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煤矿煤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及公司《煤质管理办法》,以经济及行政手段,促进我公司各环节加强煤质管理工作,特制定我公司煤质管理考核办法,统一纳入全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

一、总则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煤炭质量管理办法》,抓好煤质管理工作,人人重视煤质,逐步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意识。

2、煤质科负责对各单位采、掘、机、运销全过程的煤质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每月一次集中检查,月底对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报考核部门进行归纳、考核,并在当月工资额中予以奖罚兑现。

二、考核内容

(一)井下生产、运输过程中的煤质管理与考核

1、生产过程中,大于500mm矸石未破碎进入煤流的,发现一块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2、回采工作面,破碎机破煤间隙不得大于250mm,破碎机无法破碎的大块矸石要设专人破碎。综采的各采掘单位要配备猴头锤等工具,对本单位拉出的超标矸石进行破碎。在煤流中发现大于500mm的矸石10分钟超过20块的,按毛煤

超矸扣产规定,超矸1%扣罚当月1%产量。

3、放顶煤工作面放煤时,在保证资源回收率的前提下,不执行“见矸关窗”规定,造成大量矸石混入煤中,罚责任单位2000元,当班上岗干部300元。

4、作业规程中无保证煤质措施的;采掘过程中无特殊地质情况割顶、割底,长度超过2米,厚度超过0.5米的;每发现一项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

5、掘进工作面必须按照规程操作,炮采队组要严格按照炮眼布置图打眼爆破,有效控制超标矸石的产生,对大块矸石及时人工破碎。在煤流中发现大于300mm的矸石10分钟超过20块的,按毛煤超矸扣产规定,超矸1%扣罚当月1%进尺。

6、各单位采掘过程中停机不停水(包括冷却水),皮带运输过程中无煤洒水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巷道污水排入皮带或漏煤眼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30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

7、各单位用静压水冲洗皮带头和溜煤眼的,造成积水进入煤流系统的,扣罚责任单位30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

8、各单位停机期间皮带上积水连续长度超过3米,深度超过10厘米的,开机前未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5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9、采掘及运输过程中,发现井下员工往煤流中扔杂物

的,1m以下杂物每件扣罚责任人300元,1m以上杂物每件扣罚责任人1000元。发现皮带上有1m以上铁器如锚杆、刮煤板等,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煤质事故的按事故造成损失进行追究。

10、各单位清理浮煤或清理水沟时,严禁将杂物和矸石倒入煤流中,违者每次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3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11、生产区队在准备工作面或施工后,未及时清理杂物的,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12、检修和临时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将施工现场杂物清理干净,未及时清理的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发现杂物上皮带,按杂物数量、大小等考核责任单位。

13、生产环节必须对使用设备、设施的紧固件、易损件设专人检查,防止因松动磨损、撞击等因素造成脱落,混入煤流中。限期整改未处理的,每出现一次1m以下的紧固件、易损件混入煤流中,扣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每出现一次1m以上的紧固件、易损件混入煤流中,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14、井下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雷管必须按规定编号。生产过程中雷管随意丢弃,每在巷道内发现一枚,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雷管混入煤流中的,有编号的每枚罚责任单位当班主要责任人300元,跟班队长500

元,单位正职1000元,责任单位集体5000元。不能区分单位的由煤质科、调度室、考核办联合进行追查。脚线回收率低于30%的,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15、皮带队拣出的大件杂物必须报煤质科进行追查处理,发现将拣出的大件杂物交还区队隐瞒不报的,每件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正职300元,当班上岗干部200元。拣出的大件杂物,要进行详细记录,煤质科对拣出的大件杂物能区分单位的,直接处罚该单位集体1000元/件,同时扣罚单位或项目部主要领导及责任者200元/件;不能区分单位的大件杂物由煤质科、调度室、考核办联合进行追查。

16、皮带队在煤流系统中发现大件杂物应立即停机取出杂物,拣出的大件杂物,要分类存放指定地点,煤质科每旬进行一次验收,杂物出井时通知煤质科进行二次验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对单位主要领导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扣罚责任人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1000元,并停发该单位煤流系统杂物奖励。

(二)除铁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考核

1、由煤质科进行监管,对于符合安装规定但未安装除铁器的单位,责令该单位限期内安装,若限期内未安装,扣罚该责任单位3000元,主要负责人500元,逾期一天,追罚责任单位1000元/天,依次累加。

2、各单位要加强自查,严禁锚栓杆、托辊、刮煤板等铁器进入煤流。皮带队每月对吸出的铁器进行统计,报煤质

科,煤质科每天根据统计情况进行处罚。

3、除铁器在生产过程中,无故不运行,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3000元,扣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4、除铁器在使用过程中,无运行日志、无除杂记录或记录不全的,发现一项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5、除铁器控制箱不完好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6、除铁器附近无杂物桶的,除杂时不使用铺布的,除杂后有杂物进入皮带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7、发现除铁器本体积灰不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

8、除铁器附近杂物桶内小件杂物、大件杂物不按期及时清理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并责令该单位及时清理,逾期不清理者,逾期一天追罚责任单位300元/天,依次累加。

9、除铁器发生故障的,责令限期内整改修复,规定期限内未修复的,扣罚该责任单位30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逾期一天,追罚责任单位1000元/天,依次累加。

10、使用有轨道可移动式除铁器的单位,在除杂、检修后,必须将除铁器移动回原吊挂地点和高度。发现未按要求使用的单位,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