。
只有下大力削减政府审批权和其他窒息市场活力的权力,并用“清单”将之确定,将政府权力关进“清单”的笼子里,才能营造出公平竞争的、有创造力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同时发挥好政府监管市场的作用,维护好市场的秩序。
“负面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社会原则。
“负面清单”是政府将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均以一张统一清单的形式公布。
除了清单上列出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均向市场主体开放,政府不得限制。
这样,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就具体明确化为“负面清单未列者均可为”。
负面清单这一管理创新模式,让市场主体明了可为和不可为的明确界限,会省去为每一市场准入而到处托人、找关系、送礼等耗费的大量的时间,并避免因时间的耽搁而失去许多可能的机会(市场的机会往往稍纵即逝)。
很显然,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看住、管住政府随意干预市场的手,防止政府“看得见的手”任性。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一、权力清单1.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2.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制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
4.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5.安全监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
6.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责任清单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2.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镇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3.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镇有关部门、村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4.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5.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段落实督促检查责任。
6.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7.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
8.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管理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负面清单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
3.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
4.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
5.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
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准确把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内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从而推进简政放权、推动转型发展、优化为民服务,建设廉洁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下称“三张清单”)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利器,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廉洁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对于改革取得实效具有重大意义。
准确把握“三张清单”的内涵准确把握“三张清单”的内涵是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
权力清单是将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按照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要素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并向社会公布,给行政权力划定界限,明确权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责任清单是对应权力清单,将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等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并向社会公布,明确各级政府及公务人员的权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负面清单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其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
“三张清单”明确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制度体系,缺一不可。
如果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针对政府及政府公务人员作为或不作为、乱作为制定的,负面清单则是针对企业该发展什么、不该发展什么制定的。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目前,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仍然存在制度不健全、运转不顺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要以此为导向,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
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简政放权。
由政府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梳理编制各自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后,经各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由专门机构实行动态监管。
三张清单是指什么
三张清单是指什么
三张清单指的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意思就是政府要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
三张清单三位一体,具有清晰的改革逻辑。
负面清单从经济改革切入,瞄准政府与市场关系,打破许可制,扩大了企业创新空间。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行政体制改革切入,瞄准规范政府权力,做出明细界定,是自上而下的削权。
三张清单从限制权力、拓宽创新的活力到明确各自主体的责任,为创业、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空间,并提供了很好的助力。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1. 居民咨询服务:提供居民所需的咨询服务,并在合理范围内协助解决问题。
2. 社区事务管理:负责社区内的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治安维护等事务管理工作。
3.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开展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文化素质提升等活动,促进社区凝聚力。
4. 公共资源管理:监督社区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执行。
5. 组织居民自治:支持并鼓励居民自治,促进居民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和谐相处。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责任清单:1. 依法执政: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执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执行工作时不偏袒、不徇私,保证每位居民享有平等的社区服务和资源,不歧视个人和群体。
3.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而有信,履行承诺,不损害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4.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效办公,积极主动地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5. 贯彻民主原则: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居民参与决策,并及时向居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1. 滥用职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徇私舞弊。
2. 不作为:不得因为个人原因拖延或不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3. 不公正处理投诉:不得漠视投诉,采取不公正的态度处理居民的合理诉求。
4. 违法违纪行为:不得参与或纵容违法和违纪行为,如受贿、贪污、侵占公物等。
5. 不尊重居民意见:不得对居民提出的合理意见置若罔闻,应予以重视和诚恳回应。
这样的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规范社区干部的履职行为,确保其依法行政,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同时,对于违反清单规定的干部进行相应的问责,以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在实践中的重要性在社区治理中,社区干部是连接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协调社区内各项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原创版2篇】目录(篇1)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定义与含义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背景三、权力清单制度的作用与意义四、负面清单制度的作用与意义五、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践案例六、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启示与建议正文(篇1)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定义与含义权力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部门将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归类,并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从而实现权力透明化、规范化的目标。
负面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制定出一份禁止或限制投资经营的领域和行业清单,对于清单以外的领域和行业,企业可以自由投资经营。
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需要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应运而生。
三、权力清单制度的作用与意义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
此外,权力清单制度还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四、负面清单制度的作用与意义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优化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方式,实现从“事事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同时,负面清单制度还能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企业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五、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践案例我国自 2013 年开始实施权力清单制度,2015 年开始实施负面清单制度。
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取得了显著成效。
例如,上海自贸区在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过程中,不断缩减负面清单事项,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了更多便利。
六、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启示与建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为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探索。
在今后的实践中,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目录(篇2)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与含义二、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与作用1.规范政府权力运行2.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3.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三、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与作用1.规范市场准入2.优化营商环境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协同作用1.促进政府职能转变2.优化政府治理体系3.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正文(篇2)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在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治理体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
三张清单一张网
“三张清单一张网”,即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浙江政务服务网,这是浙江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当前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的总抓手。
下面,我将有关情况作一介绍:一、“三张清单”的实质是管住政府的权与钱(一)政府权力清单政府权力是一种高能量的要素,在传统体制下极易无限膨胀。
顺应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就需要一张清单,将政府权力装进笼子里。
简政放权是我省抓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一条主线。
李强省长提出,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民间活力的“加法”,纵向撬动政府自身改革,横向撬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改革。
这项工作有三个重点环节:一是清家底。
此次清理是全口径的,不仅涉及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还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
经过翻箱倒柜,57个省级部门共清出1.23万个职权事项,这是改革前的基数。
二是做减法。
对每项行政权力,它的设立依据是什么,程序环节有哪些,逐一进行审查,并通过“三报、三回”作大幅度的压缩。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取消;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提请修改相关法规规章。
对政府部门承担的行业内部管理、资质认定等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事项,原则上移交给社会组织承担;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管理更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
三是规范化。
对确定保留的权力事项,不能老方一贴,必须优化流程、强化监督,并形成统一清单向社会公布。
今后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
6月25日,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在新开通的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它涵盖了42个省级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4236项具体行政权力。
其中,1973项由省级部门直接行使(含部分委托下放101项、部分内容属地管理271项),177项委托下放,2078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为主,8项属省级部门共性行政权力。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研究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研究引言权力、责任和负面清单是组织管理中常常涉及的重要课题。
权力清单指的是在组织中所拥有的权力范围,责任清单则是指在组织中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而负面清单则是指在组织中不应该进行的行为和活动。
本文将分别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研究,探讨它们在组织管理中的作用和影响。
一、权力清单的研究1.1 权力清单的定义权力是指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对另一个人或团体所能产生影响的能力。
权力清单则是指组织中各个职位和岗位所拥有的权力范围和权限。
权力清单涉及到组织中的层级关系、决策权限、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内容。
1.2 权力清单的作用权力清单在组织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权力清单可以明确组织中各个职位和岗位的职责范围和权限,避免职责不清晰和权限混乱的情况发生。
权力清单可以帮助组织建立合理的权力结构,保持组织运转的效率和秩序。
权力清单还可以帮助组织确立权责对等的原则,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1.3 权力清单的影响权力清单的建立和实施对组织的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合理的权力清单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如果权力清单不合理或者不公正,就会导致组织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影响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2.1 责任清单的定义责任是指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责任清单指的是组织中各个职位和岗位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清单涉及到组织中的工作内容、绩效标准、目标任务等方面的内容。
2.2 责任清单的作用责任清单在组织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责任清单可以明确组织中各个职位和岗位的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避免工作重叠和责任推诿的情况发生。
责任清单可以帮助组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执行力。
责任清单还可以帮助组织树立尊重劳动、重视责任的企业文化,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3.1 负面清单的定义负面清单是指在组织中不应该进行的行为和活动。
负面清单通常包括违法行为、违反职业道德、违背公司规章等方面的内容。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是为了规范社区干部的履职行为,保障公正行政、廉洁高效的原则而建立的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个清单的内容。
一、小微权力清单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了社区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可以行使的权力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召开社区居民议事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2. 组织社区治安巡逻,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秩序;3. 接受居民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4. 协调解决社区内的矛盾纠纷;5. 筹集社区建设经费,开展社区改造和维护;6.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升居民的文化素质;7. 做好社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8. 其他与社区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权力。
二、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社区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1. 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2. 维护社区的稳定,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联系;3. 确保社区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4. 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举报,解决矛盾纠纷;5.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保障社区的安全和秩序;6.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7. 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提升履职能力;8. 其他与社区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责任。
三、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了社区干部的行为禁区和不准做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1. 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2. 不得接受和索取他人财物、礼品;3. 不得泄露居民的个人信息;4. 不得违法乱纪,违反廉洁纪律;5. 不得故意延缓办理居民的事务申请;6. 不得利用居民的权益谋取个人私利;7. 不得有违规接待、出入私人场所等行为;8. 其他与社区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禁止行为。
这三个清单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规范社区干部的行为,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同时,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社区干部,应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保障广大居民的利益。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负面清单政治建设包含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负面清单政治建设包含
摘要:
1.负面清单政治建设概述
2.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容
3.违反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的内容
4.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内容
5.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内容
6.搞团团伙伙和拉帮结派的内容
7.对抗组织审查和干扰巡视巡察的内容
8.其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内容
正文:
负面清单政治建设是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明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防止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
负面清单政治建设包含以下内容: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包括不执行党的决策、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2.违反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包括违反组织程序、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压制批评和抵制监督等。
3.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贿赂、侵吞公共财物等。
4.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包括不顾国家利益、侵犯群众利益、造成国有资
产流失等。
5.搞团团伙伙和拉帮结派:包括结党营私、搞小圈子、排斥异己等。
6.对抗组织审查和干扰巡视巡察:包括提供虚假情况、阻止他人揭发、威胁恐吓审查人员等。
7.其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包括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道德品质恶劣等。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压缩限权、公开示权、监督制权”的要求,对政府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划、高效运行。
具体操作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公开、运行和监督。
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准则,所有职权项目和环节一律对外公开,不得保留解释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投诉,并对所有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进行网上实时监察监控,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各部门、各县区作为行政权力公开的责任主体,将对行政执法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随后,全市将对清理事项开展初审、确认、审核,并对行政权力进行统一编码,建立“权力清单”及其数据库,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建设网上权力运行平台并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同时,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建立纵向连接四级联动审批和电子监察网络系统,横向涵盖市级各部门、各领域的惩防体系,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投诉的全方位监察。
另一方面,建立“负面清单”,最大限度发挥市场的作用。
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化解、突破现有制度障碍约束,放开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准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企业投资审批推行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的“负面清单”模式,纳入全市企业投资准入管理范畴,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市内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等,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构建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清单督促健全完善制度
三清单是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它们是政府为了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通过三清单制度,政府可以明确自身的权力和责任范围,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乱作为,同时也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透明、便捷的服务。
三清单制度的建设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政府应该加强对三清单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理解和执行三清单制度。
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违反三清单制度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罚,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总之,三清单制度是政府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研究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研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是组织管理工具中常用的关键概念。
它们有助于组织明确权力的分配、明确责任的界定和规范员工的行为。
本文将对这三个概念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理论基础、实际应用和存在的问题。
一、权力清单权力清单是指组织内部对各级管理者和员工的权力范围进行明确划分和规定的清单。
在传统的管理理论中,权力通常被定义为影响别人行为的能力。
而在实际的组织管理中,权力的行使通常表现为决策、控制、资源分配等方面的权威和影响力。
权力清单的理论基础在于组织的权威结构和控制机制,通过权力清单的制定,可以使组织内部的权力分布更加均衡和合理。
在实际应用中,权力清单可以帮助各级管理者和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避免权力的滥用和组织内部的混乱。
权力清单也存在一些问题。
权力清单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组织的特点和环境,否则可能会造成权力的过度集中或者分散,反而对组织的管理造成负面影响。
权力清单的制定需要严格遵循程序和规定,避免出现任意性和不公正的情况。
二、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是指组织内部对各级管理者和员工的责任范围进行明确划分和规定的清单。
责任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要求人们承担某种义务和义务的能力。
在组织管理中,责任通常表现为管理者和员工对工作、决策和结果的承担和追究。
责任清单也存在一些问题。
责任清单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工作量和能力,避免出现责任过重或者过轻的情况。
责任清单的制定需要精确把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决策结果,避免出现责任的模糊和过于宽泛。
三、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是指组织内部对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的清单。
负面清单的目的在于防范和遏制不良行为,保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常见的负面清单包括违纪处分清单、违规行为清单等。
负面清单的理论基础在于组织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要求,通过负面清单的制定,可以有效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
在实际应用中,负面清单可以帮助组织对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理,减少不良行为对组织的影响。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社区干部是社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负责组织和协调居民的安居乐业,并推动社区的发展。
为落实社区干部的履职行为,确保其权力的依法行使,以及杜绝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制定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是必要的。
一、小微权力清单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了社区干部的权限范围和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各项工作,包括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等;2.宣传发动:负责社区宣传工作,包括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3. 解决纠纷:负责处理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4. 维护治安:负责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5. 汇报与反馈: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是社区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的明确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依法行使权力:社区干部应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并严守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2. 诚信服务:社区干部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3. 公正公平:社区干部在处理事务时应保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滥用权力;4. 公共财物管理:社区干部要妥善管理社区公共财物,杜绝挪用、浪费等行为;5. 履行监督职责:社区干部要履行监督职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是对社区干部不得从事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的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不得收受贿赂:社区干部不得收受居民或单位的财物、礼品等;2. 不得徇私舞弊:社区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涉嫌违法犯罪应及时报案;3. 不得违法犯罪:社区干部不得参与或纵容违法犯罪行为;4. 不得泄露信息:社区干部不得泄露居民的个人信息和业务秘密;5. 不得盗窃公共财物:社区干部不得盗窃、挪用或浪费社区公共财物;6. 不得玩忽职守:社区干部不得玩忽职守,导致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市委老干部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
市委老干部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市委老干部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委老干部局“一把手”权力行使,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把手”权力清单指市委老干部局主要领导拥有的行使职权和权力范围。
负面清单指市委老干部局主要领导不得行使的职权和权力范围。
第三条:“一把手”权力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决策行使权力:市委老干部局的一把手有权决策相关事项,对于涉及老干部福利、退休待遇、活动安排等重要事项具有决策权;2. 组织协调权限:市委老干部局的一把手有权组织召开会议、协调各部门配合工作,推动老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3. 人事任免权限:市委老干部局的一把手有权对主管部门的干部进行提名、调整和任免;4. 经费管理权限:市委老干部局的一把手有权对老干部局的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负面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个人利益交换,不得违法乱纪;2. 不得违反党纪国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内部信息;3. 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规干预和干预老干部的正常活动;4. 不得接受贿赂,不得违反廉洁纪律;5. 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第五条:“一把手”权力行使和负面清单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1. 民主监督:市委老干部局下设的监察部门对一把手权力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接受老干部的举报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2. 内部监督:市委老干部局的内部控制机构对一把手的权力行使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3. 外部监督:市纪委、审计机关等对市委老干部局的一把手权力行使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4. 公众监督:公众可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方式对一把手权力行使情况进行监督和反映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
第六条:对于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市委老干部局将依据党纪国法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负面清单政治建设包含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负面清单政治建设包含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负面清单政治建设负面清单政治建设是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系列规范和要求,防止他们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负面行为和不当操作。
这种建设不仅关乎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也与推动整个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和风清气正紧密相关。
负面清单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可以有效规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行为,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廉洁纪律意识。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负面清单政治建设的参考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权力边界和权限范围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应明确自己的权力边界和权限范围,不得越权行事,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运行在法定的轨道上。
2.杜绝权色交易和利益输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杜绝权色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不得收受贿赂和吃拿卡要,不得为亲属、友人等谋取私利。
要坚决维护廉政和公平正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3.严禁违规插手经济活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限制和规范自己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严禁违规插手企业经营管理、干预市场经济,不得透过“关系户”谋取私利和权力寻租。
要树立正确的政商关系观,真正使自己成为市场经济改革的促进者。
4.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媚俗趋炎附势,不得张扬个人主义和特权思想,不得追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要与群众保持紧密的联系,做到心中有群众、脚下有实践。
5.加强自身教育和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自身的教育和监督,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要始终保持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警觉性,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同时,要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
通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负面清单政治建设,可以有效防止他们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各种负面行为和不当操作。
这将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股室权力清单负面清单
股室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股室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具体来说,权力清单可以帮助公司明确股东、董事、高管等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有效分隔决策权限,保证公司决策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
负面清单则建立了公司对各种可能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的预置“禁区”,引导公司各方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业务,遏制风险。
下面将对股室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分别进行阐述。
一、股室权力清单股室权力清单注重权力分配,其核心在于对公司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清晰、详细、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制度化手段来保障和监督这些权利的行使。
通常而言,股室权力清单必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指的是公司内外部机构的组织方式和职能划分。
因此,股室权力清单首先需要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模式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明确各方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决策流程和制约机制。
2、权责分明股室权力清单还要对公司各方的职责和权力进行明确。
如股东对公司的决策权、出资义务等,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权、公司战略规划、对CEO的任免和薪酬等,高管团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组织管理权等。
3、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机制是公司管理的关键环节。
股室权力清单应当规定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基本要素,如审计、风控、信息保护等。
同时,股室权力清单还应当明确内部控制机制的实现方式及其责任人。
4、股东权益股室权力清单应当明确保障股东权益的具体制度。
包括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大会来保障小股东的权益,同时应当合理安排表决权和ROWE制等权益保障措施。
5、对外交流股室权力清单还应当规定公司内部对外交流的担当和职责。
这不仅包括公司领导层与投资者、媒体、政府等外部方的沟通方式和内容,还包括在称号、薪酬等方面的相应规定。
总之,股室权力清单用于规范公司管理架构、职权分割及责任等问题,旨在确立优化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运营和发展的正常、公正和透明。
二、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源于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治理风险的一种保障机制。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是一种对政府权力行使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安排。
它们旨在规范政府机构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权力清单制度是对政府机构的权限范围和行使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包括权力范围、权力程序、权力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明确权力的边界和规范权力行使的程序,可以有效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和任意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负面清单制度是一种明确列举政府机构不得行使的权限的制度安排。
它通过明确列举限制性条件,禁止政府机构利用职权从事一些违法违规、不当或不合理的行为,限制政府的权力范围,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益。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行为,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能性。
同时,这些制度也为公民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来监督政府行为,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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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负面清单”、“权力清单”,不同的是,前者设定“不能作为”的“清单”,“清单”以外都可作为;后者则是设定“可作为”的“清单”,“清单”以外都不可作为。一定意义上,“权力清单”是“正面清单”。两者相同的是:都需要向社会公开,具有高度的透明度。
否对创新行为有所限制呢?
记得2013年8月,在审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改革创新决定时,曾在类似的观念上出现过争议。为鼓励创新,决定草案强调,只要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不禁止不限制,就鼓励大胆改革创新,体现了“法无禁止即自由”,而非“法无授权即禁止”。然而,在审议中,不少常委会委员认为,作为公权力的行为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有区别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该有“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权利,而公权力的行使者则要求“依法行使权力”。“法无禁止”情况下对私权利和公权力行使的要求有所不同,决定草案的笼统表述不尽妥当。有的委员提出,从当前实际看,有关部门对国家现有法律资源运用不够、履职不够积极的现象较为突出。有的委员提出,决定应努力消除上海干部改革创新思想顾虑,增强上海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这里有一个“推进改革创新应处理好敢闯敢试与依法办事之间的关系”,即对于现有法律资源,全社会都应当充分运用,政府及其部门更应当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未规定的事项,根据私权利和公权力行使的不同要求,应当分别作出规定。为此,建议将决定草案第四条修改为三款,第一款为“本市应当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资源及国家政策资源,推进改革创新”;第二款为“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主动作为,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改革创新;对于改革创新中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规定的事项,可以在职权范围内作出规定”;第三款为“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未规定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开展改革创新”(草案修改稿第三条)。后来通过的决定就是这样表述的。笔者以为,“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未规定的事项”,也就是“负面清单规定以外的领域”,可以大胆试,大胆闯。这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
创造新的制度红利,要深入改革行政体制
民主的实质,从一个视角观察,是对公权力的规范和限制,对私权利的保护。公权力行使者是或经选举、或经授权,受公民委托来履职的。“权力清单”就是对各级政府行政权力行使的边界、程序、规矩做规定,而“负面清单”是尽可能地扩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动的自由和自主选择的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笔者以为,“负面清单”与“权力清单”的关系,某种意义上说,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个缩影。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趋势来观察,政府一方,应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决定》说,“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在十八大以前行政审批权减少69%的情况下,李克强总理说,本届政府任内还要再减少三分之一。市场一方,应进一步释放社会的活力。《决定》将“市场起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提升为“决定性”作用。“负面清单”的模式出现在第三部分“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中,即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分,并提出“更好发挥企业家的作用”、“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等要求。
市场经济规则要求:各类市场主体进入、退出市场是自由的、平等的。“负面清单”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一种管理模式,也是一种现代市场经济理念,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的国际贸易协定之中。《决定》第9条规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这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国内率先推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3年的负面清单”将国民经济的18个门类划分为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小类的190个属于“负面清单”,占全部小类的17.8%,意味着其他小类都可以“进入”。因此,在自贸区,发展现代服务业更为便利,投资更为便利,金融机构和样式的发展更为便利。其发展中的优越性可想而知。
联想到法治环境,有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规定。“负面清单”在经济领域就有这样的理念,意在使经济活动的空间更为广阔、更为自由。市场经济是“优胜劣汰”的经济,它所要求的“要素流动更为顺畅、要素配置就更为合理高效”就能实现。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在制定“2014年版的负面清单”。
再来看“权力清单”。这是对公权力行使权力过程中的权利的规范。《决定》第十部分“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第35条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日前举行的市委全会上说,上海要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这就意味着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制度规范权力,让权力运行的边界公之于众。
“负面清单”“权力清单”与制度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有两个“清单”的提法,即“负面清单”与“权力清单”,前者是对现代市场体系规则的要求,后者是对公权力的要求。两个“清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笔者在这里发表一些看法,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得到大家高见。
两张清单的共同之处是都需要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